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工資審議架構進行25年來第一次大修正。
勞委會已經完成基本工資審議辦法修正案,預定19日正式公告。其
中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成員訂為21人,納入「勞資政」三方概念,
但官方代表大幅減少,勞資比重增加,勞資代表各佔1/3,政府與
專家學者佔1/3,政府代表由8人減為3人,但主任委員仍由勞委會主
委兼任。
修正案並首次明定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必須每年7月召開,9月底前
完成審議,審議結果自隔年1月施行。勞委會表示,今年就會採行新
制,因此今年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確定7月召開。
至於基本工資調整程序,勞委會表示,由於勞基法母法未修正,因
此相關條文仍保留原規定,亦即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審議結果,由
勞委會報行政院核定。
勞委會主委王如玄之前曾預告今年基本工資審議機制將進行大調整。
對於此次採小幅度調整,勞委會副主委潘世偉表示,由於過去基本
工資調整過於依賴政府角色,因此政府無法全部退出,只能從「決
定角色」淡化為「輔導協助」,盡可能提供勞資團體及各方需要的
經濟數據,希望勞資能透過機制改變,學習對話溝通,讓每年基本
工資調整,不再只是勞資喊價的結果,而是觀念共識的開始。
基本工資審議辦法自74年公布施行後,這是首度調整基本工資審議
委員會架構。潘世偉表示,這是踏出基本工資改革的第一步,也是
漸進改革的一步。他說,原本希望仿照日、韓做法,審議委員會完
全由勞、資及公正第三人主導,但是擔心外界質疑「政府角色不見
了」,因此折衷為「勞資政三方概念」,並增高勞資比例,降低官
方代表席次。
根據現有規定,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成員17-23人,其中勞資代表各
4人,政府代表8人,學者專家1-7人。以往政府代表包括經濟部、經
建會、財政部、主計處、勞委會及縣市代表等單位,勞資代表只有4
人,被外界批評官方色彩太濃,勞資遭弱化,因此新修正案將審議
委員會成員大幅調整。
修正案明定審議委員會人數21人,主任委員維持由勞委會主席兼任。
勞資代表由4人增加為7人,政府代表由8人縮減為3人,學者專家4
人,也就是勞資政各佔1/3。勞資代表各7人,分別由全國性總工會、
全國性雇主組織推薦,學者專家4人也是由勞雇團體推薦,政府代
表3席則分別是勞委會、經濟部及經建會。
【聯合晚報/記者陳素玲報導/2010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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