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道環:也無風雨也無晴

【聯合報╱王道環】

2010.04.27 03:03 am

對於馬政府,時論的主流意見是:沒有論述能力、無法領導國家;政策也缺乏理論基礎。當局受到一面倒的評論,雖不至於千夫所指、無病而死,倒便宜了膽識。不論什麼人,只要開罵就能聚集人氣,不利於講究理論。

驢唇不對馬嘴

更糟的是胡扯理論、炮製輿論。例如最近教師凌虐學生的案子,就有人言之鑿鑿:根據演化生物學,人類的幼年期長達十五年;在這段漫長的時間裡,孩子必須學習、累積知識、經驗,才有謀生能力。在狩獵、採集社會,家人與親戚負責教育孩子;現代社會則是老師。因此老師是孩子成長過程中的「保護者」。要是老師的教育方式不符合保護孩童學習成長的原始目的,例如使用的處罰手段造成孩子心理的恐懼與傷害,就根本違反了人類演化漫長幼年期的生物特性,云云。

這樣的理論卑之無甚高論,不過拿「演化生物學」唬人。首先,哺乳類中,人並不是發育期最長的物種;體型大、壽命長的物種,都發育緩慢,如大象。其次,發育期長的物種,社群通常有穩定的結構,足以保護新生成員。穩定的社群是演化出漫長發育期的條件。而新生個體必須在發育過程中學習生存技巧,則與發育期長短無關。哺乳動物的新生成員都必須學習生存技巧。

至於老師應採用什麼教育方式,與演化、生物特性的確相干,如孩童的認知發展。但是引發輿論的案例,爭議點在老師的處罰手段,則與生物學毫不相干。老師的處罰是否過當,我們將心比心,不難判斷,用不著上綱上線,瞎掰理論。何況生命世界的運行規律,與人文世界的倫理規範無關。世上天理不容的事多了。「天亡我也,非戰之罪」,托辭罷了。子曰:天何言哉,四時行焉,百物生焉。荀子說得更明白:天行有常,不為堯存,不為桀亡。智者之言。

只要社會公認老師的角色是孩童的保護者,老師也簽下了擔任孩童保護者的契約,老師就有義務保護孩童。要是老師傷害了孩童,即使有人搖旗吶喊,也開脫不了違反無形社約與有形契約的行為。這時輿論主導者的責任反而可能是:反思對於教師典範、教育理念的成見。

似花還似非花

以不相干的理論指控教師,也許只反映:我們的教育理想不切實際。我們在一九五○年代出生的人,聽說過愛的教育,卻在父母、教師的體罰淫威中長大。小學時,大部分老師都相信嚴師出高徒,也就是相信體罰。甩耳光、打手心、屁股是家常便飯。不願親自動手的會找同事代勞。家長還會到學校拜託老師嚴厲一點。我還記得,有位老師一面打我一面說我將來會感激她。當時我甚至企圖裝病逃避上學。回想起來,我不感激,也沒記恨。遇上好老師,我仍會感激。

所謂好老師,不是不處罰人的老師。我還記得初中的訓導主任鍾達運。鍾老師不苟言笑,並不可親。他處罰過我,當時我不服氣,至今覺得沒道理。但是我記得他,因為他書教得好。他教生理衛生,我筆記抄得完整,考試全班第一;他傳授的十二對腦神經口訣,我傳了學生。他是好老師。

在那個政治靠威權、教育靠體罰的年代,我們成長,最後改變了政治體制與教育哲學。我們煞有介事地指控體罰教師。我們忘了:我們吃過苦,可沒受害。

而且,我們沒有改變社會。(作者是生物人類學者,任職於中研院史語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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