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派遣無法可管嗎
2010-08-20 中國時報 【張平吾】
根據昨日中國時報報導,全台貧富差距已達六十六倍,筆者必須指出,近年來派遣業的急速擴張趨勢,恐將更惡化中低階層的實質收入,拉大貧富距離。
這幾年來,人力派遣公司如雨後春筍般的設立,舉凡清潔、機電、庶務及事務人力等都是服務範圍。人力派遣業並冠冕堂皇的標榜可彈性運用人力、降低人事成本、減少福利、退休金及保險支出負擔等,使人力派遣可節省成本的效果成為業界主流而持續成長。殊不知這些問題正是保障勞工基本權益的核心所在,人力派遣增加,勞工權益卻減少,甚至惡化。
日本在經濟泡沫化之後,許多企業為節省成本開支,勞工進用紛紛採取雇用關係,使人力派遣公司大量出現。二○○三年,日本政府並通過派遣法擴及製造業的提案,導致現今日本有三成勞工來自派遣雇用。但由於低成本勞工工作及基本生活缺乏保障,及貧富差距日大的M型社會出現,導致民怨沸騰,希望政府改弦易轍,目前已成為日本朝野爭論經濟政策及發展的兩難困局。
可惜的是,我國政府單位不以為鑑,更帶頭錯誤示範,紛紛進用派遣人力及臨時雇員等非正式編制人員。政府單位自二○○九年組織精簡以來,也紛紛進用人力派遣的臨時工制度。根據統計,去年中央政府各級機關人力派遣人員已達一萬四千餘人,且已超過正式員額的四分之一;另根據行政院主計處統計,去年全國從事人力派遣工作者已近七十萬人,約占全體就業人口的百分之七。
最令人擔心的是,目前缺乏一套明確的法律規範,人力資源運用及管理考核等相關的配套措施又付諸闕如。導致勞雇之間的糾紛層出不窮,彼此之間又惡性低價競標,剝削勞力,已嚴重影響勞工基本權益,並影響及威脅合法且對勞工有保障的保全業者正常經營發展。
人力派遣基本上屬於臨時工性質,大量進用必然會擠壓正職人員工作機會。一般駐衛警或勞務外包方式,官員為避免承擔責任的風險,大抵採取「最低標」(非最有利標)原則,一標三年。而派遣公司與保全公司間為求生存,常低價競標,且以降低(犧牲)勞工薪資吸引企業客戶,並以年長者或偷工時方式降低成本,導致勞工素質差、專業維修能力不足、工作不穩定及薪資嚴重惡化。
此種「非典型勞動」不受勞基法規範,市場不斷擴大結果,雇主再將工時改為按鐘點計酬的部分工時制,或以勞力派遣方式,或以約聘契約金額計算。這種做法雖然使部分弱勢者容易找到工作,但在層層剝削之下,收入卻微乎其微,必須兼職工作。
大量人力派遣的結果,雖然有替政府美化及降低失業率的作用,卻也衍生出勞工缺乏工作保障、無工作即無收入、更無法與正職人員享有保險、退休金等相關福利的保障,且造成職場專業嚴重扭曲,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近日發生在桃園機場的「糞水事件」,便是此一惡性循環結果的縮影。
筆者以為,目前人力派遣公司良莠不齊,相關勞工的福利與保障制度更付諸闕如,政府與民間機構卻因預算與組織精簡導致人力縮編,及勞動新制加重經費負擔等因素,紛紛採取短線措施的勞務政策。面對這樣的趨勢,實應未雨綢繆,速謀妥善對策。
建議政府應速邀集相關業者,協調相關單位,儘速提出勞動派遣相關立法,以保障合法保全及勞工權益,避免剝削、超時加班、退休無保障、加班費要抽成及由誰出、勞資糾紛等問題持續不斷發生。
(作者為銘傳大學安全管理系教授兼系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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