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念平台-被害人保護與廢死刑 並不相斥

2010-03-17 中國時報 【張娟芬】

 死刑雖由來已久,但關於死刑的討論,從未如此激情、激昂、激動。先有立委激情質詢,後有媒體的激昂報導,加上被害人家屬的激動控訴,終於導致法務部長去職。如今遺缺高懸,可以代登「事求人」廣告一則:「中華民國行政院誠徵法務部長一名。任用資格:不願意簽署死刑令者免。」

 

 這一波爭論原先還有法律與公共意涵。憲法保障人民的生命權,只在某些情況裡可以加以限制,但是死刑是「剝奪」生命權,是否牴觸國家根本大法?這是死刑的憲法爭議。司法系統三審定讞的案子,程序上卻要求行政系統的法務部長必須閱卷、確定沒有疑義以後簽字執行,是否在制度設計上刻意以行政權制衡司法權,以求慎重?這是死刑的政治體制爭議。一個有疑義的法律該不該執行?惡法亦法乎?這是死刑的哲學爭議。如果一個死刑犯可望改判無期徒刑,可不可以趁著還沒改判的時候,趕快執行死刑?這是死刑的倫理爭議。

 

 這些爭議或涉及法政專業,或涉及價值選擇,都是需要深入辯論的。然而這一波死刑爭議很快就從這個高度上直線墜落,一夜之間,全部的事情都個人化了:被害人家屬是走不出「個人的」傷痛所以才跑出來反對廢除死刑;王清峰是基於「個人的」理念所以才主張廢除死刑。死刑犯呢,更不用說,是惡性重大的個人,犯下了不可饒恕的罪。

 

 只有回到一個公共議題的高度,才能夠讓社會不同的價值觀進行對話,也讓死刑存廢的討論本身,成為一場全民的法治教育。個人化的論爭可以休矣;重要的是從社會結構與制度的層面來改變。目前為止,我們的社會對於被害人家屬唯一的支持,就是把死刑當做禮物送給他,然後當被害人家屬言論過激時,耐心地加以包容,不予批評。但這對於被害者及家屬的實質權益並無助益。

 

 被害人保護包括經濟扶助、精神創傷的撫慰與面對訴訟程序所需的扶助。就國內現行法律而言,只有依據《犯罪被害人保護法》給付的賠償金,但有排除條款,而且是一次性給付而非年金制,對於失去工作能力的受害人幫助不大。精神創傷的撫慰僅有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的志工協助轉介,然專業性不足。訴訟上更缺乏必要的保護機制,導致被害人必須承受與加害人同時出庭的壓力,或者一次又一次在庭訊中反覆經歷創傷與恐懼。我們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被害人保護是一個正義社會必須具備的制度,但在一個有死刑的社會裡,社會大眾很少想到要照顧被害人及其家屬。用死刑去照顧他們就好了。總是在死刑存廢的討論中,被害人家屬才被推到第一線當做支持死刑的理由,而他們所爭取的,仍然不是上述的實質扶助。其實被害人保護與廢除死刑並不相斥;廢除死刑反而常常是被害人保護制度能夠建立的契機。(作者為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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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讓薪貧成新貧

2010-03-17 中國時報 【洪奇昌】

 行政院長吳敦義宣示,年底前把失業率降到百分之五,「沒做到就我負責,負責包括辭職」。作為最高行政首長,將「失業率」念茲在茲,我們予以肯定;但「就業問題」本身,不僅是「失業率數字」高低而已。萬事莫如就業急!

 

 一年半前,我曾提出「經濟寒冬,中小企業災情慘重」的呼籲;因為,金融海嘯下,經濟產業結構分工上處於相對「經濟弱勢」的中小企業,在企業經營上倍顯艱辛,而中小企業就業人數約占總就業人口七十七%,其經營好壞,與就業市場息息相關;其所僱用員工、及員工所需負擔的家庭眷屬,毋寧更屬於社經結構「M型左邊」、弱勢中的弱勢。果不其然,經過統計資料分析,在「就業者之從業身分」中,二○○九年「雇主」人數,比金融海嘯前的二○○七年少了五.三萬人。每一位雇主,就是代表著一間中小企業、一間商號或店鋪;政府疏於照顧這批弱勢族群,一間間小店關門、一間間公司倒閉,「失業大軍」人數,當然激增。

 

 去年平均失業率五.八五%,歷史新高。今年一月份失業率,稍降至五.六八%,「失業率」數字下滑,是政府大量雇用臨時工、以短期就業方案美化出的數據;長期失業、隱藏性失業問題,依舊嚴重。「就業結構」、「薪資問題」恐怕才是「就業問題」之真正所在。

 

 「就業結構」方面,主計處公布二○○九年人力運用調查統計結果,並未納入「失業」的「非典型就業」者,亦即從事部分時間、臨時性或人力派遣工作,共六十八.七萬人。這個數字比總失業人口六十二.六萬人還高,換言之,若以傳統嚴格的「全時員工」定義,失業率數字已突破十一%。他們的薪資,僅為全時員工的四十九.七%。

 

 於是,「薪貧」成為「新貧」!

 

 從「國內投資成長率」來看,以「民間投資」為例,出現連續兩年負十三.二八%、負二十七.四三%的大幅衰退。經濟成長,喪失活水動力,便反映在受薪階級「薪資增長停滯」。依主計處資料,二○○九年「名目平均薪資」四.二五萬元,比二○○八年減幅四.三一%,為有此調查以來最大減幅。計入物價通膨因素後的「實質平均薪資」,僅四.○六萬元,退至一九九七年水準。換言之,絕大多數的「薪資階級」,這十二、三年來,再怎麼撙節收支,也沒有多餘的錢「儲蓄」。

 

 進一步分析,「長期失業者」以二十至三十四歲年輕人最多,占四十九.五%,學歷大專院校以上者高達四十%;十五至二十四歲的青年失業率十三.二二%。年輕、高學歷者成為長期失業族群大宗,問題益顯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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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願役軍人 也要繳健保費

【聯合報╱陳宏煇/教官(北縣淡水)】

2010.03.17 03:12 am

十六日「單一費率,繳健保有差別」一文,文中提到「現行費率…低收入戶、軍人及退休榮民為零」,並不完全正確。事實上,只有義務役軍人、軍校生健保費是由國防部全額補助,而志願役軍人視同第一類被保險人,國防部並未全額補助,仍須依不同薪級自行繳納健保費。

 


引用文章志願役軍人 也要繳健保費  

的確是副所長誤解法規的意思了..或是副所長所用的"軍人"一詞不夠周延。

單一費率 繳健保有差別一文中提到:『以現行費率四五五%計算,受雇者的實際保險費率為一三七%,雇主為四五五%,低收入戶、軍人及退休榮民為零。』 

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27條規定,第四類的被保險人(一)應服役期及應召在營期間逾二個月之受徵集召集在營服兵役義務者、國軍軍事學校軍費學生、經國防部認定之無依軍眷及在領卹期間之軍人遺族。(二)服替代役期間之役齡男子。由其所屬機關全額補助。

所謂徵集是以義務役為對象;召集是以後備軍人及補充兵為對象。故現役的”志願役”士官兵不在第四類的被保險人之列中,仍須依第一類被保險人之身分自行負擔健保費用。

by 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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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綁架健保 治標不治本 

【聯合報╱蕭慶倫/哈佛大學教授、台灣健保第一期規劃總顧問(美國麻州)】

2010.03.17 03:12 am 

全民健保是台灣的一個社會建設奇蹟,受到世界各國的廣泛注目和中國大陸的羨慕。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克魯曼、美國廣播公司、PBS Frontline、以及《Health Affairs》等權威人士和期刊皆報導台灣健保,公認台灣提供了其他國家可學習的重要典範。然而,如此值得引以為傲的社會成就,卻因為政黨的割喉競爭,面臨重大危機。 

健保虧損幅度持續增加,至去年底為止總計已達五百八十八億。健保虧損的主因非如一般的誤解,來自於資源浪費和藥價黑洞。當然這些缺點需要處理,但是它們只是導致財務問題發生的一小部分原因。 

健保虧損的主因其實很簡單。每個先進國家中,因為人口老化、人們要求更高的醫療品質、用最新的科技與昂貴藥品,醫療費用的上漲一定都高於薪資的成長速度。OECD中十五個主要國家,過去廿年來平均每人的醫療費用年成長百分之六,但是生產毛額年成長率只有百分之四。因此,這些國家都必須定期調漲保費。台灣並不例外。 

廿年前健保規劃小組在設計之初,便建議應立法建立長期(廿五年)的費率自動調整方案,使健保能適時調整保費確保財務平衡。然而,這項建議在立法過程中未被採納,於是埋下一個定時的赤字炸彈。如今,馬政府必須認真審視這個問題,除去最根本的禍根。 

沒有完善的保費調整制度,就像人體有了癌症。這癌症慢慢將全民健保的養分奪走,健保連年的赤字已經危害到其正常運作。 

台灣健保最受到外界讚揚的是,不但健保給付項目相當廣泛,民眾就醫也方便,全民都能享受到完善的照顧。但是,在資金匱乏的情形下,首當其衝的還是民眾的就醫權利和醫療的品質。過去幾年來,不僅重症病患被當人球的事件時有所聞,連一般病人就診也需大排長龍。各大醫院病床一位難求,處方有時也因成本考量換成較便宜的替代藥物。醫療成本不斷壓縮,醫事人員面臨無法發揮其專業能力的窘境。長久下去,導致品質惡化,就醫困難,民眾和醫師都漸漸失去對健保的信心。這樣一來,健保終究會垮,過去的努力都將灰飛煙滅,對於人民福祉的傷害,也將難以估計。 

健保現在的病況,是目前政黨惡鬥造成的。只要執政黨提出任何治療這個「癌症」的政策,不管內容為何,在野黨便會為反對而反對。政治綁架政策,民眾權益只能成為這病態環境下的犧牲品。 

差別費率方案只能治標。第一年兩百七十億的收入,或許可緩解一、兩年的財務狀況。但是健保真正需要的是治本之道方能永續經營。二代健保規劃將保費計算基礎由個人薪資所得改成家戶總所得是個相當正確的改革方向。將非薪資所得納入計算,不但擴大計費基礎,更提高了整體公平性。 

除此之外,台灣同時也應進行給付制度的改革。按項目支付的方式,不僅容易產生浪費,醫療照護也缺乏連續性。論人計酬(capitation)合併成效支付(pay for performance)不僅可以抑制資源的浪費,也可以有效整合醫療服務的提供。在慢性病患日益增多的今天,整合醫療照護,才能將台灣的醫療品質帶向二十一世紀的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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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利共享 稅要我付… 

【聯合報╱陳清秀/東吳大學法律系兼任副教授(台北市)】

2010.03.17 03:12 am 

聯合報昨日報導法定空地作為既成道路使用,還要繳納地價稅,引發民怨。此一課稅作法,實有違反量能課稅精神與土地稅減免規則規定,值得財政部重新檢討。 

按地價稅性質上是對於土地的「應有收益」課稅,並非對於土地之「財產本體」課稅,而是對於土地可支配管理的使用收益孳息利益課稅。 

而法定空地,固然地主也享受到土地建築納入建蔽率計算的建築法上利益,但通常的法定空地是由地主自主管理使用,而未提供公用,因此課稅具有正當性。 

反之,如果法定空地已經提供社會大眾通行使用,甚至是基於法令強行規定應設置退縮騎樓地或無遮簷之人行道,則地主實際上已經被強迫喪失自主管理支配之權益,也未獨享法定空地之利益,甚至於大部分轉供社會共享通行利益。此種情形,要完全由地主負擔地價稅,就造成「土地利益由社會共享,土地稅負擔由地主個人承受」,違反公平原則與量能課稅原則。 

土地稅減免規則第十條規定:「供公共通行之騎樓走廊地,無建築改良物者,應免徵地價稅,有建築改良物者,依左列規定減徵地價稅。…」如在通行土地上沒有騎樓者,應免徵地價稅。如在該土地上(二樓以上)有建築改良物者,則土地所有權人對於該土地仍有保留部分自行使用收益,而僅部分(地面層騎樓走廊地部分)「供公共通行」使用,因此應按照比例減徵地價稅。此種「公私混合使用」之情形,「按照比例分配」減徵地價稅之作法,正符合地價稅屬於土地之使用收益稅精神,也符合按照經濟上負擔能力課稅之作法。 

由於法定空地在地上並無建築物,因此應可免徵地價稅,縱認為地主仍然享有上述納入建蔽率計算之利益,變成公私共享土地利益,則比照上述騎樓地比例減稅規定,也應減徵地價稅,才符合稅法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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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育嬰津貼經驗…很難過 

【聯合報╱朱熙希/研究人員(北縣淡水)】

2010.03.17 03:12 am 

本人育有兩個小孩,在政府「讓父母親能夠無後顧之憂地育養子女」美意下,曾於民國九十八年申請育嬰留職停薪,請領過「津貼」三個月,但是結果卻是非常「難過」的經驗。 

第一,育的方面,育嬰留職停薪的法源為「性別工作平等法」之合理性? 

本人因申請育嬰留職停薪,致使考績獎金折半、且不予年度晉級,本人根據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六條:「受僱者任職滿一年後,於每一子女滿三歲前,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及第廿一條第二項:「受僱者為前項之請求時,雇主不得視為缺勤而影響其全勤獎金、考績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向主管機關申訴,所得到解釋為「因本法為性別工作平等法,故只要雇主對所有留職停薪之處罰一致就不違法」。若如此解釋為正當,則第廿一條第二項看似為保護勞工,但卻未達實際規範之成效,建議應評估是否刪除,避免誤解而造成勞資糾紛。 

第二,養的方面,建議應檢討並擬定完善「育養」相關配套措施。 

本人每學期(六個月)需繳付兩位子女之幼托費用高達十幾萬,生病上醫院費用也隨之增加,更別說要請保母照顧則要廿萬。根據各項研究顯示,台灣雙薪家庭不願生小孩的最主要理由為「經濟負擔沉重」和「教育費用太高」,估計約佔家庭收入的三分之一,而美國僅約為十分之一。除了費用昂貴外,教保服務品質與管理也是亟待解決問題之一。故建議政府鼓勵生育同時,亦應檢討並擬定完善「育養」相關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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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王部長,也是社會的難題!

~廢除死刑推動聯盟針對王清峰部長請辭下台的聲明

(English Version: Stand up for abolition)

「我從來沒有埋怨過那些公開聲明自己是支持死刑的人。是希望廢除死刑,還是想繼續維持死刑只不過是一種道德選擇,屬於每一個人的良心。但是,在司法部長的思路中,使我感到不悅的是,一個知識份子,一個宣稱自己主張廢除死刑的人卻甘願維持死刑,只是因為按照民意調查公眾輿論贊成維持死刑。」

--巴丹戴爾致法國司法部長公開信(1977年)                                               

針對王清峰部長於昨晚10點多口頭向行政院吳敦義院長及馬英九總統請辭,隨即獲准一事,廢除死刑推動聯盟表示遺憾。

王清峰部長於上任時表達「個人支持廢除死刑」的理念,隨即在兩公約通過後,更延續法務部「逐步廢除死刑」政策,慎重審酌死刑定讞個案並且實質停止死刑執行,同時也促成法務部組成「逐步廢除死刑研究推動小組」希望可以藉由學者專家、各方代表進行深入討論而形成死刑的配套措施,對此我們表達敬意。但對於她突然於昨晚辭職下台則深表遺憾。

在這個時刻,我們呼籲總統府、行政院、立法院以及朝野兩黨不要以選舉作為考量、短線思考死刑這個問題;而要以人權價值作為起點,審慎思考台灣下一步該如何前進。

經濟要開放,人權勿鎖國

台灣社會經濟開放,積極加入國際的經濟合作架構,同時也與中國簽訂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一方面經濟開放,但在人權觀念上卻意欲鎖國。台灣雖非聯合國成員,但也不能自外於國際社會:我們不能不看見聯合國於2007年和2008年通過「全球暫停施行死刑」的決議;也不能不看見目前全世界已經有139個國家法律上或實質廢除死刑;更不能不聽見協助聯合國即將於6月份提出全球死刑概況的William Schabas教授預估「將在20152025年達成全面廢除死刑目標」。台灣腳步或可稍緩、或可調整,但邁向廢除死刑之路卻不可不前進

配套措施的研議不可中斷

廢除死刑是很艱辛的工作,傳統殺人償命的想法也根深蒂固,需要長久的對話與釐清,才能改變過來。因此,我們也不能以一個時期的民意為依歸,來決定死刑的存廢。雖然我們常說民主政治是民意政治,但面對這樣一個錯綜複雜的問題,公開地討論與辯論是不能少的。也唯有經過公開的討論與辯論,真正的民意才能呈現。

總統府和行政院都肯認廢除死刑是「長遠」目標,但是中間若沒有逐步的過程,長遠目標將會成為永遠達不到的目標。因此,配套措施的研議不可中斷,法務部「逐步廢除死刑研究推動小組」的任務必須要繼續。提出合適的配套措施、並且讓民眾了解,相信台灣還是會走向正確的方向。

死刑全辯護

總統府和行政院也表示,將會透過修法減少死刑的使用。死刑是剝奪生命權的處罰,我們認為在現行死刑制度還維持的狀況下司法機關要為死刑判決時,應該以最嚴謹的正當法律程序行之。具體建議應該要修法:1. 死刑判決由合議庭一致決為之;2. 最高法院針對死刑案件開言詞辯論;3. 死刑案件第三審要律師強制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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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下你們的偽善

◎張哲銘

星巴克這陣子推出了「隨行愛地球」的活動,購買可重複

使用的星巴克杯子,即可獲得集點卡,累積到額度即可換

得免費飲料。文宣上呼籲「為環保盡份心」。但筆者的質

疑是,占理面大宗的隨行杯與冷水杯,其材質使用的多是

硬質塑膠,其保存不易,容易因為碰撞而毀損,且塑膠的

材質不利回收,是不是真正達到「環保」的目的,實在有

待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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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想要指出的是,隨行杯的使用,必須要冒著許多風險

才能達到其環保的初衷:杯子不會遭遇意外的風險、使用

次數不夠多的風險、還有杯子因時間拉長而劣化的風險。

 

反過來說,星巴克外帶已經使用的符合環保規格的玉米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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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一費率 繳健保有差別

 

【聯合報╱羅紀琼/中研院經濟所副所長(台北市)】

2010.03.16 02:30 am

 

全民健保保費調漲一事,近日各界眾說紛紜。行政院擬以「差別費率」的方式調漲健保費,讓低所得者的保險費率維持不動,中高所得者保險費率微幅調升,而讓高所得者的保險費率上調至法令上限六%,藉以紓緩健保財務的短期壓力,並照顧受金融海嘯影響的民眾。此案一出,衛生署立即著手研究,結果發現,根據全民健康保險法,保險費率僅有單一數值,一旦訂定,全民一體適用。因此,差別費率有適法性的問題,除非先進行修法,否則無法施行。 

然而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的「單一費率」和行政院擬議中的「差別費率」究竟有多少差異?從自付保險費的分擔比率可看出端倪: 

保險費=投保金額X(單一)保險費率(式一) ( 圖表 )

自付保險費=投保金額X(單一)保險費率X分擔比率(式二) 

在討論保險費率時,一般人都只專注在(式一);然而在社會保險制度中,因政府有照顧弱勢民眾的美意,往往會協助承擔部分、甚至全部的保險費;另一方面,雇主也會承擔受雇者及其家屬的部分保險費,這些考量都會呈現在(式二)的分擔比率中(參閱附表)。 

所以,若只單看「保險費率」這個因素,法規允許的僅為「單一費率」殆無疑義;然而從「分擔比率」來看,目前全民健保實則已採行「差別費率」的精神,並符合行政院長官照顧中、低收入民眾的心意。舉例言之,如以現行費率四‧五五%計算,受雇者的實際保險費率為一‧三七%,雇主為四‧五五%,低收入戶、軍人及退休榮民為零。 

在此次調漲保費的爭議中,另有二個議題被凸顯,那就是「保險」與「福利」以及「所得重分配」。全民健保既是一個保險制度,「收支平衡」、「財務穩健」就是它永續經營的最高原則。而納保民眾要享權利(保險給付)就要盡義務(繳保險費)。在現行的制度下,所得低的人保險費負擔較低,所得高的人保險費負擔較高,已具有「量能付費」的「所得重分配」精神。此次若要考量目前的外在環境,進一步將中、低收入者新增的保險費負擔完全免除,並轉嫁至高收入者,不啻破壞現有體制,亦將影響健保制度的永續發展。 

依現行制度言之,倘若真要免除中、低收入者於保費調漲時所新增的負擔,政府需要從他處取得等值的資金為他們繳交至健保局。 

如此,一方面可維護保險體制,一方面可減輕民眾的財務壓力,似乎是雙贏策略。然而政府近年來財政困窘,短期內可能難有經費以茲補助,倘須待財務穩健時才償還,那麼民眾短期內沒有能力負擔調漲之保費,不也一樣可以讓他們緩繳?等金融海嘯的影響完全過去,民眾的經濟能力恢復時再予補繳?然此非長久之計,亦非解決問題之道。 

因此,若我們不尊重全民健保為「保險」制度,執意要用「福利」的心態來介入,將導致制度中所有重要的影響因素都變成政策變數。當制度的穩定性不復存在,制度的永續性即會消失,實不可不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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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百合 青春的力量

自由時報2010.03.16◎ 許嘉恬

今天,野百合學運二十週年。 

二十年前,那個風起雲湧、眾聲喧嘩的解禁時代,來台四十年來從未曾改選過的國民大會,自行通過增額代表任期延長為九年之自肥條款,引爆改革最前線的大專學子參與革命,六千名年輕學子聚集「中正紀念堂」廣場、以六天五夜時間,在台灣上空點燃關鍵的野百合學運,促使李登輝前總統召開國是會議,達成終止動員戡亂時期、廢止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決議,並開啟修憲扉頁,是台灣民主化重要里程碑。 

不容置疑,台灣民主運動由年輕人促動。不止於九○年的野百合,二二八事件,對抗專橫國民政府的是年輕人;白色恐怖時代與強權力抗的是年輕人;美麗島事件,策動人權運動、接受軍法以及司法審判者是年輕人;黨外時期,投身群眾運動或參與議會選舉者是年輕人。一波波的台灣民主歷程,在年輕人無私的理想與堅持開路下,才得以披荊斬棘。 

然,野百合精神不只燃燒在九○年上空,更是每個時代青年改變台灣、青年參與政治的代名詞。此際,面對台灣急統威脅、面對社會公平正義失衡挑戰、面對民間社會弱化、面對獨大政黨蔑視民聲,紀念走過二十年的學運,相信野百合精神依舊,「台灣本土、草根性強、生命力旺」的新野百合,將持續成為守護台灣的力量。(作者為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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寬恕是美德… 不能用錯地方

 【聯合報╱王建煊/監察院長(台北市)】

2010.03.16 02:30 am

 有次彼得問耶穌,如果有人得罪了我,我要寬恕他多少次呢?七次可以麼?耶穌說:我對你說,不是七次,是七十個七次。當時猶太人寬恕人三次,已是高標準,彼得說七次,心想耶穌一定會讚美他一下,可是耶穌卻說要七十個七次。七十個七次是個形容詞,意思是無止境的寬恕人。 

最近大家常談寬恕,要廢除死刑,甚或對已判處死刑者,故意不執行的。也有人為文,說如果有人殺了他的家人,他會饒恕殺人犯,這當然是了不起的,也符合聖經的教導。但大家一定要注意,這些都是由個人出發的饒恕,你可以饒恕他,這是你的美德,也是你的自由。但檢察官仍會對殺人犯提起公訴,交由法官審判。這時檢察官不可說,我要寬恕這個殺人犯,我不提起公訴了。法官如判了死刑,就應依法執行。這與被害人或家屬是否寬恕是兩件事,不能混為一談。 

法官在判人死刑時,心中一定是很痛苦的,法官也有寬恕的美德,但這種美德在執法時,就應擱置一邊,而必須依法論罪。 

台灣現在有些亂,這與大家動輒好鬥,鬥得你死我活有很大關係。台灣確實需要更多寬恕,但寬恕不能無限上綱,用錯地方。 

寬恕是聖經上所提的各項美德中,可能是最難實踐的一項,有時因一點小事,都寬恕不來,況且是對被判處死刑的人,要受害人寬恕,真是不容易。寬恕說來容易,當自己碰到時,情形就可能有變。據說從前有位法官對強暴案都輕判,認為這是男人性衝動,在所難免。但後來他的女兒被人強暴了,看到女兒痛不欲生的歲月,心中傷痛尤甚於被強暴的女兒。後來凡是到他手上的強暴案一律重判。 

有次一位愛心人士問一位農夫,如果有洋房願不願意捐出來幫助窮人,農夫說願意。又問他如果有汽車,願不願捐出來,他說願意。最後問他如果有兩隻雞願不願捐,他說不願意,大家甚感奇怪。房、車都願意捐,為什麼兩隻雞卻不願意捐了呢?農夫說,他沒有房也沒有車,但他有兩隻雞。 

心裡想寬恕,嘴裡也說要寬恕是一件事,但事到臨頭還能不能誠心寬恕,可能又是另一件事。所以當我們談對死刑犯寬恕時,也要設身處地的想,不要將這些受害人的家屬,都貶為是缺乏寬恕美德的人,當然更不能將自己聖人化。 

聖經上說愛必管教,我們愛台灣,壞人必須要受到管教,眾多的台灣百姓,才有免於恐懼的自由。至於這種愛的懲罰要到什麼程度才稱恰當,例如要不要有死刑,這是可以討論的。但不能隱含著,不執行死刑或主張廢除死刑的人,就是行寬恕的人,反之,就是不寬恕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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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對立了! 找廢死公約數

 

【聯合報╱陳長文/法學教授(台北市)】

2010.03.15 03:40 am

死刑存廢,引起了社會的分歧對立,人權律師法務部長王清峰也為了堅持理念而辭職。然而,在部長下台之後,社會似乎也該從對立情緒中冷靜下來,試著爬梳死刑問題背後的複雜與曲折。 

以台灣作為國際成員、自詡為開明進步國家的角度言,我們既不能無視國際上大多數國家基於對生命權的尊重,已廢除死刑的趨勢,也不能不考慮國人對廢除死刑仍有的深度疑慮。 

因此,台灣有需要透過公共論壇或生命教育等方式讓國人了解目前世界先進國家對廢除死刑的觀點,以及維持與廢除死刑的兩面立場。以平行前進的方式,一邊凝聚共識,一邊透過修法的方式,向著減少乃至於廢除死刑的方向前進。 

法務部曾在去年做過調查,還是有近八成的人反對廢除死刑,但是如果採取比較長的有期徒刑、或者對無期徒刑的假釋加嚴,有百分之五十六的人贊成廢除死刑,目前在台灣有關死刑存廢的問題,還在發展當中。 

換言之,大多數國人雖仍反對死刑,但在了解其他替代與配套方案後,就有可能考慮支持廢除死刑。 

由此可見,維持死刑與廢除死刑之間,並非絕對的對立,中間存有一些互補性的制度,也即存有漸進式作法的空間。政府該做的,就是在制度的建立面上,尋求這樣的公約數,在凝聚共識的過程中,找到一個既符合國際人權趨勢,也無違國內民意的中間地帶。 

舉例而言,若干國家法律上雖有死刑的規定,法院卻避免為死刑的判決,此即為中間作法。又如,我國刑事法律中,原有唯一死刑之罪,現在已改為「相對死刑」,亦即改為「死刑或無期徒刑」,以期給予法官針對個案情狀較大的裁量空間,此亦為中間作法。 

至於目前已定讞的死刑犯應否執行問題,筆者認為,從我國現行法律的實然條文言,或許法務部對執行死刑扮演的僅是最後一道手續,似非賦予其實質裁量之權,而成為第四審的化身。但死刑問題其實並不只是法律條文的問題,涉及的是價值選擇,亦即我們究竟是如何看待生命這一嚴肅問題。 

我國憲法第十六條明定需保障人民生存權(生命權為其內涵之一),憲法第廿三條復規定在特定條件下,方得「限制」人民權利。唯死刑已是「剝奪」而不只是「限制」,凡此是否衝突憲法的人權精神,其實不無疑義。加以我國已將二個國際人權公約落實於「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當然應對人權負擔更高標準的自我期許,凡此種種,都與現下社會對廢除死刑強烈反對的氛圍是對立的,這顯然不只是政府的課題,思考生命價值,也是人民的功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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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死刑的危險性

2010-03-14 中國時報 【謝世民】

    死刑存廢在台灣已討論很久了,不論主張廢除死刑者提出多少理由,似乎都沒什麼用(雖然這些理由對國際多數國家的多數人民都具說服力),反對廢除死刑的民眾在台灣仍然是多數。反對廢除死刑者,有志一同,超越政黨、省籍、性別、年齡、教育程度、職業、宗教…。為何如此? 

    從各種論述來看,這是因為反對廢除死刑者心中有一種非常素樸的、庶民的正義觀和道義觀:惡徒的罪行令人髮指,死有餘辜,讓惡徒活著由我們供養,不啻社會公然背棄了最基本的公平正義,若對他們寬恕,更是對不起受害者及其家屬。對他們而言,殺人償命是天道天理,而廢除死刑等於縱容惡徒、鼓勵犯罪、漠視受害人家屬的傷痛,因此他們很難想像為什麼有人會主張廢除死刑,除非說這些人根本就是邪惡、缺乏同理心、冷血、故作清高之輩,或者頭腦糊塗了,誤把惡徒的人權置於受害人及其家屬的人權之上。 

    至於說生命的神聖性,對反對廢除死刑者而言,也不構成障礙,因他們認為,萬惡不赦的匪徒在為惡時,其實便已放棄「被他人以人相待」的權利,或者已不承認生命具有不可侵犯神聖性了,因此也無權要求他人尊重其生命的神聖性。他們甚至認為,當這些匪徒犯下罪無可赦的惡行時,他們便永遠失去人的道德地位了。 

    在死刑存廢的爭議中,誤判錯殺無辜的可能性,時常被認為是反對廢除死刑者的罩門,因為沒有人能證明司法程序是完美的、可以絕對排除誤判錯殺發生的可能。然而,他們通常還是會堅持說,誤判機率是抽象的,但在許多案例裡,加害者是具體而確定的,改善之道在於不斷精進檢調司法體系查案和審判的品質,而不是因噎廢食、廢除死刑。再者,他們可能還會痛苦地指出,誤判錯殺的機率和風險,作為天道天理實現的代價,只要能降得夠低、而且不是源於檢警司法機關對於特定族群的歧視,那麼由全體人民承擔,並非不公平,而萬一在最嚴格的司法程序下還有無辜者被誤判錯殺了,那就像一個人遇上殞石或遭到雷擊一樣,最後只能怪自己的運氣欠佳了。 

     個人推測,反對廢除死刑者之所以不認為誤判錯殺的可能性構成問題,主要還是因為那種素樸的、庶民正義觀和道義觀在起著作用:寧可錯殺萬一(當然令人遺憾),也不可放過罪該萬死的眾多惡徒。

     基於這些觀念,反對廢除死刑者通常不會覺得自己的心中是有仇恨的,反而會覺得只是順著天道天理而已,因此不會覺得自己反對廢除死刑是野蠻的。死刑存在是否有助於降低犯罪率、廢除死刑是否是國際潮流,往往也不是他們主要關切點。 

     有什麼樣的理由可以鬆動反對廢除死刑者的心防呢?我個人相當悲觀,除非大家看到了這種素樸的、庶民的正義觀和道義觀有個漏洞,那就是:當一個惡徒已經就擒、無法再傷害他人時,我們從他是罪無可赦、死有餘辜的一個人(因此若遭天打雷劈,我們可以額手稱慶),推論不出任何人有權利可以殺害他;即使(我們也勉強同意說)這個人因為作惡多端而永遠失去了人的道德地位,我們也推論不出任何人有權利可以殺害他。不錯,我們有權利出於自衛而殺害攻擊我們的惡徒,但是這樣的權利並不蘊含我們也有權利去殺害沒有能力攻擊我們的惡徒。 

     如果我們沒有這樣的權利,那麼,去殺害已經就擒的惡徒也是為惡。維持死刑的危險恐怕在此。(作者為中正大學哲學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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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名死刑定讞名單(原文出處)

參考http://www.twbbs.net.tw/3455537.html
以及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1439456&p=21
以及01版小田0216大大的資料

94年度:
01.黃春棋:擄人勒贖主嫌,預謀先殺人後勒贖,綁架朋友黃姓建商後將其殺害棄屍,再勒贖7仟萬元。
02.陳憶隆:擄人勒贖共犯,預謀先殺人後勒贖,綁架朋友黃姓建商後將其殺害棄屍,再勒贖7仟萬元。
03.徐自強:擄人勒贖共犯,預謀先殺人後勒贖,綁架朋友黃姓建商後將其殺害棄屍,再勒贖7仟萬元。
04.鍾樹德:因債務糾紛而持汽油闖入桃園佳育補習班內縱火,造成師生3死18傷慘劇。
05.張人堡:涉及士林箱屍命案(殺死同居女友)、嘉義殺害母親同居人案、及新竹83歲老婦強盜姦殺案
06.張嘉瑤:高雄女講師命案,嫌犯因缺錢花用侵入女友前室友住處,強盜並強姦被害人後虐殺致死。
07.鄭武松:闖入屏東某紡織工廠內,持利刃砍死自己的前妻,並波及現場工頭一併無辜賠上性命。
08.王俊欽:假釋後缺錢花用,連續搶刼計程車,強盜性侵害女運將多人,並殺害棄屍1人。
09.劉華崑:台南新化母子命案,闖入被害人住處刼財,勒頸掩鼻將母親窒息而死後再吊死其6歲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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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冷靜、理性討論死刑爭議

楊照

現代法律最重要的精神原則之一,是擺脫傳統的報復目的, 法律懲罰犯法的人,不是為了要替受害者報復, 而是預防類似的非法行為發生,維護社會基本秩序, 讓大家得以免於恐懼。

現代法律另外一條核心原則,是要盡量降低法律的任意性, 各種不同法條之間應該有高度的一致性, 法條還有法律的精神要追求其完整,不應該這條採這個標準, 那條卻採相反標準,讓不懂法律細節的人無所適從、動輒得咎。

從這兩個方面看,死刑都有令人不安之處。 死刑是以國家公權力強制奪走人命的舉措, 一方面我們認定殺人是最嚴重的罪刑之一, 那為什麼國家又可以理所當然殺人呢?如此一來,「不得殺人」 就不是一個絕對原則,有了其相對性,如果國家必要時可以殺人, 還有什麼其他條件下也可以殺人呢?

人死不能復生,死刑的懲罰本身是絕對的,沒有反悔、收回的餘地。 可是負責審理犯罪、判定死刑的,是人所組成的司法機構, 不是上帝。換句話說,司法是會犯錯的, 而且有太多例證顯示司法常常犯錯, 所以才要設那麼多上訴重審的機制試圖予以補救。 會犯錯的司法機關,卻能夠做出絕對、無從收回補償的死刑判決, 這中間是有些不相稱的地方。

主張保留死刑最力的,往往是意圖伸張「受害人權利」者。 被害人當然值得關切、應該同情,不過當法律其他罪與罰的配對, 都不再是從為被害人報復的角度出發了, 為什麼唯獨在最嚴重的死刑上,保留舊式的報復邏輯呢?

這些都需要進一步討論,尋找、凝聚社會的共識。不過討論必須、 而且是站在理性的基礎上進行, 情緒性的語言只會製造出更多的混亂、更深的對立, 無助於解決問題。

王清峰部長支持廢除死刑,那麼除了暫停簽發死刑執行令之外, 更重要的是對社會宣揚自己的理念,鼓勵大家參與討論, 藉由討論的形式將環繞死刑的種種爭議弄清楚。 不回到法理原則上討論,一方情緒性指控反對死刑的人「罪孽深重」 ,一方情緒性的說「願意為死刑犯下地獄」,這類的來來回回, 根本沒有對話,對於釐清問題浮現答案,一點幫助都沒有。

http://tw.myblog.yahoo.com/mclee632008/article?mid=3258&prev=3262&next=3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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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引用自pparccu - 舌吻又何妨(何春蕤)

 


國立中正大學哲學系 吳欣哲

  這篇文章分成幾個部份,首先,文章作者以略帶主觀意識描述一些現象,接著。在「八卦…」小標之下,作者對這些現象提出解釋,闡述自己的看法,並作出結論。又在「舌吻…」小標之下,為自己的論證提出佐證,並作出進一步的紿論。

  這整篇應該算是有些複雜的論證:

R1:性嬉戲本來就是熟識朋友彼此惡搞時常見的活動形式。

R2:性原本是禁忌,但是藉著戲耍玩笑而浮現,反而能讓眾人集體自在參與。

R3:從這些照片裡臉上歡愉的笑容,就可以看出性嬉戲在某個程度上發洩了壓抑,主體也藉著這樣的身體突破禁忌而感受到無上的愉悅。

R4:自主自願的性嬉戲因此對促進同袍情感有著極為正面積極的意義。

R5:階級上優勢、性別上弱勢的女連長突破疆界,與多位包括男女部屬熱吻,本是內部凝聚情感的活動,照片中人人愉悅自在可為佐證,但在外界的惡意醜化下卻變成了悔恨羞辱的經歷。

R6:去年聯勤支部爆發女中士以照相手機在營內拍攝露胸罩照片事件,照片中自然自信坦率可愛的年輕女孩也在保守觀點的大驚小怪之下,經歷人生的奇恥大辱。

R7:眾人尚未覺悟的是,在這個急速「非正式化」的世界裡,過去被視為專屬特定親密關係的身體接觸形式,已逐漸喪失原來的嚴重意義。

C1:真正有問題的不是當事人,而是周遭那些不覺悟世界已經在快速轉變的人,後者才是使得這些正面積極活動成為傷害恥辱的源頭。

R8:在現實生活裡,這次引發爭議的舌吻……異性喇舌更是電視節目中起鬨炒熱氣氛的一貫不二法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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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引用自pparccu - 舌吻又何妨(何春蕤)

 


國立中正大學哲學系學生    賴亞靜

   lai.jpg     

        首先,對於"性原本是禁忌,但是藉著戲耍玩笑而浮現,反而能讓眾人集體自在參與”,對於這樣的論述,我並沒有抱持反對或排斥的想法,第一,"性"原本就包含在人類彼此間的互動模式中,在彼此願意、非強迫的前提下,除非是身為公眾人物(人民表率)或是特殊身分者,否則是不應該承受他人的批評的。第二,對於某些人,藉由適當的”性”的確是可以抒發某種程度的壓力,這當然也是以彼此願意、非強迫的情況為前提。 

       接著,對於接下來的其它論述我就抱持著不同的想法了,”自主自願的性嬉戲對促進同袍情感有著極為正面的意義”。雖然是"自主自願"的行為,但卻忽略了"身分關係"所給予的規範,從此篇文章中,可以很清楚的知道作者是將重點放在"男性"與"女性”間的性關係上,因而認為只要彼此愉快,”身分”並不是阻礙,的確,沒有人說同袍間不能彼此相愛、發生性關係,畢竟不論是上或是下,都只是普通人罷了,但是現在的情況卻與我前面所提的不一樣,依照這次的報導,女軍官是”藉由”性嬉戲以”達到”促進同袍情感的目的,這樣聽起來似乎有點勉強不是嗎?促進同袍情感的方式絕對不是只有藉由”性”才能達到的阿,身為軍官,即使在現今這樣開放的社會風氣下,該有的風紀、展現給予人民的威嚴仍應是不容忽略的,或許嚴了一點、古板了一點,但是並非舊的或傳統的觀念就是不好、應被捨棄的,我認為某些傳統的紀律、甚至是一些攸關於全國治安的傳統規定是不應隨著時代改變或隨波逐流的,當初訂下如此嚴格的規定,就是為了維護軍紀的秩序、對內得到人民的信賴、對外得到他國的尊重阿。"在現實生活裡,這次引發爭議的舌吻老早就稀鬆平常,同性舌吻比比皆是……今日”喇舌”一詞的普遍易懂,反映了這個非正式化的速度”這樣的論證在我看來與這篇報導是沒有絕對的相關性的,或許”舌吻早就稀鬆平常”是事實,但是這並不表示軍中原本的紀律就應因此而被打垮,我認為以”舌吻早就稀鬆平常”的觀點來評論這件事是不適合且突兀的。 

        以我第一段的說法來看,女連長的行為並沒有錯,或者是說,他的行為並無法用對錯來解釋,但以我第二段的論述來說,女連長的行為卻是我所不贊同的,為何會如此的矛盾是因為這個事件所呈現給我們時早已被媒體大肆渲染、模糊化了,在看這樣經過”八卦化”的報導時,不免會懷疑是否掉了一些細小的關鍵碎片,事實到底如何是無法光看報導而得知的,因此只好依照報導中的片面說詞來說明我的想法、依照不同的論述來講明我的看法。舌吻又何妨?---------舌吻的確是沒什麼關係,"舌吻早就稀鬆平常"在這在新一代年輕人眼中也的確是事實,只是事件的真實性在經過媒體的處理後多少會增添些媒體的主觀性及八卦性,此篇報導的重點是否該聚焦在舌吻上已經不得而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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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正大學哲學系 哲學與公共事務研究室 徵文

一、目的

本研究室觀察到許多學生用心撰寫的報告或評論,都僅僅只能做為成績之用。但事實上您所撰寫的每一字每一句,都是您的思想歷程,且很有可能為其他人帶來啟發,甚至是做為自己日後反思時的參考。因此,本研究室希望能為所有的學生提供一個暫存思想成果的地方,以期發揮報告或評論的剩餘價值。

二、徵求對象

1.國小生、國中生、高中生、大學生、研究生。

2.以人文、社會、藝術領域為主。

3.報告或評論,均以時事評論或案例分析的主題為限。

4.字數以1000字為限,短文(600)尤佳。

三、格式

1.請繳交doc或純文字檔。

2.請不要使用文字方塊及圖形。

3.請於文末附上:

(1)   真實姓名

(2)   學校系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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倫敦傳真-珍惜「台灣之光」 抬頭看世界

2010-03-14 中國時報 【江靜玲】

 我的編輯跟我說,「這是台灣之光!現在只要有讓台灣人覺得驕傲的人與事,我們都要。台灣現在很需要這種報導。」

 過去這段時間,在工作上,與台北聯繫時,「台灣之光」似乎已成為一個慣有名詞。

 什麼是台灣之光呢?英國《金融時報》周前把台灣列為北回歸線五大必訪國之一。文中如此介紹台灣:「首都台北有一些地球上最好的餐廳和豐富的古中國文物寶藏。官方上,台灣仍為中國的一部分,外交地位未定,仍不能被認為是一個真正的國家。」;「但是,在全球最貧困的熱帶地區中,台灣人幾乎比區域中,任何國家的人民更富裕、自由。世界上九○%的個人電腦,是由台灣公司製造的。這個國家是一座建立在世界最好教育體系下的經濟發電廠。」

 這篇文字的作者瑞福(Simon Reeve)是英國知名旅行作家,他剛花了半年多的時間,沿著將近二萬三千哩的北回歸線,從墨西哥開始,經過加勒比海、北非、阿拉伯王國、亞洲到夏威夷,造訪了北回歸線上的十八個國家。他推薦北回歸線上必訪五國,分別為利比亞、阿曼、孟加拉、緬甸和台灣。

 看了瑞福對台灣的推薦,做為台灣人,你的感受是什麼?台灣能脫穎而出,真是太棒了!還是,什麼?台灣是中國一部分,台灣不能被認為是一個真正的國家,真想投書到《金融時報》把這種偏於籠統的結論,詮釋的更清楚!抑或,真想大聲的說,台灣何只是北回歸線上最富裕自由的地方之一,台灣也是世界上,最富裕自由的國度之一。

 是不是有點像洗三溫暖,是不是有那麼一些小台灣島大台灣人的理直氣壯。或者,正因台灣的國際政治處境如此特殊,台灣的努力與表現,更讓你覺得,謙虛固然是美德,但當台灣獲得肯定時,台灣人別忘了也拍拍自己的肩膀,告訴自己:做的好!

 今年初,台灣金車威士忌酒廠出產的「噶瑪蘭」威士忌在蘇格蘭利斯港的一項盲目品酒會中,出乎意外的擊敗英國產製的威士忌。二○一○年的《威士忌年鑑》因此首度將台灣列為新興產區。台灣在威士忌故鄉大出鋒頭。

 同一時間裡,來自台灣的年輕舞者周書毅,以《一八七五拉威爾與波麗露》,獲得英國沙德勒之井(Sadler’s Wells)劇院第一屆全球網路舞蹈比賽(Online Global Dance Contest)首獎。先後在倫敦中央聖馬丁藝術學院進修的古又文、陳劭彥、林鈺倫,以及從英國皇家藝術學院畢業的廖人暉,這些從台灣出發的年輕設計師,在自己的專業領域上,也都有令人側目的表現。

 而過去十年,在英國一路舞下,已成為倫敦文化風景之一的「雲門舞集」,可說是此間最閃亮的一道台灣之光。從一開始,西方媒體對雲門的定位就是當代舞團,而非具異國情調的表演團體;林懷民則堅持,「雲門舞集」的英文名稱,一定不能省掉「台灣」(Cloud Gate Dance Theatre of Taiwan)。

 這些年來,每逢雲門到倫敦表演,英國各大媒體的主要舞評家,一定親身前往觀看。去年十月,倫敦巴比肯中心和成立三十年的歐洲現代舞蹈節「舞蹈之傘」(Dance Umbrella),聯合邀請台灣的雲門舞集為當季舞蹈節進行揭幕表演。非歐美現代舞團,往往是西方舞蹈首都裡的配角,台灣的雲門不但登上了西方舞蹈首都的主角地位,並培養了一群屬於自己的國際觀眾。《歐洲舞蹈雜誌》認為,雲門對亞洲舞蹈進化的重要性,絕不亞於威廉弗賽的法蘭克福芭蕾舞團對歐洲古典芭蕾的影響。雲門的成績,是林懷民和雲門舞者、全體工作人員共同耕耘的果實,也是台灣人的驕傲。

 台灣很幸運有雲門舞集,有許多優秀努力的才能之士和企業團體。這些人與事,讓世界對台灣有更多的認識與敬重。台灣人把這些成就,歸納為屬於台灣的光榮,為自己鼓掌時,讓我們也別忘了,抬起頭來,不要只用肚臍眼看世界。我們頭上的那一片天,很大很廣。

 (clchiangr@yaho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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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同:如果我被殺!

【聯合報╱李家同】 2010.03.13 02:35 am

李家同

如果我被殺,只要一息尚存,我一定會告訴殺我的人,我絕對寬恕他,也會為他祈禱,更會要求友人照顧他的家人,尤其要使他的孩子不再留在社會黑暗的角落。如果我無法說這些話,我也無所謂,因為我的太太和女兒絕不會痛恨殺我的人,她們一定會為他祈禱,也會照顧他的家人。不僅如此,我的學生不會有一個人希望他被處死刑。

我並非善惡不分的人,我當然知道殺人是不對的,但我更知道,我們心中一定不能有任何恨意,更不能有報復的心理。尤有進者,我深深感受到的是:寬恕最能帶來心靈上的平安。前任教宗被刺,康復以後,立刻到監獄去探訪那位刺殺他的人,而且始終面露慈祥的微笑。現任教宗去年又被攻擊,事後也立刻去探訪那位攻擊他的人。

有一位美國年輕女孩,到非洲替窮人服務,不料被刺身亡,她的爸爸飛到那裡處理後事,目睹當地的窮困,回國以後,募了很大一筆款項,成立了一個機構,專門幫助那裡的人,這位爸爸從來沒有替他的女兒尋求任何的報復。

美國有一種人,叫做阿米希(Amish)人,他們是和平主義者,二○○三年,一位帶槍的人進入了他們的一所小學,開槍殺小孩,然後自殺,五位小女孩身亡,兇手自殺幾個小時以後,一位阿米希人立刻去安慰這位兇手的太太,表示了對她丈夫的寬恕,一位阿米希人擁抱了兇手的父親長達一小時之久。大批阿米希人出席了兇手的葬禮。最後,這些阿米希人還成立一個慈善基金會,以金錢幫助兇手的家屬。

歐洲一直是個國與國之間冤冤相報的地區,但二次世界大戰以後,這一切都已過去,誰也不再記得當年的仇恨,歐洲的和平帶來了空前的繁榮。反觀非洲地區,國與國之間,似乎永遠有著不能忘卻的仇恨,這些仇恨帶來了戰爭,當然也導致非洲的貧困。

在國人強烈反對廢死刑之時,不妨看看國際間對死刑的看法,一共一三九個國家沒有死刑,也就是說,全世界三分之二的國家都已不再執行死刑。歐盟是全體沒有死刑的,最近廢止死刑的國家是蒲隆地和多哥,都是非洲國家,美國和中國大陸仍在執行死刑。可是,從未有人說,美國和大陸是犯罪率極少的國家。

每一次有一個國家廢止死刑,羅馬競技場就會點燈,以示慶祝,這個競技場已是廢墟,但是,當年這是殺人的地方。競技場成為廢墟,歐盟國家廢止死刑,是人類進步的象徵也。

國人應該冷靜下來,好好思考執行死刑背後隱含的想法,也更要看看為何有這麼多的國家不再執行死刑,為什麼這些沒有死刑的國家並沒有很高的犯罪率,那些有死刑的國家也沒有很低的犯罪率。

可是,最重要的是:我們該不該寬恕我們的敵人?阿米希人是心靈上最有平安的人,而他們也是絕對實行寬恕的民族。他們的寬恕是鐵一般的事實,兩位教宗的寬恕也是鐵一般的事實,我們的社會,能不能至少探討一下寬恕的意義?

我已過七十,也不能說從未有人對我不好,但的確我的內心深處,絕對沒有對任何人有怨恨之情,我一直過得平平安安,就是這個緣故。

我們常聽說大家要療傷止痛,很多人以為要療傷止痛,一定要使正義得以伸張,但是,正義常常是盲目的。我們必須記得前任教宗所說的話,「和平建築在正義之上,正義建築在寬恕之上」,我們的社會,應該要注意「寬恕」的重要性了。

(作者為暨南、清華、靜宜大學榮譽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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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學年度第2學期中正講座

日 期 

2010.3.17

高強教授

成功大學資管系教授

講 題

決策—科學與藝術

日 期 

2010.3.24

吳晟老師

作家

講 題

詩與歌的交會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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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FA︰台灣被併吞之路

自由時報 自由評論 2010.03.13

副總統蕭萬長最近頻頻向工商界喊話,強調與中國簽訂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的必要。按他的說法,在全球區域經濟整合中,台灣不能缺席,要避免被孤立及邊緣化,簽訂ECFA是起步,不簽不行,而且中國市場「全球矚目,台灣沒有理由,也沒有必要忽視」。這位馬政府的經濟策略「總設計師」還宣稱,政府不是把所有雞蛋都放在一個籃子,但當籃子裡放滿雞蛋,大家都伸手拿時,台灣也要去拿來吃。

蕭萬長為ECFA敲鑼打鼓,當然不是新聞。從馬英九總統到其黨政高官,一年多以來一直以「邊緣化」、「孤立」為由,引東協加一為例,恐嚇台灣人民,不應反對ECFA。不過,即使吹牛,也應該打草稿;與人民溝通,更不能不根據數字講話。

以我國對東協主要六國出口而言,今年一至二月金額五十六.七億美元,為歷年同期次高。同期間,我國對中國及香港出口,不但金額創新高,且所佔比重已達四十二%的歷來最高水準。中國不但是我國最大出口市場,我國更有超過七成對外投資集中於中國。換言之,中國這個籃子即使放滿雞蛋,台灣已經有不少人去拿了許多。官方數字如此,曾經當過國貿局長的蕭萬長,卻還要提醒國人「沒有理由」、「沒有必要」忽視中國市場,且拿東協加一警告國人,除了「睜眼說瞎話」、「居心叵測」,吾人實在沒有更貼切的話語足以形容。

更基本的問題,馬政府一直未向公眾解釋清楚,我國至今在與各國洽簽自由貿易協定(FTA),以加入區域經濟整合,中國是最大麻煩製造者。如今馬政府轉而求助中國,希望經由ECFA,打通與其他國家簽FTA的障礙,這豈非與虎謀皮?如果中國在簽署ECFA之後,繼續阻撓我國與美日歐等主要國家簽訂FTA,我國的應變之計何在?蕭萬長說,ECFA為我國加入區域經濟整合的起步,然而,這種「起步」,如果只是建立在期待中國善意的一廂情願,以馬政府的無能又傾中,更可能結局卻是,台灣經濟淪為完全依賴中國的「終點」。

如此可能的悲慘結局,對主張「兩岸共同市場」的蕭萬長,也許不是問題;對心懷「終極統一」的馬英九,也正中下懷。但是,即使在執政黨內部,也無以服眾。有如新任立院經濟委員會召委吳清池所質疑,一簽ECFA,台灣就失去政治主體;過度依賴中國,對我國沒好處,中國就是要以ECFA卡住台灣。事實上,台灣社會不斷強烈要求,不論在簽ECFA之前或同時,與主要國家也簽訂FTA,或起碼在ECFA明文要中國不阻撓我國與他國洽簽FTA,馬政府不僅無膽與中國就此談判,且已不計後果,自訂六月為ECFA簽訂期。

馬蕭兩人處理ECFA,因此形同兒戲,孤注台灣經濟於中國一籃,把經濟「中國化」,等同於「國際化」。更荒唐的,馬政府不但寄望中國善意,ECFA要有最多早期收穫,還有如蕭萬長所言,中國農產品及勞工不會擴大開放。同樣可惡的是,中國有鑒於台灣社會反對ECFA的聲勢越來越大,馬英九聲望且長期低迷不振,中國國民黨敗選連連,近月來乃出現所謂「讓利」之糖衣毒藥。本質上,中國千方百計要併吞台灣,經濟一時之「讓利」,只要能套牢台灣,有利「祖國統一」,將來自必從政治連本帶利回收。馬政府自以為得計,推進ECFA更為賣力;蕭萬長拖著顯已康復的身體,加緊推銷把台灣推向「一中市場」的禍國殃民計畫,正此顯例。

得過諾貝爾經濟學獎的海耶克(Friedrich von Hayek),上一世紀四○年代,曾著有《到奴役之路》一書,指集體主義社會,不論納粹德國或共產蘇聯,經由實施中央計畫,瓦解自由市場制度,最終必導致個人經濟及人身自由遭剝奪,是為「到奴役之路」。如今在台灣,馬政府一意孤行,蠻幹到底,三個月之內,就要與中國簽訂ECFA,擺明了不顧人民反對、不經國會監督、不願公民投票,強要把國家經由經濟統合,為中國所併吞。台灣人民對於這一經由ECFA通往被併吞之路的陽謀,絕對不能坐視,必須以實際行動,挺身反對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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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元已敲喪鐘?

【經濟日報╱社論】

2010.03.13 02:35 am

日前一項針對對沖基金經理人的調查顯示,大多數對沖基金經理人認為希臘的債務危機將會擴散至其他國家;不過,至於會不會危及歐元,則有不同看法,美、英經理人認為會,而歐元區經理人則無人如此認為。

會針對對沖基金經理人做此調查,主要原因當然是因為,歐元未來能否穩定,端看這些經理人會不會看空歐元,並付諸行動。雖然德國總理梅克爾與法國總統沙克吉不斷地警告金融駭客,不要試圖利用希臘的債信危機狙擊歐元;但警告歸警告,倘若德、法沒有明白表示作為希臘等債信危機國家的後盾,恐怕大多數經理人也沒把德國總理與法國總統的警告當作一回事,這從前述的調查就可看出端倪。況且,早在一個月以前,德國主要銀行便已宣布不再購買希臘公債。

目前歐元區面臨政府主權債信危機的,還包括葡萄牙、義大利及西班牙等國,這些國家英文第一個字母,剛好合為PIGS,因此被戲稱歐豬四國。這四個國家,到底出了什麼問題?又為何在其他國家逐漸復甦之際,反而陷入危機?說起原因,也不是那麼複雜。簡單說,就是外債比率過高,而這高比率的外債,源於這些國家財政赤字的過度擴張。原先加入歐元區的規定是,財政赤字占GDP比率須低於3%,公債餘額占GDP比率須低於60%;如今希臘財政赤字占GDP比率卻高達12.7%,事實上,希臘也被指責在2001年加入歐元時,財政數據造假,才得以進入歐元區。

解決外債,當然要有外匯才可以還外債;外匯的來源,可以是商品或服務出口換取外匯,也可以是有外國資產而生息,再不然就得發債向國外借錢。第二種方式,希臘等國當然就是長期外債過多,甭談外匯或外國資產;第三種方式,目前希臘財政赤字的調降計畫要配合使用。不過,預估希臘至5月底前,還得再發230億歐元,才足以支應經費需求;是否可以如願籌足,端看各界如何看待此次債信危機的未來。

第一種方式,是過去1998年亞洲金融危機的解決方法。當時由於泰、韓等國債信危機被國際金融駭客狙擊,匯價狂貶;但也因為匯價狂貶,反而使出口價格競爭力大增,使得亞洲各國在金融危機的隔年,外貿順差統統由負轉正;外匯增加後,再有外債也不致形成危機。這就是韓國此次金融海嘯期間,雖然外債增加,但由於外匯存底雄厚,並沒有形成金融危機的重要原因。

希臘等國加入歐元區,本想在大樹底下好乘涼,但因此喪失了貨幣政策的調整能力;也就是說,在歐元單一匯率下,因為各會員國的體質不同,有些國家可以在此匯價下,出口順差暢旺,例如德國,一直是全球第一或第二順差國;但更多的國家卻是呈現逆差,長期下來,外匯準備不足,需依賴外債的情形,便無法避免。

1999年歐元區的形成,不僅活絡了區內經濟,也成為歐洲更進一步統合基礎。但隨著歐洲憲法的失敗,以及相當比例公債由歐洲央行統一發行提案也因德法荷等國反對而作罷;歐元區便在此半吊子統合下,受創者希望歐元區更一步禍福與共,但獲益者則怕受害於他國的道德風險,希望維持這樣就好。從這樣的雙元結構來看,歐元區的問題,恐怕不是度過此次債信危機,就能長治久安。在亞洲,好一陣子沒人再提亞元了,也許這是務實的取向。

 

【2010/03/13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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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雲:造因不受果報 不合天理

【聯合報╱星雲/南華大學創辦人】

2010.03.13 05:24 am

前天,我因接受香港大學名譽博士學位前來香港,昨晨在港獲知法務部長王清峰,因主張廢除死刑而請辭下台,不禁有感。

關於死刑的存廢,多少年來社會各界的看法,見仁見智,各執所是。人道主義者,主張廢除死刑。當然,死刑雖免,活罪也是難受;用活罪代替死刑,也不能不算是一種懲罰。只是站在佛教善惡業報的觀點,所謂善和惡,中間的地帶,還是有很多討論的空間。

所謂死刑,它是對於受刑人所作惡事的懲罰。然而一個人做了什麼樣的惡事,應該被處以什麼樣的刑責,兩者之間也要符合對等的原則,才有所謂的公平、公正;如果為了懲惡罰錯,一概以死刑來處理,也非究竟。

例如,我在童年的時候,看到有人被蚊子叮咬,即刻就一巴掌把蚊子打得粉身碎骨。我覺得人類對蚊子的刑罰,未免過重!因為牠只吸你一滴血,罪不致死,你卻要牠用一條命來報償,實在是太過嚴苛了。所以我過去的童心,就跟蚊子開個玩笑,牠來叮我的手臂,我就把手臂的肌肉夾緊,箝住蚊子的嘴,牠就無法飛走,我再用手去碰牠,牠就恐慌、畏懼,牠也無可奈何。大概一、二分鐘之後,我還是把牠放了,我覺得已經給牠應有的懲罰了。這是我童年時對於賞罰平衡的觀念。

記得廿多年前,蔣經國先生主政的時代,在台北街頭發生過一起飛車搶案,一位機車騎士搶了一位婦女的數萬元。蔣經國先生聞後大怒,二、三天內就把這名年輕人判處死刑槍決。這樣的案例實在有失公平,因為基本上,一條生命不是數萬元的價值。雖然蔣經國先生是為了台灣社會治安,希望藉此以儆效尤。但後來台灣的搶劫案件並沒有減少,反而死刑的殺戮愈多,鋌而走險的人也為數增加,可見死刑並不能完全嚇阻犯罪的發生。

不過,「亂世用重典」雖然不一定能收到遏阻犯罪的效果,但廢除死刑,在佛教的因果法則上,也是無法成立的,因為「如是因,招感如是果」,造因不受果報,也是於理不合。因此,我們可以希望減少死刑,儘量不用死刑,而改用其他方法來代替死刑,但不主張廢除死刑。

我雖然大致贊同死刑不可以輕易動用,刑法也不一定都要人抵命,而可以採取關閉、隔離、苦役、勞工、改造、教育,何必一定要用死刑呢?

但是,有一些惡性重大的人,玩弄人命,逼人致死,甚至殺人無數。如此「有其因,必有其果」,如果全部廢除死刑,那麼許多被殺死的人難道就該死,而殺人者卻該活?這都有失因果公平的道理。

說到因果,日本早期有位楠正成將軍,因受冤枉而被處死刑。受刑後在他的衣服上留下五個字:「非、理、法、權、天」。意思是說,「非」不能勝過「理」,「理」不能勝過「法」,「法」不能勝過「權」,有權力的人可以改變法律,但是「權」卻無法勝過「天」,「天」就是因果的法則。

我們的社會,是依法律來維護社會秩序,法律對社會及大眾都是很重要的。然而在「非、理、法、權、天」五項之中,法律並不究竟,像心中的罪惡,法律無法制裁,內心的牢獄,法律也不能將之去除;唯有在因果的理則之下,才有公平可言。

坦白說,在刑罰上,像過去台灣曾發生重大的白曉燕案、陸正案,死刑要用在殺人者死上,這才是符合因果的法則。如果其他的罪行,可以考慮其他的刑罰,不一定以死刑來判決。以此意見,告知於各方友道,在未來的司法裡面,能值得參考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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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讓大學夜間部熄燈

人間福報 2010/3/12 | 作者:古志誠(台北市/大學生) 

大學生想白天打工、晚上念書的機會愈來愈少了!媒體報導,教育部近日核定九十九學年大學夜間學制招生名額,比去年大減一千三百五十五名,只剩一萬七千多人,其中銘傳大學去年七系招三百五十八人,今年只剩兩系招七十人,減幅超過八成。

國立的台灣大學與成功大學不約而同的要吹夜間部熄燈號,即九十五學年度入學的學生將成為「末代夜間部學生」,有學生表示,不辦夜間學制「很可惜」,「我們寧可選擇讀夜間部,也想讀台大」。

經濟弱勢學生無法負擔學費,最好的方法就是就讀夜間部,一邊工作一邊讀書,尤其經濟不景氣,想白天打工、晚上念書的人愈來愈多,然而受少子化衝擊,大學日間部缺額屢創新高,許多大學紛紛減招或停招夜間學制,其實也是出於無奈。

不過,教育部應正視此一問題,經濟困頓學生已弱勢,不能再阻斷他們的求學路了。

我認為,招生不足是大學當前最大困境,當十八歲到二十二歲的學生來源不足時,招收在職或年齡較長有意進修者,應是補足名額最佳方法,因此,大學似可不必嚴格區分日、夜間或進修學制,上課時間可以彈性安排,讓學生依自己需求選擇,如此,大學不再「等嘸人」,學生也可「自選所需」,夜間部何須熄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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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總長須勇敢面對民怨(林峯正)

2010年03月12日蘋果日報

根據司法院統計年報,2008年最高法院判決確定案件共6542件,其中無罪確定案件有697件。換言之,有超過一成的人是被冤枉的。

再從判決罪名統計來看,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被起訴的案件中,判決確定共250件,有118件是無罪,幾乎將近一半的人是清白的;違反《選舉罷免法》被起訴的案件,判決確定共148件,無罪者佔60件,四成的人被錯誤起訴;妨害投票罪被起訴案件共148件,無罪者佔112件,意謂有超過七成的人是無辜的。想像一下每個無罪判決背後牽連的人和他們的家人朋友,那是多麼大的民怨。

利用灰色地帶辦案

法務部一直對外宣稱我國檢察官起訴的案件,定罪率已超過九成,但若對照司法院上開統計結果,事情的真相就會暴露在陽光下。意即法務部所謂高定罪率其實是包含了絕大多數較無爭議的飲酒駕車行為所觸犯的公共危險罪,以及吸毒行為造成的違反《毒品危害防治條例》罪,若將這些加總起來約佔檢察官起訴案件半數的案件扣除,定罪率就會明顯降低。

若再就案件類型來觀察,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妨害選舉罷免法》、妨害投票等罪名的無罪率偏高,而這些案件正是法務部向來展現積極作為,要求檢察官強力偵辦的掃黑金、查賄選的結果。數字會說話,民眾對於檢察官辦案的信賴度偏低,其來有自。

檢察官辦案的問題當然不僅止於此。諸如恣意違反偵查不公開的規定利用媒體辦案、濫用強制處分權發動搜索聲請羈押,運用限制出境這種《刑事訴訟法》的灰色地帶限制被告的行動自由、濫行上訴或怠惰不上訴、開庭態度惡劣等等,都是檢察公信力長期無法提振的主因。

近來立法院正在積極行使對於法務部黃世銘次長的檢察總長同意權,立法委員們的提問也或多或少都觸及了以上提及的檢察官辦案問題,未來的黃總長也提出對檢察工作的重點報告,並主動針對問題承諾改善,固值加以肯定。只是,願意改善很重要,但若能承諾具體的改善方法與可資事後比對的檢驗數據相信會更能展現黃次長勇於任事積極改革的風範。

例如,黃次長在報告中承諾若有檢警調人員於偵辦案件時,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定盡速查明依法追究刑事及行政責任。看似態度正面,實則難有判準。但若能承諾,在他上任後,再發現有辦案洩密情事,會立刻查辦,一定時間後再發生此種情事,自願辭職下台,想必會得到社會大眾的高度肯定,也讓所屬知所警惕不敢造次。

定期公布判決情形

此外,關於社會各界詬病已久的「檢察官是權力最不受控制的一群人」,做錯事情不用負責的批評,黃次長是否可以定期公布每一位檢察官偵查起訴案件法院判決情形,有多少件判有罪多少件判無罪的數據供公眾參考,檢察官辦案結果的資訊愈趨透明,相信所有的檢察官辦案時都會謹慎任事,再不會造成如司法院統計顯示的大量冤錯案件的慘狀。就黃次長而言,此舉引進公眾監督,豈不樂得輕鬆,又能落實改革成效,有何不可?

行政院吳院長有感於強大民怨,每日厲行除民怨,為人民服務的工作。檢察系統也是公務體系的一環,所累積的民怨自不在少數,黃次長應該勇敢面對民怨,提出解決方案,才不枉司法鐵漢的美名,否則,換了陳聰明又如何呢?

作者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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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任部長 廢不廢死刑先講

 【聯合報╱高源流/資深媒體工作者(澎縣馬公)】 2010.03.12 02:17 am

死刑存廢,諸多人權話題之一,台灣加入討論,自屬必然。但是,這種討論即便成為某些國家的作法,也絕對不能膨風為所謂的世界潮流。

更何況目前世界各國對死刑存廢,仍然爭論不休,沒有定論,已廢除死刑的國家,仍有諸多恢復死刑之論,有死刑的國家,還在爭論廢除死刑。台灣究竟應該走那條路,應該是在充分討論後,交由民意決定,而非王清峰或者馬英九總統說了算。

至少在國家廢除死刑之前,法務部長絕對沒有任何權力將自己凌駕於司法之上,拒絕執法。

我們這個社會不是只有部長才懂得尊重生命。那些起訴罪犯的檢察官,判決罪犯死刑的法官也都懂得尊重生命,並用他們的判決維護眾生的生命。

司法界的人都知道,法官要透過判決給一個人活路,相當容易,但要判決一個人死刑,是相當困難痛苦,非得要審酌再三,窮盡心力幫這個罪犯找任可以不判死刑的丁點理由,直到「求其生而不可得」,才會痛下死刑判決。

更何況這四十四名死囚,不僅僅是一、兩位法官求其生而不可得的結果,而是十數位法官、甚至數十位法官,好幾個法庭,才得出的判決,王部長怎能抹煞這依法審判的結果。

昨天深夜王清峰請辭部長獲准,貫徹她不戀棧職位的風骨,我也建議未來任何有意出任法務部長的人選,都應先表明這個態度。

鄭宗玄/世新大學法律系講師(台北市)

死刑案件之定讞,歷經多少法官的審理,在定讞之後,如竟受制於行政機關的個別見解,這是對於代表民主正當性的立法者之否定,也是對於依法審判者的刑事司法人員的打擊,這已經不是尊重與否的問題,而是對於權力界限的根本認知有誤。

刑事訴訟法第四六一條規定:「死刑,應經司法行政最高機關令准,於令到三日內執行之。

但執行檢察官發見案情確有合於再審或非常上訴之理由者,得於三日內電請司法行政最高機關,再加審核。」文義解釋上,死刑之執行,法務部長原則上應予令准,例外只有執行檢察官有可能聲請暫緩執行,但最終應否執行仍繫諸於法院的裁判,而非法務部長之個人決定,然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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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存廢/不廢死丟官成笑柄 言重了

【聯合報╱黃瑞明/靜宜大學法律系教授(中縣沙鹿)】 2010.03.12 02:17 am

依國際特赦組織統計,截至去年底,明文廢除死刑國家與地區有九十五個,實際上不再執行死刑的則有卅五個。這是客觀事實,因此會發生骨牌效應,不廢死刑就會成為可恥的野蠻國家?

這些年來,許多立法廢除死刑的國家都位在東歐與南歐,看起來似乎真是大勢所趨。不過,細加觀察,卻大有文章。拿土耳其來說:這個國家的人權紀錄向來不甚光彩,迫害基督徒與庫德人的問題持續不斷,警察刑求更有如家常便飯。但是,它卻在二○○二年由國會通過廢除死刑,為什麼呢?道理很簡單,這是加入歐盟的先決條件之一。從國父凱末爾以來,土耳其就夢想著「脫亞入歐」,加入歐盟當然也就成了政府的天職。歐洲人權公約明文禁止死刑,歐盟於是把這項主流價值強加於所有盼望擠入俱樂部的新會員。其他如塞爾維爾這類窮國的情況也都是如出一轍。

身為聯合國的會員國與創始國,山姆叔叔就不管什麼國際潮流。絕大多數州都還有死刑制度,美國人也沒有因此就惶惶不安。對這個超級強權的文化稍有瞭解的人都知道,美國絕對不可能全面廢除死刑,特別是德州,因為善惡分明正是他們的立國精神!

王清峰說如果她因為不執行死刑而丟官,恐怕會變成國際笑柄。這話言重了!如果我們因為害怕成為國際笑柄,就聽任一個法務部長積壓案件,那才是真正的國際笑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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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藝人 舊情綿綿

自由時報 2010.03.12 ◎ 林佳龍

在我擔任新聞局長期間,與洪一峰老先生有過多次合作,還記得二○○七年的時候,積極的籌辦解嚴二十週年台中場的「禁歌金曲」演唱會,當時的寶島歌王洪一峰老先生,雖已年近八旬卻也來擔任那一場演唱會的特別來賓,演唱「寶島曼波」作為壓軸。

洪一峰的一生所創作的歌曲有許多歌都被查禁,像是大家耳熟能詳的「舊情綿綿」也因「感情太深」被禁,招牌的「快樂牧場」裡頭的「蕾伊呼,蕾伊呼,優蕾伊地,優蕾伊地,優蕾伊地。」卻也因為太快樂被查禁。洪一峰老先生曾感嘆地說:「唱歌就是要情感流通,結果太有感情的歌不能唱,太快樂的也不能唱?那麼歌曲到底要帶給人們什麼呢?」

其實,關於洪一峰先生的一生,無論是歌曲創作過程的心境,或者歌曲慘遭當時政府查禁時,洪一峰創作者的心情,這些反映當時高壓統治的歷史素材,都是台灣民主史重要的歷史資料,也是台灣民主力求轉型正義不可或缺的一環。洪一峰的子女去年已向新聞局提案通過拍攝洪一峰紀錄片。行政院長吳敦義也表示新聞局將會撥款四百萬元補助家屬拍攝紀錄片,現在除了有資金不足的問題之外,其實隨著洪一峰老先生的仙逝,珍貴的口述歷史卻也無法進行,實在非常可惜。

我們經常看到的一個循環是,整個社會在老牌藝人過世後,才開始重視他們在演藝圈的成就,無論是開拍紀錄片、頒發終身成就獎等等的後續動作,基本上都是緩不濟急,筆者建議唯有設立國家級的「藝人史料藏館」,有計畫的協助老牌藝人,去訪問整理他們青春年華時所留下來的大量影音圖文紀錄,無論是對藝人的後代或者是藝能界的文化保存都實屬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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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大學補助 拉近高中職學費

人間福報 2010/3/12 | 作者:傅延文(嘉縣民雄/碩士生)

教育部表示,今年起加額補助公私立高中職的學費差額,這對學生來說,可減輕學費的負擔,對學校而言,則是與公立學校拉近競爭的起點。

但是除了學費外,私校常會另設其他名目,使得一學期學雜費仍高達四、五萬元,而且就筆者所知,部分私校高中職的高額收費與教學表現,有極大落差,尤其是師資素質及品格更有待檢驗。

惟台灣經濟及社會發展「M型化」日趨嚴重,且高中職學歷可謂目前社會的工作基本門檻,而十五、六歲的學生僅因基測不理想,在不得不念私校下,就得付出高額的代價,甚至背負學貸,所以是有必要拉近公私立高中職間的學費差距。

但國家資源有限,財政日漸緊縮,經費要如何籌措?建議改革公立大學的學費制度,以提供較多的輔導方案替代,而非無條件的補助學費。

因為,高等教育的對象是已接近成年人的大學生及研究生,接受高等教育是自我投資,應由學生自行負擔,國家不宜補助學費太多,而且國家補助的結果,造成公私大學在競爭上的不平等,反成為台灣高等教育發展的阻力。

質言之,為求能妥當分配資源,以符合社會正義,宜減少對高等教育的學費補助,將重心放在國民、中等教育上,拉平公私立高中職的學費,讓學校及學生能專注於教學、學習及品格教育,而且若能在中等教育,奠定學生未來學習或工作的基礎,將可提升台灣高等教育的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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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塑六輕五期 進二階環評
環保署:前四期體檢無關審查

苦勞網

特約記者 陳寧

責任主編:徐沛然

3月10日,環保署190次環評大會決議,台塑六輕五期開發案進入二階環評。

台塑六輕營運已超過10年,但環保署對於污染的控管,卻始終欠佳。因此,2009年12月,監察院要求環保署,必須針對六輕一到四期工程進行總體評鑑,希望未來能有效監管污染源。

對此,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員王佳真表示,過去六輕已對台灣環境造成極為嚴重的傷害,要求環保署在完成對六輕前四期營運之總體檢討前,應該先暫緩審理六輕五期的擴廠計畫。

但面對環團的質疑,環評委員李育明強調,在2月2日的專案小組初審會議中,便有委員曾經提出相同疑慮,因此,環保署「特別」在2月4日的延續會議中,先釐清程序問題。最後裁定,六輕五期環說書審查作業,將不受前四期的營運檢討工作影響,而會繼續進行。

六輕五期案從1月11日送進環保署,到確定進入二階環評,算算不過才經歷2個月時間,專案小組會議也只開了1次。但環保署對於六輕前四期的總體檢,卻仍然牛步進行,甚至完全不打算將其列入五期審查的參考依據,再次凸顯環保署將開發單位之利益列為優先考量的心態。

六輕五期計畫中,預計興建輕油裂解、碳纖維、高階橡膠,以及供應太陽能面板廠業生產原料的「多晶矽」工廠。台塑代表指出,由於目前國內多晶矽原料缺貨,生產太陽能面板的下游廠商將受影響,希望環保署無論如何,都要先通過多晶矽工廠的開發案。台塑代表強調,若不是他們計畫把多晶矽廠設在六輕園區內,建廠進度根本不會受到環評進度影響。

因應政府政策鼓勵企業發展「綠色產業」,在目前經濟部工業局的規範中,生產多晶矽等相關原料,是不需受環評規範的,只要直接到其他工業區中,提出申請設廠即可。而環保署也表示,若台塑欲讓多晶矽廠解套,必須另外送案,不能讓六輕五期在尚未通過環評的情況下,就先部份進行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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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務官要有專業堅持

楊照

留學美國期間,看過一次印象深刻的麻州州長交接。交接儀式選在州政府門口的台階上進行。新舊州長站著一段平台上,簡單地宣誓、監誓、送領文書,然後新任州長轉頭走台階上去進州政府開始辦公。卸任州長則轉相反方向往下走,走到台階下,馬路邊有一輛毫不起眼的家庭旅行車停在路邊,卸任州長打開前座車門坐進去,電視鏡頭帶到,駕駛座上原來是他太太扶著方向盤,兩人安靜樸素地離開。

離開就是離開,回歸到和一般人一樣的生活,沒有警車開道、沒有公務車、也沒有隨扈沒有秘書,乾乾淨淨的離開。


很難得,同樣的精神在前衛生署長楊志良身上看到。他召開記者會,宣布了辭職消息,記者會結束自己離去,出了門沿著路邊騎樓走,不再用官車,也不必找人阻擋、閃避記者。有記者叫他「署長」,他還回過頭來糾正:「我已經是『前署長』了!


是很難得。台灣政界有一種不成文的習慣,當過官的人從官職上退下來,都還預期別人要用原來的官稱稱呼他,這樣才「正式」,才有禮貌。


一個做官做到部長的,從部長任上離職後,卻一輩子都被人家叫「部長」。官做到院長的,就一輩子從此都是「院長」。政界一貫如此,官位或許是一時的,官銜卻是永久的。


不當部長,還是期待大家一再叫他「部長」,這種「禮貌」的基礎是什麼?是對於政治位子一種強調看重,認為政治身分,即使是已經過時過期的身分,卻能構成特殊的尊榮。因而即便沒有了部長職務,沒有擔負部長的工作與責任,也不想回復到簡單的「先生」名稱。


這種習慣、不分現任、前任的尊稱,反映了不健康的做官心態,但因為其高度普遍性,就讓大部分忽略、看不出其不健康的地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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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存廢問題應理性討論

【聯合晚報╱社論】 2010.03.11 02:38 pm

死刑存廢是現代爭議性最高的議題之一。這幾天在台灣,因為王清峰部長「願意為死刑犯下地獄」之說,再度掀起波瀾。許多受害者家屬亦在媒體上受訪,表達怨懟心情,公共論壇出現了「仇恨」、「罪孽」等等說法。現代社會有關死刑存廢的理念,反而失去了理性辯論的空間。

傳統法律以「殺人者死」,簡單直接地尋求「還以公道」。但現代法律最重要的精神原則之一,不是為了要替受害者「復仇」,而是預防類似的非法行為發生,維護社會基本秩序,讓大家得以免於恐懼。主張廢除死刑的人,大致上有程序和信念上的兩種理由。以程序來說,死刑的懲罰一旦執行,就沒有收回更正的餘地。可是至今司法程序不敢保證絕不出錯,而且有許多例證顯示司法的確犯過錯。就算定讞的案子,有時未必全然無瑕疵,所以,有些人認為,讓司法機關有權做出無從收回補償的死刑判決,令人不安。而從信念上來說,死刑是以國家公權力強制奪走人命的舉措,有些人認為「不得殺人」乃一絕對原則,任何奪人性命的行為都無正當性,故依此主張廢除死刑。

雖然舉世都出現倡議廢除死刑的主張,但實際上推行仍有很大阻力。保留死刑最力的,往往是意圖伸張公道概念和強調受害人權利者。台灣媒體最近出現很多有關被害人家屬心情的報導,即著力於此,也的確引起社會廣大同情。也因此,台灣現階段對此議題,還正在尋找、凝聚社會的共識。

不過,公共議題的討論,特別是爭議性如此之大的一個議題,必須是站在理性的基礎上進行,情緒性的語言只會製造出更多的混亂、更深的對立,無助於解決問題。而現在針對此議題出現的場景,不是回到法理原則上試圖說服公眾意見,卻只見一方是王部長情緒性地說「願意代替死刑犯被執行」,另一方是受害家屬指控「罪孽深重」,這對於釐清問題、浮現答案,如何能產生對話和思辨的效果?此問題不是王部長個人的意見討論,必須回到公共政策的角度來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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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存廢:法務部長不是第四審

 【聯合報╱社論】 2010.03.11 01:52 am

 檢察總長提名人黃世銘在立院說,他贊成廢除死刑,但已判刑確定者,基於「依法行政」應該執行。次日,法務部長王清峰立即親自撰文回應,堅持死刑應「暫停執行」,並說即使丟官亦在所不辭。

王清峰曾是人權律師,她推動廢除死刑的努力令人敬佩;但如今身為法務部長,若仍只是「主張」反對死刑並「堅持」不執行,顯然是不夠的,甚至有違法之虞。王清峰若反對死刑,她應該做的,是以積極的態度推動廢除死刑的立法工作,並讓民眾相信社會安全秩序不會因廢死刑而打折,才是根本之道。畢竟,這是國家法制的問題,而不只是個人信念的問題。

台灣最近四年均未曾執行死刑。從陳定南任內起,經施茂林、到王清峰,皆以「不執行」的手法處理死刑犯問題;嚴格來說,這都是避重就輕的作法。國家律法既有死刑條文,司法官又已依法審理判決定讞,卻在法務部長一關受阻無法執行,這是枉法的行為,也是行政的怠忽。基於對生命的珍惜,法務部長不執行死刑,悲憫之心當然可以理解;但從維護法治的立場計議,如何逐步在法制上構築落實廢除死刑的階梯,恐怕要比依恃個人信仰或行政操作來得合理。

推動廢除死刑,絕非簡單的工作,這在全球皆然。儘管世界過半國家都已廢除死刑,但民主如美國,目前僅十幾州通過廢除死刑,多數州仍存在死刑;如日本,曾一度停止執行死刑,其後又恢復執行,去年一月即一舉處決四名人犯。其主要原因,都是社會現實和人權理想之間仍然存有相當距離。以日本為例,上月公布的民調,有高達八成五的民眾支持死刑;這顯示一般庶民對於重大殘暴犯罪行為的恐懼,認為無死刑可能引發犯罪者的儌倖心理而增添兇殘暴行,且失社會公道。

回看台灣的情況,雖然國、民兩黨主政者都支持廢除死刑,也均透過法務部門要求法官減少死刑的判決;但去年台灣仍有十二人因為罪行兇殘,遭判處極刑確定,這也使得我國目前未執行的死刑犯增加到四十四人。亦即,在明知政府政策不樂見死刑的情況下,仍有十多名法官艱難地寫下死亡判決。這或許是凶手實在罪無可赦,法官欲免其一死亦「於法無據」;但法制上仍存在死刑,則是使法官們無以迴避而判處極刑的主要原因,這也是王清峰身為法務部長必須面對的挑戰。

嚴肅而論,消極地以「不執行」來規避死刑,其實是一種枉法的態度。法務首長若以鑽法制縫隙的手段來博取「尊重生命」的美名,更可能徒增民眾的疑惑。王清峰和黃世銘都是心懷悲憫的法務工作者,自無庸置疑;但如何衡平持守法治與仁慈,以確保正義得獲彰顯,不僅是兩人無可迴避的責任,也是整個政府體系必須共同思考的問題。

要解開這個糾結,政府可為應為者有二:一是由法務部主動提出廢除死刑的條例,送交立法院審議,促使朝野立委對此一問題嚴肅辯論,同時藉機向民眾進行宣導,並測試社會溫度。即使最後不獲社會認同,法案未能過關,王清峰也才有資格說自己努力過了。第二,若上述法案無法通過,則應退而求其次推動「死刑暫緩執行條例」,使目前光憑部長一人說了算的「不執行」作法,取得法律依據。

成為一個「無死刑」的國度,或許是台灣應有的追求。但如何在現有社會基礎上實現這個目標,主事者除了需要時間來建立社會共識,更應積極努力朝法制化邁進;而不宜聽任法院的判決被變相否決,畢竟法務部長不是超越三級三審的第四審。至於「廢死」法案將在國會遭到什麼命運,這就不是法務部長需要瞻前顧後的事了,因為那考驗的是朝野立委的智慧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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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與寬容(王清峰)

2010年03月11日蘋果日報

「人類生命不可剝奪,是凌駕所有法律的至高法則」—法國大文豪.維克多.雨果

死刑是最危險的刑罰。從事審判的是「人」,而不是「神」,同樣的一套證據可能因法官的判斷不同而做出不一樣的判決,甚至使被告在死刑與無罪之間徘徊,蘇建和案是一例,最近定讞的殺害員警林安順案,亦復如是。

死刑的存在或可使人心安,但實際上並無嚇阻犯罪的功能。過去戒嚴時期,結夥搶劫是不分首從,唯一死刑的重罪,但搶劫案件仍不斷發生。這4年來雖未執行死刑,檢察官起訴涉及殺害生命的案件反而有逐年遞減的趨勢。

死刑是最殘酷的刑罰。政府應帶頭尊重生命,並教育民眾尊重生命。孔子說:「不教而殺謂之虐」,是《論語》所謂之四惡之一。無論是學校,還是監獄,永遠不能放棄教化。

個人20多年來為被害人的人權而奮鬥,對於被害人及家屬的傷痛感同身受,也願全力照顧。上任後隨即在去年修訂《犯罪被害人保護法》,除死亡及重傷外,將性侵被害人納入補償及照顧的對象,並增列精神慰撫金為補償項目之一。對於如何更妥適照顧被害人,個人未曾一刻忘懷。

殺人償命!然而仍償不了命,徒然使另一個家庭陷入永遠無法啟口的傷痛中。死刑是為了要將加害人與這個社會隔離,以策安全,但與社會隔離的方式,死刑並非唯一可行的選擇。

廢除死刑是世界人權的思潮,「人人有權享有生命、自由與人身安全」(1948年世界人權宣言)。目前全世界有104個國家廢除死刑,實際上超過10年不執行死刑的國家有35個,合計139個國家,佔7成以上。即使維持死刑的58個國家,目前執行死刑的也只有25個國家。

廢死政策的形成是需要時間,暫停執行死刑則是希望讓「理性與寬容」能有充裕發酵的時間。台灣即使無法一步到位,卻不能故步自封。

雖然台灣近年來的民調,有四分之三的民意反對廢除死刑,但若有配套措施,支持廢除死刑的民意則超過5成,若死刑犯悔改可否改判無期徒刑,亦有65.5%贊成,顯然民眾在理性上仍可接受廢除死刑。在此情況下,政府有責任在暫緩執行死刑的時間裡,提出完整的配套措施,爭取民眾的支持。

依憲法保障生命權

關於廢除死刑,本人與政務次長黃世銘先生的理念一致,但黃政次認為已定讞者應執行。司法人的想法,我可以理解,不會稍減我對他的敬重。但從憲法及人權的角度,依現行《憲法》的規定,生命權必須保障,縱使為了防止妨害他人自由、維護社會秩序等理由,也只能「限制」,不能「剝奪」生命權。廢除死刑是為了確保生命權。人死不可能復活,確保生命權不應該是未來的事,必須是現在進行式。再者,司法定讞的案件,如被赦免,可不執行;若聲請釋憲、提起非常上訴或再審,亦可暫不執行。

法務部已成立「逐步廢除死刑研究推動小組」來研議相關措施,規劃提出廢除死刑相關配套方案,包括如何強化治安、更完善保護被害人、廢除後的刑罰替代方案(例如:終身監禁或無期徒刑但有更嚴格的假釋門檻)等等,讓我們提出的替代措施,讓民眾放心、被害人安心,並給死刑犯一個自新贖罪與補償被害人的機會。

死刑的存在,不但沒有遏阻犯罪的作用,反而有使人民殘忍化的不良後果。當我們的經貿擁抱全世界的同時,希望在死刑的議題上,也可以跟得上時代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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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血淚 我的清譽(朱學恒)

2010年03月11日

在2009年,我曾經擔任過行政院研考會願景2020研究計劃的生活頻道主持人。這個計劃是希望以Web 2.0的方式收集國民意見,了解國民們希望十年之後國家該往什麼方向走。

我挑的題目很有爭議性:是否支持我國繼續保有死刑及已經定讞的死刑加以執行。換句話說,你必須同時支持死刑和執行現有死刑才能投贊成票,若有任何疑慮都要投反對票。我們是用最嚴格的網路投票機制,一個IP僅能投一次票。

在這個點擊率數十萬次,掀起網友超過數千篇激辯的投票議題中,參與投票人數高達7151人。有94%網友支持我國繼續保有死刑,並應該執行現有定讞的死刑。反對者僅有6%。

如果說投票不足以精準反映網路民意,來看看Facebook吧。Facebook上有兩個對死刑立場正好相反的社團,加入這些社團都是自願,沒有誘惑力,沒有強迫力的。「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成員:993人和「強烈反對台灣『廢除死刑』」成員:14774人。反對廢除死刑的社團人數是廢死聯盟的14倍強。即使是法務部自己的調查,也是有超過78%的民意反對廢除死刑。

我因為在網路上發表過很多篇說明台灣死刑現況的文章,被鍾德樹縱火活活燒死的受害者家屬曾經留言給我:「朱大,謝謝你替我們這種受害人家屬發聲。為什麼受害人家屬沒有聲音?因為一開口馬上就被『你要有寬大的心原諒他們』給堵死了,加上所謂人權團體都是所謂清高份子,誰會在乎你們受害人家屬的感受?就像我婆婆說過的:人家權力那麼大,我們沒辦法跟他們鬥……所以就只能選擇沉默。」

當面對人生平順,只能在網路上靠著打字憑空想像親人生命慘遭剝奪有多痛苦的網友時,她的回應是:「請想想:你的姊姊被鍾德樹潑了一身汽油,在他孩子面前點燃,臨死前最後一句話是教孩子快逃!一個父母養育32年的人就這樣死在白髮人和孩子面前,情何以堪?」

台灣的死刑議題真是處於一個太荒謬的境界。擁有權柄,接受國民付託執法的法務部部長,可以因為個人堅持而壓迫受害者家屬進行「寬恕和原諒」,即使受害者家屬選擇不寬恕、不諒解,也毫無辦法。因為只要有王清峰一人不簽死刑執行令,就算全國2300萬人民都要執行這死刑,死刑也不會被執行。

6%與94%,993比14774,22%比78%,1比2300萬。後者卻被前者狠狠壓制,這是一個民主國家的正常現象嗎?

國民付託不可違背

日本法相鳩山邦夫因為簽署了13人的死刑執行令,而被朝日新聞稱呼為死神時,憤怒的回應:「實施極刑雖然會使心情難以平靜,但我認為不管多麼痛苦,為了社會正義也必須這麼做。(死刑犯)也有人權和人格。司法部門經過了慎重判斷,法律也有規定。我是在痛苦抉擇之後才決定執行死刑的。難道說他們是被死神帶走的嗎?」

日本和台灣的差別在哪?因為鳩山邦夫知道,個人的清譽、宗教理念不應該凌駕國民付託之上,他寧願自己痛苦,也不願意背棄國民。但王清峰寧願壓迫受害者家屬,也不願意自己痛苦。

如果王清峰反對死刑,而現行我國法律仍有死刑,任何有職業尊嚴,基本公僕羞恥心的人都該拒絕宣誓就任法務部部長,而不是就任之後百般刁難,上下其手壓迫這些喪妻、喪父、喪子的受害者家屬!

如果丟官也在所不惜,為什麼王清峰硬是要霸佔法務部部長職務,剝奪被害者家屬被中華民國法律所許諾的正義,只為實行一己堅持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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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紫荊影展

 

「我們還要忍受多久文化邊陲地帶的落伍?」

六年前,某大四生提出令在場師生心痛無言的疑問。

 



我們到底多邊陲、多落伍?根據曾光華教授前年的一份非正式調查,

中正每辦1場講座或藝文活動,台大就辦了11場;如果調查擴及城市腹地,

很難想像該比例有多大懸殊!四年下來,相比都會區大學生在文化刺激、

視野拓展、社會敏感、知識見地的差距,更令人不敢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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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都出在四年級嗎(王健全)

2010年03月09日蘋果日報

最近有本書《笨蛋,問題出在四年級!》,敘述「『四年級世代』(民國40~49年出生的族群)是台灣經濟起飛的最大受益族群;在歷史正確,時間巧遇,於快速掠奪以掌握資源,成為分配者,……但以四年級為主的政府與企業缺乏前瞻、創新眼光的規劃,享受國家社會的援助、輔導、保障,卻規避社會責任,未能把經濟的餅做大,反而逃避競爭,企業移走海外,致社會沉淪、生活不安、產業停滯不前、競爭力衰退……」

面臨經濟的困頓,在失望、沮喪之餘,尋求情緒發洩的出口,利用二分法,將原因歸咎於族群,包括大企業、高科技產業,乃至本文的「四年級族群」是最廉價且有煽動性的,但事實的真相如何?

台灣當前經濟困頓不前的重要原因之一在於面臨國際化的壓力,但又擔心大陸化的衝擊,採孤立的大陸政策;在產業外移、資金外移,以及管制的束縛下,資金無法回流,也無法扮演外資前進大陸跳板,外資裹足不前,致經濟陷入缺乏活力,經濟成長低度成長泥淖。(鎖國的大陸政策可不是四年級的餿主意?)

專業與創意是決勝點

其次,貿易條件惡化,亦即出口價格相對於進口價格持續下滑,所得自然不易上升。而貿易條件惡化背後原因在於台灣以代工為主的商業模式,缺乏品牌、無力提高產品價格,只好將產業外移,壓低工資、環保成本,因此,工資自然偏低。或許這一點勉強算是四年級、五年級的錯。但事實上,台灣以中小企業為主的經濟體,如果沒有代工模式搭上IBM開放架構的列車,台灣電子資訊業也不易壯大成今天的局面。其次,中小企業的代工,從連接器、主機板、印刷電路板的專業生產尋求規模經濟,以及1980年代的製造商╱中小型貿易商的分工,使得台灣中小企業能夠進行國際行銷,這些都是四年級的「創意」。不過,1980年代中期電腦進入微利時代,廠商被迫外移,未能調整代工的商業模式,變通不及或許是四年級的錯,但90年代之前代工所創造的就業機會、股市的繁榮、所得的漲升,不也是代工忠實執行者(四年級)的功勞?

此外,教改政策的失敗使得專上學歷畢業生大幅增長,在過去10年來,大學畢業生成長2倍,碩、博士生成長3?4倍的情況下,產業升級緩慢無法容納那麼多的高素質人力,工資水準自然停滯。附帶聲明,教改政策的規則可不是四年級的「功績」。

凸顯族群的矛盾只是在傷口上撒鹽,無助於解決問題。本文的目的不在於辯論四年級是否應該為產生的問題負責,而在於告訴大眾,欲擺脫現行經濟泥淖,必須凝聚眾人、不同族群的智慧,結合四年級、五年級的紀律,六、七、八年級的創意、行銷能力,才能為台灣在二十一世紀的第二個十年裡開啟一片新的天空。就個人而言,所處的環境及何種年級的族群並不重要,愈能整備自己的專業能力,跨領域才華、創意,以及強化自己語言、人際網絡等國際化的流動能力(mobility),就愈有主導薪水的籌碼。畢竟,找工作、升遷只是評斷你的專業能力高低,而不會在乎你是四年級、五年級、六年級……

作者為中華經濟研究院副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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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念平台-家務勞動法制化 創造三贏

2010-03-09 中國時報 【龔尤倩】

 二○○三年二月,印尼籍看護工薇娜因為心神喪失,知名作家雇主劉俠因而致死的事件,不但凸顯了欠缺法律保障的家務勞動者的勞動困境;更引發關注,在殘缺福利制度下,病人家庭選擇變相壓迫更弱勢的移工,或是移工自願以全年無休來滿足病人的需求,導致兩方「弱勢相殘」的處境。於是,移工團體串聯推動《家事服務法》。每年婦女節,這些弱勢婦女勞動者的處境都會被提及,然而現實處境的改變卻十分牛步。

 自一九九二年起外籍監護工與幫傭的引進,帶給台灣社會兩個重要的歷史經驗。一個是,關於照顧公共化的討論。長期以來,政府將老弱殘病的基本照顧丟給個別家庭解決,早形成台灣中下階層沉重的負擔,這些移工的引進,正是廉價地填補了國家對於老病傷殘照顧責任的寫照。「孝道外包」只是表面社會現象,外籍家務勞動者負擔了主要的照顧責任,是荒謬,也反映照顧公共化的缺乏,廉價勞動力規避了政府的福利責任,是國家失職。

 另一個重要的歷史經驗是,這些移工的聘僱,讓家庭成為職場正式檯面化;私領域裡的生產關係,成為公共關係,使得「家庭職場」的需要規範,成為一個重要的社會議題。

 筆者認為,不論是由國家或個別家庭承擔聘僱責任,家務工的勞動規範與保障都是必要條件,所以以「家事服務法」將家庭內的勞動關係納入公法之保障,家內勞動才不會淪為雇主(常是父權或父權代理人)控制或恩給的私密領域;沒有法律保障,意味著更多照顧勞工將面臨無限私權的管理及要求之風險。人道的長照體系不能只要求勞動力供給公共化,卻極力捍衛勞動力現場的監管維持私密化。

 又,爭取家務勞動者納入法制化的保障運動,意外地激發了社運團體間不同的看法與階級矛盾性。同為雇主身分的殘障團體,面對了角色衝突,一開始選擇了不同的立場。經過多年的社會倡議,近日殘障聯盟也同意移工團體提出「家服法」訴求之一,即「國家應讓所有的照顧者,無論是移工或家庭照顧者,都可每周休假一日,服務由國家提供、聘用本國勞工來做」。

 但要提醒的是,勞委會面對外籍家務勞動者的無人權處境、家事服務法立法跳票、及關心移工的台灣民間團體的龐大壓力下,正企圖以「先推動每周休假一天」來消解或規避整套立法或修法的壓力;民間團體應該要小心莫掉入支持這個以「單條修法」便宜行事、減壓卸責的糖衣毒藥。

 台灣移工聯盟已經多次與勞委會、內政部尋求跨部會合作提出照護需求與工作保障配套,希望國家應負起責任,立法保障家務工,聘僱本地看護工以提供弱勢家庭喘息服務,並讓弱勢家庭享有「喘息服務」的社福照顧。從各相關社運團體的觀望意識形態到目前異中求同的行動策略,共同創造「移工有保障、本勞有工作、照護有品質」的三贏局面,才是七年多來家務勞動法制化運動的重要方向。(作者為台灣移工聯盟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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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話說-考績改革 敢玩大的?

2010-03-09 中國時報 【諍臣/高雄市(公部門人事主管)】

 近來銓敘部研擬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案,增列淘汰條款,公務人員如考列丙等達某些條件者,則予以資遣等措施。

 以現制而言,諸多關於考績的規定,究竟有無實效或僅是加重人事作業之繁文縟節,不言而喻;加以公部門績效始終遭到民眾詬病,甲等比例上限卻高達七五%,因此改革呼聲不絕於耳,此之所以這次主管當局鐵了心似乎要玩真的,進行相關法規之革新,無可厚非。為使新制更臻完善,筆者提出幾點建議。

 首先,是新制如欲採行強迫淘汰,與其以各官等或主管非主管作為區分標準,倒不如以「各職等」當作計算基準。意即每一職等中均須考核出一定比例丙等者,如此方可避免大欺小或高辱低之惡狀發生。或有云這是矯枉過正,但筆者認為在推行新政之初,不過正則難以矯枉,上位者以身作則,風行草偃之下,方有成功之日。

 其次,草案中雖增加「同儕考核」,惟筆者主張乾脆引進盛行於民營企業的三百六十度(或稱全方位)考核,讓部屬也有考核上司的權利,所占比率則低於同儕考核與上司考核下屬之比率。這樣一來,上司或有可能面對不願面對的真相,察覺某些不能說的祕密。

 最後,與其以單一管道(考試)晉用新人後再傷腦筋如何剔除惡劣人員,不妨於事先即採用多元制度選才,防患未然。筆者建議可考慮採用派遣人力,經過非短期(至少二至五年)的考核後,由任職機關以嚴格標準(九○%以上人員認同),將其進用為正式人員。此法應有助切實汰換諸如不受教、專撈加班費或無敘獎則不辦業務之劣員。

 總之,公務人力攸關國家競爭力甚巨,欲推行新措施更宜深思,不可不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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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門話題-安胎假 配套措施何在

2010-03-09 中國時報 【金智/台南市(副教授)】

 勞委會主委王如玄日前宣示懷孕婦女最長可享有一年安胎假,消息一出,震撼勞資雙方,也造成正反各方意見紛紜。在目前台灣生育率全球墊底的現狀下,相關單位在婦幼節前夕提出婦幼照護措施並期待提高生育率,原本無可厚非,但若無完整配套措施,恐生後遺症。

 若倉卒實施,部分在政府部門服務的孕婦持醫生證明享有超過一年的安胎假與產假,必將造成人手支援調度問題,或懷孕女教師頻繁請安胎假與產假,影響學生權益。另一方面,私人中小企業主基於人事成本考量可能解僱或消極減聘孕婦或屆孕齡已婚婦女,除可能造成婦女非自願性失業外,也可能妨礙婦女的生涯發展,若無政府在法令與財政強力支持,無非鏡花水月一場。

 另外,在政治層面,除徒然製造雇主與勞工之間矛盾對立,更恐造成所謂普羅勞工階級對軍公教階級由羨慕轉而心生「相對剝奪感」,與加深強化馬政府只會照顧軍公教的刻板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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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都無助於區域均衡

自由時報 2010.03.09◎ 賴世剛

最近,五都市長參選人選的揣測占據媒體大幅版面,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然而筆者感興趣的,不是誰在年底會出任五都市長,而是五都的體制對台灣都市發展,尤其是區域均衡的影響。

馬政府主導的五都縣市合併升格,說穿了,便是企圖以財政政策中的預算分配來影響台灣人口的分布,以達區域均衡的效果。筆者認為,此舉不僅無法扭轉台灣城鄉發展朝向台北都會區聚集極化的趨勢,若單就預算分配的角度來看,這項政策也將無法實現人口分布區域均衡的目標。

筆者曾就台灣各縣市自一九九一至二○○五年的財政分配(教科文、經濟發展、社會福利、環境保護)預算進行分析,從實證研究中發現:教科文預算在長達十五年的期間並未帶動人口的高度聚集性;另言之,人口的流動自時間面向分析是不受人為干預的,有它自己的規律性。因此,未來五都無論是由哪一個政黨執政,均無法改變台灣人口向台北都會區聚集的趨勢。

在這個前提下,我們可以預見,即使升格,在選後,台中、台南及高雄市仍將面臨人口外移的威脅,尤其是台中市面臨南北兩大都會區的競爭,更難以形成規模經濟,以支撐包括捷運系統的公共建設。

反觀台北市及新北市,人口及產業的持續聚集,將造成對公共建設的需求,而在面臨其他三都預算的排擠下,台北都會區的生活品質將因而下降;且兩個北市市長的職務,也相較於其他三都為重。

從台灣都市發展的體系來看,五都的設計係企圖以人為的力量扭轉都市發展的自然規律,將會造成台灣都市品質的整體下降。筆者認為,補救措施,在於區域性的整合,設立具有專業及民意基礎的北、中、南區域發展及建設委員會,協調五都及其他縣市的公共建設,以避免五都各自為政,造成資源的浪費。

(作者為國立台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教授,彩豪紀念書院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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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安胎 老百姓活該

自由時報 2010.03.09 ◎ 江生富

勞委會在上週丟出擬修法讓女性勞工得享一年安胎假,並制定罰則以防雇主不給假,立意甚好,但是依台灣的現況,真有雇主會笨到公然不給假而遭罰嗎?考績、調職、換工作等,都是可以讓勞工知難而退的手段,因此真有多少女性勞工可以享受到,想必勞委會自己心知肚明。個人意見是又給受雇階級中最強勢的公教人員及公營事業員工開出一條幾乎可以獨享的福利了!果不其然,週一即有報導銓敘部的說法表示,公務人員申請安胎假可以支薪,但一般勞工則無。看到這,不知一般勞工大眾有何感想?

政策的制定者是公教人員,然後銓敘部(也是公教人員)等執行單位馬上比照辦理,然後再說公務及勞工適用法令不同,所以待遇有差,但是政府一定會嚴加把關。多熟悉的字眼啊!現在公教人員的待遇福利已比一般勞工好了,現在再搭便車,繼續擴大不公平的鴻溝,這到底是什麼世界啊!請有辦法的立委諸公拉平雙方的不公平差異吧!

另外衛生署想方設法要漲健保費,我記得公教人員也不是全薪納保,從以前的八十多%,提高到九十三.五二%,但是勞工卻是全薪納保,這又是什麼立論基礎所造成的,難道台灣真的是公教人員才是人嗎?衛生署不先解決健保一些根本上的不公平或差別待遇,只想從勞工受薪者身上撈錢,這公平嗎?(作者為上市公司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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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可以不漲

自由時報 2010.03.09 / 陳宏毅

健保費一定要漲嗎?看看健保局的數據:二○○四年台灣平均每人就診次數高達十四次,美國則只有三.五次。台灣人的看診次數是美國的四倍,這也就是健保費要漲的主要原因。

為什麼台灣人這麼愛看診,因為就醫便利,價格便宜。健保局一直在推動的轉診制度,其實是失敗的,看看各大醫學中心就診人次就知道了。

個人主張讓健保回歸保險制度,這是個人執業上深刻的體認,因為有太多的人在浪費健保。試問:有多少民眾家裡沒有一大堆的藥?又有多少民眾在丟棄藥品時體認到這是大家繳的血汗錢?其實,大家已經把健保當作是不拿白不拿的「福利」了!

台灣的健保制度其實是社會福利及保險制度的複合體,很多政策的決定是選票考量。個人主張健保改成保大病不保小病,一來可以抑制民眾對於健保的「消費」習慣,二來可以改變民眾的醫療習慣,鼓勵民眾自我療護。對於低收入戶,政府宜以社會福利救助的方式補助看病的費用。

另外,政府宜鼓勵民眾自我療護,小感冒、胃腸不適、頭痛或是小擦傷,這些都是可以自行處理的,對於現在滿街都是大學生的台灣而言,鼓勵民眾平時多多充實健康知識,小病自我療護,應該不是太困難的事。

(作者現任教學醫院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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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希均:台灣的最大資產:心智的空間

 【聯合報╱高希均】 2010.03.04 02:49 am

台灣是一個資源貧乏、人口密度高的島嶼。它有四百年的悲情歲月,也有近六十年的奮起(經濟)、突破(民主)徬徨(統獨)與再出發(不獨、不統、不武)。

借用哈佛大學奈伊教授的說法,論硬實力,台灣一無可觀;論軟實力,則有無限可能。

春節期間往返兩岸的台商,如果只挑好的比較,在大陸看到賺錢的商機、威權政府的效率、國際地位的躍升、民族的自信;在台灣處處看到了自由與民主、人民的品質、公共秩序、以及沒有恐懼下自我選擇的生活方式。

今天在華人世界中,台灣最大的資產,不是所得與法治(低於新加坡),不是公權力與企圖心(低於大陸),而是無形而珍貴的「心智的空間」。

經歷過政治迫害、人權壓制的,最能體會心智自由的珍貴。對饑餓貧困的人,衣食足最重要;對知識分子,一無恐懼的思想自由與言論自由最重要。

台灣今天所擁有的正就是衣食足之外的心智空間。每一個人可以自由地思考、閱讀、學習、表達;進出國門檢查,不需一分鐘;批評官員,不需要勇氣,甚至不需要經過大腦。

為了保護「心智空間」,當前的歐美社會以及今天的台灣,正付出沉重的代價。在一月廿七日美國歐巴馬總統的國情咨文中他直指:擁有三億人民的民主政治,總是吵鬧、混亂、複雜。美國人民已經厭惡政黨的杯葛,影響了重大政策的推動。

當前多位美國政論家指出:美式民主已經產生了這些嚴重的後果:

‧國會中朝野對立,使法案陷入僵局。

‧利益團體對立法及政治影響太大,帶來「大者愈大」的風險。

‧電視及廣播名嘴持續不斷的負面評論,助長了意識形態的對立。

‧堅持自己立場,不肯妥協的情況愈來愈嚴重。

美國的憂慮,也變成了台灣政治病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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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來函

【聯合報╱新聞局局長江啟臣】 2010.03.09 03:16 am

 聯合報八日社論對「林口的平價住宅與大高雄的新口號」之評論,行政院提出三點回應:

一、國際機場捷運線A7站周邊,政府決定二百餘公頃土地採區段徵收方式辦理開發,除規劃優質住、商及公共設施用地外,亦配置約六十公頃之產業專用區,將採公開預標售,以最高效率在近期內提供產業發展及其員工宿舍所需用地,引進適當產業進駐,促進就業,帶動經濟發展。其餘土地開發完成後,公共設施建設費用均由上開公開標售土地收入支應,可節省公帑,政府又可取得約十五公頃優質住宅用地,經招標或由政府或得標業者興建合宜價位住宅,於一○二年捷運通車時,提供民眾安居。

此外,並可由原土地所有權人領回數十公頃生活機能良好及交通便捷之住商用地,供興建優質住宅及商店使用,活化國土資產,帶動經濟繁榮,符合社會公益,增加人民財富,加速促進地方發展,又可充裕庫收,更可因人口、產業之引進,而提昇捷運服務運量,健全捷運財務及增進大眾運輸效能,係多功能的庶民經濟企畫案,一舉數得,非僅提供優質合宜價位住宅單一效能而已。

二、大高雄海空經貿城之規劃推動,旨在整合海空聯運及高、快速道路等系統,以帶動周邊廣大國土資源之開發利用,拓展自由貿易港區之發展腹地;另曾文、南化、烏山頭水庫治理及南部地區穩定供水特別條例草案,亦經完成送立法院審議中,亦將投資五百億專款,初估八年內政府合計將投資二千六百三十二億以上,促進區域均衡發展,提昇整體競爭力,將為縣、市合併為大高雄直轄市奠定宏觀發展格局。此一宏觀規劃案,已由經建會整合完成,將逐一落實推動。

三、真誠、效率、同理心,是行政院施政基本理念,所屬各機關均會貫徹加強為民服務。


林口的平價住宅與大高雄的新口號

吳內閣最近連續提出大型建設計畫,一是在林口興建每坪十五萬元的平價住宅,改善庶民生活;二是將投資兩千六百億元打造高雄市為海空經貿城,以平衡南北差距。兩項計畫規模都很宏偉,但內容及目標皆稍嫌模糊,若真要付諸執行,恐需再從長計議。

行政部門亟思有所作為,是好現象;但是不是非得要「大建設、大投資」才能彰顯政績,卻是值得再思的事。觀察這兩項計畫,皆是要耗費鉅資、大幅改變市鎮地貌的重大工程;唯放在國家發展的大框架下看,其針對性及迫切性並不十分明顯,其合理性也有待商榷。就國家資源的分配及利用看,林口平價住宅及高雄海空經貿城是否為當前最急切的建設項目,似乎仍有疑問。如果貿然投入巨資,卻得不到預期成效,那將是國家資源的可怕浪費。

以林口的住宅而言,每坪十五萬的房價算不算「平價」,就是個疑問。房地產問題複雜萬端,政府僅提供四千戶的供給,這個數量根本無力撼動高房價的現實。有機緣住進此一住宅的人,或許欣喜;但無緣享受此一政策美意的向隅者,反而可能產生嚴重的相對剝奪感。亦即,政府運用機場捷運線開發新住宅區,是個積極構想,但名之為平價庶民住宅,便顯得誇大。此舉能否討好四千家庭猶未可知,卻可能引發更多的民怨,這才是相關單位分析政策利弊時,必須審慎考慮的重點。

再看高雄海空經貿城的規劃,政府用心平衡南北差距,當然是必要、也是可喜的事。但如果只是因為桃園要興建航空城,所以高雄要來個名稱更堂皇的「海空經貿城」,以凸顯馬政府對南北其心如秤,恐怕也只是一種假平衡。我們的看法是,要建設高雄,要針對其發展的需要,並區別桃園及高雄在台灣對國際經貿的不同定位,而不是南北各搞一套。

再說,除了南北平衡,也還有區域平衡的問題。兩千六百億如果分散在南部地區進行多元建設,比起全部砸在高雄,會不會更有助於台灣的平衡發展?更別忘了,高雄的大建設計畫,不論中央誰執政,也從來就沒少過。扁政府時代的「新十大建設」,就是要建設高雄為「洲際貨櫃深水港」,馬英九的「愛台十二建設」,則要打造高雄為包括海洋遊樂在內的「自由貿易及生態港」;現在再增添「海空經貿城」,其實只是口號不斷堆疊罷了。如果先前的計畫都能落實,怎麼會說中央忽略高雄的發展呢?

沒錯,真正的問題,其實在政府的執行力遠遠追不上它所提出的規劃藍圖。動聽的建設口號,十年來民眾聽了不知道多少。以扁政府時代為例,每位新揆上任,都會新提一套堂皇的建設藍圖:張俊雄任內的「八一○○,台灣起動」,游錫堃的五年五千億「新十大建設」和「兩兆雙星」,蘇貞昌任內的「大投資、大溫暖」;這些耗費了國家無數資金的美麗藍圖,如今都如何了?包括五年五百億打造頂尖大學的計畫,今年就到了五年驗收期,但誰能告訴我們成效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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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行一:學費自由化 扭轉高等教育困境

【聯合報╱周行一】 2010.03.05 02:24 am

學費是否調漲是每年教育部都要頭痛的問題,今年因為經濟剛復甦,政府考慮百姓負擔,已決定大學學費再停漲一年。以低學費來保障教育機會均等,是大家習以為常的思維,因此學費調漲一直被認為是不符合社會正義的,其實讓學費自由化,由學校(尤其是私立大學)自己決定學費水準有許多好處,對社會的整體利益遠大於現況,關心子女未來的人應贊成學費自由化才對。

大學的社會功能是培育國家未來的主人翁,大學畢業生應具備專業知識、跨領域共事能力、國際觀與英文語言能力、人文素養與品德、創新與自律的能力。大學畢業生能夠在全世界競爭,國家才會富強。台灣大學生不具世界競爭力,從薪資成長情形即可瞭解,過去十幾年的平均起薪幾乎沒有增加,大致在兩萬五千元左右,這表示大學生的附加價值沒有增加,換句話說,大學的產出價值沒有增加,原因不外乎是所投入的教育資源及其效率的增加不如國際競爭者。

我所熟悉的世界一流商學院(不是整所大學),每年僅在IT相關的投入可能就是幾億台幣,台灣大學太多,公私立大學都靠政府挹注而生存,因為政府無法投入足夠資源,才會想以投入五年五百億的頂尖大學計畫拉抬少數大學,每個學校分到幾億至卅億之間,但這些資源不僅不夠,即使夠,也無法解決真正讓大學脫胎換骨的誘因問題。

我們最大的問題是教師沒有鞭策學生的誘因,學校績效與學費多寡、學生數、學系增設或調整、教職員待遇幾乎完全無關。我們可以把大學畢業生類比為產品,競爭力當成品質,付學費的家長是購買產品的消費者,試想,產品價格及銷售量如果與品質和顧客滿意度無關,企業如何會有誘因改善品質或顧客滿意度呢?

芬蘭的高等教育品質是還不錯的,以高賦稅讓高等教育幾乎免費,但是台灣人的平均稅率還不到芬蘭人的一半;美國的大學教育是全世界最具競爭力的,政府對私立大學基本上沒有管制,而且州立大學收費也很有彈性,但是台灣教育部決定公私立大學的學費,原因當然是民眾不願意政府調高學費,百姓的心態是「便宜又大碗」,最好是不要支付成本,既要少交稅,又要低學費,但卻要國際品質的高教。

現實市場中,價格通常反映品質,企業以高品質誘導消費者支付較高價格。台灣大學畢業生愈來愈不具世界競爭力的事實,顯示「便宜又大碗」是民眾唐吉訶德式一廂情願的想法,如果不增加賦稅,就必需支付較高學費來刺激大學嚴格要求品質。

學費自由化以後,政府應有配套措施(尤其對私立大學),讓大學有持續進步的誘因,包括解除學生數、學系、課程等的管制,尤其要提供充足的低利貸款,讓大家有學習機會。其實只要大學有持續進步的誘因,清寒子弟絕對不必擔心自己的未來,只要努力,就會有學校提供獎學金積極爭取你,而且高教育品質會提高畢業生的所得,借錢投資自己,將來歸還社會,不是件令人驕傲的事情嗎?期許子女美好的未來是天下父母心,在現在的環境下,只有讓學費自由化,才能扭轉高等教育的困境!

(作者為政治大學財務管理系所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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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敬一:台灣該把生育率提高多少呢?

 【聯合報╱朱敬一】 2010.03.08 03:02 am

朱敬一

台灣婦女的生育率非常低,依內政部的統計,二○○七年的總生育率僅一.一人,低到幾乎是世界第一名。所謂總生育率,是指一位婦女平均一生的總生育人數。如果夫婦成雙才能生育,則淨生育率一.一人,表示除非有淨流入的移民,否則社會總人口數「將來」會減少。

台灣生率低 世界第一

台灣到處都是人擠人,而人又是製造二氧化碳的元兇,所以人口數量減少未必有什麼不好。但是,當總生育率快速下降時,人口數量卻未必會立刻減少,原因是:如果當時適值生育年齡的媽媽人數眾多,即使每位媽媽生的不多,累積眾多適齡婦女的總出生數,卻也不少,其結果就是總人口數量的增加。

人口學家指出,生育率偏低的後果其實是年齡結構的改變。當生育率下降時,現在工作的青壯年族群逐漸老化,但後面遞補上來的年輕工作者卻後繼無力,數十年後,就會有大量的待養老年人,以及人數相對不足的青壯工作者,產生「生之者寡、食之者眾」的困境。這種困境,人口學者稱為「支撐人口」不足。

青壯老年比 何謂合理?

但是,究竟老年人與年輕人該是什麼樣的比例才叫合理、才不算是生寡食眾,恐怕是有討論空間的。舉個例子,讀者就能明白我的困惑:二○○八年,仁寶電腦的總營業額是四千七百八十七億台幣,總員工人數是四萬三千人。同年,宏碁電腦的總營業額是五千四百六十三億台幣,總員工人數僅六千七百人。這兩家公司都是電腦行業,但前者是中游代工製造,後者卻是下游品牌行銷。依微笑曲線的說法,著重上游知識研發與下游品牌行銷的經濟行為,都是較接近知識經濟的型態。

一般而言,代工業的利潤薄、聘用員工多,而知識經濟則利潤高、聘用人數少。如果台灣繼續維持在代工製造業,那麼它需要大量的青壯工作者,才能養活一定數量的老年人。但若台灣轉向知識經濟,則只要少量的青壯工作者,就能創造同樣的產值,其所徵收的稅金與年金保費也能養活相當的老年人。

經濟新型態 影響政策

目前,許多人認為台灣生育率偏低、未來年輕工作者不足,故需要現在鼓勵生育,以增加未來的支撐人口。但是,這樣的邏輯顯然需要補充說明,其背後所做假想的台灣經濟,究竟是傳統的代工製造業、抑或經建會自二○○○年即開始鼓吹的知識經濟?如果是後者,它在追求「人少產值大」的目標,其對應的所謂支撐人口本來就在精不在多,此時所謂增加生育的論述,恐怕就得重新檢視了。

坊間有不少討論,都著重在「如何」提高生育率,諸如生育補貼、育嬰放假等等。如果要鼓勵生育,這些討論都是絕對必要的。但是究竟要鼓勵生育到什麼程度,恐怕要先釐清未來的經濟型態才行。

(作者為中研院院士、中華經濟研究院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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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恩!老父醫藥費 還好有健保

 

 【聯合報╱劉永順/退休人員(中縣太平)】 2010.03.09 03:16 am

在一片討伐中,對於健保的虧損和農保對農民的保障福利,本人是最大的受惠者,銘感於心。

父於八十五歲時罹患膀胱癌第二、三期,治療了二年多痊癒,因政府有「重症專案補助」,所有醫藥費全部免收,否則,先後進進出出醫院四、五年,在落後國家早就傾家蕩產,而且也救不活了。

母九十一歲高齡於日前仙逝,農保三年未領,又有死亡給付,合計三十幾萬元,所有喪葬費用足夠了,不需要子女再去傷這筆費用那裏來。

慶幸台灣在財政不充分的情況之下,弱勢民眾與平民子女不必負擔龐大的醫療與喪葬費用,是最大福澤與功德。

人活著,要學習多感恩、惜福,生在台灣是何等幸福。不要再為反對而反對,不要身在福中不知福,是筆者從內心發出的肺腑之言。

 

巫秉瑋/醫事放射師(嘉義市)

要多數民眾支持健保費的調整方案相信是非常困難的,就像我的薪資剛好落在健保調整的安全線,而且我還要負擔父母的健保費。

話雖如此,但我還是願意支持健保費的調整,因為健保資源的完善讓我的岳父得到醫治。

我的岳父在過年前因為心臟衰竭而住進加護病房,住院一個多月期間,做了心導管手術,放了兩個血管支架,現在雖然要固定洗腎,但在家裡已經可以恢復行走。

我覺得衛生署可以用更實際的作為來說明,如果健保倒了,會對社會產生多大的影響?像洗腎的費用,如果自費,一個月就高達三萬元以上,如果沒有健保的幫助,恐怕會影響許多家庭的生計,甚至會演變成許多社會問題。

為了讓健保可以永續經營,政府可以用更和緩的態度來向民眾說明健保的財務與對弱勢民眾的幫助,這樣相信民眾會樂意用做公益的想法來繳納健保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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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庶民」不等於「民粹」

【聯合晚報╱社論】 2010.03.09 02:14 pm

楊志良請辭,有人遺憾內閣留不住直言的官員,而更多人擔心健保存續問題。不論楊志良的個人評價或最後去留如何,不論健保費率調整的最佳幅度如何,執政高層經由這次「楊志良震撼」應可覺悟到:以「庶民經濟」為名而過度討好民意的決策取向,已經走到了「專業曰不可」的瓶頸;再不改弦易轍,不但繼續會有專業官員覺得幹不下去,更怕會搞成民粹政治了!

馬英九總統經歷莫拉克風災的民意震撼後,日日不離口「苦民所苦」,換上主打庶民經濟的吳內閣。吳院長對此一口號的實踐劍及履及:中油被指超收空汙費,立刻連續調降油價;房價過高居民怨榜首,就馬上凍結國有地釋出;健保費調漲雖勢在必行,還是要求楊志良再議;甚至名嘴終日罵個不停,就派專人「蒐集輿情」。政府順從民意可謂不遺餘力了!

但領導者還是該有領導者的擔當,有所為亦有所不為;民眾或許濫情,主政者不可理盲。國家政策應以專業決斷和財政支應能力為基礎,如果凡事皆受民意(甚或只是少數講話大聲的名嘴)所主導,則難道以後的政策是只能減稅、只能補貼、只能降價?很多檯面上問題另有結構性因素造成,但主政者不選擇把政策原委解釋清楚,卻寧可輕易屈從民意如流水。健保明明要破產了,還在「只准25%人口調漲」;國光疫苖明明防疫有功,但受質疑時只有楊志良挺身辯護,不願忍氣吞聲。

楊志良的堅持未必面面俱到,但他不管面對民意還是面對長官,顯然不肯委屈求全。他向開放美牛卻包括了內臟進口表示失望,對健保費率始終強調非漲不可,回嗆媒體不合理謾罵更是勇往直前;但他也是曾被馬總統點名責備、被吳揆當面退件的那一人。奇怪的是,在媚俗趨勢中特立獨行的楊志良,卻在民意排行榜名列前茅,則或許民意並不真的那麼理盲?

政策若失了方向,隨民意流向那裡就跟到那裡,甚至反專業判斷而行,就變成民粹取向了。吳內閣不要誤解「庶民」的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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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壇

舌吻又何妨(何春蕤)

2010年03月04日蘋果日報

軍中傳出曾留美受訓且備受栽培的女連長,在其個人慶生會中與9名男女部屬舌吻拍下照片被貼上網事件,陸軍司令部將女連長記過調職。軍方長官指摘其行為已「踰越分際,舉止失當」;批評者認為軍人的個人生活應比一般人更為嚴謹,應警覺不可拍照,不可貼上網;還有人直指此事是「軍方的兩性宣導失敗」,連長舌吻的對象可以是男友,但是舌吻部屬就不妥;無聊立委更是趕搭列車又加上「帶壞小孩」之說。

八卦心態製造聳動

近年爆發多起所謂軍中「不雅照片」事件,引發軍紀鬆弛之說。其實,性嬉戲本來就是熟識朋友彼此惡搞時常見的活動形式。性原本是禁忌,但是藉著戲耍玩笑而浮現,反而能讓眾人集體自在參與。從這些照片裡臉上歡愉的笑容,就可以看出性嬉戲在某個程度上發洩了壓抑,主體也藉著這樣的身體突破禁忌而感受到無上的愉悅。

在階層關係嚴厲殘暴、權力極端不平等,但是又強調親愛精誠、必須願為彼此犧牲送命的軍旅中,自主自願的性嬉戲因此對促進同袍情感有著極為正面積極的意義。這次,階級上優勢、性別上弱勢的女連長突破疆界,與多位包括男女部屬熱吻,本是內部凝聚情感的活動,照片中人人愉悅自在可為佐證,但在外界的惡意醜化下卻變成了悔恨羞辱的經歷。正如去年聯勤支部爆發女中士以照相手機在營內拍攝露胸罩照片事件一樣,照片中自然自信坦率可愛的年輕女孩也在保守觀點的大驚小怪之下,經歷人生的奇恥大辱。這些事件顯示,真正有問題的不是當事人,而是周遭那些不覺悟世界已經在快速轉變的人,後者才是使得這些正面積極活動成為傷害恥辱的源頭。

眾人尚未覺悟的是,在這個急速「非正式化」的世界裡,過去被視為專屬特定親密關係的身體接觸形式,已逐漸喪失原來的嚴重意義;勾肩搭背、貼臉摟腰,都不再是愛人的專屬,反而成為都會裡新一代的平常互動模式。只有愛炒八卦的心態才還在藉著最古老的身體互動意義來製造聳動。

 

舌吻早就稀鬆平常

在現實生活裡,這次引發爭議的舌吻老早就稀鬆平常,同性舌吻比比皆是,從奧斯卡提名最佳女主角的珊卓布拉克和梅莉史翠普,到因為《艋舺》而大紅的趙又廷和阮經天,最近都大剌剌地公開舌吻,異性喇舌更是電視節目中起鬨炒熱氣氛的一貫不二法門。事實上,今日「喇舌」一詞的普遍易懂,反映了這個非正式化的速度。

當各種身體活動的意義已急劇改變,複誦老舊傳統文化價值或者恐嚇會帶壞小孩,其實都只是企圖把身體的親密互動模式再度局限到社會認可的特定親密關係內,以阻止人們對身體互動模式的實驗和嘗試。而這樣的局限和阻止,其真正爭戰的對象正是目前已成為政策的「身體自主權」。舌吻,有什麼了不起!更無關軍紀或道德。只要當事者甘願,旁人無從置喙。

作者為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特聘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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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研究學會、台灣社會研究季刊社 論壇活動》

吸菸/不吸菸/不准吸菸…

「菸害防制」與「吸菸人權」的反思 座談會

法國導演亞倫‧雷奈的組合電影《吸菸/不吸菸》從女主角點菸或不點菸的兩種選擇,道出了生活中一個不經意的決定,卻可能帶來影響人生的巨大改變。確實,人生無常 ,任憑抉擇。但是,我們的國家似乎想幫每一個人做決定。

「菸害防制法修正案」自去年初實施以來,擴大的禁菸範圍和各種強化的反菸措施,讓專為吸菸者開設的咖啡廳和餐廳,幾乎消失於無形,碩果僅存的吸菸區少之又少;甚 至就連許多開放的戶外空間,也都變成了吸菸者的禁區。該修正案實施屆滿一年之際,環保署計畫提出行人走路吸菸開罰等進一步緊縮規定,持續引發爭議。

回到相關法規的立意,首先在於維護不吸菸者的權利,由此出發的主流論述幾乎已成為「天經地義」,但是否真的如此?就其施行方式而言,是否有過當之虞?國內、外政 府禁菸的最主要理由在於「二手菸對『他人』健康的危害」,但比起政府所補貼的汽機車及各種工業廢氣,二手菸的危害又是否真已大到非得(近乎)全面禁絕的地步?這 是否是某種「民粹」立法?相關規範又是否符合比例原則?甚至是否有違憲之虞?

其次,相關法規也預設著「全面禁菸」的終極目標,這種以道德或知識之高位來馴服所有人行為的企圖,是否隱含著某種家父長主義?是否傳達出某種知識/權力的複雜關 係以及空間治理技術?最後,「反反菸」的可能性,是否可以深化出什麼樣的社會和文化實踐意涵?以上種種議題,都是台灣社會在一片反菸至上的主流氛圍中,需要思考 和辯論的。

時間:2010.03.13(六) 14:30-17:30

地點:紫藤廬 (台北市新生南路三段16巷1號 電話: 02-23637375 )

主辦單位:文化研究學會、台灣社會研究季刊社、紫藤文化協會、世新大學台灣社會研究國際中心

承辦人:魏玓、陳宜中

主持人:魏玓(交通大學傳播與科技學系副教授,台社與文化研究學會成員)

與談人(依姓氏筆劃序):

黃哲斌(中國時報調查採訪室主任記者、部落客)

陳嘉新(精神科專科醫師,加州大學舊金山分校社會學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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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的二二八?

自由時報 2010.03.05 ◎ 李秉朔

馬英九於二月初大大表揚中研院院士黃彰健,肯定其「發掘二二八事件真相的努力」。問題是,黃以其院士權威為治史功力背書,駁斥任何政府檔案之外的史料,所有不利於國民黨的外電、訪談、回憶錄及口述歷史全遭黃彰健推翻。

如此偏頗的「研究」非但引發眾多學者的質疑,單就死亡人數即與二二八受難者家屬的認知有極大差距。馬英九在褒揚令中指出,黃彰健畢生盡瘁文籍考訂校勘,詳贍精審,窮理盡微。晚歲潛心二二八事件研究,疇咨博采,饒富新見。從申請賠償的受難者家屬包含相當數量基隆人,而黃院士卻稱國軍在一九四七年登陸基隆港時該港已淨空故不可能有民眾被射殺,這種推論的確如馬英九所言「饒富新見」。

假若黃彰健是文學家,吾人當樂見其發揮高度創意妙筆生花,但書寫歷史首重客觀精確,黃院士的一家之言價值高低不言可喻。而馬英九特別挑選黃彰健加以消費,說穿了無非是為奪取二二八事件的詮釋權。

(作者為國立中正大學哲學研究所碩士生、哲學與公共事務研究室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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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壇

舌吻又何妨(何春蕤)

2010年03月04日蘋果日報

軍中傳出曾留美受訓且備受栽培的女連長,在其個人慶生會中與9名男女部屬舌吻拍下照片被貼上網事件,陸軍司令部將女連長記過調職。軍方長官指摘其行為已「踰越分際,舉止失當」;批評者認為軍人的個人生活應比一般人更為嚴謹,應警覺不可拍照,不可貼上網;還有人直指此事是「軍方的兩性宣導失敗」,連長舌吻的對象可以是男友,但是舌吻部屬就不妥;無聊立委更是趕搭列車又加上「帶壞小孩」之說。

八卦心態製造聳動

近年爆發多起所謂軍中「不雅照片」事件,引發軍紀鬆弛之說。其實,性嬉戲本來就是熟識朋友彼此惡搞時常見的活動形式。性原本是禁忌,但是藉著戲耍玩笑而浮現,反而能讓眾人集體自在參與。從這些照片裡臉上歡愉的笑容,就可以看出性嬉戲在某個程度上發洩了壓抑,主體也藉著這樣的身體突破禁忌而感受到無上的愉悅。

在階層關係嚴厲殘暴、權力極端不平等,但是又強調親愛精誠、必須願為彼此犧牲送命的軍旅中,自主自願的性嬉戲因此對促進同袍情感有著極為正面積極的意義。這次,階級上優勢、性別上弱勢的女連長突破疆界,與多位包括男女部屬熱吻,本是內部凝聚情感的活動,照片中人人愉悅自在可為佐證,但在外界的惡意醜化下卻變成了悔恨羞辱的經歷。正如去年聯勤支部爆發女中士以照相手機在營內拍攝露胸罩照片事件一樣,照片中自然自信坦率可愛的年輕女孩也在保守觀點的大驚小怪之下,經歷人生的奇恥大辱。這些事件顯示,真正有問題的不是當事人,而是周遭那些不覺悟世界已經在快速轉變的人,後者才是使得這些正面積極活動成為傷害恥辱的源頭。

眾人尚未覺悟的是,在這個急速「非正式化」的世界裡,過去被視為專屬特定親密關係的身體接觸形式,已逐漸喪失原來的嚴重意義;勾肩搭背、貼臉摟腰,都不再是愛人的專屬,反而成為都會裡新一代的平常互動模式。只有愛炒八卦的心態才還在藉著最古老的身體互動意義來製造聳動。

 

舌吻早就稀鬆平常

在現實生活裡,這次引發爭議的舌吻老早就稀鬆平常,同性舌吻比比皆是,從奧斯卡提名最佳女主角的珊卓布拉克和梅莉史翠普,到因為《艋舺》而大紅的趙又廷和阮經天,最近都大剌剌地公開舌吻,異性喇舌更是電視節目中起鬨炒熱氣氛的一貫不二法門。事實上,今日「喇舌」一詞的普遍易懂,反映了這個非正式化的速度。

當各種身體活動的意義已急劇改變,複誦老舊傳統文化價值或者恐嚇會帶壞小孩,其實都只是企圖把身體的親密互動模式再度局限到社會認可的特定親密關係內,以阻止人們對身體互動模式的實驗和嘗試。而這樣的局限和阻止,其真正爭戰的對象正是目前已成為政策的「身體自主權」。舌吻,有什麼了不起!更無關軍紀或道德。只要當事者甘願,旁人無從置喙。

作者為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特聘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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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心考生 教育部該看上還是看下

* 2010-03-04

* 中國時報

* 【本報訊】

   在今年大學學測結束之後,台灣的家長與學生都有普遍的不滿與無奈。家長學生不滿的主要原因之一是數學科考題太難,整體平均分數只有三十二分。在大學各科系普遍採計數學成績的前提下,一旦數學科題目太難,其結果就是對於文史社會科考生不利,但對於數理科考生則有利。無怪乎教育部高教司司長自己都承認,現制不利於子女選擇文法社會類組。

   除了數學太難之外,另一科廣受批評的科目,則是國文科所考的修辭學。修辭學的內涵多是中文的文法與語法;對於所有以母語學習中文的考生而言,這是一門與語文能力全無干係的無聊知識。所有的語言學家都知道,只有學習外國語才需要用文法教學,而在母語學習中強加文法語法學習,那是全無必要的干擾,只有折挫學習興趣的反效果。修辭學納入考題早在數年前已經廣受社會抨擊,沒想到銷聲匿跡數年之後竟然又再度還魂,重新在今年學測中出現。原本學生們錯以為他們已經不必再理會那句法類比的無聊名詞,但在今年學測之後,恐怕不得不再繃緊神經,重新熟練那些惱人的語句規則了。由於修辭考題與文學能力無關,考修辭學相對而言又是變相的有利於數理考生。

   高教司司長的發言雖然坦白,但看在一般民眾眼中卻是一肚子火。高教司是高等教育的主管單位,司長自己覺得目前的高教政策不合理,當然就該去設法調整政策、改變現制。但主管司長不此之圖,卻只是表達其子女科系之取向選擇,令人遺憾。對大多數家長而言,他們更是對考題與教育的扭曲感到無奈。子女教育的痛苦也許只有中學的六年時間,故家長們對教育發聲往往也只是斷斷續續。然而年年都有基測學測,也都有成千上萬的受苦考生,負責任的教育主管機關沒有理由放著不合理的制度不管啊!

   然而,外界如果仔細檢視教育部的政策就會發現,其重點似乎有「看上不看下」的傾向。過去半年該部的重要政策包括大陸學歷採認、開放陸生來台、興建三百座學校游泳池等大項。這些政策看起來彼此不相干,卻都有一些共通點。第一,所推政策都無涉一般熟知的核心教育問題(諸如升學、教材、師資),而是些行政認證與體育活動等。第二,所推政策都是馬總統的政見或所喜好的運動(如游泳),卻與吳揆所強調的庶民感受無關。第三,當外界對教育政策有所質疑時,該部對學歷、陸生、泳池所做的回應資料充分且非常積極,但對於學測的抨擊教育部卻幾乎不太理會,把事情的責任切割給大考中心。

   吳部長不但在市府任內深受當時的馬市長信賴,且在國民黨內也有相當的基層實力。八年前,他就曾經代表國民黨參選台南地方首長;八年後的今天,吳部長也出現在地方政治人物的造勢場合,又是該黨請纓上陣的大紅人。吳部長極力貫徹總統的政見與想法,當然是極為受器重的政務官。只是教育部這個部會的性質與一般工程會、經濟部極為不同,也需要不同的為政思惟。

   一般部會未必直接接觸廣大的民眾,但教育部施政卻直接影響數百萬的考生與家長,其政策大概是與「民怨」關係最深最強的。一般部會的政策就算對人民或企業稍有損傷,但大企業動輒遊說施壓,也能輕易扭轉政策的不良影響。唯有中學生,論年紀未及弱冠、論人格未臻成熟,只能在基測、學測、指考、推甄的既有制度中載沉載浮、任人宰割。教育部如果能對這一群最弱勢的孩子投注關心、改變制度、減少痛苦於萬一,那都是勝造七級浮屠的大功德。但若主管單位只看上不看下,只見長官不見庶民,那麼當然就會有不能小覷的庶民痛苦了。

 

 教育部長確實不好做;往上看,是與核心教育議題不相干的馬總統政策;往下看,則是吳院長最關心的庶民考生痛苦。往政黨看,有地方選舉為黨出征的召喚;往人民看,則是一大群在補習班打滾折磨的學童。在慘烈學測之後,吳部長會不會稍微調整一下他上下之間的關注比重,恐怕是外界觀察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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