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話說-黃金獵犬與豬血糕
* 2010-09-29
* 中國時報
* 【李欣宜/北縣蘆洲(大學生)】
日前,在台北縣發生一隻黃金獵犬遭三名越南籍勞工偷竊烹食事件,媒體及民眾大罵這些勞工竟然連人類最忠實的好朋友都忍心吃下肚,實在太野蠻了!
看到這則新聞,也許真正需要思考的是其後所隱含的文化差異性。日昨,拜讀中時〈西方人為什麼怕豬血糕?〉一文,令人不禁省思,如果我們因為台灣豬血糕被英國列為「十大古怪食物之首」而感到氣憤不解,那麼當越南人知道他們的同鄉因吃狗肉被撻伐甚至被警方偵查,豈不感到更加憤懣不平?吃狗肉盛行在泰國、越南等地區,行之有年,早已是東南亞獨特的文化風俗。誠然,入境隨俗,在台灣殺狗是違反《動物保護法》的,必須處以十萬至五十萬的罰鍰,在兩年前也發生過泰籍勞工烹狗事件,最後,法官因其不熟悉台灣法令為由,網開一面沒有對這些泰籍勞工開罰,當時社會引發一波輿論,對於政府向外籍人士宣導台灣法令不周提出撻伐,如今類似事件再度重演,可見我國對於外籍人士的台灣法令宣導仍然疏於經營,因而一再造成了因文化差異所造成的「野蠻」悲劇。
除此之外,在這個事件中我們也看到了媒體進一步間接加深了我國對於東南亞籍人士的文化偏見。媒體報導本應秉持著多元而中立的觀點,對於帶有明顯主觀色彩的發言,應該予以平衡報導,然而在這則新聞中,受訪者表示這些越勞都很野蠻,今天偷狗不知道明天會不會去殺人…也許媒體自認只是忠實反映民眾的看法,殊不知卻間接貼上了東南亞籍人士在台灣人心中的汙名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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