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褲裝與裙裝/性別平等

傅延文 2010.01.25

日前有高中生指出因天冷穿著褲裝,學校則以不合乎校規而處以愛校服務,違規三次則記警告一次。而以台北市為例,即有不少以招收女生為主的學校,縱使在寒冷的冬天也要求學生穿著裙裝,甚至對內衣的顏色有所限制。

曾經有學生向教育部陳情,基於維護學生的人性尊嚴,為何不能依自己的意願選擇穿著褲裝或裙裝。然而,學校卻以維護傳統為理由而凌駕於學生基本人權之上。但以維護傳統為由而嚴格限制學生穿著的自由,並不合乎邏輯,同時也忽略了性別平等的精神。

換言之,基於培養紀律、一致性、識別性等教育或安全目的得作為學校規定穿著制服的理由(註:我不否認我是個制服控:))。但不得以維護傳統為理由,而與學生之身體健康衝突,亦不符比例原則。然學校應是培養學生健全人格的場所,何獨容許少數高中如此限制女學生的穿著?。因此,在冬天此時,中央機關、縣市政府以及學校的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宜檢討各校服裝規定,以保護學生身體健康之權利,並尊重性別平等,健全人格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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