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工資審議現場
自由時報 2010.09.22 ◎ 林進勇
筆者擔任本次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的勞方代表委員,整個審議過程,根本就是官方強力主導,勞資學三方只是跑龍套的配角,完全是「假勞資參與,真官方獨斷」!
馬總統去年推動、立法院通過施行的「兩公約施行法」中「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七條規定:「本公約締約國確認人人有權享受公平與良好之工作條件,尤須確保:所有工作者之報酬使其最低限度均能維持本人及家屬符合本公約規定之合理生活水平。」但此次,基本工資調整的水準,並沒有依循達到「維持本人與家屬合理生活水平」的目標,明顯違法。且完全不理會全產總提出的依照「每人每月最低消費支出」乘以「扶養人數」的計算精神。
觀察這次整個基本工資的審議過程,勞委會去年底先以「擴大勞資對話」為藉口,修改審議辦法,增加勞資雙方代表比例。該辦法送到行政院,躺了三個月,直到八月二十六日才通過,九月七日勞委會才確定勞資雙方推派的代表,九月十三日首度會議舉行,時程倉卒令人不解。
十三日首度會議,勞資雙方各自發言完,僅有中場休息半小時的空檔,名曰讓出席委員相互溝通,但根本沒有進一步協調的空間。休息結束後,勞委會主委王如玄就強渡關山,宣讀早已事先決定好的調整幅度三.四七%,送交行政院核定,不理會勞資雙方的意見。整個審議過程,絕不是行政院宣稱的「共識決」,因為勞資之間,根本沒有彼此折衝產生的共識,完全是官方一手「獨裁決」。
這次的調幅,官方以物價指數成長率四.四七%為基礎,但「考量」失業率之後,調整為三.四七%。這種充滿主觀判斷的任意性獨斷,根本對勞方之主張視若無物。
台灣基本工資三年未調整,相較於日本近三年來調整基本工資達三.七八%、韓國十八.一%的水準,而中國光是今年第一季就提高基本工資達十七%。而這三年來台灣基層勞工面對高漲的房價、物價與房租等生活開銷的提高,早已苦不堪言。對於一五八萬領取基本工資的最底層勞工而言,月薪增加六百元或時薪增加三元,根本是杯水車薪,而吳敦義內閣一直宣稱簽訂ECFA之後,經濟即將起飛,看來一般庶民與基層勞工的口袋,恐怕還是空空如也。
(作者為大同工會理事長、全國產業總工會常務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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