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假需求 給我真房價 

【聯合報╱張金鶚/政大地政系特聘教授、袁淑湄/博士生(台北市)】

2010.04.05 02:32 am 

當前房價高漲之因,並非住宅「供給不足」,乃在於「假性需求」。 

近來台北都會區房價高漲,部分房仲業者與社會輿論認為,因應之道為儘快興建市區與郊區之間的大眾運輸系統,並在偏遠地區增加住宅供給量。然而台北都會區目前並非「供不應求」,而是空屋和餘屋居高不下,投資客不願以低於購入價格,將房屋賣給真正有需求的自住者;另外,部分理應沒有能力購屋的自住者,在房價高漲氛圍下,擔心再也買不起房屋,遂在政府釋出各項優惠政策鼓勵下,急於進場購屋,於是除了投資客外,另一群人又撐起了房價。 

在經濟學上,「需求」定義為消費者有「意願」且有「能力」購買。住宅投資客,有能力購買卻沒有居住意願;部分急於進場的消費者,沒有能力購買卻有居住使用的意願。這些假性需求使得房價支撐在不合理的水準。 

部分輿論建議讓購屋者到郊區購屋,並把都會區周圍的農地變更為住宅區。然而,這個說法忽略台北都會區仍有許多空餘屋,且只把住宅視為投資商品。事實上,恣意增加郊區的住宅供給量與變更綠地為建地,將造成都市蔓延與發展無效率,反而增加另一處可供炒作的市場。 

另外,吳揆指出,由於景氣剛復甦,怕造成全民經濟動盪,因此不能「打壓房價」,令人不解。對有實際居住需求者而言,若已有一棟房屋,高房價將使他在換屋時,必須補上更多差價,排擠維持其他生活品質的支出,才能挪做住宅支出之用。至於景氣剛復甦之說,也令人不解,房地產市場熱絡程度,應與民眾口袋裡的錢有關,是經濟景氣的反映結果。如今政府不僅忽略屋價被哄抬而飆漲,民眾買不起住宅的事實,卻反過來說,一旦房價合理化,房地產市場將不熱絡,使得總體景氣變差,因此不能打壓。此乃倒果為因。 

當前房價問題在於假性需求,政府應盡力使房價合理化,而非增加供給。可行作法包括,實施選擇性信用管制,抑制短期投資炒作;建立市場交易秩序,使房地產交易資訊透明;進行漸進式稅制改革,營造公平合理的稅賦環境;增加中南部就業機會,促進區域均衡發展。日前「無殼蝸牛」提出多項房價合理化訴求,包括健全房市、公平補貼等,值得各界理性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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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漲健保 更挺改革… 

【聯合報╱王任賢/中華民國防疫學會秘書長(台中市)】

2010.04.05 02:32 am 

健保費終於如楊志良署長及全體醫界的期望在四月一日漲價了,楊署長馬上成為醫界的大英雄。這真是風水輪流轉,以前健保都是老百姓褒醫界貶,只有這次剛好反過來。但是我奉勸眾醫界的朋友,不要高興得太早。想要經由健保漲價,甚至二代健保,讓自己有更好的日子,或是民眾能得到更好的醫療照顧,都還言之過早。因為健保不改革一切免談,很可惜漲價並不是改革。 

以前健保很窮的時候,倒了好多醫院,醫師的薪水被一砍再砍,藥商也被醫院的藥價黑洞砍到見骨。可是說也奇怪,就在大家哀鴻遍野甚至走上街頭之際,有一群人正在大興土木、酒池肉林,他們就是醫院的老闆。這些人以經營公司的模式去經營醫院,外表喊的是醫療品質與病患權益,但是一切以獲利為指標,而且還要年年有成長,成為醫療的托拉斯。健保漲價只不過是讓他們調高財測而已,對醫療品質的提升不見得有助益。 

這一群健保的既得利益者全都來自於健保制度的偏差所致。當今健保的設計是醫師報多少,健保就給多少;健保窮的時候,還是給,只不過是打折給。因此越笨的醫師,給病人拖越久,開越多檢查,用越多藥的會為醫院賺越多。笨醫師反正很好騙,醫院只要反過頭來說你怎麼這麼浪費醫療資源呢?不但不給你加薪,還會扣你錢呢!但是醫院在這中間上下其手已經賺翻了。這種手法是不會因為健保漲價而停止的,所以漲價絕不是改革。 

要改革最重要的就是要打破這種做多少就給多少的概念。其實健保已經開始在做了,我們應該給健保局一些掌聲的,那就是DRG制度,意思是指每一個疾病將會定額給付。所以那些一天到晚把病人搞到費用超標的醫師,肯定會賠死。聰明的醫師讓病人很快治癒,又能注意感染管制不讓病患產生併發症,肯定會大紅大紫。這樣病患才有福利可言,醫院的黑心錢也會大量的縮水。由DRG制度宣布後最大的反對者是醫院,可見一斑。 

藥價黑洞危害甚大,藥廠被剝好幾層皮,好藥根本不願意賣台灣,這絕非病患之福。藥價黑洞只肥了醫院經營者,約占醫院盈利三成。署長有魄力的話,應成立醫材藥品採購局,醫院用藥由國家統一採購宅配到院,所有藥價黑洞全部不見。我也要奉勸醫院經營者:醫療不是慈善事業,不該賠本經營;但也不是營利事業,不該賺取暴利;它應是個薄利的專業。希望這次我們挺楊署長漲健保,但更挺你改健保,讓這次成為健保最後一次漲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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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分算跌跤…弱勢生早趴了

 【聯合報╱郭春松/教(南縣白河)】

2010.04.05 02:32 am

 當我看完昨天聯合報「第一名的焦慮 哈佛生也要學會跌一跤」的報導後,雖然認同學習在挫折中成長的重要性,但心頭不時浮現的是被台灣教育放棄、永遠敬陪末座、一直顧在爐主寶座的那群孩子,五十六分的數學成績已經不知多久沒出現過、五十六分已經變成他們遙不可及的人生大夢;如果考五十六分是一次跌跤,那他們已經跌到幾乎只能在地上爬著前進,毫無站起身來行走的機會。

 若您願意回顧一下每當大型考試成績揭曉後的相關報導:今年滿級分的有幾位?最多滿級分的是哪一個學校?今年的考題出得特別簡單!再加上記者總有辦法找到考滿級分的同學進行報導,內容通常是他們不曾補習,只要上課認真聽,回家多複習就考了滿級分。但在新聞中一直被忽略的事實,是有多少學生拿到考卷後連題本都不翻,就在答案卡上塗上自己喜歡的ABCD,然後趴在桌上,甚至睡了過去,最後被鈴響後卅分鐘的那陣騷動驚醒,揉著惺忪睡眼,舉手表示要交卷。 

一個資優生考五十六分,得到的是老師的關注、輔導和協助,但永遠考不到五十六分的孩子,在當前的教育環境中得到的會是什麼,我不敢想!資優、菁英不是件壞事,但在整體教育環境中他們的確是少數,但卻享用了最多的教育資源,包含師資、設備、經費和師長們的關注,他們的傑出表現也一再佔據媒體版面。相對的,另外一群不算少數卻永遠以自己的挫敗幫別人墊高高度和能見度的孩子,學校也願意給他們同樣的師資、設備、經費和師長們的關注嗎?媒體有興趣報導他們在教育環境中遭受的漠視嗎? 

或許我們都該真誠面對教育中的現實,資優生固然值得投資關注,但我們更應花時間和心力去協助這群學習弱勢的孩子,從一再的跌跤中站起來,給他們資源,給他們機會,引導他們尋著自己人生的方向,有自信地在為別人墊高高度時,也為自己的未來奠下良好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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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99年簡字第9號

案由摘要: 動物保護法

裁判日期: 民國 99 年 03 月 18 日

資料來源: 司法院

相關法條: 行政程序法 第 40 條 ( 94.12.28 )

行政訴訟法 第 98、229、233 條 ( 99.01.13 )

動物保護法 第 2、3、5、11、25、30 條 ( 97.01.16 版 )

要  旨:

根據動物保護法第 5 條第 2 項各款規定,飼主對於其管領之動物,應

提供適當之食物、飲水及充足之活動空間;注意其生活環境之安全、遮蔽

、通風、光照、溫度及清潔,且以同條第 3 項規定,除交動物收容處所

或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收容處理外,不得棄養。故以行為人在網路上向他

人認養貓,而將其野放,並稱其動機在讓貓咪回歸大自然,不應進行人為

圈養,但其既已經養育,將動物納入自己的管轄範圍內,野放即可認定為

棄養,自有上述法條之觸犯,應以同法第 30 條第 1 項第 2 款處新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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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筆記/罪該萬死與廉價正義 

【聯合報╱張佑生】

2010.04.04 03:15 am 

子女聯合外人弒親,先打死再焚屍。酒駕撞死人逃逸,將肇事車輛送至回收場意圖湮滅證據,還打算離境一走了之。結夥入侵住宅後由竊轉盜,再勒斃屋主。因財務糾紛到安親班潑灑汽油點火,造成兩名學童慘死。因追求飯店服務生被拒,縱火造成廿八人葬生火海。 

有些發生在最近,有些是廿多年前往事。但是對被害人家屬而言,凶手「罪該萬死」,甚至「萬死不足惜」的感受,不曾消褪。基於刑法的謙抑思想,並非所有不法行為都需要動用到國家刑罰權,也不是令人髮指的行為都會被判處死刑。 

《史記‧高祖本紀》說:「與父老約,法三章耳: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古巴比倫的漢摩拉比法典對犯身體傷害罪者,係按照「以眼還眼,以牙還牙」的原則來懲處。先民的正義觀反映出共同的「應報」思想。 

日韓都有死刑制度,日本定讞死囚目前共一百零九人。法務大臣千葉景子就任半年來尚未簽署執行令,她說人命關天,要謹慎考慮。南韓從一九九七年起未再執行死刑,目前有五十七名死囚。憲法裁判所月前二度裁定,死刑不違憲。國際特赦組織公布○九年全球死刑報告,指出中共處決人犯比其他國家的總和還多。 

廢死聯盟要替定讞的四十四名死刑犯聲請釋憲,並表示如果以為執行死刑就能讓受害者得到安慰,這是「太廉價的正義」。但是對許多被害者家屬來說,凶手不伏法,別說廉價,連正義都沒了。 

每當發生重大刑案,主張死刑呼聲就會提高。在罪該萬死和廉價正義間,台灣社會需要更深刻對話與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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愈窮就該住愈遠? 

【經濟日報╱社論】

2010.04.04 03:15 am 

國內房價飆漲,政府雖已提一些政策,但近日北台灣房價仍一日三市屢創天價,這表示政策必有盲點。例如,政府並未表現出要降低房價的決心甚至意願;政府正確的措施可能要相當長的時間甚至巨額的投資才能發生作用;以及政府措施並未能解決所有中低所得者之困難。政府應該在這些方面再強化政策與決心。 

房價飆漲是一種泡沫經濟的現象,只要人們預期房價要繼續上漲,各種政策都不容易將上漲的趨勢擋下來。然而政府未對各種激發人民房價上漲預期的廣告提出澄清,也未表示有決心將房價壓住,已提出的政策也未能讓人民相信真有壓住房價的作用。 

日前吳敦義院長更強調,房地產不能打壓,好不容易火苗才燒上來,政府若將房地產這個火車頭工業壓下來,會賠上全民經濟。閣揆有這種藉房地產業的火來燒旺經濟的想法,人民預期房價上漲的心理當然很難消退,不動產價格自然繼續飆漲。 

然而房地產實際的情勢已快成燎原。政府若想讓它燒得更旺做為景氣的火車頭,很可能會因現在推案過多和價格太高,而造成未來房地產業乃至全經濟更大更久的衰退。所以我們希望政府趕快拿出膽識來節制房地產的過熱。 

政府為避免打壓房市而採取到偏遠地區興建平價住宅的策略,希望在維持台北市區高房價的情況下,讓受薪階級能在偏遠地區買得起房子。這種較窮的人住到較遠地區的想法是合理的,但卻不能解決所有窮人的問題。很多工作機會集中在市中心的地區,這是人口往市區集中的原因。 

高薪白領階級也許還可忍受每天耗費大量時間在上下班的交通上,但低薪的勞工,特別是工作地點不定和同時在不同地方做短期工作的派遣或部分工時勞工,即可能無法負擔這麼大的上下班成本。要他們住到偏遠地區,可能使他們不易找到工作,而市中心區產業則不易得到他們的服務。政府若只想到高薪者而忽視那些更窮的人,市中心區即可能出現我們所不樂見的貧民窟甚至像香港的籠民。 

一個幫助窮人的辦法,是政府或公益團體提供只租不賣的房屋,讓買不起房子的人一樣有房子住。這乃是無殼蝸牛的主張,也是兩年前謝長廷的政見;但政府卻直接否決了這種主張,經建會副主委胡仲英表示,「只租不賣」與國情不合。這種說法實在令人驚訝;政府應該先詳細評估規劃之後再決定是否採納民間的建議,而不是像威權保守時期拒絕外國觀念時那樣,用一句「與國情不合」就加以否決。 

我國人民大多喜歡買房子而不願租房子的原因之一,是過去我國房地產價格呈快速上漲的趨勢,自己買房子可以得到漲價的利益,所以只要有錢當然想要自己買。但我國人口將進入停滯甚至負成長的階段,只要政府控制好總體經濟政策,不動產價格就不見得會一直快速上漲。人民不願租屋居住的另一個原因,是租戶得到的保障不足,可能被房東虧待。但這只要學習外國對租戶的保障就可以解決。因此國人不喜歡租屋這件事並非固定不變的「國情」。 

胡副主委自己也說,剛出社會的年輕人當然只求租房子;實際上國內仍有很多人沒能力買而只能用租的。所以租屋的需求不只存在而且很多,政府應該幫他們解決問題,而不是遽爾否決政府提供只租不賣的房屋之可行性。政府的財經總設計師蕭副總統曾說我們要學習三蘭,而三蘭之一的芬蘭就有很成功的租屋政策來幫助庶民,值得政府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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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幫幫落後的小朋友」

自由時報 2010.04.04 ◎ 謝國清

針對四月三日台東大學曾世杰教授在自由廣場「幫幫落後的小朋友」的投書,文中舉例「若能用一個三十分鐘不到的測驗,找到全縣哪些一年級小朋友沒有學會注音,以確定各校需要的補救教學經費,…」,似乎為「學力普測」找到合理論述,但本人有不同之見解。

事實上,孩子是否學會注音?應該是每位任課教師最清楚不過了;用「學力普測」反而恐怕會讓一部分不善於紙筆測驗的孩子被忽略掉;因此,針對學習落後的孩子進行補救教學,應該是學校必須隨時進行的工作,而非透過「學力普測」後,再進行的工作。

但如果「學力普測」是用來檢視學校的補救教學是否有效?並經過一而再、再而三的資源投入協助學校,而依然效果不彰時,則進行「學校能力」總檢討,甚至更換校長及老師;本人認為如此設計才能真正幫助學習落後的孩子,教育部如果能設計這樣的制度並確實執行,則家長團體絕對舉雙手贊成。(作者為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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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戒酒 治標還是治本?◎黃怡潔

酒醉駕車一直是常見且需要被重視的問題,一旦酒駕被抓到,可能課以罰金、入獄服刑、吊銷駕照等。二十九日台北地檢署起訴一名有酒駕前科的男子,並以他酗酒成癮且有再犯之虞為由,請求法院宣告禁戒處分。 

筆者認為,犯罪之事實為酒後駕車,而非喝酒本身。因此酒後駕車被抓我們應該做的是如何讓酒駕者不再酒駕,而非如何讓酒駕者不再喝酒。酒後駕車不僅有可能危害自己,也有可能危害到其他人,使得馬路上其他的駕駛必須和他共同承擔風險。駕駛執照取得資格並不是只需要會開車,亦要能夠為交通安全盡責任,所以酒駕的行為已經足以構成理由吊銷駕駛的駕照並處以刑責。但是喝酒並未構成犯罪,即使強制戒酒可以間接達到防範酒駕的目的,我們還是沒有理由可以強制駕駛接受戒酒。況且,即使酗酒成癮男子戒酒成功,只能說明他不會天天喝酒,但不表是他永遠不會再喝酒,若本身心態和想法沒有改變,哪怕就喝醉那麼一次,都還是會有酒駕的可能。因此強制戒酒並非防止酒後駕車的根本辦法,只是治標不治本。 

如同菸害防制法規定,不可在公共場所吸菸,而犯罪事實是在公共場所吸菸,並非吸菸這件事。所以一旦有人在公共場所吸菸被抓,我們有理由懲罰他,但是我們卻不能因此強制他戒菸。儘管戒菸能夠間接達到不在公共場所吸菸的目的,但是我們沒有理由強制吸菸者戒菸,因為吸菸這件事本身並不是違法的。 

酒後駕車是相當危險且不當的行為,我們應該對酒駕處以重罰,但是強制戒酒卻不是一個恰當的方法。除了既有的刑罰之外,我們可提供管道讓駕駛選擇是否願意進行戒酒,並接受一些心理輔導,但是我們沒有理由強制他們這麼做。

(國立中正大學哲學系學生、哲學與公共事務研究室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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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胎假的省思 ◎何品融

日前勞委會提出留職停薪安胎假政策,並表示預計今年五月開始實行,許多民眾對此決策表示不樂觀,而這股對安胎假政策能否徹底實行且達到實際效益存疑的反對聲浪尤以婦女居多,大部分皆針對安胎假政策的主要內容:「婦女可因懷孕因素留職停薪至多一年」。 

在此不僅讓筆者質疑此政策中的「留職」的實際可能性,更認為所謂的「停薪」對於一般勞工顯然助益是零,甚至可以說這樣的安胎假政策明顯只能使國營企業的勞工與軍公教人員獲利,除了面對安胎假抱持不樂觀的態度,從去年推行的育嬰假一開始也是不被看好,同時大部分無法認同即將施行的安胎假的婦女也指出,在留職停薪的「安胎」之後要面對的,就是:回家吃自己吧! 

為什麼大部分婦女不能期望預見留職停薪安胎假所能帶來的社會效益?筆者認為除了傳統文化觀念下所體現的實際社會因素,勞委會在做出留職停薪安胎假的決策前應該要想想,留職停薪與安胎,兩者間的關係是什麼?留職停薪是否真能達到所謂的「安胎」效果?勞委會基於性別平等觀念,試圖以留職停薪的方法使婦女安心懷孕以至育嬰,如此美意確是值得讚揚,但何謂「安胎」?生產之後,一般婦女勞工對能否繼續保有工作的擔憂仍然存在,比起因懷孕而留職停薪前的工作狀態反而更不穩定,若能加入此種安胎假政策不但過於想像,更因缺乏其他相關輔佐法規使得安胎假看來一點也不令人心安。 

筆者更認為不論是否身為職業婦女,女性理當爭取安胎假與育嬰假的權益,且應做好監督政府對於女性提出的政策,在我們的文化脈絡下女性往往是弱勢族群,主導社會跟公權力的角色也幾乎全是男性,兩性關係絕對是不平等的,因此更要堅持與認同女性應有的權利,安胎假勢必應成為要遵守的法規,勞委會更應該加入其它不致損害女性權益、更實際可行的相關配套措施,使安胎假政策更為完善,也讓民眾能夠真正享受政府的美意!

(國立中正大學哲學研究所碩士生、哲學與公共事務研究室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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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英語大學的不必要性 ◎陳以森

        台灣的大學研究水準在世界各國之中可以說是名列前茅。可是為什麼台灣的大學排名卻一直未有起色?有些論者認為,這是由於台灣的大學的國際化程度不高的因素所致。例如:台灣大學的外籍學生人數比率以及英語授課的比率都低於百分之五。因此,日前有教授投書建議台灣應建立一所『全英語的大學』來提升台灣大學的國際競爭力。這些論者甚至以香港、新加坡、南韓、日本都有全英語大學的事實為例,指出全英語大學是亞洲的潮流,台灣應立即跟進,不要落後於人。 

        事實上,筆者認為,台灣的大學國際化程度低的確是一個事實。然而,解決這個問題的方式並不一定要依靠建立一所全英語大學才行。全英語大學的理念是在於希望大學中的學生都具備國際交談、交流之能力。要使學生具備國際交流之能力要視國際學術社群的主流語言而定。而國際學術社群的主流語言則是以該領域中,佔有最大論文出版比率的書寫語言而定。目前大多數的學術領域中,皆以英文書寫的論文佔據最大的出版比率。因此才會有人認為有建立全英語大學之必要。

        然而,細觀各個學術領域,並不皆是以英文書寫的論文佔據最大的出版比率。比方說,台灣的法學界是以德國為主要交流對象,因此若要求台灣的法律系學生具備國際交流之能力,則我們應該要求學生的德語能力。藝術領域則是以法國為主要的交流對象,因此若要求學生具備國際交流之能力,則我們應該要求學生的法語能力。如果要確實實現台灣大學國際化的理念,那麼我們需要的不是一所全英語大學,而是一所全外語的大學(中文系除外)。

        因此,筆者認為全英語大學並不是解決台灣的大學國際化程度低落的有效方法,然而,全外語授課的比率的增加確實是必要的。

        再者,我們也須注意不該矯枉過正、捨本逐末。提升國際學術交流並不是大學的創建目標。過度提升外語授課的比率有可能會造成學生學習效率降低、增加無意義的負擔。

(國立中正大學哲學研究所碩士生、哲學與公共事務研究室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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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費調漲五問 ◎李秉朔

深不見底的健保黑洞顯然沒因七年前調漲而縮小,如今政府在未嚴格把關節流的情況下再度調漲健保費,甚至衛生署長楊志良被形容成敢說敢為的英雄,看在市井小民眼中情何以堪!每個月多花一個便當錢即能解決健保沉痾?我們有權利要求健保局針對下列五個問題提出解釋:

首先,健保轉出與轉入業務是否確實執行?日前某藝人竟長達三年未繳健保費,如此高知名度的「失蹤人口」健保局尚必須等人檢舉才著手調查處理,何況是其他辦理轉出作業卻未於規定期限內轉入新單位的人士如何將其追察到案?平時遲交健保費必會收到催繳暨滯納金通知單,為何擅自中斷投保的人反而不用受罰?

第二,眷屬納保的寬鬆限制何時才要從嚴認定?按目前健保法投保民眾的眷屬可擇一直系血親納保,保費則跟投保人相同。由於此制度存在未結合所得稅申報的漏洞,導致許多人將父母轉至區公所投保藉以省錢。健保局曾考慮過限定「父母於區公所投保者不得申報雙親為撫養親屬」?

第三,華僑回國就醫的規定合理嗎?依照現行法規華僑出國超過半年即可向健保局申請停保,停保期間毋須繳健保費,且回國當月申辦復保僅需繳納該月健保費就能以健保身分就醫。歐美醫藥費往往十分高昂,旅居國外的華僑返國動手術看牙醫早已不是祕密。健保局每年均在此花費上億,難道不應修法減少相關支出?

第四,病患於不同醫院就醫,健保局打算重複支出到何時?許多民眾應有下列經驗:在某醫院檢查就醫後若改往其他醫院,所有的檢查須重新再做,非但身心遭受折磨,也造成健保極大浪費,這處錢坑健保局曾設法填補?目前國人的醫療費用自費率高達35%,足見醫院賺錢的程度,健保局還怕擋各大醫院財路?

第五,外界質疑甚久的北高欠款流向呢?眾人把希望寄託於追討欠款,健保局卻已在數年前向銀行借來這筆款項,並因連年虧損而耗盡;即使有幸取回欠款也必須歸還銀行,對現今情況毫無助益。由此可見若不防堵上述諸項漏洞,投入再多金錢也是枉然。小老百姓負擔變重的同時,請問健保局,號稱較公平的二代健保我們還要等多久?(全文完)

(國立中正大學哲學研究所碩士生、哲學與公共事務研究室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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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線電視必載 政府責無旁貸(陳炳宏)

2010年04月03日蘋果日報

立法院在審查立委陳根德等人提出的廣電法第七條之一修正案,即增訂公共電視、民營無線電視台,應提供「公眾收視」的傳播平台免費播出等權利的條文時,遭到主管機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及部分無線電視業者的反對,結果竟然是擇期再議。

老實說,在台灣真的很難得看到立院諸公認真在為人民的權益而立法,不是為政黨,就是為財團,再不然就是為自己,此次立委能主動替全民爭取無線電視收視權,實在令人感動。但很可惜的是,當立院諸公為人民權益而主張增訂無線電視必載條款時,卻遭受到阻擾,真令人氣餒,不過還是希望立委們能繼續堅持,以全民為後盾,勇敢爭取無線電視必載。

可能有許多電視觀眾不曉得甚麼叫無線電視必載。或許反過來說容易了解些,那就是如果將來立法院通過無線電視不必載,那表示每位透過有線電視系統收看電視的觀眾家裡,就未必會有現在的台視、中視、華視、民視與公視等無線電視可看。

不能剝奪收看權利

也就是說,無線電視必載是指透過有線電視系統收看電視的民眾,其有線電視系統業者依規定必須要載送至少目前五家無線電視台給所有的有線電視訂戶收看。因此,確立無線電視必載條款的意義即在保障,未來每位國人家中的電視一定會有現在所有的五家無線電視台可免費收看。

無線電視必載條款為何這麼重要,原因有許多,雖然有人在猜立委是在為中華電信MOD護航,但這不是我關心的重點。我最在意的是,無線電視頻率是全民所有,政府只是受全民託付去管理這些無線電視頻率而已,過去政府把無線電視頻率指配給五家無線電視台,讓他們利用此全民資產去製播節目供人民收視且亦獲致相當的利潤,因此免費收視本是天經地義的事,但是未來這卻可能變成買賣行為,即利用全民的無線電頻率以製播節目的商營無線電視台,未來卻會反過頭來要全民付費才給收看,這樣合理嗎?做個比喻,這有點像是有人把土地借給朋友種菜,到時候朋友卻反而要他付錢買在他土地種的菜來吃,大家評評理,這樣像話嗎?萬一落得如此,政府有盡到受全民託付管理無線電視頻率的職責嗎?還是故意要圖利電視業者啊?

雖然有人說電視數位化後頻道有很多,觀眾不差這幾個無線電視台。這種說法有點本末倒置,無線電頻率本來就是全民共有,民眾為何不能免費收看,還要看有線電視系統業者及無線電視業者的臉色及協議。

如果說無線電視數位化後,無線台將從五台變成十五台,如果要全部必載,對屬於民營企業的有線電視系統業者來說,佔掉太多頻道空間,有強迫徵收他們所建置的有線系統頻道空間之嫌,這是有點道理。但我的看法是,至少應該明定,除公共電視集團所有頻道應該必載外,目前台、中、民視等三家民營無線電視台(數位化後的主頻)也都應該必載,不能剝奪全民收看現有無線電視台的權利,因為哪有電視數位化後,屬於全民資產的無線電視卻反而要民眾付錢才能收視?不然就請把無線電頻率還給政府,自己去經營衛星電視。

請提案立委繼續加油,也請想繼續免費收看無線電視的觀眾給這些立委掌聲,共同爭取無線電視必載權!

作者為台灣師範大學大眾傳播研究所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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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響/多元和諧 未避歷史真相

【聯合報╱行政院文建會(台北市)】
2010.04.03 03:21 am

有關景美人權文化園區辦理「牆外—景美人權文化園區當代藝術創作展」,本會已多次公開說明並非為汪希苓案辦理特展,該創作展只是「二○○九世界人權日系列活動」七項活動之一,在汪希苓被囚禁的區域展覽,並無榮耀汪希苓的意味;且本會於第一時間道歉並不代表本會有違法失職之情事,而是考量民主社會的公共政策向來有多元觀點,本會願意傾聽各界聲音、接受批評,並願以最高標準自我要求,承擔社會道義責任,求取社會和諧,因此鄭重向政治受難者、人權學者、藝文界人士及藝術創作者解釋並道歉,以平息雙方可能更大的對立衝突。本事件發生後,眾多人願意以寬恕之心化解紛爭而道歉,但本會仍需依法行政,將破壞藝術作品者提出毀損告訴,目前正靜待司法調查中。

再者,本案於規劃辦理當代藝術創作展時是以尊重藝術創作與表現為考量,於辦理本項採購案時均依據法律辦理,符合行政程序。且「二○○九世界人權日系列活動」尚包含其他六項展覽、五項人權藝術、音樂會及教育推廣等活動,皆坦誠面對歷史,希望彰顯人權之重要性。例如其中「民主花開美麗島—美麗島事件卅周年紀念暨白色恐怖政治案件史料展」更是展出高雄事件、美麗島大審、白色恐怖時期政治案件、獄中著作、家書等史實資料,甚至國內外人權人士對當時政府之不當作為等評論文件,顯示本會絕無規避歷史真相之意圖。

至於監察院提出糾舉,本會尊重監院職權,但也提出聲復書,希望爭取進一步完整說明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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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響/產創條例 獎創新顧就業

【聯合報╱杜紫軍/經濟部工業局長(台北市)】
2010.04.03 03:21 am

 

針對四月一日梁定澎教授投書「產創條例兩大盲點」一文,本人提出以下說明。

首先,在鼓勵投資、創造就業機會上,產創條例已建議增列中小企業增僱一定人數員工者,中央主管機關得予補助。其次,產創條例的研究發展人才培訓抵減獎勵的目的,即在鼓勵企業投資創新,從事人力資源發展的相關投資,可帶動就業機會。據中華經濟研究院針對研發抵減評估,可以創造九萬三千多人的就業機會。

此外,產創條例的立法內涵本來就在於鼓勵企業往創新、人才培訓、企業永續發展等「實質」方向投資,將資金導入產業發展的正途。至「個人海外所得繳稅,企業海外所得無條件免稅」不符合公平正義之說法,亦不完全正確,因產創條例提供自關係企業匯回免稅之優惠,僅限僱用一定員工人數以上、營運高附加價值活動之營運總部(目前僅三百四十家),並非所有企業均能享有免稅規定。

其次,產創條例亦鼓勵地方政府訂定產業發展策略,負責推動地方產業之發展。同時訂有中央政府補助地方招商,目的即在促進地方投資、平衡區域失衡。

經濟部訂定產創條例時,即在兼顧產業發展及財政收支,已儘可能涵蓋各行各業、南北區域發展及就業機會的創造。然整體國家發展事項並非單靠一項法律即可全面涵蓋,未盡之處,行政院仍有其他政策工具支應,如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等。

產創條例以促進產業創新、培育人才、永續經濟發展、推動產業投資及建構邁向知識經濟的良好環境為目的,希望全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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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減碳 視核電為救世主

2010-04-03 中國時報 【黃菁菁】

 日本政府訂下的減碳目標是,二○二○年要比九○年減少二五%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許多人認為,日本要達成此目標簡直是天方夜譚,但日本政府可不這麼想,他們寄望核能發電廠能提高日本國內的能源自給率,還可出口核電廠技術給新興國家賺取外匯呢。 

 日本政府近來大力推廣節源照明、環保車、太陽能面板等環保商品,但是家庭和交通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仍然有增無減,儘管產業界再怎麼努力,想要達成減碳目標仍是難上加難,此時核電廠便被寄予重望。 

 日本內閣府核能安全委員會三月底發表核能安全白皮書,將核能定位為符合環保持代要求的重要能源,認為日本應該更有效地運用核能。 

 鳩山政府希望日本國內在二○二○年之前能增設八座核電廠,電力業界則計劃在二○三○年之前增設十四座核電廠。不過,核電廠固然不排放廢氣,有助於達成減碳目標,但相對的,核電廠的營運管理不僅費神且也暗藏危機。 

 福井縣是日本最大的核能發電供應地,核能發電量約占全日本的四分之一,縣內共有十五座核電廠,關西地區約五成的電力都是來自福井縣,「日本APEC能源大臣會議」六月也將在福井縣召開。 

 與核電廠共存的福井縣不僅要揹負能源技術研究的責任,還要面臨核能的諸多課題與風險,例如,福井的文殊發電廠的「快滋生核子反應爐」於一九九五年發生液態鈉冷卻劑外洩事件,至今仍是議論的焦點。 

 取名自智慧菩薩的「文殊」發電廠是一九八五年在「日本核能研究開發機構」的主導下,耗資五千九百億日圓(約台幣二千零六十九億元),在福井縣敦賀市若狹灣建蓋的。 

 文殊從一九九五年八月開始發電,預定年發電量達廿八萬千瓦,沒想到頭一年的十二月卻因二次冷卻系統配管中的溫度計變形,造成液態鈉冷卻劑外洩,只得被迫長期停機檢修。 

 外洩事件發生至今已近十五年,歷經各種嚴格的安全檢查後,文殊開始醞釀著要重啟反應爐。文殊一度被媒體質疑其特意封鎖消息,浴火重生之後則一改過去封閉的態度,還很有自信地主動邀請外國媒體前去採訪。 

 進文殊採訪先要經過書面申請審核,進發電廠前則要穿上特製的衣、帽、鞋、襪等包得密不透風,再經過層層關卡才能進到廠房內,離開時則要檢測身上或隨身物品有沒有含放射線才放行。 

 發電廠內還貼著一九九五年十二月發生液態鈉冷卻劑外洩的相片,溫度計變形導致外洩出乎意料的情形,雖然波及的區域不大,卻因此停機十多年,這個代價真是大。 

 外洩事故發生後,文殊投注一百八十億日圓(約六十三億元)進行改修,改修工程於○七年完工,去年底已開始測試性能,目前還在等待日本政府做最後的安全確認,希望今年內能重新啟動反應爐。 

 雖說核子反應爐被隔在厚厚的水泥牆內,對周邊環境並沒有造成影響,但為了要讓縣市政府和當地民眾理解,讓政府能放心下令重啟反應爐實在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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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新一審 杜絕民怨

2010-04-03 中國時報 【劉孔中】

 前一陣子因為阿扁是否應該續押,使得長久以來在事實不變前提下檢察官一再申請羈押被告、法院一再受理檢察官羈押被告申請的不合理現象,得到社會關注。最近又因為聯電公司榮譽董事長曹興誠在高等法院嗆聲揚言不再出庭而沸沸揚揚。姑且不論本案最高法院基於「修正前刑法第五十五條之牽連犯裁判上一罪關係及審判不可分原則」,將原本已因不得上訴的判決發回更審,適法性頗有問題(因為九十五年修改刑法時刪除牽連犯時,就在修法理由說明:「牽連犯廢除後,對於目前實務上以牽連犯予以處理之案例,在適用上,則得視其具體情形,分別論以想像競合犯或數罪併罰,予以處斷」),所以檢察官在被告一、二審均獲無罪判決確定之後堅持上訴的正當性就十分堪慮,因此有主張立法限縮檢察官為被告不利益上訴之權,一旦被告經法院判決無罪,檢察官即不得上訴,避免雙重程序不利益之弊,省卻司法資源的不當耗費。 

 限制檢察官上訴權的主張值得支持,但是應該以建立堅實以及國民參審的第一審刑事制度為前提。 

 審級制度應朝向建立堅實的第一審、事後審查審之第二審、嚴格法律審之第三審制度,可說是全國對於司法改革的共識。所謂堅實的第一審是指由經驗與專業豐富的法官依據正當法律程序及完整認事採證程序做出品質良好的裁判。在堅實的第一審中,檢察官與當事人將所有有利不利的事證以及攻擊防禦方式完整提出,在案件發生後迅速釐清事實與真正的法律爭點。然而,現行法律下第一審法院不易找到經驗與專業豐富的法官,因為法官與一般公務人員一樣適用職等銓敘,在下級法院任職之職等比上級法院低,薪俸待遇因此也比較低,資深法官不易留任第一審,以致第一審裁判被上訴之比例遠超乎各國,民怨迭起。現正在立法院審議中的法官法草案第六十九條第一項明訂「司法院及各法院法官不列官等、職等。其俸給,分本俸、法官加給,均以月計之。」值得肯定與支持。當較資深的法官願意擔任第一審法官,第一審的裁判品質得到強化時,再限制檢察官上訴權,人民的疑慮會大幅降低。

  除了加強第一審法院法官素質,另一方面也不能再讓法院壟斷刑事裁判權,讓一般民眾的正義價值和情感得以直接輸入司法程序,法律制度運作可以民主化,罪與罰以及善與惡的判斷可以切合人民的感受。向以法律教育普及且專業法律人員遍布的德國,就廣泛允許不需要有法律背景或學過法律的國民在刑事審判擔任參審員(德國六八六個區法院與一一六個邦法院在○七年共有二四三四三名參審員參與審理刑事案件),並使其如同職業法官般獨立行使完全相同的法官職權。連保守的日本也在去年採行國民參審制度,我國還能漠視此項國際趨勢嗎?然而,《法官法》草案第五條仍然堅持法律菁英主義,完全排除一般國民參與審判,如此一來,人民對於限制檢察官上訴權當然會感到不放心。 

 如果能落實堅實的第一審並且配合國民參審,則法院得出的無罪判決,會得到國民的普遍信賴,原則上就不應允許檢察官任意提起上訴。限制檢察官任意提起上訴,只會督促檢察官在起訴前做好充分證據調查與法律分析,不濫行起訴,並且於敗訴後不會借細故一再糾纏國民。 

 (作者為中研院法律研究所籌備處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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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寶吹氣球

自由時報 2010.04.03◎ 張尤麗 

我曾經在家拍過一張哺乳照,朋友都戲稱是寶寶吹氣球,因為我漲奶時的乳房跟寶寶的頭一樣大。甚至我在哺乳到六個月的時候,去上海玩時量身訂做外套,裁縫師傅還在單子上附註:奶大。我自己可以拿這事開玩笑,但是當朋友告訴我,他在一個母乳學術研討會看到我的哺乳照時,我還是很不爽快的去函該教授,因為她使用這張照片沒有經過我同意。 

我是奶大哺乳的媽媽,我根本不想給人家看,因為那些會想看的,都是不懷好意。就像在母乳學術研討會上,護理系學生在找資料時,未經過我同意使用我的哺乳照,我還是會去函跟教授抗議。 

台灣的哺乳環境,在這幾年才漸漸有所改進。哺乳室的建立,是要讓媽媽可以安全而安心的哺乳。要先有這樣的哺乳點的建立,配合保護哺乳權的立法當線連結,才有可能建立一個友善的哺乳環境。我親餵兩個小孩,加起來超過四年,所以我很清楚哺乳媽媽們,在這條哺乳之路上遇到的困難、艱辛。好不容易有點進展,卻出現這個「哺乳為奶大奶小」事件,又打回原點。 

如果有醫學背景的立委是這樣贊成哺餵母乳,他可以舉辦公聽會或是問卷調查,具體了解哺乳媽媽的需求;或是去借調台北捷運哺乳室裡掛的哺乳照(這是哺乳媽媽讓專業攝影拍攝的),然後刊登在報紙上。這樣哺乳媽媽就會相信,果然處處都可餵。 

(作者為台灣母乳協會創始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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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幫落後的小朋友

自由時報 2010.04.03 ◎ 曾世杰 

教育部同意各縣市自行辦理國小的學力普測,教師和家長團體強力反彈。 

學力測驗經常被妖魔化,反對者認為它會加重孩子的考試負荷、會造成以考試領導教學、會使學生沒有創意等,這些說法在台灣是不是對的?仍有待實證研究的檢驗。但至少我們看到,美國不但不排斥,反而強調要做學力普測。 

台灣的情況當然和美國不同,台灣許多中產家庭的孩子唸書考試的時間超過美國孩子太多,但是,反對學力測驗的人士也要想想各地方的差異─各縣市間兒童的學力程度是有天壤之別的。 

以台東、花蓮的國語文學力為例,研究指出,兩縣國中三年級的弱讀學生,其平均識字量不到全國小三的平均值;而且學力低落的兒童,普遍分散在各個學校,教育行政部門努力的重點,就是要把錢用在刀口上,讓需要幫忙的學生、老師及學校,得到較多的資源解決問題。這時,學力普測的重要性就不可忽視了。例如,若能用一個三十分鐘不到的測驗,找到全縣哪些學校的哪些一年級小朋友沒有學會注音,以確定各校需要的補救教學經費,我看不出這樣做有什麼不好。 

學力測驗有其診斷的功能,它可以非常有效率的找到需要支援的學生或老師,它也可以做為「補救介入」是否有效果的良好指標,教師及家長團體反過來要求教育部強制各縣市不准辦理普測,這是因噎廢食的。 

(作者為台東大學教授;永齡希望小學教學研發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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捍衛校譽(蘋果日報) 2010.04.02


中天搞烏龍 誤栽中正大學

■中正大學是開放型校園,優雅的校園常吸引遊客前往。(記者謝銀仲攝)

自由時報2010.03.30

記者謝銀仲、陳珮伶/綜合報導

根據讀者爆料,指中天日前翻拍網路影片播出的獨家新聞,把幾位年輕人將疑似尿液液體倒在對方車子玻璃取樂及到中正大學校園角落玩特技腳踏車畫面剪接後,就說這些人疑似中正學生,事實上這些人並非中正學生,中天未經查証即播出該則新聞。中正大學立即致電中天表達抗議,要求撤下該則新聞。

中正大學傳播系大二生劉書凱昨天已在學校發起針對中天不實報導的連署活動,要求中天對此作出澄清與道歉,同時今天也將邀請媒體觀察者為此召開記者會。

潑尿點在省道 鬧事者也非該校生

中正大學主秘陳朝輝說,中天播出新聞後,嚴重損及學校形象,師生一陣嘩然,要求校方討公道;校方為求慎重,比對影片追查,發現潑尿地點在省道,且這些人也非該校學生後,當天即致電中天抗議,中天自知無法確定這些人是否為中正學生,口頭道歉,並表示會立即把新聞撤下。

陳朝輝表示,中正大學是開放型校園,任何人都可前來遊憩,中天這起新聞烏龍事件,中正大學成為最大受害者,希望日後到校園旅遊民眾,不要做出不雅舉止,以免「火燒山累著猴」,再讓中正大學揹黑鍋。

主播先入為主 中正大學揹黑鍋

讀者指出,三月廿五日中天新聞播出一則以「玩瘋了﹗大學生校園潑尿,還開心互潑」為斗大標題獨家新聞,主播為盧秀芳。

這則翻拍網路影片的新聞,前半段為幾位年輕人將疑似尿液液體倒在對方車子的玻璃上,後半段為這些人在中正大學校園角落玩特技腳踏車畫面,原是兩碼子事。

但中天主播在播報新聞時卻直說「疑似中正大學學生」、「校方看了直搖頭」、「恐怕同校同學看了都覺得丟臉」云云,分明是先入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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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牛吃豬 害慘地球(周晉澄)

2010年04月02日蘋果日報

2006年聯合國農糧組織發表畜產長陰影(Livestock’s Long Shadow)指出,畜產業產生與排放大量的溫室氣體,如甲烷、氧化亞氮與二氧化碳等,佔了全球人類製造的18%,2009年11月《看守世界》雜誌進一步依畜產業直接與間接生產的資料更正為51%。

上述引用的生產資料,有很大的部分是跨行業使用的,應該要明確精算各領域的分配量,即其貢獻量不夠精確,有再修正的必要,也因此美國加州大學學者米特洛納指出,將氣候變遷歸咎於牛和豬是欠缺科學精確性,但是說減少肉品消費及生產,會對氣候帶來更不佳的影響,我則有很大的疑惑。

減少肉品消耗總量

過去30年來,世界肉品產量大約以5%的年增率成長,主要的增產是在開發中國家,約增加了三倍。儘管工業化國家的人均食肉量為開發中國家人民的三到四倍,但是開發中國家目前的產食量已超過世界肉品總量的一半,尤其是中國在過去20年來增加了一倍以上的消耗量。如果持續以這個速度增長,工業化畜產工廠與飼養動物的玉米與牧草作地,將不斷的增加,而且會落在過去人口稀少但林木茂盛之處。如此,將使原來是儲存碳的自然森林與草原被釋出開發使用,加速溫室氣體的產生與釋放,改變了地球動植物碳循環的規律。

少吃肉、騎單車、少消費是阻止地球快速暖化的重要法門。台灣人愛吃肉,每年每人食用畜產肉品約77公斤,與多數歐美國家相當,而遠高於日韓等國,然而在穀類與蔬菜食用上則低於上述國家。考量動物性蛋白質的需求不可以完全偏廢,可以調整食物的量與種類,減少肉品的消耗總量,尤其是紅肉的食用。地球暖化會增加蟲媒疾病的發生與傳播,尤其異常氣候引發洪氾後,會造成牧場沖刷與廢水浸漬,破壞了原已建立的自主防禦管理系統,引入了新興傳染病與造成再現性疾病的盛行,近年不斷有過去罕見的惡性人畜共通傳染病出現,其造成跨領域的盛行與傳播,可能與此有關。台灣在八八水災後,局部亦有疾病的分布與再流行,因此畜產基地是否適合飼養、疾病如何防禦,均需要跨領域共同思考。

台灣要多鼓勵使用輔助營養補給及新的混和飼料,增進飼料蛋白的消化,減少甲烷的排放,減少溫室氣體的增量;畜產動物糞肥處理消化所產生的沼氣要進一步的回收利用,所轉化的能量可以做為能源供給使用,甲烷經燃燒會產生二氧化碳,但其暖化潛勢僅為甲烷的25至50分之一,對環境而言是相對較友善,不過多數農民不善此道,政府曾有努力但效果亦不佳,建議以集中處理方式,請專業人員協助,減少溫室氣體排放以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

畜產朝精緻化發展

基於台灣安全存糧與環境保護考量,畜產業要考慮改變大量集約生產方式,朝精緻化發展而降低飼養密度,除了減少緊迫導致疫病發生的頻率外,亦可避免高傳染性動物疾病爆發,引發大量動物死亡與損失。尤其要開創自有品牌,依優良方式飼養、不要亂添加藥物,建立國人對自有產品的信心。雖然肉品需求降低,但有台灣自產安全衛生的肉品可以選擇,藉此擺脫畜產強國強行輸入之工業化肉品及其可能帶來的疫病,如狂牛症的困擾,且由於有自我產銷的適度供應,農牧畜產仍然可以保有快樂的願景。

作者為台灣大學獸醫學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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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永遠比改革容易 ◎張哲銘 

前陣子在景觀花園的小路有一起機車車禍,肇事的原因是在旁邊草地練球的系級壘球隊誤傳,打到路過的機車騎士釀成。當然這種事情也不是第一次發生,在多方的建議下,學校決定禁止學生在景觀花園旁邊的草地從事任何球類運動。這種做法當然可以完全的杜絕類似的悲劇重複上演,但是難道這就是唯一的方法嗎? 

中正大學裡熱衷壘球運動的人數絕對不在少數,光是中正壘球聯盟就有十四組球隊,幾乎每個週末都會例行的安排賽事彼此競爭。加上課餘時間,休閒性質的學生或是教職員也訂時或是隨性的聚集在學校草地上打球暖身。因此在學校裡面,壘球絕對不是冷門少數人在玩的運動。 

原本學校裡面主要可以從事壘球運動的場地有體育館前面的大草地、景觀花園旁邊兩塊長方型草地(學校的棒球場通常只供校隊與上課使用)。在學校開始推動足球運動後,體育館前面的大草地被綠色矮牆區隔一半,從此一邊足球運動,一邊壘球運動,彼此涇渭分明。另外,上學期學校開始推動射箭計劃,景觀花園後面較大的長方形場地蓋了一小間工具室,還有幾個供射箭練習的標靶台。從此以後學生打球更加險象環生。 

在體育館前面被區隔成一半的大草地,經常由兩個甚至三個球隊共同使用,礙於場地大小,只要是打擊技巧比較好或是力量比較大的打者,通常可以打過大半場地,因此另一隊除了專心自己球場上的動向外,還必須同時眼觀八方,隨時都可能出現天外飛球。除此之外,旁邊高爾夫球場打過來的小白球也所在多有。另一方面,景觀花園後方蓋了射箭場地的草地,在守備的時候時常要提心吊膽會不會在行進的過程中撞到射箭標靶台。我們就是身處在這些恐懼之下打球的。 

然而在最近的這幾車禍後,學校又決定強行的將另一塊草地貼上封條,禁止任何人是從事球類運動,雖然立意良善,但是我們這些愛好壘球運動的學生又該何去何從? 

筆者無意批評足球場地或是射箭場地的設置或是被使用的頻率,發展多元的運動場地也能夠讓學生有不同的機會接觸其他運動。但是筆者疑惑的是,難道學校面對這些問題都只能消極性的禁止嗎?小草地禁止使用後,更多的球隊聚集在體育館前草地,冒著被隔壁球隊打來的飛球擊傷的風險;更多的人冒著撞到射箭台的危險在後面的草地練習。難道如果不幸的發生了那些憾事,又登上新聞版面之後,學校能夠再進一步的完全禁止在中正大學從事壘球運動嗎? 

總是消極的禁止似乎也不是根絕問題的方法,筆者認為學校應該主動的拿出積極的態度,在景觀花園的草地旁架起高的網子,這樣子練球的人不用再擔心傳出去的球會不會打到路過的騎士,也不用再冒著危險的跑過馬路找球。或是學校也能夠適時的開放棒球場,在某些時段提供學生或是教職員在那邊免費的練球。這種做法雖然會消耗有限的預算,但是似乎才能夠比較有效且完整的杜絕那些我們也不樂見的憾事。

(國立中正大學哲學研究所碩士生、哲學與公共事務研究室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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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生子是選項 非社會問題(陳玫儀)

2010年04月01日蘋果日報

台灣政府為了搶救節節下降的出生率,不僅各個縣市政府紛紛祭出生育補助津貼鼓勵女性生育,甚至連內政部都將砸下百萬徵求「聽了就想生」的口號,這不難看出政府在提升生育率上束手無策,更看出政府根本無力解決真正導致女性不願意生育的環境因素,包括職場懷孕歧視、公共托育制度未建立、傳統性別角色的壓迫等等。

官員受道德意識左右

然而,在少子化及人口老年化的雙重壓力下,好不容易日前內政部次長簡太郎指台灣要提高生育率,有必要接受「未婚生子」的觀念,正心喜政府官員終於有了新思維及新作為,內政部長江宜樺卻立刻「特別申明」這只是大家意見上的交換,並沒有成為內政部政策。

為什麼這「意見上的交換」,非要江宜樺在公部門的網站上急於澄清這不是政府的政策?這不就只是單純的「意見上的交換」嗎?何需大費周章發文滅火呢?到底為什麼補助「未婚生子」會引起江宜樺的恐慌呢?其實說穿了這還不就是政府官員受道德意識形態左右,視未婚生子為「社會問題」,認為大多數未婚懷孕的女性都是無知、不夠成熟、不理性、不獨立,因此,生下來的孩子勢必無法受到良好的照顧與教育,因而成為社會負擔,形成「社會問題」。

此外,這也看出政府依舊認為進入婚姻的一男一女所組成的家庭,才是「完整」的家,才能造就健康的下一代,才不至於使下一代成為「社會問題」,但事實是否如此,不需要我在此一一辯駁,看看身邊有多少真實案例就可知道。

大環境對孕婦不友善

為什麼政府對持續低迷的出生率毫無對策,甚至想出百萬元徵「聽了就想生」口號這樣令人啼笑皆非的活動,根本原因除了大環境仍舊對懷孕婦女不友善外,就是缺少新思維去正視台灣社會上其實有一群情感獨立、經濟獨立、受良好教育的單身女性,她們有意願生育,也有能力養育小孩,但礙於《人工生殖法》的限制,以及種種社會福利政策獨厚異性戀已婚伴侶(如:青年安心成家方案),使得有能力有意願的單身女性除了無法獲得國家的肯認外,還必須承受社會給予的污名。

未婚生子,不應該被視為是「社會問題」,它是每個女性眾多「人生選項」的其中之一,當不願或無法踏入婚姻之單身女性願意生育時,應當跟其他進入婚姻體制的男女一樣,有權享有政府各種的社會福利,更要保障單親小孩有不受歧視的權利,唯有政府帶頭做起,台灣的生育率才有機會提高,社會才得以進步改變。

作者為性別運動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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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 評-研究生與幼稚園

2010-04-01 中國時報 【本報訊】

 立法院審議《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草案,與會的地方首長照例吵翻天,不過再怎麼吵,都比不上財政部長李述德的一席話,他將直轄市與縣市區分為二,引發爭議,恐在所難免。

  財劃法因攸關中央統籌分配稅款的分配,中央與地方政府間的爭論從未間斷,拜五都效應之賜,直轄市與縣市在分配額度上的落差,不僅引起城鄉差距質疑,也容易招來「一國兩制」的批評。

  然而,對於外界關切直轄市與縣市的分配差異,李述德卻回答說,「研究生與幼稚園學童怎麼比?」更絕的是,當立委建議反對ECFA的縣市,不准參與統籌款分配時,他竟然以「講到我心聲」、「社會還是有公義的」做回應。

  李述德將直轄市與縣市比喻成「研究生」和「幼稚園學童」,等於是將地方政府做了高低區分,換言之,既然有高低之分,那就不可能真平等。同樣地,他呼應立委主張不准反對ECFA縣市參與分配,也容易給人黨同伐異的觀感。

  畢竟,前者若依李述德的邏輯,即將從桃園縣轉戰新北市的副閣揆朱立倫,大概也不用選了,因為這種分法,勢必會造成非五都縣市淪為「二等國民」的譏諷。後者道理亦同,統籌款的分配與ECFA的支持與否是兩回事,把支持ECFA做為統籌款分配的前提,這種得罪選民的論調,實在愚蠢至極。

  多數政客總是自認高人一等,但即使只有幼稚園的程度,也不該笨到搬石砸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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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筆記/虐貓之罪與罰 

【聯合報╱梁玉芳】

2010.04.01 01:50 am 

因虐貓而遭網友「人肉搜索」的台大博士生,被法院重判一年半。雖然他可上訴,也不見得真會因其暴行而入獄,但這首次「人為殺貓坐牢」的判決,仍是動保史上的悲傷里程碑。 

有論者認為,為了殺幾隻貓,讓一名台大博士生休了學,還落得可能坐牢,是「輕重失衡」,幾隻混種貓會比一個人才的前途重要嗎?這些背景雜音,正凸顯這項判決的可貴。 

進步的判決,能引領整個社會的人民往文明前進。法官在判決書中說,「生命無價」、「動物與人類都是宇宙的一環,並無輕重之分」,正符合現下的動保思潮:在萬物之前,我們該謙卑地認清,我們只是與眾生共享地球的物種之一,而且是有能力摧毀其他物種及地球的唯一生物;當人類由自命為神的支配高壇走下,對其他物種的生存負起「地球管家」的責任,我們才配稱為人。 

這樣幾近於宗教情懷的論點,或許有人認為陳義過高;那麼,不妨換個主體,由人的利益來說吧。 

虐殺動物,終究受傷害的,是人。國外研究早已證實,動物虐待與暴力犯罪之間存有「有機關連」,也就是說,虐殺動物與虐殺人類的暴力本質是一樣的,虐待動物幾可視為暴力犯罪的先前指標。外國數據顯示,虐待兒童的家庭,八成八曾虐殺動物;近一半的性侵殺人犯,曾經虐待動物。 

在判決之外,我們更關心,這樣輕忽他者生命的暴力行為該如何遏止?殘忍心態應如何矯治? 

看判決書,台大博士生既不悔罪也不請求寬恕,連以「照顧小動物」交換緩刑的提議都拒絕;對照他將貓剝皮致死、四肢折斷的行為,他的心理狀態著實可憂。若法律未強制專業心理診療介入施虐者的後續處遇,即使坐牢也是治標不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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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懲虐貓…問題在教育

【聯合報╱黃基森/北市教大環境教育與資源研究所助理教授(北縣永和)】

2010.04.01 01:50 am

日昨媒體報導虐貓致死台大博士生重判一年半新聞,且刑期之重創下司法史紀錄。我國動物保護法已立法十二年個年頭了,這則新聞確實反應了國人對尊重動物生命的歧異。

許多人認為飼養動物而對牠擁有財產權或施以暴行,也有人會看到動物受虐待而憤怒。筆者認這個判例不只是法制伸張動物生命權的議題,更應從倫理道德層面的思維來檢討與決解,才能有效減少虐待動物之事件發生。

筆者近年來的研究發現,飼養寵物的盛行衍生層出不窮的問題,包括動物傷人,肇事寵物的下場通常就是立即被送養、棄養、囚禁隔離,甚至處死;另有環境衛生與噪音問題,民國九十五年中村夫婦來台long stay,因受不了台灣滿地狗屎落荒而逃而成了國際新聞,同時也影響我國推動長住計畫;此外還有人畜共通疾病、棄養動物、虐待動物。近年來高知識分子虐待動物事件頻傳,使得虐待動物也是飼養寵物時值得探討的課題。飼養寵物所衍生的已不是單一問題,而是動物的價值、社會道德與人道關懷多層面向的問題。

飼養動物者對動物應有道德上的考量嗎?這種思維在兩百年前已經受到哲學家的密切關注,英國羅蘭斯在一八二○年提出人類應承認動物的道德地位,並予以法律保護的思想觀後,英國議員馬丁提議的「對待牲畜法案」遂於一八二二年在議院通過,其主要內容乃針對防止農場和役用動物等畜牲之不當對待和虐待。至此,人類與動物的關係展開了一個新的紀元,動物保護等相關名詞也初見於法律。

近年來提倡動物福利也成為保護動物新思維,其應享有免於飢渴、不適、痛苦與傷害、恐懼與不當對待或精神痛苦的自由等五大基本自由。世界自然憲章要求:「每種生命形式都是獨特的,無論對人類的價值如何,都應該得到尊重,為了給予其他生物這樣的尊重,人類行為必須受道德準則的約束。」但這些哲學思維仍未能轉化為保護動物的態度與行動,而成為普世的價值?其問題在於法律條文中無法說明哲學思辯內容,讓虐待動物者或民眾覺得動物應有其自身的權利與其道德價值。

立法與教育是目前世界公認解決寵物問題的黃金定律。動物倫理的最終目標是發揚人類的愛,以維護動物的基本權益,而非建立動物的特權。所以動物倫理是人類對待動物的行為道德判準,是透過科學數據與哲學思辯所建議的理性標準。

此次虐貓致死的事件,也凸顯保護動物教育課題與題材的缺乏。基於「動物價值」與「眾生平等」的理論,強調人類與動物的道德關係,因此,從教育著手,才是積極治本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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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平等

◎黃怡潔

日前台北市政府審理台北市同志公民運動預算。雖然活動的預算增加,但市政府在決議中出現了引起爭議的言論。內容為:「台北市政府應設置跨局處平台,檢討同志公民政策,確立各局處權責分工,並研議如何防止高中、職(含)以下學校社團,假藉該社團名義,誘導吸收學生,從事同志交誼等活動,以保障學生自然適性之發展空間。由民政局統籌,教育局、社會局、衛生局及勞工局辦理。」事後,台北市政府又將決議文行文給北市各國高中學校。此舉引起各同志團體的強烈抗議。各同志團體均認為此項決議文明顯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的第十四條第一項與第二項。第十四條第一項規定:學校不得因學生之性別或性傾向而給予教學、活動、評量、獎懲、福利及服務上之差別待遇。第十四條第二項規定:學校對因性別或性傾向而處於不利處境之學生應積極提供協助,以改善其處境。

姑且不論法律的面向,即從內文本身來看,此決議文也有可議之處。決議文明文指出「防止學校社團,假藉名義,誘導吸收學生,以保障學生自然適性之發展空間」。此言已蘊含對於同性性向之歧視。若說同志社團招收社員便是「假藉名義,誘導吸收學生,妨礙學生自然適性之發展」,那麼何不說異性戀社團招收社員也是「假藉名義,誘導吸收學生,妨礙學生自然適性之發展」?決議文中的說法顯然已將同性戀看作是「不正常」或者「異常」之行為傾向,而將「異性戀」看作是正常的行為傾向。因此,市府官員才會認為有必要去防止同志社團假藉名義、誘導學生。他們也才會認為沒有必要去防止異性戀社團招收社員。這樣的看法已違反性別平等的原則。

政府官員行政應本著平等原則,給予各樣的族群同等的尊重與關懷,不應人民的種族、宗教、性別、階級,甚至是性取向的差異而有所區別。若只是給予優渥的活動金額,而不是重視加強平等教育的本質,無法真正落實性別平等的理念。

《國立中正大學哲學系、哲學與公共事務研究室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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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即牢籠

◎陳以森

我國社會財富分配兩極化已是無法忽視的事實。「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可以說愈來愈貼近我國社會的寫照。

美國的政治學家,查爾斯.林布隆(Charles Lindblom)曾經指出,在一個資本主義的社會中,「市場」將成為政策制定的牢籠。(“The Market as Prison”)他的意思是,在資本主義的國家裡,任何社會改革政策的制定必須要受到資本家與企業的「限制」。

如果社會改革政策的內容是不受到資本家以及企業的歡迎,那麼資本家與企業便會以裁員、提高物價或者任何會造成經濟衰退的手段來報復。但是由經濟衰退的責任須由政府承擔,而非企業或資本家,政府懼於人民的指責,因而便會撤回社會改革的法案。從這個意義上而言,林布隆認為, 資本主義社會是個相當保守、反改革的社會。因為政府想進行任何社會改革,企業及資本家都會報之以裁員和衰退的經濟。你若希望政府能立法禁止企業對空氣及河川汙染,那麼你心裡最好準備好企業隨時撤資或裁員的可能。你若希望大企業能負擔大部分的政府稅收,那麼你最好準備好企業隨時撤資、裁員的可能。你若希望我們國家的社會體制能有全面的、根本的改良,你最好準備好去面對一個貧窮且普遍失業的國家。

因此林布隆更進一步的指出,在這層意義上而言,資本主義社會是個反民主的社會。政府的責任是依照民意制定、執行政策,但是政府的政策囿於企業及資本家。因此,民意的貫徹便是囿於企業及資本家。

新政府上任一年又九個月。從課徵百分之五十的遺產稅,到課徵百分之十的遺產稅。宣布課徵證券交易所得稅,到停徵證券交易所得稅。宣布課徵能源稅,之後又決定停徵能源稅。宣布調漲富人的健保費,到暫緩調漲。一次又一次社會改革的失敗都驗證了林布隆的「市場即牢籠」的道理。

我們必須了解到,國家的整體幸福並不是只有經濟財富或股市指數而已,還有其他的價值值得我們去追求。財富的公平分配、人格教育的提升、司法的改革、自然環境的保護等等。我們也希望政府官員們了解到我們國家現在最缺乏的不是錢,而是其他的價值,不要再讓股市指數來阻擋社會改革的腳步。

《國立中正大學哲學研究所碩士生、哲學與公共事務研究室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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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話說-「減碳餐」的傲慢

2010-03-31 中國時報 【潘家鑫/北市(助理教授)】

 教育主管機關發公文,要求營養午餐「無肉」,並牽拖為了「節能減碳」,筆者認為模糊了焦點,甚至誤導小朋友以為吃肉就是「不愛地球」或「不健康」。

 選擇吃什麼食物是人權,應予以尊重,現在卻要由教育主管機關以從上到下、半推半就的推廣營養午餐一日「無肉」,這對於原本就有吃素習慣的家庭來說並無問題,但對於沒有吃素的家庭來說,若不配合,恐怕子女會在學校受到異樣的眼光。對於無法為子女準備便當的家長來說,學校營養午餐的核心價值在於提供學童均衡的營養,而不在於有沒有肉,或是環不環保。

 董氏基金會曾對學校營養午餐品質進行調查,發現乳類、水果及全穀類的份量不足,並有過多的半成品食材。我想要請問教育主管機關的是,這些問題已經解決了嗎?素食菜單能提供學童均衡的營養嗎?

 其次,國內推動「無肉日」的原本就是習慣吃素的宗教或社會團體,他們在環保議題上發聲的動機,應該就是出於善意;甚至,國際無肉(meatout)團體認為喝牛奶也不環保,因為乳牛和肉牛一樣,也會打嗝、放屁。然而,美國加州大學戴維斯分校的學者米特洛納,最近也指出,將氣候變遷歸咎於牛和豬是欠缺科學精確性,並且聯合國過去的報告誇大了牲畜對全球暖化的作用,如此只會分散大家對尋找真正解決之道的注意力。

 希望政府官員不要以「減碳餐」自滿,應該要更嚴格的為學童食品健康與安全把關,並找到更有效果的節能減碳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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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筆記/愛奇兒教我們的事

【聯合報╱林政忠】

2010.03.31 02:49 am 

天使心基金會舉辦「愛奇兒日」踩街和音樂會,上千個特殊家庭走出戶外,這些愛奇兒幫我們了解:不放棄,生命就有意義。

花了四天寫卡片邀請到第一夫人周美青的腦麻女童高紫萱也參與踩街,她用輔助學步器獨力走上街頭,還和街頭藝人跳起「No body舞」。雖然肢體扭曲、步履蹣跚,但她擁有天使般的笑容。她的父親高介仲說:「愛,就是完全的接納。看著紫萱這樣努力,還有什麼事情是我們做不到的?」

許多愛奇兒在黃昏音樂會上圓夢。李柏毅出生就罹患重度自閉症,醫生診斷他終生不會說話。他七歲說出第一個字,十六歲學會耐心看完一場電影;但他從小就展現繪畫天才,十一歲在美國開畫展,去年獲頒「全球資優天才畫家獎」。

李柏毅在上千人面前用台語演唱「若是有你在我生命中」:「海水會乾、石頭會爛,妳的愛疼無變換,甘願為我受盡拖磨,將我當作妳心肝…。」媽媽熱淚盈眶,柏毅說不出完整的字句,但他唱出深摯的感謝。

邱仁寧是另一個生命奇蹟。他雙眼幾近全盲、重度智障和自閉症,五歲前都不會開口說話。但他每天練琴四個多小時,看不見五線譜,邱媽媽先把音樂錄下來,一段一段播放,再抓著仁寧的手去「記憶」琴鍵的位置。

邱仁寧就像「鋼琴苦行僧」,他用死背的方法苦練,現在已能彈出一首首動人的樂章。邱媽媽說,「上帝關了一道門,卻也開了一扇窗,我在仁寧身上看見音樂這道光。」

軀殼雖限制人的行動和語言,但內心世界的想像力和創造力卻可以無邊無際,只要不放棄,生命可以締造更大的奇蹟。這群折翼的愛奇兒告訴我們:堅持,生命將有無限可能。我們也不妨說:「愛奇兒,謝謝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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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響/悠遊卡加密 再加三道防護
 
【聯合報╱林志盈/悠遊卡公司總經理(台北市)】 2010.03.31 02:49 am
 

針對卅日讀者投書「悠遊卡黑盒子 誰來講清楚」,謹就該文提及相關之問題,提出說明。

悠遊卡每張卡片除有晶片加密防護,另有「基碼多樣化」、「防偽驗證」及「後端核對稽查」三道防護機制,符合金管會有關訊息完整性、來源辨識性及不可重覆性等電子交易安全規範,更不斷升級軟硬體系統,建立嚴密設計的安全網絡系統,維護交易安全,可確保持卡人權益不會受到影響。

科技發展日新月異,世界上沒有絕對安全的電腦系統,也難保沒有駭客試圖進行犯罪行為,但悠遊卡公司透過上述安全防護及安全網絡反制機制,可強力反制有心犯罪者,法令也對偽造、變造電子票證者,可處二億元以下高額罰金和十年以下重刑。

至於該文擔心民眾使用悠遊卡交易,會不會因常去買酒,就被推斷是酒鬼?悠遊卡消費並不會記錄消費品項,只會記錄消費金額及地點,且儘管卡片不記名,但盜取他人悠遊卡去查詢,將有其他法律問題,金管會對電子票證個資安全亦有嚴格規範。

最後,悠遊卡有「多卡不感應」特性,相同性質的卡片疊放在一起,讀卡機就會判斷均不扣款,確保不會扣款錯誤;且悠遊卡和銀行信用卡、金融卡屬不同性質卡片,同時放在皮夾亦不會相互干擾。未來本公司會加強宣導悠遊卡相關知識,讓消費者用卡便利又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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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本報訊】 2010.03.31 02:49 am
 

監察院回應:

監委黃煌雄、沈美真回應聯合筆記「讓公務員免於思想檢查」一文。對此文所述「思想檢查是民主國家的大忌,政府權力哪怕只是碰到邊緣,都應該高度自我節制」,及「監察院這次在找不到違反事實的情況下,僅憑思想不正確,就糾舉兩位文建會官員,可說踩到了紅線」。黃、沈感認此說法顯與事實不符,且非針對公務員思想檢查,引糾舉案文及調查報告提出六項回應及說明。

一、公民與政治權利、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兩公約,在保障人權規定的國內法效力。所有公務員應遵守並應詳加規劃於各項行政作業中,這是對憲法與民主法治義務。特展主角之一汪希苓一九八四年任軍情局長,利用黑道殺手殺害作家劉宜良,法院判他共同殺人處無期徒刑,事實不容抹煞。

二、汪希苓在威權體制下,常基於統治者的命令直接侵害人權,影響人民生活,對政治受難者與家屬,任何疑似表彰或同情汪希苓的意象或言論,都易引發爭議。

三、特展作品「牆外」、「過往」、「打開」探究內涵僅在凸顯過往「事蹟」與在獄中「失去自由」的心態,其他政治受難者在監所受待遇,難與汪比擬,對其他政治受難者家屬,易產生極大剝削感與不安感。本案重點應在公務員執行辦理世界人權日業務,有無善盡職責。

四、文資總處在九十八年八月十四日召開「景美人權文化園區長期規劃顧問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委員許博允與陳佳利教授曾表示:「有關汪希苓特展,美麗島事件對於台灣民主人權的影響很大,相對而言汪則影響較少,兩事不能相提並論」,若舉辦汪特展要小心處理,提醒文資總處再思考。

五、被糾舉人違反採購法「公共利益」規定,僅提供「忠與過—情治首長汪希苓的起落」之書供投標者參考,未平衡政治受難者、民眾利益,違反採購法公共利益的規定。

六、本案因公務員過失,將爭議作品置於公有人權場所,已造成政治良心犯的受難者家屬二度傷害,承辦公務員造成的重大爭議,最低限度應負公務員服務法責任,繼續擔任現職,並不合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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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人是根本問題

【經濟日報╱社論】

2010.03.31 02:49 am 

和艦案曹興誠的退庭抗議廣受矚目,所持理由是該案已纏訟五年,檢察官仍濫權上訴;在大法官針對制度設計作出解釋前,他將不再出庭。另一備受矚目的林安順警官殉職案,延宕十三年,結局卻是法院判決有五個事實版本,最終無人是兇手。引發各界討論的「流浪法庭三十年」一書,更是史上最長的訴訟鬧劇,三十年後唯一獲得冤獄賠償的被告已精神失常。可知司法體系的荒謬而冗長,已嚴重侵蝕其公信力。

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在2008年公布「社會意向調查」,58%受訪者認為法律制度不公正,51%受訪者認為法院判決不公平。而國際上對我國司法制度的評價也不高;根據世界銀行對我國競爭力所做的評比,我國在訴訟保障這一項目分數甚低,導致整體排名大幅下滑。凡此種種,令人疑問作為法治國家的最終防線,對行政與立法權的重要制衡,司法體系怎麼會走到今日這步田地?

可喜的是社會已開始重視並討論司法制度的合理性。最近關注的焦點包括:事實審兩審的設計,不但使當事人疲於奔命,且距離案發時間較遠的第二審,反居於認定事實的關鍵地位;以及檢察體系有「禮儀性」繼續上訴的慣例等等。具體建議也不少;如將事實審由兩審改為一審;規定事實審判決無罪者,檢察官不得上訴;以及強化法官在職訓練、刑事案件全面採合議制、由審判長指導年輕法官等等。制度面的改革當然必要,但制度的缺失果真是罪魁禍首?我們觀察時日延宕、正義最後均未獲彰顯的個案,會發現更深層的結構性因素,就是司法人員缺少同理心與責任感。

例如檢察官草率起訴,心想還有法官把關,但等到案件被駁回,又不願承認先前的草率,更畏懼被告行賄等流言,執意上訴。又,一審法官認為本身非終審,任何問題上級會發現,也來急就章。而二審法院面對疑點重重的事實,當事人記憶復因時間遙遠模糊不清,就開始打迷糊仗。到最高法院時,卷宗檔案已及身長,但資料未經完善整理分析,法官難以消化了解,就隨便挑個瑕疵發回。數十乃至上百人一起推諉,共同承擔,當事人縱有怨言,就算輿論批判,反正任何人都不會單獨負責,也就變成所有人都沒有責任。

我們必須沉痛指出,制度固然有問題,但人的問題更大。而人的問題若不解決,任何改革都是隔靴搔癢。

大學法律教育基本訓練多屬「釋義學」,就法條逐一解釋文義,進階則講述國外法制與最新理論發展。結果是學生對國外學說朗朗上口,對國內實務問題卻束手無策。罪魁是數十年國家考試的題型不當,與執意壓低錄取率。錄取率低使學生如科舉時代,皓首窮經研讀法律,對其他學門、社會演變毫不關心。國家考試分科極細,每科出題又往往僅為該科極小範圍內、高度專精的問題,使學生只會背誦學者獨到見解,見樹不見林。猶有甚者,出題者不但不須解釋為何如此出題,連標準答案都不必公布,這是赤裸裸的不負責;又如何能期待這種制度下產生的司法者負起責任?教育部近年的評鑑設計不啻雪上加霜,在國際化名義下要求教授集中心力於國外期刊發表文章,使焦點更遠離本土關懷。司法官訓練所的訓練又仿效軍事訓練,集中管理,強調倫理與期別,結果是上下尊卑,同儕情誼遠勝批判反省,追求公義。

司改風潮又起的今日,我們必須指出,問題的核心在人,而改革的核心則在考試及教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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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快樂兒童節? 給歡樂童年!

【聯合報╱林榮淑/國小教師(台北市)】

2010.03.31 04:23 am 

台北市長發言,兒童節假期,學校不要讓孩子寫作業,鼓勵家長帶孩子歡喜過兒童節。一般國小應景規劃慶祝活動,繽紛多采,目不暇給。

資本主義當道世潮,各種節慶滿溢濃濃的消費味道。異於平日生活樣態的狂歡,短暫的節日過後呢?回到常態的無邊生活軌道,節慶主人翁還能繼續獲得多少關愛眼神?

大環境教育氛圍依舊,傳統競存價值觀依舊,小環境難敵大環境的緊箍咒。台諺說「剩飯留著女婢的」,三天沒寫功課,假期結束,該寫的作業、該考的試卷被要求補齊,家長才放心孩子不會輸在嬉戲中?

諷刺的是,台灣社會貧富差距越來越大,三不五時仍可在媒體聽聞:兒童受虐、無錢吃營養午餐…等令人心酸事件。

《童年之死》的作者David Buckingham提出,兒童被剝奪了童年,「童年已不復存在」這項宣稱已然成為最盛行的感嘆之一。這些兒童本質的課題是大人時時得放在心頭的。

孩子們蘊藏著各種可能性,兒童身心健全發展應該受到永恆的關注,而不是放煙火般的節日例行走秀,孤處角落的弱勢兒童,請不要遺忘他們。

給孩子「快樂的兒童節」只是基本分,給孩子「歡樂的童年」才能拿到優等分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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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肥料情…別用台北看索國

【聯合報╱黃添棟/駐索羅門群島台灣技術團團長(索羅門群島)】

2010.03.31 02:49 am 

看到媒體對於總統贈禮史坦利酋長的若干批評,筆者作為技術團的一員,身處索羅門群島,可說是感到相當挫折的。特別是,對於總統贈送史坦利酋長手機與化學肥料,有人說是菁英分子的傲慢與偏見。但事實上,多功能的手機是史坦利酋長既高興又想要的禮物;而肥料,則是史坦利酋長表示「該族(卡瓦部落)必需要的東西」,因此,我們才建議政府贈送肥料給卡瓦部落。

現代農業為了提高產量,有時會以化學肥料來補充土地的養分。特別是索羅門群島的卡瓦部落糧食尚未能穩定的自足,化學肥料對於他們的生計有極大的幫助。贈送肥料的目的很單純,就是為了幫助卡瓦部落的人民,而這也是部落的農民希望的。而以台北觀點來否定卡瓦部落的需求,說送肥料是菁英的傲慢,真的讓我們很無奈。

另一方面,也有人說謂索羅門人口少,能面對面交談,不需要手機。索國人口(五十八萬人)不多是事實,但大家可能沒有注意到索國是群島國家,由幾百個島嶼構成,最東與最西的島嶼甚至相隔一千多公里,如何「面對面交談」?

史坦利的次子羅斯林就在我們的台灣技術團農場上班,史坦利酋長來首都找兒子媳婦時,的確需要行動電話。而史坦利酋長所在省分的省都,也有基地台,事實上史坦利酋長本身也有使用手機的習慣,已經使用了三年,對於收到總統這份手機禮,覺得非常實用也非常開心。

這些批評「送禮不當」的言論,是想當然爾、先入為主的認定,史坦利酋長所在的是一個落後部落,他一定不會使用手機,因此送他手機是不實用的禮物。但這些推論,前提就錯了,因為史坦利酋長不但會使用手機,也有自己的手機門號,得知這樣的批評,我相信史坦利酋長也會很無奈。

台灣因為特殊的國情,與一些國際上特別需要援助的國家,建立了深厚的情誼。史坦利酋長對台灣的感情是真的,因為台灣的力量是直接進到了卡瓦部落,直接幫助了當地人民的生活,直接改善了他們的經濟。所以史坦利酋長在八八風災之後,才會為了送四千元台幣的捐款而橫跨海洋。台灣技術團工作人員真的很努力地在海外幫助我們的朋友,而批評台灣的外交「不符合索羅門群島需求」的朋友,是不是實際來住個幾周之後,再做評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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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報"&"mypet-club"取閱點 
1.校內早餐店旁的餐桌
2.哲學系401、系辦
3.校外的弘爺早餐店
4.大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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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報”為全台灣第一份另類免費報,同時也是唯一具有左派關懷與全球視野的文化實驗行動。
1995年正式創刊獨立發行,1997年改成目前免費報的形式。目前紙本每週發行量約8萬份。
節錄自破報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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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pet-club”為臺北市流浪貓保護協會所出版的雙月刊,提供動物保護的相關訊息。
http://www.mypet-club.com/index.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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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暖化 當心狼來了

【聯合報╱張智北/台大大氣科學系客座講座教授、世界氣象組織熱帶氣象委員(台北市)】 2010.03.30 02:50 am

報載「正負兩度C」記錄片將根據中研院的資料修正,使我從擔憂轉為希望。從藝術人文的角度,誰能不為它的感性訴求和莫拉克颱風水災的悲劇所動?可是站在科學家的立場,卻不能不被其中一個嚴重的錯誤而困擾。

暖化是人類未來可能面臨的威脅,但是最近歐美懷疑暖化嚴重性的人大增,主要是抗暖化運動的過分積極,讓人有狼來了的感覺。當錯誤和渲染被發現後,很多人信心開始動搖,轉為反對。連一向以減碳為己任的法國總理沙克吉,都受不了壓力,宣布停止開徵國會已通過的碳稅。所以科學家根據事實追求真理的原則非常重要。如果當初沒有說熱浪席捲歐美大陸是暖化的證據,今年也不用為了解釋寒冬罩滿北半球中緯度而費盡口舌。

造成我擔憂的原因不是影片中的個別錯誤,而是更根本的問題。這部電影的主要力量來自用莫拉克水災來凸顯暖化的可怕後果。可是這反變成了整個電影的罩門。當這個前提不存在的時候,就有動搖「影本」,心血東流的危機了。

高爾製作「不願面對的真相」時,暖化會增強颱風的理論正在流行,尤其紐奧良市剛被卡崔娜水災摧毀。可是到了二○○六年,很多颶風專家對此提出懷疑。二○○七年聯合國跨政府氣候小組(IPCC)報告來不及放入當時世界氣象組織熱帶氣象會議的討論,世界氣象組織特別在網站上發布說明,指出理論和觀測的矛盾。這之後辯論越趨激烈,直到一年前更長的歷史資料和新的電腦模擬結果出來,兩派專家被世界氣象組織邀請,把共識發表在自然雜誌上。

要點是:一、理論上本世紀末強颱可能增加和增強百分之二到十一,但颱風總數可能減少(莫拉克非強颱)。二、目前沒有證據顯示這個理論的影響已經出現。

世界氣象組織第一次修正IPCC報告是二○○七年。「正負兩度C」未及時注意,不能怪罪製作人。這部影片的科學顧問都是奔走呼籲面對暖化的熱心人。但再多熱心,也不能取代氣候和颱風專業的知識和判斷。高爾當初因為有專家顧問沒把話說死,如今就不再提卡崔娜了。

我希望這部影片繼續發揮它在台灣抗暖化工作的效力,因此也非常擔心莫拉克在影片中角色的錯誤。建議在修正影片時加上註解:「雖然暖化對颱風的影響可能要百年後才出現,但莫拉克已經告訴我們氣象災害可以有多可怕的後果」。另外,修正工作也不一定要急在幾天。也許可請專家對其他有問題的地方提出較完整建議,一勞永逸,就沒有擔心和遺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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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擊肝腎病 「預防」第一線  

【聯合報╱游建勳/中華民國腹膜透析腎友協會理事長(台北市)】 2010.03.30 02:50 am  

四月一日開始健保費率調高,媒體或指洗腎是健保門診支出的最大宗!上周行政院會宣布,要全面打擊地下電台販售不明草藥及偽劣藥物;蘇益仁教授昨日在民意論壇中建議,政府應針對三高疾病進行預防保健才是正途。

身為洗腎者,如何有效地降低洗腎人口的增加,一直是我們深切期許的。但是,造成洗腎的禍首,又豈止是不明草藥、偽劣藥物與三高疾病?

絕大多數腎友在洗腎前不知道罹患腎臟病,一旦不舒服而就診時,醫生往往宣判需要洗腎了;這些腎友有許多正值青壯年,事業正在人生的高峰時期,共同的經驗是年輕時,為了拚事業而長期生活、飲食不正常、憋尿、速食主義、缺乏運動與身心調劑,造成免疫能力的降低;而國人常見飲食上的毒素(防腐劑、重金屬等),及氾濫的門診用藥(止痛藥、抗生素等),也是造成肝腎疾病的原因,這些說明健康教育的推廣與預防保健制度的重要性,真是刻不容緩。

我們希望,如果預防保健制度,能夠擴及至新生兒到每一就學階段的定期篩檢與衛教的實施;如果食品衛生單位能夠嚴格把關各類食品安全;如果健保單位能夠加強查核醫師用藥的不當行為(詐領健保或濫用藥物);如果部分國人愛逛門診的現象能夠減少;或是在積極面檢討藥價、給付、保費的收支、開源節流以順應民意的控管要求等,都是支持健保永續的不二法門。

有健保照護的醫療項目逐年增加,其功德庇護豈只是造福洗腎的患者而已!感恩健保,希望國人在各自範圍內共同努力,才能共享健保的幸福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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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遊卡黑盒子 誰來講清楚  

【聯合報╱張瑞雄/東華大學資工系教授兼副校長(花縣壽豐)】 2010.03.30 02:50 am  

悠遊卡小額消費四月一日開跑,這將是智慧卡消費的一大進展,但悠遊卡公司除了宣傳其便利性之外,應該順便教育民眾有關悠遊卡的一般知識。悠遊卡公司的網站對悠遊卡技術方面的知識介紹幾乎是零,亟待加強。

悠遊卡採用無線射頻辨識(RFID)技術,卡片上有一個小晶片,裡面儲存卡片的編號和儲值等資訊。RFID技術分成主動式和被動式,被動式RFID晶片本身不具有電源,全靠讀取器送出的電波能量,其能夠被讀取的距離較短,最遠不超過約一點五公尺,捷運悠遊卡即屬於此類,但它是否安全呢?

尤其加上電子錢包,民眾最擔心的就是悠遊卡會不會被盜讀或被自動扣款,要盜讀必須先能破解其加解密的安全機制,雖然很困難,但並非不可能,外國也有先例。悠遊卡公司不能老是說不可能,應將安全常識教育消費者。

對民眾來講,悠遊卡就像一個黑盒子,卡片裡面到底存了哪些內容和資料,悠遊卡公司也應該有詳細的規格說明,讓民眾知道即使資料被盜讀了也沒有什麼關係。

另外RFID的隱私問題是時常被挑戰的議題,如果一個人時常利用悠遊卡到便利商店買酒,那麼政府是否就可以推斷出這個人是個酒鬼?悠遊卡雖然號稱不具名,但還是有卡片編號,未來對悠遊卡的消費資料,政府或廠商到底會不會存檔?悠遊卡公司也應該說明清楚。

另外在這個智慧卡的時代,卡卡干擾的情況肯定會發生,例如將悠遊卡和XX社的會員卡放在同一個皮夾,捷運的讀卡就會失效。所以政府是否該有一個智慧卡相容性的測試中心,任何公司發卡前必須先經過相容性的測試,否則屆時難免會有誰對誰錯的糾紛。

一卡走天下對民眾雖然方便,但所有雞蛋放在同一個籃子,風險顯然增加許多。我們除鼓勵民眾使用,也要讓民眾有更多智慧卡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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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法官的鞠躬道歉 

【聯合報╱吳景欽/真理大學財經法律系助理教授(中縣清水)】 2010.03.30 02:50 am 

三月廿六日,日本宇都宮地方法院為纏訟多年的足利事件,畫下休止符,審判長在宣判無罪的同時,向被告深深一鞠躬,並道歉,為了這句話,被告足足等了十七年半。

一九九○年五月十二日,日本足利市發生兒童失蹤事件,隔日清晨,被發現陳屍於附近的河川邊,而在被害者的衣服上發現有體毛與體液斑,由於無目擊者,因此警方將矛頭指向死者所就讀的幼稚園司機,即當時四十三歲的菅家身上,並為DNA鑑定,由於當時DNA的比對技術剛剛萌芽,日本科學警察研究所在鑑定報告中,雖確認被告與行為人為同一,但亦記載準確率僅為千分之一點二。

而在僅掌握DNA鑑定報告下,警察為規避律師辯護,強制將菅家帶往警局,並以疲勞轟炸的詢問方式,不斷的恐嚇菅家,並聲稱警方已掌握充足證據,若不自白,必然會被判死刑。菅家在無助、無奈與驚恐下為自白,而警方早已在媒體等待與期盼下宣布破案,被告也從此失去自由,並於二千年七月在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後確定。

全案雖經確定,但在日本律師界奔走下,終在二○○九年六月獲得再審裁定,其關鍵是DNA比對技術的進步,而足以排除當時的鑑定,當初被認為牢不可破的所謂罪證,也被重新檢視,如被告四十三歲未婚且獨居,竟也成為其有戀童傾向的輔助證據,既可笑,更可悲。

回想民國六十七年,三位第一銀行的職員,因押匯的問題,而遭檢察官以貪汙罪起訴,纏訟達卅年,歷經史無前例的更十二審,最後雖經無罪判決確定,但在聲請冤獄賠償時,有兩位職員竟被以「確有誤導」檢方羈押為由,而遭司法院否決,還得聲請釋憲,大法官雖已做出釋字第六七○號解釋加以否定,算是還給被告一個公道,但我們要問,是誰造成如此的結果?是調查員、檢察官、還是法官?在參與司法人員不少的責任分散下,恐變成無人必須為此負責的窘境。

日本司法人員很有勇氣,向被告承認錯誤,即便傷害已無法挽回,但仍值得肯定。若類似狀況在我國發生,我們的司法人員也應有如此勇氣承認並矯正錯誤,司法不會因此崩潰,反而使人民更佩服司法的道德與勇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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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門話題-蓋平價國宅 大庇無殼蝸牛

  • 2010-03-30 
  • 中國時報 
  • 【林之丞/高雄市(自由業)】

     為抗議高房價,無殼蝸牛族再次走向街頭,並揚言將投廢票抵制五都選舉。

     無殼蝸牛的不滿,源自於買不起房子,健全房價與平衡稅賦或能解決根本問題並有效改革地制,但要見其成效恐怕得數年以上,對於市井小民購屋的困難,將仍是遠水救不了近火。因此,仍需要更為積極的方式以快速回應民眾需求。舉例來說,政府停止出售精華地段國有土地,對於長期健全房價雖然有所助益,但仍稍嫌消極,倘若能在精華地段的國有土地上增建平價國宅,相信不僅是符合社會正義,更能較有效率地解決無殼蝸牛族之苦。

     古人有「安得廣廈千萬間,大庇天下寒士俱歡顏」襟懷,今日的政府高官又豈能落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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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需要一所全英文大學

  • 2010-03-30 
  • 中國時報 
  • 【黃德祥】

     台灣的經濟實力讓世界各國刮目相看,但是大學教育在世界的排名始終未見起色,事實上不論從大學國際化的規模、外國學生人數、國內學生出國交換學生的人數、大學教師英語授課的人數等指標來看,台灣大學的國際化程度都極度不足。例如:目前全台的外籍學生人數僅有一.三%,各大學的英語授課比率大都低於五%,甚多大學甚至掛零。

     南韓大學國際化與英語教學情況與台灣相近,甚至更差,南韓大學世界排名也比台灣更低,但最近韓國意識到要急起直追。例如高麗大學計畫把英語授課比率增到三十%以上。最值得注意是南韓蔚山國立科技大學與浦項科技大學去年開始,推動全英文大學,校園全面英語化,不論教師教學、使用教科書、師生互動、學校公文書等均全面使用英文,不只教師,連職員都要求英語流暢,他們以香港科大為標竿,目標要拚世界前五十大。

     對台灣來說,這也是一個反思的好機會。台灣的大學數量目前超多,小小一個島嶼竟然有一六四所大專校院,是世界大學密度最高的國家。最近幾年,受到少子化的影響,甚多大學在招生上都碰到困難,很多大學寄情於開放陸生來台。事實上建構一所,甚至一所以上的全英文大學,可能會是台灣大學教育的一條新活路。

     台灣大學的水準其實不差,二○○九年研究論文發表數,SCI的世界排名十七,SSCI世界排名十五,EI的世界排名第十,如果台灣全部公立大學均合併為「國立台灣大學」,台灣的大學世界排名早就名列前茅了。台灣的大學教授甚多擁有國外博士學位,名校畢業者更是比比皆是,以英文授課並非難事。台灣的大學國際競爭力軟弱,除了大學太多,資源被稀釋之外,欠缺全英文大學也是主因之一。目前香港大學、香港科大、新加坡大學、日本立命館大學等均屬於全英文大學,全英文大學預期未來會是亞洲國家的一個趨勢,也是大學國際化必走的路。

     如果政府有心,應立即加以規畫,選定一至二所公立大學在三年內實施全英文大學,沒有能力或意願的教職員工則移撥至他校,保障工作權。另外也可以徵求私立大學轉型全英文大學,以目前少子化的嚴重趨勢,以及學生「先公立後私立」選讀學校的情況,很多私立大學岌岌可危,轉型可能不得不然。可喜的是,多數近年新設的私立大學(含科大)校舍美輪美奐,設備也大致完善,教育部可以高額補助款,協助私立大學及科大轉型。

     以台灣的教授水準,在高薪吸引之下,要創辦一所以上的全英文大學並非難事。更何況,全英文大學對招收陸生來台更具有誘因,對吸收優秀國際學生也頗具號召力。

     (作者為大葉大學教育專業發展研究所教授兼學務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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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字輩看就業災難

◎ 曾肇昌

台灣與中國如簽訂ECFA之後,根據WTO(世界貿易組織)規範,十年之內必須簽訂自由貿易協定,即FTA;除了關稅互免,更重要的它也包括「服務業」的互相開放,包括零售、餐飲、醫療、教育,以及包括律師、醫師、會計師、建築師等各種「師」字輩專業人員,都可以大量進入台灣。加上中國勞工也將大量來台進入各行各業,以中國十三億人口來看,開放來台之後,屆時台灣兩千三百萬人民的就業競爭惡化、就業機會減少、就業所得拉低的現象,將成為重大的社會災難。

例如台灣是WTO的會員國,本可與歐、美、日等國簽訂FTA,但中國商務部官員說:台灣對外簽署FTA須經中國同意。其以簽署ECFA框架而限縮馬政府所期望的政、經利益,讓台灣經貿利益全鎖在「中國」,變成「香港第二」,變成中國的經濟附庸!這也是為什麼ECFA被批評為台灣的賣身契!

筆者認為,為免受制於中國,在簽訂ECFA之前,應先與其他國家簽訂FTA,並且將ECFA交付公投,由台灣人民決定國家的未來!(作者為律師,全國律師公會前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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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的同性戀恐懼症(王蘋)

2010年03月30日蘋果日報
 

同性戀不是病,同性戀恐懼症才是病,而這個「無理由地憎惡和恐懼同性戀,製造仇恨與傷害」的現代疾病,是能要人命的。

市府議會連鎖恐同症

昨天上午數個同志、性別社團到監察院檢舉市政府違法歧視同志青少年,起因是市府教育局發文至高中職以下學校,禁止社團從事同志交誼活動。3月2日同志社群首度至市府抗議後,府會紛紛表態,在「支持同志」、「尊重同志」、「大家誤會他們本意」的說法中,我們窺見議會和市府「同性戀恐懼症」的發作徵狀,而其造成的歧視結果,對青少年同志生存空間是極大扼殺。 


遠在1973年,美國精神醫學會通過了將「同性戀」這個項目從病理學中刪除的決議,意思是同性戀不再是病態的徵兆,那是否就是社會的「同性戀恐懼症」也式微消失了?然而,美國酷兒學者賽菊寇博士於1998年就曾點出,這個開放是帶虛偽性的,因為與此並起的是,同性戀若要被視為「非病態」,必須合乎兩個條件,第一:他╱她必須是成年的;第二:同性戀在日常生活中要合乎社會主流的性別準則,例如,男同志就要表現得像男人;女同志就要表現得像女人,這樣才非「病態」。 


「恐同」巧妙地利用這兩個未定性因素找到了合理化的出口。 


在同志團體抗議市府違法歧視事件中,我們清楚辨識口稱尊重支持同志的議會和市府,其恐同症狀是如何連鎖的發作。

 
首先是在審查同志公民運動經費的市議會民政委員會上,部分議員恐同症狀發作,做出要市府發文給高中職以下學校,禁止同志社團活動的決議。這個無視青少年性主體發展並且嚴重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的提議,正是恐同的表現。 


主責「同志公民運動」之民政局將議會違法意見一字不變的行文給教育局,此舉也不令人驚訝,因為從過去承辦同志公民運動的經驗,民政局恐同症早就病入膏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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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基本權利」、「權利」、「利益」到「權力」或「暴力」— 幾個常見人權說法的釐清(林佳範)

我們很熟悉所謂的「利益」,當我們和他人的利益產生衝突,我們可以到法院尋求法律的保障,因此,我們常會主張個人的利益,應受法律的保障,我們即在主張「權利」。可是你所主張的「利益」,是不是法律會加以保障者,除參考法律明文之規定外,更需透過法院訴訟的過程,才能得到最終法律上的確認。換言之,我們所主張之利益,更需通過法律正當性的考驗,有可能僅是個人的「利益」而非「權利」。甚者,人權所保障之利益,並不是個人的利益,而是所有人的基本利益,可是公權力機關,基於公共的利益而被法律授權,難道不能限制個人的利益?而這樣的限制,可以稱為「侵犯權利」嗎?是一種「權力」或「暴力」?又如此的限制,係侵犯特定人的利益或我們所有人的利益?可以限制基本利益嗎?「基本權利」、「權利」、「利益」等觀念,常常被混淆。以下透過幾個常見的人權說法,將這些觀念加以釐清:

一、常有人說「基本人權的限制」但所謂「基本人權」既強調「基本」,為何還可以「限制」?
首先,基本權利不是一般的權利,其所保障者,乃作為一個人最基本的利益,不是一般的利益。因此,在層次上我們將其提升至憲法來保障,而非僅是法律層次所保障的利益。基本權利,係指為維護一個人的人性尊嚴,所不可或缺的基本利益。既然將其提升至憲法所保障,其更意味著不僅只是私人之間的利益侵害受保障,更包括國家公權力的侵害,蓋憲法主要在規範國家和個人的關係。國家往往基於法律的授權,代表公共的利益,以公權力的行使,而對特定人限制其利益,但仍不得侵犯其作為人的人性尊嚴基本利益。故當我們討論所謂「基本權的限制」,並非可以侵犯到最基本的利益。以釋字第567號的理由書為例,以法律授權要求所謂「匪諜」「強制表態」或「精神改造」,已侵犯到最低限度的人權保障(即人性尊嚴),而被宣告違憲。然而,誹謗罪的規定,會涉及限制人民的言論由,但基於保護個人的名譽,誹謗罪係針對言論的傳播進行限制,並非侵害到人性尊嚴,所以釋字第509號並未宣告誹謗罪的規定違憲。大法官為「調和」言論自由和名譽保護的利益,而將誹謗罪的適用範圍加以限縮。換言之,基本權利在此並非被「限制」而是相互「調和」。若公權力機關,在符合憲政正當性下,行使公權力對人民利益限制,即不被認為侵犯「權利」。相反地,若透過訴訟的程序,被認定不符合憲政正當性,其強制力即不再被視為「正當」,而成為「暴」力非「權」力。

二、有關廢除死刑的爭議,常有人提到「被害人的人權 v. 加害人的人權」,可是人權不是指「所有人」的人權嗎?

人權的概念,強調普遍性、固有性、不可分割性,當我們提到人權保障,當然是保障所有的人。因此,「被害人的人權 v. 加害人的人權」的說法,其實是混淆「個體利益面」和「公共體制面」的兩個不同層面。以廢除死刑為例,當我們以生命權的絕對保障為由,而廢除死刑的制度,其所保障者,乃我們所有人都可以免除死刑的處罰,而非僅是特定的少數人,可以享有此利益之保障,縱使僅有社會中的某些人,實際上會被刑罰制裁。因此,當我們提到人權保障的層次,我們是針對體制面來檢討,非僅是針對特定人的利益,反而是針對所有人的基本利益。權利,是指法律所要保護之正當利益。在一般的訴訟的過程,當事人雙方,即因利益之衝突,而尋求法院之裁判,來裁奪何者的利益,係應該受到法律的保障。在此層次,我們可以說是「原告的利益v.被告之利益」或「被害者之利益 v. 加害者之利益」。相反地,若以「公共體制面」來立論,實則此二者並無利益衝突可言,其所保障的對象,既為一個公共體制的規劃,當然保護所有的人,當其成為「被害人」或「加害人」時,法律所應提供之保障。在廢除死刑的爭議中,若提出「被害人的人權 v. 加害人的人權」,其實是將「公共制度面」的議題轉化為「個體利益面」,或將公共議題「私人化」。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公領系 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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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率高漲 誰敢生小孩(劉競明)

2010年03月29日蘋果日報

日昨行政院院長吳敦義在高雄一場就業博覽會中,一名婦女衝來向其哭訴道:「找不到工作?」吳揆回應:「年底失業率若降不到5%以下,對不起國人!」

面臨即將簽訂的ECFA,很多年輕人都憂慮,究竟簽了之後會不會「綁死」台灣的經濟與貿易發展?中國的「讓利說」?又會「讓」到何種程度?讓到何時?偏偏此時內政部次長簡太郎又拋出另一驚悚議題:「為了促進生育率,就算『未婚生子』亦可!」接著旁邊的一些媒體馬上就陪著應和文,認為生小孩生6個才可「夫妻甜蜜蜜、子孫一袋袋(代代)」。其實筆者是婦產科醫師在醫院門診裡,看到的卻不是如此。應該多生小孩的接受過高等教育的中產階級健康夫婦,反而怕將來小孩的撫養及教育費用高;常常生了一或二個小孩之後就自然節育。


反倒是一些族群,瞌藥、吸菸、不重視產檢與避孕,中低收入戶或本身條件極差:譬如有先天性心臟病、嚴重肥胖及糖尿病或地中海貧血或根本不知自己懷有畸形胎兒的婦女,才根本不知避孕及節育,反而因此生下一大堆「父不詳」、「先天畸形」、「可能智障」或其生身父母根本不想負養育責任之「非婚生子女」?此種不考慮台灣社會未來人口品質的「人口政策」?出自內政部次長之口實令人不敢苟同;筆者每天門診都要碰到來準備「人工流產」的夫婦,最多的答案也是養不起。

人口政策質重於量

這些夫婦似乎還有「自知之明」,假如遇到那些「敢生」、「亂生」、「不想養」、「不負責任」、毫無「優生」觀念的父母,要獎勵這些人生育,不如讓他們節育,不但可避免婦產科層出不窮的醫療糾紛─有些連超音波在產前「照」不出的先天畸形,都會被告;自己屬「高危險群」之孕婦卻不知節育及避孕,不小心懷胎後連醫師都會連帶擔心,可是萬一生產過程發生問題,醫師一樣被告。最慘的是在大醫院裡常常接到外面臨時轉來,根本從初始就應該避孕、節育、好好產檢的「高危險」妊娠病人,當然生出一大堆不健康的早產小孩。筆者想問內政部長的是:未來的台灣社會,若充斥一大群「先天不足」或「後天失調」的極可能之智障小孩,國家及社會能否負責認養得起,或提供足夠財力來補助這些弱勢家庭來撫養及教育這些孩子呢?

 
筆者認為,國家的人口政策應該是「重質不重量」,台灣的資源有限;過多的人口將會拖垮經濟,假如人口不足,未來自會擬定優勢人口族群的移入計劃,最要緊的是:要將國家有限的資源與財力,搞好經濟建設,拓展貿易及安定社會與降低失業率,才能鼓勵健康正常的夫婦想多生,養育小孩。婦產科今日會走向「少子化」之境界,實非醫界之「原罪」,因為「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矣!大家身為男性同仁只有大力實踐「努力增產報國」,不論是「自己生」或「幫別人生」或如簡次長所云:「和『二奶』生」等,均都以增加生育率為己任,但是遺憾的是:「效果仍然有限」!也讓人感慨的是:生育,豈能靠嘴巴說說而已呢? 

 

作者為林口長庚醫院總院暨嘉義分院婦產部助理教授級主治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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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人語>:歐元麻煩未了(葉家興)

2010年03月29日蘋果日報

去年12月以來,歐元和英鎊空頭遽增,影響至今,兩大貨幣分別自當時的高點下跌近1成。雖然上周歐盟與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就援助希臘達成共識,讓歐系貨幣的跌勢進入中場休息的階段。然而南歐五國財赤和債信隱憂仍未解決,更大的危機恐怕還會陸續爆發。

歐系貨幣的下跌,顯示投資者對歐洲國家財政赤字的關注。從歐盟統計局的資料來看,2009年希臘和英國財政赤字分別佔GDP的12.7%和12.3%,都高過美國的10.5%。雖然全球經濟已開始復甦,但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卻預計,今年英國財政赤字佔GDP的比率還將繼續攀升到13%。

金融海嘯對金融業的衝擊令英國稅收大幅下降,然而各種救市方案卻使開支持續上升,導致英國出現自1993年以來首次1月份財政赤字。另一方面,英國政府的公共債務規模龐大,淨額總計8485億英鎊,幾乎相當於希臘、葡萄牙、愛爾蘭和西班牙四國債務的總和。過去的日不落帝國如今會否步上希臘的後塵,成為第二個爆發主權債務危機的國家? 


屋漏偏逢連夜雨,英國的處境正如風雨交加的夜晚,內憂外患接踵而至,內有英航罷工打擊經濟,外有福克蘭群島的潛在衝突。民調顯示,在即將舉行的國會大選中,朝野兩黨支持率平分秋色,這使下屆首相人選至今仍撲朔迷離。缺乏具有高支持率的政治領袖,無疑不利於急切需要解決的財政問題。一旦首相人選在新國會中形成僵局,對「萬事俱備,只欠東風」的對沖基金而言,不啻是最佳的禮物。 

 

在1992年的英鎊空頭戰役中,「金融巨鱷」索羅斯麾下的基金大賺數十億美元。由於有前例可循,各路對沖基金正在歐洲上空虎視眈眈,密切注意任何風吹草動。一旦時機成熟,新一輪的空頭大戰即將開展。雖然歐元飽受南歐五國債信危機的拖累,但歐元並非單一國家貨幣,歐盟有捍衛貨幣穩定的足夠經濟實力,加上現今歐元每日交易量達到1.2兆美元,比起當年全球每日總外匯交易量的1兆美元還大,因此比起英鎊,歐元崩盤的可能性更低。 

 

英砍減教育金救市

不過,英國控制公共開支的努力十分積極,其大幅削減在國防、教育、研究等方面的撥款,連在劍橋大學任教近50年的國寶級物理學家霍金都揚言要離開英國,移民到加拿大。英國高等教育撥款委員會的數據也表明,下一年度對大學的撥款將大減5.73億英鎊,是1997年以來的最大降幅,顯示英國政府在縮減赤字方面的決心十分堅決。


此外,英鎊匯率持續下跌,使英國出口獲得改善。相對廉價的英鎊,也使英國房地產對外國人的吸引力增加。英鎊貶值增強了英國的商品與勞務在國際市場的競爭力,增添刺激英國經濟成長的動力。例如,最近《經濟學人》發布的大麥克指數顯示,英鎊幣值已經比美元低估了2.8%。反觀,歐元匯率卻仍較美元高估29.1%。


雖然對英國這個小型而開放的經濟體而言,貨幣受到國際炒家狙擊的機會較大,但從購買力平價來看,英鎊過去一年多的跌幅已經接近滿足點。反而比起美元仍高估3成的歐元,卻恐怕仍有不小的探底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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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健保制度 要靠企業社會責任支撐

  • 2010-03-29 
  • 中國時報 
  • 【本報訊】

     美國國會眾議院在日前以二一九票對二一二票通過歐巴馬所提的健保改革案,算是民主黨與歐氏的一大勝利。許多評論人均指出,歐巴馬能夠推動一項百餘年來民主黨推不成的法案,其改革意義更甚於一九六○年代的平權法案(affirmative action),殊為不易。歐巴馬總統在協商過程中做出了若干妥協,才將若干原本游移的執政黨議員穩住,雖然有些代價,但瑕不掩瑜,終究還是守住了全民健保的大原則,外界也都給予肯定。

     就政府收支而言,為了要納保原先未獲健保的三千多萬社會邊緣人,美國政府將來要對年收入逾廿萬美金的個人、或年收入逾廿五萬的夫妻課稅,以補貼新增的政府支出。由此可見,美國政府的健保方案既是生病者與健康者之間互相扶持的「保險」,也是窮人與富人之間的所得移轉,有相當抑強扶弱的救助意義。坦白說,美國這次能順利通過健保改革,可能也與過去兩年席捲全球的經濟蕭條有關。唯有在這極端衰退的年代,驟然失業者才能體會自己其實處於朝不保夕的不確定狀態、社會才比較能夠體認弱勢者與失業者的孤立無援,進而支持更進一步的社會保險制度。

     就在美國健保表決幾乎同一時間,台灣的六大工商團體也召開記者會,要求政府降低企業主負擔健保費的比例。企業主想減輕負擔卻又不敢把保費轉嫁給廣大員工,當然就想欺負台灣社會最著名的軟腳蝦:政府。原本,吳內閣之所以提出此次健保費調漲方案,就是著眼於健保財務缺口終究要由政府負責填平。如果工商團體與大老闆莫名其妙地將一成的負擔重新推給政府,則國家又會出現新增財務缺口,舊的去了新的又來,完全沒有彌平健保財務赤字的功用。但是,政府財政似乎不是民間財團的考量,而工商大老闆一向要求降稅降費、威脅出走,似乎也從不在乎社會形象。台美兩國相比,我們不得不對台灣社會公義觀念的淡薄感到汗顏。

     健康保險是社會安全制度的一環,但究竟什麼是「社會安全」,恐怕是台灣企業家不太能掌握的觀念。社會安全理念追根究柢,就是源自於經濟社會常有種種災變與不幸的衝擊,很容易就使一群原本平順快樂的人民,面臨悲慘與困頓。雖然社會上的強者與順利者總將自己的幸運際遇視為當然,但長遠而言、平均而言,人人都難以迴避旦夕禍福的衝擊,也都需要保險制度的保護。正是在這樣的相互扶持理念下,全世界民主國家才會設計出常見的失業保險、健康保險、助學貸款等安全保障制度。就理念而言,社會安全制度就是要適度的劫富濟貧、助弱扶傾;平時繳費繳稅是每一個公民的社會責任,尤其是富有者、順遂者的社會責任。

     賺錢的、成功的企業家是社會上順利的一群人,他們正是健保等社會安全制度的重要贊助者。企業家其實不需要整天捐款、做善事、贊助公益活動,口頭上以種種企業社會責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CSR)的活動名義,搏取急公好義的社會美名。企業家只要踏踏實實地繳稅、不要以大老闆的名義為己利抗拒付出、更不要動輒以「不如此這般,我們就遷走營運總部」要脅政府,就是盡到了CSR最樸實的本分。

     資本主義與社會安全都是源自於西方社會的觀念,但台灣企業家似乎是對資本主義體驗深刻,但對社會安全卻缺少理解。西方社會在基督教新教倫理的道德規範下,有非常普遍的奉獻精神,也習慣於對社會安全制度納稅繳費,但台灣在這一方面卻似乎有些欠缺。我們不少企業家都不吝對政治人物捐款送禮、結交逢迎,卻對區區健保保費錙銖必較。美國人的健保改革只是在制度面補足了原本闕漏的一塊,但台灣的社會安全制度所缺少的,倒不是制度面的扶助對象,而是人心面的投入與付出。歐巴馬對全美高所得者增稅挹注健保,但台灣的大企業家每次出來講話,卻都是與企業社會責任相牴觸的內容。台美兩則健保新聞相比,也真令人不勝唏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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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不對稱下的廢死爭議

  • 2010-03-29 
  • 中國時報 
  • 【黃瑞明】

     台灣法學會日前舉辦了一場死刑存廢的討論會。立場也是贊成廢除的主持人顧立雄律師在開場致詞時說:「死刑存廢的爭議居然會鬧得如此激烈,這是我在幾星期前根本就無法想像的事。」的確如此。

     一切都要怪吳育昇:如果不是他在立法院質詢吳敦義與王清峰,接著又聯合其他同黨立委讓黃世銘說出定讞死刑犯應予執行的話,那麼死刑存廢的爭議絕對不會發生。為什麼呢?在過去四年來,法務部不公開,媒體也幾乎不披露始自扁政府時代的不批准政策,所以社會大眾根本無從表達意見。吳育昇戳破了這道「無知之幕」,恍然大悟的人民於是憤怒了(白冰冰當然也是因素之一),王清峰被迫黯然下台,媒體也開始拿放大鏡檢視法務部。

     現在我們知道了,當初法務部長施茂林是透過在執行令中夾帶律師閱卷辦法方式,讓鍾德樹的律師可提起非常上訴。鍾德樹也曾兩次聲請釋憲,但都遭到不受理的下場。儘管如此,王清峰部長還是不批准執行。如今,他的律師們又信心滿滿準備第四度叩關,法院的定讞判決形同廢紙,大眾如何不生氣呢?

     死刑的廢除是一個嚴肅的議題。當權者既然決定要做,就應該光明正大地廢除。如果施、王兩人都能在一上任便向大眾開誠佈公地提出即將採取不批准的作法,表明不惜掛冠求去,他們就是可敬的政治家。遺憾的是,法務部只是偷偷摸摸地上演一齣又一齣的不批准荒謬劇,人民完全被蒙在鼓裡。

     所有人都不知道嗎?當然不是!廢除死刑推動聯盟的人非常清楚法務部到底在做什麼,他們掌握了所有的資訊,更在幕後推動了決策。王清峰在上任之初公開承認自己是「一個頭,兩個大」,說廢除死刑既是國際趨勢,也是她的個人理念,但是刑法第一二七條訂有違法不行刑罪,法務部長不執行即有觸法之虞。因此,她還要聽取各方意見,再研究如何逐步廢除死刑。今天的她卻完全改口了,堅稱不執行並不違法,關鍵應該就出在廢死聯盟的建議。這一組織擁有「帷幄上奏權」,直接影響高層決策。他們不時前進法務部拜會部長,宣揚廢除死刑的理念。他們也得到法務部贊助,舉辦討論會,請來德國學者開示「死刑存廢的新思維」。在他們的引薦之下,外國的廢死團體可以直達天聽,晉見心儀國際潮流的馬總統,傳達所謂的大勢所趨。這些資訊都見諸網路。遊說的管道如此暢通,難怪法務部會一面倒。

     這是一場資訊不對稱的爭論。廢除死刑的主張本身不是問題,但是百分之八十的人都支持死刑,他們卻欠缺最基本的資訊。在一個多元化的社會裡,這樣的「菁英」決策模式違反民主,當然遲早總要出問題。

     (作者為德國杜賓根大學法學博士,靜宜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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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人未遂,賠三千萬?

◎ 蔡傅閺

中國附醫腸阻塞婦人併發症成為植物人的報導,令人深為遺憾,不過令人不解的是,法官為什麼會如此判決?用鼻胃管來引流阻塞的腸胃道食物,是一個教科書記載、國外也都在使用的治療方式,當然有一些可能的併發症,但醫療就是這樣,就算是最不侵入性的方法,也可能因為每個人的身體對於治療反應不同,而有不同的結果。

醫院裡的醫師去幫助病人解決病人的不舒服,但是不一定每次都能成功,卻反而要被告;那試問:消防隊員去火場救火,沒有成功把人救出來,是不是也要被告賠三千萬?警察去救人質,結果沒救成功,也要賠三千萬?水災時救難隊員去救人,但真的拉不住落水者,救人未遂,也要賠三千萬,甚至判刑?

醫學的任一樣治療都有其適應症,但是也幾乎都有併發症,藥物也幾乎都有副作用,這原本就是治療必須承擔的風險。請法官三思。

(作者就讀台北醫學大學醫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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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接電子票證新時代
 

金管會核准非金融機構發行的第一張電子票證悠遊卡4月1日上線,從原有的大台北地區公共運輸支付工具,成為跨領域悠遊、全國通用的塑膠貨幣;接下來,其他電子票證都可經核准後,與悠遊卡一樣悠遊全國。但很顯然的,以現有悠遊卡的發卡量及公共性,其他的電子票證暫時仍難攖其鋒。悠遊卡即將揭開台灣電子票證的新時代,相關的監理規範也必須跟著上路。

去年1月三讀通過的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提供非金融機構發行電子票證的管道,並將電子票證功能多元化,除可全國通用,並可跨越不同的營運系統、應用於不同的商業體系,例如大眾運輸、消費購物及政府各項規費等。這項新制度不只為民眾的支付行為帶來更多的便利性、提升支付效率,甚至促進消費;更具有經濟創新的積極意義,是可帶動異業結盟,如金融、商業流通、資通訊產業間的策略合作,進而發展出新的營運模式;也可鼓勵商業交易的電子化及升級,進而由零售末端的應用升級需求,向上反饋為科技產業更上層樓的動力。因此,電子票證新制的上路實是喜事一樁。

但一如任何新制的實施,需要眾多的配套及堅定的執行,才能真正實現預期效益,電子票證亦然。目前,電子票證新制至少有三個尚存疑慮的問題,需要相關的主管機關提供明確的規範及管理;其一就是我們曾經提醒的公平競爭問題。

現在一般社會大眾都將悠遊卡等同於電子票證;其固然是因為悠遊卡的普及性,但這個普及性是以大台北的捷運及公車系統為基礎,是台北市政府授予的權利及相應的義務,具有排他性。在本月底以前,這個排他性的範圍是限縮的;但4月1日起,這個排他性將隨著悠遊卡的通行全國及跨領域使用而擴散,如不予衡平化,就有可能形成其他業者進入的障礙,除了不公平競爭,整個產業也會因缺乏競爭而進步緩慢。除非,政府的政策就是要悠遊卡一卡獨霸,那悠遊卡公司受到的規範應完全不同;但以電子票證條例訂下的低設立門檻而言,電子票證應是百花齊放的。因此,公平會有責任關注悠遊卡的經營,是否有防礙競爭之實,且其可能態樣不只是防礙同業進入,也可能運用優勢地位,對商業進入其體系形成障礙,形成另一種不公平競爭。

第二個問題是金融面的管理。在國際間,發行電子票證者被視為準金融機構,但其監理標準的寬嚴拿捏卻無一致;基本上,一般都會要求依電子票證的儲值餘額水準,提存足額準備金,以免電子票證發行者經營不善,無法償付零售等營業人的貨款或服務費,影響商業秩序,帶來社會不安。除了提存準備,電子票證業因會產生金流,也會有資金運用問題,而其資金運用是否應比照金融業做限制,以保障支付安全,現行規範並不明確。若從現有悠遊卡的儲值餘額規模僅數十億元而言,其必要性並不高;但擴大使用領域後,餘額規模也將擴大,資金運用的安全性要求提高,情況就值得討論了。

第三個則是資訊安全的問題;亦即民眾預存於電子票證的錢,可能因票證的安全設計缺失而遭盜用;國外已傳出電子票證遭破解、盜用、偽造的案例,主管機關也擬依資安設計等級,訂立單筆不同消費限額的方式控制損失。但同樣的,主管機關的思考還是停在悠遊卡有限功能的階段,未來電子票證使用範圍擴大後,個別事件由點而面,就可能形成社會事件。因此,悠遊卡4月1日上線跨領域悠遊,不只是一家公司的事,它為電子票證的發展帶來很多的挑戰,主管機關的思維也要跟著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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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岸磁吸…後ECFA人才危機
 

去年夏季接待大陸某省級人才仲介機構的領導,對方希望能以優厚的待遇條件吸引台灣人才,使我驚覺大陸已開拓出對台人才的磁吸環境。此番兩岸經濟合作協議(ECFA)的簽訂,政府應該儘早規劃兩岸的人力資源運用及發展政策。

目前兩黨對ECFA的辯論都有失焦,僅憑經濟模型模擬的衝擊會宥於慣性迷失,無法見到互動的賽局。其實經由ECFA簽訂,我們確實會有一定經濟拓展效益。不簽訂基本上違反全球化趨勢,畫地自限的結果可能造成台灣經濟的萎縮。但是簽ECFA而不預先規劃,受衝擊的失業人口如何轉移到新增產業,是不可迴避而又必然產生的問題。若造成我們的高級人才流失,對我國長期經濟發展未必是最佳的結果。因此應從速規劃我國的人力發展政策以為因應。

家電產業已無法抵擋大陸的優勢,隨著ECFA的簽訂,家電廠商必然有將生產線移往大陸的想法,但是台灣在設計及微電腦控制元件方面仍居優勢,生產附加價值高的家電元件,應是未來應當掌握的方向。政府如能因勢利導,則家電業不但不會是夕陽的傳統產業,更會轉型成為全球供應鏈的重要樞紐。

如果能擘畫出兩岸共榮的願景,ECFA當然是對台灣有利的。相對的,如果台灣採取無目標的產業發展政策及人才開發策略,那麼就要小心ECFA是否會形成或助長大陸對台人才磁吸效應的疑慮。

日本經濟長期不振,其中一個原因是,當日本產業走入全球化的同時,日本的失業勞動卻無去處。台灣是否該警惕,有些勞動應該在產業移轉時移到大陸去,這樣是否更有利於台灣呢?若大陸優秀的高校生,能來我國就學,優秀的人才,能為我國所用,是不是更有利於我國呢?現在,大陸已經在向我們的產業人才招手,我們呢?ECFA簽訂的同時,是否應該積極規劃兩岸產業佈局,及人力資源因應發展策略才是最要緊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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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丙自訂0到5趴 防濫權激士氣
 

考試院提案,公務員考績必須有百分之三列為丙等,十年三次丙等者必須離職。社會輿論對這個法案,雖有保留,但大致認為,整個改革方向是對的。只是在執行過程中,要特別防止行政首長利用法條濫權,魚肉屬下,甚至變成部分人士的鬥爭工具。

把所有權力交給一個行政首長,甚至可以斷奪屬下的去留,這當然是很危險的一件事。要防止這種事情的發生,消極方面要建立一個更超然的監督系統,對每個單位的工作成果和考績都能夠整體掌握,評斷是否合宜,讓每個監督別人的首長也要被監督,這樣就能夠防止部分的腐化。只有透過監督與制衡,權力才可望得到管制。這也是民主政治的基本原則。

更積極的作為是,鼓勵每個單位的行政首長,透過權力分享的方式,建立行政團隊的合作模式,進而提升團隊士氣和工作效率。在這種模式下,每個機關可以訂定自己的丙等比率,不一定要鎖住在百分之三。從零至百分之五,都有可能。表現最好的單位,沒有人需要離職,首長也應得到獎賞。但是,表現很不好的單位,最高可以有百分之五、甚至百分之十的員工得到丙等。但是機關自訂的丙等比率,必須受到超然評鑑機構的審核,也要接受社會公評。

這種辦法的好處是,因為整個單位必須接受審查評比,首長負有整體成敗的責任,比較不容易濫權。而且,更重要的是,為了得到百分之零的榮耀,首長有可能放棄高高在上的行政手法,改用民主的方式,平等地對待每一位員工,讓所有員工一起來共同經營與管理,團隊精神和榮譽也會油然而生,進而提升整個單位的行政效率,甚至進行創新改革。這是百分之零的價值和意義所在。

監督只能防止濫權,不能提升士氣,更不能創造信任。因此如何正面思考,讓單位的首長與員工能夠站在同一條陣線上努力,而不是長官對屬下的牽制,可能是行政改革的核心議題。目前百分之三的規定,會增加長官與屬下的緊張關係,屬下與屬下間也會相互競逐,彼此猜忌。對團隊精神的建立沒有好處。

但是,如果把標準訂在零至百分之五,而且整個單位可以自己決定比率,但這個比率要接受審查,與公評,這樣,所有單位內部的緊張與對立關係就會化解大半,進而創造出合作的條件與環境。有百分之五的存在,對整個單位會有警惕作用,而不像目前一樣有恃無恐,造成績效不彰。有百分之零的存在,讓大家都有希望,有動力,願意透過合作來達成目標。

制度不是要坑殺人的。只有嚇止作用的制度或法條,不是好的制度。好的制度,一方面要讓人心生警惕,不敢胡作非為。但是另一方面,要讓人能夠產生希望、動力,往正面去思考努力,進而創造出正面的價值。零至百分之五的彈性,剛好讓人能夠在警惕中產生希望,讓人可以透過共同努力來改善工作環境,建立人性尊嚴與社會價值,值得大家一齊來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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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 還是玩法?

  • 2010-03-28 
  • 中國時報 
  • 【曹興誠】

     三月廿三日我在高院宣布,和艦案更審違法違憲,隨即退庭抗議,引起騷動。無知的人指我囂張,懂事的人就知道,有些檢察官平日玩法弄權,這次玩法過頭,「官逼民反」了。

     我被起訴的背信罪,刑事訴訟法第三七六條規定是二審定讞,不得上訴。但離奇的是,我已經二審無罪定讞了,原判決卻被撤銷,又回到高院更一審。就算我更一審又勝訴無罪,檢察官還可以再上訴,把更一審判決撤銷,再來搞更二審。這樣沒完沒了,到什麼時候為止呢?到我輸了為止。因為檢察官輸了可以上訴,我輸了卻不可以上訴,要立刻去坐牢服刑。

     看到這裡,可能很多讀者會驚呼:怎麼這樣離譜?不錯,我也覺得不可思議。不過面對這樣離奇司法詐欺,我還是很尊重司法的。所以我在二月份聲請釋憲,希望大法官能解釋解釋,這樣一面倒、老百姓包輸不贏的審判,它的公平、公正性在哪?我也商請更一審的法官,暫停審判,等大法官解釋下來以後再審不遲。但更一審法官對我的請求置之不理,執意要進行審判,我只好退席拒絕參加,別無選擇。

     究竟本案檢察官如何玩法,竟然會玩出這樣一局荒謬的司法詐欺呢?他們依據的理由,是所謂「裁判上一罪的牽連犯」。意思是說,我被起訴的「背信罪」與「違反商業會計法」,兩罪互有牽連,必須綁在一起審,才能正確量刑。因為「違反商業會計法」可以上訴到三審,所以連帶背信罪也可以上訴到三審。

     但是刑法裡所謂「牽連犯」的法條,在民國九十五年七月一日已經被修除廢掉了,其原因是「牽連犯」的概念,很難具體說明。既然「牽連犯」條款去除了,「背信」與「違反商業會計法」兩罪就沒什麼好牽連了。換句話說,背信罪二審定讞就不能再上訴;檢方去年要把我上訴到三審,只能去扯商業會計法,不能再去扯背信罪。但檢方為什麼還能違法去扯背信罪呢?高檢署的說法是,和艦案發生時間早於民國九十五年,那時候刑法的「牽連犯」條款還在,所以他們還可以用舊法來搞。

     高檢署如此解釋,是道地的胡說八道、玩法弄權。為什麼?因為,所謂「裁判上一罪」或「兩罪有無牽連」,它規範的是法官如何審理案件,跟和艦案何時發生根本無關。難道說,和艦案發生在民國九十五年以前,所以必須用比較不清楚的舊法審理?不能用比較清楚的新法來審理?又所謂牽連犯指的是兩種犯罪間之關係,但背信罪既然已經二審定讞無罪,我就沒有「背信罪」了,怎麼還可以把已不存在的「背信罪」跟「違反商業會計法」去「牽連」呢?所以高檢署的說法,邏輯是完全不通的,是公然欺騙社會大眾;竟還敢說自己「完全合法」。

     我所遭遇的玩法弄權,並不是特例。現在很多刑事案件,被告一遭起訴,通常數十年沒完沒了;以前我們搞不清為什麼,現在我們可以了解,原來是因為檢察官不停地玩法,不斷強詞奪理,惡意地拖延訴訟。

     如果檢察官偵辦案件,能確實遵守「無罪推定原則」,有真憑實據才起訴,那現在的刑案數目起碼可以少掉一半,結案速度起碼可以加快一倍。像蘇建和等三人,早該釋放回家,檢方卻在無憑無據的情況下,纏訟人家二十年,可怕至極。台灣的司法體系,已經像是一個絞肉機;百姓一旦遭到起訴,就會在裡頭被絞得死去活來;十年是平常小意思,二十年也普通,像和艦案才五年,根本不值一提。

     司法如此顢頇惡整已激得民怨沸騰,而司法體系一貫對策就是宣稱:「一切依法辦理」。但從我的例子,大家可看得出來,這根本是「玩法」辦理。今天終於有人腦子夠清楚,膽子夠大,敢大聲地說:「我不跟你玩了」!司法體系要如何反應呢?如果真的「依法」,就該立刻成立專案,去偵辦一些檢察官的「誣告罪」與「濫權追訴罪」!如果要「玩法」,就繼續胡扯硬抝;甚至乾脆不講理,開始使用「暴力」來拘提我;或者把我已經定讞無罪的案子,改判有罪。司法體系要依法重建「威信」呢?還是玩法來逞「威風」?我想社會大眾都睜著眼在看!(作者為聯電公司榮譽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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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FA如同「美牛議定書」

自由時報 2010.03.28◎ 蔡易餘

自農曆春節以來,國共兩黨不斷在替ECFA加溫,從胡、溫的春節談話,到馬英九的下鄉座談;從吹捧簽署ECFA是件好事,到中國承諾「讓利」,這些不尋常的動作只透露了一個訊息,那就是國共兩黨已是「吃了秤砣,鐵了心」,馬英九已決定不惜代價簽署ECFA,為「終極統一」大業立下基礎。二千三百萬台灣人民真的就只能坐以待斃,拿國民黨一點辦法都沒有嗎?答案當然是否定的。

馬英九不論民調有多低,至少可以苟延殘喘撐到二○一二年,但之前還有五都和立法委員等多項選舉,如果本土陣營能展現實力,讓國民黨的候選人認清民意的走向,瞭解ECFA就如同「美牛議定書」,是票房毒藥而不是補藥,是選舉的包袱而不是利多,就算國民黨占絕對多數的立法院,也一樣會把ECFA給擋下來;而今天本土陣營能展現實力的方法,就只有透過公投直接訴諸民意。

二○○四年二月二十八日,由本土陣營共同發起的「牽手護台灣」活動,最後奠定了二二○勝選的基礎。同樣的,今天我們要把ECFA給擋下來,更要展現出當年全面動員、全面參與的氣魄與企圖心。台聯黨、民進黨和五十多個本土社團日前共同發起「反ECFA」公投連署活動,正在全國如火如荼的進行,今天(星期日)我們將移師至台北市迪化街的永樂市場、霞海城隍廟前的廣場繼續推動。未來每個禮拜六、日,我們還會結合更多的朋友,在台北市及全國各地選擇適當的地點持續進行,直到贏得最後的勝利為止。(作者為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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