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拉克重建委員會來函

對於自由時報讀者投書「《阿凡達》與慈濟永久屋」及「遷村之一國兩制」,本會澄清如下:

政府政策係鼓勵而非強制居住於安全堪虞土地之民眾遷居,由政府負安置之責,並有相關配套規劃。至於不願搬遷之民眾,鑒於其居住於安全堪虞地區,已規劃有颱風豪雨季節之臨時避難空間,並於汛期前進行防災疏散演練。

安置地點之擇定以安全為第一,並未排除於原鄉家園重建之規劃,目前如高雄縣那瑪夏鄉瑪雅村、台東縣金峰鄉嘉蘭村、屏東縣牡丹鄉舊高士及中間部落等均為於原鄉規劃永久家園重建基地之案例。

另為考量人民生計需求,並未強制要求自願搬遷民眾放棄原有山區之土地,且接受安置後原山區之房屋雖不能再居住,仍可配合原本適宜農牧使用之土地,放置農作機械器具或產物儲存等供作生產活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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