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生?棄養?公園放生,最壞的示範!

 

自由時報 2010.06.19 ◎ 張宏林

 

公園又出現被放生特殊動物,顯示民眾缺乏飼養寵物的基本倫理。

 

除個別分散的放生行為之外,最讓人憂心的還有宗教活動的集體放生。依據過去動保團體的研究,台灣每年有近五百個團體,定期或不定期,大量有規模的放生。每次少則百隻,多則成千上萬隻,參與人數更達千人以上規模。整年所購置的放生動物總經費粗估超過兩億。諷刺的是,這些費用遠遠超過台灣所有環保與動保團體一年的募款金額總和!民眾寧可花錢胡亂放生,卻不願意捐錢給保育團體來護生!

 

農曆七月將近,預期又將會是放生的高峰期。除加強學校教育外,政府應該更積極的針對放生現象,制定專法限制管理。因為外來種侵犯生態的立即性,比起全球暖化影響物種的速度更是有過之而無不及!

 

同時,更要呼籲準備飼養寵物的民眾,千萬要三思而後養。「一旦飼養了,就是責任的開始!」這才是真正負責任且功德圓滿的生命教育方式。

 

(作者為綠黨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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