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死 錯把人間當天上
【聯合報╱姜新立/佛光大學政治所所長(宜縣礁溪)】
2010.05.03 02:23 am
當全世界把社會文化焦點聚焦在上海世博之際,台灣的社會焦點這幾天卻落在為一天槍決四名死刑犯而爭論不休。
台灣的社會是個二元社會,連族群的政治意識也是藍綠二元的;台灣的社會文化價值取向也是二元的,一方面「務實」,另一方面「務虛」。只有在社會經濟上則相當「務實」,因為要生存故,台灣的商人隻手走天涯,那裡有錢賺,便往那裡去,結果反而創造了經濟「第二春」,換句話說,台灣的經濟人既知道自己的「實在」,也知道社會的「實存」,他們不會錯把「人間」當「天上」。
在社會文化上,台灣人民的「務虛」走勢有目共睹。前法務部長王清峰的下台就與她的「務虛」不可分。她做為一個社會清流,我是敬重的,她主張人道主義、肯定人權價值、尊重個體生命,都是高尚的,但她錯把個人的「實在角色」與部長的「實存角色」混為一談,不依法行政,則是把「台灣社會」當作「人間天上」。
「理想社會」是人人欲求的,但「追求」理想社會與「構建」理想社會是二件事。追求者著重社會的理想面與未來性,故多強調人權觀念,講生命價值,倡人道主義;構建者著重社會現實面與現在性,每多強調社會正義,講社會實在,析社會行為,建社會秩序。然人間社會是個赤裸裸的現實社會,並非理想社會,由現實社會到理想社會是個發展過程,但須以「務實」為切入點。
死刑是現實社會中的程序與社會正義的邏輯意含與實踐方式,它在價值上是個「必要之惡」,不得已而為之,既不是對錯問題,也不是妥當與否問題。為了構建「理想社會」,將徹底反社會、反人道、反人權、反人類終極理想的「非人」「清除」於社會之外,試問有何不宜?
廢除死刑的價值追求我甚敬佩,否則人類社會文化何謂進步?愈是接近「禮運大同篇」的社會,廢除死刑愈有可能,但前提是這個社會中幾乎人人都「積極入世」,都「價值內化」,人皆好生以德,何需死刑?但台灣離「理想社會」一如「人間」離「天上」。雖然廢除死刑是歐洲國家的趨勢,也是台灣社會應該追求的長遠目標,但台灣必須以「有死刑」去最終實踐「無死刑」,這是黑格爾所謂的「理性的弔詭」,誠勸反對死刑的朋友們,不要陷入「烏托邦的人道主義」窠臼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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