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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踩斑馬線 小鎮大塞車  

【聯合報╱張祖烈/清雲科技大學助理教授(北縣永和)】 2010.04.12 03:51 am  

十餘年前,我與內人在紐西蘭南島一個人車稀少的小鎮路邊聊天,只因內人一隻腳無意間踩在斑馬線上,卻造成了鎮上少有的大堵車事件,所有路經的車輛都因為有人站在斑馬線上而遠遠的停了下來,而背對馬路的內人及視線聚焦於近處的我卻渾然不覺,待發現後急忙一一跟所有駕駛鞠躬招手致歉時,大家都非常客氣而且有耐心地微笑點頭,沒有一個人怒目相視或口出惡言。

前南非大使陸以正日前路過行人穿越道時遭計程車撞倒受傷,引起社會關注,使得一個不受到重視的問題得到大家的短暫關切。

台灣地小人稠,應有的距離、應有的禮讓及秩序,往往都被忽略了!走在路上,被來來往往的人擦撞,或甚至伸手撥開你;排在隊伍裡,被後面的人貼身推擠,或甚至插隊;路口過馬路時,被逼近你膝蓋的保險桿催促,或近身闖過的機車驚嚇;這都是都市裡大家常有的不愉快經驗!

這些年,台灣已經進步很多了!處處會說請、謝謝、對不起!大多數人也都很有秩序觀念,但部分人對人身及法治的尊重,有時仍然相當欠缺!許多文明國家,朋友之間可以擁抱、可以貼頰、可以親吻,但對陌生人肢體的碰觸,卻極為謹慎;該如何愛惜自己的身體,及尊重他人的身體,我們學校裡沒好好教,家裡也不太管。不守規矩,在很多地方會受到眾人唾棄,會受到法律的制裁;但在我們的社會裡,多數人卻選擇明哲保身,執法也往往三分鐘熱度,等社會不再關注,長官也不再重視,就不了了之,依然故我了。

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長說:民眾走在行人穿越道,不管紅燈或綠燈,汽機車都應禮讓。個人不完全贊同。駕駛要守法,行人也一樣要守法;筆者曾經在澳洲布里斯本街頭,見到幾個高中生闖紅燈,直行車一樣呼嘯而過,駕駛還伸出頭來,用手指向自己前額,意指「不知道你們在想什麼?」

希望所有駕駛及行人,能互相尊重、注意安全,讓家長不必再為子女出門而提心吊膽,行人不必再為交通狀況而戰戰兢兢,大家共同營造一個安全、有禮、從容、和諧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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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立中正大學哲學系 哲學與公共事務研究室 Philosophy and Public Affairs Research Gro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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