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域引水無關小林滅村?  學者:工程選址像賭博

陳寧苦勞網特約記者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昨日(2/1)公佈小林村致災調查結果,報告中指出,經專業團隊深入瞭解,得出造成大規模山崩、數百人活埋慘劇的原因為「雨量太大」,與越域引水工程沒有關聯。

但國立台灣史前文化博物館研究員謝孟龍卻指出,荖濃溪素來惡名昭彰,沿岸皆是新形成的年輕堆積地形,發生土石崩塌更是常態,足見地形變動非常頻繁。他感嘆,若站在專業角度,絕對不建議越域引水工程選在地質如此脆弱的地點,但工程單位相信人定能勝天,仍然選擇硬幹,「簡直像在賭博,無視風險」。

1月31日,立委田秋堇、管碧玲、賴清德邀集經濟部水利署、中央地質調查所、農委會水保局、環保署等單位與環保團體,一同至高雄縣桃源鄉勤和村勘查越域引水工程位址,並於高屏溪攔河堰管理中心舉行公聽會,針對越域引水工程,與如何因應南部缺水問題進行討論。

相較民間學者的直言不諱,經濟部地調所與會代表,面對立委質問,越域引水工程是否選址失當,僅以「上級未授權他回答此問題」為由來閃避,對於高屏溪流域鄰近的斷層活動情形究竟為何,也閃爍其詞。

根據水利署所提供的數據,在莫拉克風災過後,曾文水庫淤積率達22.3%,有效庫容率大幅減少近三成。現在曾文水庫填滿大量土石,幾乎已不堪使用,即便未來越域引水工程要繼續進行,水庫也不見得能容納引來的水。政府不斷打著專業大旗,為越域引水找台階下,卻不願面對建水庫對生態造成的不可逆影響,不願檢討過去水資源規劃使用上的缺失,完全本末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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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各水庫在莫拉克風災過後目前最新的蓄水率。單位:萬立方公尺。翻拍自水利署簡報)

綠色消費者基金會董事長方儉認為,與其追究越域引水對環境造成的影響,不如說如此的自然環境條件,對工程本身竟有如此大的殺傷力。方儉指出,即便越域引水工程和小林滅村之間的關聯未定論,光是工程本身奪走15條工人的性命,就值得深入追究。但至今卻只有中央氣象局預報中心前主任吳德榮、水利署前署長陳伸賢和甲仙鄉長劉建芳三個人,因此事付出代價,實在說不過去。

位於勤和村旁的布唐布那斯溪,是荖濃溪的支流。在布農族語中,「布唐布那斯」意指「濁水」,表示根據布農人長久以來的觀察,溪谷本來就因為地質不穩、常有土石經沖刷後崩落,使溪水呈現混濁狀態,才以此命名。自詡專業者的公共工程委員會用了整整四個月,才勉強生出這樣一份有做跟沒做一樣的報告,也許騙得了自己,但別指望能騙過小林村的五百條冤魂。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5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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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費調整 是應該再研議

人間福報2010/2/2 | 作者:ROY(台北市/社工人員)

 

除了制度漏洞 費率計算及調整方式 也不符公平正義原則 須有通盤改善方案

非常有魄力的衛生署長楊志良日前表示,健保費今年一定漲,因為健保準備金已虧損六百億元,不漲不行,也不排除春節前就調整,引發反對聲浪,昨天他和健保局長向吳揆報告健保財務改善方案時,吳揆提出三點裁示,強調調整尚未定案,必須再研議。

不過,民眾應要體諒楊署長,他之所以不怕背罵名,不怕被立委指責是綠營臥底的,也要調整健保費,因為藥價黑洞無法改變,又無法遏止醫院浮報費用,地方政府欠費不繳,人民沒事也要看醫生拿藥,又有一堆華僑每年僅繳交幾千元保費,卻可以享受超優質的醫療服務。

有那麼多的制度漏洞無法改善,導致虧損累累,能不調整嗎?萬一健保倒了,倒楣的還不是老百姓,更何況,楊署長承諾月薪三萬元以下的人不漲,只漲超過的,有能力者多分擔些,非常符合分配正義啊!

只是,不知能否按收入所得比例複式計算,像年收入千萬元的人多徵收費用,就算讓他們有好一點的保障也無妨(如健保分為基本型和加值型,有錢人多繳錢投保加值型,多一些保障),畢竟既有的健保保障對富人太沒吸引力,他們身嬌肉貴怕生病,寧可花大錢保私人保險,也不願意繳健保費,國家如果收不到這些人的健保費,豈不可惜?

另外,第六類的地區人口(退休、失業、無業遊民等),繳交的健保費為每月六百五十九元,竟比納入工會投保的自營業者多三倍,這類收費不公平的現象,不知楊署長是否也能拿出魄力解決?

還有,月入三萬一千元卻要養活一家四口的人,及月入兩萬八千元卻是單身,何者負擔較重?統一對所得三萬元以上的勞工調整,真的符合公平正義原則嗎?

我以為,要真正符合公平正義原則,應按照所得級距制定不同的費率,收入愈多繳愈多,而不是討好式的制定所得滿多少以上才調整,畢竟每個人情況不同,所得高未必生活優渥,所得低未必不優渥的情況到處都是。

此外,楊署長每次都覺得自己最專業的態度,仔細分析卻不是那麼站得住腳,明明只是選擇性的處理健保問題,也怕得罪民意,卻說得理直氣壯,不知道這套矛盾的邏輯,怎麼能得出科學結論?

健保是不能倒,但在沒有可行的改善財務方案及配套措施下,再如何調整費率,也是投進無底洞,全民怎會心甘情願繳費?我支持吳揆再研議的指示,如果能有具體改善措施,我贊成調整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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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 不宜貿然廢除

人間福報 2010/2/2 | 作者:接輿(高雄市/教師)

死刑的存廢討論已久,如今法務部希望在明年底,將死刑改為終身監禁,再度引發討論,我看到報導,認為法務部的規畫失之周延,也對被害人及家屬難以交代。

現在雖早已不是殺人者一定要償命的時代,犯案者的動機及犯案後的態度,都可能使其罪不至死,所謂「鋼刀雖利,但不殺無罪之人」,會被判死刑者莫不是罪大惡極、罪無可逭之人,如今不受最嚴厲的懲罰,對被害人和家屬來說,真是情何以堪!

所以,法務部與其要廢除死刑,筆者以為,更應該追求「勿枉勿縱」的辦案態度,否則輕言廢除死刑,不啻是在對台灣原本就不平靜的治安,再投下一枚巨彈,受苦的是無辜的百姓,請法務部務必要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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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除死刑 要注意潛藏民意

人間福報 2010/2/2 | 作者:張樹勉(北縣新莊/文字工作者)

媒體報導,法務部希望在民國一百年十一月底,將死刑改為「終身監禁」;曾經歷喪女之痛的藝人白冰冰,堅持死刑不能廢除,如果政府執意要廢除死刑,她將組「正義黨」,為台灣找回正義。

死刑的存廢一直都是政府討論的重點之一,行政院研考會為了編織國人對未來十年願景,特別請十一位專家和意見領袖,以不同主題開設頻道與網友互動,結果在朱學恒所主持頻道中,針對國內有三十三名三審定讞,但仍未執行的死囚,探討死刑議題,有高達百分之九十六的網友贊成應執行死刑。

高比例的贊同執行死刑,應該就是認為死刑不能廢,和先前類似議題的民調結果大不相同,可能也會讓許多人權團體意外。而這是冰山下未發出的民意,還是國人對治安敗壞嚴重不滿,或擔心被貼上違反人權帽子,所以在民調中刻意說出相反心意?值得探討、追蹤。

其實,廢除死刑不少人都能認同,陳前總統在任內也推動漸進廢除死刑,或用終身監禁取代,可是日前某位法官,在判決兇嫌死刑時坦言,此人四十歲出來(獄)恐再犯,若判無期徒刑將會良心不安,可能道出許多國人真正心聲,因為以台灣治安現況,及可預見的未來,廢除死刑只是理論的追求,若真的廢除,恐怕國人對公義伸張、社會秩序維護的信心盡失。

近幾年內廢除死刑的聲勢愈來愈高,有時代潮流、政治人物支持,加上戴上人權高帽子,無人敢擋,而贊成死刑者可能深怕被汙名化、醜化成反人權份子,只能透過網路匿名表達意見,這是政府應注意的潛藏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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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資優教育面臨危機

自由時報 2010.02.03◎ 曾道雄

去年十月二十三日,立法院草率二、三讀通過的「藝術資優法」,將是摧毀台灣藝術資優學生的惡法。三十七年來,眾多藝術教師和學者費盡心血耕耘出來的綠洲,將在少數特教系統人士的貪婪與無知的叢林法則下,化為荒漠。

台灣的藝術資優教育,包括音樂、美術、舞蹈,一直依附在「特殊教育小組」之下,他們勉強集中成班,每週有十二節的專業課程,教師和學生就僅憑這點時數,造就今天諸多可以在世界藝壇上崢嶸頭角的子弟、國內傑出的交響樂團、舞團和美術創作人才,和政府進軍文創產業的中流砥柱。但是,立院錯誤的決議要把音樂班、美術班、舞蹈班取消,將學生分散至各班級,而且把十二節專業課縮小為六堂,學生則須分別在團體班上,不時地被召喚出來教個別課;這是何等愚蠢而且不可行的辦法?其中最重要的合奏課,除了變成課外活動外,實際上無法施行。

教育部吳部長知道事態嚴重,乃於十一月九日通告各縣市暫緩實施新法,維持集中式班級教學。但這只是一時的止血救急,而各縣市級特教系統仍然我行我素,搶食藝術資優教育體系的資源。

或謂有些家長以假資優生子弟混入大學,但這些可用更嚴謹評鑑辦法加以防止,而不是因噎廢食地將整個藝術資優教育摧毀。我們必須盡早將藝術專才和特教系統脫勾,進一步成立專屬的藝術小組和「藝術教育司」,否則台灣的藝術資優生,隨時可能在教育的叢林中窒息。

立院錯誤的決定,教育部已在極力挽救中。我們藝教界鄭重地向馬總統提出下列五項訴求:

一、藝術教育決策須依中華民國「專業藝術教育」的弘旨發展。

二、強力籲請教育部實踐並貫徹九十八年十一月九日記者會發表的承諾:依據「藝術教育法」,維持集中成班教學。

三、避免草率實施新法損及學生才能與權益,教育部藝術才能班「雙軌制」應立即暫緩同步實施。

四、九十九年優先完成國內全數「專業藝術才能班」,依據「 藝術教育法」集中式成班。

五、一百年得規劃成立分散式「特教法」資優藝術才能班。

(作者為台師大前音樂研究所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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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的社會-先保護被害人 再廢死刑

* 2010-02-03

* 中國時報

* 【洪長源/彰化二林(公務員)】

 法務部長王清峰表示,逐步推動廢除死刑是法務部既定政策,雖然這已不是新鮮話題,但仍引起廣泛討論。

  本人並不反對廢除死刑,蓋一個人之所以會犯罪,家庭、社會、學校都必須負擔一部份的責任,判處死刑,無異是將所有責任都歸咎於當事人,而將家庭與社會、學校的責任排除在外,所以廢除死刑自有其理論基礎。

  但是本人以為要廢除死刑之前應先討論如何保護被害人,讓被害人獲得應有的賠償才洽當。如白曉燕案,三個主嫌,自殺的自殺,槍斃的槍斃,但是白冰冰得到了什麼賠償?還是得獨自承受喪女之慟,難怪她會堅定的反對。

 因此,本人以為先把國內的治安搞好、被害人補償制度建立起來,以及刑期如何執行,才是當務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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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仇者姿態 大刀爺爺悔悟…

【聯合報╱李浩綸/大學生(台北市)】

2010.02.03 03:37 am

一位資深藝人對政府考慮逐步廢除死刑表達了強烈的抗議,我對她經歷過的悲劇感到十分同情和尊重,但我反對以「致死」的姿態來解決問題。

我爺爺在我小學的時候就過世了,他是位非常溫和善良且樸實的老人,回憶起他的模樣,幾乎都是帶著笑容的臉龐,除了一個我現今還歷歷在目的奇異場景。那是一個歡樂的飯局,在席的一位退役長輩告訴我,「你爺爺八年抗戰的時候,可是半夜潛入日本軍營砍下一票鬼子軍官人頭的大刀部隊其中一員哪…」令我印象極深的是,爺爺從一個愉悅的表情頓時轉成一個當時我無法理解的謎樣臉廓。

一直到了前幾年幫快九十歲的外公整理客廳時,指著陳列在書桌上那手臂下夾著飛行帽,剛出完空投任務的英勇照片,跟他開玩笑,從他那個似曾相似的後悔表情和話語中,我才感受到了那個多年前謎樣臉廓後面的複雜心境。

我並沒有機會問爺爺,但我認為他並不以「殺了一票日本軍官」為一生值得在茶餘飯後以英雄高度暢談的往事。儘管戰爭跟死刑基本上是搭不上關係的兩回事,但都是以不同的目的和維護正義性的前提在剝奪生命不是嗎?

法律的目的是減少犯罪,而一個受害者的報復姿態和氛圍是不應該被鼓勵的。是否廢除死刑,我們應該深思熟慮,不應該只是巨大悲傷與黑色歷史之復仇性訴說,而是整個社會生命價值與法律素養正確模型的長遠建立。

重刑犯毫無疑問的必須受到最嚴厲的懲罰,但死刑絕對不應是最適預防人類犯罪和提升文明的嚇阻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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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簽執行令 惹民怨引私刑!

【聯合報╱陸晉德/陸正基金會董事長(新竹市)】

2010.02.03 03:37 am

世上絕大多數的國家,如中國、美國、俄國、印度、印尼、伊朗、阿拉伯、日、韓等超過一四○個國家,都維持死刑。在台灣,百分之八十的人也贊成死刑;可是當百分之廿的人當上政務官後,台灣竟然沒有死刑了。

要知道,政治人物是要依照法律來行使職務的。像英國女皇,對於國會送來的法案,只有簽署一條路,雖然她可能心裡反對,但非簽不可,這是法律。否則虛位的英國女皇就成了實質的帝王。台灣的總統對立法院送來的法案,只有簽署公布一條路,這也是法律。

同理,法院判決定讞的死刑犯,執行令送到法務部時,法務部長只有簽署一條路,不簽不行。這是法律規定,法務部長並不擁有死刑的否決權。

今天法務部長由於個人的政治信仰,對於死刑犯不簽執行令。永遠拖延死刑的執行,顯然是違背自己的職務。說難聽一點,就是違法亂紀。也直接影響全國法官,對要判死刑時,就不知所從了。

白冰冰說她願意報考法警來執行死刑,她是願意循體制依法來發洩心中的憤恨。如果司法官員,一再以個人理念,來強迫人民服從她個人的意志,而不是遵行國家的法律,誰還會尊敬司法?私刑不就要死灰復燃了?

看不起民意,一定會引起民怨。民怨像小水滴,也許無足輕重,但水滴石穿,不管什麼偉大的帝國,罔顧民怨,必會穿腸破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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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主題-請問您是否贊同經由公民投票的方式來決定死刑的存廢?
 
 

    以下內容是筆者依據某份試行報告而寫的,當然,並非完全是本人的立場,換言之,為提交報告,可能有失偏頗。既然部長不願簽署死刑之執行政府為符國際潮流也逐步走向廢除死刑,而民間人士如白冰冰等人卻提出籌組正義黨私了的驚人之語,死刑的存廢在臺灣正經歷一場前所未有的舌戰,然而在世界各國廢死也都是在違反多數民意為之的情形下,請問您是否贊同經由公民投票的方式來決定死刑的存廢?

    若公民投票的結果是肯定死刑的存在,那當公務人員消極不執行時,即有怠忽職守之嫌,得函請監察院進行調查及彈劾。但相對的,公民投票決定存廢死刑時,卻是經由多數人來決定政府是否有權合法的剝奪一個人的生命權,而無論這個人是否罪有應得。其所謂『罪有應得』即是指在罪責相當與刑罰謙抑思想間的價值判斷,質言之,這個公民投票的議題仍須建立在選民是具有相當理性程度的前提下為之。

    又若公民投票的結果是支持廢除死刑的,那這是否代表著多數人來替受難家屬、加害人來決定他們的命運?其背後所付出的社會成本,以及潛藏著家屬寧願自行私了也不願走上法院的現象,都值得深思。

    不過,最根本的問題還是在於,假若政局穩定、經濟繁榮、法制完善,帶來人民生活富庶,難道社會還不安定嗎?雖然過去夜不閉戶的日子看來不可能再有,也或許有極少數人吃飽太閒硬是要上街為非作歹、逞兇鬥狠,但至少希望政府能做到讓人民可以安心的工作、談生意、散步、居住,青年學子們晚上返家時也不用再草木驚心。然這幾年來,只感覺到政府什麼都要管、什麼都要參一腳,似乎深怕人民沒感覺到政府(政客)的存在,結果不僅沒有將國家帶往安定的方向,反倒是更加的混沌了。

(國立中正大學哲學研究所碩士生 哲學與公共事務研究室成員  傅延文 2010.02.02)


自2004年11月後至2008年間死刑定讞之28案計31名被告中(至今2010年已累積到44人),法務部以審查有無非常上訴或再審可能為由,皆未批准死刑執行令。但這樣的理由並不夠充分,且若這2831名被告皆有非常上訴或再審之事由是否就意昧著我國司法審判、偵查及搜證技術上有相當程度的瑕疵,更可能影響到人民對於司法保障人權之信心為之動搖。

因此,基於此刻不可能存在這2831名被告皆有非常上訴或再審之事由為前提下,循現行法律及公民與政治權利公約應僅有特赦、大赦或減刑之方式,且由於我國現行法已不具有絕對死刑之條文,司法院、法務部及法官、檢察官及學界也都有共識,台灣逐步走向廢除死刑,因此就算法官判了也不會執行,只有一而再的發回、上訴,徒費司法資源。且依今年2009年1月至5月的統計仍有五人被判處死刑並上訴第三審,此長期下來對於被告、被害人及其家屬都有不利的影響,因此建請法務部盡快就”目前”的情況來研擬因應方案,而非以”非常上訴或再審”來拖延審判時間。

英國早在1965年基本上廢除了死刑,而僅保留對叛逆罪和暴力海盜罪的死刑,1969年後則永久廢除死刑。而香港在1993年前仍有死刑,但1970年後,香港就如同台灣的現階段的情況,以不執行為原則,且被法庭判處死刑者,得向港督提出書面申請,請求特赦免除死刑。因此在1976年至1987年間被判處死刑者皆得以減為終身監禁。同時自1987年起,就算受死刑判決者不主動提出書面申請,港督也將自動考慮赦免死刑。

由於臺灣的假釋制度及教化的理念,被判處無期徒刑者,多能夠假釋出獄。因而,或許可以在無期徒刑的上層增訂終身監禁的處罰。換言之,所謂的無期徒刑可以解釋為無定刑期的長期監禁,但得以在服刑二十五年後申請假釋;而終身監禁則解釋為死刑的替代方式,即監禁到死亡為止,與無期徒刑有程度上的不同。當然,緩死制也是可以考慮的折衷方案。

職是之故,依甫自立法院通過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公約第六條第四項之規定『受死刑宣告者,有請求特赦或減刑之權。一切判處死刑之案件均得邀大赦、特赦或減刑。』且依兩公約施行法第八條『各級政府機關應依兩公約規定之內容,檢討所主管之法令及行政措施,有不符兩公約規定者,應於本法施行後二年內,完成法令之制(訂)定、修正或廢止及行政措施之改進。』之規定,應於二年內修正或制定法律,給予受死刑判決之被告得依上述條文請求特赦或減刑之權利。惟行政院雖尚未訂定兩公約施行法之施行日期,但法務部宜先針對本條之規定進行檢討,並同時說明未來兩年內對於向民眾宣導廢除死刑理念之具體實施計劃。


公民投票法

民國 98 年 06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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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宅稅? 難!

自由時報 2010.02.02

◎ 賴洪岳

近二個月來突然迸出的「豪宅稅」這個議題,據瞭解,北市豪宅稅預計最快民國一百年實施,財政部亦希望各縣市能同步開跑。「豪宅稅」或可安撫民怨、增加稅收,但仔細推敲,除了將面臨很多課稅技術問題,就不勞而獲或自然漲價歸公部分,顯然仍難以改善。

一、「豪宅」如何定義?

1、究係以總價抑或每坪單價作為認定標準?

2、不同區域及生活水準,需要分別訂定標準嗎?

3、需定義建築物之建材及外觀?構造?樓層高度?基地面積大小?

4、繁榮街道一體適用抑或是特定個案?

5、豪宅其尊貴及私密性,常因個人主觀認知而不同,如何訂定客觀、公平的標準?

二、「豪宅稅」稅基如何訂定?

1、目前國內對財產稅之課徵,仍是採中央訂稅率,地方訂稅基方式,一旦被認定為「豪宅」,那麼其稅基如何訂定?以建築物而言,房屋稅課徵標準是取決於房屋現值多寡;而房屋現值係依房屋稅條例第十條規定,主管稽徵機關應依據不動產評價委員會評定之標準,核計房屋現值。各縣市乃根據相關規定,並由民意代表、建築、營造等專門人員等組織不動產評價委員會,評定各項房屋標準價格,再由各稅捐機關依據各項房屋標準價格核計出房屋現值。而各縣市不動產評價委員會評定之房屋標準價格包括:依房屋構造、層數、用途訂定之每平方公尺標準單價與折舊率,及依房屋所在位置訂定之地段率三項。

2、按目前國內不動產交易價格極不透明,私部門間普遍存在資訊不對稱等問題,公部門或有少數交易資訊,卻又有個資法及資料保密法等規定,上述對稅基之評定,也勢將面臨挑戰。

三、可以達成自然漲價歸公的目標嗎?

「豪宅稅」開徵後,對經常性移轉之大型個案或投機客,對其資本利得是否仍束手無策?例如位於內湖科學園區內之「亞太經貿廣場」個案,近三年來已三次易主,其交易過程中所產生巨額的利差(分別約為二十七億、十七億),究竟為政府帶來多少的稅收?龐大熱錢入侵造成的不勞而獲,卻課不到稅,恐怕才是民眾內心深處之痛! (作者為高考及格不動產估價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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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民法』與氣候難民

中正大學哲學研究所碩士生 哲學與公共事務研究室成員 傅延文 2010.02.02

我國的『難民法』草案早於兩年前,行政院即函請立法院審議,但只通過立法院一讀會。於去年十月,行政院以該草案已研擬多時,且部分內容與兩公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有關,為求周延,故函請立法院撤回該草案。

然該『難民法』草案,係參照一九五一年聯合國『難民地位公約(Convention relating to the Status of Refugees)』所定。而難民之認定得依個案情節,要求申請人先經聯合國難民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United Nations High Commissioner for Refugees)認定或轉介。惟須注意,該『難民法』只限於尋求政治庇護者(Asylum-seekers),並未包含氣候難民(Climate Refugee)、戰爭難民(War Refugee)與經濟難民(Economic Refugee)。

而所謂的氣候難民又與環境遷徙者(Environmental Migrant)有些許的不同,前者具有較強的被動性。而氣候難民一詞在國際法上雖未具有任何法律意義,但就目前可以觀察到的現象是,對於因天災使得人民失其住所,生活陷入困頓,以致於不得不離開原住居國時,各國得依其國際道德而收容這些氣候難民。但基於尊重原住居國之主權及本國內的社會問題,目前各國仍以物資金援為主要方式。

臺灣雖非聯合國會員,但基於『地球村』的理念,及人道關懷的精神,《難民法》的制定及施行,一可有助於提升臺灣在國際社會的形象,二可為難民們找尋新的契機,尤其是孤苦伶仃的受難孩童們。但在《難民法》尚未通過及施行前,行政部門似依法無據。因此,宜促請立法機關及行政院,盡快重新擬定《難民法》草案並將氣候難民等納入範圍。惟接納難民的程度還是得依我國的現況因時制宜地審慎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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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親的「殺人罪」

【聯合晚報╱社論】

2010.02.01 02:09 pm

真是太悲慘了,接二連三又見全家燒炭自殺的新聞!歲末寒冬,一方面是年貨大街、企業尾牙的熱鬧畫面,另方面卻是貧苦人家過不了年關的黯淡景象。這真是令人十分不忍、十分不安的一種對比。

全家自殺,如果其中有人倖存,令人不知該為倖存者感到欣慰,或為其失去至親的慘況而更加悲傷。最近這類事件中,有孩子逃出求救稱「爸爸灌我們農藥」的,有家長醒來發現孩子氣絕的,也有大孩子機靈報警卻還是眼睜睜見弟妹已隨父母身亡的。不忍卒睹的新聞故事裡,有一種可悲又可恨的情節尤令人不解:那些強令子女一同走絕路的父母,該當何罪?

當然就是殺人罪了,法律而言如此。但誰都知事情沒那麼簡單。有人會憐憫這種父母,畢竟如果孩子死了卻大人獨活,情何以堪。尤其某些文化裡殘存「家人同命」的觀念,令父母覺得理當把孩子一同帶走。法官要對這種本來就不想活了、事後更傷心欲絕的父母判殺人罪,有時難免覺得其情可憫。

但現代社會,切莫再寬容這種父母視孩子為「私產」而自認可處置其生死的觀念了!當代普世的人權平等原則,應優先於傳統長幼尊卑的倫理。刑法對於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尚加重其刑;而幼童無保護自己的能力,本來需要成年人格外呵護,如果反遭強令致死,則如此父母豈有「其情可憫」的餘地?尤其如果還發生孩子逃出來求救的情節,可見雖年幼仍有求生意志,大人的悲苦處境以孩子一同陪葬,實在不可給予合理化的藉口。

自殺者處境堪憐,顯示社會的支援體系不夠,必定是令人覺得苦到「死也沒差」的地步才選擇走上此路。這是整體的社會問題和社會責任,尤其近年來「全家燒炭」的新聞標題不時可見,貧戶的處境絕非執政者雲淡風輕一句「苦民所苦」就可解決。而站在照顧兒童人權的角度,我們尤其要呼籲學校、社區、社工體系特別警覺「高危險群」兒童的生活情境。父母親的「殺人罪」現象存在一天,法官為難,社會也於心不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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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教育部的三百座泳池談起

【聯合報╱社論】

2010.02.02 03:36 am

教育部日前宣布,要在十年之內在全台各級學校,補助興建三百座游泳池;這個政策還取了個暱稱,叫做「泳起來」。如果以每座泳池造價五千萬元計,這個宏願將耗掉國家一五○億的經費。在國家預算如此拮据、各部會紛紛喊窮之際,教育部如此大手筆的支出支票,真是令人咋舌。

在此同時,內閣中另一個部會衛生署,則是為了健保業務的五百八十八億虧損而焦頭爛額。衛生署長將烏紗帽提在手上,誓言一定要在近日調漲健保費。從數額來看,五百八十八億的財務缺口並不是大到不可思議,教育部一句「泳起來」就彌平了四分之一的健保赤字。為什麼同是內閣部會,教育部像是豪門巨賈、衛生署卻像是小媳婦呢?比起劉內閣任內吵擾不休的營養午餐與十二年國教,游泳顯然不是什麼急切的教育業務。教育部這麼勇敢地花錢,或許是與馬總統喜歡游泳、鼓勵游泳有關。這就值得好好評論一番了。

馬總統在擔任台北市長任內就鼓勵游泳運動,而當時的教育局長,正是現任教育部長吳清基。游泳確實是個好運動,但健康運動種類繁多,外人問起為什麼馬市長特別鼓吹游泳,他當時也只能開玩笑地回答:「台灣四面環海」,說不出個必然的道理。更何況,當年台北市推動學童游泳,只是學校找地方上游泳課,並沒有到處興建游泳池,當然也就沒有預算擠壓、投資評比的顧慮。一旦牽涉到一百多億經費的實體預算,那就不能再用「四面環海」這樣的理由來敷衍了。

游泳池不只是興建的問題,更牽涉到保養經費與需求強度。扁政府任內一堆公共建設場館使用頻率不高,造就了「蚊子館」一個專有名詞。萬一將來數百所泳池又有若干使用率不佳,這些池子夏日雨後積水就成了「孑孓池」,不但在蓄養蚊子的幼蟲,且有助長登革熱之虞。此外,台灣少子化趨勢日益明顯,將來就學人口將日益減少,不僅若干學校有可能要面臨裁併,繼續存在的校園也可能要合併使用設施。以目前學校總數來規劃游泳池興建,是不是粗糙了些?這些未來變化都涉及複雜的學齡人口計算,不是體育司胡亂推估比例就算數的。無論如何,教育部「泳起來」專案的規劃細密度,恐怕是禁不起考驗的。

教育部如果真的關心學童的健康,那麼除了在游泳運動面尋思突破之外,恐怕更要關注學生的學業壓力。在鄭瑞城部長任內成立的「升學制度審議委員會」,不僅是關乎萬千學子升學壓力的重要研議會議,其實也與學童的近視、惡補、課外活動時間的壓縮密切相關。全國家長聯盟一再反對採計在校成績,其所論所述皆言之成理,為什麼教育部卻堅持要執行呢?一旦學生在校內忙於成績比拚,其體育活動難道不會受到排擠?鄭部長任內規劃的十二年國教,現在究竟是什麼進度、什麼期程呢?國中升高中的基測,究竟是考一次還是考兩次呢?這麼多棘手而重要的問題不處理,偏偏提個「泳起來專案」,也難怪立委要以「拍馬屁」來形容了。

馬總統目前的聲望很差,民間信任的比例不高、支持的比例更低。執政者在這樣一個嚴峻的時刻,真的需要冷靜理智地思考過去做錯了什麼、未來該做些什麼。忠心耿耿的部屬往往會仔細研讀老闆的政見,然後賣命地貫徹。殊不知當初馬總統的數百項政見,有若干(諸如三都十五縣)其實是在一、兩個月內草率粗疏彙整而成,根本禁不起考驗,倉促貫徹反而更使老闆灰頭土臉。

教育部拋出蓋三百座游泳池的政策,我們從中得到兩個啟示:一、馬總統現在聲望低,絕對與其用人是否妥當有關;二、馬總統未來聲望能否回升,也與其用人是否妥當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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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住所卻不送達 違法

【聯合報╱胡天賜/行政執行官(台中市)】

2010.02.02 03:36 am

聯合報昨報導交通部官員認為戶籍地是唯一具有法律效力的地址,以及通信地址不是法定送達處所之法律見解,似有斟酌餘地。

 

依據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六六三號解釋意旨,行政程序法規定行政處分文書必須送達的目的,是在保障受處分人民能知悉所受處分的內容,並能使人民有即時提起行政救濟的機會。

因此,監理機關寄送交通違規紅單的目的,是在讓受處分人知悉並保障他能即時提起救濟的權利;而依據社會經驗,人民的戶籍地通常是他的所在地,因此寄到他的戶籍地時,即可推定他已經知悉相關行政處分的內容,這是紅單寄送戶籍地被而認定為合法的前提要件。

但釋字第六六三號解釋又認為行政機關應依職權調查證據,以探求個案事實及查明處分相對人,並據以作成行政處分,且應以送達或其他適當方法,使已查得之行政處分相對人知悉或可得知悉該項行政處分,俾得據以提起行政爭訟。

因此只要行政機關能證明相對人已知悉行政處分的內容時,不論所送達的地點為何,均屬於合法的送達。當民眾向監理機關登記戶籍地以外之通訊地址時,其實應有向監理機關陳報以該通訊地址為所在地之意思;此時監理機關若未向民眾所陳報的通訊地址來送達行政處分,反而另向他的戶籍地送達時,不但將會被認定違反誠信原則,且依法必須由監理機關來證明民眾確實已經知悉相關行政處分,否則這樣的送達應仍屬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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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一個便當錢 有人繳不起

人間福報 2010/1/29 | 作者:楊康文(北市/社會工作者)

衛生署長楊志良表示,健保費率今年勢必調整,擬依個人收入高低,採取差別費率,月薪三萬元以下者不漲,高薪者每月需多繳數百到上千元。

每次談到加稅,總是一片反對聲,而政府由於爭取民心的考慮、民代由於爭取選票的考慮,總是不敢這麼做,反而不斷減稅,特別是在景氣低迷、失業率居高不下時;減稅對個人來說當然是好事,尤其中低收入者。

但不斷減稅的結果,是國家財政拮据、債台高築,導致政府收支不平衡,最後「羊毛出在羊身上」,納稅人還是要承擔減稅「惡果」。

同理,調整健保費率也是如此。這次衛生署的「差別費率」作法值得肯定,其實也是社會大眾的心聲,因為如同繳稅,自然是有錢人多繳,沒錢的人少繳。

據健保局同時公布的民調顯示,百分之六十六的受訪者認同有錢人應該調高保費,百分之五十五支持月入三、四萬元民眾,每個月多繳一個便當錢。當然,對低收入家庭來說,「一個便當錢」也是沉重負擔,因此月薪三萬元以下者保費不漲,也值得肯定。

倒是,對「一個便當錢」都繳不出來的家庭,健保局是否可以考量免繳健保費?日前媒體報導,有一個貧困家庭,每天用孩子在學校領的兩張愛心餐券,換兩個便當全家六人分食,這樣的家庭應該無力繳交健保費,但他們生病怎麼辦?

有些民選首長或民代,選舉時會開出「免繳交健保費」支票,譬如學齡以下兒童及六十五歲以上老人,或像某縣的縣長候選人,在去年三合一選舉時表示,縣民免繳交健保費。這些其實不切實際,類似不當減稅,必將自食惡果。

健保費率調整,也應針對「多一個便當錢」也繳不出來的極少數家庭,思考免繳,實際幫助真正需要幫助的人。

 

楊康文(北市/社會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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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找定位與特色 台北書展用心

人間福報 2010/1/29 | 作者:庾均(北縣新店/文化工作者)

今年的台北國際書展登場,除了參展國家、書籍為歷來之最,及數位閱讀吸引人外,與往年有何最大不同?

首先,瘋狂折扣戰減少了,各參展廠商彷彿約定好了,除了一些庫存書低價促銷,或大量採購給一些較好優惠外,圖書折扣多在七五至七九折間,比去年為了搶消費券商機,而大殺特殺的情況,消費者想在今年的書展撿便宜,恐怕得費點神。

不過,我覺得這樣很好,書展不是低價折扣書賣場,在台灣想買低價折扣書多的是地方與機會,也可勤逛二手書店挖寶,不一定非得到書展,畢竟出版人也很可憐,世貿展場租金昂貴,不知得賣多少書才能攤平,若不是抱著回饋書友與書友互動心態,相信許多出版人寧可不參加。

其次,電子書展區要比往年大。據說,今年參展的各式電子書廠商超過兩百家,從內容供應者、交易平台到電子書閱讀器都有,會場備有各式電子書閱讀器,及網路平台,還有電子書座談會,可讓平日看到不少電子書新聞,卻無法實際使用的人嘗鮮。

不過,依我這個紙本書基本教義派的人來看,電子書的功能雖強大,但和紙本書的書展比較,給人一種冰冷的科技感,較無傳統紙本書的溫度與實體感受,如果電子書廠商的展場活動,不能更有創意,恐怕很難獲讀者青睞。

此外,我認為,今年書展最大的賣點是星光閃耀,六天內將有超過兩百位國內外知名作家,舉辦簽書會、新書發表會及座談會,和讀者們面對面接觸。

書展基金會還幫讀者分好二十六類,做好活動場次表(會場免費索取),告訴讀友該如何「追星」,不管你是迷「明星偶像」、「漫畫家」,還是「輕小說」、「國際知名作家」、「華人作家迷」,從通俗到高雅,從國內到海外,全都一網打盡。

今年台北國際書展可謂活力全開,看來主辦單位相當用心的想替不再以版權交易、圖書銷售為主的書展尋找新出路,這樣的努力與用心,也許能讓低迷許久、找不到方向的台北書展重新著力,知道未來定位與發展的特色。

庾均(北縣新店/文化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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窮人診所 牧師說話

自由時報 2010 02.01◎ 李政隆

台灣首間免費給窮人看病的「恩友診所」,上個月十日在台北市成立(華陰街三之一號)。成立恩友診所理由很簡單,台灣無力繳健保費的人增多了!

根據衛生署長楊志良在電視自爆說:「台灣有三百萬人繳不起健保費。」這些人生病該怎麼辦?放著等死?還是任其哀號,裝聾作啞,直到病患無聲為止?站在教會立場,這是何等殘忍的事。那該如何呢?

恩友中心在各地從事免費供餐,收容、協助失業者就業,甚至對貧寒學生提供免費食宿,偶爾尚能照顧一些貧病。曾幾何時,台灣經濟一下子變壞。教會隨處可見貧病者求助,就在教會以「搶救」形容時,透過電視才知道,原來台灣無力繳健保費者達三百萬人。

台灣健保赤字有其歷史背景,例如不健全的健保制度,使得投機醫院有機可乘,利用氾濫醫病機會詐領健保費,以及相關單位無意求償台北市積欠的五百億健保費,在健保赤字下猶對一些從未在台灣繳稅的人大開善門,因此產生的赤字,卻要全民負擔,在民生物價高漲,百姓生活水火中,執意調漲健保費。楊志良甚至說:「如果要健保不能倒,醫療不能少,保費不能漲,除非請上帝當署長。」

既然談到上帝,站在教會立場不得不言,一八六五年英國馬雅各醫生來到台南,設立新樓醫院;一八七一年加拿大馬偕博士來到台北,設立馬偕醫院,開啟台灣西醫史,當時台灣貧窮,看病不但不要錢,尚且獲得許多救濟,就是醫院也是宣教士國外募款建造。

雖然這些醫院已因商業競爭無法免費,但不意味窮人就沒有看病機會,藉著上帝憐憫,恩友診所就是接棒「醫療福音」,讓窮人仍有看病機會。故請楊署長不要再拿上帝當幌子,因上帝的慈愛非你能理解。

如果楊署長真有上帝的心,除了對台灣三百多萬貧胞絕對不能調漲健保費,只要你敢向總統伸手要債,就可解決所有問題,哪裡需要上帝來當署長!

(作者為基督教恩友中心執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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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年輕人不想結婚生子?

【聯合報╱社論】

2010.02.01 02:20 am

台灣婦女去年平均只生育一個子女,生育率降至千分之八點二九,是全球最低的國家。結婚人數也創下新低,僅十一萬多對成婚,離婚者卻高達五萬多對。更值得注意的是,高齡生育已蔚為風氣,卅歲以上的產婦成為「增產報國」的主力。

這些數字,結結實實打了經建會一個大耳光。一年多前,經建會才宣稱:台灣人口出現「零成長」的時間,將從原先推估的二○一八年,推遲到二○二七年;理由是政府已提出多項鼓勵措施,將使年輕人更樂於生兒育女,預估總生育率將從一點一人升為一點四人。未料,年輕世代對政府自以為是的獎勵措施無動於衷,生育率不升反跌證明政府的人口政策只是紙上文章。

台灣的人口變遷,從不婚、少子、到老化,其實有更深層的社會因素及心理因素,必須要有全盤的觀照,才能提出有效的對策。以為隨便發放生育補助,即可鼓勵年輕一代生兒育女,只是政府一廂情願的想法,對解決新生人口不足根本無濟於事。

不婚和不生,是全球社會變遷的共通現象,非台灣獨有;不同的是,歐美先進國家在一九六○年代即陷入生育低潮,但經過調整再出發,近一、二十年已有顯著的回升。美國生育率如今維持在二人的世代更替水平上下,歐洲平均也有一點四人。相對的,台灣在民國四十年代,一個婦女平均生產六名子女,政府必須力推「兩個恰恰好」的節育政策;不過短短半個世紀,台灣卻跌為世界最低,如此劇烈的變化,自不應掉以輕心。

台灣年輕人結婚生子的意願為何如此低落?從正面因素看,年輕世代更喜歡追求自由、無拘束的生活,不願像父母一樣被婚姻及家庭束縛,這種以自我實現為宗旨的人生觀,本就無可厚非。包括新生人口適度降低,有助減緩環境負擔,降低生存競爭壓力,也未必不是好事。即使失和夫妻不要再當吵吵鬧鬧的同居怨偶,每年離婚人口增加,從社會思想更趨開放的角度看,也非全然是壞事。

但若從負面因素看,社會對婚姻的道德束縛固然減少,但升學及就業的競爭卻不減反增,這是年輕世代壓力無法減輕的主因。若進一步觀察台灣本身的特殊因素,近一、二十年來,政治的紛爭無日不休,族群和社會的裂痕愈來愈大;更重要的是,伴隨激盪的政爭過程而來的,是台灣經濟實力的頓挫和國家光榮感的消散。試想,在一個充滿焦慮和不安的社會,民眾找不到自己的幸福感,誰願意讓下一代降生在這樣不快樂的環境?

新竹市幾年前提出生育補助策略,婦女生育頭胎可獲至少一萬元的津貼,使該市躍居全台生育率之冠;一時之間,其他縣市均群起仿效,以為是催生靈丹。事實上,新竹的生育奇蹟是建立在科技新貴的高所得基礎上,絕非區區萬元勾起了年輕人「生」之意念。更別忘了,見諸媒體聚光的各種豪門婚宴,經常是冠蓋雲集而所費不貲,在在都誇耀著「婚姻當如是」的奢華觀念,也就更扼殺了市井小民對婚姻的平實想像。尤其,如今網路宅男宅女當道,如何增加他們在真實人生中互動與認識的機會,恐怕比提高生育補助更有效吧!

原本生育率極低的法國,近年已變成歐洲生育率最高的國家,其秘訣在於:政府把幫助家庭照顧兒童視為國家的責任,並將照顧年齡提早到三歲,所有三到五歲的幼童都可以進入公立托兒所。法國非婚生子的比率超過五成,但政府的照顧不加區別。由於不必在工作與家庭之間取捨難決,法國職業婦女不生的比率極低,母親超過卅五歲的新生嬰兒更超過兩成以上。就這點看,台灣產婦高齡化其實也是正常現象。

政府必須承認不婚、不生是時代的綜合併發症,並誠實思考解決之道,不能再用廉價的津貼政策打發。台灣高齡生育飆升,正是因為這個年齡層的婦女工作和生活均已趨於安定;政府若還在高唱「早生最好」,那就太昧現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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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考過後 滿地傳單…

【聯合報╱廖紋敏/高中生(雲縣西螺)】

2010.02.01 02:20 am

大考剛過,當社會還在注意考題與教育方面的問題,我卻興起另一種感嘆。

我是今年應屆考生,一月卅日考完,出校門口一轉彎,卻看到滿坑滿谷的傳單躺在地上。我原已騎過去,但越想越不忍,便回頭撿起一張張的廣告紙。五花八門的單子上不乏大學招生、補習班甚至便當店的廣告,多到我差點拿不動,多到幾可裝訂成好幾本書。也許難阻止業者發傳單,那就得看拿的人的公德心,可以不拿,但拿了,即使要丟也要丟在對的地方。除了傳單,還有滿地衛生紙、菸蒂、飲料杯等遠多過於我的嘆息。

我不禁想起自己參加的八天K書營。每天午晚餐用餐人數上百人,卻鮮少使用環保筷。第一天午餐後我就忍不住跟補習班反應,可否請大家自備環保筷,看見垃圾桶裡的免洗筷十分令人難過。但補習班表示無奈,去年贈送一人一副環保筷,大家卻都說不要,只因為清洗麻煩,今年便索性不實施。

怪哉!莘莘學子為了考試記住哥本哈根高峰會,卻忽略了隨手環保?我思索了好久,最後仍在K書營心得上寫滿了「環保,筷!環保,筷!」希望大家能「快環保」使用「環保筷」。後來營長告訴我主任很感動,答應明年將會力行,我才稍微鬆了一口氣。

我想,大考之中的環保問題,應該要被等同重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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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藥回收 醫院一直都在做

* 2010-02-01

* 中國時報

* 【毛志民/高雄市(藥師)】

 報載藥界呼籲建立舊藥回收機制。但是,衛署曾於去年十月底在網頁新聞「遵醫囑 問藥師 藥品不過期 用藥安全有保障」中卻是「家中如有過期或變質之藥品,民眾可依一般廢棄物處理,由環保單位焚毀處理」;若此,沒吃完的藥為什麼不可以直接丟垃圾桶?

 以上主要的差別就在於對「一般廢棄物」或是「醫療廢棄物」的解讀不同,儘管經訪查國內民眾家庭的廢舊藥品,最多為感冒藥、腸胃藥,多屬一般用藥 (無危害性),依照目前的規定,此屬一般廢棄物,可依一般廢棄物處理方式焚燒處理。本人曾多次向服務於環保署的藥師求證,確認各縣市的一般廢棄物皆焚毀處理;若真如此,或許無汙染環境問題。

 抗生素、荷爾蒙製劑不可任意丟棄,民眾卻未必清楚所服用藥種類;由環保署醫療廢棄物資訊網中的「基因毒性廢棄物」列表可以確知,民眾攜回服用的藥物仍有危害環境之可能性, 並不可以大數法則,全數以「一般廢棄物」處理。

 再者,除去年亞東醫院公布「十大不知道」錯誤用藥觀念,提到沒吃完的藥不可以直接丟進垃圾桶外;許多醫院多年來一直提供舊藥回收服務,以筆者服務之醫院為例,除於醫訊等醫院發行刊物宣導外,處理癌症往生者身後退回的管制藥,還依管制藥品管理條例,清點列冊後報請衛生局銷毀。

 尤其是因疾病需要長期服藥者,藥師與醫師皆應多勸導民眾了解藥效、按時服藥,以避免浪費醫療資源;另針對不需使用或過期藥品亦須告知如何妥善處理,方不致汙染環境、遺害萬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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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在浪費新型流感疫苗?

自由時報 2010.01.31

◎ 劉培柏

日前衛生署首度公布新型流感疫苗耗損數據,粗估新型流感疫苗開瓶後當天打不完而丟棄的比例約一成,以目前接種五百六十一萬劑推算,耗損數約為五十六萬劑。若一劑以二百元計算,衛生署無形中浪費公帑一億一千萬元,真夭壽浪費。

筆者不解,國內新型流感疫苗仿單(說明書)都未列出疫苗開封後的使用期限,到底是誰規定含抑菌保存劑的新型流感疫苗隔夜就不能用了呢?

上個月筆者在香港陪岳母到某公立醫院注射新型流感疫苗,護士從冰箱中取出一瓶鋁蓋已開封的疫苗,熟練的用針筒抽取疫苗溶液。原來香港衛生署採購的為法國賽諾菲安萬特藥廠所製造,每瓶為十劑量裝的疫苗,規定醫院開封後七日內用完。該院醫生表示因疫苗中添加抑菌保存劑硫柳汞,開封後置冰箱中一星期內還可使用。那就奇怪了,為什麼台灣使用的新型流感疫苗開封後當天用不完要丟棄呢?

目前國內施打的兩款新型流感疫苗都為多劑型包裝,添加了抑菌保存效力極強的硫柳汞,乃為避免多次抽取時細菌污染孳生。筆者認為在製劑考量上,添加硫柳汞,開封後理應可放置冰箱數日使用,請問衛生署憑什麼試驗數據證明隔夜就不能用呢?

由於某些學術報告質疑疫苗中的硫柳汞和造成孩童自閉症有關,因此已有很多先進國家禁止孩童用疫苗添加該化學物質,美國已於一九九九年停止使用含有硫柳汞的疫苗。目前有很多國家正在使用的新型流感疫苗也都未添加硫柳汞。

如果衛生署堅持隔夜丟棄是為了安全,避免細菌污染的高標準作法,那麼當初採購疫苗時,為什麼仍要選擇添加爭議性頗高的硫柳汞作為抑菌保存劑的疫苗呢? (作者為前台灣省家畜衛生試驗所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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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OR,再見!

自由時報 2010.01.31

◎ 許雅娟

「走在左邊的天使」是指視障朋友所依靠的導盲犬。星期五晚上,導盲犬ONOR因心臟腫瘤病逝,享年十一歲,是我國發展導盲犬培訓計畫以來,第一位到天堂的導盲犬天使。

八年前,合格導盲犬ONOR由惠光導盲犬教育基金會自紐西蘭引進台灣,遺傳自捲毛獵犬與拉不拉多種犬爸媽,咖啡色捲毛是ONOR最大特色。聰明活潑、走路步調快的ONOR,曾與中途失明的朋友搭檔五年,做為他黑暗世界中的星光與忠實的夥伴。

而後ONOR因心臟狀況退休。在收養家庭蘇女士細心照料近三年期間,健康情形好轉,「輕熟女ONOR的退休生活」部落格上,寫滿她跟著媽咪到處遊山玩水的趣事。

ONOR短短十一年生命中,付出了她對人類的信任與愛,代替了人們最重要的眼睛,儘管外出工作常遭餐廳或店家拒絕、儘管台灣交通環境紊亂充滿重重阻礙,她仍以堅定的步伐,不畏挫折地陪伴視障主人勇往向前。現在,ONOR帶著圓滿的生命離開了,但她燦爛的笑容,以及帶給失明朋友及其親友的溫暖,將長留人間。ONOR,惠光的朋友永遠懷念妳!(作者任職惠光導盲犬教育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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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測英文 跟文法說拜拜

【聯合報╱陳超明/政大英文系教授(台北市)】

2010.01.31 04:44 am

「考試領導教學」這句話,其實在大考中似乎未得到印證!看完今年大學學測的英文題目,個人感慨很深!此次英文考題再一次支持我的看法:學測不考文法!

然而,我們的高中教學是否還在繁瑣文法規則中打轉呢?補習班老師,是否仍繼續疾呼哪種句型與文法規則很重要呢?

攤開今年學測英文題目,嚴格說只有一兩題文法題,其他題目大都是理解題,也就是必須看上下文語意才知道答案!

從單字題開始,大都以所謂上下文語意,或是英文所謂的搭配詞或是慣用的語法,就連很多老師都認為是考文法的綜合測驗(所謂的克漏字),也都與語意及上下文相關,跟文法無關。

理解的測驗,考的才是學生的綜合語言能力,一是單字的掌握(包括定義、用法及搭配詞);二是英文語法的邏輯性(如字的排列次序、因果關係或是推理的能力);三是大量的閱讀。這三者才是提升英語能力的基礎,文法只是輔助理解工具,並非考試重點,也不是掌握英文唯一關鍵。掌握了單字用法、語意,知道上下文的連接,也就會造句、翻譯及寫作文了!

這幾年來學測英文考試,幾乎都以測驗學生理解力與語文的使用能力為主,也配合學生的生活經驗及認知能力。學測的命題委員似是要告訴大家,語言學習的重要途徑:大量閱讀不同類型的文章,然後去使用所學到的字詞。透過對單字的掌握及上下文的連結,英文能力得到提升。讓我們一起放棄文法規則的教學,從語意及如何使用單字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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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看我 奢侈的期待?

【聯合報╱彭懷真/東海社工系主任(台中市)】

2010.01.31 04:44 am

美國耶魯醫學院許爾文努蘭教授廿八日在台北演講,感嘆醫學發達的反效應,是醫師太仰賴各式檢驗結果,無暇為病人觸診和眼神接觸。這對醫學倫理與醫病關係,是真知灼見。多看人少看機器,對現代各種人際關係也是珍貴的提醒。

報告是各種檢驗的結果,是醫療儀器提供的,科學性當然高。但是每一位病患都是有個別差異的人,需要個別考慮,卻因為現代醫學的科學至上,淪為符號,似乎只是沒有靈魂與感覺的號碼。

不僅醫院如此,大學也如此。學生去老師研究室,老師忙著從電腦裡找答案。近年來,大學更加重視研究,研究的成果是報告,所有完成報告的人都是配角。

為何如此呢?醫師與教授都是聰明人,各種報告使老師、醫師能夠升等,相對的,教導學生、照顧病人卻沒有辦法得到相同的回報。對現代菁英來說,病人的尊重與信賴、學生的肯定與感謝,怎麼能與各種所謂客觀的指標相比呢?

職位越高,越傾向「視而不見」,在政府、企業乃至非營利組織都如此。決策者看公文不看部屬的打拚狀況,高官看會議資料不看老百姓的生活,董事們不知道生產線的人是如何工作,他們在冷氣房中打電腦、在會議室中討論,所做的決策影響深遠卻沒仔細感受到決策所影響的對象,這些真實全部都隱藏在螢幕之後或會議資料之中,更隱藏在專業與職位的傲慢之後。

回到家,現代人看電視的時間一定比看老婆兒女的時間長,看電腦的時間一定超過與家人談話的時間。家人難得在一起相處,卻總是有人盯著手機或電動玩具,如今蘋果電腦又有新產品,又有好多新鮮的電動玩具,誰還會認真看家人的臉?

在這目不暇給的時代,在這花樣無窮的社會,都沒什麼人願意好好看我們,連花錢去看病,希望被凝視,即使是多看幾眼也好,都是奢侈的期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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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戰學測辛酸路/孩子後段班 父母同受罪

【聯合報╱吳芯/教(彰縣員林)】

2010.01.31 04:44 am

又是考季,多少學子背負著家人的期望趕赴考場,對多數人來說,考前考後所承受的壓力,似乎都很難如專家所說輕鬆以對。

在陪兩個孩子考場征戰的那幾年,現在想起來,真的是血淚斑斑,不堪回首。幾年來,我一直在調整自己面對朋友詢問孩子念哪裡的態度,或許他們是出於關心,卻毫無疑問的會偷偷在心裡給我這個家長打分數。

因孩子成績居後段,當時面對這樣結果,我總是忙著解釋孩子的考運差,或是自承孩子實力不夠。現在我則會自我解嘲:「誰叫孩子的父母,沒有遺傳給他好的資質。」

從前大學錄取率低,上得了大學,人人稱羨;上不了大學,得另謀出路,反正又不是大家都適合讀大學。可是,當錄取率高得嚇人,且家長們都把讀大學當作理所當然時,就不再只是上榜與落榜者,幾家歡樂幾家愁的差別而已,上榜的,一樣也在發愁。

考上國立一定比私立的好,國立的還一定要台、清、交、成才算好;同樣考上醫學系,非T大不念的大有人在。有個朋友的孩子上了中部某國立大學,她鬱悶不已,理由是以孩子資優班實力,他應可上更好的學校。當然上了好學校還不夠,得選對未來有出路又好賺錢的科系才行。於是矢志重考的頂尖學生越來越多,升學壓力不減反增,至於成績不佳的孩子們,好不容易拚到一間學校可念,卻被萬夫所指,說他們會拖垮大學生的素質。

試問,進入多元的社會,我們的多元觀念建立好了嗎?

「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的遺毒,讓無心戀棧書本的後段班學子抬不起頭,除非他再拚個國立碩士或博士,他的努力才能讓大家看得見,否則他的父母勢必得低聲下氣,隨時接受別人的詢問和評比。

我常自我惕厲,人生本來就是一場馬拉松,不應只看孩子目前的短跑成績,至少還慶幸孩子沒有做出社會不容的情事。但是,如果社會能再開闊些,大家的價值取向能再多元一點,孩子的未來是否將更精彩!更寬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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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筆記/死刑翹翹板

【聯合報╱王文玲】 2010.01.30 04:23 am

從扁政府到馬政府,待決死刑犯由廿九人增到四十四人,如今無論用多少理由修飾,都無法掩飾政府想廢除死刑,又不敢明講的怯懦。因政策不明,已影響法官的量刑決定,值得正視。

死刑判決是奪人性命的殘酷決定,法官內心本來就有掙扎,近幾年不執行死刑的氣候漸成,法官對於判決死刑與否,又多了法外的猶疑,形形色色,穿透判決書釋放出來。

死刑未廢,有法官本於法之確信,當判就判;但當待決人數直線上升,有的法官會想,判死刑也沒用,索性改判無期。有時判決書內,法官極盡惡語數落被告,最後卻筆鋒一轉,仍給一線生機。本要判死刑的,改判無期徒刑;那本該判無期徒刑的,是否要遞減刑期為十五年呢?

也有法官逆向思考。因不執行死刑,又沒有終身監禁配套,所以要判死刑,以免被告因無期徒刑而可假釋提前出獄。

同樣擄人勒贖撕票,把被害人關在後車廂悶死,可能判死;殘暴焚屍,可能無期,為什麼呢?有人因死刑不執行而得無期,有人因死刑不執行而獲死刑,你問為什麼,法官也難公開道出那心裡的起落。

沒人確知法官怎麼想,這無關法律見解,不可能開會「形成共識」或「統一標準」,被告命運如何,就賭運氣吧;被害人能否找到想要的正義,同理。

真誠公布死刑存廢政策,當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馬政府若要以廢除死刑,作為實踐兩人權公約的指標,就要有勇氣去面對、承擔壓力與責任,並提出過渡、配套的想法,說服並安撫大眾;如果無法抗拒反對民意,也要有所決定,不能這樣拖下去,任由死刑量刑成為搖擺不定的翹翹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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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漲? 衛生署先還錢!

自由時報 2010.1.30◎ 王祥維

近日衛生署研擬調漲健保費,除貧富差距和北高兩市欠款等議題備受國人關注外,事實上,根據立法院預算中心指出,健保保費長年遭政府挪用,支應公共衛生支出高達八三七.三一億元,實為健保虧損之根本原因。

根據行政院衛生署組織法第六條、第十一條,及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組織法第二條、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組織法第二條之規範,有關預防保健、法定傳染病及醫院教學等事項,係屬衛生署、國民健康局和疾病管制局之業務職掌,應由各該機關自行擬定政策並編列預算執行。

立法院預算中心報告指出,一九九七年至二○○八年間,健保短絀金額共計七八七.四八億元,然而一九九七年至二○○七年間,健保支付公共衛生政策性支出每年數十億甚至上百億不等,總計高達八三七.三一億元。換言之,若扣除應由前揭各機關支付之公衛支出,則健保應不致虧損;政府違反前列組織法和預算法第六十二條各機關經費不得互相流用之規範,由健保被保險人承擔,實為不妥。

立法院審議九十六年中央政府總預算時即已做成決議,要求衛生署及所屬機關,應於九十七年度編列預算歸還健保局歷年支付預防保健、法定傳染病、醫院教學成本及醫藥分類等支出,並自九十七年度起不得再由健保保費支付上列支出。

衛生署要調漲健保費,應該先還錢再說。(作者為國會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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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 響-監院並非準司法機關

* 2010-01-29

* 中國時報

* 【周陽山/北市(監察委員)】

 王健壯先生〈監察院不能變成失控院〉一文,對監察權的運作多所批評,其中有許多鞭策意見,應予尊重;但亦涉謬誤,須嚴予駁正。

  首先,監察院絕非王文所說「由『國會』降級為準司法機關」,而係全國最高監察機關。所謂「準司法機關」,應係指具備局部司法職能的機關,如訴願委員會、調解委員會等,但監察院卻非類似機關。監察院絕非司法體系外的「第四審」,而且根據監察權的運作慣例,凡是檢方已進行偵查的案件,監察委員即暫不調查。此即凸顯監察權對司法權尊重之旨意。將監察院定位為「準司法機關」,實係對五院關係及五權運作現況的嚴重誤解。

  其次,修憲後監察院的確已不具備對總統、副總統的彈劾權,但是否「自然也應同時喪失對正副總統的調查權」?則仍存有爭議。其中關鍵因素有二:

 一、對於總統、副總統在擔任過去職務中所涉及的被調查案件,如馬英九總統在擔任台北市長時涉及的捷運文湖線案,監委自應進行全盤的徹底調查。如果真如王文所說,監委「自然也喪失對正副總統的調查權」,則一份完整的、公正的調查報告如何可能完成呢?這時監委又將如何面對輿論的指責?

 二、如果監委對總統、副總統涉及的案件進行了詳細的調查,則調查結果應送請立法院決定如何進一步處置,由立法院權衡案情後決定是否提出彈劾。換言之,彈劾權係由立法院所掌握,而調查權則仍歸屬監察院。但如立院決定自行運用「文件調閱權」進行調查,監院則可衡酌是否繼續調查,或者依照案件性質,將調查範圍作切割處理,以示對立法院之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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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門話題-綠化失敗 在於執法怠惰

* 2010-01-29

* 中國時報

* 【陳文奎/台中潭子(綠化義工,工程師)】

 望見本土的都市和平原,不僅祖先們留下珍貴的「風水林」被無知的後代砍伐殆盡;就是政府近幾十年來,大力推動綠美化工作,也是事倍功半。除了少數的縣市能在主政者的堅持與永續經營下,留下佳績外,餘均乏善可陳。

 所以失敗的原因有幾點,一、政府推動的綠化工作,大多是在於公有的土地上推行,但各公有土地上的所有權人,怠於配合綠化作業及樹木之栽種後保護管理工作。二、縣市首長對於綠化工作的成果,端視其有無用心和接任者有無繼續經營下去的念頭有關。這又和各該縣市的民風、文化教育、民代監督、有無樹木之保護自治法規及嚴格執行與否等相關連。三、愈是土地昂貴的都市人口聚集地區,莠民為貪私利占用土地而破壞公有樹木,愈是常見。

  筆者期望政府應做好保護公有樹木的工作,凡對於破壞公有樹木之莠民,尤其是占為私用者,一律依法移送司法機關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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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iPad 新鮮感不再

【聯合報╱楊士範/CNET前執行主編(台北市)】

2010.01.29 03:30 am

蘋果iPad很了不起嗎?

昨天凌晨兩點,在舊金山Moscone Center裡,由蘋果執行長賈伯斯(Steve Jobs)親自上台發表。和以往不同,十分鐘後他就拿出了今天的主角: iPad,蘋果的平板電腦。

對照過去幾個月來我們在網路上收到的各種流言謠傳,說實話這台產品幾乎就是所有謠傳的總和:九點七吋觸控螢幕(之前一度傳聞是十/十一吋)、採用 iPhone OS,主要強調影音多媒體、更好的上網體驗和電子書。

發表會上,賈伯斯和他同事及合作夥伴展示的內容包括更好的上網體驗、看照片(豪華的數位相框)、幾乎和電腦端一樣的iTunes、看高解析度影片。使用所有App Store上的軟體,新的塗鴉軟體、賽車遊戲、大聯盟程式、電子書和iWork。

根據現場的展示,以及之後我們看到的介紹來看,這是一台好產品嗎?

毫無疑問,是的。因為單就現場展示的功能來看,在發表會前我所提到的幾個應用重點:影片播放、電子書、上網、遊戲和GPS車用導航,當場就看到其中的四項,只是因為這次大家已經猜的差不多了,除了精確外型、內部規格和價錢之外幾乎全部命中,連帶也讓新鮮感和驚喜下降了許多。

而賈伯斯公布的價格,四百九十九美元買一台放大版iPod Touch,六百廿九美元買一台放大版不能打電話,但是可以3G上網的iPhone,如果以先期使用者角度來看似乎還算可以接受;只是我並不認為以這個價錢和它提供的功能,會是可以和iPhone/iPod Touch和Macbook三足鼎立的第三者產品。

 

iPad會引發平板風潮嗎?這是一個好問題。

有人說過去每次蘋果發表新產品,都會帶領的風潮。這樣說其實有點太誇張了點,如以蘋果的標準來看,至少Apple TV算是失敗的,還有不算成功的Mac mini,不過當初和Apple TV同期發表的是iPhone,所以也不是很令人在意這一點。

其實在三周前的美國消費性電子展(CES)上,我們就看到了許多電腦廠商拿出了平板裝置,包括戴爾、惠普、和碩還有後來採用nVidia Tegra 2的仁寶、廣達、微星、華碩等等。也就說前幾大代工和品牌電腦廠商幾乎在幾周前都跳進去了平板電腦這個類別了。

所以蘋果是落後?當然不是,主因是蘋果要做平板電腦這個消息,大概已經傳了一年有餘。去年年初和CES差不多同時,蘋果最後一年參加的Mac World展覽上,大家都在猜想蘋果會不會拿出自家的小筆電或是平板電腦(當時就已經有傳言了。)結果是兩項新軟體和十七吋的Macbook Pro,堪稱「年度最期望太高摔很重的演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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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費調漲/醫療資源城鄉差距大 公平?

【聯合報╱詹惟鈞/國小教師(宜縣壯圍)】

2010.01.29 03:30 am

媒體報導健保費不排除於春節前調漲,並將採行差別費率來調漲。低收入得以少繳,而高所得者需多貢獻,問題是高所得收入者並不一定較常生病住院,衛生署努力的方向很多,諸如:解決藥價黑洞、整合醫療資源、削減藥價差及摧討各縣市欠費等等。

尤其是醫療資源的城鄉差距頗大,宜蘭縣民若遇久病重症,往往得到台北市就診,又怕舟車勞頓影響病情,沒辦法,鄉下缺乏高階儀器,城市的居民較各偏鄉衛生所、各村衛生室享更豐富的資源,在相同收入之前題下,大家繳的健保費雖然一樣,可是醫療便利性卻有差,這又要怎麼算才公平呢?

希望在調整健保費的同時,不要只想到錢,更期盼每回的下鄉巡迴健診,不是在天災地變之後,偏鄉的老弱婦孺也要「視病猶親」,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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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健保費調漲/單薪雙薪齊頭式扣繳 公平?

【聯合報╱陳麗真/家管(台中市)】

2010.01.29 03:30 am

健保費又要調漲了,講實在話,我贊同依薪資調整保費,但健保的計算方式是否有併入家庭總收入?

雙薪家庭與單薪家庭的扣繳方式若齊頭式,對單薪家庭高所得不盡然公平。

舉例說明:在同樣條件下,家庭月收入五萬元,家戶四人,單薪家庭月支出健保為二七六四元(廿六等級,本人加三眷口);夫妻雙方一人月收入三萬,另一人月收入兩萬,健保依附在低所得人身上,健保月支出為一二三六元(三萬十五等級繳四一四元,另一人六等級加兩眷口繳八二二元),兩者就差了兩倍多,單薪家庭的可用所得明顯比雙薪家庭少了一些。若非為了親自帶養孩子,我也想上班賺錢來配合政府的政策,新費率對單薪家庭來說是很大的負擔,也間接懲罰了回歸家庭的家庭主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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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教育部」還是「考試部」?   文 / 楊照

 

在我們的內閣部會裡,跟學校學生關係最密切的,叫做什麼部? 

是「考試部」還是「教育部」呢?查查行政院組織法, 確認正式名稱應該叫「教育部」,然而為什麼教育部管教育的方法, 永遠都離不開考試?翻開最近的新聞, 查一下教育部長吳清基的名字,哪一次不是和考試連結在一起的? 

這真是一件可怕的事。教育部長不關心考試以外的事, 或者教育部長以為辦教育最重要最核心的事就是考試, 或者是這個社會對教育部長做的事祇有跟考試有關才有興趣, 不管是哪一項原因造成這種情況,都讓人不寒而慄。 

不祇變成「考試部」,好像連國科會也一併被納入「考試部」了, 國科會副主委做「布局全球人才,提升國家競爭力」的報告, 指出台灣學生欠缺多元文化訓練是一個問題,那怎樣處理這個問題? 應該要加強外語能力。那又該如何加強外語能力? 建議教育部該將美語聽力與口說測驗納入指考。 

這真是荒謬跳躍的化約思考,示範了我們政府官員的智力程度, 即使是主管國家知識發展政策的官員,都用這種方式思考, 國家要怎樣有競爭力? 

學生英語具備好一點的聽說會話能力,就能增加多元文化訓練? 那是什麼樣的多元文化論?更奇怪的是,要增強能力,就靠考試? 

吳清基部長針對這樣建議,竟然還覺得很好, 祇從技術面表示實施上可能有問題。真正有問題,怎麼會是技術, 而是這種以考試為教育核心的根本觀念啊! 

台灣學生外語能力為什麼不好?一項主因就在幾乎都是為考試而學, 為分數而學、為別人而學,從頭到尾不曾建立起為自己增廣見識、 豐富生命而學英文的觀念, 更不曾享受過因為學會了英文而得以學到多元文化的刺激與樂趣, 這樣英文當然學不好! 

笨蛋,問題就在考試本身,而不在考什麼啊! 考試讓好學生失去興趣,讓壞學生失去信心,考閱讀考文法, 學生就對閱讀、文法沒有興趣沒有信心,那麼加考聽說, 一樣祇是讓學生對聽說失去興趣失去信心罷了。 

真要學好任何一門知識,需要的是強烈的學習動機, 而考試恰巧是抹殺學習動機最大的力量。 我們的學生平均數學考試的應付能力,高過美國英國, 可是有因為這樣讓我們成為數理大國嗎? 

真正要解決多元文化學習問題,祇能從打造多元文化環境著手。 與其考學生,不如先考考官員,從國科會、教育部官員考起, 看看他們自己到底具備多少多元文化的訓練,算得上算不上是個「 全球人才」,道理很簡單,自己都不具備「全球人才」的條件, 要怎樣訂定台灣「全球人才」的發展政策? 

自己不曾經過考試檢驗,卻動不動就要用來解決問題,把所有教育、 學校、知識相關事務,全都籠罩在考試裡,把組織法上沒有名份的「 考試部」弄成最大部會,這樣的官員真是令人不敢領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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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化爐的亂象與失策(張宏林)

2010年01月27日蘋果日報

 

隨著高雄市調處查獲,提供全省焚化爐黑心活性碳的公司後,台北市長郝龍斌在環保署長任內推行的「一縣市一焚化廠」的政策,又重新被提起討論。當初環保署希望在全國興建36座焚化爐,每天可以處理2萬4000公噸垃圾。然因環保團體與專家學者對政策的質疑與地方居民的抗爭後,才陸續取消部分焚化廠興建。

依據環保署統計資料,目前全國正在運轉的24座焚化廠,每天可處理的垃圾量約為2萬公噸。近年因政府強制資源回收與民眾觀念的提升,回收成效約達3成。台灣每人每天的垃圾量降到0.5公斤,總計全台一天垃圾量約為1萬3000公噸。同時若按照政府政策,預估民國100年,資源回收率要達到4成。那麼全台每天垃圾量將只剩1 萬公噸左右,屆時台灣大多數的焚化爐將無垃圾可燒。

 

沒垃圾燒 白花公帑

然而依合約規定,這些BOT興建的焚化廠,就算垃圾不足,政府卻還必須按每個焚化廠核定的處理量,每公噸給付業者2500元處理費。以林內焚化爐BOT案為例,前任縣長張榮味與達榮公司簽訂契約,雲林縣每日必須提供保證量600公噸垃圾供焚化。意味著一天要支付業者150萬,1年5億以上的垃圾處理費用,且合約長達20年!但雲林縣目前的垃圾量每天只有300噸。這種保證廠商賺錢的BOT案,近10年來不斷充斥在國家建設,不知已經糟蹋多少人民的血汗錢!

同時,這次黑心活性碳的踢爆,也等於是對環保署監督焚化爐運作的能力,重重的打了一巴掌。顯然政府對於管控與檢測焚化爐排放戴奧辛是狀況外的。以至於廠商用效果較差的活性碳長達6年,相關單位居然渾然不知,環保署絕對有必要重新檢討焚化廠的監督管理政策。

我們也呼籲民眾要有正確的觀念,焚燒並不是解決垃圾的最好方式。因為垃圾焚燒過程中除了產生戴奧辛外,還有各種的有毒氣體。且燒過的垃圾並不是變不見,而只是體積縮小。這些包含大量無法焚化處理的重金屬,還必需送到特殊的掩埋場處理。去年爆發的戴奧辛鴨事件,就是塵灰及爐渣被違法棄置而產生的汙染問題,慘的是台灣目前焚化廠與掩埋地點,周圍多數是農漁業用地。

垃圾的真正源頭,來自沒有節制的胡亂消費與錯誤的生活型態。這些行為不只消耗大家荷包,同時也消耗掉攸關人類健康的維生環境。國家政策環環相扣,政治人物應該有更高的視野,不該只是一味鼓勵民眾多消費救經濟,而忘了背後全民將犧牲的重要代價。在政府沒釐清自己政策間的相互矛盾時,先讓自己成為負責且聰明的消費者吧。

 

作者為台灣綠黨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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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會是下一個希臘嗎(黃瑞明)

2010年01月27日蘋果日報

希臘正瀕臨破產的邊緣,但是,這跟台灣人有什麼關係呢?

幾個月前,主流媒體都憂心忡忡地以社論或專論提到「國債淹腳目」的問題。台灣的實質國債已經高達19兆,國際評鑑機構也因此開始調降我國的信用評等。情況雖然非常嚴重,政府(尤其財政部)卻滿不在乎。

每人平均背負 86萬元,這問題怎麼會不嚴重呢?我曾經跟一位同行聊起,他卻回答說:「國債再怎麼高,人民的生活都不會受到影響,我們的日子還是照過。」國人漠不關心,難怪現在媒體都不談了。

德國也是面臨國債壓頂的國家。為了因應金融與經濟風暴,聯邦政府投入高達1兆6000億歐元的資金進行紓困,光是今年必須支付的利息就要420億(高於國防預算與教科文經費的總和)。負債如此嚴重,輿論於是不斷地爭辯解決之道,至今未歇。去年大選結束後,主張藉大幅減稅以促進投資消費的小黨自民黨成為莫克總理的搭檔,執意履行競選承諾。

 

政府亂花信用破產

從學者專家到市井小民,德國社會上卻興起一片撻伐之聲,大家憂心的是減稅只會造成財政的惡化。德國的國債是台灣的四倍,但是就前年的國內生產總值(GDP)來說,相較於前者的3兆7000億美元左右,我們還不到4000億美元。德國人為了國債而緊張不已,台灣人能夠安心嗎?

我們的國債出在不懂得開源節流。政府一方面亂花錢,另一方面卻又隨便減稅。亂花錢的例證之一就是每年支出2000多億的軍公教月退俸,隨著退休人數的增加與壽命的提高,這方面的負擔必然會益發沉重。一年多前,我曾在某個場合上請教當時的教育部長鄭瑞城,他坦誠地說:「這個問題很嚴重,但是教育部沒有能力解決。」當國債繼續惡化下去,台灣的信用評等必然會再被調降,台幣的重貶當然也是結果之一。政府屆時只好被迫大幅削減公部門支出,頻仍的抗議示威也將成為社會的動盪根源。國債其實攸關著所有國民的生活。

希臘目前的處境就是最好的寫照:它的GDP略少於台灣,3000億歐元的國債(15兆台幣)卻將它壓得難以喘氣,前述的問題已然浮現。問題的癥結出在整個制度的腐化,特別是政府方面。虛偽造假,用人唯親,賄賂公行,這些都是希臘文化中的劣根性。但是,想想看,台灣人不也是這樣嗎?

「人無遠慮,必有近憂。」國債的最大問題不是禍延子孫,而是讓當代人痛苦難熬。在台灣這種三流的民主制度下,馬政府當然會繼續粉飾太平,將問題拖到第二任當選之後。令人憂心的卻是,希臘有歐盟與國際貨幣基金(IMF)當後盾,一旦台灣也陷入破產地步,我們能夠靠誰呢?對岸的有錢老大哥嗎?不分藍綠,這恐怕是每個台灣人的最大夢魘了!

作者為靜宜大學法律學系教授、德國杜賓根大學法學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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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話說-半套政策 不如不做

* 2010-01-27

* 中國時報

* 【陳玉梅/北市(市議員)】

 教育部預計以每年十億預算,推動長達十二年的「泳起來專案」,總目標為新建或改建三百座溫水游泳池。地方政府的教育主管人員,憂心「政策補助」做半套,只給硬體建設,不管後續維護,不僅原設定目標無法達成,反而形成中央亂花錢的不良印象。

 以台北市為例,馬總統於市長任內,也推動游泳運動,將台北市中小學的冷水游泳池改建游溫水游泳池,由原先三十八座增加為六十座,並宣布民國九十二年為「台北市四季游泳元年」。但改裝溫水游泳池之學校,果真就不分春、夏、秋、冬,一年四季都可以游泳嗎?其實不然。部分學校因水電費及燃料費透支,在經費不足情況,部分學校採取委外經營方式。但部分無法委外經營,教育局又不同意補助經費,學校採取的權宜措施,竟是將學生游泳課集中於十一月份前。這種冬天閒置泳池的作法,根本與常年游泳目標背道而馳。更甚者,學校附近居民參加晨間或夜間游泳而且已繳費一年,在十二月的寒天下,不是放棄游泳的權利,就得「享受」冬泳的冰冷刺激。學校長年游泳政策,原可讓學校附近居民同蒙其利,卻因冬季停止供應熱水而引發民怨。

  台北市是全國財政最佳的地方政府,推行的游池改溫專案,都發生學校電費或燃料費短缺情況,而其他連負擔營養午餐經費都有困難的縣市,何來經費應付泳池一年二百四十萬的維護費?泳起來政策雖然立意良善,然未全盤考量縣市政府財政負擔能力,補助政策若作一半,只怕又會留下一堆蚊子池,讓後人詬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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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念平台-文創重點在人才培育

* 2010-01-27

* 中國時報

* 【孫瑞穗】

 耗力多時的文創法過關後,卻仍留下許多理想與現實的落差。我認識的視覺藝術家小李就是典型個案。他剛開始提出一個紀錄片拍攝計畫,預計花費一百萬。結果公部門幾乎沒有一個單位能給出足額的獎金,於是他只能向最支持創作者的國藝會提出申請,結果拿到六十萬。費用不足怎麼辦呢?於是只能再生出一個相關研究案,向縣市政府文化局提補助申請,他提了四十萬,結果也只得到十五萬補助。為了補足剩下的二十五萬缺口,小李只好硬著頭皮向支持藝文的企業基金會申請另一案,才能開始執行預定的影片拍攝。

   但是,問題來了。本來一年之內只想專心做紀錄片,結果因為文化補助政策都是零零碎碎的錢,於是變成了一年內「被迫」完成三件作品。一年做三件事,怎麼可能做得好呢?如果不是三件都混,至少是混兩件。如此一來,「不足的」補助政策,不但把一個優質藝術家給「補殘」了,也使他將度過一整年「必定悲慘」的創作生活!不足的補助政策,如同對文化生產者的施虐計畫。

  舉個對照組為例。紐約市立圖書館(New York City Library)每年都會舉辦寫作獎的推薦甄選,向全世界徵召最有潛力的作家及寫作企畫書,給的獎金非常高,重點在「足」。只要你入選,有一整年的時間,你不但可以專心寫作,而且圖書館提供宿舍、獨立寫作空間、免費使用館藏設備,並送你進入紐約作家文人社交圈。完成作品後,該單位會找重量級出版社審核作品,協助出版和發行。這種「獎勵」制度很顯然不是「補助」,他們盡力為一個優質作家鋪陳完整的「作品生產鏈」,主動「培育」一個經過專業審核評定最具潛力的人才,並協助他/她有能力進入競爭激烈的「世界市場」。

  台灣的文化政策長期以來是總預算結構中的弱勢,因此對藝文一直都處於「被動」的「補助」態度,結果是「人人都只被補一半,因而也被補殘了」。換個角度想,如果我們的文化政策是以「培育人才」為前提,培養藝術家確切提擬作品企畫書的專業水準,把關嚴格,入選者便如同得獎,被保障充足資源得以安心專注做作品。這種培育態度便是通過政策介入「創作者」和「作品」的生產過程,讓成功和成熟的作品及其思想來領導未來的文化創新。

 想要改造粗製濫造的作品,就必須用力改革結構性困境。而改善文化環境,政府的角色可以更積極,可以更有魄力打開現有資源之限制,以更具「創新氛圍」的文化政策來帶領新氣象。

   話說回來,當「藝術家」開始可以被社會大眾尊敬,「文化生產」可以是一生的職志與召喚,哪裡還需要消極的「體驗券」呢?當消費文化可以變成一種「品味」,一種「能力」和「語言」,一種與國際文明交流的重要管道時,還怕百姓不會想辦法省下大餐和名牌包,就為了去看場好戲嗎?

 (作者曾是國立台灣藝術大學文創學程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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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後財政大餅怎麼分?

* 2010-01-27

* 中國時報

* 【李允傑】

  為因應五都改制,行政院會去年底通過《財政收支畫分法》修正草案,在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分配制度部分,採「只增不減」原則,各地方政府所分配財源均適度增加。同時,修正案秉持「錢權一併下放」原則,財源與事權同時移撥地方政府,以公式入法取代比例方式分配稅款,以杜絕年年上演的搶錢大戰。 修正案通過立法後,據九七年度預算數推估,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將增加一四○○億元,但中央補助款卻減少四三○億元。而過去中央補助款僅補助台灣省各縣市,直轄市不予補助,未來直轄市與縣市均可依相關規定予以補助。如此看來對直轄市將比較有利,不但分享到統籌款增加的好處,也可爭取中央補助款,對未來財政的運用將更具彈性。

 勞健保負擔將改全數由中央負擔,中央政府因此增加三○四億元的負擔。但原本統籌款收入來源之一的所得稅,由十%降為六%,估計減少三百億,如此一加一減其實是債務的轉移,但好處是可解決地方拖欠健保費老問題。

  另外在土地增值稅方面,現行規定在縣、市徵起的收入二○%,應繳由中央統籌分配各縣市,修正草案也改為全歸地方所有。值得注意的是,雖然地方自主財源增加,但土地增值稅稅收來源仍以都會區為最主,在較偏遠區是否有可能出現不增反減的情況,值得觀察。

 過去地方政府往往基於選票考量,對於開闢地方自治財源大多消極。修正後的財畫法將餅做大,未來地方政府可支配財源可望增加九八二億元。但是這些多出來的錢未必能徹底解決地方政府財政惡化的問題,應有配套措施,建立誘因機制使地方政府強化「財政努力」及落實「財政紀律」。

 財政努力不外乎「開源」與「節流」。在開源方面,可先從增加非稅課收入與地價稅合理化著手;對於努力開闢財源以提升財政自主程度之地方政府,在分配時應優予考量。在節流方面,可透過專案補助,鼓勵升格後新直轄市的人事預算支出採漸進式調降,透過成立跨域組織機構的整併,逐步精簡組織員額,發揮區域整併後的規模經濟綜效,共同提供公共服務,降低人事費比例,達到「一加一大於二」的效果。

 在增加地方自主財源的同時,中央政府也應相對要求地方政府嚴守財政紀律,不應再有「虛收實支」、「以短債支應長債」不當財務作為。除了落實績效預算制度外,對於地方政府違反限定用途、不負擔應負之經費時,得暫停撥付中央統籌分配稅款或以其獲配之該稅款扣減抵充。對於縣市合併之後地方債務餘額減少者,財畫法亦應以增加補助作為誘因機制。

 財政收支畫分法牽涉到地方資源的分配,是各縣市政府與直轄市力爭的戰場。近年囿於稅收短徵,政府財政大餅有限,政院在釋出資源給五都,使五都升格能名副其實之外,還是得公平照顧其他縣市。尤其在補助款分配上,當注意五都的補助款使用,是否會排擠到地方縣市的使用。同時應思考建立五都帶動周邊縣市發展的合作機制,以避免區域經濟發展出現貧富差距擴大的情形。

 最後,有了地制法修法的前車之鑑,為使財畫法修正草案三讀付出社會成本降到最低,這個修法案須由朝野協商,並盡最大可能容納各方意見,特別是在五都與縣市政府之間取得妥協共識,才能減少未來審查法案與執行上的阻力。(作者為空中大學公共行政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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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月亮真的不是比較圓

 * 2010-01-27

* 中國時報

* 【黃玉琴】

  筆者在美國讀書十年,取得學士、碩士及博士學位,所讀學校皆為公立大學。在此,想針對前天時論廣場〈為什麼大學生上課睡覺?〉一文做些回應。 第一,美國一學期約三十至三十二週,並非劉同學所說的少於二十五週。再者,美國的大學,也無在期中考過後放二星期假期,秋季班學期中,僅在感恩節放星期四至星期日的一個長週末。春季班在三月有一星期的春假。在國外,對於研究生來說,更是沒有任何假期,一年三六五天都是研究天。到了寒暑假,美國的大學生多利用此時間去打工賺錢,為下學期的學費做準備。

  因此,筆者認為時間管理為現在大學生的首要課題。如何分配讀書、睡眠、娛樂與交際的時間,並正視現今大學生長期以來晚睡所造成的睡眠品質問題及其衍生的學習表現的下降。對於不會時間管理的學生,筆者認為,放再多的假期也是無益的。

  第二,台灣大學的畢業學分並無高於國外許多。以筆者本身為例,大學畢業需要修滿一二二個學分,而台灣大多學校也是要求學生要修滿一二○或是一三○幾個學分,方能取得學士學位。至於同學一學期要修幾門課,國外的大學通常不太會約束。當然,美國大學生也會同時選修一些所謂的通識「涼課」或是「甜課」來拉高當個學期的平均分數。這種情形並非只有在台灣會出現,即使在美國的名校,許多美國大學生為了整體GPA,也會做出同樣的事情。

 再來說到第二外語的能力,筆者認為美國大學生,甚至到研究生,第二外語能力,遠不如我們台灣的學生。台灣學生並不是真的外語能力不好,而是缺乏自信心。筆者教導的研究生,才一年級,個個都可以看外國期刊;反觀大部分的美國學生,都無法閱讀英文以外的刊物,更遑論是以英文以外的語言所撰寫的學術期刊了。

 第三,說到師生比例失衡的問題,筆者在國外讀大學的時候,一個班學生從二十幾個到二百人的課,筆者都上過。如果是所謂「大師」開的課,那要破百,亦是習以為常。想跟老師有互動,也不是不可能,只要學生夠積極,老師都有office hour可以讓學生和老師有一對一的互動。

   筆者目前所任教的研究所,許多課程一班都只有十個學生或更少,學生與老師之間的互動是非常密切的。至於導生制度,更是台灣學校裡特有的文化,在國外的大學裡,根本沒有導生制度,學生遇到問題,只能向學生事務處反應,學校也不太會積極處理。

 

 其實,台灣的老師比國外老師關心學生許多,也許就是過多的關心,才會讓彼此的衝突更多。筆者認為檢討別人的同時,是不是更應該檢討自己,月亮真的不是外國的比較圓。(作者畢業於美國德州農工大學,現為台中教育大學永續觀光暨遊憩管理研究所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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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主題背景—加州八號提案與同性婚姻

中正大學哲學研究所碩士生 哲學與公共事務研究室成員 傅延文 2010.01.26

本文並非要對於該極具有高度爭議性的議題做出結論或表示任何立場,僅單單為新聞事實之陳述。而本文內容,主要是參考Wiki的統計及其原文的連結,CNN.com、 NYTIMES.com 和聯邦及州法院網站上之說明,在編譯上可能有不盡完善之處及誤解的部分,還請先進不吝指教。右側的投票機,預計再放一週後,將更換主題。

 

壹、起源

 

1977年以前,”加州民法典”第4100節(條)規定,”婚姻是以雙方合意為必要條件而發生身分關係之契約(This stated that marriage is "a personal relation arising out of a civil contract, to which consent of the parties making that contract is necessary)。惟州議會表示,就現行法令來看,對於同性得否具合法之結婚關係仍不明確。

 

於1992年政府將婚姻之相關規定移置加州家庭法第300節(條)以下,並修訂為:”婚姻是基於一男和一女間之合意為必要條件而發生身分關係之契約(a personal relation arising out of a civil contract between a man and a woman, to which the consent of the parties capable of making that contract is necessary),但這條規定卻與第308節(條)發生扞格。依加州家庭法第308節(條)規定,”凡於州外具有合法之婚姻契約者,於本州內亦具有相同效力("marriage contracted outside this state that would be valid by the laws of the jurisdiction in which the marriage was contracted is valid in this state")。換言之,若在其他州或其他國家具有有效之同性婚姻者,則在加州亦有相同之效力,因此出現第308節(條)與第300節(條)在承認同性婚姻上產生矛盾的情形。故為解決這個問題,地方團體向州政府提出22號提案(Prop. 22)。該號提案主張在家庭法第308.5節(條)中增訂14個文字:” 只有一男一女的婚姻才是有效或被州政府承認(Only marriage between a man and a woman is valid or recognized in California)".

 

嗣後,於2000年時,經加州州民近八百萬之選民(合格選民約一千四百萬),以百分之61(贊成)對百分之38(反對),通過22號提案。

 

貳、反對

 

22號提案通過後,反對22號提案者提出一連串的訴訟以悍衛權利,而在2004年,位於舊金山的高等法院(Superior Court)審理後,法官Richard Kramer認為排除同性伴侶之婚姻,並不具有州憲法上之理由。同年,加州政府開始對於同性婚姻者核發結婚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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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彈性薪資 恐看得到吃不到

人間福報 2010/1/26 | 作者:劉晁佑(桃縣龜山/助理教授)

教育部端出大學傑出教授彈性薪資無上限計畫,擬成立專案基金並向各大企業募款,未來傑出教授年薪至少加碼四十至一百二十萬元。

計畫看似為傑出教授「加薪」,但是「羊毛出在羊身上」,而且大學為學術及教育單位,並非「生利」的產業,除非其知識管理體系與研究成果,能轉為重利潤及投資報酬率企業的「可操作的智慧」,成為增加生產量、提高產品品質、促進營收的營利工具,否則讓企業長期捐款,恐有實質困難。

何況,此「不樂之捐」有時並非所有企業主「心之所嚮」,若缺乏強有力的政策支撐,及有效率的符合企業需求誘因,良法美意恐難持久。

其次,何謂「傑出」教授?是研究做得好,或教學口碑佳,還是推動社會服務與民眾繼續教育的熱誠?現在國科會研究計畫使用RPI(研究表現評核指標)及SCI(科學引證係數)等學術論文與研究計畫計分評點,來定奪何人為「傑出」教授,那社會科學與自然科、應用科學及工程技術及人文社會科學領域的「傑出」,要如何評鑑?計分評點已在學術界及大眾心目中,失去公平、普遍、與廣泛運用的印象。

此外,筆者擔心,在資產階級的學術領域,那些毫無研究資源的無產階級「庶民教師」,要如何做研究?在船堅砲利似「洲際導彈」的研究計畫,與基因微陣列等數位新生物科技的研究,往往也是燒錢的計畫,卻是國科會研究計畫趨之若鶩的標靶。

然而人文社會科學領域、道德哲學思想,與法治社會規範領域的研究,卻似「小米加步槍」乏人問津,恐會造成教育的偏頗。

教育工作是百年樹人大計,及改善社會風氣、促進社會和諧的千秋大業,難道要將其「點值化」、「功利化」及「化約成金錢報酬化」?這是真正在教學崗位埋頭苦幹、不計名利的培育後進的大學傑出教授,所不齒矣!

劉晁佑(桃縣龜山/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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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的社會-拒賣魚翅 企業的社會責任

2010-01-26 中國時報 【江萬啟/台中沙鹿(倉管)】

 年關近,四大超商也推出各式年菜,但套餐中,赫見魚翅料理。環保團體表示,魚翅取得過程不人道,發起抵制四大超商魚翅料理。不過,有業者說,國內目前並沒有相關法令規定不可以賣魚翅。

 聽聞業者表示「無相關法令規定」這說辭,不禁令人難過。作為形象良好的企業,不能遊走法律邊緣,而是要做為社會的楷模。諸如藝人不敢做出違背善良風俗之情事,反而是多多從事社會公益,進而改善或導正風俗習慣。

 國際野生動物保育協會曾呼籲:沒有買賣,沒有傷害,而沒有需求就不會產生買賣。筆者希望企業能善盡社會責任,從今以後不再推出相關的商品,作為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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芭樂嘉年華 又演搶種戲

【聯合報╱蔡國顯/導演、拔仔農(高雄市)】 2010.01.26 02:59 am

去年八八風災,嚴重侵害台灣農作物,拔仔(芭樂)由於缺貨空窗年的拉長,也創下有史以來長時期高價格的新高紀錄。

也因此又造成拔仔農早已再次搶種下去了,預告片也剪好了,馬上就要播出了。

拔仔農曾斥責我,他們在種拔仔時,我們出生了沒有?

但是,不久之後,一部拔仔嘉年華會的影片,就要在春節農歷正月於全國各地隆重上映,不過,上映的地點不在戲院,是在現實中。

也不能怪拔仔農一窩蜂搶種,片商搶拍跟風盛行,股票族不也追高嗎?拔仔農也不甘示弱,推出春節黃金檔鉅片,讓消費者快樂過年。

拔仔為台灣具有代表性和指標性的水果,這一波盛產期,提醒馬政府要把因應劇本先準備好,免得到時候官員疲於應付,聲望又下跌。

也請媒體朋友在即將到來的拔仔嘉年華會檔期中,多正面報導,等這一檔下檔,至少要再等半年了,此後拔仔價格又會飛漲,到時大家又沒有拔仔可以採,消費者不必存疑,好好把握這一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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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與臺灣的自我矛盾

傅延文◎2010.01.25

日前新加坡開放大陸學生、勞工入境求學和工作,反導致社會問題叢生。而臺灣目前的政策也傾向採相同的開放模式,表面上是經濟及學術共榮,但實際上也是未來臺灣社會問題的隱憂。然新加坡的現況對照本期《National Geographic》新加坡專題報導卻是一大諷刺。

前任總理、現任內閣資政李光耀在本期《National Geographic》新加坡專題報導指出;”新加坡在經過這幾年的努力後,雖已有相當的經濟實力,但新加坡人卻也變得有些彈性疲乏。因此李光耀認為,開放大陸移民是件好事。而這些移民者,求知若渴,也都準備好為高薪的工作打拼,但大量移民者湧入這也的確造成許多新加坡人的不滿。”惟李光耀進一步地表示:”為面對新移民者的帶來的挑戰,本地的新加坡人更應努力,假若新加坡人落居於後,這是他們自己的問題。”

然在資本主義社會中,依照『只要會抓老鼠的就是好貓』的思維下,抓不到老鼠是自己的問題,而抓得到老鼠的好貓們也不用自滿,還要看誰抓的多。抓的多,技術好的頂尖好貓們自然是資本家的最愛,但畢竟這樣的好貓有限,因此需要許多一般般的好貓們去抓老鼠。但在資源有限下,資本家為追求利潤極大化,會把一般般的好貓們的”成本與報酬率”列為錄取標準,因此這些好貓們只好將報酬降低。但來自原生環境不佳的好貓們為求生存會把報酬降得更低,於是本地的好貓們隨後很快地被取而代之。至於來自原生環境不佳且又抓不到老鼠的貓貓們,只好另循他路找到生存的管道,而這一群貓貓就是社會問題的隱憂。

換言之,若政府的思維跟李光耀一樣,認為本地台灣人為面對外來人力的威脅,應該更加努力,若因此落居於後,是自己的問題。然此與實際產生的社會問題,卻是相互矛盾。不過最重要的前提還是,全國少子化以及環境保護的問題,若再沒有配套措施,否則開放大規模移民或居住品質低落也只是遲早的事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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褲裝與裙裝/性別平等

傅延文 2010.01.25

日前有高中生指出因天冷穿著褲裝,學校則以不合乎校規而處以愛校服務,違規三次則記警告一次。而以台北市為例,即有不少以招收女生為主的學校,縱使在寒冷的冬天也要求學生穿著裙裝,甚至對內衣的顏色有所限制。

曾經有學生向教育部陳情,基於維護學生的人性尊嚴,為何不能依自己的意願選擇穿著褲裝或裙裝。然而,學校卻以維護傳統為理由而凌駕於學生基本人權之上。但以維護傳統為由而嚴格限制學生穿著的自由,並不合乎邏輯,同時也忽略了性別平等的精神。

換言之,基於培養紀律、一致性、識別性等教育或安全目的得作為學校規定穿著制服的理由(註:我不否認我是個制服控:))。但不得以維護傳統為理由,而與學生之身體健康衝突,亦不符比例原則。然學校應是培養學生健全人格的場所,何獨容許少數高中如此限制女學生的穿著?。因此,在冬天此時,中央機關、縣市政府以及學校的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宜檢討各校服裝規定,以保護學生身體健康之權利,並尊重性別平等,健全人格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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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除海地外債(張鐵志)

2010年01月25日 蘋果日報

日前國際組織巴黎俱樂部呼籲海地的主要債權國之一台灣能夠免除海地積欠的債務,許多台灣民間團體也響應這個呼籲。台灣外交部原本表示拒絕減免,但後改口表示願意積極研議所有可行方案,以協助海地進行災後重建。

海地的巨大悲劇不是單純的自然災難,而是貧窮:海地是世界上最貧窮的國家之一,有80%的人口每天生活不到2美元。而貧窮使其面對天災時格外脆弱。但海地的貧窮也不是意外的,而是和國際政治經濟體系的結構性矛盾不無關係。

從上一世紀末,先從民間NGO發動,到國際組織的支持,國際社群慢慢形成共識,解決貧窮國家的策略之一,就是推動世界銀行或債權國解除對這些國家的債務。因為沉重的債務負擔,使得這些國家根本無力去推動教育、醫療、公共衛生的投資,因而很難進一步有經濟發展,造成貧窮的惡性循環。

 

債務阻礙經濟發展

海地屬於世界銀行名列的「重度債國」,且是一個典型的因為負擔沉重債務而難以發展的國家。例如在2003年,海地用了5700萬美元來還債,但是收到關於教育、醫療等方面的外援卻只有3900萬美元。亦即其付出的比收到的還多。

更可怕的是,國際貨幣基金、世界銀行或是其他國家的貸款,往往有附帶條件。這些附帶條件或者是讓債權國及其私人企業獲益,或者是由意識形態主導的自由化經濟政策,如私有化、推動自由貿易、削減政府的公共支出,而這些政策早已被諾貝爾獎得主史蒂格里茲等人質疑無益於真正的經濟發展。

以海地例子來說,去年海地爆發抗議高糧價的嚴重暴動。這是因為國際貨幣基金曾要求海地把稻米的關稅從35%降到3%,導致海地成為稻米進口國,並出現糧食危機。而這些進口稻米九成是來自美國。此外,2006年美國通過援助海地法案還規定海地必須持續消除美國投資和貿易的各種障礙。上周國際貨幣基金又承諾給海地10億美元貸款,但同樣附帶許多新自由主義的條件。

但另一方面,海地也是國際刪除債務運動的關注焦點。過去幾年,許多國家都取消了海地的外債,但還有8億9100萬美元債務,其中一半歸屬美洲開發銀行與國際貨幣基金,另一半歸屬台灣與委內瑞拉所有。

取消外債當然不是一個國家發展的唯一途徑。國際的援助、更公平的貿易體系、清明的政治和政策或者對個人的微型貸款,都是解決貧窮的不同策略。

但龐大的外債卻絕對是一個窮國發展的緊箍咒。台灣要真正有心幫助海地,要在國際社群中贏得尊敬,就必須認真考慮取消海地債務,讓海地人民可以重新站起來。

作者為作家、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政治系博士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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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願將生活水準降至現有的四分之一?

自由時報◎社論

2010.1.25

在馬政府的執政下,台灣勞工的處境有多悲慘?行政院主計處日前給了一個答案。據主計處的資料,去年全年失業率達五.八五%,失業人數六十三萬九千人,加計「想工作而未找工作者」的廣義失業率更高達七.三五%,都創下史上最高。而官方的數據一向保守,統計方式備受質疑,若再減掉官方編列預算補助,製造出來的短期工作機會,台灣的官方失業率已嚴重失真。而這只是馬政府執政第二年,未來兩年多台灣失業勞工只會愈來愈多,因為馬政府並無振興經濟的策略,只會向中國傾斜依賴,ECFA的簽訂勢在必行,如此一來,依據台北大學經濟系教授王塗發預計,失業率將衝高到七%,而且很多是幾無改善可能的結構性失業勞工,由於從事的產業遭到破壞,失業後可能就會永遠找不到工作。

其實,簽署ECFA後失業率飆至七%的評估,雖已令人怵目驚心,但仍是樂觀的估計。未來ECFA一簽,兩岸經濟將合流,拉平雙方的經濟差距,其中最重要的是薪資水準將趨於一致,亦即將形成「要素價格均等化」的效果。而目前台灣每人平均GDP大約一萬六千多美元,中國約三千多美元,兩相平均之下,台灣人民的生活水準勢必被往下拉。而這種往下拉的結果,不是一萬六千多美元與三千多美元平均之後的約一萬美元,而是台灣整體GDP近四千億美元加上中國的四.九兆美元,除以二千三百萬人加十三億人的總和,所得出的約四千美元。換言之,台灣這個二千多萬人的小水庫,注入中國十三億人的大湖,滿滿的水位將快速降低,到達枯水的警戒線。台灣民眾的生活水準即有可能降至原來的四分之一。

更嚴重的是,中國國家統計局長馬建堂坦承,中國有一億五千萬人每天所得不到一美元,以聯合國標準而言,是屬於極度貧窮人口。這些人所得很低,與亞拉非的貧困國家人民差不多,成為中國龐大的勞動預備軍,也是中國製造低價品的有效籌碼。一旦ECFA簽訂,台灣勞工不但要與中國沿海勞工爭飯碗,更要面對一億五千萬貧窮人口的競爭。只要這些貧窮人口小部分進入台灣勞動市場,台灣的失業率必然創下令人難以想像的新高紀錄。雖然馬政府一再保證不會開放中國勞工來台,意圖安撫台灣勞工的不安,降低ECFA簽署的阻力,其實ECFA亦是自由貿易協定的一種,彼此之商品、勞務、貿易最後都朝自由流通,我方如何能抗拒中國勞工的進入?尤其,當前台灣已有近三十萬外籍勞工,若與中國簽訂ECFA,一旦中國要求比照,馬政府哪有理由與能力可以拒絕?

可以想見,馬政府所以傾中,除了終極統一的路線外,主要是認定中國乃世界經濟救世主。因此,以為經濟搞不好沒關係,只向中國乞憐,企求多派一些觀光客、採購團來,台灣經濟就得救了。然而,我們一再點破,中國的繁榮大部分是人為吹起的泡沫。一般人只會以整體規模去看待中國經濟,因此儘管其人口幾為日本的十倍,但其整體GDP接近日本,便被當成世界第二大經濟體,所謂兩國集團(G2)將取代G8、G20主宰世界經濟的說法,逐漸開始誤導世人。其實,中國都公開承認有一億五千萬人所得在一美元以下,試問哪一個已開發國家會有十分之一人口生活在貧窮線下,遑論世界第二大經濟體,更是不可能存在如此令人匪夷所思的現象。可見中國經濟強大形象是建立在「數大就是美」的幻覺上。其次,中國GDP的增長,主要動力來自政府大量挹注資金,以及金融業大舉放款,被拿去盲目擴建養蚊子型的公共工程,以及炒樓炒股,並非真正投資設廠,促成實體經濟的發展。這種GDP的增長,對民眾福祉並無助益。

東協與中國的自由貿易協定生效後,東協頻頻反彈,印尼、越南等部分國家憂心中國低價商品打垮其國內產業。以多數東協國家的低薪資水準,仍然害怕中國貨、勞工入侵,馬政府有何法寶,自認簽下ECFA後,可以佔盡中國的好處?國內的產業不會被擊垮,勞工不會面對結構性失業?馬政府有何神通能耐,我們不知道,但可以肯定的是,一旦簽下ECFA,台灣多數勞工只有死路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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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筆記/治安真的好轉了嗎?  

【聯合報╱蘇位榮】 2010.01.25 04:09 am  

警政署統計去年的刑案總數為卅八萬八千多件,比前年少了六萬四千多件,這個數字似乎顯示社會治安並沒有惡化,反而改善許多。但是,台灣治安真好轉了嗎?

數字雖然會說話,但警政署的統計數字卻讓人質疑。因為去年受到全球金融海嘯影響,世界各國景氣皆呈現下滑現象;社會犯罪學專家認為,經濟景氣不佳加上貧富差距拉大,會造成社會犯罪增加,尤以「財產」掠取為主之犯罪型態如搶劫、詐欺、賭博、竊盜等將會明顯地增多。然而,警政署的統計卻指出刑案減少很多,令人驚訝。

治安究竟有沒有好轉,看司法機關的統計數據,結論就與警政署不同。司法院統計,近三年刑事案件新收件數有逐年增加的趨勢,由民國九十五年的卅五萬九千多件增至九十七年的四十六萬多件,三年內增加了十萬件,增幅相當可觀。

法務部的統計更讓人吃驚。經檢察官認定有犯罪事實而起訴的人數,由九十三年的十三萬九千多人逐年攀升,到九十七年已升至廿三萬多人,年增率為百分之十三點五。去年一月至十一月,檢方偵結有犯罪嫌疑者已有近廿四萬人,超過前年全年的人數。俟十二月的數據出爐後,勢必更高。

同樣是官方統計,何以有這麼大的差距?其實,民眾並不關心冰冷的數據,人們的切身感受才最重要,馬政府不妨做個民調,問民眾:「有沒有感到治安變好?」可能會得到不同的答案。

大家都很關切治安,治安好壞與經濟好壞關係密切,只要政府努力拚經濟,經濟好轉,治安自然能夠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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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學歸位 生醫產業再出發 

【聯合報╱蘇益仁/成大醫學院教授(台南市)】 2010.01.25 04:09 am  

最近台灣的科技社群因科學月刊四十周年慶,而開始檢討台灣科技社群對社會的責任。周成功教授對科月四十年的努力無能提供政府狂牛症及新流感疫苗政策去澤惠社會,而自責頗深;中研院沈哲鯤院士關心台灣的生醫產業發展,而認為應優先立法規範產學合作。學界的這一波反省及檢討是好的發展。

在去年十一月的行政院科技顧問會議中,主持人也提到,國家型基因體及生技製藥等計畫在十年內投下一千多億預算進行研究,但整體產出鳳毛麟角,大家對新政府「鑽石起飛行動方案」的六百億投資案該如何起飛也都充滿好奇。很多人在問,其中的癥結究竟何在。

首先,大家都同意,生醫產業與以代工為主的電腦資訊產業不同,台灣的生醫產業,也缺乏一位像李國鼎先生橫跨政、學、產業界的教父級舵手。台灣大學院校及五年五百億計畫都只在拚論文量及升等,對產業的認知及專利布局與市場幾乎很少人去關心。悠關社會大眾安危的狂牛症及新流感疫情,學界認為那是政府的事。研究與社會所需脫節,甚至研究一提到應用就被認為是形而下的價值觀,是學界很嚴重的認知偏差。

此外政府資助的幾個學術及財團法人機構,其定位常因領導人更替而有很大落差,結果該強調基礎研究及科學創新的中研院在主導生技產業,而該為衛生政策及生醫產業著墨的國家衛生研究院在強調論文發表在「自然」、「科學」等期刊。生技中心理應扮轉譯平台功能,但很多計畫案卻處於「發現」階段,而大學則在拚那五年五百億,全台生醫科技界似乎像移位的輪盤,只有一個搶計畫的共同目標。

因此,台灣的生醫產業發展必須要有一個清楚的政策及策略,中研院及頂尖大學必須回到以創新及發現新知為主的基礎研究,由政府出資的財團法人應串起建立產業平台及轉譯的角色,而由產業界及醫院挑起臨床試驗及市場的任務。目前由學界主導產業發展的現象必須導正,一個沒有疫苗製造經驗的院長或院士,不應主導國家疫苗產業重任。此次,國光的新流感疫苗雖然產生不少社會問題,但就產業面而言,國光可以在短短四個月內製造出疫苗,一定有一位對科學及疫苗製造都十分嫻熟的總經理級舵手。其他如神隆製藥公司的成功也因有對科學、產業、及市場皆十分專業的伙伴在運作,否則無法竟其功。

因此我確信台灣生醫產業要能成功,必須要找到一位科學背景很強的產業界人士來領導方能竟其功。上述學術機構的定位、合理且穩定的預算支持、法規的修正、政府窗口的單一化都缺一不可。我不知以現在的立法院及藍綠文化是否能建立起這樣的共識,但我相信,台灣自一九九五年起所付出的代價應是整裝出發的時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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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冤獄 尚方寶劍何時出鞘?

【聯合報╱陳長文/法學教授(台北市)】 2010.01.25 04:09 am

太極門掌門人洪道子夫婦等四人,十四年前遭侯寬仁檢察官以「養小鬼」詐欺等理由起訴並遭羈押,日前獲判無罪定讞,並獲冤獄賠償共新台幣一百八十四萬元。期間當事人曾向監察院陳情,監察院在九十年做出調查報告,指責侯寬仁調查未盡屬實、未依科學辦案等九大違失,要求法務部嚴懲。

筆者有二個感慨,其一是,監察院九十年要求懲戒,現在都即將邁入民國一百年了,當事人歷經三審無罪定讞,對於監察院要求的「嚴懲」,法務部準備官官相護到何時?

其二是,我國的冤獄賠償法對失職法官與檢察官的追償機制從未憑著良知運作,當然使得類似侯寬仁這樣的檢察官無所忌憚,就算是不當起訴使人無辜繫受訟累,甚至冤獄,將來要負擔冤獄賠償當冤大頭的是納稅人也不是他,有什麼好怕的?

我國的冤獄賠償法規定,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致生冤獄賠償的公務員,政府對其有求償權。然而,該法立法五十年,期間賠付了十數億元的冤獄賠償金,卻直至去年底,才終於第一次行使求償權,但這第一把大刀卻只敢拿一位讓人犯冤枉多坐了數天牢的監獄管理員開刀,立下了憲政史上的創舉。

若我們分兩個面向,以冤獄事前防範與事後的補救來看,目前的司法制度都不及格。

在事前減少冤獄,有賴於檢察官謹慎起訴,法官明確判案。制度上也的確有設計對失職司法人員究責的條款,如冤獄賠償法的求償,刑法的「濫權(不)追訴罪」等。只是這兩把尚方寶劍雖利,但在官官相護下,從來不見出鞘,從來沒有一個檢察官因濫權(不)追訴被起訴,遑論定罪,也從來沒有一個法官或檢察官因其造成的冤獄而被求償。

例如,曾有檢察官在十餘年前草率拘提、起訴強盜案被告,日前因事證明確被公懲會記小過一次。該檢察官已有刑法「濫權追訴罪」之嫌,為什麼只有行政懲戒?

另一個正在進行式的例子,以強盜案判處無期徒期的呂新生,當初檢察官、法官未依法強制上訴,讓呂新生多坐了五年牢,國庫賠償了五百一十三萬。而這些違法失職的司法人員又需要擔負什麼責任?報載司法院這次動起來了,九月已要求板橋地院組成求償審議委員會,檢察官部份也轉請法務部研究求償事宜。筆者期待輿論能追縱後續發展。以往求償審議委員會成員全來自司法院或法務部,官官相護可想而知。希望司法院和法務部痛下決心邀請社會公正人士參加求償審議委員會,以昭公信。

從這許多冤獄中,不管前端或後端都看到了司法沉痾,人民面對司法濫權的無助,以及對於濫權怠職的司法人員缺乏追償懲戒、足令警惕的機制。誠盼司法界以回歸捍衛社會正義的初心,走出官官相護的因循文化,讓個案與制度的正義都獲實現,挽回社會對司法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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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別開養雞場

【聯合報╱賴鼎銘/世新大學校長(台北市)】 2010.01.25 04:09 am

作為高等教育的一份子,一方面欣喜於政府召開「全國人才培育會議」,強調人才培育;另方面,卻又心憂於當前人才培育的走向。

綜觀二天會議主軸,仍是以經濟發展及產業需求為主要考慮,走的仍是「超英趕美」式的現代性思維,只將人民作為國家競爭力及產業生存的棋子。幾年前,大陸學者批評大學已變成養雞場,教師像生蛋雞般每天為國家生產學術論文。看看我們規劃的培育政策,我們想培養的人才庶幾近之。

我們所憂心的毋寧是,現代性思維的發展模式,已造成現代社會危機,學者稱此為風險社會。大量掠奪、大量生產、大量消耗前因,我們已開始面對環境惡化及氣候變遷種種後果。看到這些危險訊號,如果要為後代保留一些淨土,我們難道不該開展另類人才培育的思維?

我們是不是該重新思考,教育應該回到以人為本位,以人類的未來為思考的主軸?當看到現代大學生年紀輕輕,健康出現危險的三高;當我的學生廿幾歲及卅幾歲,就因心臟衰竭而猝死,我驚覺除了產業的發展面向,回到自身的生命關懷也必須是我們教育的重點。而只要看看「不願面對的真相」、「家」及「魚線的盡頭」這些警示的影片,就知道,為了全人類的未來,我們的教育必須從基礎開始,強化全球環境的關懷。

從國家角度規劃的人才培育政策,必須有其宏觀性及完整性,不能狹隘地以經建的角度來思考。政府必須先問:我們到底要培養具備什麼視野的人才?如果只是為產業發展及國家競爭力,二天的會議或許達到預定的目標。但如果是要培養具備完整生命照護、專業能力、環境關懷及國際視野的世界公民,政府的人才培育政策有待再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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砸錢搶名師? 強化學術中產階級

【聯合報╱劉仁沛/台大農藝系教授季瑋珠/台大公衛系教授】 2010.01.25 04:09 am

教育部提出延攬及留住大專院校優秀教師實施彈性薪資草案,要留住大學教授,延攬國外名師,和全世界搶人才。這個草案看似十分創新,其實問題重重。

其實,薪資不是教師的唯一考慮,整體的工作環境、氣氛、教學研究資源的可用性、評估與升等的公平性等等,更為重要。

現在各大專院校都已實施某種程度的彈性薪資,如終身特聘教授,是頒給少數具有中研院院士身分、得過國科會傑出獎多少次以上、教育部國家講座等榮譽者。這些「優秀人才」已經得獎無數,累積極多的資源,甚至許多獎勵的遊戲規則,若不是這些人訂的,也至少是為他們量身訂做的,享有這麼多優惠,他們不會輕言出走。

不久前監察院調查國科會行政主管、各大學校長,發現許多人都有上億元的研究經費,可見一斑。反觀「庶民」教師,只能期待不定期的研究、教學、服務獎勵,連金額都要看當年財務狀況而定。再說國外的人才,因為在國內毫無紀錄,一切都得從零開始,加上許多制度限制,除非已獲中研院院士,在有限的任教年限中,絕對不可能累積到如同國內這些特聘教授一樣的資源,再加上家庭、生涯規劃等因素,要藉此延攬國外優秀人才,甚至希望他們在台灣生根,恐怕沒有想像的容易。

要提升高等教育的師資水準,不應再將資源集中於資源已經很豐富的少數教授,而應全面提升大專教師各方面的待遇,建立學術發展的「中產階級」。單就薪資而言,台灣新聘助理教授,薪資只是鄰近國家地區,如香港、新加坡同等級教師的三分之一到五分之一!其他如研究、教學的軟硬體支援,相差更大。在台灣一個新進教師必須老闆兼工友,凡事躬親,才能建立自己的團隊、開創基本的成果,在國外卻有成熟的團隊,協助年輕教師成長。

在台灣越是新進教師,教學負擔越重,一星期需教滿十小時,且往往要教資深教師不肯教的大班必修課;在國外新進教師卻只需要負責一、二門自己專長的課程,等到升為資深教授,經驗見識都更為豐富,才負擔大班必修課。

教師評估和不適任教師的淘汰,是另一個問題。國內的教師評估雖行之有年,但只能警惕自我要求高的教師,特別是新進教師;較為資深者評估不通過自有許多敗部復活的方法。國外教授彈性薪資卻是建立在嚴格的評估和淘汰制度上,無論過去紀錄多麼輝煌,評估一律送外審,嚴格把關,如此實施彈性薪資也能讓人心服口服。

這些問題不全面性的改善,台灣的高等教育很難有所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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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佛的游泳傳說

自由時報◎ 陳明策

馬總統是哈佛校友,而哈佛大學圖書館著名的傳說就是一位母親(Eleanor Elkins Widener女士)在鐵達尼號事件中痛失愛子(Harry Elkins Widener),因而捐款美金二百萬,蓋了哈佛大學圖書館作為紀念。其中一項條件就是要求哈佛大學規定所有學生必須學會游泳才能畢業;因為她的兒子就是不會游泳才在船難中喪生。

其實,這項規定早在捐錢前已經實施,而且即使Harry會游泳,生還機會恐怕也很渺茫(鐵達尼號救生艇不足)。這個傳說的目的,恐怕只是要合理化哈佛游泳測驗而已。再者,哈佛大學數年前就已廢止這項規定,原因是經費不足!

現在,台灣正面臨「南部缺水、學校缺錢」的窘境,教育部突然宣布要推動「泳起來專案」,首期計畫四年以新台幣三十九億元補助各級學校新建、改建百座游泳池。馬主席在國民黨立委助選場合說明廣建泳池的原因是「每年都有學童溺水;這種現象在先進國家是不會發生的」。

首先,馬總統是否知道「先進國家」的哈佛大學已經不要求學生「泳起來」?

其次,台灣學童溺水的案例,大多發生於夏日河川嬉戲;其中不乏游泳高手,藝高膽大,反而忽略了水性變化多端,以致體力不支,造成悲劇。因此,減少溺水不幸事件的做法,應該是加強戲水的安全措施及宣導,不是廣建游泳池。

第三,政策必須講求「目的」與「手段」的連鎖,亦即選擇適當的政策手段,以完成目標。運用達不到目的的手段,若不花錢,或許無可厚非。但若是要砸大錢(後續的營運維修費用才是大錢!)又可預見達不到目的,徒然滿足領導人個人興趣,這是浪擲國家資源!(作者任教於大學公共行政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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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大學生上課睡覺?

2010-01-25 中國時報 【劉彥辰】

 筆者是台灣大學的學生。之前洪蘭教授批評台大學生上課睡覺、吃雞腿;近日台大哲學系教授林火旺又公開指出若台大學生吃飽等死,則與動物無異。筆者認為,這些聲音反應許多問題表面,但是根本問題、解決之道卻鮮少被提出來討論。筆者在大學生活裡,廣泛接觸不一樣的同儕,在跟他們的交流中,發現造成台灣大學教育問題的根本原因盤根錯節。

 第一,台灣的大學學期過長。眾所皆知,台灣一個學期有十八周,一年三十六周,而過長的學期其實不利於課內與課外的學習。以英美大學為例,許多大學一年上課不到二十五周,其餘的時間則鼓勵學生做更多「課堂外的學習」,如志工服務、球隊、企業實習等,這些經驗不僅增進人生的歷練,更深化大學的社會學習教育。他們深信,彈性的學期制度反而能讓學習更有效率、效果更好。

 台灣的文化向來是事倍功半,只重份量而不重效率。上到學期中以後學生個個筋疲力竭,什麼上課的自我紀律都拋到腦後,只管眼前吃、睡的迫切需求。大學的社團(尤其是到偏遠山區或低開發國家的服務性社團),根本只能為每年寒暑假的出隊而存在。學生回饋社會、服務社會被學期制度所綁架,遑論持久對社會付出的責任與熱誠。前陣子鬧得沸沸揚揚的「史上最長寒假」議題,在我看來,學習永遠沒假期;如能在學期中放兩個禮拜的假,給學生更多時間,學生便更能在學業與社會貢獻中取得平衡點。

 第二,必修、必選修以及畢業學分太多。台灣的大學畢業學分遠高於國外,造成學生樣樣通、樣樣鬆,貪多嚼不爛的情形屢見不鮮。以澳洲墨爾本大學為例,該校學生一學期至多只能選四門課,但是每門課分量重,剩餘的時間則留給學生自由運用、自我學習。反觀台灣,筆者身邊不乏每學期選修超過十二門課的同學,在分量重的必修課之下,對通識課的要求不得已只能選份量輕、學不到東西的「涼課」,或是拉高平均、給分高的「甜課」。大學通才教育美意也因過多學分大打折扣。

 再者,過多的畢業學分也不易讓學生培養第二專長、第二外語或者是其他的人生規畫(如交換學生)。台大學生的雙修、輔系與學程風氣一向比其他大學盛行,然而不見得每個人都能順利修完,原因在於過多的畢業學分容易造成衝堂、擋修,必要時得延畢才能修完。而像國外大學生雙學位四主修的情形根本不可能在台灣發生。至於第二外語也在過多的畢業學分中被犧牲掉。另外,台灣畢業學分遠高於國外,學生交換出國只能抵少數學分,甚至要延畢才能補足,如果學生因此對出國交換裹足不前,那是台灣的損失。

 第三,師生比例失衡。許多國外大學的師生比一比八、一比二十,而台灣則幾乎無法享受到小班制的教育品質。絕大多數的學生,上完一整個學期的課,完全跟台上的老師沒有任何互動,下課也沒機會接近老師(大師)。大學是學術殿堂,教授是傳遞知識、拉高學生視野的人,但是這群從填鴨教育中解放的學生,卻在一堂三百人的大教室中失去了對知識的熱情以及自我管理的能力。

 至於大學導生制度,只是讓導生們每學期聚餐一次,師生無法做更進一步心靈交流。如果大學只培養了大學生的知識力,而沒有關注到學生的精神層次,那麼林火旺教授所講的「聰明的動物」是想當然而的結果。為什麼大學生上課睡覺?為什麼大學生缺乏社會關懷?大家都在罵,卻沒想到整個制度都錯了。如果我們只看到表面而不檢討背後的原因,那麼意義其實不大。(作者為台灣大學歷史系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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