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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公民權——論同性婚姻

A Basic Civil Right

Published: June 10, 2010

社論 紐約時報

編譯:張哲銘 哲學與公共事務研究室學執 

在一月份接近三個星期的審理,還有律師翻閱冗長的文件後,加州第八號提案(Proposition 8) ──禁止同性婚姻──的合憲性判決的即將在這星期三揭曉。

 

沒有人認為聯邦地方法院的法官判決會是最後定案,在加州的聯邦第九巡迴上訴法院(United States Court of Appeals for the Ninth Circuit)有其,而最終應該還是要視最高法院的決定。

 

有大量清楚的證據說明將同性關係排除在婚姻之外,對於同性戀者與其家人而言,都是痛苦的。而對那些切身相關的人而言,由於同性間的愛情不被允許冠上法律的婚姻關係,他們受盡了痛苦還有汙名。其中一位受害者卡塔米(Paul Katami)說:「國家的制度應該是要保護我的,而不是用來歧視我。

 

擁護第八號提案的人沒有明顯的證據支持同性婚姻會傷害到異性婚姻,他們提出了兩點的證據:第一個是卡萊門麥肯納學院(Claremont McKenna College)的教授,米勒 (Kenneth Miller),認為同性戀在政治上已經有了很大的權利,那些擁護者似乎認為這點證據就足夠成為同性戀不需要在法律上被保護的理由,然而米勒最後的立場是,他承認同性戀正遭受歧視。

 

另個證據是美國人價值觀協會(Institute for American Values)的主席,布蘭肯霍恩(David Blankenhorn),認為婚姻關係已經從高昇的離婚率還有越來越多未婚生子的現象中被破壞,但是他卻無法提出令人信服的解釋這些現象與同性婚姻有何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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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必須實際的發揮他們的功能---說國會倫理辦公室

2010.06.02 紐約時報 社論

編譯 張哲銘 國立中正大學哲學研究所、哲學與公共事務研究室

來自議會的好消息是,具有獨立性質的「國會倫理辦公室」(Office of Congressional Ethics)已經開始執行監督國會議員的職務。而壞消息是,在可以預見的範圍內,立法者卻嘗試限縮這個辦公室的權力。

上個星期二十位黑人聯盟(Black Caucus)發生的事情,已經使得公眾普遍開始不相信國會議員的專業性與權威。其中五位成員前陣子被發現假藉研究之名,在加勒比海設宴遊玩,且使用的是私人企業的贊助,而這違反了議會的規定。

因為接連不斷的醜聞,還有原先倫理辦公室的失靈,眾議院院長裴洛西(Nancy Pelosi)創立了新的倫理辦公室,以提振納稅者對國會低迷的信心。

在遊玩的例子中,委員會宣稱其中四位成全並不曉得那趟行程是誰買單,只有一位民主黨的國會議員,藍吉爾(Charles Rangel)曾被告知此事。而倫理辦公室嚴正的認為,光是企業的標誌,還有旅程中備殷勤的招敗,五位成員全都應該知道這是私人企業買單,

甚至辦公室應該持續追蹤是否美國眾議院撥款委員會(House Appropriations Committee)的成員有為該私人企業量身制訂獨厚條款,使該企業獲得數以億計的回報。但是一如既往,倫理辦公室的成員找不到任何與此相關的證據。

然而新的倫理辦公室不願意輕饒這個案子,他們上星期要求美國司法部(Department of Justice)提供有關於這些人還有公司私底下獲利的相關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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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眾生既美妙又可憎 >

2010.04.22 紐約時報

by NEIL GENZLINGER

編譯:李秉朔 國立中正大學哲學研究所、哲學與公共事務研究室成員

如果你習慣性的轉台瀏覽電視,你一定注意到,最近有很多荒謬的動物特寫鏡頭排山倒海而來。上個月,國家地理頻道公司,在副頻道Nat Geo Wild大舉播放全新的野獸節目。這年頭,誰負擔得起非洲狩獵之旅或兩星期的泛舟冒險?電視給了咱們生態旅遊的護照。

這類自然節目突然蓬勃起來,某種程度可歸因於實鏡秀發展過度,任何人即使沒飼養動物沒被動物咬過也夠資格被製作成節目。也可以歸功手持攝影機日新月異,或年輕有為的攝影師們有足夠耐性,數日窩在灌木叢中只為取得某種生物交配鏡頭。

如果你是動物,每一次,只不過劃個地盤或吃頭羚羊,還得被攝影師絆倒,大概會擔心受怕吧。但如果你是看電視節目的那個傢伙,試圖在這類節目找出意義才令人害怕。夜晚,美麗的蝴蝶、毒蛙、狗英雄、飢腸轆轆的河馬,統統從你的電視機蹦出來,有時,就在同一個頻道或同一系列節目。

連續數月收視率奇佳的動物星球頻道,有年度《超狗盃》–可愛極了的美式足球風格;也有《尋找超級大魚》,一個名叫 Jeremy Wade 的主持人,在世界各地河流捕捉體積大長相怪的水中生物,他們醜怪的程度足以讓你想搬去沙漠。最近結束了非常棒的紀錄片《生命脈動》的Discovery頻道,也提供有點沒水準的《鯊魚週》(總是收視率很好的幾週)。

是啊,那裏有座叢林呢,要命且令人困惑。看多了這種節目,你開始瞭解它們符合幾個主題:

一、動物好可愛:凡有「狗」、「貓」為名的節目如此,連「企鵝」也是保證啦!但這一類的包括《動物園人生》,聚焦在密西根一家由 DeYoung 和 Cramer 所經營的私人動物園一些滑稽行徑。我們應該對其拯救珍稀動物以及極熱情給予讚賞,但可能不包括衛生。Cramer 女士親土狼的唇。嗯,或許是吻部,總之不管哪裏就是土狼身上。

二、動物好奇怪:又來了,凡有「企鵝」兩字當作節目標題的皆屬之。有一種詭異在所有動物節目中蔓延,包括最高調的節目,因為,窩在灌木叢裡的攝影師顯然認為,如果他們的鏡頭沒讓你喊出「矮鵝」、「歐買尬」一類的驚呼,他們就不盡責。受好評的《生命脈動》裡,變色籠的舌看起來比原本的長五倍;智利的甲蟲交配完,竟把對方拋上八十英呎高的樹枝。美國公共電視長期節目《自然》系列,最近播出壯麗的慢動作,蜂鳥不但往後飛還顛倒過來。

其他的節目則採取聳動接近怪異的標題。以動物星球頻道《Weird、True & Freaky》為例,稱巨大龍蝦「龍斯拉」(Lobzilla,Godzilla);一隻史上最長巨蛇,五十英呎,飼主每個月餵他三、四隻狗狗;南極捕捉的1091磅烏賊,一隻眼睛便有足球這麼大。

三、動物跟我們一樣:這種節目的旁白,念的都是競爭、較量、地位、家族恩怨情仇,劇情張力輕鬆壓倒什麼甘迺迪家族啦、《澤西海岸》的(美國一熱門實境秀)。動物,多我們人類一點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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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蔬菜,動物悲慘世界

《Animal, Vegetable, Miserable》

作者姓名 : GARY STEINER Gary Steiner, a professor of philosophy at Bucknell University, is the author of “Animals and the Moral Community: Mental Life, Moral Status and Kinship.”

編譯:李秉朔 國立中正大學哲學所 哲學與公共事務研究室

最近,有更多的人開始對他們所吃的肉從何而來、如何被飼養表示興趣。動物是否被人道對待?在他們成為人類的晚餐而死之前,是否擁有生活品質?

一些有關動物被對待方式的疑慮,在感恩節之前極度狂熱的討論著。比方,你吃的火雞生前生活在室外嗎?其餘的,則把焦點放在吃了上述動物屍體對人類的健康產生影響:這些動物被施打荷爾蒙或抗生素?

然而,殺害動物只為人類消費是否是錯的,卻沒有任何疑問。即使討論了,提出這個問題的人總有辦法用各式各樣機巧的回答,以人類福祉之名,欲將殺戮與消費動物正當化。嚴格素食者把人類社會對待動物等同於大屠殺的觀點,時常為人所責難。有誰認真的想過,動物承受的痛苦遠甚於人類所曾經承受過的?斬釘截鐵說不的人,其典型的論點為(以下)兩者之一。

有些人提出,人類乃按照神的形象被創造,比起其他非人類的動物,人極為接近神。根據這樣的想法,動物為人所用即他們被創造的理由,人類滿足需求或慾望而利用他們可以毫無顧忌。聖經、基督教思想家如奧古斯都與阿奎那斯等,充分支持這種以人為中心,直截了當貶抑動物的方式。

另一種爭議在於,人類有抽象思考的本領,以至於人類承受身心痛苦的質量上,超越非人類的動物。哲學家邊沁首先賦予動物道德地位而著稱,其基礎為動物感受痛苦的能力而非語言或推理能力,但邊沁辯稱動物正因為無能同人類一樣抽象思考,被困在當下,無能預知未來,他們對繼續存活根本不感興趣。註1

最具穿透力且破天荒的回應來自以薩辛格的小說《The Letter Writer》,其中,他把人類對動物的殘殺稱做eternal Treblinka(無止盡的特雷布林卡滅絕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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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cebook Responds   

紐約時報 May 24, 2010

作者:未提供

編譯:黃名妤 國立中正大學心理學系、哲學與公共事務研究室成員

 

原文位址:http://www.nytimes.com/2010/05/25/opinion/25tue2.html?pagewanted=print 

        擁有將近五億會員的臉書現在儼然是人們互相聯絡的基本途徑,除了透過塗鴉牆向朋友傳達他們的喜歡與不喜歡、分享照片,使用者還能為朋友圈定義它該有多廣。儘管臉書履行之前對隱私權的承諾--讓使用者能便利的為個人隱私作設限,但臉書又經常修改該設定、設定的頁面還很難找到,諸如這樣的問題讓我們對它打了問號。於是輿論的壓力迫使臉書回應願意再次修改隱私設定政策。

        上個月臉書公司在更改使用者項目時引起了廣泛的討論,因為在臉書頁面裡的個人資訊諸如朋友、現居城市、工作、學校、個人喜好(包括網頁連結)等都明顯的被放上頁面,宛如大眾訊息。且該資訊也能被臉書上運行的應用程式使用,使用者的隱私權幾乎不被重視。同時該公司也啟動了另一項服務讓網頁能夠提取臉書使用者提出的紀錄,共同的朋友能夠輕鬆的看見這項紀錄與他的其他大眾訊息 ,達到分享的概念。使用者還是可以拒絕,但要關掉這項服務可不那麼輕鬆。

        該公司的執行長祖克柏(Mark Zuckerberg)在24號提到會「增強隱私的設定且讓它更容易的被使用」、「讓你輕鬆的關閉第三方服務」,即讓原本預設的顯示資訊量降低,這項決策對掌握人們網際溝通的公司來說是是很好的。去年臉書面對相關的反彈就有提到:「人們對他們是否願意分享資訊有選擇的自由,透過隱私設定能夠保護這樣的自由」。而臉書應當遵守它的承諾,也就是說,在有新的提取資訊需求時都要尋求使用者的同意,讓使用者能夠簡單、近乎直覺的掌控他們的個人資料,在人們存在想和他人分享訊息的欲望下,臉書的存在顯得裡所當然,希望臉書也能預設使用人並不想分享所有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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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歷桑納州移民法,背後的真相

The truth behind Arizona's immigration law

2010年5月28日  華盛頓郵報(Washington Post)

作者:柯克‧亞當斯(Kirk Adams)來自梅薩[1]的共和黨員、亞利桑那州眾議院議長

編譯:傅延文 國立中正大學哲學所、哲學與公共事務研究室成員


這陣子似乎每天都有一個新的團體或市議會宣布,他們將採取抵制的手段來回應亞利桑那州最近頒布的移民法,S.B.1070(參議院法案第1070號,下稱亞歷桑那州移民法)。同時,也有許多組織和個人紛紛在媒體中大肆宣傳,而非花時間閱讀和研究該法案的事實。


非常不幸的是,表示要抵制我們的那些城市如波士頓,舊金山和西雅圖並非位處南方的邊界,他們對於身處於此的我們所要面對的問題,根本無法感同身受。

坦率地說,這可能有些無禮,但如果這些毒品和幫派犯罪影響到曼哈頓或波士頓地區的公眾安全,那麼這些東海岸的精英們,很可能會就此宣布國家進入緊急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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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是什麼(節錄)

資訊來源:美國參考(http://www.america.gov/)

作者:Deborah Potter

編譯:張哲銘 國立中正大學哲學系、哲學與公共事務研究室成員

 

是甚麼東西使得一個故事具有新聞的價值呢?這個問題的解答是:這必須依賴於許多種的因素。一般而言,新聞就是會使得那個地區的大部分人有興趣知道的資訊。新聞記者依據以下幾個「新聞價值」的特徵,決定某個資訊(或是故事)能夠成為新聞:時效性(timeliness)、影響力(impact)、近距離(proximity,發生的事件是否在我們周遭)、爭議性(controversy)、顯要性(prominence,發生的事件或是人物是否是我們所熟知的)、現時性(currency,觀眾是否對於該議題特別關注)、奇特性(oddity)。

新聞的機構經常視他們的事業為公共服務,即提供人們應該知道的訊息、使民主體制更為健全;另方面,新聞機構的本質也是商業機構,必須要獲取利潤已繼續經營。但是這兩個層面並不相互衝突,一般而言,資訊依據其性質可以粗分為兩類,分別為硬新聞(hard news)與軟新聞(soft news),或是稱「新聞特寫」(news features)。

 

新聞的種類

硬新聞就是每日的新聞。那是你每天報紙上或是新聞網站上的頭條消息,例如戰爭、政治、商業還有犯罪等等。硬新聞是即時的、具有爭議性的或是影響較廣泛的消息,觀眾需要即時的了解這些資訊,因為這影響了人們每天的生活。

另方面,知名運動員的小時居住在幼兒園的往事可以被定位成軟新聞。這類新聞泛指那些人們普遍有興趣知道,且平時會相互討論的資訊,但是這些新聞又不需要在特定的時間內發佈出來。因此就定義上,這類可以算是特寫的故事。

但是並不能僅以標題來區分硬新聞與軟新聞,在許多的例子中,這兩類新聞的寫作方式是不同的。硬新聞的內容通常能夠使觀眾即時迅速的得到最重要的資訊。而軟新聞通常藉由某個例子做為起頭,來引起觀眾的興趣,因此這類資訊會花費較多篇幅來傳達主要的資訊。

還有些資訊並不屬於這兩個範疇,他們不具有時效性,但是關注的議題是非常重要的,通常我們稱這類資訊為「新聞特寫」(news features)。

 

新聞工作者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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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非常明智的主意

《A Very Bright Idea》

2010年5月17 紐約時報(The New York Times)

作者鲍柏赫柏特(Bob Herbert)

編譯:黃怡潔 國立中正大學哲學系、哲學與公共事務研究室成員

我們常聽到關於教育成果的重要性和高額大學學費的談論。那麼如果能讓孩子們在高中階段就先完成大學一、二年級的學業呢?

那發生在紐約。幾個禮拜前我和巴德大學(Bard College)校長Leon Botstein共進早餐時談到巴德高中暨大學先修班(暫譯),這是一所位於曼哈頓東區的學校。他們為學習動機較強的學生們,提供一個可以在高中階段就同時拿到高中學位和二年制藝術副學士學位的機會。

當這些學生進入大學時,就已經有充分的準備能夠應付大二或大三的課程負擔。基本上,這些學生在十年級時完成他們的中學學業,之後利用十一及十二年級的時間修習專業的兩年制學院課程。

這間學校於2001年成立,透過巴德大學和紐約市教育部門間良好的合作,用以處理教育體系中的不足。美國的小孩每26秒就有一個從高中輟學。且如同Botstein教授所注意到的,社區大學的畢業率非常不樂觀。

許多聰明又有才能的年輕人迷失了向前的方向。Botstein教授說,年輕人要直到差不多大學年代,我們才能夠發現他們的創造力和活力。

到學校參觀一回就可以窺見許多的可能性。我在一個陰雨的早晨到一間學校參訪,建築物的外觀看似和天氣一樣。但是在建築物裡你很快地會發現近乎裡想的學術氣氛。課一堂接著一堂,我對學生的忙碌和他們反應這城市的程度感到震驚。

這些到學校的孩子有來自各區的,也有來自各種可能的背景。

我參訪的第一堂課是大學的生物課。學生們深入解剖小豬的過程。其中一位希望成為醫生的學生向我說明,了解哺乳類動物的器官系統對學生而言是多麼的重要。

在另一堂課裡,一個非常困難的數學問題被解決了。當問題尚未得到令人滿意的結論時,課就結束了,學生會嚷嚷著如同一部電影在高潮時刻就被切斷了。教師會向同學保證下次上課時將從這次停下來的地方繼續上下去。

巴德高中暨大學先修班已成立夠長的時間,且也提供了良好的教育給足夠的學生,這樣的經驗和數據足以做為這種學制擴張的理由,且也為進一步研究這項教學新制能夠發展到什麼程度提供了基礎根據。(巴德高中暨大學先修班皇后區分校於2008年成立)

Botstein教授想看到一百五十所這樣的學校被創建於全國,這樣將可教導大約十萬名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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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victor in this battle 一場沒有勝利者的戰役  

曼谷郵報 May 22, 2010

作者:未提供

編譯:黃名妤 國立中正大學心理學系、哲學與公共事務研究室成員

        長達10週的抗爭行動終於落幕了。曼谷街頭充斥著建築物毀壞的碎片,醫院也人滿為患。有許多人都失去了他們的住所,除了身體上的、心理上的傷痕也留待撫平。

        抗議的紅潮離開了曼谷,剩下該區的居民來收拾這片混亂後的殘骸。而受到沉重壓力及巨大不便的納稅人們,也將必須為那些在生命及肢體上受到痛苦危難者付出一筆可觀的費用。因此,在隨機的意見抽樣中,顯現出有些人已不再對紅衫軍表示同情,而這些人中有少數為菁英階層或甚至是富裕地位者。換言之,經過這次抗爭,首都的居民們怎麼還會對紅衫軍表示同情呢?抗爭反加深了泰國國內,人民之間及區域之間的對立。然而,在這場衝突中並沒有所謂的贏家,因為,最大的輸家就是泰國本身。

        阿比希(泰國總理、民主黨黨魁)所領導的聯合政府政府僅對他們的訴求給予有限的回覆,後續的決議還留待觀察。但這場混亂是怎麼策劃與開始的呢?而這些傷口能 得癒合嗎?有些已被回答、有些則正在浮上檯面。阿比希的政策是紅衫軍最為不滿的,可是內含的細節是紅衫成員所不清楚的,而被「反獨裁民主聯合陣 線」(UDD)的領導,給含糊的帶過。普通的成員(也就是鄉村的農民們及下層群眾)並不真正了解他們所捍衛的是什麼,他們也不知道泰國民主政體的運作、不了 解這是選舉出來的結果。所以調解一定要繼續下去。

        民主並不意昧著有權製造混亂或是不加思索的接受政府聲明和免除債務[註:因為泰國政府正在制訂一項計劃,將減免國內51萬農民所欠的800億泰銖債務。],也不意昧著能藉此縱火和搶劫。而這些不應該的作為為泰國帶來了政治與經濟的混亂。因此,現在政府應該要延長義務教育的年限,制訂一個課程綱要,以透過公民課程教導正確的觀念。同時,教導國民,政府的運作是如何的不同,並應特別著重於民主政體的認識,以及解釋販賣選票為何是錯的,且讓人們明白流血衝突的不必要性。

        我們一定要終結金錢政治和剔除那些利用善良的農村居民作為自己利益鬥爭下的犧牲品的政客們。因此,我們必須致力於改善教育環境、國民福利、健康及經濟,因為,這些是能達到此一目的的手段。但令人遺憾的是,不是所有的農村領袖都有智慧看到這些努力為國家帶來的好處,他們只害怕 自己的利益會被損害,這是停滯不前的自私心態。只有這些鄉村民眾能真正的擺脫舊想法時才能為國家帶來新的選擇與真正的民主。

編譯修正:傅延文 2010.05.25

原文位址:http://www.bangkokpost.com/opinion/opinion/178764/no-victor-in-this-battle

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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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this ban on prisoners voting》

終結囚犯投票的禁令

原文:http://www.guardian.co.uk/commentisfree/libertycentral/2010/may/12/end-ban-prisoners-voting

2010年5月12 衛報(Guardian)

作者:朱麗葉里昂(Juliet Lyon),監獄改革信託基金會主任(Prison Reform Trust)、國際刑罰改革協會秘書長( Penal Reform International)

編譯:黃怡潔 國立中正大學哲學系、哲學與公共事務研究室成員

剝奪70,000名囚犯的公民權在道德上是不被容許的,同時也違反歐洲人權公約。

五月六日,上百人因不能投票而轉身離開投票所的混亂場面,並非普通選舉中唯一的民主醜聞。這在政府未能撤銷對於受刑人投票權非法的全面禁止後,無形中有70,000人被否定了他們行使民主權利的可能性。

關於英國由議會選舉和地方選舉剝奪所有被判刑囚犯的公民權,在2004年三月,歐洲人權法院裁決那是違反歐洲人權公約的。六年後的今天,禁令依然在。如上議院中立議員David Pannick法律顧問(Queen's Counsel,QC)表示,政府準備進行明確違反歐洲公約之選舉的事實,對於憲政體制是種恥辱,並從根本破壞民主程序的正當性。無論如何,政府在經過接下來幾天的政治角力(political horse-trading )後,應將遵循歐洲法院判決視為一個急迫性的問題。

歐洲法院最近於四月中做出一份針對英國應遵循歐洲公約的判決,判決中闡明英國應將投票權歸還給絕大多數的受刑人。在Frodl告奧地利政府一案中,法院裁定2005年的決定,已使得奧地利褫奪所有遭判刑超過一年囚犯之公民權的法律無效。法院強調拒絕給予囚犯投票權的決定,應該由法官考慮特殊情況後而採取。而且,犯下的罪刑和選舉與民主制度的相關議題有必定的關聯。這表示褫奪公權只能合理地被施用於少數因選舉舞弊或相關罪刑而被判決的囚犯身上。

禁止行使投票權不只是在法律上和道德上不可原諒的,更是減弱了對於受刑人教化的影響力。監獄主管協會(暫譯 Prison Governors Association)主席Paul Tidball說,安置工作旨在確保囚犯被釋放後,走向一個負責且守法的生活,而這項禁令卻背道而馳。如監獄前總督察Lord Ramsbotham所言,上議院在四月份為憲政改革和治理法案的修正盡最後努力: 面對法律的態度所要傳遞什麼樣的訊息,不僅是對罪犯,更是對可能被誘導犯罪的年輕人。

在選舉前,負責監督歐洲法院判決執行的歐洲理事會中的部長委員會不斷警告英國當局,有關不遵守公約的影響。因為,現在英國是歐洲理事會會員國中少數仍然拒絕給予囚犯投票權的國家。因此,委員會在三月時,強烈呼籲當局,即便是暫時性的,也應迅速採取措施,以確保於即將舉行的大選來臨前能夠依照法院的判決來執行。

委員會重申它「對於大選前無法執行法院判決的關切和可能受限制令所影響人數的增加會導致類似侵權行為。而這些侵權行為會影響到相當大的一群人且會增加向歐洲法院重複申請的風險。」委員會表示將在大選後下一次六月的會議中重新討論此問題。

Pannick估計歐洲法院可能判給每一個囚犯大約750英鎊,且依照執行原判時的延誤可能判給更多。政府拖延所造成納稅人的成本可能因此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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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at nonnuclear weapon states want: six key issues

基督教科學箴言報May 13, 2010

原文位址:http://www.csmonitor.com/Commentary/Opinion/2010/0513/What-nonnuclear-weapon-states-want-six-key-issues

作者 Micah Zenko 國際關係預防中心成員

編譯:黃名妤 國立中正大學心理學系、哲學與公共事務研究室成員

 

     當大多數人提及無核武時,他們通常把焦點放在擁有核子武器的國家上。當然,世界上已有95%的國家都決定不追隨核武並相信核彈的不穩定與危險性。那,為什麼存貨充足的伊朗認為美國不能擁有同樣的武器?去看看那些從未擁有、更別說是使用核子武器的國家吧!美國應該思考的是那些無核武的國家要的是什麼呢?

在1970年3月開始生效的《核不擴散條約》1(Nuclear Non-Proliferation Treaty),以下簡稱NPT。迄今共有189個國家參與,每五年會在紐約的聯合國總部有一次大型會議,為的是條約的進程檢驗與增益,最近的一次會期則是今年的5月。


NPT的核心內容表示,非核國家不得發展或是協助製造核武、並接受國際原子能機構(International Atomic Energy Agency), 以下簡稱IAEA,的防範檢驗(safeguards agreement)。核武國家須協助無核武國家發展和平核能、提供技術合作,並「停止核軍備的競賽、推動核裁軍」。無核武國家希望能更快的看到核裁軍的效果,而NPT的大量簽署國與非NPT的國家顯然都在為了非核子武器努力。


NPT之中有五個國家擁有核彈:雖然總數難以完全計算,但天然資源保護會(Natural Resources Defense Council) , 以下簡稱NRDC。計算出美國擁有5,100個核彈、俄國則有4,600個、法國300個、中國250個、英國則是200個。由威斯康辛兵器控制計畫計算出非屬於NPT的四個國家,以色列擁有200個核彈、NRDC計算了印度與巴基斯坦都約有70個、北韓則是10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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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Devastating” Decision 》

“深具破壞性”判決

2010年2月25日 紐約書評(New York Review of Books)

作者:羅納多,德沃金 (Ronald Dworkin), 紐約大學法學院教授(New York University School of Law)

編譯:傅延文 哲學與公共事務研究室成員

相對於他們的四位同事,五位右翼的最高法院法官,對於大型企業得以在任何選舉場合中資助政治廣告,而不受金額上限之行為表示肯定。

由大法官安東尼甘迺迪(Justice Anthony Kennedy)同首席大法官約翰羅伯茲(Chief Justice John Roberts)及大法官阿利托( Justices Samuel Alito),安東寧斯卡利亞(Antonin Scalia)和克拉倫斯托馬斯(Clarence Thomas)所撰寫的多數意見書中指出,法院之前所建立的先例是無效的,並同時宣告數十個國家法規和州法規違憲,包括禁止企業或組織透過電視表達支持或反對某特定候選人的McCain-Feingold法案。

公民訴美國聯邦選舉委員會案,被歐巴馬總統譴責為“深具破壞性”。他說,“這對於我們的民主本身而言是個重大的打擊。”歐巴馬在 1月27日的國情咨文演說[1]中提到: “上週,最高法院推翻了一項法律,我相信這無異於為包括外國企業在內的特殊利益團體打開了大門,他們將不受限制的在我們選舉中大把花錢。 ”筆者認為他是正確的:這項決定將進一步削弱的我們的政治品質和公正性。

本文作者認為,保守派法官粗魯地拋棄了他們長期奉行的“司法克制”原則[2]。而首席大法官羅伯茲屢次重申他在參議院的提名聽證會上宣誓之證言:“除非別無他法,否則最高法院應當避免將任何法律判定違憲。”現在想想,他和其他多數意見大法官卻是多麼地令人汗顏。在中期選舉即將到來的同時,匆忙宣告McCain-Feingold Act(即“兩黨競選改革法”)違憲,而將他們所謂的“克制”拋諸於腦後。

公民聯合團體(Citizens United),是一個幾乎完全透過個人捐助的小型非營利事業,曾製作關於希拉蕊柯林頓的負面影片。他們向法院表示,這部影片是透過隨選視訊系統(video-on-demand)方式播放,並沒有超出法令的規範。也向法院提供了幾點意見,這之中包括對於法令似是而非的解釋。所以法院並沒有決定是否要推翻《兩黨競選改革法》 。但在本案的首次聽證會後,五位法官主動表示他們考慮宣告違憲,並將盡快於夏季時安排臨時聽證,盡可能以最快的方式解決本案。

大法官甘迺迪,他推測在McCain-Feingold Act 中禁止法人團體中透過廣播節目,電纜或衛星參與在競選活動,是指以“公開傳播”之方式為之,並不包含“隨選視訊”在內。但他對此並不表示認同,因為傳輸技術日異月新,法院勢必需要重新討論這個問題。惟他並沒有解釋為什麼在科技發展的部分,法院不能如同其他多數案件般地草擬一項一般原則來詮釋法律,以作為未來判決的指引。例如實務上以“合理期望的隱私”作為適應不斷變化的技術監測和間諜的一般原則。

保守派法官也推翻兩則判決先例—1990年Austin案和2003年McConell案。羅伯在參議院聽證會上公開表示,他極尊重判決先例。他說:僅僅認為一項判決先例是錯誤的或是論證不足,並不足以成為推翻它的理由。而法院在推翻先例時,必須證明此先例已不可行,或者該案的原則基礎已經被後來的判決削弱。但是,甘迺迪法官在多數意見中對於限制法人團體助選之行為並未提供其不可行的證據 - 這其實也不奇怪,因為這種限制從 1907年就已經開始了。

反而,甘迺迪法官認為,這兩項決定的本身與其他先例並不一致。但由於法官約翰保羅史蒂文斯在他不同意見書中認為,甘迺迪能夠只舉出一個過去的決定,其實只是為了指出1978年貝洛蒂案(Bellotti)[3]此一先例中的一點。法院於該案中表示“當我們在考量法人的權利時,也須論及公共利益。”“這意味著,在完全不同背景下參與公職競選的政治活動中,沒有類似可相比擬的權利。”甘迺迪法官無視此一明確的聲明,認為這只是“一個註腳。”惟筆者認為,甘迺迪法官對於本文及註腳的區分是相當與眾不同的。因為,有一些法院認為註腳已經證明比判決本身的文本更為重要。

本文作者認為甘迺迪的理論最主要的缺陷在於,對第一修正案理解不夠深入。這在事實上是削弱了第一修正案保護民主最基本的言論自由。且在他的論證中提到:根據第一修正案,我們對待法人必須如同對待自然人般的對待。但筆者認為這是荒謬不合理的。因為法人是法律擬制的。他們沒有自己的觀點見解,因此在政治上也沒有平等的參與權和發言權及投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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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xing the Treaty》

修正並落實核武條約

2010年5月8日紐約時報(the NewYork Times)

社論

編譯:張哲銘 PPAR成員

世界各國於本月中展現出對於抑止核武擴散的決心。亦即於本月中,189國的外交官齊聚在紐約,共同表示必須加強“禁止核武擴散條約”的功能。

在這一個緊繃的情勢下──伊朗與北韓藐視安理會,繼續進行核武計畫,還有恐怖份子大肆買賣武器的行為──必須要有一個法律,能夠清楚表明武力的擴張將不被默許。而這份條約就是反武法律,只是目前效力不彰。

理想上,這份協定將會由一些具有合法上約束力的修正案補強。但是這需要共識,甚至可能需要經由數年的時間來投票決議。如果這份強烈的政治文件想要讓世界更安全,那可能需要包含:

1.堅持所有協議的會員需要接受嚴格的核武監視,給予「國際原子能組織」(International Atomic Energy Agency, IAEA) 實質的權力監視可疑的核武地點,還有相關的資訊。

2.處罰違約的國家,並且撤銷對於該國的條約,如同對待北韓那樣。

3.要求還未發展核子燃料的國家不能從事燃料貿易,因為這太容易延伸為核子武器。另方面,已經擁有燃料的國家,則必須承諾保證其供應僅作為和平能源之用途。

4.強烈的呼籲美國與俄國盡快展開相互削減武力的構通,且減少武力的項目中包含核武的減少,並承諾盡快吸引其他擁核國家參與削減軍備的談判。

5.一個嚴謹的協定,不能夠再有更多如同印度式的核子交易規則之例外。(註:因為在小布希期間,美國與印度簽訂了民用核能合作協議,這一協議因為涉及美國向印度出口可作軍民兩用的核技術,而被認為打破了NSG(核供應國集團)的規矩。)且任何進行武器測試的國家都將被拒絕於核子貿易之外。 

即使四十年前的反核條約失敗了,現任的美國總統歐巴馬公開表示願意作為反核武的模範。他表示願意將逐漸縮減核武的重要性、保證不再製造新武器、與承諾與墨西科簽暑新的縮減武力條約。另外,五個具有核武能力的國家承諾將不再測試核子武器,並相互合作找尋安全的核子能源。

(原文:http://www.nytimes.com/2010/05/09/opinion/09sun1.html?scp=1&sq=%22Fixing%20the%20Treaty%22&st=c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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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ast and famine》

【盛宴VS飢荒】

2010/05/12 衛報

文章原址:

http://www.guardian.co.uk/commentisfree/2010/may/12/tasteles-profiteering-food-crisis

作者:Zoe Williams  12 May 2010

編譯:何品融 國立中正大學哲學研究所

 

**當全世界正遭遇著糧食危機,市場除了利潤卻看不到其他不道德的面向**


  在未來六個月內切達起司的價格將會上漲10%,這不太常見,因為就產地來說,這直接涉及到英國的氣候條件,會是被控制的、被設限的,價格上漲這樣的情況成為了預示著一般經營農業總體災難中有著鮮明對照的故事。UN(聯合國)這星期發表了有關的聲明報告,當預見了食物的價格上漲、短缺跟戰爭,這些所有可能的後果將會導致無法及時制止世界生物多樣性的逐漸消逝。

  在2007-2008年間這個問題被廣泛報導,全球經濟衰退而穀物價格回升,隨著經濟的復甦,作為備案的作法是起碼得先餵飽自己,當那些有吃起司的飲食習慣的國家受到這種經濟衝擊,其他發展中國家的狀況則是更加糟糕。一項2008年的研究顯示那些昂貴食物帶來的影響:有些人挨餓、有些人以廉價製品作為替代、充斥低質量的營養食物、孩童遠離學校、人們因不足的藥物而死亡、市區內的暴亂。

  所以本文作者對於一則刊登在Money Week雜誌上的廣告時感到驚訝:「如何從較高的食品價格中奪取利潤」,非常赤裸裸的標題,這種現象直接或間接的,已經殺了一些人,而且將會扼殺更多人。

  在印度,從2008年以來扁豆的價格已經增加了兩倍,城內家庭通常必須將收入的55%花費在食物上,儘管在不穩定的食物上孤注一擲不太可能進一步的顛覆當前局勢,這看來仍讓筆者覺得不是滋味,筆者之後向Money Week雜誌打了通電話陳述了他的評論,但顯然得不到什麼正面回應,資本家利用資本—這就是他們所做的那些,他們從不假裝自己有什麼道德界線,同時還對自己違反道德的言行感到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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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與世界>時報廣場炸彈客的緘默權(柯翰默Charles Krauthammer)

2010年05月11日蘋果日報

「(執法人員)原本依據因公共安全而不適用緘默權的規定……訊問了夏札德先生……他最後……仍被告知享有緘默權,不過仍繼續供述。」──聯邦調查局副局長皮斯托說。

一切都進行得很順利,但如果那個已坦承犯案不諱的時報廣場炸彈客夏札德,在被告知有緘默權的情況下停止供述,怎麼辦?當一個人被告知他有保持緘默的權利,他極可能就保持緘默了,不是嗎?然後怎麼辦?

在案發後54小時內逮到夏札德,當局絕對厥功甚偉。他們還依據因公共安全而不適用緘默權的規定,從夏札德口中問出許多資訊,這也功不可沒。

可是,夏札德後來還是被告知擁有緘默權。如果他決定就此閉嘴,我們就無法取得他現在大概已供出的許多寶貴訊息──包括他在巴基斯坦的聯絡人、他曾在巴基斯坦接受民兵訓練、在時報廣場案後可能發動的其他攻擊計劃等等。

因公共安全而不適用緘默權的規定,有時被稱作「已啟動的計時炸彈」除外規定。但如果炸彈尚未開始計時,而是正在計劃中、稍後就要發動並造成死傷的炸彈攻擊,這些訊息要怎麼取得呢?

公安遭威脅不適用

為甚麼任何嫌犯都要被告知緘默權。執法人員並未被禁止在告知嫌犯緘默權之前審訊,但只要沒有告知緘默權,嫌犯的答案在法庭上就不能被採用。

然而,在這次時報廣場炸彈攻擊案中,告知嫌犯緘默權是多餘之舉。夏札德已在因公共安全而不適用緘默權的狀況下,坦承企圖發動汽車炸彈攻擊,這是在法庭上可被採用的證據。

其次,就算是擔心若不讓他享有緘默權,可能會喪失使他定罪的機會,那又如何?下列何者重要:(一)讓一個小人物多加一條罪名並多坐一兩年牢,或是(二)從夏札德口中取得他可能知道的、在巴基斯坦及在美國潛伏的恐怖份子外圍組織規劃中的恐怖攻擊計劃,防範未來對美國人的攻擊?

美國是持續進行中的伊斯蘭聖戰運動的目標。我們保護自己合理且嚴肅的方式,就是把逮到的恐怖份子當作是敵方戰士,以軍法處置。不過,假設是像歐巴馬政府一樣,採用普通刑法的執法模式,至少要嘗試擴大緘默權的公共安全除外範圍,將伊斯蘭聖戰問題納入考量。

因公共安全而不適用緘默權的範圍應擴大,允許執法人員在不告知緘默權的情況下,訊問那些因涉及恐怖罪名而被捕的嫌犯──直到執法人員認為,已充分取得其他可能的攻擊計劃,以及公共安全威脅的相關重要情報。

這可以透過國會立法來解決。或者政府在一個實際案件中,可在探究出所有恐怖攻擊計劃的來龍去脈後,再向嫌犯告知緘默權──然後再到法庭上為自己的行為辯護。在公共安全受到威脅的情況下,獲取問題的答案比緘默權規範重要。

若非如此,當落網的恐怖份子行使緘默權,我們將落入一個荒謬的情境:逮捕了敵方戰士,又禁止自己取得他們所知的資訊,而我們必須保護無辜的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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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ericans look for Supreme Court to restrain federal power, not expand it

【美國人民期盼最高法院限制聯邦的權力,而非讓其權力擴張】

2010/05/07 華盛頓郵報 (Washington Post) 

作者 傑夫 賽循斯(Jeff Sessions, 1946年12月24日) 共和黨阿拉巴馬州參議員、參議院司法委員會、阿拉巴馬州首席檢察官(44th  Attorney General of Alabama)。

編譯 傅延文 國立中正大學哲學研究所、哲學與公共事務研究室成員

本文作者傑夫賽循斯(Jeff Sessions)表示,政府權力的擴張令人嘆為觀止,尤其是創紀錄的聯邦支出以及聯邦在健康照護系統(health-care system)中戲劇性的角色,這也是引來跨越政治派別深切關注的源頭。而人民對於華盛頓(政府)超出憲法所授予的界限越來越擔憂,也顯示出其已經影響到美國人民的生活。

因此,當總統歐巴馬宣示他的下一任最高法院提名人時,美國人民將想要知道他是否會選擇一位願意尊崇憲法文本和開國元勳們願景的法官,或是他的提名人是否是一位將擺脫司法中立的行動主義者。

當總統在去年五月提名法官索托瑪約(Sonia Sotomayor)時,他說他想要一位能夠依其同理心來決定案件的法官,而索托馬約就是一位這樣的法官。但這同理心的標準很快就被人民對於不負責任的許可和依他們的政治及社會偏好做出不中立判決的終身職法官們所否決。

劉弘威(Goodwin Liu),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教授,同時也是美國第九巡迴上訴法院(U.S. Court of Appeals for the 9th Circuit)總統提名的法官。劉辯稱,法官應該把憲法作為一個無限靈活的文件進行解釋,通過模糊不清的社會認知(Social Understanding)”和外國法律的審議。奉行行動主義者哲學的劉弘威得出一結論認為,政府醫療保健和福利是憲法規定的權利,旨在抑制過剩的聯邦權力。

絕大多數的美國人民不同意以這種方法來判斷。看看奧巴馬總統對於美國最高法院聯合公民訴聯邦選舉委員會案(Citizens United v. Federal Election Commission星期四(2010.01.21)以五票對四票的回應。法院認為於選舉前禁止一切形式的公司,包括小型企業和社會團體,資助從事政治演講是違反了美國國會的憲法權利。遠離行動主義,這項決定堅定地植基於第一修正案:國會不得制定任何法律限制言論自由。

儘管如此,奧巴馬總統抨擊這個裁決過份介入政府,並說:強大的利益集團將淹沒了普通公民的聲音。但是,什麼是比聯邦政府更強大的利益?什麼保護是比憲法保障普通公民還要更重要的?

人們只要看看那裡的法官們在最近這幾年對於三大憲法問題中的表現:發言的權利,槍械權利和財產權利 - 他們就能了解法院內傳統派和改革派(或稱進步派)行動主義者間的鴻溝。

在聯合公民一案中(Citizens United),法院的傳統派保護言論自由的權利,改革派則投票保護政府權利;在哥倫比亞特區訴海勒一案中(District of Columbia v. Heller),傳統派保護人民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改革派則投票支持哥倫比亞地區的禁槍令;在凱洛訴新倫敦一案中(Kelo v. New London),傳統派投票保護私有財產權和改革派則允許政府沒收某些人的家以進行商業開發。

在這些案件中,基本自由都受到了威脅。而在每個案件下,傳統派的法官都站在憲法和每一位美國人民的立場上,而改革派的法官則是站在大政府這邊 -儘管美國人民每天的基本自由顯然地是受到威脅的。

由於政府繼續快速擴張,美國人民正在尋找具有如同首席大法官約翰羅伯茨性格(Chief Justice John Roberts)的法官,而非約翰保羅史蒂文斯(John Paul Stevens)法官。他們在尋找一位將能確實真誠依循開國元勳們願景的法官,而非自作主張的法官。他們正在尋找一位意識到須限制政府權力的法官,一位能依憲法條文約束自己的法官,以及一位將不帶偏見,不帶偏見和猶豫,全力悍衛所有公民權利的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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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ba: a revolution in the rough 

古巴:尚未完成的革命 

6 May 2010 衛報

作者: Isabel Hilton 

譯:何品融    哲學與公共事務研究室成員

**從Fidel和切嘲弄了高爾夫運動之後50年到現在,古巴政府現在卻成為了這種最不環保的活動的奴僕**

每當夏天開車在古巴的路上,絕對讓有令人震驚的畫面,你會看到路上滿滿都是粉碎的螃蟹,厚厚一層像在為馬路塗粉。

古巴的紅土螃蟹經演變後居住在潮濕的熱帶森林,不過每年還是有雌性螃蟹會回到大海產卵,數千萬年以來,這樣的大規模遷徙從不會是個問題;然而古巴卻計畫打造一條直通這條遷徙路徑的主幹道路。此舉只會導致一個後果-螃蟹和卡車間不平衡的馬路爭奪戰,螃蟹們持續的湧來,又大又紅的雌性螃蟹高舉著牠們的前腳,企圖在被壓碎成小蟹塊之前抵擋來車。

在駛過粉碎的蟹層的時候,筆者開始懷疑環境的影響評估在古巴的建設計畫中到底佔有多少,從政府正籌劃著要將大部分土地建成高爾夫球場的消息看來,至少在這方面,沒有太大的改變。

這項存在於古巴的資產階級中的遊戲是擁有一段歷史的,在1959革命之前,高爾夫在古巴的角色就像在北美娛樂勝地的賭博一樣,而在革命之後,這項娛樂卻失寵了,這象徵著外來奢靡的活動在新的勞工天堂中沒有任何地位了。切格瓦拉(Che Guevara)與菲德爾卡斯托羅(Fidel Castro)在1961時還拍攝了在Bay of Pigs invasion打高爾夫的畫面,而且顯然他們的意圖並非重振或是接管這遊戲,這兩位革命家穿著勞動用的服裝,用著彆腳的技巧打著高爾夫,這個影像呈現的是諷刺跟藐視,就好像小男孩開著富豪大叔的車。

但是,政府旅遊觀光部門多年來一直要求恢復高爾夫球場,以吸引有錢的外國旅客,給遊客們停留與消費的理由,若干計劃顯示,高爾夫球場和豪華酒店已在規劃階段好些年了,加上外國開發商的熱衷,興建計畫已然開始。現在,為了增加外匯收入,政府看來已對這些計畫按下綠燈。

這些計畫仍是古巴人民持續討論的議題,度假勝地對當地人民而言通常會是禁區,為外國旅客創造充滿特權的領域,卻剝奪了島上住民們前往他們自己的海灘的權力;在這些高爾夫球場裡古巴人唯一可能擁有的角色只可能是能夠使外國旅客感到滿意的侍者、女服務生、陪酒小姐、杆弟和球場管理員。50年的革命後,到底有什麼改變?

只有一件事改變了,因加勒比海的變異影響,50年前的水資源比起現今更加豐沛可用,上個月古巴政府宣佈,將近70%的島嶼從2008年開始即深受乾旱之苦,而且乾旱造成這些水庫的資源存量低於一半。古巴的乾旱從過去40年來顯示出強烈且頻繁的增長模式,而這個模式只會持續下去。

高爾夫是一種維持基本最少需要水、殺蟲劑跟肥料的活動,古巴政府當然也同樣必須付出這些,但他們卻可能將那些原本應該用於供應不足的支援,撥出以做為高爾夫球場的經營資源。豪華的休閒渡假飯店遠比一般平民社區花更多時間在使用水資源,而高爾夫球場與貧困的農業相互爭奪土地和水,這時,就不只那些螃蟹承受著古巴不重視環境保護的苦難了。

原文: http://www.guardian.co.uk/commentisfree/cif-green/2010/may/06/cuba-revolution-gold-che-fid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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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worst thing about the smoking ban》

『禁菸最糟糕的結果』

2010年1月24日 泰晤士報

作者:Jeremy Clarkson 專欄作家

編譯:黃怡潔 國立中正大學哲學系、哲學與公共事務研究室成員

如我們所知,在公共場所禁菸,且每當你想抽根菸總被迫站到外面就像隻不聽話的狗的慘況,已經使得幾乎所有人放棄抽菸。這已經對我們的社會生活造成後續深遠的影響。

不久前,不被允許在某人家中抽菸的觀念就像不被允許使用廁所一樣怪異。現在,多數我認識的人都在執行禁煙政策,而即使是那些允許你抽菸的人,也總會在你找東西當菸灰缸使用時小題大作一番。

更糟的是,即使你被允許吸菸,仍有你不應該吸菸的理由。也就是如果你吸菸了,你將是唯一一個這麼做的人。在酒會中點菸就有點像站在那裏手淫。

我認識的一個人有一個電子菸。吸電子菸時會釋放出一些尼古丁,而且還會使菸頭放出紅色的光。電子菸就像真的菸一樣,如同一個充氣娃娃長的就像史卡莉喬韓森一樣。他總會帶著電子菸出席派對並拿著它到處揮舞,因為電子菸看起來太逼真,騙過在場其他的吸菸者,令他們覺得即使他們開始抽菸,也不會是第一個。

那時,吸菸會變得像是同病相憐或是同性戀。我們有我們的暗號,相當於可笑的握手和同性戀的行為。我們用訣竅和點頭和使眼色去和其他的吸菸者團結在一起。我們迫使他們先點菸,以測試大家的反應,接著我們便聚集圍繞著唯一的菸灰缸,雖然感到失落,但不知何故,因另一個人的陪伴而增添勇氣。

做為這全部的結果,我變得討厭派對。我漸漸擔心不被允許抽菸,我像個瘋子似地抽著菸,試圖用尼古丁填滿我自己,這將持續一整晚。可是,結果並沒有成功。人對尼古丁的需求總是不比對睡眠的需求多。

於是,在第一杯酒後,你感覺被迫去問是否能點菸,這所需要的勇氣就像去開口約一個女生。你會害怕答案是「不」,但不是因為一如以往你必須到外面去抽菸,而是因為你是一個英國人,你會使派對主人蒙羞。

而你更害怕得到的答案是「如果你非抽不可,可以」,隨之而來的是女主人帶著不高興的神色,氣喘吁吁地翻箱倒櫃看能否找到一個煙灰缸。當她帶著菸灰缸回來,你點燃香菸,你可以感覺到注視你的目光,此時,你惶恐不安地希望有人能加入…

然而這就是吸菸者的處境。他們總是如此。如果你在一場派對中開始吸菸,我敢保證,五分鐘以內其他人也會開始吸菸。而比起去站在外面抽菸更糟的是,他們抽的將會是你的菸。

自從禁菸,沒人放棄過抽菸。他們只是不去買菸而已,而這在人類歷史中最惱人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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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a Graduation, Obama Urges Openness and Defends Government》

在畢業典禮上,歐巴馬呼籲大家應該心胸開放,並為政府的施政辯護

原文:http://www.nytimes.com/2010/05/02/us/politics/02obama.html?ref=us

2010.05.01 紐約時報

作者:海倫庫珀 HELENE COOPER

編譯:張哲銘 哲學與公共事務研究室成員

總統歐巴馬星期六出席密斯根大學的畢業典禮,在電視頻道與網路上,對密斯根大學的準畢業生說國家需要人民「在公共討論中展現基本的涵養」。


面對許多指責歐巴馬為「社會主義者」的非難,總統告訴8500位畢業生(還有八萬位畢業生的家人、教授與其他的觀眾),對於政治的激情,使得人們無法仔細傾聽別人的意見,因此是時候學習傾聽別人的方法了。

「任意的使用『社會主義者』、『蘇維埃式統治』、『法西斯主義者』、『右翼的敵人』或許能夠博得版面,但這會使得我們的政府,或是敵手,被比作集權主義者,或是制度的殺手。」歐巴馬說。這種獨斷的態度會使政治上妥協的大門關閉。

總統歐巴馬說,在有危機的時候,政府應該要及時的干預。如在墨西哥灣的石油事件中,政府要確保石油遺漏的情況已經被肇事的企業清理完畢。除了石油溢出的事件,歐巴馬提到其他重要的議題,包括伊拉克與阿富汗的戰爭。

「如果你只閱讀紐約時報的社論,稍微試試看華爾街日報」他說,「如果你是貝克(Glenn Beck)或是林堡(Glenn Beck, 保守派廣播名嘴)的粉絲,可以試試看賀芬頓郵報網(Huffington Post Web)。」稍後白宮發言人補充,歐巴馬也如他所給的建議般實行。

「這會使你的血液沸騰」總統說,「你的想法或許不總是會改變,但是試著去傾聽反面的意見是成為實質公民所必要的過程。」且身為總統,歐巴馬說他總是夾在奉承的支持者與毀謗的批評者之間,他必須要為自己做個裁量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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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getarians gain more options for fine dining with 50% rise in foodie eateries

素食主義者在餐廳裡享用美食的選擇多了50%

原文: http://www.guardian.co.uk/lifeandstyle/2010/apr/30/vegetarian-restaurants-uk-boom

 

編譯:何品融  哲學與公共事務研究室成員


素食餐食從來沒有真正同義於美食,但是在新時代中,現代又時髦的餐廳裡供應非肉美食的舉動正漸漸消除該行業過去給人的名聲。

儘管經濟正處於衰退期,高檔素食餐館的數量卻正急遽上升,原因在於有一群領導級別的廚師正在促進飲食改革,世人對健康生活的注重以及越來越多人相信肉食飲食會危害到環境;大多數飲食愛好者,都是屬於那些所謂肉食主義的人,然而現在有些開始減少食用肉類的人,我們稱他們為「meat-reducers」,當然這些人並不包括估計的500萬位吃全素或者吃素但非全素的英國人。

根據英國無肉素食指南書的創辦人兼總編輯亞歷柏克的說法,目前英國有30間頂級的素食餐館,就數量來說,從2007年到目前總共上升了50%,柏克說:「素食情侶並不希望因為看到菜單上的鵝肝或者隔桌飄過來的小羔羊香氣而毀了他們的約會。」

英國某位餐廳經營人表示,素食餐廳在一定程度上做得很好會是因為人們開始了解到吃肉對地球是有害的,同時因為人們對於素食就是平淡乏味的鬼東西」這樣的傳統觀念正在改變,現代社會中或許只有少數人還帶著那樣的傳統觀念了,更何況素食餐廳就是在為這些人們在食物中找尋新鮮感!

此篇報導除了介紹一些有著素食美食的餐廳,更點出飲食業界的另一股商機—素食,法國、英國以及美國主流高檔餐廳都將主要食材環繞在肉食、奶油以及牛油上,對於素食族群提供少得可憐的選擇甚至是沒有提供素食主義者能食用的餐點,有些商家查覺了這樣的現象,也因此做了改變,帶來餐廳在提供餐點上的多元選擇,英國倫敦讚善里附近的餐廳甚至集體出現這樣的趨勢:給素食者多些選擇吧!而這些製作美食的廚師認為,他們並不是在「烹調素食」,而是「蔬食」,他們不會推銷餐點給素食主義者,而是推銷販賣給所有人,更向所有人呼籲蔬食這樣的概念

*附註:編者停止不了對報導中提到的醃烤有機豆腐牛排的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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