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敬一/尤努斯說:CSR該這樣做
【聯合報╱朱敬一】
2010.09.20 01:57 am
穆罕默德.尤努斯(Muhammad Yunus)是2006年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卅餘年來致力於消弭孟加拉及世界其他地區的貧窮,因而受到推崇。最近有閒讀其Building Social Business之作,既感動、亦佩服。
尤氏在消弭孟加拉貧窮所做的貢獻,可不像是德蕾莎修女那樣不計收穫式的默默耕耘,而是開創了一套做救濟事業的企業模式,系統性地號召成千上萬有心公益的人,以他的模式去「複製」公益經驗於各個領域。而這個新模式,就是他以之命名其書的「社會企業」。
所謂社會企業,就像是一般的企業,要設法在社會上永續營運。一般的慈善法人或非營利事業,往往有大部分的收入仰賴外界捐款;一旦捐款有間斷或短缺,該事業就會難以為繼。但尤氏的社會企業卻強調靠產品或服務收入自行維持其營運,與一般企業永續經營的努力相當。唯一的差別是:營利企業以追求最大利潤為目的,但社會企業卻以某種公益理想(例如提供偏遠教育、消弭營養不良等)為目標。
尤氏社會企業的構想,出自他對孟加拉社會的關懷。該國有些婦女只想要貸款美金7分錢(折合新台幣兩塊多),卻是告貸無門,原因是:銀行認為這些婦女既無擔保品亦無「信用」,不願意放款。孟加拉婦女之所以要告貸2元,只是想要購買竹子為原料,編製些簡單器具販售。這些婦女極為貧窮,是社會底層的底層、是所有公平正義理論最想要照顧的人民,但資本主義社會下的銀行卻對她們不屑一顧。尤氏為了打破這樣的困境,就逐步開創了孟加拉的「農村銀行」,對貧戶提供免抵押品的貸款,平均貸款額度僅為200美金。
資料顯示,雖然無抵押擔保,但百分之98的貸款都償還了本金,可見貧戶貸款並非血本無歸的生意。傳統資本主義下的銀行不願意向貧戶伸援手,主要是因為對貧戶貸放利潤不高、手續瑣碎,比不上賣結構債或炒作房地產那樣獲利豐厚。尤氏的社會企業不以營利為目的,所以才願意對底層民眾支援,也逐漸開啟了脫離貧苦泥淖的一線生機。最難能可貴的是,尤氏不但以實際行動證明對貧戶放款之可行,而且其農民銀行是以自我「永續經營」的方式運作,不靠外在捐款支撐。
數十年來我讀過對資本主義的批評文章不計其數,但每一篇卻都有些邏輯破綻。尤氏的社會企業論述,卻是我多年來少見自人文關懷出發、邏輯完整、與資本主義不衝突卻有強烈補足功能的論點。台灣若干企業以捐款方式贊助一些活動,每年只為了搏版面而點綴式地「與孤兒合照」,置入行銷買版面只是一心想贏得「企業社會責任(CSR)」的虛名,令人作嘔。尤氏認為,企業如果真要做公益,就該以社會企業的永續方式為之,如此才是真心誠意地實踐社會責任。CSR,當如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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