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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視董事會爭議應公共化

自由時報 2010.01.05

管中祥、羅世宏、胡元輝

長時間陷入爭議的公視董事會,日昨以表決方式作出改選董事長的決議。對絕大多數公視的「頭家」來說,這項演變即使不是突如其來,亦絕對是莫知所以。外界最多只知道公視內部在「吵架」,卻難以知曉自己納稅所支持的電視台,到底在吵些什麼?

依據現行公視法規定,公視董事會成員係由行政院長提名,再交由立法院各政黨所推派的審查小組來審議。此一制度如妥予執行,未始不能建置一個獨立而有能的董事會。遺憾的是,最近幾年來董事會的組成過程日趨政治化,明明有制度、有慣例可循,卻偏偏私心自用,不由正道。前屆董事會的組成,政黨涉入已是斧鑿痕跡,歷歷可見,本屆董事會的組成與增額過程,更是伊於胡底,讓人嘆為觀止。

公共電視的運作本來就無法自外於「政治」,也無法完全避免權力與理念的衝突,但公共電視應展現其公共與民主精神,不應把內部爭議視為茶壺裡的風暴,或在事後各自放話、各抒己見,相反的,應思考如何將相互批評轉為有利於公廣集團發展的正面論述。

進一步來看,公共電視是全民媒體,必需受到公眾的監督,有義務向全民報告與公眾利益相關事務,內部問題與運作都必須公開透明,且積極將內部爭議公共化,轉為理念之爭。我們呼籲公視董事會應對外正式說明,並針對公視治理以及公廣集團未來發展,進行對話與公開辯論,作為社會面對異見與衝突的正面示範。

在公視「新」、「舊」董事中,有不少長期參與公共事務之士,我們也相信公視董事對公共電視的運作有相當程度的瞭解,對媒體公共性與民主價值亦有相當的堅持。然而,如果新舊董事們無法以開放態度,及公開、民主的方式面對此次爭議,難免陷入藍綠鬥爭的泥沼,這對未來公視治理、公廣集團發展、社會大眾對公共媒體的期待,都將造成負面效果,而這樣的發展,相信也不是有理想與理念的公視董事們所樂見的。

對於公廣集團的發展,執政的國民黨政府應該展現正向、積極的態度與作為,儘速對公視法進行全盤、及時的修法,健全公廣集團合理運作所需的財務和治理架構,而不是只熱衷於修改公視法董事會組成人數,透過修改公視法取得在董事會提名任命董事的人數優勢。

新聞局日前雖已制定出較符合民間期待的公視法修正草案,但在行政院院會中卻遭退回,執政黨若真心誠意回應社會期待,健全台灣公廣集團,改善媒體環境,便應該主動讓符合公共價值與公共利益的公視法修正案儘速通過,否則新聞局的努力及對社會的承諾,最終也可能只是虛應故事,虛晃一招,執政者將再次失信於民,再度錯失改善台灣電視媒體環境的契機。

公共電視屬於全體國民,請政府勿再「尸位素餐」,請儘速交出一張像樣的公視法成績單,也請公視全體董事為這一目標的實現,做出具體的承諾與貢獻,讓消極的人事和口舌之爭,轉為有利於公視永續發展的積極實際行動。(作者管中祥為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董事長;羅世宏、胡元輝為中正大學傳播學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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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立中正大學哲學系 哲學與公共事務研究室 Philosophy and Public Affairs Research Gro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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