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教訓…民眾參與

 

 

【聯合報╱潘翰聲/綠黨召集人(台北市)】 2010.06.29 03:13 am

 

 

 

松山菸廠大巨蛋開發案,廿八日經台北市環評委員會決議「變更內容認定不應開發」,雖開發單位可另提替代案重新送審,或依環保行政機關見解回到二○○三年原環評結論繼續開發,但實務上這顆蛋可能蓋不下去了。

 

爭議根源於政府不想出錢而採BOT,卻忘記「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的經濟學鐵則,出賣了公共利益,過度讓利給財團。商業設施樓地板面積占三分之二,等於大巨蛋本體的兩倍,且大巨蛋為多功能,實際用於體育活動的機會更少,遠背離振興體育的初衷。而龐大的商業利益,也導致開發集團內部分合的糾葛。

 

其次,本案的選址與決策過程,到了環評最後關卡才開出一絲民眾參與的空間。民間一再提出大小巨蛋距離僅兩公里,是市中心有限公有土地資源的重複投資與浪費,市府官員卻強硬表示「已經定案」拒絕討論。但在社區民眾和環保團體的努力下,先經監察院糾正程序,近一年後環評再否決,終於翻案成功,激勵了人民堅守家園護鄉土的意志。

 

政府應該從大巨蛋案記取教訓,引進資訊公開的陽光,打開決策黑箱讓民眾參與,才是避免更多爭議的王道。南港二○二兵工廠的兩個開發計畫,在新聞冷卻的階段,政府應放下身段與民眾理性溝通,千萬不能有避避風頭心態,在民智已開的民主社會,政府愈來愈難專斷大面積土地的開發利用,如果還以拖待變「頭過身就過」來打迷糊仗,未來代價將更為巨大。

 

而廣慈博愛院BOT案的環評尚未送件,也仿效大巨蛋案先破壞再環評,目前正進行建物拆除,六百棵老樹的命運岌岌可危。地方民意砲聲隆隆,大至公共利益的質疑(旅館、住商大樓過大),變調的商業化社會福利,或小到社區的權益(日照權、景觀權、停車位、社區圖書館),都牽涉到最初BOT合約的設定,若不讓民眾參與,未來爭議絕無善了的可能。

 

既然監察院都被揶揄為「解套院」,為市政府做台階下來了,豈有自己搭梯子爬回去的道理?環評被否決的當下,正是合意解除BOT合約的契機,而非回到時空環境已變的舊環評繼續纏鬥,而松山菸廠現址體育園區範圍,應儘速推動市民參與規劃的森林公園,把樹種回來(不是「移」回來)。馬英九市長留下的諸多包袱中,大巨蛋可以是順利解套的典範。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pparcc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