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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醫師變成殺人犯

自由時報 2010.09.07 ◎ 穆雲 

近日報載國泰醫院資深醫師因「誤診」瘧疾而遭判刑。從就醫到確診經過兩天時間,是否涉及疏失,目前兩造各有說法,官司也尚未定讞。筆者無意討論個案,然而深以為若醫師因延誤診斷而須負刑責的判決一旦成為通例,則每位站在第一線診療患者的醫師頓時皆是罪犯或即將犯罪,不僅再度打擊台灣醫界已降到谷底的士氣,四大(科)皆空的態勢更無可挽回。 

沒有一位醫師敢說自己不曾誤診,除非他/她從未診治過病人。患者的主訴與症狀代表了各種可能的疾病,醫者往往須一步步抽絲剝繭才能得到最正確的診斷,甚至有時安排各種檢查也未必得到肯定的答案。外界常常不能理解為什麼醫生一天到晚把「可能」掛在嘴邊,因為醫療就是充滿不確定性。 

假設某醫師神奇到看診後有九十九%的正確診斷率,那麼每百位患者還是會有一位被延誤診斷。若每百位被「誤診」的病人有一位後來治療結果不盡理想,醫師就要負業務過失傷害或致死的刑責。那麼每診療一萬人次該醫師就犯罪一次,以內科醫師工作三十年的職業生命,就算平均一天只看十位病人,一生約十萬次診療機會,如此神醫大概都要「犯罪」十次! 

筆者曾至美、日、英國醫院進修,未曾見過哪一國的司法體系視醫師的常規診療為犯罪行為。在台灣,選擇在第一線與病魔對抗的醫師,越來越難說服自己堅守崗位。除了醫治病人之外,健保核刪與各種評鑑帶來與日俱增的工作壓力,以及與日俱減的生活品質和薪資待遇,已經讓我們看起來像傻瓜了!現在,居然隨時可能變「殺人犯」! 

醫界最德高望重的宋瑞樓教授,幾年前在一場演講中談到如果他可以選擇來生,下輩子還是要做醫師,但不要在台灣當了!偉大如宋教授者尚有此嘆,吾等小輩不知漫漫黑夜,何時天明? 

(作者為教學醫院主治醫師,台大醫學院臨床醫學研究所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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