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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還停留在雲端裡的白日夢(張哲銘)

(中正大學哲學所碩士生 哲學與公共事務研究室成員)

   雲端科技無疑是二十一世紀當前科技類最紅火的話題之一。簡單的從自己的認知來談雲端概念,最平常的例子是銀行,銀行做的工作就是讓使用者可以將金錢存入其中,然後在需要的時候,從需要的地方藉由KTM取領出來。雲端科技就是讓現在個人電腦中的資料上傳到超級電腦上,包括軟體,使用者擁有的只是非常簡化的面板,藉由高頻寬的網路自由上下載自己的檔案。對於某些商務性的軟體,使用者再也不需要實際購買使用版權,可以用「租賃」的方式,向軟體製造商租用一段時間。

 這個概念聽起來很誘人,對個人來說,電腦再也不是很笨重的家當,資料可以更方便的流通,且也不需要一再的追趕著當前的電腦技術。另方面,藉由使用時付費的方式,也可以節省一大筆的軟體開銷。在商業的層面,對於那些公司而言,可以更直接的面對消費者,提供軟體使用,這是個很大的商機。

 這類商業性質的看法很簡單,他們認為這完全是技術與經濟的層面,如果雲端技術可以減少商業成本,增加效益,根據供需法則,市場會非常快速的接收這套全新的商業模式。但是這種看法似乎將經濟、政治、法律這三部份分的太過清楚,絲毫沒有注意到裡面的模糊地帶。

 前幾期的文茜財金週報說到了大陸的第一台千兆級超級電腦已經在天津裝好,成為亞洲第一朵雲端。再對照起前陣子谷歌公然的向中國政府唱反調。我們可以合理的這麼評估,對於大陸而言,雲端技術的使用下,人民將毫無隱私可言。因為中國政府可以用任何手段,直接操控超級電腦,擷取使用者的隱私。如果雲端技術如同銀行那樣,有許多朵雲端提供服務,端賴使用者偏好的雲,那麼即使不用擔心政府介入使用者的隱私。使用者隨時要考慮的問題是,他們要怎麼樣承擔服務的那朵雲突然崩毀的可能?這是在實際中顯而易見的情況。又或是在政府以任何「國家安全」為理由,運用法律手段,強行進入超級電腦竊取使用者的資料,我們應該要如何對應?

 更有甚者,在法律的部份遠遠不是這麼容易。前陣子微軟想要推行正版認證的下載,都可以搞的沸沸揚揚,甚至微軟正版安全相關部門的部長還因為程式設計不良而黯然辭職。在法律的方面,雲端要怎麼樣應付當前著作權法的問題?當使用者將下載到的音樂丟上雲端,唱片公司可以依據法律要求他們的著作權,相應的雲端公司需不需要開放超級電腦讓唱片公司搜索使用盜版音樂的使用者?我相信發生這種情況也是可以合理期待的。

 當然雲端科技可以在技術層面發展成熟後不顧一切的實行。但在這種思慮不周的情況下,相應產生的問題,無論是經濟上,或是政治、法律與社會層面必將無遠弗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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