遷村之一國兩制

自由時報2010.04.13◎ 邦卡兒.海放南

南部地區的原住民鄉鎮全部要遷村,並且取得永久屋之後就必須放棄山林土地家園;可是為何中部南投信義鄉神木村遷至永久屋之後,並未失去神木村之土地,仍可繼續使用山地資源,請問這合理嗎?

站在現代政府的了解,要原住民遷村,是「安全」及「經費支出」的思維下做出的政策。但從筆者的思維,應該依「原住民保留地管理辦法」的精神執行。原住民長期的山林生活,完全是「保護使用」的方式管理山林,沒有濫墾濫伐的事故發生。請尊重原住民的生存權,更呼籲政府不要一國兩制對待原住民。原住民失去山林就如同魚失去海洋,如何生存?

(作者為布農族、公務員)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pparcc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