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風險家庭預防機制

【聯合報╱劉家勇/社工師(北縣板橋】

2010.09.10 03:07 am

報載監察院針對清明節母女燒炭自殺案,對內政部及三縣市政府提出糾正案。糾正報告客觀地指出此案件中,從個人到體系的問題,但對於相關案件的防微杜漸亦應是關切的焦點。

針對高風險家庭的危機預防,建議應儘速建立跨縣市的「社會福利高風險家戶資訊系統」,透過中央整合各縣市現有福利人口通報資料,其用途不僅可追蹤「高風險」家庭的動態狀況,如:家暴、受虐、酗酒等,更可針對不同特質案主(如兒童、婦女、老人等),使從事福利服務第一線工作者(如校方、輔導老師、社工、警方、鄰里長等),只要取得社會局(處)授權,即可「零時差」地(主動)查詢或(被動)得知,服務範圍內福利人口動態資料,減少通報過程的時間及訊息損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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