甯應斌(台灣中央大學哲研所教授)
關於圖書分級制度,早在2004年,「反對假分級制度聯盟」就已經對這個制度的諸多問題分析透徹(http://anti-censorship.twfriend.org/)。下面我先談圖書分級制度的真與假,再談青少年性權與資訊權。
一、圖書分級制度:真的還是假的?
為什麼要有圖書分級制度?
第一,真正的圖書分級之目的,是不必再為了所謂「保護兒童」而變相取締任何出版品。
第二,真正的圖書分級之核心精神是保障成人閱讀色情的權利。
第三,真正的圖書分級制度之建立是為了廢止與取代原來查禁色情的法律,也就是刑法235條。
開明進步國家的分級制度都是為了促進言論與創作自由、出版與閱讀自由,也就是不因為保護兒童,而變相查禁任何一本書;希望透過分級制度使創作者能百無禁忌的馳騁想像,使最冒犯大眾的言論與影像能夠發行,使出版者不會像在專制時代被反色情法律迫害,使讀者有權利閱讀世界上所有可能存在的觀念。分級制度的理想精神是自由,而不是限制,是人權,而不是法律。分級制度必須承認而且保障成人有觀看色情淫穢品的權利,否則根本不需要分級制度。如果沒有同時廢除查禁色情的法規,分級其實是一種假分級,只會更進一步地製造混亂與妨害資訊流通、增加成本、圖利管制者。
試想,刑法235條已經禁止某些出版品,在不廢除此法的情況下,圖書分級制度則是進一步地限制某些原本合法出版品的流通、販賣,從而挫折這類出版品的出版與創作。這等於是進一步地緊縮思想言論創作與出版自由之道德淨化。
二、青少年性/資訊權
首先,我們必須區分幼兒/兒童/青少年的差異。
襁褓幼兒無法閱讀或有意義的接收資訊,所以根本不必加以保護。
青少年已經具有性意識與性能力(而不是在18歲前夕的一夜之間才具有),對於性資訊與性滿足均有需求,此時青少年需要多元價值觀的性資訊來豐富眼界,也需要自慰時的色情材料來增進愉悅能力,畢竟追求性滿足是其不可剝奪的性權(愉悅與滿足,而非痛苦與壓抑,才能造就健全人格)。學習多元的性資訊有助於(特別是「與眾不同」的)青少年形成自我認同(不會自我懷疑、自我否定、自認變態等),培養性愉悅能力有助於青少年適應人際的性關係與避免負面的性心理。一言以敝之,圖書分級制度要保障青少年的性權與資訊權,尊重青少年的自主追求、自由發展、自我選擇。社會要做的是提供良好的教育與資訊環境,讓各種多元觀點平等並陳,以辯論取代定於一尊,鼓勵批判反思而非教條教化,這樣的教育與資訊環境才能培養與強化青少年的自主能力與學習選擇。
最後,對於兒童的保護,不是由國家、而是由父母來決定兒童的保護,我認為這種保護不應該是採取欺騙、恐嚇與抹黑的手段,而是從旁協助兒童選擇出版品,與兒童討論商議。我會建議父母不要禁止天才兒童的自主閱讀。圖書分級制度要在上述的精神下設計,給予開明父母足夠的彈性,國家不能干預或妨礙父母教育子女的方式。
總之,圖書分級制度如果沒有同時廢除取締色情的法律,就只是假保護兒童之名,而限制成人與青少年的閱讀權利,而形成假分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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