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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咬成績的教育 給了學生什麼

【聯合報╱鄭國權/高中生(中縣太平)】

 

2010.06.25 03:38 am

 

 

前陣子和同學聊天時,我問一個很要好的同學:「你未來想要做什麼?」他望著我,笑著說:「可能是藝術系之類的大學吧!」我搖頭,說:「不是,像是你會表演魔術,要不要考慮當個魔術師呢?」他笑笑的揮著手:「不行,魔術只是個興趣,在台灣靠這個根本不能成什麼氣候。」聽到這句話,我的心突然下起了暴風雪。

 

近年來教育政策開始著重「創意」,要重新導向「全人」的教育發展,進而擴充所謂藝術生活、音樂等科目,但實際上,學校排課排得緊,課程壓縮,乾脆把這些「副科」犧牲掉,拿來排給主科。

 

藝術、音樂,兩節足以解放心靈、用心聆聽自我的課程,因為課程不足而被犧牲掉。培養創造能力或藝術涵養不說,光是所謂的正課就讓學生們腦袋抽搐,有些更是放學後直奔補習班繼續拚命,課業壓力大,自由時間少,教科書一本一本疊起,簡直快比一個成人還高。孩童在這麼高壓的情況下,別說什麼激發創造、促進自我涵養了,就連神經能不能正常都還是個問題呢。

 

政府積極教改,拚命提倡創意理念,效果卻有限,理由很簡單:最基本的方向仍舊未改變。雖然標榜新方法、新方式,但實質內容卻是教學內容刪減,學生所學支離破碎;學術並重的狀況不再,而是以學科為優先考慮。最危險的仍舊是以成績來對學生分門別類,不管是國中基測、大學學測或指考,仍然是用成績來考慮一切。學生想要自我實現,勇於追逐夢想,卻常被家長以先考好再說而胎死腹中。國中壓抑、高中仍舊要壓抑,一個夢想的種子,隨著時間的流逝而漸漸萎縮;一個才華洋溢的孩子,隨著時間流逝,漸漸成為升學主義下的考試機器。

 

曾經有一句廣告詞說:「想像力是你的超能力。」創造來自孩童的興趣、好奇心的驅使才會出現,可惜我們的教育仍舊緊咬著成績不放。對於學生們,除了國英數社自然之外,讓人不禁想問:教育,到底給了我們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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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中BOT與教育ECFA

 

自由時報 2010.06.22 ◎ 林俊卿

 

6月17日報載『反附中BOT案 李家同等校友連署』,師大附中公民老師梁蕙蓉表示『師大附中BOT案未經校務會議,就由校方逕行報教育部;』,師大附中校長楊壬孝則強調『該BOT案是由民間團體提出,由校方呈報教育部核准,並不是校方主動提案,所以沒有一定要通過校務會議的問題;而且相關規劃的藍圖、設計圖都沒有定案,他不知道要校務會議上討論什麼?』。兩造說法成了羅生門,本文試從公文角度來檢視整個附中BOT案程序。

 

該案廠商樺福建設公司承造師大附中新國中部,後來以單一申請人於民國96年4月26日向師大附中校方遞交『BOT+BTO構想規劃書』乙式三份。校方旋即於96年4月30日轉呈教育部,時間僅隔4天,其中 2天為週末假日。

 

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會網站所公告之師大附中BOT+BTO資料『東側基地現有設施包括中興堂、技藝館、停車場、垃圾場、托兒所、單身宿舍(全部回收完成),面積約6453平方公尺。西側基地現有設施包括網球場、圖書館、游泳池、籃球場、司令台等,面積約5835平方公尺。』以衛星圖計算,約佔校地1/5比率,若考量學校用地建蔽率40%則更為可觀,廠商特許年限50年。

 

教育部於96年12月13日回文師大附中,其中說明第二點『本校既經貴校審慎考量可行…同意授權貴校執行之』。教育部授權後從此進入法定BOT程序,成敗由審查委員會決定,目前進行至再審查階段,然本校大多數同仁於99年2月後才知此BOT+BTO案。

 

蓋教育部之所以授權師大附中進行BOT+BTO,實乃因『師大附中審慎考量可行』。附中BOT+BTO案佔校地約1/5,特許年限50年,預計施工5年以上,實屬校內重大事項,依據高級中學法第23條『高級中學設校務會議,議決校務重大事項,由校長召集主持之。校務會議由校長、各單位主管、全體專任教師或教師代表、職員代表及家長會代表組成之。』,本案該經校務會議議決。

 

如今師大附中校長公開承認此案未經校務會議議決即報部,依據行政程序法117條『違法行政處分於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原處分機關得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之撤銷;其上級機關,亦得為之。』及119條第2款『受益人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其信賴不值得保護︰對重要事項提供不正確資料或為不完全陳述,致使行政機關依該資料或陳述而作成行政處分者。』,此案已符合『行政程序之撤銷』,請教育部即刻撤銷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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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一類大學 活得比較久(楊景堯)

2010年06月21日蘋果日報

 

連續兩天看到論壇上兩篇對私立大學的評論,使我想到「為什麼這些大學有市場?」記得一位教授曾經告訴我,有一位家長焦急地請教他,自己的孩子不會念書,有沒有「不必念書的大學科系?」只要讓他有大學可以念就可以了。最後那個家長來謝謝他,因為已經錄取了。教授問哪一個系?怎麼考?家長:面試就錄取了。

 

大學朝商業化發展

還有一位教授說過:「現在只要會呼吸的都能夠上大學」。在後段班大學,不必念書的科系生源比較穩定,也不會中途轉系;反而是要讀書的系,像是應用外語系,學生害怕要念書才能畢業,現在越來越難招生,而且中途轉系的很多。

有不少科系「區位比」(各系錄取最低分在全國該系排行的相對位置)是一個招生警訊,如果是排到後半段,壓力就很大。但是有不少科系仍然堅持招生到底。

重視行銷的時代,大學越來越商業化,除了「不必念書的大學科系」之外,學費比照公立大學,甚至於如果還能有出國交換、折抵學分、碩博連讀等等,都可能有幫助。過去可能有2030、2050的願景,現在許多私立大學教授見面都慨嘆道,「不要說後年,明年能不能招得到學生都不知道,什麼時候要關門都不知道!」

大學的使命與責任是什麼?原來對於「不必念書的大學科系」來說,大學提供的是「安心的生活管理」與「成長的、學校交友機會」,能夠學一點技能最好,說成高等教育資源浪費實在太沉重,這類學校學生對高等教育的師資、圖書、設備等等期望並不會很高。本來以為這類大學是在「順向坡」下方,看來還是穩如泰山,反而是任教教授的期望太高,可能適應不良。

 

後段大學仍有價值

由此可見後段班大學還是有市場,而且要明示或暗示是「不必念書的大學科系」。在就學率幾乎百分之百的今天,這類學校的存在有其一定的價值,也是高等教育的另類典範。

雖然一切同樣都適用大學法,但就是與一般普通大學不同的教育期望與要求,對師資當然也應該要有不同的規定,所謂SSCI、SCI、TSSCI等等指標對這一類學校是完全沒有意義的。在教育部要讓各大學「自由競爭」、「寧靜消失」的大政策原則之下,且讓我們拭目以待,看看哪一類大學活得比較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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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中學費排富 逼我離婚

【聯合報╱林恆裕/警察(嘉義市)】

 

2010.06.21 02:16 am

 

警察「特困請調」曾規定,夫妻離婚需就近照顧家庭小孩列為「特困請調」優先名單。由於中南部缺額少,非常難調,很多警察同仁只好辦理假離婚,以便可以優先請調,造成警察離婚率高漲,後來警政署只好廢止離婚列為「特困請調」原因。

 

教育部宣布齊一公私立高中職學費方案,最近卻新增排富條款,決定今年只適用家庭年所得九十萬元以下的家庭。

 

筆者為單薪家庭,薪水須扶養父、母、妻子及三名小孩,經濟壓力沉重,小孩子要讀私立明星高中,為減輕負擔決定和太太離婚,三個小孩均歸妻子。

 

公私立高中職學費方案新增的排富條款,是否要逼許多民眾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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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蘭:你的海豚,比我的學生聽話多了…

【聯合報╱洪蘭】

 

2010.06.19 02:27 am

 

 

發展心理學家常說「不要低估孩子的能力」,最近我看到了這句話的意義。

 

那天,我因改考卷改得有些煩躁,便出去中庭澆一下花,對門六歲的孩子跑出來大聲告訴我:花還沒有很「渴」,不要浪費水,因為水很珍貴,只有「一桶」是水。我聽了很奇怪,便停下來問他「一桶是水」是什麼意思。他一本正經的說:「就是一百桶中只有一桶是可以喝的水呀!」我問他:「是誰告訴你的?」他說:「你自己呀!」

 

我突然想起過年前有一陣子很久沒下雨,水庫乾得快見底,大家都在擔心會不會限水。我去搭公車時,正好碰到他媽媽送他去上學,我們在路上看到有店家懶得用掃帚,直接用水來沖地,我很不以為然,便說:「地球上五分之四都是水,可惜都不能喝,是海水。如果地球的水是一百桶的話,九十六桶是海水,其餘的是冰,只有一桶是可以喝的水,我們怎麼可以不珍惜水。」我沒想到還未上學的孩子,只聽這麼一次就記得了,而且會在適當的情境中用它,可見我們真的是不能低估孩子的能力,父母不必去擔心要教多少,反正如果聽懂了他就自然記得,不懂也沒關係,只要不考他,教多少都不是問題,因為這種學習沒有壓力。

 

他回家去後,我在想:如果孩子小時候都很有學習的能力,聽大人說一次就記得了,為何長大後在課堂上聽老師說很多次還記不得呢?我有一個被派到山地小學去做替代役的學生告訴我,每天早上天不亮,小學生就翻山越嶺來到學校,直接去敲他寢室的玻璃窗,叫他起來開圖書館的門,因為他們想進去看書。是什麼緣故使孩子從喜歡學習到討厭學習、從愛上學到逃學呢?

 

我還未回台時,曾經帶過幾位台灣的小學校長去參觀加州聖地牙哥的海洋世界(Sea World),那裡的海豚表演很精彩,每個小朋友都瘋狂的拍手。表演結束後,一位校長趨前問訓練師:「你需要訓練牠們多久牠們才能演出?你的海豚比我的學生聽話多了。」那位女訓練師笑著說:「一點都不難,只要有耐心就可以。我不要求全部,只要牠們做對一點,我就給牠們魚吃,所以牠們一看到我,就立刻做出可以獲得魚吃的動作,一點一點把這些動作連起來就是你們看到的表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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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國際化 始終是夢?

【聯合報╱楊景堯/淡江大學大陸所副教授(北縣淡水)】

 

2010.06.19 02:27 am

 

 

馬總統自上任以來不只一次強調大學國際化的重要性,但是成效不彰;由蕭副總統主持的財經諮詢小組,再次建議我國高等教育加強國際化,包括增加英語授課學程與開放國外名校來台設分校等,難道「大學國際化」只是一場夢?

 

台灣並沒有世界一流大學,頂多只有亞洲一流大學,而且數量很少。從世界留學人口移動的趨勢來看,擁有世界一流大學才是吸引國際學生的首要條件。亞洲則是世界留學人口最大的供應來源,包括印度、中日韓等,但是他們都去美國。東南亞是台灣許多大學設定未來招生的目標,但是以二○○八年為例,來台灣第一名的越南有一○九八人,佔他們出國人數二萬五千人的百分之四;第二名馬來西亞有八七一人,占出國人數四萬五千人的百分之二。換句話說,台灣都不是他們的首選,我們必須務實看待我國大學國際化的困境。

 

首先,須先明確大學國際化的適用範圍。日本去年也僅同意十三所大學全力推動國際化,我國若不設限,許多「順向坡」下的後段班大學,繼續積極招收東南亞學生維持生存,不但重複浪費招生資源,也無助於改善我國的高等教育。現在兩岸高等教育交換生的大學條件完全不設限,有些效應已經漸漸出現,不容易達到當初開放兩岸交流的初衷。

 

其次是除了世界一流大學的磁吸效應外,語言與文化近似因素大概是最強的影響因素。在使用中文教學的大學裡提供英文課程,似乎還沒有看到成功的國家案例。香港大學完全以英文教學,與台灣不同;日本增加英語課程是重點工作,成效有待觀察。反之,台灣招收國際學生最有利的,應該是中文教學與華人文化,對象當然是大陸、港澳、世界華人,以及想學中文的外國學生。鄰近國家密切注意台灣開放大陸學生的政策可能的影響,不是沒有道理的。捨此不由,事倍功半。

 

最後是開放世界知名大學來台設分校,在全球化與新自由主義的思潮衝擊下,恐怕並不樂觀。中國大陸在一九八五年設立博士後流動站,要吸引海外博士回國,卻只有土博士在流動;此外「名校辦民校」的良善美意,卻沒有幾所真正的「名校」支持。與亞洲國家相比,我們有沒有足夠的條件,吸引世界一流大學來台灣設分校?務實看待「大學國際化」的議題,才不致始終都停留在「夢」的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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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校問題知多少(林騰鷂)

2010年06月18日蘋果日報

吳書青先生「這個大學怎麼會不倒」一文,只是反映了私校問題冰山之一角而已。前不久,被求刑18年之真理大學榮譽校長葉能哲,涉嫌掏空10億元,安排23 名專業能力不足之親友在學校任職,領取高額報酬。駭人聽聞的是親友講師之鐘點費高達9 千餘元,幾為國立大學正教授之12倍。尤其不當的是,葉能哲居然可以違法擔任校長兩年,不法領取薪資與特別費1300餘萬元。

其實,這些問題也同樣可以拿來檢視全國大多數的私立學校。首先,全國多數私校校長的薪資與特別費,每月通常多在30至40餘萬元之間,遠遠高於台、清、交、成、中等國立大學校長的17萬餘元。

 

少見教部積極除弊

私校校長之薪資酬報,任由沒有募款能力的私校董事會操控,把主要向學生收來的學、雜、宿費及向政府要來的補助款等學校收入,變相圖利親友,或獎賞願受其控制之教育門神或「傀儡」,而這些私校董事與校長的辦學績效,說實在的,要比國立大學、國立中學的差很多!

私校之種種弊端如買賣董事會席次,董事會干預校務,董事不當支薪,不當土地購買及營繕工程,設備採購集中特定關係人,負債過高或向私人舉債,挪用獎補助款,違規收費及為了規避退休給付義務,大量資遣不願屈從之教師等事端,近年來層出不窮。大法官釋字第659號解釋,雖也明確指出,為維護學校之健全發展,保障學生之受教權利及教職員之工作權益等重要公益,主管機關得依法將非法之私校全體董事解職或停職,但很少看見教育部積極、果斷的處理私校弊端。

民國97年1月16日《私立學校法》雖已大幅修正並公布施行,但因該法所定之學校法人主管機關,人力相對薄弱,不足以管控若干私校之不法或違反教育公益之不當行為。而學校法人公益監察人之制度,也有如具文。

而更關鍵的是,私校查核會計簽證,依照《私立學校法》第53條第1項之規定,是由私立學校自行委請會計師查核簽證,而非由主管機關指派優良公正之會計師查核簽證。

 

清查私校校長月薪

因此,受私校委任之會計師,是否能夠公正查核簽證,不無疑問?而董事會之非法支出或私校校長之異常薪資、特別費也就很少受到認真之查核與控管,違背了教育公益奉獻的基本義理。又《私立學校法》第51條雖也規定私立學校法人應建立內部控制制度,對人事、財務、學校營運等實施自我監督,但此一制度並未廣為周知,且至今兩年多仍在細節研擬、諮商階段,在當前私校私利糾纏結構之下,恐難以落實執行,有待教育部加把勁。

另外,依《私立學校法》第15條之規定,對公益性財團法人私立學校之董事會成員,仍然採取可以選任自己為董事的規範方式,比一般營利性公司之董事,要由股東大會才能選出的規範方式還要不如,以致可以發生「萬年董事」、「世襲董事」或造成「職業校長」之怪異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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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要投稿才能拿分數(劉維庭)

 

2010年06月15日蘋果日報

台灣大學哲學系一年級的必修課程倫理學,在平時評量的項目中,有一項為小組倫理個案研究,要求各小組(三到四人)針對普世性或台灣本土之時事進行探討,最後撰寫成倫理個案評論,並投稿於特定民意論壇,未獲刊登者,最高得此部分50分,獲刊登一次者90分,兩次100分,未運用上課所學,酌以扣分。

簡單來說,小組成員必須向特定民意論壇投稿來爭取分數。如此一來,學生在進行小組個案的討論與撰寫時,不只是針對倫理學相關課題,還必須考慮各種投稿的條件,像是討論最近火紅的話題可能就比較容易刊登等。

 

討論與投稿不相關

討論倫理個案與投稿是兩件不相關的事,前者作為進行方式與後者作為評分依據,在此評量項目中都說明得很清楚,但作為倫理學課程的評量項目,這樣的評分依據卻顯得目的不明。

小組成員討論倫理個案這樣的進行方式,在倫理學的課程中是可以理解的,但以投稿作為評分依據,在倫理學課程中似乎沒這種必要。

也許此課程的教師會認為能刊登上特定的民意論壇,代表此小組討論與撰寫的結果有達到某些標準,但是這些標準的取決終究還是論壇編輯的考量,以論壇編輯的考量來評斷修習倫理學的學生所撰寫的評論,除非論壇編輯的考量與此課程教師的考量是完全相同的,否則以論壇編輯的考量作為倫理學課程的評分依據是不合理的。

此倫理學評量項目的設計,在進行方式上是可理解的,但在評分依據卻是不合理的:為什麼要投稿才能拿分數?

作者為台灣大學哲學系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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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大學怎麼會不倒(吳書青)

2010年06月17日蘋果日報

學校難得請外面的人到校進行有趣的演講,我興沖沖跑去聽,卻發現裡面空無一人,我懊惱的回到住所,打開電腦,想了解到底發生什麼事,發現校內主辦單位把演講地點「又寫錯了」。

一次又一次,叫我如何相信這個大學不會倒?

學費高卻享低資源

一直念所謂的「好學校」,「習慣」享有最多最好的資源,在國外拿到博士學位,到台灣所謂「後段班」的大學教書。我以為自己可以為這個地方、為這群一直被教育放棄的學生做一些事,一次又一次,我的熱情慢慢被澆息,陷入「困獸之鬥」的窘境。

這是個惡性循環,一而再、再而三,台灣整個教育結構與社會環境造成M型化的資源分配不正義,對學生而言更是社會不正義,學生花了國立大學近2倍的學費,享有的資源卻是不到國立大學的十分之一都不到,甚至更少;學校行政人員不足,負荷量大,往往出現許多差錯;對老師而言,則是一連串的消耗,因為除了教學、研究,還要幫忙處理行政人員與助理的「不力」之處。

由於學校沒提供什麼資源,系上老師只能積極爭取國科會補助。即使拿到了國科會計劃經費,所有的「研究助理」充其量只能是「報帳助理」,我們沒有國立大學那麼「優秀」的學生可以幫教授做研究,因此自己「校長兼撞鐘」,經費還得給名目上的「撞鐘人」,這部分我們覺得尚可接受,因為這些經費可幫助學生完成學業。

大學M型化代價高

我們沒有「減授鐘點」制度,無法像國立大學教授有更多的時間進行研究,反而卻是更多的行政與雜務工作。系上老師很有教學熱忱,許多老師甚至自掏腰包請人演講,希望可以帶給學生更多的東西,有時,學生也並不怎麼領情。

偶爾,與在國立大學任教的朋友聊天,那種「相對剝奪感」總是愈來愈深。我教學比你認真、研究不比你差,只因機會結構因素,我只能困在這裡,難以施展,儘管經常讓自己往正面想,讓自己重拾力量,遭遇到的問題,往往又把自己拉回原點;一些人卻因關係進入國立大學,有著用不完的資源,包括「可用的學生」,卻沒能做出什麼研究,某程度是浪費納稅人的錢。

強者愈強、弱者愈弱的M型化大學現象,讓社會不正義的程度愈來愈深,未來將威脅到國家整體發展,其代價也是全民要共同承受的。

作者為私立大學助理教授、此處使用筆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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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學生自治的困境

2010/5/28  人權教育諮詢暨資源中心 

文/蘇晏良(國立成功大學電腦與通信工程研究所二年級)

 

  學生自治得來不易,經過長年的努力與奮鬥,在近十年前終於達成學生會入大學法等指標性成果。近日收到工科系友─王興隆學長的分享,過去讀大學時成立社團可說是困難重重。反觀今日,成立社團已經不是太困難的事情。然而,目前普遍各大專院校在學生自治上都有幾個相同的問題:學生會長投票率低下、未知的學生自治目標。

 

  學生會長投票率低下的原因不外乎公眾意識低落和學生會無法獲得學生認同。先就公眾意識低落而論,這個問題的根本是出在我國國民義務教育以及中等教育的不足,換句話說,這部分是很難一朝一夕便有所改變的。但就個人觀察而言,公眾意識的低落有部分是肇因於對學生會的不認同或低認同。為何學生會無法獲得學生認同?過去不光彩的歷史當然會是一個原因,但歷史是會被世人所淡忘的。真正原因應該是上述的「未知的學生會目標」,一個目標不清楚的組織是無法獲取認同的。就我個人擔任第15屆成大學生會長以及觀察各類學生活動的經驗,學生組織的運作以「實踐個人夢想」為號召最為普遍。會以此為目標不外乎現今社會強調個人主義,但遙想過去爭取學生自治的學長姐們,我想「實踐個人夢想」一定不是他們眼中的學生自治的目標。

 

  雖然過去的學長姐們爭取到「學生會入大學法」,但學生會的目標、功能與型態卻都是大學法未提及的。首先,我要提出的具體疑問是「學生自治的自治標的在哪裡?」。讓我們先放下學生自治,來觀察包含學生自治的大學自治,大學自治的自治標的就是大學本身,具體展現上包含:人事的自主(校長遴選委員會的改革)、經費的自主(預算不需經過政府部門同意)、研究的自主(政府不能要求學校從事指定的研究方向),甚至未來的大學法人化可說是達成完全的自治。以現階段或未來而論,政府更像是大學的主要贊助單位而非是上層單位。然而反觀學生自治,學生自治的格局比大學自治往後退了一大截。就以成大來說,所有社團的管理上是透過「社團審議委員會」和「社聯會」來完成,對於學生社團的管理(成立、解散、經費稽核與預算審議)學生擁有部分的自主權(社團審議委員會有一半的席次非學生),本人認為上述的案例是個成功的案例,學生自治標的物就是學生自己的事物。然而扣除掉對於社團管理的自治,各校學生會似乎只剩下學生會費的自治與學生政府的運作。學生會費的自治是當然的,然而政府和大部分的學校並沒有訂定提供足夠的配套來收取學生會費,且收取學生會費的自治可以說是「為了自治而自治」:讓學生會收會費;然後讓學生會自治管理這筆錢的使用。學生政府的運作更是被戲稱為「民主辦家家酒」,三權間的大鬥法在各校皆時有所聞,原因不外乎民主法治教育的失敗,以及為了自治而自治的必然結果。

 

  學生自治應回歸基本面,從根本去審視和學生在大學中有關係的事務,針對這些事務讓學生籌組各類型學生自治組織自行管理,校方應比照政府退居第二線擔任監察與補助的角色。具體而言,有哪些事務應該從學校業務中轉移給學生自治組織:宿舍的營運與分配(不含興建)、學生餐廳的營運、學生合作社的營運、校內重大學生活動(校慶、新生訓練與畢業典禮)、參與校內各級會議等等。以成大而論,目前取得客觀成功的是「參與校內各級會議」,也因為有大學法入法(規範校務會議學生席次比例)的關係。第二成功的是「校內重大學生活動」,然而這部分的運作上依然有很大成分的校方色彩以及上對下運作模式。但扣除以上兩點,成大的學生會也只是一個學生社團,其自治的意義遠低於管理系學會的系學會聯合會或管理社團的社聯會。我認為學生會或學生自治組織和學校之間的關係應類似現階段(或未來)政府與各大學的關係,不應該繼續存在上層與下層的概念,而是類似贊助與被贊助的關係,更應該立法將大量學生為主體的事務移交給學生自治組織營運。具體而言,以教授的人事案為例,是依據教授自治的原則在處理;反觀學生自治,很多事務(床位分配、餐廳經營、合作社經營)依然是完全不得其門而入。以國科會為例,政府有興趣的領域會設立國家型計畫給所有教授申請,這是一種獎勵的方式而非命令的方式;反觀學生自治,很多學生自治組織與學校間的關係依然是模稜兩可於上對下與平等互助間。總結來說,今日各大專院校,學生自治組織有直接從事多少學生自身事務,大部分都是透過各級校內會議間接參與,學生自治組織不是直接負責與自身相關的事務,學生當然不會關心學生自治組織。

 

  個人認為現階段學生自治無法落實自治自身事務的原因有二:一、監察機制的不足。二、心態的保守。先就監察機制來說,就如同現階段大學自治裡大學與教育部的關係,校方應扮演類似教育部的角色只負責評鑑、經費補助、成立審議與解散審議。在完善的監察機制下,才能讓學生在自身事務上享有充分自主。至於心態的保守,可以說是「換了角色就換了腦袋」,只希望教授們能以和「系所自治」以及「教授自治」的同等規格來看待學生自治。也希望對於學生自治的更進一步政策,教育部能將之入法,給台灣的學生自治帶來新的一波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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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私立高中職齊一學費 弱勢優先該堅持    黃炎東

 台灣時報 2010.06.14

 教育部於三月所提出的「齊一公私立高中職學費」草案備受關注,該方案經行政院核定時,卻增列「排富條款」,規定年收入九十萬以上家庭不適用而引發各界議論,然從這議論過程,可見台灣對學生受教權甚為關切。

 

 人才培育沒有所謂公私立之分,但公私立學生學費的確有所懸殊,擠不進公立學校窄門的家長就得付出較多學費,教育部衡量扶助弱勢就學的考量而訂出「齊一公私立高中職學費」“草案”立意良好,但後來因考量國家財政問題而修正,訂出排富門檻,衝擊到私校招生,但這也凸顯出一個理想性的政策草案,在尚未修正、討論及核定的情況下,吸引學生家長選擇私立高中職,才會引發諸多爭議。筆者就以下兩方面提出看法:

 

 弱勢優先該堅持:

 

 根據行政院目前所核定方案,教育資源發揮最大效益,方案要符合「經濟弱勢優先,三個年級同步,逐年擴大辦理」三大原則。自九十九學年度起,就讀私立高中職一、二、三年級及私立五專前三年學生,家戶年所得九十萬元以下,學費比照公立高中職、公立五專前三年標準收費,差額由政府補助。不管年所得規定上限為何,共體時艱、考量政府財政,將照顧弱勢族群教育列為第一要務才是優先考量的施政方向,將政府補助經費用在改建危險校舍或急迫性的教育事務上才是全民之福。

 

 維護權益、明確說明補救措施:

 

 針對目前已有一萬三千多人透過免試入學管道錄取私立學校,側面了解因經濟因素想改變學校的人數在五、六百人左右,對於學生及家長原本以為只要按公立學校標準繳學費卻希望落空,目前雖然可報名參加七月份第二次國中基測,並依二次基測成績參加登記分發入學。但教育部應該就維護其相關權益作好配套措施及政策解釋說明,不要讓外界有政策及執行不同調的模糊印象,目前據聞教育部已協商私立專校及高中職個案協助學生就學,經費困難問題均已有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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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門話題-媚俗聲中 傳統價值崩盤

 

* 2010-06-14

* 中國時報

* 【齊飛/北市(退休教師)】

 

 本人服務教育界三十多年,參加過無數畢業典禮。傳統的典禮莊重有深意,師長致辭,在校生代表致歡送辭,畢業生代表致答詞,頒發獎品和畢業證書,儀式雖然老套,但是一屆屆傳承,總是讓在場師生深深動容,依依難捨。

 

 近年來社會風氣大變,學校也被汙染,搞媚俗的親善大使還不算太糟的,起碼有個典禮的樣子。我在台北某名校服務的最後幾年,畢業典禮已經完全走樣,變成了綜藝表演大會。花大錢放煙火,表演雜耍歌舞,最不堪的是整場典禮由學生主持人在台上耍寶搞笑說些不入流的笑話,胡鬧一個晚上後,各班帶回教室,由導師自行頒發畢業證書--獎品已全數取消。兵荒馬亂中,沒人聽導師臨別致詞;想要莊嚴的把自備的獎品頒發給學生也沒時間,學生一哄而散,獨留錯愕的我在空盪盪的教室中。

 

 我的學校向以自由學風自許,舞會海報印裸男,學生刊物涉淫誨,居然都沒有師長干涉勸阻,任由十幾歲涉世未深半懂不懂的孩子隨風逐流為所欲為。身負教育重責、理當捍衛道德、端正社會風氣的師長們,是不是有失職之處?當今社會實在需要多幾個李家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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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敬一:談管教偏差與法律責任

【聯合報╱朱敬一】

2010.06.14 01:27 am

報載南投一位學生一學期遲到約九次,被管理組長在朝會上公開指稱該學生是「遲到大王」、可以破金氏世界紀錄。學生家長因而怒告老師「公然侮辱」,法院也予以判決有罪。

 

狗眼查髮 違者中剃跑道

 

有法界人士提出評論,或謂該老師似無「實質惡意」、或爭辯遲到九次之事實是否與「遲到大王」之稱號相符,我認為都是充滿匠氣的法律文字解釋。基本上,這件事情的爭議重點應該是在教育面而不在法律面、在管教心態與教育本旨是否相合,而非與刑法309條是否相合。

 

讓我從一則四十年前的故事談起。國中時我就讀學校的管理組長是由北一女中調來的,一女中學生都稱他做「狗眼」,基於對於北一女的「尊重」,我們也跟著叫他「狗眼」。

 

有一年,狗眼先生擔心學生會去聖誕節舞會(天哪,當時14歲,班上同學絕大多數不知「舞會」為何物,多虧狗眼提醒),遂在聖誕節前一天在放學時於校門口檢查頭髮,凡是髮長約0.5公分以上者,他就用剃刀在男生頭皮中央剃出一條「跑道」。被剃的男生咸感羞辱醜陋,回家只好去剃個光頭。狗眼認為他這一招遂有遏阻男生跳舞、「端正風氣」之效。

 

存心羞辱 錯誤教育示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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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門話題-一流大學 從等級制起飛

2010-06-13 中國時報 【陳信文/清華大學學務長】

 清華大學決議:從九十九學年度第一學期起,校內學業成績評量將從百分制改成等級制,輿論重點環繞在與國際接軌及與現行百分制轉換上。

 清大具有卓越之學術學風,招收了一流之學生。我們希望清大的優秀學生,可透過評分制度之改變,免於斤斤計較與追求如九十四分、九十二分等些微分數上之差距,得以在大學時有機會與時間接觸更多其它有義意的事務。清華大學近年來積極推動之服務學習(到山區、災區、弱勢家庭之課輔…)、國際志工等各種活動,推動繁星入學,推展暑期到中國與全世界各國大學之交流,皆是沿著此一教育理念主軸之不同作法。 

 我們堅信清華大學將能培育更多A級的學生,他們除有堅實的學術基礎,也將具有領導者所須有的同理心、溝通領導能力、以及視野與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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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響/告贏老師 學生未必是福

 

【聯合報╱王釗洪/大學教授(嘉縣民雄)】

2010.06.13 04:08 am

 

老師因為管教嚴格,而被家長、學生控告,已經不是新鮮事。

 

以近日國中老師只因公開說學生是「遲到大王」、「可列入金氏記錄」,而遭法院判刑事件,對大多數老師勢必產生寒蟬效應,盡量避免惹禍上身。

 

然而,對訴訟的當事學生來說,這事是贏是輸,是福是禍,恐怕還很難說。

 

學校是個避風港,避得了一時,避不了永遠。告贏無權無勢的老師不稀奇,進入社會以後,能夠面臨殘酷的生存挑戰、就業競爭,才算厲害。

 

人們極不願見到,卻極有可能的情形是,小小心靈可能會以遲到為樂,甚或以遲到為傲而大肆宣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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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無效率,又不學術,更不辦教育 —新自由主義下一無是處的大學

 

廖元豪(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

 收錄於:陳光興&蘇淑冠(編),《當前知識狀況:2007亞洲華人文化論壇》(台社論壇8),pp.259-266(台北:台灣社會研究季刊社,2007.12)。

近年來在「追求卓越」以及「擠入世界百大」的口號下,政府以大/多筆的「附條件撥款」(conditional grant)綁住各大專院校,並實質上指揮大學「改變體質」。結果如何呢?

一、市場邏輯下的大學邏輯

在「市場邏輯」下,大學有了以下面貌的改變:

 

1. 自籌與競逐經費

市場邏輯篤信「有競爭力者就有錢」,因此各校院系開始有著「賺錢壓力」。然而,錢從哪兒來?最常見的就是以下兩招—

第一招可稱為「五『軌』搬運法」:除了傳統的大學部、研究所碩博士班外,各種五花八門的非傳統「學程」、「學分班」與「專班」或「研究所」競相開設。但教育部講得很白,「員額」不當然因此開放,結果就是數量有限的教師們疲於奔命賺「業績」。以政大來說,「公企中心」接了許多業務,學分班與在職專班生意興隆。

第二招則是巧立名目,爭取政府補助經費。由於政府的補助,往往不是給予固定、長期的撥款。如果沒有新名目,那就爭取不到撥款。於是教授們絞盡腦汁要搞出許多研討會、特別計畫等等的東西來爭取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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蚊子學校關門 開社會之門

【聯合報╱彭懷真/東海社工系主任(台中市)】 2008.08.13 03:02 am

 

各級學校陸續放榜,大學招生明顯不足,高中職五專缺額超過五萬人,學校的關門與轉型勢在必行。開門靠勇氣與知識,關門靠智慧。本文只討論校舍與空間的使用問題。我曾經負責管理學校的宿舍、餐廳、禮堂、便利商店,又長期參與社會福利機構的各種服務,在此提供一些學校空間使用轉型的淺見。

 

政府廣設「蚊子館」、「蚊子機場」是資源的浪費,閒置的「蚊子學校」更是!如何善用校園的土地與設備,以達到「學校關門,社會空間開門」的效果呢?

 

一、宿舍:提供給身心障礙機構、老人安養機構、遊民收容所。教育部規劃的幼稚園就不必考慮了,目前幼稚園已供過於求。目前身心障礙者的安置問題嚴重,公立機構提供的床位數明顯不足,民間機構的空間普遍窘迫。老人安養機構也普遍出現床位不足、空間狹窄、設備老舊等問題。遊民更是許多城市的難題。學校裡除了有宿舍床位外,有餐廳、有寬廣的活動地方,稍加整理,即可使用。

 

二、餐廳:可以成為中央廚房,做為附近供應膳食的中心。也可以讓有心經營餐飲業者租用。

 

三、教室與禮堂:建議提供給老人大學、宗教團體和社區發展協會使用,宗教組織無須花大錢建堂或租用,而能把經費用在服務與關懷方面,並從事國際事工。

 

四、辦公室:可以供廠商、企業、民間機構借用或租用,進一步地可仿效大學裡的創新育成中心,將同類型的集中,產生群聚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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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心死 不敢管不想管

【聯合報╱賽夏客/國小校長(苗縣頭份)】 2010.06.12 01:52 am

 老師指責學生是「遲到大王」,被判拘役。教育界對此小題大作的判決均相當訝異,不禁要問:有這麼嚴重嗎?連這種不痛不癢,毫無惡意,且略帶點詼諧的話語,都會構成公然侮辱罪?那叫老師如何管教學生呢?

我認為法庭做出這樣的判決一定會造成寒蟬效應,對教育絕對有後遺症,尤其對孩子成長是相當不利的,因家長動不動要告老師,師道的尊嚴何在?孩子的教育堪虞。

也許大家不知,現在校園裡最可怕的現象,不是老師懲戒學生,也不是老師教學不力,而是老師那顆心已經徹底死了,只管上課、下課,至於學生做出任何違規亂紀的事情都視而不見,不敢管,不想管,也不願管,放任孩子為所欲為。因此,校園內大欺小,強欺弱,霸凌事件層出不窮。難道老師不知道嗎?非也,只求自保罷了!

老實說,現在的孩子受到複雜與多元社會的影響,不比過去純真,又因家庭結構瓦解或失序,許多孩子都是在「沒教養」的環境中長大,最需要師長的諄諄教誨,這是無庸置疑的,但在管教過程中,有愛的教育,當然也需要鐵的紀律,希望家長能成為老師的合作夥伴,共同來扶持孩子,他們才會長得正直,成為棟梁之材,否則為了一點芝麻蒜皮小事,就來告老師,誰還敢去雕塑這棵小樹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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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教育噩夢的開始(陳家煜)

2010年06月11日蘋果日報

 

立法院三讀通過的《工會法》首次賦予教師組工會的權利,去除「尊師重道」的封建色彩而讓老師回復本質為專門行業的一種,對國民教育而言是一種進步。但是因為台灣的國民義務教育絕大多數仍屬官辦性質,允許教師組工會,會有許多後遺症。美國最近的兩個發展,可以視為未來台灣國民教育警訊。

第一個發展是美國工會會員成長的趨勢。美國勞工部統計,2009年時受薪階層加入工會的比率為12.3%,比1983年首度統計時的20.1%大幅降低。但是政府部門員工加入工會的比率確逐漸上升,2009年時的公部門工會會員數目比私部門會員還多,儘管私人雇用的總受薪階級人數是政府員工的5倍之多。

19世紀產生的工會,原先目的是對抗資方壟斷勞動市場,而試圖奪回勞動市場談判力量的手段。經過近兩百年的發展,勞動合約在絕大多數國家都已經相當進步,而且有其他適當的法律對付不肖商人,所以工會在私人部門的日漸式微是可預期的,因為在自由市場裡,企業家得面對強大的競爭,既競爭客戶,也競爭優秀員工,理性的老闆是不可能願意讓工會綁住手腳,而勞工在自由經濟裡可自由選擇就業,也不用和一個老闆拼死活,工會自然顯得多餘。

教師工會非國家之福

但是政府員工就不一樣了。一來員工有工作保障,不用擔心被解雇,二來沒有營利的壓力,組工會沒有直接影響到誰,在政府部門及國營事業,工會活躍是必然結果。而且因為有就業保障,使得公部門工會進行街頭運動展現選票實力時,毫無窒礙,和代理選民當老闆的官員,抗爭起來特別有力,而且幾乎每吵必贏。美國如此,希臘如此,台灣也如此。政府部門受薪階級加入工會的比率會逆勢成長是想當然耳。也因為這樣,準公務員性質的台灣基層教師,儘管有工會組織得跨校的規定,未來也一定會組成工會,而且也一定會大幅參加勞工運動。這不是國家之福。

另一個美國社會的新發展是特許學校的興盛。美國採社區高中,加上中、小學教師有工會保障,沒有競爭機制,沒有汰弱扶強,中學教育一落千丈,和其他發達國家根本不能比,尤其城市內低收入的學區,問題更嚴重。美國社會最近終於了解吃大鍋飯的教師對國民教育的傷害,而漸能接受特許學校的改革。簡單地說,特許學校是官方出錢但民間經營,特許學校促成和公立學校的辦學競爭,因為特許學校不受工會限制,可以獎勵好老師,而開除壞老師,因此辦學成效良好。台灣目前高中教育有大學區的競爭壓力,辦學績效卓著,所以不需要特許學校的改革。但如果未來教師組成工會,獎勵懶散、不合作,而懲罰競爭,養成基層教師吃大鍋飯的心態之後,再加上緊接而來的社區高中政策,美式的中學教育噩夢,將會在台灣重演。

作者為加州大學聖塔克魯茲分校國際經濟學博士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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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窮!浪漫部長知道嗎

【聯合報╱尹蓉先/大學副教授、學生家長(台北市)】 2010.06.11 03:09 am

小女今年高一,十年前她進入台北市的國小就讀,沒多久就有熱心家長發信給全班同學家長,提議大家分攤費用,加裝日光燈,因為教室的亮度不夠,有礙學童視力健康。我很寶貝小孩,很配合的交了兩百元,但忍不住納悶,燈光照明不是學校教室的基本設備?為什麼要家長來付費?

隨著小孩逐漸長大,從國小進入國中,我也逐漸認知:燈光照明算什麼!雖是公立學校,電風扇、窗簾、雨蓬、置物櫃甚至掃帚、拖把這些教室裡必要的用具設備,都是家長要負擔的,冷氣?當然是使用者自付!

向學校申請,不是沒有就是不夠或不能用,再不然就是慢慢等吧,等申請的學生畢業了還沒等到。難怪每學期開家長會時,最重要的議案就是捐錢。

設備上短缺至此,人員上也是,現在中小學校工的編制逐年縮編,退休不補,許多雜事根本找不到人做,廁所、公共區域的打掃全靠學生,學生做不好,又是靠家長,有的家長找清潔公司,有的家長自己上場。

日前小女學校舉行家長會,志工組特別表揚了幾個志工家長,其中值得一提的是一位志工媽媽,她在假期陪伴高三學生自習輪值時,把圖書館三層樓的廁所刷洗得乾乾淨淨,其實志工家長在學校服務都是「歡喜、甘願」,甚至視為福氣,不但毫無怨言,反倒非常快樂,但我們在感激表揚之餘也不妨想想,怎麼會輪到家長來掃廁所呢?如果家長沒掃,那這長假中使用頻繁的廁所靠誰掃呢?答案是——沒有人。

從小學、中學到大學,很多學校的各項經費窘困到令人驚訝,除了電腦,什麼都買不起。現在一覺醒來,政府忽然有錢「公私立高中職學費齊一」,進而開辦十二年國教,吳部長浪漫、樂觀之餘,難道一點也不知道國家的財政預算?全國學生、家長都心知肚明的事,唯獨部長被蒙在鼓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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