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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門話題-門診量超過 診察費遞減

2010-03-23 中國時報 【鄭鎰斌/台中巿(地區醫院醫師)】

 針對昨日〈診察費也是黑洞〉投書,身為醫師,筆者不吐不快。 

 第一、目前健保局訂有「合理門診量」,若門診人數超過一定人數,則診察費會依次遞減,超過九十人以上的話,一個病人診察費甚至不到一百元。 

 第二、正所謂「台上十分鐘,台下十年功」,醫師診察五分鐘所能得到的資訊,搞不好比一般人自己亂摸亂看五小時還有用。如果一個醫師對著病患看了半小時,病患是否又會覺得這醫師「不夠專業」呢? 

 三、把醫生的薪水用工讀生的時薪來比,實在是不倫不類,完全是不尊重專業。那照這種算法,文字不過是用稿紙寫的,一張稿紙六百字才一元,寫一本二萬字的書也才花三十幾塊,那一個作家的書要賣好幾百塊是否也是暴利?

 


我有話說-診察費也是黑洞

2010-03-22 中國時報 鄧綾/桃園楊梅(文史工作者)

 在健保黑洞越來越大之際,如何填補,除了調漲健保費外,很多人遺忘了「診察費」黑洞,也足以拖垮健保財政。

 目前,一般民眾前往診所看病,除必須支付掛號費外,偶而還會因處方藥品的價錢而多了「部分負擔」費用。拿到了收據時,會發現最大宗費用不是掛號費也不是處方藥品費,而是「診察費」,這筆錢由診所向健保局申請支付,由全民埋單。

 支付醫師診察費是應該的,只是,金額似乎太高了。以桃園某診所收據上診察費三二○元為例,一天看一百位病人,健保局就要支付三萬二千元;有很多醫師在門診時,連聽診器也沒使用,嗯哼幾句,在病人還來不及把症狀說清楚時,處方已開好了,或回診病人依照上回處方箋取藥,醫師只在電腦上敲幾個鍵,前後不到三分鐘,也支領三二○元診察費?

 一般人打工一小時,最低時薪九十五元;醫師門診一個病人約五分鐘計,一個小時十二位病人,如以每位診察費三二○元計算,竟然高達三八四○元,如此高報酬率,與打工族薪資天差地別。

 診察費必須調整,才能讓埋單的納稅人不會覺得被「坑」,如何調整?當然不能以「打工」的工資計算,但如何調整才能讓醫師接受,讓納稅人沒有怨言,衛生官員們似乎有必要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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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改公義、民意 擺平利益 

【聯合報╱江東亮/台灣大學公共衛生學院院長】

2010.03.23 02:19 am 

昨天美國眾議院以二一九票贊成、二一二票反對,通過歷史性健保改革法案。雖然未來健保改革法案仍須再經參議院同意,但因以去年年底參議院通過之版本為基礎,所以可說已成定局。 

目前,台灣的全民健保改革已箭在弦上。歐巴馬總統高舉公義的旗幟,運用政治智慧,實現了美國人百年來追求全民健保的夢想,對我們又有什麼啟示? 

第一,全民健保不是慈善事業,是公義的伸張。美國是典型的資本主義國家,一向強調醫療市場的力量,對於醫療上的窮人則主張慈善救濟或社會救助。 

遺憾的是,激烈的醫療市場競爭並沒有帶來太多的好處,雖然醫療科技不斷創新,但醫療費用卻節節高漲,醫療窮人也越來越多,等到金融海嘯一來,情況更糟,不但許多人同時丟了飯碗和健保,社會善心人士也大幅減少,大家看不起病,更與昂貴醫療科技無緣。歐巴馬的使命感,就是來自聽到美國這群三千二百萬醫療窮人的吶喊。 

其次,政府要運用公權力,扮好羅賓漢角色,向資本家和有錢人收稅,補助與保障人人有健保。由於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全民健保不能沒有財源,歐巴馬的健保改革法案主張,雇主若不是自行替員工購買健保,就是付錢給政府來辦,甚至向有錢人徵收資本利得稅,補助中小企業員工和窮人購買健保。另外,規定任何健保公司都不得拒絕被保險人帶病投保,並且向健保公司收取凱迪拉克級健保保單稅。 

第三,推動全民健保改革,不僅要靠知識,更要靠智慧和機會。全民健保政策雖然與學術和專業有關,卻也離不開民意和政治。當年柯林頓總統推動全民健保時,曾聘請數百名學者專家參與規劃,可惜大家意見分歧,相持不下,時間一拖,最後就錯過了美好時機。歐巴馬總統上台後,雖然同樣重視學者專家的意見,但是他卻能高舉公義的旗幟,訴諸民意,平衡利益團體的要求,把握機會,及時完成立法程序。 

一九九五年,台灣能順利開辦全民健保,可說天時、地利、人和的結果。當年,我們高舉公義的旗幟,政府重視學術規劃與設計,但也兼顧政治生態與民意,在立委普選與總統直選接連的選戰聲中,兩岸猿聲啼不住,輕舟已過萬重山。 

但,全民健保改革永不止息,願天祐美國!也天祐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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笨蛋!二代健保是吸票機!

【經濟日報╱社論】

2010.03.19 02:12 am

衛生署楊署長一場慷慨辭官又高規格慰留的鬧劇,竟意外地修成正果;馬總統在慰留時,嚴正宣告二代健保將在兩年之內實施,取代25年前楊署長一手催生的偏頗不公、圖利富人的健保現制。

馬總統激昂地表示,改革一定得罪人,但「即使得罪人丟掉選票,對台灣長期有利的事,一定要做!」資深的執政黨立委更強調,二代健保等於調漲保費、等於票房毒藥;因而修訂草案送到立法院兩年來一條未審、一字未查。其實馬總統與立委們都大錯特錯;二代健保反而是超強的吸票機。

既有費率4.55%之下,健保每年預算在4,000億上下,但不調高費率,今年預計虧空逾400億,累積債務達1,300億元,可能令此人皆稱便的德政難以為繼。因而最後在楊署長與吳院長的兩個版本中巧妙地找出折衷妥協版,費率提高到5.17%,維持楊署長的單一費率;但由政府自預算中拿出121億,差別補貼每月戶長本人投保薪資在56,000元以下的保戶,成全了吳院長只有22%保戶全額調漲的要求。

但一如前此社論剖析,獨力負擔一家四口家計、月薪8萬的薪資所得者,每月保費原為4,380元,要增為4,976元,一年多付逾7,000元;但一對無子女夫婦每月薪資各4萬,另有額外房租、股利等10萬收入,保費僅1,220元,還可獲政府補貼免增保費。天下之不公寧此為甚!

試問,家中有扶養眷屬者多,還是無子女者多?每月靠薪水養家活口者多,還是坐享房租、財產外快者多?那數百萬受此不公待遇的家庭如果發現本可去此大不平的二代健保,在立委操作、政府無能之下永難實施,豈不要用選票唾棄掌握絕對優勢卻又百般阻撓的執政黨立委,與兩年來縱容此不公不義長存甚至令其變本加厲的政府?

但他們幾乎全被蒙在鼓裡,如果這廣為台灣選民周知,數百萬選票就會流失。反之,當馬政府與執政黨立委快刀斬亂麻,早日通過二代健保,不但選票可以保住,還能掙得更多選民的支持。

受害更烈的,還不是數百萬薪資所得者,而是他們的雇主。這些家戶的負擔固已十分慘重,雇主的負擔卻是他們的兩倍;所以調升到5.17%,工商團體立刻指出,雇主負擔的六成保費會因而增加234億;在今天惡劣的大環境之下,實在是難以承受之重。尤其那些依賴專業人士較重的知識與技術密集度較高的企業,更將立遭當頭重擊。面對如此沉重壓力,企業經營者豈會興高采烈地投執政者一票?

但這一切都可藉二代健保解套。全民健保全賴薪資所得支持,但後者僅占整體所得中的六成。如果由全體所得者共同負擔,無需提高費率,保費收入立可增約2,000億;不但不致虧空450億,還會有上千億的盈餘。但若保持年度預算平衡,現行的費率可以打個七折,只要大約3%就足夠了。而且,由於每戶的全部所得都要計入,前述一人8萬與兩人各4萬的不公平也迎刃而解。同時,因為健保的負擔不全落在雇主與受僱人頭上,還有他人負擔四成;雇主的保費打七折之外,還能再額外打個六折,成為原先的四到五成。234億的額外負擔變成每年保費減少六、七百億的紅利,經營者豈不喜出望外?

看來唯一的受害者,就是坐擁豐厚股利、租金、財產所得,但只需依失業者標準繳保費的那一群非薪資所得者。不過,全民健保本來就是量能付費,明明腰纏萬貫卻與失業者看齊,白占大多數受薪者的便宜,不僅令人側目,自己心亦不安。如果二代健保以極低的費率讓他們也可以公平地盡心盡力,其中大部分不但不以為忤,還可能心存感激。如此皆大歡喜,選票豈不滾滾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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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願役軍人 也要繳健保費

【聯合報╱陳宏煇/教官(北縣淡水)】

2010.03.17 03:12 am

十六日「單一費率,繳健保有差別」一文,文中提到「現行費率…低收入戶、軍人及退休榮民為零」,並不完全正確。事實上,只有義務役軍人、軍校生健保費是由國防部全額補助,而志願役軍人視同第一類被保險人,國防部並未全額補助,仍須依不同薪級自行繳納健保費。

 


引用文章志願役軍人 也要繳健保費  

的確是副所長誤解法規的意思了..或是副所長所用的"軍人"一詞不夠周延。

單一費率 繳健保有差別一文中提到:『以現行費率四五五%計算,受雇者的實際保險費率為一三七%,雇主為四五五%,低收入戶、軍人及退休榮民為零。』 

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27條規定,第四類的被保險人(一)應服役期及應召在營期間逾二個月之受徵集召集在營服兵役義務者、國軍軍事學校軍費學生、經國防部認定之無依軍眷及在領卹期間之軍人遺族。(二)服替代役期間之役齡男子。由其所屬機關全額補助。

所謂徵集是以義務役為對象;召集是以後備軍人及補充兵為對象。故現役的”志願役”士官兵不在第四類的被保險人之列中,仍須依第一類被保險人之身分自行負擔健保費用。

by 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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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綁架健保 治標不治本 

【聯合報╱蕭慶倫/哈佛大學教授、台灣健保第一期規劃總顧問(美國麻州)】

2010.03.17 03:12 am 

全民健保是台灣的一個社會建設奇蹟,受到世界各國的廣泛注目和中國大陸的羨慕。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克魯曼、美國廣播公司、PBS Frontline、以及《Health Affairs》等權威人士和期刊皆報導台灣健保,公認台灣提供了其他國家可學習的重要典範。然而,如此值得引以為傲的社會成就,卻因為政黨的割喉競爭,面臨重大危機。 

健保虧損幅度持續增加,至去年底為止總計已達五百八十八億。健保虧損的主因非如一般的誤解,來自於資源浪費和藥價黑洞。當然這些缺點需要處理,但是它們只是導致財務問題發生的一小部分原因。 

健保虧損的主因其實很簡單。每個先進國家中,因為人口老化、人們要求更高的醫療品質、用最新的科技與昂貴藥品,醫療費用的上漲一定都高於薪資的成長速度。OECD中十五個主要國家,過去廿年來平均每人的醫療費用年成長百分之六,但是生產毛額年成長率只有百分之四。因此,這些國家都必須定期調漲保費。台灣並不例外。 

廿年前健保規劃小組在設計之初,便建議應立法建立長期(廿五年)的費率自動調整方案,使健保能適時調整保費確保財務平衡。然而,這項建議在立法過程中未被採納,於是埋下一個定時的赤字炸彈。如今,馬政府必須認真審視這個問題,除去最根本的禍根。 

沒有完善的保費調整制度,就像人體有了癌症。這癌症慢慢將全民健保的養分奪走,健保連年的赤字已經危害到其正常運作。 

台灣健保最受到外界讚揚的是,不但健保給付項目相當廣泛,民眾就醫也方便,全民都能享受到完善的照顧。但是,在資金匱乏的情形下,首當其衝的還是民眾的就醫權利和醫療的品質。過去幾年來,不僅重症病患被當人球的事件時有所聞,連一般病人就診也需大排長龍。各大醫院病床一位難求,處方有時也因成本考量換成較便宜的替代藥物。醫療成本不斷壓縮,醫事人員面臨無法發揮其專業能力的窘境。長久下去,導致品質惡化,就醫困難,民眾和醫師都漸漸失去對健保的信心。這樣一來,健保終究會垮,過去的努力都將灰飛煙滅,對於人民福祉的傷害,也將難以估計。 

健保現在的病況,是目前政黨惡鬥造成的。只要執政黨提出任何治療這個「癌症」的政策,不管內容為何,在野黨便會為反對而反對。政治綁架政策,民眾權益只能成為這病態環境下的犧牲品。 

差別費率方案只能治標。第一年兩百七十億的收入,或許可緩解一、兩年的財務狀況。但是健保真正需要的是治本之道方能永續經營。二代健保規劃將保費計算基礎由個人薪資所得改成家戶總所得是個相當正確的改革方向。將非薪資所得納入計算,不但擴大計費基礎,更提高了整體公平性。 

除此之外,台灣同時也應進行給付制度的改革。按項目支付的方式,不僅容易產生浪費,醫療照護也缺乏連續性。論人計酬(capitation)合併成效支付(pay for performance)不僅可以抑制資源的浪費,也可以有效整合醫療服務的提供。在慢性病患日益增多的今天,整合醫療照護,才能將台灣的醫療品質帶向二十一世紀的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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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一費率 繳健保有差別

 

【聯合報╱羅紀琼/中研院經濟所副所長(台北市)】

2010.03.16 02:30 am

 

全民健保保費調漲一事,近日各界眾說紛紜。行政院擬以「差別費率」的方式調漲健保費,讓低所得者的保險費率維持不動,中高所得者保險費率微幅調升,而讓高所得者的保險費率上調至法令上限六%,藉以紓緩健保財務的短期壓力,並照顧受金融海嘯影響的民眾。此案一出,衛生署立即著手研究,結果發現,根據全民健康保險法,保險費率僅有單一數值,一旦訂定,全民一體適用。因此,差別費率有適法性的問題,除非先進行修法,否則無法施行。 

然而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的「單一費率」和行政院擬議中的「差別費率」究竟有多少差異?從自付保險費的分擔比率可看出端倪: 

保險費=投保金額X(單一)保險費率(式一) ( 圖表 )

自付保險費=投保金額X(單一)保險費率X分擔比率(式二) 

在討論保險費率時,一般人都只專注在(式一);然而在社會保險制度中,因政府有照顧弱勢民眾的美意,往往會協助承擔部分、甚至全部的保險費;另一方面,雇主也會承擔受雇者及其家屬的部分保險費,這些考量都會呈現在(式二)的分擔比率中(參閱附表)。 

所以,若只單看「保險費率」這個因素,法規允許的僅為「單一費率」殆無疑義;然而從「分擔比率」來看,目前全民健保實則已採行「差別費率」的精神,並符合行政院長官照顧中、低收入民眾的心意。舉例言之,如以現行費率四‧五五%計算,受雇者的實際保險費率為一‧三七%,雇主為四‧五五%,低收入戶、軍人及退休榮民為零。 

在此次調漲保費的爭議中,另有二個議題被凸顯,那就是「保險」與「福利」以及「所得重分配」。全民健保既是一個保險制度,「收支平衡」、「財務穩健」就是它永續經營的最高原則。而納保民眾要享權利(保險給付)就要盡義務(繳保險費)。在現行的制度下,所得低的人保險費負擔較低,所得高的人保險費負擔較高,已具有「量能付費」的「所得重分配」精神。此次若要考量目前的外在環境,進一步將中、低收入者新增的保險費負擔完全免除,並轉嫁至高收入者,不啻破壞現有體制,亦將影響健保制度的永續發展。 

依現行制度言之,倘若真要免除中、低收入者於保費調漲時所新增的負擔,政府需要從他處取得等值的資金為他們繳交至健保局。 

如此,一方面可維護保險體制,一方面可減輕民眾的財務壓力,似乎是雙贏策略。然而政府近年來財政困窘,短期內可能難有經費以茲補助,倘須待財務穩健時才償還,那麼民眾短期內沒有能力負擔調漲之保費,不也一樣可以讓他們緩繳?等金融海嘯的影響完全過去,民眾的經濟能力恢復時再予補繳?然此非長久之計,亦非解決問題之道。 

因此,若我們不尊重全民健保為「保險」制度,執意要用「福利」的心態來介入,將導致制度中所有重要的影響因素都變成政策變數。當制度的穩定性不復存在,制度的永續性即會消失,實不可不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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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處方簽拿不到藥 健保怪象

人間福報 2010/2/9 | 作者:魏杏林(雲林北港/醫藥業)

媒體報導,有民眾持醫院處方簽至健保特約藥局拿B肝用藥「貝樂克」,竟被以健保給付價利潤太低為由拒給,要求患者自費購買。

乍看之下,覺得有些離譜,卻也是事實,只是健保藥局敢如此「明目張膽」地拒絕,甚至處方簽當前,還要患者自掏腰包,藥事人員若非白目,就是被利益沖昏了頭,搞不清楚自身立場與相對擔負的社會責任。

不過,一葉知秋,健保成「賤保」,民眾權益受損,健保局應正視。

健保實施即將滿十五年,歷經六次藥價調整,平心而論,調整幅度沒個準,只能以「過與不及」形容。還享有專利保護期的原廠藥最受眷顧,數十元至上百元不等的健保價,通常只是去個零頭,聊備一格;相形之下,某些俗名藥價格已很「悽慘」了,健保局還要補上一刀,讓藥商不得不退出市場,以表達抗議。

功利主義掛帥,醫院已成為營利事業機購,算盤打得精,凡事以利潤為考量,不可否認,藥價差仍是醫院主要利潤來源之一,故而採購藥品是一門大學問,兩年一次的藥價調整,牽動醫院一波波換藥潮,屢屢造成醫藥界雞飛狗跳。

就商業觀點,醫療院所把沒賺頭的藥換成有甜頭的,無可厚非,卻嚴重損及病患用藥權益,影響所及,就會發生醫師開立處方,醫院卻沒藥可領的窘境。通常大醫院沒準備的藥,醫師會配合不開並換藥,如果非開不可,只好請患者到外面的健保特約藥局拿藥,這些被醫院「輕視」的藥,很有可能在特約藥局也要「眾裡尋它千百度」。

就筆者工作所見,民眾持處方簽至健保藥局拿藥,經常會碰到缺藥,畢竟健保用藥品項多達一萬多種,除非是慢性病熱門藥,藥局不可能備齊,但再如何冷門,只要有心,應該可找(調)到,就看患者願不願意等。

有一種「缺藥」情況比較特殊,就是被藥局視為燙手山芋的「賠錢藥」。這種藥健保給付價,遠比藥局向藥商進價低,一顆差價甚至達數元。就以某大腦及末稍循環改善劑為例,健保給付價九點一元,但藥局向藥商採購卻要十五元,價差將近六元,以一次處方八十四顆計,調劑一次要賠四百多元,調得愈多賠愈多。

不想「認賠」的藥師,會很技巧的告訴患者:「很抱歉!我這裡沒這個藥,請您到別家去拿。」當然,賠本生意沒人做,「別家」藥局可能也會用相同的方式,請患者再到「別家」拿…,病患被折騰到最後,只有回看診醫院拿,但萬一也沒有…。

當然,也不是所有藥局都那麼「現實」,我看過藥師告訴病患實情,願意認賠給他方便,不讓利益考量影響專業形象。事實上,這樣的藥師不見得是傻,有道是「吃虧就是占便宜」,因為絕大部分藥品都有藥價差可賺,懂得截長補短,贏得口碑,處方簽就源源不斷。

所以,衛生署不應把「貝樂克」事件視為特例,應思考這些「賠錢藥」的供給面問題,莫讓病患受到傷害。

魏杏林(雲林北港/醫藥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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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代健保 比廢死刑急迫

人間福報 2010/2/9 | 作者:劉競明(台北市/醫師)

法務部長王清峰表示,廢除死刑是既定政策,也是世界潮流,欲成立「逐步廢除死刑政策研究推動小組」,推動國家政策。

但國家政策推動應有輕重緩急,就我的觀點,推動廢除死刑不如推動二代健保。

台灣已是重視人權的民主法治國家,就算不廢除死刑,國際也不會抹煞台灣致力維護人權的努力;而且,刑法亦為「保護」加害人的法律,由於「罪刑法定原則」,及「無罪推定」、「罪疑惟輕」等,國人若不慎觸法,被判處死刑機會也不高,問題在民眾對廢除死刑後的治安,很不放心,所以如何加強維護治安,才是重點。

而二代健保不但是維護國民健康的基礎建設,還是社會福利的重要政策,但目前民眾對制度疑慮頗多,行政院應該下決心,用總體力量推動,不要把健保漲價的「重責大任」,完全推給衛生署長承擔,這遠比推動廢除死刑,在民眾觀感或「選票訴求」,都實際及有效。

劉競明(台北市/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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喊價式健保 逼診所改用廉價藥?

【聯合報╱王宏育/醫(高縣岡山)】

2010.02.06 03:31 am

筆者對於機器一向外行,萬一電腦故障,只好請電腦公司派人來宅維修。若更換零件一百元,另外還收取出勤費一趟兩千元,這是包括時間與技術成本,大概不會有人戲稱為「工程師黑洞」。

目前健保制度對基層診所的給付,也應以成本分析概念,求得合理給付,而非以「喊價」式的,任意刪減。

日前醫改會、督保聯盟認為廢除診所藥費「簡表申報」可以年省八十億,殊不知三天份藥費七十五元已經極為低廉,或許藥品本身不到七十五元,但是,包藥機折舊、包藥紙、包藥袋等耗材,加上租個場地、請個藥師都要成本,一天分藥錢廿五元還要再榨出油水,實在情何以堪,又如何要求品質呢?萬一被迫改用廉價藥品,實非人民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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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費調整 是應該再研議

人間福報2010/2/2 | 作者:ROY(台北市/社工人員)

 

除了制度漏洞 費率計算及調整方式 也不符公平正義原則 須有通盤改善方案

非常有魄力的衛生署長楊志良日前表示,健保費今年一定漲,因為健保準備金已虧損六百億元,不漲不行,也不排除春節前就調整,引發反對聲浪,昨天他和健保局長向吳揆報告健保財務改善方案時,吳揆提出三點裁示,強調調整尚未定案,必須再研議。

不過,民眾應要體諒楊署長,他之所以不怕背罵名,不怕被立委指責是綠營臥底的,也要調整健保費,因為藥價黑洞無法改變,又無法遏止醫院浮報費用,地方政府欠費不繳,人民沒事也要看醫生拿藥,又有一堆華僑每年僅繳交幾千元保費,卻可以享受超優質的醫療服務。

有那麼多的制度漏洞無法改善,導致虧損累累,能不調整嗎?萬一健保倒了,倒楣的還不是老百姓,更何況,楊署長承諾月薪三萬元以下的人不漲,只漲超過的,有能力者多分擔些,非常符合分配正義啊!

只是,不知能否按收入所得比例複式計算,像年收入千萬元的人多徵收費用,就算讓他們有好一點的保障也無妨(如健保分為基本型和加值型,有錢人多繳錢投保加值型,多一些保障),畢竟既有的健保保障對富人太沒吸引力,他們身嬌肉貴怕生病,寧可花大錢保私人保險,也不願意繳健保費,國家如果收不到這些人的健保費,豈不可惜?

另外,第六類的地區人口(退休、失業、無業遊民等),繳交的健保費為每月六百五十九元,竟比納入工會投保的自營業者多三倍,這類收費不公平的現象,不知楊署長是否也能拿出魄力解決?

還有,月入三萬一千元卻要養活一家四口的人,及月入兩萬八千元卻是單身,何者負擔較重?統一對所得三萬元以上的勞工調整,真的符合公平正義原則嗎?

我以為,要真正符合公平正義原則,應按照所得級距制定不同的費率,收入愈多繳愈多,而不是討好式的制定所得滿多少以上才調整,畢竟每個人情況不同,所得高未必生活優渥,所得低未必不優渥的情況到處都是。

此外,楊署長每次都覺得自己最專業的態度,仔細分析卻不是那麼站得住腳,明明只是選擇性的處理健保問題,也怕得罪民意,卻說得理直氣壯,不知道這套矛盾的邏輯,怎麼能得出科學結論?

健保是不能倒,但在沒有可行的改善財務方案及配套措施下,再如何調整費率,也是投進無底洞,全民怎會心甘情願繳費?我支持吳揆再研議的指示,如果能有具體改善措施,我贊成調整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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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一個便當錢 有人繳不起

人間福報 2010/1/29 | 作者:楊康文(北市/社會工作者)

衛生署長楊志良表示,健保費率今年勢必調整,擬依個人收入高低,採取差別費率,月薪三萬元以下者不漲,高薪者每月需多繳數百到上千元。

每次談到加稅,總是一片反對聲,而政府由於爭取民心的考慮、民代由於爭取選票的考慮,總是不敢這麼做,反而不斷減稅,特別是在景氣低迷、失業率居高不下時;減稅對個人來說當然是好事,尤其中低收入者。

但不斷減稅的結果,是國家財政拮据、債台高築,導致政府收支不平衡,最後「羊毛出在羊身上」,納稅人還是要承擔減稅「惡果」。

同理,調整健保費率也是如此。這次衛生署的「差別費率」作法值得肯定,其實也是社會大眾的心聲,因為如同繳稅,自然是有錢人多繳,沒錢的人少繳。

據健保局同時公布的民調顯示,百分之六十六的受訪者認同有錢人應該調高保費,百分之五十五支持月入三、四萬元民眾,每個月多繳一個便當錢。當然,對低收入家庭來說,「一個便當錢」也是沉重負擔,因此月薪三萬元以下者保費不漲,也值得肯定。

倒是,對「一個便當錢」都繳不出來的家庭,健保局是否可以考量免繳健保費?日前媒體報導,有一個貧困家庭,每天用孩子在學校領的兩張愛心餐券,換兩個便當全家六人分食,這樣的家庭應該無力繳交健保費,但他們生病怎麼辦?

有些民選首長或民代,選舉時會開出「免繳交健保費」支票,譬如學齡以下兒童及六十五歲以上老人,或像某縣的縣長候選人,在去年三合一選舉時表示,縣民免繳交健保費。這些其實不切實際,類似不當減稅,必將自食惡果。

健保費率調整,也應針對「多一個便當錢」也繳不出來的極少數家庭,思考免繳,實際幫助真正需要幫助的人。

 

楊康文(北市/社會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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窮人診所 牧師說話

自由時報 2010 02.01◎ 李政隆

台灣首間免費給窮人看病的「恩友診所」,上個月十日在台北市成立(華陰街三之一號)。成立恩友診所理由很簡單,台灣無力繳健保費的人增多了!

根據衛生署長楊志良在電視自爆說:「台灣有三百萬人繳不起健保費。」這些人生病該怎麼辦?放著等死?還是任其哀號,裝聾作啞,直到病患無聲為止?站在教會立場,這是何等殘忍的事。那該如何呢?

恩友中心在各地從事免費供餐,收容、協助失業者就業,甚至對貧寒學生提供免費食宿,偶爾尚能照顧一些貧病。曾幾何時,台灣經濟一下子變壞。教會隨處可見貧病者求助,就在教會以「搶救」形容時,透過電視才知道,原來台灣無力繳健保費者達三百萬人。

台灣健保赤字有其歷史背景,例如不健全的健保制度,使得投機醫院有機可乘,利用氾濫醫病機會詐領健保費,以及相關單位無意求償台北市積欠的五百億健保費,在健保赤字下猶對一些從未在台灣繳稅的人大開善門,因此產生的赤字,卻要全民負擔,在民生物價高漲,百姓生活水火中,執意調漲健保費。楊志良甚至說:「如果要健保不能倒,醫療不能少,保費不能漲,除非請上帝當署長。」

既然談到上帝,站在教會立場不得不言,一八六五年英國馬雅各醫生來到台南,設立新樓醫院;一八七一年加拿大馬偕博士來到台北,設立馬偕醫院,開啟台灣西醫史,當時台灣貧窮,看病不但不要錢,尚且獲得許多救濟,就是醫院也是宣教士國外募款建造。

雖然這些醫院已因商業競爭無法免費,但不意味窮人就沒有看病機會,藉著上帝憐憫,恩友診所就是接棒「醫療福音」,讓窮人仍有看病機會。故請楊署長不要再拿上帝當幌子,因上帝的慈愛非你能理解。

如果楊署長真有上帝的心,除了對台灣三百多萬貧胞絕對不能調漲健保費,只要你敢向總統伸手要債,就可解決所有問題,哪裡需要上帝來當署長!

(作者為基督教恩友中心執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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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藥回收 醫院一直都在做

* 2010-02-01

* 中國時報

* 【毛志民/高雄市(藥師)】

 報載藥界呼籲建立舊藥回收機制。但是,衛署曾於去年十月底在網頁新聞「遵醫囑 問藥師 藥品不過期 用藥安全有保障」中卻是「家中如有過期或變質之藥品,民眾可依一般廢棄物處理,由環保單位焚毀處理」;若此,沒吃完的藥為什麼不可以直接丟垃圾桶?

 以上主要的差別就在於對「一般廢棄物」或是「醫療廢棄物」的解讀不同,儘管經訪查國內民眾家庭的廢舊藥品,最多為感冒藥、腸胃藥,多屬一般用藥 (無危害性),依照目前的規定,此屬一般廢棄物,可依一般廢棄物處理方式焚燒處理。本人曾多次向服務於環保署的藥師求證,確認各縣市的一般廢棄物皆焚毀處理;若真如此,或許無汙染環境問題。

 抗生素、荷爾蒙製劑不可任意丟棄,民眾卻未必清楚所服用藥種類;由環保署醫療廢棄物資訊網中的「基因毒性廢棄物」列表可以確知,民眾攜回服用的藥物仍有危害環境之可能性, 並不可以大數法則,全數以「一般廢棄物」處理。

 再者,除去年亞東醫院公布「十大不知道」錯誤用藥觀念,提到沒吃完的藥不可以直接丟進垃圾桶外;許多醫院多年來一直提供舊藥回收服務,以筆者服務之醫院為例,除於醫訊等醫院發行刊物宣導外,處理癌症往生者身後退回的管制藥,還依管制藥品管理條例,清點列冊後報請衛生局銷毀。

 尤其是因疾病需要長期服藥者,藥師與醫師皆應多勸導民眾了解藥效、按時服藥,以避免浪費醫療資源;另針對不需使用或過期藥品亦須告知如何妥善處理,方不致汙染環境、遺害萬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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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在浪費新型流感疫苗?

自由時報 2010.01.31

◎ 劉培柏

日前衛生署首度公布新型流感疫苗耗損數據,粗估新型流感疫苗開瓶後當天打不完而丟棄的比例約一成,以目前接種五百六十一萬劑推算,耗損數約為五十六萬劑。若一劑以二百元計算,衛生署無形中浪費公帑一億一千萬元,真夭壽浪費。

筆者不解,國內新型流感疫苗仿單(說明書)都未列出疫苗開封後的使用期限,到底是誰規定含抑菌保存劑的新型流感疫苗隔夜就不能用了呢?

上個月筆者在香港陪岳母到某公立醫院注射新型流感疫苗,護士從冰箱中取出一瓶鋁蓋已開封的疫苗,熟練的用針筒抽取疫苗溶液。原來香港衛生署採購的為法國賽諾菲安萬特藥廠所製造,每瓶為十劑量裝的疫苗,規定醫院開封後七日內用完。該院醫生表示因疫苗中添加抑菌保存劑硫柳汞,開封後置冰箱中一星期內還可使用。那就奇怪了,為什麼台灣使用的新型流感疫苗開封後當天用不完要丟棄呢?

目前國內施打的兩款新型流感疫苗都為多劑型包裝,添加了抑菌保存效力極強的硫柳汞,乃為避免多次抽取時細菌污染孳生。筆者認為在製劑考量上,添加硫柳汞,開封後理應可放置冰箱數日使用,請問衛生署憑什麼試驗數據證明隔夜就不能用呢?

由於某些學術報告質疑疫苗中的硫柳汞和造成孩童自閉症有關,因此已有很多先進國家禁止孩童用疫苗添加該化學物質,美國已於一九九九年停止使用含有硫柳汞的疫苗。目前有很多國家正在使用的新型流感疫苗也都未添加硫柳汞。

如果衛生署堅持隔夜丟棄是為了安全,避免細菌污染的高標準作法,那麼當初採購疫苗時,為什麼仍要選擇添加爭議性頗高的硫柳汞作為抑菌保存劑的疫苗呢? (作者為前台灣省家畜衛生試驗所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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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漲? 衛生署先還錢!

自由時報 2010.1.30◎ 王祥維

近日衛生署研擬調漲健保費,除貧富差距和北高兩市欠款等議題備受國人關注外,事實上,根據立法院預算中心指出,健保保費長年遭政府挪用,支應公共衛生支出高達八三七.三一億元,實為健保虧損之根本原因。

根據行政院衛生署組織法第六條、第十一條,及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組織法第二條、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組織法第二條之規範,有關預防保健、法定傳染病及醫院教學等事項,係屬衛生署、國民健康局和疾病管制局之業務職掌,應由各該機關自行擬定政策並編列預算執行。

立法院預算中心報告指出,一九九七年至二○○八年間,健保短絀金額共計七八七.四八億元,然而一九九七年至二○○七年間,健保支付公共衛生政策性支出每年數十億甚至上百億不等,總計高達八三七.三一億元。換言之,若扣除應由前揭各機關支付之公衛支出,則健保應不致虧損;政府違反前列組織法和預算法第六十二條各機關經費不得互相流用之規範,由健保被保險人承擔,實為不妥。

立法院審議九十六年中央政府總預算時即已做成決議,要求衛生署及所屬機關,應於九十七年度編列預算歸還健保局歷年支付預防保健、法定傳染病、醫院教學成本及醫藥分類等支出,並自九十七年度起不得再由健保保費支付上列支出。

衛生署要調漲健保費,應該先還錢再說。(作者為國會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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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費調漲/醫療資源城鄉差距大 公平?

【聯合報╱詹惟鈞/國小教師(宜縣壯圍)】

2010.01.29 03:30 am

媒體報導健保費不排除於春節前調漲,並將採行差別費率來調漲。低收入得以少繳,而高所得者需多貢獻,問題是高所得收入者並不一定較常生病住院,衛生署努力的方向很多,諸如:解決藥價黑洞、整合醫療資源、削減藥價差及摧討各縣市欠費等等。

尤其是醫療資源的城鄉差距頗大,宜蘭縣民若遇久病重症,往往得到台北市就診,又怕舟車勞頓影響病情,沒辦法,鄉下缺乏高階儀器,城市的居民較各偏鄉衛生所、各村衛生室享更豐富的資源,在相同收入之前題下,大家繳的健保費雖然一樣,可是醫療便利性卻有差,這又要怎麼算才公平呢?

希望在調整健保費的同時,不要只想到錢,更期盼每回的下鄉巡迴健診,不是在天災地變之後,偏鄉的老弱婦孺也要「視病猶親」,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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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健保費調漲/單薪雙薪齊頭式扣繳 公平?

【聯合報╱陳麗真/家管(台中市)】

2010.01.29 03:30 am

健保費又要調漲了,講實在話,我贊同依薪資調整保費,但健保的計算方式是否有併入家庭總收入?

雙薪家庭與單薪家庭的扣繳方式若齊頭式,對單薪家庭高所得不盡然公平。

舉例說明:在同樣條件下,家庭月收入五萬元,家戶四人,單薪家庭月支出健保為二七六四元(廿六等級,本人加三眷口);夫妻雙方一人月收入三萬,另一人月收入兩萬,健保依附在低所得人身上,健保月支出為一二三六元(三萬十五等級繳四一四元,另一人六等級加兩眷口繳八二二元),兩者就差了兩倍多,單薪家庭的可用所得明顯比雙薪家庭少了一些。若非為了親自帶養孩子,我也想上班賺錢來配合政府的政策,新費率對單薪家庭來說是很大的負擔,也間接懲罰了回歸家庭的家庭主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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