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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話說-別搶破觀光大餅

* 2010-04-28

* 中國時報

* 【徐浩源/e-go台灣租車旅遊集團總經理】

   這幾年來台灣旅遊業者滿心歡喜迎接大陸旅客來台旅遊,隨著航班、人數的放寬,旅遊業者大喊春天的到來,可是大陸旅行團在台旅遊問題層出不窮,台灣旅行社接待品質參差不齊,意外、衝突發生時有所聞。

   從今年三月份以來,每日來台觀光及參訪的旅客都超過了八千人次,不論是房位、車位,事實上已經超過台灣旅遊相關產業可以負荷的狀態。

   首先是住房問題:為了接待這些旅客,業者將房間從三星級提高到四星、五星,然而房間升級的結果,卻是成本的遽增。

   交通方面:無可諱言的是,今年是鬧車荒最嚴重的一年。每年的三至六月是台灣旅遊旺季,不論是進香團、畢業旅行、校外教學等用車量極大,遊覽車供不應求,今年加上大陸來台觀光旅遊,業者想取得車輛,必然得花費更大成本。再者,市場上為何會出現有團沒車的狀況,每當大陸人士來台申請簽證時,必須確定車號才可以申請,但是卻屢屢發現大陸旅客來台卻沒車的狀況,是不是有業者虛報車號的問題存在,需要相關主管機關的審慎查核。

   儘管交通、飯店等操作成本不斷提升,但為了爭取旅客,不少旅遊業者不得不降價操作,最後又淪為同業紛紛殺價競爭的局面。儘管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規範,旅遊業者每人每日來台的最低基本費用為每晚六十美元,但市場上已經出現低於規定的「半價優惠」出現,導致最後必須靠強迫旅客購物的手段來彌補損失的利益,嚴重損害了台灣觀光旅遊的形象。

   筆者在此呼籲,所有台灣旅遊相關業者,千萬不要自相殘殺,不可短視近利,現階段應該是共同創造永續經營的旅遊環境,提升服務品質,把台灣人的熱情、美麗的風光、令人垂涎的美食、一流的服務傳達給遠道而來的嘉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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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話說-滯納金的不公不義

  • 2010-04-27
  • 中國時報
  • 【黃子哲/北市(國會助 理)】

     根據《天下雜誌》最新民調顯示,有高達五四%的民眾認為稅制不公。然而不 公平的稅制不僅表現在稅率上,台灣在各項稅捐因逾期而徵收的「滯納金」, 未能區分級距來加徵,也是對庶民嚴重不公。

     一般民眾最常繳納的稅捐,無論是所得稅、遺產及贈與稅、營業稅、房屋稅、土地稅、以及牌照稅等,根據相關稅法之規定,滯納金均以每逾二日 加徵滯納金額百分之一來處罰,逾三十日則移送法院強制執行。換言之,民眾倘有一萬元的稅額遲繳一個月,便要被政府加徵高達一千五百元的滯納金。

     若以利率來算,我國滯納金「月」利率高達百分之十五,比信用卡最高循環信用年利率百分之二十(換算 月利率百分之一點六),整整高出九倍多;就算與其他國家相較(例如德國僅每月百分一、大陸百分之六等),其加徵比例也顯然過高。

     然而最為不合理的並非在於比例過重的滯納金,而是不分級距的一體適用。以我國綜合所得稅為例,按現行規定是依個人所得區分了五等課稅級 距,從最低的百分之五到最高的百分之四十;也就是所得越高,稅課得越多。然而,一旦逾期遲繳,不論是高低所得,卻一律以每逾二日按滯納金額百分之一來加 徵,完全未能顧及到一樣的加徵比例,對富人或許無足輕重,對窮人卻是龐大負擔。據統計,去年全國所徵得的所得稅滯納金約達七億四千萬元,影響最大者,恐怕 還是因景氣影響而遲繳的小老百姓。

     建議財政部儘速研擬相關稅法的修正案,以符合吳 敦義院長的庶民經濟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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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人語>:金融創新 向下沉淪(葉家興)

2010年04月26日蘋果日報

當年在美國取得博士學位後,決定到香港開始學術生涯。離開前,向幾位移民到美國的長輩報告動向,其中一位居住紐約的親戚,電話裡劈頭第一句話就是:「怎麼不去高盛?」

上一代華人移民努力培養子女進入美國名校,認為融入美國社會的最好方法,不是當醫生、律師,就是進入華爾街。這位長輩的子女分別從哈佛醫學院和史丹福法學院畢業,在波士頓和紐約當醫師和律師。在他們眼裡,擅長文科的當律師,擅長理科的當醫師,擅長金融的到華爾街是天經地義的選擇,而華爾街頂尖的公司當然是高盛。

10年過去了,飽受科網股泡沫、房地產泡沫、石油泡沫折磨的美國人開始對華爾街失去敬意,這位事業有成的長輩也不例外。現在如果再遇到私人銀行家向他推銷結構型投資商品,他會敬而遠之,回以「Don’t Goldman Sachs me!」意即是說:「別再拿金融創新的幌子來詐騙我的錢。」

金融海嘯後數百萬失去工作的人們難以理解,為什麼一些買房的人無力支付貸款,竟會釀成百年以來最嚴重的經濟危機?原本是用來規避風險、穩定經濟秩序的金融創新,怎麼搖身變為大規模毀滅性的武器,成了系統風險的來源?

放大系統風險來源

美國證監會前周五對高盛提出證券詐欺訴訟,認為「高盛設計的產品雖然新穎而複雜,但其中的騙術和利益衝突卻是老舊而簡單」。指控可能回答了許多人心裡的疑惑。原來有對沖基金透過投資銀行設計的衍生性金融商品,在房市泡沫中大賺一筆,導致其對手銀行的龐大虧損,並幾乎摧毀了為該產品提供擔保的保險巨人AIG。

美國前總統柯林頓最近承認,錯誤地採納兩位前財長的主張,毋須特別監管衍生工具的透明度,因為這些昂貴和精密的產品,只有小部分人會購買這些產品,而他們不需要額外保障。言下之意,衍生工具只是企業和少數富人彼此之間的零和遊戲。

然而,次級房貸相關的衍生產品,讓大型金融機構產生鉅額虧損。其中美國的AIG、德國的IKB銀行、英國的RBS銀行等都必須靠政府的紓困措施,才得以避免破產所導致更大的危機。因為資訊不對稱和不透明,金融創新無情地放大了系統風險,成了經濟危機的推手。

美國證監會起訴高盛之後,英、德兩國的金融監管當局先後開始進行對高盛的調查,而幾家損失慘重的金融機構也表示,要研究交易裡是否存在誤導以及資訊披露不明,考慮對高盛提出求償訴訟。

高盛案件何去何從?到底只是冰山一角,未來即將引爆更多的詐欺訴訟?或只是金融市場的小漣漪,很快高盛就會與證監會和解,從而將一切紛擾劃下句點?樂觀和悲觀的理由都有,恐怕一時之間難以論斷。然而不管結果如何,在許多人眼裡,包括我那位移民美國的親戚在內,高盛的名譽和聲望已經一落千丈。

1987年的電影《華爾街》留下了一句經典名言:「貪婪是好事。」時代雖然不同,人心卻亙古不變。當時的情節仍然生動刻畫今日的華爾街。為了金錢而出賣靈魂的金童,以更厲害的金融創新為武器,造成更大規模的殺傷力。

少數人的貪婪,犧牲了多數人的經濟福祉。無論高盛是否打贏官司,人們對金融創新的思考與監管的要求,絕對將進入一個新的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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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花高真的結束了嗎?──以慢活經濟趕走蘇花高的陰霾

■ 潘欣榮   苦勞網

從1990年李登輝規劃、2003年陳水扁破土,到今年馬英九政府正式宣佈「蘇花高速公路」(簡稱「蘇花高」)確定改為「蘇花公路改善工程」(簡稱「蘇花改」)(註1)。從蘇花高全線共11段雙隧道、高速公路流量,共耗資962億(註2),修正為蘇花改的7段單隧道、省道規格,總經費也降至4百多億元;流量、施工單位(國公局/公路總局)、隧道長度都有大幅調整。

蘇花高改名換取重生

這工程規模的改變,令部分環保團體的朋友既驚又喜,甚至不敢確信的詢問:「整整20年的蘇花高爭議,真的已經結束了嗎?」

對於悲觀的環運者來說,馬政府在政策上並未言明蘇花高已終止,更何況日後只要銜接、擴建已完成的蘇花改,依舊可變身蘇花高。所以,蘇花改並非蘇花高政策的終結,而只是「改名再出發」、分段興建版。

但樂觀的環運者則認為,蘇花高政策已徹底終止,因為過去強烈支持蘇花高的地方政客已在立委補選中敗選,更何況過去環保團體的多數替代方案皆已被蘇花改工程單位所採納,所以較多環保人士認為蘇花高已落幕。

事實上,花蓮的中央、地方民代與縣市長的政見,多數都包括爭取「蘇花高」,因為深知截至目前為止,主流民意仍支持蘇花高。所以,我們反蘇花高的人士,必須從風險控管的角度,評估當蘇花高死灰復燃時,究竟應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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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工資審議架構進行25年來第一次大修正。

 

勞委會已經完成基本工資審議辦法修正案,預定19日正式公告。其

中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成員訂為21人,納入「勞資政」三方概念,

但官方代表大幅減少,勞資比重增加,勞資代表各佔1/3,政府與

專家學者佔1/3,政府代表由8人減為3人,但主任委員仍由勞委會主

委兼任。

 

修正案並首次明定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必須每年7月召開,9月底前

完成審議,審議結果自隔年1月施行。勞委會表示,今年就會採行新

制,因此今年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確定7月召開。

 

至於基本工資調整程序,勞委會表示,由於勞基法母法未修正,因

此相關條文仍保留原規定,亦即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審議結果,由

勞委會報行政院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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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恒煒專欄》內臟不是內臟的把戲

自由時報◎2010.04.20

反美國毒牛運動,看起來台灣人民大獲全勝;在強大民意壓力下,連中國國民黨的縣市長及立委都倒戈,沸沸揚揚鬧了二個半月(從○九年十月二十二日到一○年一月五日),立法院終於三讀通過〈食品管理法〉第十一條修正案,形同解除美牛議定書。然而台灣人民不只沒有贏,而且又上了白賊政府的惡當。 

不只是因為在〈食管法〉修訂下,帶骨牛肉可以合法進口,更嚴重的是本月十六日美國農業部的官網上公布,美國牛骨、橫膈膜肉排(肝連肉)、牛舌、陰莖、睪丸、牛尾、牛腱、橫膈膜(裙肉)將輸往台灣。明顯的,這不是一廂情願,我們的衛生署十三日已正式行文給國貿局,國貿局於是變更分類,公告開放進口;對外說法是,牛舌等牛雜碎不屬於內臟,所以不在〈食管法〉的管制範圍內。衛生署長楊志良更誇張,公然說民眾選擇不吃就好;不吃正表示風險。 

牛舌等當然屬於內臟,不僅楊署長在國會中答詢時如此表示,(○九年十月二十九日)連AIT處長司徒文投書《蘋果日報》時也公開說明美國人自己就吃掉所生產的牛內臟五十八%,其中包括牛舌等。(○九年十二月十八日)可見牛舌等屬於內臟,依法不應進口。但「馬統」政府屈於美國壓力或與美國合謀,法是修了,全是修假的。 

老實說,拿牛舌等是不是內臟當藉口,全屬轉移聽聞的白賊手法,因為〈食管法〉第十一條修正案明文標示:「第一項有害人體健康之物質,包括…牛隻頭骨、腦、眼睛、脊髓、絞肉、內臟及其他相關產製品」;重點在「其他相關產製品」。換句話說,凡是「有害人體健康」之「相關產製品」,無論是否明列在諸條文上的,都在禁止之列。美牛舌即屬於此類,更且所有有關的醫學專家一致認為牛舌接近扁朓腺,風險極高,而牛睪丸也屬風險部位。「馬統」政府說牛舌等不屬內臟,一詐;無視「其他」的森嚴規定,二詐;用不是「高風險」,掩蓋風險之實,三詐。 

在美牛案的立法過程中,「馬統」的詐騙手法一再推陳出新,但愚民、詐民從未改變。先是蘇起公開說謊,在立院宣稱「議定書」位階在國內法之上;這不只是藐視國會,而且是蔑視全民的智商。其次衛生署祭出「三管五卡」,結果防疫檢疫局官員指出專業上全不可行。接著立委孔文吉提出協商版本,明定「明文進口」而非「明文禁止」,這是暗度陳倉;借屍還魂的政院版,還是被識破而撤簽。難看的是,最後一招就是恐嚇牌,蘇起又親上火線力阻,以「恐遭美國報復」當刀子;蘇起的話已沒人信了,終而敗下陣來,〈食管法〉修正通過。然而,法歸法,做歸做,「馬統」決定要置國人健康於度外,非要叩關上市不可!明列的絞肉等不能進口,那麼就用「其他」來進口罷!這樣的白賊政府,難道真不怕人民生氣? 

國貿局放行牛舌等進口,明確違反〈食管法〉。更值得探討的是,國家應當保護人民的生命、健康,即使沒有法律明文,一旦事實上有侵害人民健康之虞,政府應多站在第一線把關,這不只是行政責任而已。英商林克穎(Zain Dean)上個月涉嫌開車撞死人,日前開記者會出面澄清,承認車是他的,但當時司機不是他,特別拈出英國人注重的moral responsbility(道德責任)做為負責的表示。連公民都有「道德責任」,難道「馬統」政府沒有? 

美牛案是繼八八水災之後重挫「馬統」的政治事件,「馬統」最後顏面全失,只好修法阻卻美牛,想不到全是障眼法。如果立法院的〈食管法〉「馬統」都可以扔在一旁不管,誰能保證ECFA呢?法律一旦不能限制政府濫權,也不能保護人民身家性命,台灣還有法治可言嗎?還能是法治國嗎?這樣的政府已失去存在的合法性。 

(作者金恒煒,現任《當代》雜誌總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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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人語>:朝三暮四 朝四暮三(殷乃平)

2010年04月19日蘋果日報

《產創條例》上周五在立法院三讀通過,關於營所稅調降至17%部分,本周在營所稅修正案中將付諸三讀。但是過去一年,這場營所稅稅率大戰戰火從立法院燒到企業、媒體、行政院、再回立法院,鬧哄哄的,熱鬧非常。

營所稅稅率大戰始自於去年6月《產創條例》修正案中,國民黨立委提出對全球五百大企業來台設營運總部,給予營所稅率15%的優惠,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初審通過,引來稅改聯盟、媒體等的一陣批評;今年2月行政院決定取消,又導致台灣列入五百大企業的極端反彈。

今年3月反對黨黨團援引工總2007年的建議,提議將營所稅全面降為17.5%,由於稅率才剛從25%降至20%,財政部當然表示反對,同時指出稅收損失高達403億;4月中,國民黨高層決定將營所稅稅率比照新加坡,減為17%,財政部表示條例中減免減少,稅基擴大,稅損約343億,而經濟部表示可創造690億GDP;媒體一片撻伐之聲,指摘稅率不是市集喊價者有之,批評只知對富人減稅、圖利財團有之,指摘政府重商輕民,擴大政府赤字者更多;反對黨則全面反對,堅持17.5%的稅率,出爾反爾,似乎不知為何而戰。

有賴全面賦稅改革

看到整個社會在這個議題上爭議不休,實在讓識者好笑。首先,1998年,為避免營利事業所得稅課徵後,股利發放又要課徵個人所得稅的不公平重複課稅現象,台灣實施了兩稅合一制,也就是企業繳納營所稅之後,它的稅負可以在個人所得稅抵扣。

易言之,兩稅合一之後,營所稅就成為提前扣繳的個人所得稅,如個所稅稅率不變,營所稅稅率高低的爭議,就完全是一個「偽議題」,朝野雙方加上媒體,以假做真,在這個偽議題上玩得不亦樂乎,全民霧煞煞,以為營所稅真的減了,財政部只公布營所稅的稅損,卻不談個所稅稅收的增加,更混淆了視聽。

兩稅合一最大問題是企業若不分配股利,從股東的所得稅課徵不到,未分配盈餘增加,反映在股票價格上升,證所稅停徵,稅就逃漏掉了,因此,在設計之初,對之課徵10%以做彌補。但如此一來,企業若不配息,它的實質稅率就成為30%(營所稅20%加未分配的盈餘稅10%),嚴重的扭曲了企業使用自有資金擴張投資的意願,就算是營所稅減至17%,稅負仍高達27%,稅制設計的不公平還是存在,這是台灣企業偏向對外募資的原因之一,問題有賴全面的賦稅改革。

不過,對企業來說,營所稅的降低,帳面上利潤增加,財報漂亮,對營運自然是正面有利的,同時對亞洲其他國家而言,台灣的稅率調降,是一個非常好的訊號,稅率與新加坡同,與香港的16.5%也差不了多少,可以大幅的提升台灣的競爭力。對股東而言,實質稅負未變,股利分派因為股利扣抵的營所稅減少而增加,隨著個所稅的累進稅率課徵,又繳回國庫了,表面上,不少股東還會因為股利增加而沾沾自喜呢。從政府來講,朝三暮四或朝四暮三,所差者只是稅收回籠的早晚而已,對外還得一個減稅的美名,為何不做?

台灣的租稅結構不合理處極多,個別稅制的不公平加上租稅間結構的不公平處處可見。由此觀之,過去年半,賦改會學者與官員間未能拋棄歧異,全面大力的面對問題,改造台灣稅制,實在是全民的損失。

作者為政治大學金融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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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敬一:「降稅救經濟」─是放屁!

 【聯合報╱朱敬一】

2010.04.19 08:39 am 

這篇文章大概是報端出現「屁」字甚多的首例。大學教授怎麼可以口出穢言呢?我得先要釐清:「放屁」不盡然是粗鄙的語言,有時卻是醍醐灌頂的智慧開示呢。引一則小故事吧: 

大禪師 放屁開示 

宋代大學者蘇東坡自覺禪定功夫了得,以「八風吹不動,端坐紫金蓮」自喻,將兩句寄送給佛印禪師指教。禪師在信上寫了「放屁」二字送回。東坡大怒,過江質問,惟禪師已外出雲遊,留下「八風吹不動,一屁打過江」對句,讓東坡自知受教。你看,「放屁」是智慧言語吧! 

話說「降稅救經濟」的放屁邏輯,大約是出自美國前總統雷根時代,當時冠之以「供給面經濟學」之名。這些學說更原始的源頭,則是出自所謂的拉弗曲線(Laffer curve)。這名詞需要向讀者做一番解說。 

拉弗教授指出,當所得稅率是零時,政府的總稅收必然是零,但是當所得稅率是一○○%時,由於個人所賺的每一毛錢都要完全課稅,個人全無淨收入,此時或則人人不想賺錢,或則賺了錢也不申報,故政府稅收很可能也是零。既然稅率為零與稅率一百%都得到稅收為零的結論,而現行十幾廿趴的稅率卻有正稅收,這表示若將「稅率」放橫軸、「稅收」放縱軸,其間的關係是「倒U」字型的;這就是拉弗曲線。 

降稅論 皆在君側 

雷根時代的若干經濟學者指出,當時稅率過高,已經越過了倒U型的頂點,故降稅反而能擴大稅基、增加稅收。但前述推論的關鍵假設是:「現行稅率已經過高,且超越倒U頂點」。經濟學文獻顯示,這是一個全無佐證的「放屁」言論。 

諾貝爾經濟獎得主托賓(J. Tobin)確實也用胡說八道(nonsense)總結其批評,議成禪師語言就是「放屁」。 

既然沒有任何降稅救經濟的證據,為什麼有這麼多人信誓旦旦地說這些屁話呢?答案很簡單:你得分辨一下,講這些話的人是誰?通常,能夠到府院高層身旁咬耳朵的都是些商人、企業家,他們不主張降稅,那才是活見鬼。但是,倘若府院高層竟然不察覺自己周邊民意抽樣的偏差,誤以為大老闆「降稅救經濟」是金枝玉葉的真理,那麼外界實在不能怪這些講屁話的人,而要責備那些誤將屁話當真理的政治人物。 

救台灣 摒棄C咖 

讓我明明白白、斬釘截鐵地這樣說:拉弗曲線只是邏輯概念上的論述,而降稅會使稅收增加也完全沒有實證基礎。業者找歪理為自己降稅做主張可以理解—那是自利。但若哪位學者竟然胡說八道地主張或呼應「降稅救經濟」這種乖論,那麼幾可斷言—那是放屁。如果還有政客要以「降稅救經濟」這劑爛藥去傷害台灣—那是智商太低。無論如何,降稅的結果是—台灣人民遭到遺棄。 

(作者為中研院院士、中華經濟研究院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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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賦扭曲 景氣泡沫挫咧等 

【聯合報╱黃宜侯/元智大學財金系助理教授(桃園市)】

2010.04.18 03:11 am 

近日產業創新條例的立法,以及企業營所稅的調降,成為輿論注目的焦點,大部分的爭議,在營所稅調降的幅度,與產業租稅獎勵的必要性和實行項目。 

綜觀朝野的論述,針對營所稅稅率的設定,多半強調營所稅調降後帶來的稅損規模,及其對財政衝擊的大小,並與鄰近國家的比較,來支持各自的主張。 

針對租稅獎勵的必要性,則以租稅獎勵的功能和效果、賦稅的公平性、以及簡化稅項的理念,分析產創條例的優劣點。 

然而,稅捐的調整還有另一個面向要考量,即其對整體長期經濟發展和短期景氣循環的影響。以景氣循環為例,依據凱因斯理論,在經濟成長遲緩時,政府應該以擴張的財政政策,即增加支出並減少稅收,來刺激消費和投資,生產和收入也就成長;反之,當景氣回暖的時候,短期僵化的價格無法反應市場供需的均衡點,就應該要配合緊縮的財政政策,減少支出並提高稅收,降低過剩的總需求,以免過熱的資金,讓價格形成泡沫的現象。 

稅捐的增減必須因時制宜,除了公平正義原則外,稅率的升降,應該儘可能朝穩定循環幅度的方向設定。過去兩年,歷經金融風暴引起的景氣衰退後,多項指標顯示景氣已經反轉,脫離景氣底端,部分資本市場的資金,更充沛地令人意外,此次調降後的營所稅,會反應於一至二年後的景氣效應,屆時極可能讓已然熱絡的景氣更加旺盛,造成短期景氣的大幅震盪,漲高跌深,惡化經濟發展的不可預測性。 

遺憾地,上述營所稅調降時機的負面影響,在朝野爭相加碼的決策風氣下,完成沒有被理性討論的空間,部分分析以香港和新加坡較低的企業營所稅率,做為我們調降的正當性,卻忽視它們城市國家的特性,和台灣的產業結構截然不同的事實。 

去年遺贈稅的調降、能源稅的擱置、日前分級房屋稅的暫緩實施,一昧的減稅而缺乏完整的稅賦政策綱領,原本傳出將於立法院優先審議的軍教課稅立法,至今也不見具體作為,實在令人對我們稅賦制度的扭曲,和所謂庶民經濟決策模式的荒謬,感到深沉的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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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牛公投 不能再蹉跎了

自由時報 2010.04.18 ◎ 周晉澄 

去年十月,台灣與美國簽署牛隻產品輸台議定書,其中除了世界動物衛生組織定義的已知可能帶有普利昂蛋白高風險物質外,其他所有牛隻的產品都可自美輸出至台灣。立法院其後修法限制有發生牛海綿狀腦病國家或地區牛隻之頭骨、腦、眼睛、脊髓、絞肉、內臟及其他相關產製品輸入。 

美國農業部四月十六日晚間宣布,將對台輸出牛骨、橫隔膜、牛舌、陰莖、睪丸、牛尾。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長康照洲表示,這些美牛部位符合規定,不過,牛舌有較高風險,會依照「進口牛肉檢疫及查驗管理辦法」,逐箱開驗。經濟部次長林聖忠亦表示,將依法辦理檢驗。 

牛隻屠宰衛生檢查基本上分為頭部、屠體與內臟三個部位分開進行,尤其內臟與屠體必須完全分離以避免可能的交叉污染,這是屠檢必須依循的規範,因為臟器在處理過程其污染的機會相當高。看來行政官員們是依實質內臟器官,而將上述部分與牛隻臟器有關的雜碎部分從寬認定開放了。 

這次擴大輸入的這些部位,產值低,在美國多數會依屠宰廢棄物處理,但是在東方國家卻有不同的嗜好與食用使用,因此會明顯增加其回收產值。所以除了在商言商,增進美方利益外,美國農業部與我衛生及經濟官員也剛好可以藉此表態,增進雙方政府的濃情密意。 

不過,就維護國人健康的前提而言,願意冒著污染風險恐怕就非明智之舉。如果這些產品不列為廣義的內臟,為了安全起見,在生產過程要有明確的隔離處理規範,以減少污染機會,不然若依目前所謂的三管五卡,是不可能檢出狂牛病的高風險物質的。但是可預見的是,下一步又要增加開放甚麼呢?畢竟台美議定書沒有說不能開放內臟與絞肉,也沒有三十月齡的限制,那不就是逐一履行議定書的所有內容嗎? 

狂牛病主要影響的族群是年輕的一代,請大家為了台灣的未來,踴躍的連署重啟美牛進口談判公投,作為政府保障台灣人民健康的後盾。 

(作者為國立台灣大學獸醫學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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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打擊熱錢:金融時報與IMF的見解

2010-04-15 工商時報 【本報訊】

台灣媒體經常譯載英國金融時報的全球財經分析,而金融時報一年卻難得關心台灣的經濟幾回。但是,這份在國際間極具權威性的報紙,日前卻極不尋常地刊出兩篇專論,嚴詞抨擊中央銀行總裁彭淮南對抗熱錢的政策。 

 其實,中央銀行的政策無誤,但是,金融時報的觀點必須正視。金融時報首先細數中央銀行近來打擊熱錢的各種方法,隨即提出兩項犀利的評論:第一,央行將熱錢全部趕進股市,讓股市成為熱錢的唯一蓄水池,日後當這些熱錢因台幣升值,或歐美升息而撤離時,台灣的股市必遭重擊;第二,如果央行總裁彭淮南認同亞洲新興國家之貨幣終將升值,現在就不應該祭出防止炒匯的措施,而應該努力於降低台幣升值所可能造成的傷害。 

 這兩項評論觸及中央銀行最敏感的神經,除了國際媒體外,大概沒有那家國內媒體敢如此批評中央銀行6A級的總裁。所以,金融時報的觀點非常值得分析。 

 央行是否讓股市成為熱錢唯一的蓄水池?答案是肯定的。因為,央行嚴格要求匯入的外資必須按照原始申請用途投入股市,不准改存於銀行體系的定存帳戶,或者轉購政府公債。由此觀之,不難揣測這些外資在申請匯入時,用途欄填的如果是購買公債或存進銀行孳息,大概不會獲准。但是,用途欄填的是股市投資,就會准入。所以,外資才會出現以投資股市之名,匯款入境卻不按照原始申請用途投資的情事。而今,央行認定這部分的外資是熱錢,並且估計其金額截至二月底止,已達新台幣2,057億元。此一現象,就是央行以股市作為熱錢蓄水池的明證。 

 不過,匯入的熱錢,終有撤離股市,告別台灣的一天,當這一天到臨,究竟會出現何種衝擊?中央銀行是否已有對策?此乃一手調控台幣升值幅度與速度,一手驅趕熱錢進股市的央行所必須嚴肅面對的問題。 

 惟若觀察這段期間外資在股市的動靜,或許不必過度擔心日後的衝擊。因為,外資是一邊買股票,一邊借券放空。這種自發性的避險行為,有效地緩和股市的波動幅度:當熱錢進場時,股市看漲不漲;當熱錢退場時,股市亦不至於暴跌。如此即能大幅減輕股市作為熱錢蓄水池的潛在危險。但是,上個月央行卻建議證交所,實施外資借券不能使用台幣的新規定,這反而破壞了外資在股市主動避險所產生的穩定機制。 

 歐美國家在脫離金融風暴後,信用步向寬鬆,外資重新流入新興市場。對儲蓄短缺的國家而言,這些外資是甘霖,但是對游資浮濫的台灣來說,外資是土石流。所以,中央銀行總裁立下「彭16條」,嚴控蜂擁而至的熱錢。但是在當前的國際經濟局勢下,人民幣升值的狂潮及其對台幣的連動影響,皆使央行的工作異常艱辛。此時面對外資熱錢的管控問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的立場與建議,或許值得傾聽和學習。 

 IMF向來是全球化的倡導者,反對管制外資,主張國際資本自由流動。但是,兩個月前IMF卻發表一份如何管制外資流入的政策性研究,建議為熱錢所苦的巴西與台灣等國,可以按照下述原則進行調控。首先,對抗熱錢必須綜合運用財政政策、貨幣政策與匯率政策,至於管制的手段則不排除外匯市場干預、國內金融管制與資本管制。其次,在實施管制前應回答下述問題:經濟是否已經接近充分就業的水準?外匯存底是否已經足夠?匯率是否沒有低估?如果答案都是肯定的,而且外資流入是暫時性的現象而非長期趨勢,則一國政府就可以嚴厲打擊熱錢,包括課徵「熱錢稅」在內。此時,即便外資有迴避管制的各種本領和管道,迴避的本身就會墊高熱錢的成本,最終一樣能實現打擊熱錢的功效。 

 IMF所設定的管制條件,台灣顯然不符合。因為目前的經濟離充分就業尚有極大之差距,而且台幣的匯率可能低估。所以,嚴厲的管制手段並不適宜,溫和的道德勸說以及「適度的障礙」是當前對付熱錢的最佳手段。 

 綜合而言,中央銀行穩定物價、金融,以及促進經濟復甦的決心有目共睹。在內外環境極其複雜情況下,尚能夠有效執行政策任務,全民應該肯定央行及彭總裁的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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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只稅損 「產創」開空白支票!

 【聯合報╱鄭秀玲/台大經濟系教授兼社會科學院研發分處主任(台北市)】

2010.04.15 01:27 am 

近日媒體針對產創條例稅收損失已有討論,遺憾的是沒人探討這個條例是否還有其他問題?是否可真正促進我國產業創新? 

近年來,我國總研發經費(不包括國防研發經費)占GDP比率約為百分之二點六,遠低於日本和韓國,顯示我國仍有必要繼續提高研發經費比重。私人企業投入研發成本,其成效有時因同業模仿抄襲而無法完全回收,因此政府確有必要鼓勵企業做研發,但誠如十四日經濟日報社論所言,應由產業主管機關負起輔導、補助和追蹤效率之責,而非由稅捐機構擔負認定獎勵的責任。 

再者,我國企業中真正有能力進行研發的大都是大企業,中小企業受限經費和能力,多是向工研院及學術機構尋求技術援助或授權,極少自行進行研發。因此,產創條件中保留「創新研發」功能性獎勵,事實上只嘉惠大企業,中小企業並無法從中得到研發獎勵的好處。因此,建議應刪「創新研發」的租稅減免優惠。 

產創條例還有一個具爭議之處是僅以第廿六至廿八條,三個條文給予行政院設置國家發展基金會的空白支票。條文僅簡單說明設置基金的目的、用途和基金經費來源,沒有提到將如何建立此基金的運作、審查和退場的機制。未來這個基金的經費可能高達數千億元,條文應具體敘明如何建立一個透明、專業的制度,而不會淪為政黨選舉綁樁之用。 

此外,我還期許國家發展基金應更積極進行下列工作: 

一、輔導廠商與先進國家合作。自兩千年起,我國每年在美國申請的專利數雖排名全球第四,但百分之七十五的專利皆是電子資訊技術,顯示我們會的技術相當狹隘,且多屬製程創新。建議積極輔導廠商與歐美日先進國家合作,尤其在化學和生技領域,結合他們的基礎研究與我們的商品化能力,達到互利互惠效果。 

二、輔導中小企業尋求國際技術移轉。建議政府在工研院建立國際技術移轉中心,幫助中小企業更積極向國外尋求多元的技術來源。 

三、解決巨額技術貿易逆差問題。我國購買國外技術支出的金額遠高於我國技術收入,每年技術貿易逆差已高達四百八十億元。建議政府輔導廠商透過國內外產學合作、策略聯盟、共同研發等方式逐步取得自主技術,以免問題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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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有沒有替代方案

 【聯合報╱社論】

2010.04.15 01:27 am 

ECFA(兩岸經濟協議)有沒有「替代方案」?在解答這個問題以前,似乎應當先回答另一個問題:中華民國有沒有「替代方案」? 

民進黨說,簽訂ECFA是「馬統」在「傾中賣台」;可見根本是將ECFA的爭議,視為國家認同與憲政定位的鬥爭。因而,若不弄清國家認同與憲法定位的爭議,就無法弄清ECFA的是非得失。 

馬政府主張簽訂ECFA的政策思維是:中華民國→一中憲法→一中各表→不統不獨不武 →兩岸擴大各種層面的交流→三通直航→經貿交流法制化→簽ECFA。簡單地說,就是在國家認同及憲法定位上主張維持中華民國,面對全球競爭及區域化經濟整合的現實,才有了為兩岸經貿交流簽定法制框架的決策。 

相對而言,倘若是主張台獨建國,反對一中憲法,反對一中各表,反對「不統/不獨/不武」中的「不獨/不武」,那就非但必須反對三通直航,也應設法阻滯兩岸擴大各種層面的交流,更應反對簽ECFA。因為,兩岸交流愈緊密,台獨建國的可能性就愈低。由於綠營一直主張台獨建國、正名制憲,所以主張戒急用忍,反對三通直航,因而也就反對簽ECFA。也就是說,反對ECFA,是台獨政策邏輯上的必然結論。但邏輯正確,卻未必代表政策正確。 

其實,追根究柢,台灣的藍綠黨爭一向只有一個題目:中華民國有無替代方案? 

一方主張維持中華民國;另一方主張台獨建國,以台灣國為中華民國的替代方案。如今在表象上看似在爭論ECFA有無替代方案,其實在骨子裡爭議的卻是中華民國有無替代方案? 

有無替代方案,要看有無可行性。例如食物,麵是米的替代方案,因為有可行性;但毒藥不是米的替代方案,因為沒有可行性。這樣的類比可能比較極端,核四停建也許是較佳事例。用「非核家園」作「停建核四」的替代方案,當然具有理想性,也不是完全沒有可行性(只要花更大成本,承受更大汙染,或放慢經濟發展即可);但在非核的主流能源尚未出現,而又不宜全賴傳統能源的兩難下,若以停用核能、停建核四來追求「非核家園」,不是完全不可行,而是要考慮社會能否承受其代價。 

台灣有兩項基本因素是不具「替代性」的。一、台灣與中國大陸的地緣及人文關係不具替代性,因而中國大陸在世界工廠及世界市場的磁吸力亦不具替代性,美國、日本、東南亞皆不可能替代。二、台灣的自由民主制度不具替代性,因而要強行限制阻擾兩岸經貿、文化及社會交流也就絕無可能;在自由民主制度下,鈔票是會走路的,除非回過頭去實施戒嚴。由於這兩項絕對「不具替代性」的因素,台灣在整個國家政經路線上,也就不易採行太過逆勢操作的「替代方案」。 

無論就世界、兩岸,及台灣內部的大局發展而論,台獨雖具理想性,但不具可行性;猶如毒藥不是食物的替代方案,縱使你不滿意眼前的膳食。不過,ECFA卻未必絕對沒有替代性,猶如核電廠,若是打定主意不用核能(不簽ECFA),也不是完全不可廢核電。比如說,綠色智囊建議,為爭取登陸減免六%至九%的關稅,可以鼓勵台灣廠商拔根赴東南亞投資設廠,然後再「轉進」中國大陸。這其實不是什麼新的「替代方案」。過去二十年,兩岸曾以「中轉第三地」作為「直航」的替代方案;這樣的周折,替代是可替代,但代價可怕,意義何在? 

何況,倘若是為了建立「台獨家園」而反對簽ECFA;但不簽ECFA,就能實現「台獨家園」嗎?那麼,若是為了不可能實現的「台獨家園」,而反對簽ECFA,使台灣面臨邊緣化的危機,這樣的決策理性何在? 

雙英辯論正在為「資訊不透明」、「資訊不對稱」而生爭議。我們認為,在現今藍綠政爭中,最「不透明」的資訊,就是民進黨的國家認同與憲法定位;究竟應以台獨黨綱、國家前途決議文、正常國家決議文,或十年政綱為準?綠營的遊行隊伍裡仍見台灣國的旌旗招展,民進黨這一回若不說清楚是否主張台獨建國,則對ECFA的辯論即失去判準。 

因為,國人必須先看到民進黨所提出的「中華民國的替代方案」,才能評價ECFA的替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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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還停留在雲端裡的白日夢(張哲銘)

(中正大學哲學所碩士生 哲學與公共事務研究室成員)

   雲端科技無疑是二十一世紀當前科技類最紅火的話題之一。簡單的從自己的認知來談雲端概念,最平常的例子是銀行,銀行做的工作就是讓使用者可以將金錢存入其中,然後在需要的時候,從需要的地方藉由KTM取領出來。雲端科技就是讓現在個人電腦中的資料上傳到超級電腦上,包括軟體,使用者擁有的只是非常簡化的面板,藉由高頻寬的網路自由上下載自己的檔案。對於某些商務性的軟體,使用者再也不需要實際購買使用版權,可以用「租賃」的方式,向軟體製造商租用一段時間。

 這個概念聽起來很誘人,對個人來說,電腦再也不是很笨重的家當,資料可以更方便的流通,且也不需要一再的追趕著當前的電腦技術。另方面,藉由使用時付費的方式,也可以節省一大筆的軟體開銷。在商業的層面,對於那些公司而言,可以更直接的面對消費者,提供軟體使用,這是個很大的商機。

 這類商業性質的看法很簡單,他們認為這完全是技術與經濟的層面,如果雲端技術可以減少商業成本,增加效益,根據供需法則,市場會非常快速的接收這套全新的商業模式。但是這種看法似乎將經濟、政治、法律這三部份分的太過清楚,絲毫沒有注意到裡面的模糊地帶。

 前幾期的文茜財金週報說到了大陸的第一台千兆級超級電腦已經在天津裝好,成為亞洲第一朵雲端。再對照起前陣子谷歌公然的向中國政府唱反調。我們可以合理的這麼評估,對於大陸而言,雲端技術的使用下,人民將毫無隱私可言。因為中國政府可以用任何手段,直接操控超級電腦,擷取使用者的隱私。如果雲端技術如同銀行那樣,有許多朵雲端提供服務,端賴使用者偏好的雲,那麼即使不用擔心政府介入使用者的隱私。使用者隨時要考慮的問題是,他們要怎麼樣承擔服務的那朵雲突然崩毀的可能?這是在實際中顯而易見的情況。又或是在政府以任何「國家安全」為理由,運用法律手段,強行進入超級電腦竊取使用者的資料,我們應該要如何對應?

 更有甚者,在法律的部份遠遠不是這麼容易。前陣子微軟想要推行正版認證的下載,都可以搞的沸沸揚揚,甚至微軟正版安全相關部門的部長還因為程式設計不良而黯然辭職。在法律的方面,雲端要怎麼樣應付當前著作權法的問題?當使用者將下載到的音樂丟上雲端,唱片公司可以依據法律要求他們的著作權,相應的雲端公司需不需要開放超級電腦讓唱片公司搜索使用盜版音樂的使用者?我相信發生這種情況也是可以合理期待的。

 當然雲端科技可以在技術層面發展成熟後不顧一切的實行。但在這種思慮不周的情況下,相應產生的問題,無論是經濟上,或是政治、法律與社會層面必將無遠弗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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