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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交通亂象 豈止車不讓人

人間福報 2010/4/21 | 作者:王興(台北市/行政人員) 

台灣果然是一個非常重視外國評價的社會,數十年無法解決的交通問題,因新加坡媒體一則台灣車輛不讓行人的報導,台北市長嚴重關切,決定加強取締不禮讓行人的車輛。 

筆者以為,駕駛人普遍不守法,貪小便宜(超速、臨停、並排停車等微型違規)的心態,固然是造成交通亂象的原因之一,行人過馬路如逛大街,也是幫凶;更為根本的原因,是台灣都會區道路的設計就大有問題,未能根據社會的需求制定,讓人就算想守法都很困難。 

舉例來說,在歐美國家大型交通幹道的紅綠燈,都是車輛與行人分流,台北市雖然在重慶南路、信義計畫區內的部分十字路口,也施行車輛與行人紅綠燈分流,但更多的交通要道,都是人車共用同一組紅綠燈。 

共用同一組紅綠燈,會有什麼問題?很簡單,當綠燈亮起時,同一側的行人和車輛同時向前行,但要右轉車輛就得停車讓同側的行人先走,等到同側的行人走完,對面的行人卻走過來了,等對面行人也都走過,已快變燈號了,後面的車輛只得等下一次燈號變換,如此惡性循環,交通豈不亂? 

此外,台灣還擁有全世界密度最高的機車,勢必占用相當多的空間停車,而都市地窄人稠,機車停車位多半設在人行道上,而騎樓又多半被商家占用,行人被迫只好走到馬路上,險象環生。 

首長有意解決交通亂象固然可喜,問題是,當號誌、道路設計不良,停車位規畫不當,造成用路人被迫彼此爭道,光是靠重罰或勸導有什麼用?搞不好還會被媒體批評為政府搶錢。

 真的想解決交通亂象,筆者建議,應該盡早全面建立車輛與行人紅綠燈分流,左、右轉等號誌設計清楚,另外,十字路口的人行道,也不應過於靠近路口,該稍微往旁邊移動,留出車輛轉彎後的緩衝區,以保障行人安全、紓解來不及轉彎的車輛。

 其次,不可諱言,用路人普遍沒有守法禮讓的精神,而且為了貪一時快而違法,都是造成交通亂象的原因,若想解決就必須通盤制定解決辦法,光是取締或推動禮讓行人,恐怕難以長久,更無法根治。

 此外,歐美、日本、新加坡等國用路人的守法精神,其實是靠重罰建立的,台灣也必須強力執法,但每次大規模取締,就被民眾、民代及媒體批評是政府搶錢,汙名化政府執法的正當性,強化人民違法的合理化,呼籲這些批評者不要成為台灣交通亂象的幫凶。

 王興(台北市/行政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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