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權的罩門

自由時報◎ 何克昌

拜讀李進勇先生大作「王清峰忘了我是誰」乙文,文內對王清峰女士之評價,筆者不予置評;倒是李文所表達之法務行政部門應尊重檢察體系云云;筆者認為不僅法務行政部門應重視,即社會各界亦應重視!

據筆者多年來偵查工作實務經驗,檢察官承辦偵查案件最大的干擾,並非來自法律的限制,而是來自法務行政部門的內規。這些內規既不屬法律層級,亦不屬中央法規標準法所稱之法規命令,而是不具法令形式之要點、注意事項、守則、原則等內規,以及所謂的「檢察一體」,造成檢察官處理刑案偵查時,經常猶疑要遵守刑事訴訟法,還是要符合行政內規?

按一七四八年孟德斯鳩所著「法意(De l’esprit des lois)」一書問世,主張司法權與行政權分立,認為:如果司法權同行政權合而為一,法官便將握有壓迫者的力量(詳該書第十一章)。因此,司法獨立(意指獨立於行政權之外)思想從此萌芽。嗣一七七六年美國宣布獨立之後,一七八七年費城制憲,採行孟德斯鳩的三權分立思想,將司法立於行政權之外,實施三權分立政制;自此,孟德斯鳩的三權分立思想獲得實踐!

而檢察制度通說啟蒙於十三世紀末之法國國王「代理人」制度,到十六世紀法國始有成文法設置「公共吏」,相當今日之檢察官,實施刑事訴追兼監視訴訟之開始及進行。

因此,司法權獨立思想尚未誕生之前,檢察制度即已施行三世紀之久,而司法權獨立既為當今普世價值,自應揚棄舊時代的「檢察一體」思維,一切以遵守「法律」規範為本務。

法務部一向聲稱:頒定內規係為保障人權云云,殊不知人權最大的保障,乃在於嚴格遵守刑事訴訟法。倘社會各界認為台灣的檢察制度尚有存在價值,仍請各界共同維護檢察權行使的純淨空間,尤其檢察官依法辦案時,不要一面主張「檢察獨立」,同時又高喊「檢察一體」了。(作者現任檢察官)


pparcc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又傳警察自盡 嚴防骨牌效應

【聯合報╱林亦莊/警察(桃縣龜山)】

2010.01.24 03:58 am

又一位同僚舉槍自盡,許多網路「鄉民」對日前往生女警輕生原因,有諸多的猜想臆測,其中亦不免有極少數蔑視無知之評論,令人感慨萬千。

正值青春的生命為何要對自己扣下扳機?那需要有多大的勇氣?據報載女警的長官聲稱當事人律己甚嚴,因升等考試未過而感心情沮喪;輕生應屬「個人因素」,與工作壓力無關,真相難道真的如此單純?

據了解,舉槍自盡的學妹平日負責協助所長編排勤務表;眾所周知這是個最容易得罪人的差事,編排勤務難以盡如人意,常會遭同僚冷嘲熱諷,更容易受到同儕排擠。任由一名畢業不久的學妹承受如此重責,考慮是否有欠周詳?我不知道此次輕生的同僚為何想不開,但官方說法想必大同小異。

外界常批評近年招募的新進警力吃不了苦,有逐漸「草莓化」的趨勢,個人認為不然,至少我遇到的新進同仁都非常優秀堅強。

上位者為求升官不擇手段壓榨基層,經年累月的積怨鬱悶,加上感情、經濟壓力任一元素激化即可能釀成不幸。我認為這樣的新聞可能會導致骨牌效應,因為警察本來就是現代憂鬱症的高危險群!豈是上級單位一紙「加強心理輔導」的公文就能解決問題、預防不幸於未然?

近年來,警政當局奉行政府提倡女權政策,大量召募女警新血加入警察行列,雖為美意;但這項政策急就章及許多未盡周延之處,在沒有完善配套措施下大量徵召女警,對基層警察的實務工作影響既深且鉅。

早期的男、女警比例懸殊,確實不敷調派。近年來為達成兩性平權的「比例原則」,每一年都有數百名女警投入第一線的警察工作,卻又供過於求。

本分局女警在專業教官悉心磨練訓導下績效卓著,戰力精良,然而許多警察勤務並非女警能夠單獨勝任,這幾年單獨服勤的女警意外事故不斷,各單位首長應正視並從根本解決,才能有效防制問題再度發生。

對此不幸事件,我沒有資格妄加評論,但希望長官能給往生家屬一個明確的理由,真實的答案!也敦請警政高層評估基層警察執勤的工作標準,除了公平性,也應兼顧實務供需與人性化的考量。


pparcc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

事關民眾素質 圖書館無辜

2010/1/20 | 作者:潘西對(北縣新莊/圖書館員)

台北市議員在日前以西門和內湖無人圖書館,因有遊民進入席地而睡,電子閘門警鈴聲大響卻無人處理,還有書籍失竊率過高,質疑北市圖耗費千萬元,每月又動支近百萬元維護費,是錯誤投資。

若以市議員的標準,那所有公共圖書館都可關門了,因為如遊民等被圖書館歸類為問題讀者的民眾,每個圖書館都有,國立台中圖書館還建淋浴間供他們潔身,也就是說,這是管理的問題,而非智慧無人圖書館存在錯誤,若把問題無限上綱,豈不是啟智生、身心障礙者都不能參觀和使用圖書館?

同樣地,不論是開架圖書遺失,或偷撕割喜愛雜誌內頁,甚至一次拿多份報紙與雜誌,除了圖書館員好言相勸外,最重要的還是讀者要自律。

開設無人圖書館,目的之一是為了便利民眾,而會出現高比率圖書失竊,顯示國人公民素養有待加強,如果因此關閉無人圖書館,沒有了二十四小時開放、自在借還書及閱讀的環境,真正損失的是民眾的便利和文化親近權。

其實,外國早就有智慧型無人圖書館,何以他國能維持良善的經營,在國內就走樣?

看看實際狀況,雖然大家皆知在圖書館不能吃零食、在洗手間抽菸,講手機得到館外,但依然有民眾我行我素無視他人權益,就可知原因了,這個國民品質的問題,能怪罪無人圖書館的存在嗎?

潘西對(北縣新莊/圖書館員)


pparcc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

2年換3醫師 拿病患當試驗品?

2010/1/22 | 作者:李應命(雲縣斗南/文字工作者)

清晨到球場打球的球友,大都是年過花甲的退休人員,或多或少都有慢性病痛,其中有人因此不得不從職場提前引退,所以大家都到地區級以上醫院看診,拿慢性處方箋按月取藥服用。

 「唉!我剛習慣的醫師又要換人了。」一名球友說,「怎麼,那個醫師又調回本院了?」他的搭檔問。

「是啊!自從這家軍醫院被醫學中心接管整併成分院後,原來資格較老的醫師,不是離職自行開業,就是轉到其他的醫院服務,換來的都是較資淺,或是剛取得執照的年輕醫師;當彼此逐漸熟悉建立起信心時,醫師卻又被調回本院,換另一位更年輕的來『摸索』你的病情。」

 「我看的那科更誇張!不到兩年換了三個,別說『熟悉』,我看有的根本還沒『摸清楚』我的體質,就又換手了。」另一名球友插嘴說。

 「或許是這些年輕醫師不願意待在我們這種窮鄉僻壤,有機會即申請調回都會區的本院。」

 「那倒未必!我看診的那位被調離前,一再跟他的病患道歉,說這是醫院的政策

 ;他跟本院反映多次想留下來,卻不被允許。」

 聽了這些對話,內心感慨良多,因為我也碰到相同苦惱,看的科別正是「不到兩年換三個醫師」的那科;想換家醫院,一則較遠,一則擔心沒病歷,醫師不願開立慢性處方箋。

 令我不解的是,難道醫學中心到偏遠地區開設分院,是為了讓資淺或新進的生手,有個實習磨練的場所,等成了氣候後再調回本院「運用」,把偏遠地區的病患當試驗品?如果真是如此,就未免太不厚道了。

 籲請主管當局重視此事,並嚴格規定醫院派醫師駐診任何地方,要有較長的任期,以確保病患基本的就醫品質。

李應命(雲縣斗南/文字工作者)


pparcc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政府無情 可憐老人無依(陳淑華)

2010年01月23日蘋果日報

最近原本要通過「家中有80歲以上之家庭可開放外勞申請」方案突然喊「卡」;理由是有立委及勞團認為如此開放將引進大量外勞,衝擊本勞工作機會,並舉「彭婉如基金會」的家事管理員為例。認為本國也有如此的工作人員,大量的家事外勞將會剝奪本國的勞工工作機會。

我作一位婦女會的會長,常常遇到許許多多的會員姊妹(約50餘歲),因家裡的老人問題造成非常大的困擾,有人說家有一老如有一寶,那是指健康的老人,每天笑嘻嘻才是寶;可惜家裡有80歲以上二人都健康的夫妻,實在不多(如果真的很健康的兩老,也不需要外傭),但是大部分多多少少都有一些老人症狀,如:牙齒掉落、吞嚥、行動困難、屎尿失禁、長期失眠、夜夜無法入眠時,這些症狀因上了80歲,越來越嚴重,機能退化越來越明顯,自己都沒能力顧好自己,夫妻如何互相照顧?

 

照護長者引發糾紛

對子女而言,照顧一個長者,都已經筋疲力盡,如何有能力照顧另一位?這種問題對子女是一種折磨,子女無法一邊上班、一邊陪伴,更不可能辭職陪伴,而因陪伴的時間問題,造成子女兄弟姊妹的摩擦、交惡,父母因子女照護的小糾紛,越演越烈,讓原本快樂的家庭,搞得雞飛狗跳、烏煙瘴氣!如果有一24小時家庭看護工,能夠長時陪伴,子女在旁協助陪長者,聊天散步,長者也會笑開懷。

台灣的看護每天工資2000元,一個月60000元,價錢很高非一般家庭所能負擔,還只限醫院作陪伴,不願意到人家家裡過夜陪伴。「彭婉如基金會」的家事管理員或是老人陪伴員,多是白天,還要周休2日、國定假日也要休,夜間陪伴根本沒有?所以這種24小時家庭看護工,根本沒有本勞願做;不知這些立委諸公、勞團大老、勞委會大員,聲稱會搶去本勞的工作機會,所思依據何在?

反而本勞比較希望擔任的如植物人的照顧,一個看護可以輕輕鬆鬆照顧兩個植物人,晚上還可安安穩穩睡一覺,勞委會居然規定這種植物人可申請兩個外籍看護,還有新生嬰兒、坐月子的照顧,這些本勞都會做的比外勞更好,像這種才是搶走本勞的工作,才應該限制。而如某前高官完全沒有聘外傭的條件,他居然可以讓外傭當信差,勞委會明知此事,不聞不問。

而這個立委打著婦團推薦,平時口口聲聲男女平權,對於老人照護問題,卻是視而不見,處處刁難,當一個家庭因家裡老人照護問題,迫切需要24小時家庭看護時,找不到台灣勞工又無法合法申請外勞,只好轉入地下仲介引進時,我不知這些立委、勞團及勞委會官員到底居心何在?根本就是鼓勵地下仲介、違法外勞吧!

 

作者為台北市台灣婦女會會長


pparcc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社論-輕軌捷運喊停,然後呢?

* 2010-01-23

* 中國時報

* 【本報訊】

 日前,交通部一舉把多個縣市提出的輕軌捷運計畫全部退回,贏得掌聲,因看了這麼多蚊子館、效益低落的交通建設(如高雄捷運),大家都深怕這些輕軌捷運又是另一個錢坑。但同時,各地方也反彈,認為同為都會區,台北市捷運一條一條的蓋,其它縣市卻連要個輕軌捷運都是奢求,公平嗎?有些地方已揚言自行籌措經費興建。

 從交通部觀點言,各都會搭乘大眾運輸客運的人口,只在區區五%以下,衡諸現實,完全沒有支撐一個有自償性、可永續經營的捷運系統條件;在財政困難之際,避免政府資金與國家資源投入不具效益黑洞,這點應能理解支持。而對地方而言,不僅是捷運作為「都會門面」問題,更希望以捷運帶給市民更舒適、便捷的大眾運輸系統,紓解目前交通瓶頸、甚至帶動地方發展,也能理解與接受。

 但這些都只是「半套真理」,我們要問的是:然後呢?接下來呢?難道,交通部要放任各都會「被迫」發展私人載具,認為私人載具可一直成長,不會有任何停滯、瓶頸或後遺症嗎?而地方政府,除了要錢蓋捷運外,請問是否對本身的都會發展、長期交通規畫,作為妥善的計畫?如果未來都會人口增加有限,是否還有興建捷運的需求?如果地方政府缺乏抑制私人載具、提升大眾運輸人口的計畫,蓋捷運,難道又要搞個錢坑養蚊子嗎?

 兩年多前,國際油價一度飆漲到每桶一四七美元的天價,當時市場預估很快就要見到兩百美元的油價,甚至有人還喊出三百美元。後因全球金融海嘯、經濟重挫而下滑到五十美元左右。在經濟漸有復甦後,再升到七、八十美元之譜,高油價的壓力暫時紓解。

 不過,一旦拉長時間來看,世界不會「永遠如此美好」。經濟恢復成長動能後,由於現有能開採的原油存量有限,而需求不斷增加,基本的供需法則告訴我們:油價遲早要再上漲。不看別的新興國家,只看中國大陸就好了,在所得不斷提升下,民眾購車需求必然增加,事實上大陸已取代美國成為汽車最大的市場,估計一年增加量可達千萬輛。在電動車仍未成熟情況下,這一千萬輛就代表用油需求的大幅成長。更何況,哥本哈根會議後,碳減量成為全球趨勢,放任私人載具成長、作為民眾市區內與城際間運輸主流的作法,勢必無法長久。

 廿年前,政府提出西部走廊高速鐵路計畫時,正是第二高速公路如火如荼興建之際。雖然當時有反對者認為二高與高鐵是「功能重覆」、浪費且沒必要,但交通部評估就指出,西部走廊不可能再興建第三條高速公路了,除了其需要使用的土地是高鐵五倍之多外,私人載具不斷成長也造成其它社會成本,因此高鐵興建確有其必要。十多年過了,在高鐵通車後,的確為西部走廊的城際運輸帶來舒適、便利又可靠的大眾運輸系統,也有效紓解兩條高速公路的運量,避免了過去「完工就是塞車之日」的結果。

 以此例及未來大環境的變化,來看各都會的輕軌捷運計畫,或許就會有不同的觀點。如果從中央到地方政府,都能體認並確認未來將以大眾運輸為主要運輸工具,中央就不是一句「大眾運輸未達五%打回票」、地方也不是高喊「不公平,要捷運」就能解這個問題了。

 對交通部而言,應提出抑制私人載具、發展公共運輸的配套措施,同時訂定時間表;地方政府也該對都會發展先作預測與規畫,在台灣整體人口成長趨緩、甚至有外流現象時,各都會必有消長。未來是否真需要、也真有足夠的人口基礎去支撐捷運的營運,地方須提出有說服力的評估;同時也提出發展大眾運輸、抑制私人載具的政策。

 捷運建設是都市建設百年大計,一條捷運從規畫、興建到通車,少則七、八年,多則十多年。它不止影響、也導引、塑造一個城市的文化與市民個性。從台北例子看,民眾行的習慣,是有可能被改變、塑造。其它都會,難道不可能?我們期望交通部與地方政府,對輕軌捷運計畫,能作更深入、週全、且更有前瞻的評估後,再作定奪。


pparcc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不要急著兌現募兵制

* 2010-01-23

* 中國時報

* 【蘇進強】

日前財政部公布了全國稅收的數字,結果較預算數則短徵二六五二億元,面對這樣的財政與經濟情勢,政府除了必須採取振興經濟的積極政策外,似乎也該重新考慮某些衝擊政府財政的重大選舉政見,如募兵制的限期兌現。

 為推廣募兵制,國防部卯足勁,期望在民國一○四年如期完成募兵制,甚至希望依照期程,將目前約百分之六十的志願役官兵,逐步提升到百分之百。然而為了達成募兵制,必須要有相關的配套措施,如修法、服役設施的改善、四個月義務役訓練內涵及方式、官兵福利及待遇等。而這些相關配套措施所需預算,則高達九百億的預算,結果被行政院退回。往後如逐年增加招募人數,所需預算的籌措,將成為馬政府的最大難題。

 如果經濟好轉,政府財政充分支撐募兵制,加上國防部研擬完整的配套措施,也許可以在初期階段達成政策目標,但若政府財政稅收仍無起色,募兵制的預算需求勢必排擠國防武力採購等項目的支出,若然,則無異殺雞取卵,捨本逐末。因此,在規劃及逐年實施募兵制過程中,除了必須設定國防安全的停損點之外,預算及財政的支應,也應列為重要前提。

 根據國防部九十八年四年期國防總檢討報告的內容,國防部在民國九十九年底前,要完成配套法規修訂,陸續將薪資福利、營舍整建、設施改善等依序提前推動,以增加招募誘因,但在預算無解的情況下,勢必受到延宕。軍教課稅雖然在這會期沒有通過,仍為大勢所趨,以此福利做為募兵制的號召效益不高。

 除了預算之外,在募兵制漸進過程中,必須先思考整體兵力結構的調整。目前估計大約有百分之六十的志願役官兵,而且與義務役士兵混編在同一單位服役,已經產生同工不同酬的問題。而目前國防部正在進行「精粹案」,本來就要裁減至二十一萬五千人。這樣的兵力規模仍有討論空間,但重點在於整個兵力結構組成為何。

 為因應志願役士兵比例的增加,應該先從主戰部隊開始,重新編成全志願役的常規作戰部隊,並列為戰訓優先單位,如此在完訓後,就能成為兵員質量可維持穩定三、四年的即戰力部隊。如從今年開始實施,可在每年完成四分之一戰力編組及訓練,剛好在第四年成為全裝備、全員到齊的精銳武力。高司單位原本志願役官兵比例就高,擔任文書與行政工作的士兵以義務役為主,甚至將來在過渡期以替代役擔任,都是可以考慮的方向。尤其配備先進高科技武器的單位更應優先招募優秀人才,以免形成戰力的斷層。

 美軍在轉型成全募兵制初期,部分艱苦職務如步兵、裝甲兵等的招募工作非常困難,等到編列職務加給後,才稍有改善。如政府要在限期內完成募兵制,就須給予充足的預算,及相關配套措施的協助解決,否則,就應該勇於「幫貓咪掛鈴鐺」,面對現實,調整募兵制實施的期程,不能因為顧及總統的面子,勉強兌現選舉支票,流失優秀人才,危及國防安全。

 (作者為前國安會諮詢委員、曾任職業軍人)


pparcc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林火旺:台大症候群 別只著墨挑撥師生

【聯合報╱林火旺/台大哲學系教授(台北市)】

 2010.01.23 03:31 am

前天我在全國教育局長會議的講題是:「品德教育與幸福人生」,這個題目我已經講過很多次,每次聽眾的反應都非常正面,所以昨天平面媒體的報導,連我自己看了都嚇一跳,因為我整個演講的主要內容不是針對台大,動機也不是批評台大,媒體報導的方式,我只能說是一種「台大症候群」—只要有人言談間對台大或台大學生有負面的意涵,立即就被擴大。

「台大學生只是聰明的動物」這句話我確實說過,但是我說話的整個脈絡是:「如果你們(學生)每天想的都是自己的利益,只關心自己的家庭、朋友、前途,而從來沒有想到別人,這種思考模式就是『趨利避害』,而這種思考模式動物也會,你們和動物有什麼差別?惟一的差別是:你們是一群聰明的動物!但是『人』是什麼?人會令人感動,而會令人感動的行為,永遠都是對別人付出關懷和愛。」這段話的目的是期許學生行善愛人、關懷社會,這樣才比較夠格稱得上「人」;其實這是德國哲學家康德的精神,康德認為人之所以為人、不同於動物,就是因為人能夠從事道德行為,如果一個人只在乎自己的利益,根本和動物無異。孟子也說過:「人之所以異於禽獸者幾希」,也是這個道理。這樣論述方式是批評台大學生嗎?

我也說過:「許多人其實說穿了是吃飽飯等死。」但是我說這句話的脈絡是:「如果一個人從來沒有思考過存在的意義和價值,就等於吃飽飯等死。」這個說法出自希臘哲學家蘇格拉底,他說:「一個沒有經過反省的生命是不值得活的。」與其說這句話是批評台大學生,不如說我批評的對象是:所有從來不深刻反省存在意義和價值的人。我教的是哲學,在哲學課堂上逼迫學生深思生命的道理,這也算是一種批評嗎?

不過我也常和學生說,台大得到社會最多的資源,承擔全國人民最大的期許,所以社會用放大鏡、甚至顯微鏡看台大,在某種意義上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我期待社會對台大的關心應該放在:如何使台大更好、社會更棒。像這樣一則報導,完全不處理我演講中一再申訴的:品德教育和幸福人生的關聯,只著墨於在我和台大學生之間挑撥離間,這對我們的社會有什麼好處?台大症候群似乎應該適可而止。


pparcc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98年底人口結構分析         內政部統計處

  98年底我國戶籍登記人口為2,312萬人,總增加率僅3.6‰,就長期而言,我國人口總增加率呈遞減趨勢,98年雖較97年略升,但仍不及十年前之半數。

  我國98年自然增加率降至2.1‰,社會增加率則因89-92年大量增加之大陸配偶至98年已滿年限可取得我國國民身分證,致初設戶籍人數倍增而大幅提升,亦使總人口增加率較97年略升。

  同期扶老比14.6%,續呈平穩上升趨勢;扶幼比22.4%,則呈快速下降,致扶養比續降至36.9%,為世界各國中屬於偏低者。

  我國自82年起邁入高齡化社會以來,65歲以上老人所占比例持續攀升,98年底已達10.6%,老化指數為65.1%,雖仍較歐美及日本等已開發國家為低,但較其他亞洲國家為高。

  縣市別人口以北部區域之臺北縣387萬人、臺北市261萬人、桃園縣198萬人居前三名;性比例以連江縣137.9最高,臺北市93.6最低;老化指數區域差異顯著,以金馬、東部區域較高、北部區域較低,若按縣市別觀察,以嘉義縣105.6%最高,桃園縣43.1%最低。

一、  98年底我國戶籍登記人口為2,311萬9,772人,98年人口總增加率為3.59‰,較97年微升0.17個千分點,主要係因89-90年大量增加之大陸配偶於本(98)年已滿8年可入籍我國及修正之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於98年8月起放寬大陸配偶取得我國國民身分證時間由8年縮短為6年,社會增加率增加幅度大於自然增加率減少幅度所致。

(一)   按性別分:男性人口1,163萬6,734人占50.33%,女性人口1,148萬3,038人占49.67%,性比例為101.34(每百女子所當男子數),隨政府早年播遷臺灣之職業軍人逐漸凋零及近年大陸外籍配偶移入人口增加,致續呈降低之現象。

(二)   按年齡三段組觀察:從我國歷年人口結構觀察,高齡者(65歲以上)比例逐年上升,幼年人口(0-14歲)比例則因出生率下降而逐年降低;98年底15-64歲者計有1,688萬4,106人占總人口之73.03%,65歲以上者245萬7,648人占10.63%,0-14歲者有377萬8,018人占16.34%,依賴人口(0-14歲及65歲以上者)對工作年齡人口(15-64歲者)之扶養比為36.93%,逐年降低,主因扶老比逐年緩升,而扶幼比降幅較大所致65歲以上老年人口對0-14歲人口之老化指數為65.05%,續創歷年新高

(三)   國際比較:

1.扶養比:98年底我國扶養比為36.93%,較全世界之53.85%,已開發國家之49.25%,開發中國家之56.25%均為低;若與主要國家比較,較美國49.25%、加拿大44.93%、英國51.52%、法國53.85%、德國51.52%、日本56.25%、馬來西亞56.25%、菲律賓63.93%、澳洲47.06%、紐西蘭51.52%等國為低,與大陸、南韓及新加坡相當,顯示我國人口扶養比於世界水準中仍屬較低者。

2.老化指數:98底我國老化指數為65.05%,雖較全世界之29.63%及開發中國家之20.00%為高,但遠較已開發國家之94.12%低;相較主要國家,與美國65.00%相當,遠較加拿大、歐洲國家及日本為低(加拿大82.35%、英國88.89%、法國94.44%、德國142.86%、日本176.92%),但比亞洲其他國家為高(南韓58.82%、大陸42.11%、新加坡50.00%、馬來西亞12.50%、菲律賓11.43%)。

二、 98年底我國戶籍登記人口依縣市別分,以臺北縣3873,653人占16.75%最多,臺北市2607,428人占11.28%次多,桃園縣1978,782人占8.56%居第三,均為北部縣市。

(一)   性比例:以連江縣137.87最高,臺東縣110.23次高,雲林縣109.58居第三;而臺北市93.58、臺中市94.87、嘉義市97.19、高雄市97.85、臺南市98.11、新竹市98.89及臺北縣99.05等均不及100,顯示愈都市化地區,其女性人口相對較多。

(二)   老化指數:以嘉義縣105.60%最高,澎湖縣102.32%次高,雲林縣94.30%居第三;而以桃園縣43.12%、臺中市44.20%、新竹市47.62%較低。

pparcc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愛滋解境 台灣何時跟上腳步?

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

今年1月1日及1月4日,南韓與美國相繼解除對外籍愛滋感染者入出境的限制,獲得聯合國以及UNAIDS大表歡迎。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表示,禁止或限制愛滋病毒感染者入境的措施「無益於公共衛生」。

去年12月22日,衛生署召開「行政院衛生署愛滋病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會」98年度第3次會議,有關我國相關規定是否有重議之必要,決議將請衛生署邀請相關單位及專家學者共同研議。

依據《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十八條規定,中央主管機關對入國(境)停留達三個月以上或居留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得採行檢查措施,或要求其提出最近三個月內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抗體之檢驗報告,該項檢查或檢驗結果呈陽性反應者,中央主管機關應通知外交部或入出國管理機關撤銷或廢止其簽證或停留、居留許可,並令其出國(境)。

「躲避」:外籍愛滋感染者的處境

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以下簡稱權促會)社工張正學表示,許多外籍人士檢驗發現感染愛滋,在得知會被要求離境後,為躲避警方追蹤,寧可不就醫不治療,且所持有的居留證、健保卡等都將立即撤銷或廢止,成為滯留在台的幽靈人口。

「申覆」:外籍愛滋感染者的救濟

所有感染愛滋之外籍人士,必須符合「被本國籍配偶傳染」、「受台灣醫療環境感染」以及「無戶籍國民有二親等內親屬在台設有戶籍者」其中一項,方可向衛生署提出申覆,審核通過者可免被要求離境。權促會至去年12月止,已成功協助11位非本國人士通過申覆。其中8位以無戶籍國民身份通過,另3位以外籍配偶身分之申請通過。

矛盾的政策 脫節的法律

台灣年年有超過上萬對跨國婚姻;教育部為鼓勵招收外國學生,提出「獎勵大學校院擴大招收外國學生補助計畫」;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亦有提出「吸引全球外籍優秀人才來台方案」,顯示現今社會的人口國際移動已是常態,更是政府大力推動的政策。

法規上,我國去年年底核准施行國際兩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及《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卻仍然限制外籍愛滋感染入出境,更顯扞格。

解境是愛滋除罪的第一步

權促會秘書長林宜慧表示,外籍限制規定,使台灣民眾存有「台灣人比較安全」或「外國人比較不安全」的錯誤印象;而單以愛滋為由,限制個人入出境,就是將感染愛滋視同違法行為,將愛滋感染者等同罪犯,更應儘早檢討,而非再假公衛安全之名,行犯罪化感染者之實,無助且有害於愛滋防治的推廣。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50084

pparcc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環境公民要打破科技發展的專家情結   王舜薇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

最近網路上一篇翻譯文章〈洗澡洗再快也不夠:為何個人改變不等於政治改變?〉,引起網友眾多討論。其中談到,就算竭盡個人努力調整生活方式,試圖減少環境負擔(例如洗澡洗很快、節約家庭用水與能源、只搭大眾運輸工具、吃素等),這些個人的改變對於解救目前的環境危機卻是杯水車薪,因為最大的污染源和環境權殺手,都是那些渺小個人無法觸及的權力集團:政府、跨國企業、資本主義。文章看似悲觀、唱衰所謂的「環保意識」,但作者最終的目的,還是為了凸顯唯有公民自發組織起來,挑戰龐大複雜的結構權力,才有可能造成深刻的改革。

讀過這篇文章,倒是讓我延伸出其他的思考。許多主流意見在評論重大開發案爭議時,似乎都會將事件簡化成經濟發展對抗環境保護的兩個對立極端,忘記了這當中牽涉到的是實實在在「人」的日常生活。而既然是生活方式,就應該有不同的選擇。然而,衝突的來源往往是因為某項技術發展的獨斷(例如將大部分資源投入高科技產業和高污染的石化工業、忽視農業發展),人們被迫只能「選擇」一種生活方式。而其中一個重要關鍵,就是所謂的「專家」──到底是誰在決定我們的生活方式?

專家的傲慢

相信參加過任何大型開發案相關公聽會或者審查會的人,都對這樣的景象不陌生:台上簡報的公部門官員或工程公司人員,展示製作精美、圖表數據齊備的power point簡報檔,輔以專業措辭,侃侃而談,提供「專業」意見,末了也許加上一句「而對於部分地方居民的疑慮和反對意見,我們會再加強溝通」;鏡頭轉到台下,一群年事已高的農民、漁民(他們往往從中南部搭夜車北上、在會場中甚至沒有被安排座位)緊盯著台上的簡報,臉上表情除了疲累之外還有疑惑,這時如果問問他們其中任何一位,大概會聽到這樣的回答:「專家講的,我們聽不懂啦!」

這個真實的場景,除了反映出專業和民眾之間的距離外,更是科學傲慢與不同風險認知的對峙。當專家力陳開發案(可能是科學園區、水庫、石化工廠、核電廠、或者垃圾掩埋場)合乎各項環保標準、安全無虞時,常常另一邊就有農漁民或者當地居民站起來駁斥:「到時候工廠蓋起來了,誰還敢買我們這邊的農產?吃我們這邊的魚?」「我們平常用的灌溉水出現怪味了,還說廢水合乎排放標準?」「海邊弄工程不會影響生態?漁獲量明顯就減少了啊!」

然而,雙方吵得面紅耳赤之後,往往還是科學理性得到勝利。「非專家」在這個「專業」戰場上總是吃虧:對於「專家」來說,忠於自己的專業發言是安全的;對地方居民來說,就算意見表達是基於生活經驗的歸納和日常的直接感受,但在「專業」掛帥的場域裡,你必須學習專家的語言和論述方式為自己辯護,因為那才是一切判定的準則。一批批的專家本於「科學證據」發言,許多農漁民未來數十年的命運,就在這種情況下被決定,專家口中的「加強溝通」,也就註定是一場徒然。難怪許多環保前輩感嘆,環評制度的建立,反而更加強了科技至上主義,與自己居住環境有切身關係的人,只能用身體或者情緒語言表達憤怒,變成主流媒體眼中的「不理性」。

常民知識經驗應該被重視

再回到文章一開頭所說的個人改變,其實不應該被全然否定,或許該是時候好好思考如何提昇常民知識(lay knowledge)和常民專家(lay experts)的重要性了。常民知識的生產主體不是技術官僚,而是地方居民與環境深刻互動過後慢慢累積的生存策略、記憶和情感,政策制定過程中如果忽略了這一塊,那麼生產出的東西就像無菌真空實驗室做出的實驗結果:精準無暇,卻可能不切實際。

專家必須放下理性的傲慢,承認科學的「不確定性」,並將風險的詮釋放進公眾議題的討論範圍,如此才符合多元的民主精神。而常民經驗也必須提昇自身的認可度,才能進一步與技術官僚進行對話。如何做起?值得行動者一起來討論。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49990


pparcc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公共電視的「公共性」基礎何在?   文 / 楊照

 

英國國家廣播公司(BBC)應該是全世界規模最大的媒體,每年的經費高達兩千多億台幣,而這些錢怎麼來的?靠英國政府針對每一戶人家家裡的電視機抽取固定費用累積出來的。

BBC是真正的公共電台,因為錢既不是靠商業模式賺來的, 也不是靠政府編列的預算。政府只扮演運用公權力收費的角色, 收到的電視費專款專用就交撥給BBC。如此一來, 就不會有預算上跟其他政府支出競爭排擠的問題, 也就不會有各種政治力藉預算討價還價來介入BBC媒體內容的問題 。

關鍵在於,打一開始, 英國政府與英國民間就確立了空中電波的公共性。從更早的收音機, 到後來的電視機,雖然機器是自家買的, 你還是得要能接收特定頻道的電波訊息,才聽得到、看得到內容。 你的財產權僅止於硬體機器,不包括傳達電波的頻道, 頻道是公共的,任何人使用任何機器要透過這些頻道接受節目, 都應該支付使用費。

BBC和日本的NHK就是靠這樣的費用架構起來的。 村上春樹小說「1Q84」書中主角天吾小時候週末要跟父親出門, 就是去催收家戶欠繳的NHK費用。公共、 集體的頻道使用費聚集在一起,就能拿來打造公共媒體, 提供商業上無法支持的節目, 乃至與提供政治權力不樂見的獨立新聞。

公共電視的核心,正在於其公共性基礎。偏偏在這項核心事務上, 我們的公共電視從來沒有站穩過。我們的公共電視,其實比較接近「 政府電視」、或者是「政治電視」, 因為其經費是由政府編列預算來的, 只是為了避免執政者明目張膽將之視為宣傳工具, 所以在董事會成員安排上,用政黨比例來予以節制。這樣的作法, 明顯的只是將「政府電視」擴大成「政治電視」, 並沒有讓公共電視真正變「公共」的機會。

公共電視董事會的吵吵鬧鬧,只是表面的現象,只是「政治電視」 本質的延伸而已。不管解決與否,也不管如何解決, 還是都改變不了我們沒有真正「公共媒體」的事實。 必須先找到穩固的公共性基礎, 才有可能打造對社會有意義的公共媒體, 名實不符的這個公共電視再怎麼吵怎麼鬧,又有多少人在意呢?

pparcc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改革第一刀應砍自己(陳茂雄)

2010年01月21日蘋果日報

「地方制度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三讀通過,而且發生流血事件,事後國、民兩黨都譴責對方。立法院內部相當熱鬧,外面也一樣熱鬧,來自北中南高四縣的鄉鎮市代表及原住民代表都到立法院抗議,也到國民黨中央黨部抗爭並焚燒黨證。事實上,後者的新聞比前者重要,它是阻礙改革的一塊石頭。

行政院最早的版本是由新任直轄市長擇優聘任卸任鄉鎮市長擔任區長,將人事權交給新任直轄市長。它才是真的改革方案,只是鄉鎮市長及代表嚴厲的抗爭,政策因而隨著抗爭的聲音搖擺。

最後的版本對鄉鎮市長的利益保留,所以他們不講話,鄉鎮市民代表則群起抗爭,還表示有給職或無給職的區政諮詢委員都不要,他們要的是再選一次,既然不要有給職的區政諮詢委員,當初出現4萬5000元研究費的版本時,何不提出反對的意見,為何等到研究費被取消才抗爭?

沒有人為正義發聲,大家只爭自己的利益,且滿口仁義道德,每一齣戲碼都相同。民進黨執政時,規劃軍教免稅案,某教育團體動員教師走上街頭,後來該團體變成過街老鼠,承受相當大的壓力,當他們走上街頭時反而改變口號為「還我納稅權」,這也很奇怪,有誰反對他們納稅?爭取既得利益還滿口仁義道德。

 

兩黨都為己利算計

該教育團體後來又演出一齣大戲,考試院規劃改革退休人員18%優惠存款方案時,他們又出來抗爭。要他們繳稅,他們抗爭,少一點福利,他們也抗爭。不盡義務,卻要享受比別人優惠的權益,又製造出仁義道德之假象。

多數台灣人太過於沉迷特權,抗拒改革。執政者為了選票,對於既得利益者的好處只會加碼,不會取消,因而到處都可看到政策賄選,就是不容易看到改革。改革案不容易成功還有一個重要因素,那就是改革者都在改革別人,不會改革自己,改革當然受到抗拒。軍公教退休人員18%優惠存款改革案就是明顯的例子。

2005 年銓敘部將軍公教退休人員18%優惠存款改革案送到考試院院會時,筆者就覺得內容相當離譜,高官退休人員領了高額退休金一毛錢都沒扣到,基層公教人員反而被扣不少錢,當時筆者就極力反對銓敘部所擬的方案,且強力主張定一個高限,退休金的定位是養活退休人員,不是讓人發財,可惜筆者的主張有若「狗吠火車」,沒有人聲援。公平正義何在?

若要捍衛自己的既得利益就不要推動改革,不要只改革別人,卻要捍衛自己的既得利益。當年若是推動改革的部長自己每月被扣數萬元,那每月被扣數千元的基層公教人員絕不敢吭聲。政壇上的改革案不能成功,最重要的因素就是改革者都要改革別人,不改革自己。國、民兩大黨面對改革案,有誰不是為自己的利益算計?

 

作者為中山大學電機系教授、台灣安全促進會會長


pparcc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抽菸和狗屎(徐光蓉)

2010年01月21日蘋果日報

2006年初,據說考慮長住南投的日本人中村先生因社區狗屎太多憤而離台;當時環保署誓言將狗屎趕出街道,村里街道狗屎超過55坨列為考核不及格;家犬的飼主將被開處1200到6000元罰鍰。2009年底起,環保署醞釀著對走路或騎機車抽菸者,依情節輕重處1200至6000元罰鍰;但在政黨高層的關心電話後消音。是否是「以黨領政」當然可以討論;但,台灣環境是否已好到沒有其他更重要的工作?

為什麼來自好山好水的蔬果米麵漸受青睞?美國牛肉進口為何如此具爭議?因為大家都清楚,環境中許許多多的有毒物質會從空氣、飲水或間接經過食物,進入人體、累積,不知何時會爆發,只好盡己所能減少毒素的攝取。

 

環署監測吝分享社會

學童氣喘、支氣管炎比率不斷上升,環保署說因為社會較以往富裕,室內裝潢的溶劑所致;若真如此,環保署怎麼不禁用這些有害溶劑?環保署很清楚,空氣污染物主要來自燃煤發電、鋼鐵冶煉、石化製程等;台灣有全世界最大的燃煤電廠──台中火力電廠,可曾關心附近居民健康?為何容許15公里外彰工火力電廠興建起死回生?

大型發電廠、工廠除了排放台灣半數以上的硫氧化物、氮氧化物外,美國環保署調查顯示,燃煤電廠加焚化爐是環境中汞的主要來源。環保署有曾想過台灣可能有汞污染?或許汞與其他重金屬可能在排放前被集塵器收集,但是灰渣造陸填海,毒素滲入土壤,河、湖,安全嗎?

環保署做了不少環境監測,卻常吝於與社會分享。台塑六輕設廠後,周遭民眾不時反映空氣差,嚴重時學童須戴口罩上課;環保署在雲林台西設站監測,2007年4 月起除一般污染物外,同時量度52種有機物,據說當風向「對」時,污染物濃度陡升。環境還能容許六輕不斷擴建,增加八輕、大煉鋼廠?

台灣努力發展高科技的同時,環保署並未跟進管理高科技使用的有毒藥劑,科學園區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連使用藥劑清單都要不到,但環評一定都會通過;過去竹科、中科周遭空氣都曾被測到致癌機率數千分之一以上濃度的砒霜,環保署、國科會檢驗以「煙道口」檢測為主,非無預警抽驗;結果「濃度皆屬於安全範圍」,對誰的安全範圍?

許多科學園區的開發,捨大片荒廢多年近海工業區不用,偏好都市周邊、環境良好區域;不只是土地被徵收者氣憤,周邊民眾也擔心,用合乎環保署工業廢水排放標準的水試驗養魚,居然都死亡,這樣的工業廢水可排放到灌溉渠道?下游農作物該賣給誰呢?水質不好收成差,但如果不種,該怎麼過活?

 

有害廢棄物危害更大

台灣的家庭廢棄物從10年前900萬噸下降至目前不及800萬噸,但申報的事業廢棄物量卻持續上升,從2001年1070萬噸增加為2006年1679萬公噸;其中有害廢棄物上升更快。未申報的有害事業廢棄物去哪裡?過去大量濫倒被發現者:高雄林園鄉駱駝山的台塑汞污泥、RCA工廠、三鶯橋、荖濃溪、大樹鄉等地。顯然,這些問題都不及行進中抽菸和街道上的狗屎重要!

 

pparcc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公投反「帝制」

自由時報2010.1.21◎ 高成炎

立法院於一月十八日之臨時會通過了國民黨版本的「地方制度法」修正案。這是金溥聰貫徹馬英九主席的意志,不惜破壞台灣憲政體制、剝奪地方首長人事權的違憲惡法。縣市改制直轄市後,五十六名鄉鎮長轉任區長,任期四年。此舉破壞了地方首長之人事任用權。在立法院席次懸殊,民進黨立委只佔四分之一而國民黨立委席次超過三分之二的情況下,民進黨再如何流血抗爭,只要國民黨祭出黨紀,再不合憲政常理,再如何背離民意的法律都一樣會通過。地方制度法如此,以後立法院審議ECFA時亦如此。

那麼,台灣人民果真對國民黨的胡作非為毫無反制的方法嗎?其實不然,只要民進黨願意支持。台灣人民可以用公投法第二條(適用事項)第一項(法律之複決),將「地方制度法」之複決當作公投項目;並依公投法提案及連署之相關程序進行,就可否決此次國民黨版之地方制度法修正案。也就是說,本人在此倡言,要反制此立法院臨時會通過之國民黨版地方制度法,社會團體及民進黨只要提案及連署主文如下之公投案:「你是否同意政府執行立法院二○一○年一月十八日通過之『地方制度法』修正案?」

上述之公投案,只要完成九萬人之提案及九十萬人之連署,最後投票時因不可能跨過五十%之投票率門檻,此地方制度之修正案就被否決。而達到「公投反國民黨版地制法」之目標。(作者為台大資訊所教授)


pparcc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廢除監察院

 自由時報 2010.01.21 ◎ 李俊俋

監察院日前以八比三的票數,通過對檢察總長陳聰明的彈劾案,而陳聰明也旋即請辭。監察院在此一時機強行通過彈劾案,不禁令人聯想是馬英九的黑手伸進監察院,也讓人不得不重新思考、檢視監察院的功能與存在的必要性。

其實廢掉監察院,不僅是長期以來民進黨及國內多數法政學者的主張,就連始終堅持五權分立的國民黨也曾有這樣的想法。究其原因,主要在於憲法、法律中對於監察院的職權功能、對彈劾的概念,規定不清楚,以至於監察院功能不彰,屢遭批評只拍蒼蠅、不打老虎,甚或成為整肅異己、打擊政敵的工具。

一、根據中華民國憲法第九十七條、增修條文第七條規定,監察院為國家最高監察機關,行使彈劾、糾舉及審計權。然監察權與司法權或隸屬國會的監督權,卻始終混淆不清。監察權與司法權完全不同,後者屬法律責任的審判,由專業人員執行,其對象是一般民眾;而監察權乃是代表人民監督公務人員,追究公務人員的行政責任,但一般民主國家是將監察權併在國會(代表民意),我國卻又堅持五權憲法不放,將監察權獨立於立法權之外,導致監察權的行使,沒有了司法調查的利器,也無法代表人民監督政府官員,成為十足的沒有牙齒的紙老虎,以至於功能始終不彰。

二、根據監察法第六條規定,監察委員對於公務人員認為有違法或失職之行為,應經二人以上提議向監察院提彈劾案。但如果公務人員「違法」與否,是監委考慮彈劾公務員的唯一理由,監察院其實可以廢掉,因為違法與否是司法部門的職責,為什麼還需要監察院?如果彈劾重點在「失職」,那其標準又為何?「缺少誠實與正直」就是失職嗎?「瓜田李下」是失職嗎?也無怪乎監察院老被批評是只打蒼蠅、政治鬥爭罷了。

本屆的監察院在歷經三年停擺、幾乎忘了它的存在後,如果監察院的存在,只會說大話,看顏色辦事,徒增國庫的負擔,乾脆廢了罷。(作者為前總統府國策顧問)


pparcc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中風爸、多障弟…我也要休假

【聯合報╱張恆豪/台北大學社會系助理教授(北縣三峽)】

 2010.01.21 03:22 am

前幾天勞委會擬定家事服務業勞工勞動權益保障法草案,未來看護工包括外籍看護工將適用勞基法。然而這個被身心障礙團體與移工團體視為「弱弱相殘」的法令牽扯了三個問題:一是照顧工作的本質與計算,二是家庭照顧者的勞動與工時,三是照顧公共化的議題。

我有全職工作,家有三個人要照顧:卅歲患腦性麻痺多重障礙的弟弟、中風後輕度失能的父親及七個月大的女兒。平常沒有跟父母同住,女兒自己帶。父親由七十歲的母親照顧。弟弟住重殘養護中心,一個月回家度周末二到四次。周末,只要弟弟回家,我們就儘可能回家分擔母親的照顧工作。沒有請外籍看護工。一是母親無法接受,二是家裡沒有空間。

照顧工作是很辛苦的,而且必須長時間的投入。問題是照顧工時怎麼計算?外籍看護工推著要照顧的老人去公園找同胞聊天算不算工作?家庭照顧者夜晚起來處理失能老人的突發狀況算不算工作?新的法令出來了,前者當然要算,也應該要算。那後者呢?

如果外籍看護工的照顧工時很難計算,家庭照顧工作者的工時更難計算。有照顧需要的家庭往往必須全家投入。以我家為例,只要弟弟回家,就是沒完沒了的照顧工作。周五下午我必須提前下班接他。一回家,老婆負擔大部分的家事。我負責幫弟弟洗澡、跑腿開車帶爸爸及弟弟看中醫、去賣場買較重的日常生活用品,還要幫忙顧小孩。母親要幫弟弟把屎把尿、三餐餵飯。她累了或有事要辦,就由我接手。還有三不五時的各種突發狀況。每次帶工作回家,等到老的小的上床睡覺,已是深夜,我也做不動了。

台灣現在有各種居家服務,但能做的很有限。對我來說,就是冒著「不孝」之名沒回家時,母親請保育員來幫弟弟洗澡,周日偶爾帶他上教會。其他大部分時間還是母親做。不是我不願意回家,有時候要加班,我也需要喘息。我無法承擔每周上班五天,周末還要承擔照顧工作。而母親的喘息靠的就是一周三次居服員帶爸爸去復健及一周一次的家事服務員。這些服務之外,家庭照顧者的照顧工作就是孝道、夫妻義務和父母的不捨。

解決之道是照顧公共化。全世界也沒有一個國家將照顧全部公共化。不過兩個方向可以思考:一、以「個人助理」制度取代各種分工精細的服務,讓需求的決定權回到使用者手上。目前體制,各種服務的供給仍有限,大部分工作還是家庭照顧者的責任。二、討論全職工作的照顧者「照顧假」的可能。英國已把支持「有工作的照顧者」視為企業責任的一部分,制度化照顧假。面對人口老化與越來越多的照顧需求,台灣應該考慮擴大對照顧者更多支持的可能。


pparcc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今天看到紐時有一個文章的標題是:中國是一個安隆?(Part 2)

覺得是個很有趣的標題,原來作者前幾天在台北寫了另一篇報導:中國是下一個安隆?

因此才說今天這一篇是第二部。

第一篇作者最主要的是在反對有人說中國會是下一個安隆集團,他提到James Chanos當初在安隆事件時預知了那是一場騙局,於是放空(文章一直用到short這個字,我猜是放空的意思)安隆的股票,狠狠賺了一筆。而Chanos最近預言中國的泡沫快破了,建議大家可以開始放空中國了。然而Fridman很不以為然,他給出很多理由來說明中國的經濟還是很有看頭,他勸要放空中國的人要三思而行。其中一點是中國人才濟濟,他說比爾蓋茲曾對他說:「在中國,若你/妳是百萬中選一,那還有1300個和你/妳差不多的人。」加上中國每年輸出一堆留學中前進美國,現在又有那麼多錢可以培養國內人才。他也提到來到台灣訪問時,劉兆玄跟他說台灣企業當前在中國有超過70000間工廠,他們才是膫解那個地方的人。他就問一些企業老闆要不要“放空"中國,每個人都使命地搖頭,彷彿人家在問他們要不要和LeBron James單挑一樣。

後來Google事件讓Feidman寫了第二篇,他說他的立場有點變化,他說若Google真地被逐出中國,那他會放空中國共產黨。

他說中國的公司要比美國人所瞭解地更進步,同時也更後退。他說中國實際上有兩股經濟力量,一個是共產黨和與之緊密聯結的單位,他稱之為司令中國 (Command China,我亂翻一下),是非常傳統的國營企業。第二個中國集中在沿岸的城市,發展出精密的科技,去產生和參與多樣的,高價值的商業知識流動(flows of business knowledge),他稱之為網路中國。

知識流動為什麼重要呢?他認為這是理解Google的故事,和為何要放空共產黨的關鍵點。

他提到一個著名的管理顧問John Hagel最近提出「轉移指標」( Shift Index,我真的只是亂翻譯)Hagel說我們正處於大轉移(Big Shift)之中,我們之前的世界的策略優勢之關鍵資源來自保謢和榨取特定的知識庫,而這個知識庫是我們在特定的時間點上具有的所有知識。如今我們正轉移到另一個世界,那裡創造價值的焦點在於有效地參與知識流動,而這樣的知識流動是不斷更新的。「找出方法去聯結人群和處理新知識的機構,變得愈來愈重要」,「既然在任何組織,外面有遠比裡面聰明的人」,Hagel如是說。因此,Fridman認為公司或國家愈能聯結相關而多樣的資源去創造新知,將愈會興盛。若你/妳不會,別人會。

所以Fridman認為中國若要強盛,則必須向網路中國看齊,這也是共產黨要能繼續掌權的必要條件。可是中國當局似乎要賭自己能駕御三個互相衝突的力量,為了政治理由去掌握流動,為了就業市場而去維持20世紀的司令中國模式,和為了國力成長而去擴展21世紀的網路中國。Fridman認為這會因此毀了三者。

他結尾說,司令中國想要去審查Google,這是在扺制以Google而繁榮的網路中國。司令中國現在看起來是真的要這樣搞,若真的搞到這樣的局面,他會放空共產黨(不過是要怎樣放空啊,還是他的意思只是唱衰,預期它會失敗)。


pparcc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GOOGLE地球>:加勒比海的孤兒(杜念中)

2010年01月20日蘋果日報

海地地震造成空前慘劇。有人胡亂建議馬總統月底中美洲之行加上海地。馬總統初聽的確動心,趁此增加中華民國的能見度,凸顯總統人道關懷的高度,何樂不為?但要是經過仔細評估,恐怕還是作罷較好。

其實民進黨執政期間,行政院長游錫堃曾經訪問過海地,馬總統的國安團隊不妨問問游錫堃,或者根本不用問,只要看看國內外報紙電視對海地的報導,答案就清楚了:海地根本不是作秀的地方,時間也不對。

美國國務卿希拉蕊.柯林頓到了海地首都太子港露個面,宣示美國的關注和救援的決心,是因為她有數千陸戰隊員和航空母艦作為前導;潘基文靠的是聯合國維和部隊的保護;當地警力已經形同解體,誰來顧馬總統的安全。

 

錯誤政策造成貧民窟

地震發生前海地已經是個癱瘓的國家,治安敗壞,民生凋敝,維和部隊起不了什麼作用。何況各國部隊各擁山頭,協調工作極為困難。維和部隊的防區,僅止於城市重要地區。太子港周邊的貧民窟,就連維和部隊和警察也望之卻步。太子港雖非如電影《黑鷹計畫》中的索馬利亞首都摩加迪休那麼凶險,但也相去不遠。北邊的全國最大貧民窟太陽城,人口近30萬,的確是個兵不敢進,警避之大吉的凶險之地。

太陽城的武裝幫派,打家劫舍,綁架勒索,殺人越貨,幾乎無所不為。鄰近的其他貧民窟也是大同小異。這些武裝幫派並非全然是土匪,許多是前總統亞里斯提德的支持者。2004年,亞里斯提德在美法加拿大軍事干預下,被迫流亡南非,但是支持他的黨派和武裝群眾依舊盤據在亞里斯提德發跡的貧民窟。地震發生後,亞里斯提德還在南非表示,希望回國,共赴國難。他在國內還是有群眾基礎的,因為他的後繼者並沒有造福海地的人民。

海地的貧民窟是錯誤的經濟政策所造成。1986年,獨裁總統杜瓦利下台後,國際貨幣基金貸款給海地,但要求海地降低農產品關稅和肥料補貼,結果美國廉價稻米大量進入海地市場,沖毀了原先自給自足的小農經濟。大批農民被迫移往首都求生活。之後,美國幫助海地成立加工出口區,創造海地就業機會。

 

美法應償還海地人民

這些原先立意良好的做法,卻因時機不對,加工出口區無法與開放的中國競爭,於是超過2/3工廠移出,失業的工人再度大批湧入貧民區。這些無依的貧民成了亞里斯提德的追隨者,亞里斯提德是神職人員,倡導解放神學,他宣教的對象是海地成千上萬離鄉背井到大城市討生活的貧民,而亞里斯提德幾乎是海地獨立以來唯一替貧民說話的聲音。

海地的困苦和帝國主義脫不了關係。法國自海地獨立後,向海地索賠農奴補償金,從1825年起,一直支付到1947年,遠超過一個世紀。這筆賠償金佔海地政府年支出的2/3,長期拖累海地經濟。1915年,後來得諾貝爾和平獎的美國總統威爾遜,出兵海地,開始長達近20年的佔領。結果是重組海地經濟,把海地變成了大莊園式的出口國,也就是美國的香蕉共和國。

柯林頓和布希時期美國多次干預政局不穩定的海地,但都以經濟制裁始,出兵平亂終。每次經濟制裁,受害者永遠是貧民。

pparcc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從市政實務看地制亂法

自由時報◎ 陳菊

根據我國地方自治法規,鄉鎮市是地方自治團體,區公所則只是派出機關。鄉鎮市長擁有獨立自主的事權與財政權;區長的職責則只是反映民情,及如實執行市府政策與命令。

以與民生關係甚鉅的清潔隊業務為例,在高雄市各區隊都由市府環保局統一管轄,區長並無指揮權限;而在高雄縣,各鄉鎮市公所清潔隊包括人事與業務皆受鄉鎮市長指揮調度。此外,鄉鎮市公所擁有獨立的財政支配權,並享有稅收的分配,而區公所並無財政權。

而在五都改制以後,那些依據地制法延任區長的鄉鎮市長,一方面除無法享有實質的政務權力之外,另一方面卻又不受市長的指揮、執行命令,不僅侵害民選首長的人事權與責任政治的精神,實質上也造成我國地方自治體制的混亂。

同時,誠如許多法政學者所指出,區長直接延任,既未通過市長任命、未通過國家考試任官,也未經民選,完全違反憲政原理的「國民主權」原則。而這絕不只是破壞抽象的法理,更直接造成市民權益的損害。

未來直接延任的區長,不用理會市府的考核監督,也不用面對選民的壓力,沒有任何做好的誘因,等於讓各區公所空轉四年。何況,區長每年都需要民政局考核績效。若是績效不彰、考績不好,無論是市長或局長都無法將其調整調動,豈不是對不起絕大多數奉公守法的公務員?

要特別說明的是,我們反對區長直接延任,並不是對現在鄉鎮市長表現的否定。以大高雄為例,有將近三分之二的鄉鎮市長可直接延任,其中亦不乏表現優越者。若將人事權留給未來高雄都的市長,政績操守卓越的現任鄉鎮市長,我們仍然可以擇優任用,為市民謀取最大的利益。

對執政黨罔顧人民權利與憲法精神,通過如此惡法,作為地方首長,我自當明確表達譴責,並支持對地制法修正條文聲請釋憲。(作者為高雄市長)


pparcc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機場三問

自由時報 ◎ 邱傑

週二早上送孩子們去加拿大,在桃園國際機場又遇到許多讓人不快、厭惡的事:

停車繳費,為何問你要不要發票:有銷售行為就得開發票,這是人盡皆知的事,但桃園機場停車場的自動繳費機按鍵上始終設定一個選項:需要發票嗎?如果你按「否」,就不開發票了,這不是一種長年公然逃漏稅的行為嗎?

機場廁所,為何一直掛外國風景:台灣再怎樣也有值得掛出來的風景照片或畫作吧!老是掛著外國的風景,沒有一張台灣本地風光,難道是努力把握機會告訴國內外旅客:台灣沒啥看頭啦,去別的國家觀光旅遊吧?

蘭花之國,為何國門只擺塑膠花:出境大廳進入通關閘口前,擺了幾架模型飛機,和一幅玉山的放大照片,算是機場難得一個可供人想要拍張紀念照的地方。但是可歎台灣枉為全球最大蝴蝶蘭產銷國,這整座機場唯一有花的地方,擺的竟然是一堆塑膠蝴蝶蘭。擺不起真花嗎?沒看過人家樟宜機場,每天都是成千上萬盆活生生蝴蝶蘭的大陣仗嗎?

這個政府,連國之門都治不好,丟人不丟人?

 (作者為畫家,大園鄉民)


pparcc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日航破產啟示錄/泡沫會崩潰 靠政府會倒

【聯合報╱林建甫/台大經濟系教授(台北市)】

 2010.01.20 03:13 am

日本航空公司昨日向法院聲請破產保護,負債金額達台幣八千一百卅六億元,成為日本戰後非金融公司最大的破產案。

日航的破產,分析原因,現今的航空業困難經營,舉世皆然。航空業在九○年代還算是黃金年華。兩千年科技泡沫崩潰,二○○一年的九一一事件是一個分水嶺。後來的美伊戰爭、恐怖攻擊事件、反恐行動,都讓旅行的人口大減,另外拜電子業及網際網路之賜,視訊傳輸方便,開會不用飛來飛去,也免除舟車勞頓之苦。金融海嘯造成的景氣低迷更迫使商務飛航減少,因此過去航空業的金雞母:商務和國際旅行大量銳減,就讓航空公司的營收急速下滑。

另外,燃料成本向來是航空業最大的負擔,油價曾在二○○八年七月創下每桶一百四十七美元的高價。海嘯過後,油價雖然下跌,但現在也遠超過二○○

三年以前的每桶卅美元。尤有進者,波動劇烈的油價也讓燃料成本難以掌控,造成航空業莫大的困擾。

在日本有一個有趣的對比,是針對航空業業績的惡化,全日空和日航採取了完全不同的對策。日航依靠政府,利用政府提供危機的保障進行融資,平衡資金周轉。與之相反的是,全日空則公開集資,靠自身之力克服了危機。日航的策略,現在看來是全然的失敗。

然而,日本的航空業,跟日本的經濟問題也有很大的關係。日本在廣場協定讓幣值快速升值後,競爭力大量流失。一九八九年泡沫崩潰後,經濟就一直不振。九○年代,其他亞洲國家低價商品在國際市場上更有競爭力、日本製也就不再是高品質的保證。金融海嘯時,全世界加入低利率行列,日本零利率,就沒了優勢。海嘯過後,當亞洲國家開始V型反轉,領先歐美復甦時,日本經濟卻沒搭上中國和東亞經濟成長的順風車,陷入停滯。又因為日圓對美元的升值,例如在去年十一月底升至八十四點八三日圓兌一美元,嚴重侵蝕企業獲利。仰賴出口的日本,迫使製造商不斷削減成本,導致員工薪水下滑、失業率增加、造成通貨緊縮的陰影一直揮之不去。

其實日元升值倒是有一好處。日本本來是世界第二大經濟體,但拜日元升值,人民幣兌美元相對的穩定,以美元計算經濟體的總產值,日本就會減緩其讓位給中國的速度。不過這是虛的,而且只是今年某個月遲早的問題。

日本經濟給我們帶來的教訓是:幣值不能快速升值,以免競爭力流失;要避免資產泡沫,防止泡沫崩潰的危機。日航的破產給我們的啟示是,靠政府救助的企業是無法度過難關的。


pparcc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陳聰明彈劾案/誰給檢察官免死金牌?

【聯合報╱廖元豪/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台北市)】

 2010.01.20 03:13 am

檢察總長陳聰明在監察院提出彈劾後請辭,似乎已為幾年來檢察總長是否適任的風波劃下句點。經過這次爭議,立法院也許會修法加入「退場機制」,讓檢察總長這個重要的位置,不會再受到近乎絕對的任期保障。即使四年任期不變,應該也會讓總統、行政院或其他機關,有更多監督甚至免職的權力。

更深層要檢討的,是我們對「執法權」與「追訴權」,欠缺足夠的政治課責機制。我們過分迷信「法律」與「政治」要完全分離,上級與外界怕被抨擊是「干預司法」,遂給了檢察官們免於政治控制的免死金牌。當公眾質疑某些案件為何拖延,檢察官的法律見解為何無法統合,或是某些檢察官是否定罪率太低之時,法務部長與檢察總長,都只會說「尊重個別檢察官辦案」而已。

讓我們先承認一個現實:法律是中立公正的,但法律執行永遠有先後順序,因此「追訴裁量」是不可免的。而這種裁量權須受到一定的政治控制及監督。

雖說法律應「毋枉毋縱」。但全國發生的案件,哪些案件優先辦理?何種案件要共同辦理?哪些案件可以待事證更加明確後再辦?這些都必須有政策面的指導方針,並且加以管考。當警方移送的「援交」、「猥褻出版品」案件遠多於「殺人」、「強盜」等暴力犯罪時,檢察部門不能純按先來後到順序辦理,也不能隨機地讓個別檢察官隨偏好而排序。之所以要有「檢察一體」,就是要藉由整體的協調控制,執行優先順序。

而這個「優先順序」怎麼定,都會有人質疑。但既然這個「選擇」是無法避免的,自然該有清楚的政策宣示,並由做出排序的人負起政治責任。絕不能像現在這樣,沒人敢「干預」個別檢察官辦案,所以不是警察牽著檢察官鼻子走,就是檢察官各行其是,而民眾抨擊或立委質詢,對於辦案步調的不一致都無法施力。

除了優先順序之外,認事用法的標準也應該統合。例如,對於世界各國都極為重視的「人口販運」,我國早就有「買賣人口」與「使人為奴」等罪名,但檢警單位總是只挑「妨害自由」或違反移民法等不痛不癢的罪名來辦。即便去年六月「人口販運防制法」已經施行,至今仍鮮見檢察官願意用以追訴任何剝削外勞、扣留護照,又限制行動自由的人。在民間質疑時,檢察官居然用「警方移送時沒有引用這個條文」來卸責。當美國批評台灣追訴不力時,法務部的答案是「不能干預個案」。結果這麼重要的法律,到現在依然未能發揮作用。如果真的有「檢察一體」,檢察總長為何不能訂出標準,要求檢察官熟悉新法並在要件符合時適用新法?

有鑑於此,檢察體系須接受更多、更嚴格的外界監督。個別檢察官是否該享有如法官的絕對身分保障,可以檢討。而未來的檢察總長更必須與法務部長共同訂出「追訴政策」,並管考成效,向公眾與立法院報告。人民有權知道,哪些案件定罪率高?哪些案件辦理時間太久?哪些法律因為檢察官的保守態度而成為化石?人民更該有權要求檢察總長與法務部長,負起責任去帶領檢察官大軍。如果檢察體系讓人民覺得不滿意,檢察總長與法務部長就要負起政治責任。他們再也不該躲在「任期」及「司法獨立」的帽子下規避責任了。


pparcc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改善經社資源 增視障者工作機會 (釋字第649號與視障者之社會正義)

人間福報 2010/1/19 | 作者:中正大學哲學與公共事務研究室(嘉縣民雄)

(因受限於篇幅,主編多會刪稿修飾,然本文與原文在些微部分之文意可能有所不同,故於括弧中附為投稿原文)

明年起按摩業從業人員將不再限於視覺障礙者,視障同胞日前上街頭爭取工作權,勞委會雖提出三階段的補償措施,但實際上仍未為視障同胞指引出「光明」方向。
(明年起,按摩業之從業人員將不再僅限於視覺障礙者,而這迫使許許多多的視障同胞於日前上街頭爭取自己的工作權。勞委會雖提出三階段的補償措施,但實際上仍未為視障同胞們指引出『光明』的方向。)

民國九十七年十月大法官釋字第六四九號解釋,認為「在視障者知識能力日漸提升,得選擇之職業種類日益增加下,系爭規定易使主管機關忽略視障者所具稟賦非僅侷限於從事按摩業,以致系爭規定施行近三十年而職業選擇多元之今日,仍未能大幅改善視障者之經社地位,目的與手段間難謂具備實質關聯性,從而有違憲法第七條保障平等權之意旨」。
(民國九十七年十月大法官釋字第649號解釋,認為『在視障者知識能力日漸提升,得選擇之職業種類日益增加下,系爭規定易使主管機關忽略視障者所具稟賦非僅侷限於從事按摩業,以致系爭規定施行近三十年而職業選擇多元之今日,仍未能大幅改善視障者之經社地位,目的與手段間難謂具備實質關聯性,從而有違憲法第七條保障平等權之意旨。』)
 

然大法官在解釋中,並未說明「經社地位」對平等權保障的意義或重要性何在,不但語意不清,論證也不足。若解釋要維護憲法平等權意旨,應著眼改善視障者的「經社資」』而非「經社地位」,不能因為視障者的經社地位沒有改善,即謂目的與手段無關聯性,而作出違反平等權的解釋。
(然本號解釋中,大法官並未說明『經社地位』對平等權之保障而言的意義或重要性何在,其語意不清,論證也不足。若本號解釋要維護平等權之意旨,應著眼於改善視障者之『經社資源』而非『經社地位』。不能因為視障者原有之經社地位沒有改善,即謂目的與手段無關聯性,而做出違反平等權之解釋。)

換言之,應該做的是改善視障者「經社資源」,而非與平等權無實質關係的「經社地位」,畢竟兩者並無必然的關聯,也是兩種不同的概念。
換言之,政府應做的是改善視障者的『經社資源』,而非與平等權無實質關係的『經社地位』。畢竟『經社地位』與『經社資源』兩者間並無必然性之關聯,同時也是兩種不同的概念。)

由於視障者受限生理的缺陷,所能從事的工作項目極少,不過,限制非視障者從事按摩業,確實非為改善視障者經社資源的唯一且必要手段,因此,解釋宣告規定違憲,亦能督促政府為視障者找尋、設計更多更適宜的工作機會,若保障某種職業工作權,反而不利社會整體發展。

pparcc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不容「爆竹煙火」四處流竄(程仁宏)

2010年01月19日蘋果日報

 

自民國94年9月迄98年9月底計49個月,國內自中國大陸進口爆竹煙火總量達3萬7343公噸,平均每日進口量約達25.4公噸以上。易言之,每日約有裝載達前開數量爆竹煙火物品的運輸車輛穿梭於各式道路。然經查高雄市監理處、台北市監理處及交通部公路總局發現,該等運輸車輛未曾有路邊攔檢紀錄,致開放進口爆竹煙火4年餘,竟僅有2件業者曾依規定申請運輸車輛通行證,肇生滿載具爆炸危險性物品的車輛,其裝備、行駛路線均未經許可,相關安全注意事項亦乏主管機關促請注意,無異如不定時炸彈四處流竄,為禍公共安全甚鉅。

中國煙火缺乏管制

經監察院自消防署提供之民國95年12月至98年10月間計1030筆爆竹煙火進口報單暨倉庫儲存資料中,隨機抽檢206筆(抽樣比率20%),發現59筆(不合格率29%)儲存倉庫之累積總火藥量超出容許限值,顯見消防署除疏未對國內進口業者爆竹煙火儲存倉庫累積火藥量,建立勾稽查核機制,亦未督促地方消防主管機關,確實辦理封存、清點作業,尤其國內各消防主管機關竟未曾有處分紀錄,顯見各地方消防主管機關每月檢查作業之草率,有流於形式之虞。 
目前國內合法爆竹煙火製造工廠計14家,其中12家皆提供廠內場所予進口業者租用。但進口業者租用合法工廠之儲存場所,倘因管理不善或進口爆竹煙火品質欠佳而釀災,消防主管機關竟僅處分合法工廠之管理業者,進口業者卻可免卻《爆管條例》相關行政處分甚或相關刑事責任,顯欠合理。 
世界主要國家輸入之爆竹煙火產品係以中國大陸為大宗,國內目前市售之一般爆竹煙火產品,產自中國大陸製造者亦高達9成以上,進口量尤呈逐年成長趨勢,其品質良窳攸關國人使用及施放安全甚鉅。然消防署迄未建立進口爆竹煙火源頭工廠之勾稽查核及實地查證程序,致難以確保國人施放安全及本土業者權益。 
近10(民國87~97)年,國內發生爆竹業爆炸災害26件次,計死亡48人、受傷89人,此等公安事故一再發生,嚴重戕害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已經到了事態嚴重的地步,內政部自應該加強督促消防署暨各地方消防主管機關,落實爆竹煙火管理及查處之責。 
值此年關將近,各地為迎接農曆春節迎神廟會暨各式慶典,爆竹煙火勢將巨量進口之際,內政部尤應督促消防署落實進口爆竹煙火業及其儲存場所儲存量、運輸行為之勾稽查核及管制作為,俾維護公共安全,讓全國民眾平平安安歡度春節。 

作者為監察委員、消基會第13屆董事長 

 


pparcc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保護隱私 設資料保護官
 
【聯合報╱劉定基/政大法律系助理教授(台北市)】 2010.01.19 04:17 am
 

雇主監控員工MSN、員警擅用警用電腦查詢孫仲瑜資料、詐騙電話太多位列十大民怨之首。這三件看起來不相干的事件,實際上卻反應出個人資訊隱私在台灣未受到應有重視的嚴重問題。

電腦與通訊科技的進步,固然帶來許多方便,例如:警用資訊系統可以幫助打擊犯罪、MSN等通訊科技大幅提升職場溝通的效率、電視及網路購物讓人享受「在家血拚」的快樂。但在此同時,國人的資訊隱私卻面臨前所未有的威脅:好奇的員警可以利用同一套系統輕易查詢個人資料;雇主可能任意監控員工網路、電子郵件使用情形;電視及網路購物業者所保有的消費者資訊可能外洩或被駭,成為詐騙的利器。到底誰能夠保護我們的資訊隱私?

以員警擅自查詢孫仲瑜資料為例,該案雖是由警政署資訊室主動稽查發現,但可以想見的,此案恐怕僅是冰山一角,國人其他的戶籍、稅捐、健保等資料,如果接受相同的隨機查核,難保不會暴露出同樣的問題。進一步問,除了依賴各機關自省性的內部考核外,又有誰來監督這些政府機關是否善盡資料安全維護義務?

除了政府機關外,私人企業對於我們資訊隱私所可能造成的侵害,更是不容忽視。以監控員工MSN的案件而論,雇主基於維護工作效率(如前陣子熱門的上班「種菜」風潮)、確保營業秘密、甚至是預防相關法律責任(例如:性別工作平等法即課予雇主防治性騷擾的義務與責任),固然有監控員工網路、電子通訊系統的需求與必要,但勞工的隱私權益要如何兼顧,除了仰賴司法機關在個案中權衡兩造的利益外,有關機關難道不能於事前未雨綢繆,依據相關法令提出原則性的指引或建議,以便業者依循?同樣的,除了動員數以萬計的員警在提款機前一日站崗,或是提供一六五反詐騙專線外,政府難到不能從源頭著手,加強對於電視網路購物業者資訊安全維護的要求及查核?

其實,以上案例早非「新聞」,政府迄今未能拿出令人滿意而有效的解決方案,除了立法怠惰外(個人資料保護法草案至今未過),欠缺專責的個人資料保護機關與執行人力,恐怕亦是關鍵。期盼政府利用組織再造或個資法修正機會,將國內人權團體一再呼籲增設的「資料保護官」納入改造後的行政組織中,俾能妥善因應資訊社會所帶來的各項個人資訊隱私問題。


pparcc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資訊監獄籠罩 誰保護我們
 
【聯合報╱趙哲聖/倫敦城市大學社會系博士候選人(台中市)】 2010.01.19 04:17 am
 

MSN被公司以所謂「資訊安全」監管,在台灣又掀起了一個全球共通化的議題。

社會學家紀登斯曾論述,社會組織的成長進化,例行「監視」是社會有效組織的前提要件。電話通聯記錄、醫藥健康狀況、信用卡資料與消費模式、街道上維護治安的監視器與網路中流動的資訊,都是監視環節中的一環。電影「全民公敵」中,男主角被違法情治單位用隱形攝影機監控;「楚門的世界」男主角,生長在一個由攝影機,主導拍攝成長的世界。這些電影虛構的情節,不是早就在我們真實社會中發生嗎?

資訊的發達,往往有殺手級的創新,也有殺手級的破壞。資訊因為網路與科技而普及,卻也因普及而失去資訊,人們因上網頻繁而擔心電腦中毒,擔心垃圾信件,擔心手機被竊聽,擔心簡訊的內容為假,擔心走在路上會被到處林立的攝影機拍入畫面,我們享受了資訊發達的成果,卻也必須分擔資訊走漏的風險。

現代主義學者波士特,曾以電子監控之下的「超級圓形監獄」理論,來形容我們所生存的社會,因為資訊科技廣泛使用,如同大監獄般的監控機制。新科技的使用,總有盲點與破綻,我們只好試著與它共存,在分享它的好處時,減少它產生的缺點。

如果因為監控機制,讓許多刑事案件能快速偵破,我們可以享受這樣的「果」,但是,我們也擔心,執法者因為要有這樣的果,而過分扭曲前面的「因」。

谷歌(Google)在中國的發展,就是一種對監視系統認知的差距。什麼內容可以被搜尋?被監視與篩選?私人公司如何監控成員?社會上多少具攝影機的設立,才算足夠?執法者能否善用與克制這樣方便的機制?

以目前警察以攝影機記錄嫌疑人的對話影帶,隨時可以出現在電視新聞的畫面中;竊盜集團盜用個資,以及網路與新聞上無知使用者上傳法律與社會所不容的紀錄(如裸體自拍)而被制裁,是否讓處於資訊社會的我們,感到徬徨與無助呢?科技硬體的成長與擴散並不可怕,擔憂的還是在使用者的行為與思考。


pparcc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治安束手? 高市處處監視器

【聯合報╱王武郎/勞動人權協會總幹事(高雄市)】

2010.01.08 03:15 am

據報導,為了改善治安問題,高雄市準備斥資五億元,在全市裝設新監視器,密度將是全台第一,約一百五十名市民「分享」一支監視器的照顧,這恐怕是「世界奇蹟」。

經常標榜人權的陳菊市長言,不予認同的人應該不少。更諷刺的是,遍布路頭巷尾的監視器,恰與民進黨這幾年以美化高雄市景觀的政績訴求,形成強烈的對比。

為增加合理性,市警局單位提出了依靠監視器破案的統計數字,是提高的。但由於監視器行之有年,拿此破案數字的增高進行說明,反而是在陳述這幾年本地治安整體惡化的趨勢。更說明了,對於治安問題要想簡單的依靠監視器來治理,至多只能是治標而無法治本。

這次高市廣設監視器計畫,引發爭議甚至反對,其實也是民眾對於本市官員在失業與治安問題上束手無策的反彈。將預算花費在迷信監視器裝備工具技術方面的提升,不如用在再生人,特別是初犯者、青年人就業與生活穩定的提供;或是增加工作執行者,基層警務人員、社工人員的預算上來思考。


pparcc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別再假職權之名 行侵權之實(何春蕤)

2010年01月18日蘋果日報

警政署日前公布,去年立委吳育昇驚傳緋聞事件時,女主角孫仲瑜成為各界關注焦點,她雖然沒有前科紀錄,也未涉及任何刑案,一周之內卻有十三個單位、七十多名員警,以警用電腦上網查詢她的個人資料(據傳總共查詢一千多次),顯然超乎常情,也違反警政署的作業規定。

窺人隱私製造傷害

數年前,立委鄭余鎮傳出婚外情時,女主角王筱蟬也被多位檢察官上網透過辦案系統查詢她的戶政資料。

人民可以理解,出於辦案所需,警方可能需要掌握個人資料。但是像這樣警方熱中於察看並未涉案個人之個資,顯然並無正當理由,而只是濫用職權以滿足個人無聊好奇。更常見的是,即使特殊個人有所涉案,其與案情無關的私人資訊也被警方硬行凸顯,例如身體特質(肥胖)、性別呈現(跨越性別)、性實踐(同志或男穿女內衣或其他邊緣性偏好)等等,不但往往以此橫加輕蔑訊問,甚至提供給媒體報導,往往對涉案的主體形成不應該有的羞辱與傷害。

作為偵訊調查(而非定罪)的單位,警方的自以為是清楚反映了主流價值觀及其所包含的各種性與性別成見。可怕的是,這些主流價值和成見一旦駕馭了體制所賦予的權威位置,很容易就對另類主體形成粗暴的壓迫。

最近名模劉薰愛被中學同學爆料原是男兒身,媒體就在記者會上咄咄逼供,態度既輕蔑又惡劣,就連一向對性別異類極不友善的網友也看不過去,對記者的態度提出嚴厲批判,逼得電視台只得公開道歉,承認「引申失當,對當事人不盡公平」,也算替過去無數承受媒體道德義憤多方質疑責備的所謂「偏差主體」(例如從璩美鳳到伊能靜)討回了一些公道。

勿淪欺壓百姓之輩

警方與媒體攜手侵犯邊緣主體的基本隱私權,積習已久,此次警政署稽核警用電腦使用狀況,以及電視台為本身記者過當訪問公開道歉,可說是向著促進基本人權觀念前進了一小步。我們期待警方與媒體謹守分際,別再將其職權所包含的權力腐化為欺壓百姓的特權。

作者為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教授


pparcc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媒體不應污名化「利他能」

自由時報 2010.01.17

◎ 劉士愷

日前某日報以極聳動的頭條「管教毒招 安親班餵『兒童古柯鹼』」,報導未經就醫診斷的學童服用治療三級管制藥物「利他能」的新聞,引起社會關切。同時,另一則報導解說亦出現嚴重錯誤,不但指稱「利他能」毫無療效,且與古柯鹼一樣會成癮。到底人們該如何看待過動症的藥物治療呢?

關於「利他能」:利他能目前是國內第一線治療過動症的藥物,分類上屬中樞神經興奮劑,一九五○年代即在美國使用,至今已逾五十年,是經美國FDA通過的正規治療藥物,其療效與安全性早經確認,且文獻報告皆顯示可以改善兒童、青少年、甚至成人過動症相關的行為症狀、學習,甚至社會功能及家庭互動。

就其副作用而言,臨床上較常受家長關切的,當屬食慾減退,及服藥後體重或身高增加不足的疑慮。根據二○○一年Wolraich等人統計,出現胃口減低的比例,約低於五分之一;在對兒童成長的影響方面,據二○○八年Faraone等人實證研究的文獻發現,長期服藥個案的身高及體重會受到些許影響,但似乎隨時間逐漸減小,在成人期的生長指標也未受影響。此外,針對此藥對循環系統影響的爭議,美國心臟協會認為,開立「利他能」前宜追蹤血壓、心率,並包括心電圖。至於新聞報導中提及「利他能」會導致腦部萎縮的說法,目前無醫學根據。

利他能會不會「成癮」?二○○八年Biederman等學者於知名美國精神醫學期刊發表連續十年追蹤超過一百名過動症(二十二%仍持續)服興奮劑治療個案的結果顯示,這些個案濫用菸酒及藥物的危險性並未增加。甚至一九九九年Molina和Pelham的研究提及過動症個案及早治療,可能可減低成長期間濫用藥物的危險性。

至於美國國內的經驗顯示,部分青少年及成人濫用「利他能」和不當的取得(非經醫療確診)及特殊的用法(非口服劑型,例如注射)極有關聯。國內並未出現類似的濫用情形。

結語:依國內高淑芬醫師研究顯示,約三%至七%的兒童青少年遭受注意力困難、或過動和衝動症狀的困擾。此次的新聞報導有許多內容未能根據事實,甚至「污名化」藥物及貶抑治療之必要性,極可能影響到兒童青少年就醫的意願與權利。事實上,過動症已經可有效治療,冀望本文提供的事實及證據,能彌補這次的負面影響,也呼籲媒體應秉持專業,適時求證,免得孩子受苦。

(作者為行政院衛生署桃園療養院兒童青少年精神科專科醫師)


pparcc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認真的老師 教學沒假期

【聯合報╱李枝桃/國中校長(南投市)】

2010.01.17 03:28 am

前幾天與一群朋友聊天,一位在美容院工作的朋友以羨慕的口吻說:「你們當老師的最好啦!可以放那麼長的寒假」,另一位在國中當教導主任的朋友立即反駁:「放那麼長的寒假一點都不好,我得幫學生安排寒假學藝活動,時間不能太長也不能太短,最好是與其他學校一樣,否則家長會以此論斷哪所學校比較認真,為了卅二天寒假,開學後,連三周的周末都得補課,我寧可延遲三天放假。」

另一位老師趕緊說道:「不能往後延,我課程都上完了,學校期末考也考完了,我還得找事情給學生做,很麻煩的。」她說完嘆口氣又繼續說:「其實補不補那三天假,有那麼嚴重嗎?有需要補嗎?」她才一說完,美容院的朋友馬上說:「當然要補,不然又讓你們賺到三天了!」這一說,大家一陣憮然,馬上轉移話題。

對於補不補課,似乎大家都有不同的看法,有位家長曾經問我希望何時補,看著本校的老師們,寫簽呈借教室,有的要免費幫學生在假日加強課業、有的要利用晚上陪家境差、沒有良好讀書環境的學生自習,在他們的心裡,只想幫助這些學習弱勢的孩子多讀點書,根本不在乎放不放假,所以我輕輕回她:「你想他們會在乎何時補嗎?」

「可是如果提前補,課程不是都上完了,那要上什麼?」家長好奇的問我。我告訴她既然說生活即教材,怎會上得完?

「我們可以安排附近業界的朋友來分享生活經驗;可以安排學生探索埔里的紙做出來的椅子如何承載一百卅公斤的重量;可以把生活的技能安排成十道關卡讓學生闖關;可以帶學生到啟智教養院、安養中心進行服務;可以安排一場有趣的考驗活動,將一學期所學的五育,確實進行考驗;可以在迎接新年前,進行環境清潔及心靈清潔的活動。可以進行的課程太多了,不一定非得以課本教學為主,即使以課本教學,也要視學生程度而定,有的程度好,一本課本說不定三周就可以搞定,老師得再加深加廣才能滿足她的需求,若按規定慢慢上課,廿周才上完,對程度好的學生無異是一種折磨,但對程度不好的學生,廿周根本不夠,老師若按規定趕進度上完,學生可能懵懵懂懂上完,一無所獲。」

家長聽我這樣一說猛點頭:「所以校長你認為什麼時候補都不是問題囉!」我點點頭,是呀!我在乎怎麼補?如何補?

在我教學廿幾年中,曾經看過打混的老師,上課念一念、寫一寫,無視學生睡倒一片、或是聊天吵鬧,但我更看過許多認真的老師,為了讓程度差的孩子能理解吸收,自編教材,放學後還把孩子留下來繼續加強,為了讓程度特優的學生不浪費時間,也另外安排加深加廣的課程。

「什麼時候補,對老師都不是問題,因為認真的只在乎要多給孩子些什麼東西,隨時都在補,他哪會在乎什麼時候補?對於不認真的,反正他都是混一天是一天,那什麼時候補又有什麼差別?」我這一說又讓家長直點頭。他呼應我的說法,提到學校裡一位生物老師,利用假日帶著學生到山上採集標本,「他根本沒有假日,又怎會關心補不補課的問題?」他對這位老師誇讚不已。

「還有數學、自然老師課餘帶學生做科展、體育老師帶學生移地訓練、原住民母語教師帶學生練習母語參加認證…」,我驕傲的告訴他,同時我也想驕傲的告訴我們的長官、我們的政府:身為一個認真的老師,不會在乎你們規定何時補課;我們在乎的是孩子的程度、孩子的學習有哪些疏漏,我們該如何補?


pparcc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養育開銷 如果能抵稅…

【聯合報╱黃大仁/資訊業(北縣淡水)】

2010.01.15 03:19 am

筆者的一位友人,在前幾天聊天時提到,她將小孩託保母看顧,一年至少要花費廿幾萬元,幾乎占了她一年薪水的一半,而這還不包括小孩的用品及其他花費,讓她真的有點吃不消。而最讓她氣憤的是,這些花費卻不能納入個人所得稅申報,薪水要先繳稅,繳剩下的才拿來養小孩,在這樣的稅制下,她實在不敢再生第二個了!

先前在媒體看到一則新聞,有一位年薪百萬的納稅人,依所得稅法累進稅制,他就得繳稅廿萬元,但是他的薪資所得,有一半要支付父母親在安養院的費用,結果國稅局並不管他要奉養父母,先課稅再說,如此的稅制,實在有欠公允。

人民雖說有納稅的義務,但也該有相對的權利,政府應該藏富於民,人民有錢,當然稅收就能增加,而不是殺雞取卵,兩敗俱傷,否則台灣最後可能只剩下老人及稅官了。


pparcc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父權社會 生育何其沉重

【聯合報╱張晉芬/中研院社會所研究員(台北市)】

 2010.01.15 03:19 am

除了物質面的考量之外,生育行為也有社會面和個人因素的考量。在檢討公部門的責任之餘,似乎也應該反省男性和社會大眾對於孕婦、母親、和職業婦女的態度,是否也是造成台灣生育率下降的原因。

大家環顧周遭的親朋好友,幾乎不分世代或階級,照顧小孩主要都是媽媽的責任。社會普遍仍然將男人拚事業、女人照顧家庭視為合理的分工模式;而不是要求夫婦都可以共同打拚各自的事業、共同承擔照顧子女的責任。這是女性決定懷孕、生產之前就要先面對的社會現實。

職業婦女一旦決定生育之後,即開始要準備接受一連串的「打擊」。除了個人要承受懷孕期間的身體不適、行動不便,或可能的危險之外,還得面臨雇主可能的敵意對待或是藉故辭退。另一方面還要更努力工作,盡量少請假,以免太麻煩同事,增加對方工作負擔。

雖然法律上禁止懷孕歧視、要求可請調較輕鬆的工作,但在這種氣氛和環境下,可想而知執行的困難度有多高;遑論在懷孕期間一些讓人不舒服、幽微的互動和對待,也都是女性要獨自承受。看在未婚、未生育的女性眼中,「孕婦」的身分何其沈重。

小孩生下來後,養育的過程是許多人母、尤其是職業婦女,另一段挑戰的開始。並非所有的男性都不願意帶小孩,但同事的訕笑、上司的不屑、周遭人的反映等都會使一些男性縮手。每當提到父權制度時,一般反映都覺得在批評男性,其實父權也是壓迫男性的制度。

這個制度的操作是允許女性可以「選擇」專職在家或是出外工作,但如果有男性希望專職子女養育或家務勞動,卻會受到莫大的壓力。相對的,由於養育工作大都是女性在承擔,母親的身分成為雇主掩護歧視行為的好藉口。社會對於職業婦女的期許甚高、要求嚴厲,女性在做生育決定時,必然三思。

社會上重男輕女的觀念對鼓勵生育恐也只有反效果。即使女性為夫家完成「傳宗接代」,付出母愛、養育小孩、辛苦持家,卻也未必能夠維持婚姻。太太協助先生增加其人力資本和社會資本後,也增加了後者在婚姻市場上的競爭力。許多女性在離婚、成為單親家庭之後,經濟立即陷入困境;同時還要獨自照顧小孩,這也是造成貧窮女性化的原因之一。女性要生育小孩真是要具備很大的勇氣。

整個社會所呈現的就是對於孕婦的不友善、給予職業婦女的懲罰多於支持、而輕忽男性的照顧和養育責任。這些都不是金錢的補助或是增加托兒所就可以解決的。對於一位理性的女人來說,最好的選擇不就是減少生育嗎?


pparcc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強化社福內涵 比補助重要

人間福報 2010/1/14 | 作者:黃柏霖(高雄市/市議員)

行政院與內政部研議修正「社會救助法」,將「貧窮線」的定義從目前的「最低生活費」,改成消費加儲蓄的「可支配所得」,再取「中位數」為標準。

依主計處估算,每人每月的「可支配所得中位數」是一萬八千九百八十元,若修法通過,每人每月的總所得不到一萬九千元,可望納入社會救助範圍,標準將比目前台灣省的低收入戶標準,放寬一倍。

從修正內容可感受政府的用心,但我覺得,強化社會福利的內涵,要比單純的補助重要。

因為,目前國人的平均所得並沒有減少,不過貧富差距卻拉大,也就是富者愈富、窮者愈窮,而且貧窮人愈來愈多,所以修正貧窮線是對的,但是,景氣尚未明顯復甦,又面對通貨膨脹的壓力,恐怕不久後補助要調整,豈不是浪費資源?

因此,個人認為,政府應該設法使目前的社會福利制度更完善,讓所有希望被照顧的民眾,能獲得良好的照顧,這當然要從賦稅制度著手,讓有錢人負更大的社會責任。

其次,也要從法制層面著手,相對於民間機構,目前政府照顧弱勢族群不足,顯然組織架構、人員編制等制度有缺失,應該盡快修正。

更重要的是,需要一套可長可久的社福制度,而不是為選舉的討好、搖擺政策,否則,社福政策會變成政治怪獸。

 黃柏霖(高雄市/市議員)

 


pparcc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1.由於品融、秉朔均身體不適請假,討論主題暫停乙次

2.以森,五點另有系務會議,故僅討論營運計畫書。

3.因與系務會議地點衝突,故於研究室508集會。

4.出席人員計四員:傅延文、陳以森、劉吉宴、江承緯

5.決議事項:

(1)單週為主題討論。雙週為個別討論。

(2)主題討論,得敦請各領域專業人士、博士生或老師前來帶領討論會,並酌給鐘點費。

(3)組織架構及業務分配之確立。

(4)試行設立國際組,負責編譯國際公共事務之訊息或新聞。

(5)經主持人審閱後,研究室之運行架構及方向應屬明確,下學期之集會時間,另行公告。並得推薦新成員或招攬新成員,拓展規模。

(7)成員應多瀏覽其他相關之部落格、網頁,並建立連結,以充份達到資訊流通之目的。

6.會議時間

2010.01.13 16:30~17:10


pparcc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文創法加持 銜接產業斷鏈

【聯合報╱陳冠甫/台北市文化局副局長(台北市)】

 2010.01.11 03:21 am

在立院三讀通過文創法之際,謹補充探討未來文創院可能之方向與作法。

文創業即便已完成文創法加持,得否複製高科技產業模式,或另外發展出自己的成功模式?可能應就十五項文創產業個別而論。

以電影產業為例,去年台北電影節,香港電影發展局馮永秘書長說明香港成立商務與經濟發展局,是要培養下一代幕後、台前、製作跟發行的創作人,並協助與投資風險較高的中小型影片,他們將電影視為工業來發展,非以台灣輔導金制度運行。馮私下表示,過去電影工業從上游到下游產業鏈皆得分享利益的模式,已變成中間層的利益大幅壓縮(如編劇、音效、剪接等後製),而卡司與發行端分享大部分利益(產業內部M型化)。

文創院或新聞局倡導的趨勢院,除可扮演電影業之工研院角色外,或可投資電影產業鏈中較無利基、門檻較高(跨國合拍、法律支援等)或已外移但又影響生產的中間層生產鏈,同時可隨市場起落,彈性吞吐相關人才,銜接起產業的斷鏈處。

再舉廣播電視業為例,據聞國內許多廣電業高階經理人已被大陸網羅,大陸更以三倍於國內成本,與台灣合拍偶像劇回銷,這樣其實沒有利潤,但他們要求參與製作過程,學習偶像劇從創意構思到海外行銷,希望三年後可技術獨立。如果台灣沒有產業維護策略,該市場規模僅有數年光景,業者更呼籲政府協助蒐集市場情報,希望政府成立一個半官方組織,有民間專業人士參與。文創院如可扮演這個角色並投資合拍,或吸引其他投資者利用文創法之投資減稅管道,或可減緩產業鏈外移。

對文創產業逐一耙梳,當能彙整文創院未來的任務。


pparcc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數字迷思 台灣高教危機…

【聯合報╱楊景堯/淡江大學大陸所副教授(北縣淡水)】

2010.01.11 03:21 am

報載大陸今年報考研究生人數達到一百四十萬人,預計將招收四十六萬五千人,兩者都創下新紀錄,這件事對台灣的啟示就是數字的迷思。大陸的人口基數大,高等教育規模早就是世界第一。尤其是博士年產五萬人以上,已經超越美國與德國,高居世界之冠。

台灣的高等教育發展速度其實是有過之而無不及。就高等教育規模而言,台灣一百廿萬在校生,占總人口的百分之五點二;大陸在校生二千七百萬人,只不過佔人口百分之二而已。博士生台灣每年招七千位,大約萬分之三;大陸年招五至六萬博士生,佔人口數約十萬分之五,遠不及台灣。碩士生台灣年招七萬人,佔人口數千分之三;大陸今年要招四十六萬五千人,只不過佔人口數萬分之三點六,與台灣相去甚遠。

另外一則報導是去年台灣新生兒總數降到十九萬一千人,出生率是全球最低,如果與台灣高等教育招生規模兩相對照,難免令人懷疑,政府多年來面對高等教育嚴重過剩的問題做了什麼。

台灣高等教育的發展早已過度膨脹,但因台灣小,許多數字不突出,加上輿論對執政者教育問題不要求,民意代表不重視,高等教育問題早已嚴重卻不如美國牛肉受到重視,受害的是全國人民與國家的未來。如果教育部門還是束手無策,一再以「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做藉口,民怨只會越積越深而已。


pparcc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辭彙粗俗 救救公約中譯本

【聯合報╱胡念祖/中山大學海洋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高雄市)】

 2010.01.11 03:21 am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四日初審通過了「美洲熱帶鮪魚委員會」設立公約二○○三年的修約公約(簡稱「安地瓜公約」),及該委員會當年一併通過且經我駐美代表完成簽署之「漁捕實體參與書」。

條約案一經立法院議決通過後,即取得類同國內法之地位,其中文表述方式應力求典雅與精準。但是,目前立法院所審議之中文譯本中卻有兩項文字頗值得斟酌。

第一項涉及我國在本公約中身分指稱:fishing entity。依聯合國「魚群協定」中文版本,fishing entity被譯為「捕魚實體」。但若依一般漁業資源保育之國際公約常用定義,fishing不僅包括「捕撈」而已,亦包括尋魚、置放集魚設施、運搬、轉載、卸魚及其他任何支援漁捕作業之活動。在中文辭彙中,「漁」字即足以更準確且充分地反映漁業活動的內容,且「漁捕」亦較「捕魚」典雅。此外,我國是從事公海「漁捕」之實體,而非僅是在公海「捉魚」的實體。故「漁捕實體」無論在法意內涵、語意修辭及實務理解上,均較「捕魚實體」為佳,我國實無必要採用聯合國及中共所用的粗俗辭彙於我國條約案中。

再者,fish stocks與fish species,前者指特定的「魚群」,後者則指「魚種」。聯合國中文版本卻將fish stocks譯為「種群」。國際一般均以「魚群」為基礎訂定各種養護或管理措施,而對「相依或相關魚種」之生態進行研究。本公約多處出現魚群及魚種之區別,譯成我國法律文件應求精準。

筆者籲請立委諸公,在二讀該公約及參與書時,在尊重科學與中文辭彙之下,求取更典雅與精準之中文文本。同時並建請一併以「補正」方式,修正中西太平洋之公約。


pparcc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熱門話題-糧食危機來了 趕快復耕!

* 2010-01-11

* 中國時報

* 【廖經庭/桃園(博士生)】

隨著全球暖化的情況日益嚴重,世界各地已漸嗅到一股爭奪糧食資源的詭異氣氛,在此全球糧食隨時可能面臨斷炊的情況下,我國政府當局有必要重新檢討過去的農地休耕政策。

最近米價不斷的波動,國人可從上漲聲中直接感受到國際糧食短缺的趨勢。據統計,短短一個月內,台灣米價便調漲二次,且漲幅高達二、三成。此次米價調漲之因,一方面乃是嘉南平原農田缺水休耕,以及印度、印尼等國輸出米糧量短少所致,但另一方面也突顯台灣糧食儲備不足的問題。

因石油資源恐將被人類使用殆盡,許多國家為了產生能源,紛紛將玉米、大麥轉換成替代能源,故糧食價格飆漲的現象,未來勢必可期。因此,在氣候環境變化日漸劇烈及石油能源日益稀少的年代,「糧食」將成為分成重要的資源,倘若國內儲備之糧食不夠充足,再加上幾個重要糧食生產國不願輸出糧食作物,屆時即便台灣捧著金銀財寶,也未必能從他國手中買得糧食。

有鑑於此,筆者以為政府相關單位應研擬農地重新復耕的可能性。台灣農地歷經二、三十年的休養生息後,其衰竭的地力應已恢復元氣,而現在國內也正興起一股年輕人返鄉耕種潮,政府何不趁這次機會啟動復耕政策,鼓勵國人種植糧食作物,讓台灣安渡未來的糧食危機。


pparcc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國立中正大學哲學系 謝世民老師 徵人啟事 

哲學與公共事務研究室 委託辦理 

一、職稱:工讀生

二、對象:本系大學部及研究所之在學學生

三、僱用期間:寒假期間(1/19~2/22)

四、工作時間:隨時

五、工作性質:資料搜集及整合

六、應徵對象及待遇:
分為二類,視情況擇一錄取。

(一)個人申請
需求人數:三人。
薪資待遇:第一次交件以二週為限。案件完成後,給予每人工讀金新台幣3,040(以時數32小時,時薪95元計算)

(二)團隊
需求人數:所謂團隊,係指三人以上。
薪資待遇:第一次交件以一週為限。案件完成後,以團隊為單位給予新台幣10,640元。

pparcc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一、集會時間

2010. 01. 13(三) 午後四點三十分

二、集會地點

408會議室

三、討論議程

(一)營運計劃書之簡報及檢討 16:30~17:40

(二)主題討論(一) 17:50~18:20

釋字第649號與社會正義之檢討 

 (三)主題討論(二)18:30~20:00

何品融--<台大生要求增設性別友善宿舍>
 相關網路新聞:http://tinyurl.com/ycpspsf
                     http://tinyurl.com/yab838t
                     http://tinyurl.com/yaetf4t


pparcc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疫苗染色後產生的爭議

真正值得探索的,不是涂醒哲為什麼出面宣傳國光疫苗,而是:這樣一件是為什麼會惹人側目,引起那麼多爭議?


會有爭議,因為正如衛生署長楊志良說的:疫苗被染色了,染上了政治的黨派顏色。從政治眼光中看去,國光疫苗是「藍色」的,而涂醒哲在民進黨執政時當過衛生署署長,是民進黨籍的立法委員,最近才代表民進黨參選嘉義市長,是不折不扣的「綠色」,綠色的人怎麼會來幫藍色疫苗說話,大家就覺得不可思議了。


會有爭議,因為最早批判國光疫苗,說疫苗不能打的,其中就有另外一位民進黨執政時也當過衛生署署長的陳建仁。陳建仁的立場符合黨派劃分,符合一般預期,同時強化了國光疫苗的政治色彩,對照之下,涂醒哲的公開態度,當然就太奇怪了!


不過,讓我記得一件事,除了黨派身份之外,涂醒哲還有其他的身分。一個身分是他也當過衛生署長,主掌過國家衛生醫療政策,他應該想過:「如果今天還是我在當署長,碰到新流感問題,我會怎麼決策」的問題吧!顯然他的答案是:從社會整體防疫功效上看,打疫苗絕對好過不打。


涂醒哲還有另一個身份,那就是他的醫療專業背景。他清楚明白醫療事務最難和大眾溝通的一件事:風險。不只是新流感疫苗,所有的疫苗在施打上都有風險。不只是施打疫苗,而是所有的醫療行為都有不同程度的風險。人的身體不是機器,有太多個別差異,器官機能的因果環節太多太複雜,還有,醫療行為中牽涉到人為因素,不可能百分之百準確控管。這些都是造成風險存在的必然因素。


沒有零風險的醫療,沒有零風險的疫苗,事實如此。衡量醫療行為合不合理,只能從風險的相對比較上看,不可能採取絕對標準。


從醫療專業,從衛生署政策經驗,涂醒哲做出他對疫苗的判斷,說實在的,有什麼可爭議之處呢?爭議來自政治,政治不斷干擾專業判斷在社會上可以發揮的影響力,令人擔心令人遺憾。


pparcc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熱門話題-修法自肥 被罵還嫌不夠?

* 2010-01-10

* 中國時報

* 【葉昱呈/屏東市(公務員)】

《水利法》、《地方制度法》修正案將在周一闖關,對於上述兩法案修法,筆者有話要說。

首先,水利法擬修法將現任農田水利會幹部任期延長兩年,其修法理由竟是配合五都選舉,試問農田水利會幹部改選與五都選舉何干?如果此邏輯成立,那各工業、商業、自由職業、農民、漁業、勞工等團體幹部任期是否都該延長?

再者,相關地方制度法之學術研究成果資料顯示,現行官派區長之行政效能,優於民選鄉鎮市長,且鄉鎮市代表業已喪失功能,早該廢除,倘修法容許「一市兩制」,讓鄉鎮市代表繼續存在,不啻是大開倒車且破壞政府體制。因此,筆者認為兩法案倘修法過關,將引發社會大眾對於修法是否自肥及綁樁質疑,並再度重創馬政府形象。


pparcc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回響/勞委會回應「救失業,不能只看短期」

【聯合報╱行政院勞委會(台北市)】

 2010.01.10 04:04 am

九日「救失業,不能只看短期」乙文,說明如下。

各國救失業,除了讓景氣儘快復甦外,是以提供公共服務工作及薪資或其他補貼為主。勞委會之前推動的「立即上工」、今年的「就業啟航計畫」及「黎明就業專案」,即分屬這兩種型態。

金融海嘯時,勞委會推動立即上工計畫,屬於政府提供的薪資補助方案,讓民間部門在補貼的誘因下,提供長期工作機會,在政府補助期間六個月屆滿後,雇主仍有僱用義務,不得任意解僱,絕非「半年契約工」。

今年勞委會特別針對中高齡、長期失業等弱勢失業者,推出就業啟航計畫,補助期長達一年,讓雇主在景氣回春之際,能優先選擇弱勢失業者,一樣受到勞動基準法保障,不會是短期契約工。

至於黎明就業專案,屬於救急性、安置性的工作機會,以紓解中高齡者失業者等的經濟壓力。

另外,計畫也設計用人單位必須提供在職訓練,以便失業者即使工作計畫結束,也能投入新的就業市場。


聯合筆記/救失業,不能只看短期
【聯合報╱戴定國】
2010.01.09 04:55 am
 

勞委會主委王如玄去年設定失業率目標為百分之四點五,實際卻五點八趴,她為此連說四次抱歉。除了道歉,勞委會也端出牛肉,將投入六十億,推出「黎明就業專案」、「就業啟航計畫」,後者補助月薪一萬七千二百元。

此一「舊瓶裝舊酒」的政策,效果恐不樂觀。不但如此,每月補助金額與法定基本工資相同,等於企業進用人員卻不必出錢,由全民埋單。

pparcc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阿凡達 異空間的科技霸權

【聯合報╱蕭宏祺/世新傳管系副教授(台北市)】

2010.01.09 04:55 am

當很多朋友的MSN、臉書暱稱紛紛更改為不可思議阿凡達,當每個戲院都排了至少兩三廳,外頭還有人兜售黃牛票,我知道另一個玩大的鐵達尼號來了。和很多人一樣,我目睹了一個鏡頭用了近萬個電腦合成特效之傲人創舉;我也欣喜看見久違的一家人一起看電影、聊電影。凡此令人驚艷,所以很多影評者言及:當你看到這樣的影像,實在不用再細問他有沒有啥意義,因為這些新特效表現已是意義了。

我先是驚訝,再則擔憂。曾幾何時,意義探索竟可以安逸地停留在如此淺薄、單一與即時的滿足,評論者面對聲光畫面突然變如此幼齡、反智。一個花了二億三千七百萬美金的電影,好歹在內容,不管是劇本故事發展、角色經營或情感表達等等某一個環節應是傑出的。我知道大成本的片子內容創新難,通常老梗易懂易回收,但很遺憾,阿凡達故事不單嗅不出任何創新,連企圖都沒有,整部片開高走低,一百六十二分鐘的科技著實令我坐立難安。

怎麼說開高呢?該故事始於一個高明的隱喻:半身癱瘓男人透過科技奇蹟償還了一個健壯的四肢,從殘障(因此受限)到自由(所以解脫),有地球人類(世俗的、只顧眼前、不惜福的)與另一個世界阿凡達(屬來世的、救贖的、與自然共生的)種種意象的對立。廿分鐘後,我們被帶入原始森林、目睹洪荒時期的物種;讓熟悉電影語言的人很容易聯起了越戰,想起柯波拉的現代啟示錄,想起了美國入侵阿富汗、伊拉克等等。

這樣壯闊的開始,竟最後成為一個類似魔獸世界的電玩遊戲鋪陳,人物的對白,退化到真的跟電動玩具一樣簡單。裡頭白人、男性世界既是破壞自然的元兇,卻又輕易成了另一個國度的救世主;更無法接受的是,異世界的祖靈竟現身用肉搏戰戰勝戰機槍炮,這種戰爭居然可以拖了近兩個鐘頭。令人驚艷的美麗藍光下,表面上談科技、談環保,其實訴說著一個狀似異次元空間的與狼共舞;卻因為阿凡達是虛構的,不須背負與狼共舞裡談白人美國印地安人所有的責任。

該片更弔詭卻絕少被談的,其實是其批判人類過度開發,所使用的呈現方式卻是最科技且粗暴的,導演與製作企圖利用3D電影經驗,與在家偷看拷貝帶區隔。這種論述,表面上為衰微的電影產業找到出路,是故觀眾與戲院似乎越來越臣服享受這樣的科技,電影院似乎越來越仰賴大片賺錢,觀眾也漸覺得進戲院就是看大片;到底這是最後電影藝術的出路嗎?好萊塢再次挾著高科技霸權,這次來勢洶洶,其態勢與之過程裡微細的宰制關係,對想發展國片創意產業者而言,值得深思批判。


pparcc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陳聰明問題在道德不在法律(林火旺)

 2010年01月08日蘋果日報

喧騰社會多時的陳聰明事件,監察院的彈劾案被否決,反對彈劾的監委中有人認為,陳聰明的確失職,但不至於違法。這種說法似是而非,因為這個事件的關鍵不在法律而是道德,如果違法與否是監委考慮懲戒公務員的唯一理由,監察院其實可以廢掉,因為違法事件是司法部門的職責,我們為什麼還要拿納稅人的錢養個監察院?

雖然監察院主要任務是監督公務員是否違法失職,重點應該是「失職」,也就是重視公務員的道德操守。這顯示孫中山設計監察制度時,期待的是公務人員的道德要比一般人高,因為公職人員的一個舉措,涉及無數人民的福祉。為什麼公務員只是沒有違法是不夠的,還需要高一點的道德?陳聰明就是最好的例證。

 法律人道德要更高

從目前的事證顯示,要證明陳聰明違法似乎很難,但是陳聰明即使沒有違法,他的所作所為卻嚴重傷害司法威信,這對法治國家的損害莫此為甚。民主政治最重要的精神是法治,而法治的成熟則在於人民的守法精神。事實上很多精通法律的人不一定守法,一個專門鑽法律漏洞的人並沒有違法,但是他對法治精神的侵蝕比違法者還大,因為他誤導一般人民以為這就是法治。以陳聰明對法律知識的嫻熟,應該很清楚如何避免觸法,然而我們只要求檢察總長不違法就好嗎?如果我們的司法人員都游走於法律邊緣,因為精通法律而佔盡司法的便宜,這樣的國家會是法治國家嗎?

知道法律是常識,遵守法律是道德。法治國成敗的一個重要關鍵是執法者是否有道德。如果一個法官在判案時,對自己的朋友故意減輕刑期,而對自己不喜歡的人則加重處罰,即使他所作所為完全合法,但是司法的公信力會因此而受到質疑。如果知法者只懂得玩法,怎麼可能鼓勵一般人民守法?因此我們可以合理要求所有的執法人員,不只不能違法,而且必須具有「我心如秤」的公平、正義感。換句話說,「不違法」是自由國家對每一個公民最起碼的要求,也是最低的道德要求,但是這個標準不能適用於執法者,執法者必須要有高一點的道德,我們才能期待一個公正執法的社會。

陳聰明當然可以說他的職位有固定任期,所以依「法」可以不必下台,但是一個受盡羞辱、責難、不被相當多人信任、道德上有瑕疵的執法者,居然還堅持任期,折損的不只是自己的尊嚴和道德情操,也折損司法的尊嚴和公信力,更重要的是傷害台灣民主政治的發展。在此套一句美國前總統柯林頓的競選口號,回應那些反對彈劾的監察委員:「笨蛋,問題在道德!」

作者為台灣大學哲學系教授


pparcc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讓藝術下鄉 貼近生活

【聯合報╱翁煙源/美術教育工作者(宜蘭市)】

 2010.01.09 04:55 am

文創法三讀過關,放送利多報導,有相關業者擔心浮濫而「俗」化,應是多慮。這讓人思及歌德說:「人們在生活中,最好勿忘讀讀書,看看畫,聽聽音樂。」因為生活中不能缺少藝術,藝術就在眾人的生活中。尼采也說:「我們生來就是一種藝術品。」又說:「藝術即生活。」藝術絕非高不可攀,原本就在生活中隨時可攝取,不是只存在藝術展演的殿堂裡。

現今社會重科學以改善人類生活,而輕藝術以美化人類生活,所有文創產業即藝術的具體呈現,美感經驗在生活中無所不在,好書、好畫、好音樂、好展演……不一定在書卷、畫軸,或音符跳躍及展演廳裡,存於大地無所不在中,因此培根說得好:「藝術就是人加上自然。」

有人擔心偏遠地區學生礙於交通根本很難兌現消費,過去紙風車劇團全年環島至各鄉鎮巡演,獲得極佳的迴響;有回遇到在地的黃春明大師,聊及其劇團到山上部落表演,與大小觀眾近距離的互動,那種感動似更甚在國家演藝廳,化被動為主動,劇團、行動美術館等等藝文團體的展演,下鄉去接觸民眾,藝術(文創)產業才能真正貼近普羅大眾的生活,以免曲高和寡。


pparcc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我住鄉下 高興不起來

【聯合報╱黃素杏/會計(南縣東山)】

2010.01.09 04:55 am

看到報上說要發放文化消費券,我一點高興念頭都沒有,因為我們住在台南縣鄉下。

我有兩個就讀國、高中的孩子,每次孩子要求去故宮看展出或是歷史博物館看什麼塞尚或米勒展,我一方面要請假,一方面要籌錢。兩個小孩加大人高鐵票,一天看不完還要加住宿費,吃隨便解決,若沒有上萬元很難看一次展出啊。如果一年只看一、兩次還勉強可以負擔,但去年去台北看兩次展出後,後來小孩要求看皮克斯動畫展,對不起沒錢去。

每次政府或輿論說一堆,對我們來說都是報上新聞,要搬到高雄或台北才能常去看好的表演或展覽嘛,還是鼓勵他長大去台北讀大學就可以想看就去看呢?


pparcc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美牛公投 別樂過頭

自由時報 2009.01.09

◎ 黃國昌

由消基會領銜發起之「美牛公投案」,七日由行政院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以十六比零的表決數審議通過,即將正式邁入以八十六萬份有效連署書為門檻的第二階段連署。

面對此一結果,蘇俊賓作出「行政院會尊重民間團體發動的公投」的官方回應,不過對於甫在去年十一月三日接受電台專訪表示「重新談判不可能」、「這個議題不適宜公投」、「民粹操作成分太多,冷靜理性成分太少」的吳敦義而言,恐怕內心是不太高興的。

姑 且不論在去年甫以空洞而不知所云的理由,封殺超過十五萬人連署之ECFA公投提案的公投審議委員會,是否由於「體察政治情勢」而「與時俱轉」,未敢再一次 地踐踏人民意志,面對這個「理所當然」的結果,實在沒有什麼值得高興的。相反地,真正值得我們深刻反省檢討的是,這個幾已達「全民響應」程度的公投提案, 在現時不合理的公投法桎梏下,所將面臨的更為艱困嚴峻的阻礙。縱使八十六萬份超高門檻的目標或可達成;然而,公投法第三十條所設下「投票人數達全國、直轄 市、縣(市)投票權人總數二分之一以上」的限制,除非與二○一二年總統大選合併舉行,否則將是一個無法跨越的障礙。不過,在現實上合併舉行絕不可能,這也 意味著,即使絕大多數參與投票的人民均贊成此項公投提案,其最終仍將因無法跨過投票人數門檻而胎死腹中。

如此的預測,絕非危言聳聽,即使是 由政府傾全力推動、攸關澎湖未來的博弈公投,若非執政者基於政治考量而技術性地藉由「離島建設條例」之修正排除公投法對於投票人數的限制,否則該公投最終 仍難逃白忙一場的命運。筆者無意澆息民間團體的熱情,亦非認為公投只有結果重要而過程不重要。相反地,筆者對於民間團體願意挺身而出對抗政府的無理傲慢, 充滿高度敬意,筆者亦認為公民投票程序的踐行本身,對於深化台灣民主即具有重大意義。只是,若要真正落實公投制度之精神與目的,非修改公投法將難竟其功, 而也只有到這個鳥籠公投法被全面翻修的時候,我們才有真正值得高興的理由。

(作者為台灣智庫諮詢委員)


pparcc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身」做好事 「口」說好話 「意」存好念 行三好

人間福報 2010/1/6 | 作者:星雲(高縣大樹/佛光大學創辦人)

過去台灣有「美麗島」之譽,因為人民勤奮、善良、淳樸、真實,遺憾的是,近幾十年來,台灣雖然創造了經濟奇蹟,但在物質生活提高的同時,人性道德並沒有隨著提升,反而向下沉淪,現在的社會,人與人之間還有「美麗」可言嗎?

不說別的,現在每天打開電視、翻開報紙,充斥謾罵之聲,都是對人肆無忌憚的誹謗,甚至惡意中傷,台灣現在已成為「謾罵島」了。正如高希均教授前日在《聯合報》發表的文章,說「在台灣,責罵官員完全不要有勇氣,只要有脾氣;稱讚官員卻需要道德勇氣」,誠哉斯言。

可愛的台灣,長期以來,在政治上一直力求自由民主,本來是好事,但為什麼會走火入魔,讓「美麗島」因為謾罵成風,而留下「謾罵之島」的惡名呢?

現在旅行在海外,凡是知道台灣的人,只要一談論到台灣,大家都是說「什麼人罵什麼人」、「什麼人怪什麼人」「什麼人批評什麼人」。台灣的謾罵文化,讓人想到數十年前的台灣,因為貧窮,讓人民在世界上抬不起頭來,想不到數十年後,台灣的經濟成長了,但肆意謾罵的惡名,讓我們更加無法抬頭挺胸。

過去有人勸某人出來競選公職,多數的好人都會猶豫,因為自己被罵也罷了,經常是連祖宗八代也要被拿出來詆毀謾罵,因為覺得愧對祖先,因此大多不敢輕易嘗試。

數十年前,由於我平時有急公好義的個性,有些信徒建議我,應該響應太虛大師「問政不干治」的號召,出來競選公職。當時我一聽,真是全身的毛孔都豎起來!心想,這還得了,一個出家人出來選公職,不管此人如何,首先要面對的,必然是被批得一文不值,甚至不只父母、祖宗八代,就連所信仰的佛祖也要被牽連,真是想都不敢想。

近年來,電視、報紙更以批評馬英九總統為能事,覺得連馬總統都敢批評,證明台灣很民主。其實我覺得這已經不是批評,完全是人身攻擊,完全失去了理性。

記得當初馬英九在擔任法務部長時,我曾跟他談起台灣媒體,我引高希均教授的話說「媒體讓台灣沉淪」,所以我建議應該對媒體有所規範。當時馬部長認為言論自由很重要,不可對媒體有所限制。現在看來,馬英九雖有「好心」,可惜沒有「好報」。

其實,馬總統有什麼不好?不貪汙不好嗎?不作秀不好嗎?難道當總統要天天放言高論,天天像歌星在舞台上作秀、表演,民眾才會開心嗎?

總統的人格道德,要做全民的表率,綜觀歷史上的聖賢明君,也沒有天天亂開支票,天天隨便發表言論,只要如諸葛亮說:「親賢臣,遠小人」,這就是聖明之君了。

記得當初胡適博士從美國回台前,曾寫了一封信給當時的蔣介石總統,要他不必凡事過問,要「無為」而治。總統不是行政院長,不是執行長,我們不可以把一國的元首當總務主任。我看八八水災時,民眾怪他不去災區探視、不出外拜訪,真是深覺「總統難為」。

所謂「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今日台灣的問題,並非一朝一夕形成,把一個久遠以來形成的爛攤子,要馬總統一個人來擔當、承受,事實上很不容易。

全民有心讓台灣更好,應該用體諒的心,大家共同努力,創造一個急公好義、勤奮正直、守法有禮的社會,就如高希均教授說:要挑「好」的說。不但有良心的媒體人要盡量報正面的消息,藉以激勵民心士氣,蔚為善良風氣,就是其他職業也都要在「公義」、「公德」、「公論」的原則下行事,才能創造善良的社會。

pparcc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扮黑臉的守護者…

人間福報 2010/1/7 | 作者:鄭宇辰(竹縣竹北/交通助理役男)

隨著時代變遷,民眾對公僕的要求提高許多,加上「民意萬歲、媒體無罪」,大眾都會用放大鏡過濾,使得警察執法綁手綁腳,不但必須盡到職責,還得注意每個小環節,深恐一個沒留神說話大聲點,被解讀成「態度不佳」,或為了業績不近人情等。

我雖在服交通助理役,其實我對交通沒有特別的興趣或才能,只是挑離家近的地方服替代役罷了;而且從前對警察的印象是「防不勝防」,總是會在違規時出現,向我要「簽名」。

來到交通隊面對完全陌生的環境,和警察一起生活,我很懷疑、擔心要怎麼跟他們相處,因為對他們的印象負面大於正面,然而一天天從日常訓練和勤務中,我漸漸地改變了看法。

實習指揮交通(控燈)時,學長總是再三叮嚀:「黃燈必須停頓一段時間、綠燈不能放太快、注意聽哨音。」

為什麼?執行控燈後才發現,搶黃燈跟「提前起跑」的駕駛人真的很多,還有行動較緩慢的老人過馬路,如此做是為了這些人的安全。

這讓我反省以前是不是也這樣騎車,也想到這麼做時,有個人正為你捏冷汗,而這個人卻是你討厭的警察。

有一次與學長巡邏時,看到未帶安全帽的「少年仔」,我問學長為何不追去取締?學長回答:「這裡路小車多人多,要是他緊張或加速的話,很容易發生意外,我不是不抓,而是現在不適合。」讓我顛覆了對警察的印象,才了解他們優先考慮的不是業績,而是安全。

我漸漸習慣了交通隊的一切,在這裡服役不僅只有交通的經驗,還可學習並體會很多事,脫掉制服的警察其實像個哥們,會關心役男的生活作息及心情,並給予建議與幫助,而且從閒聊中,我發現他們壓力很大,每天都在勤務與社會觀感間拔河,更別說照顧家庭了。

如今我改變了對警察的看法,因為他們真是名副其實的「扮黑臉的守護者」。

鄭宇辰(竹縣竹北/交通助理役男)


pparcc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勿讓糧食供給 釀成國安問題

人間福報 2010/1/8 | 作者:中島(台北市/環境研究者)

報載南部由於缺水,今年第一季稻作確定休耕,影響所及,是全台到九月稻米都將供給不足,因而白米價格一周內連漲兩次,而且農曆年後還要再漲,雖然農委會為平抑糧價,決定釋出公糧,並進口兩千公噸白米,但終究不是治本之道。

全球暖化造成的氣候異常,使南部缺水,素有穀倉之稱的嘉南平原,未來在稻米與其他農作物的供應,不穩定的機率大增,台灣經濟主要依賴工業產品的製造出口,加上必須穩定民生需求,因而當水資源有問題時,第一個被放棄的通常是農業用水。

如果這只是台灣局部性的氣候異常,導致糧食供給吃緊,靠政府存糧和向外國採購,是可以解決問題,但地球暖化是全球性的,世界其他主要稻米生產國如越南、泰國,近年來也都飽受氣候影響,雖勉強有一點存糧,但沒有人能保證主要產糧國不會歉收(去年越南就碰上大旱,稻米收成不佳),糧食供給已成了世界各國的頭痛問題。

據學者研究,台灣目前的糧食自給率僅百分之三十七,一旦極端氣候成為常態,糧食自給問題恐怕會變成國安問題,因為他國都自顧不暇,根本沒有餘糧釋出。

而且,目前受影響的還只是稻米,若不能有效解決,其他物料會跟著上揚,帶動日常飲食價格,民生物價飆漲難以遏止,所以,台灣必須提高糧食自給率,農委會等相關單位應該致力研發糧食生產技術,避免農地分割破碎化。

其次,應該擴大外國糧食採購,未來氣候影響只會日趨劇烈,需要政府調控糧食供給,以平抑物價的情況,將會愈來愈頻繁,惟有增加採購規模,在萬一出現連續水資源吃緊而必須休耕時,才能避免糧食價格震盪。

這可借鏡日本方式,日本為了解決糧食自給率不足,有系統的對擁有廣大農地的國家進行技術轉移,提高有農地但生產力較低國家的農產量,以技術換取農產品進口的優先權,除了可確保糧食供給,還可壓低價格。

此外,要盡快修補水利系統,目前水道運輸系統耗損水資源比重過高,應該趁這稻作休耕時,編列預算大規模修整,提高水資源使用效率。

此次米價上漲,只是因氣候變遷所造成糧食問題的冰山一角,如果政府不能擬定治本之道,恐怕未來五到十年內,台灣將因糧食問題而造成社會動盪,到時恐怕連治標都不可得。

中島(台北市/環境研究者)


pparcc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一個公投兩套標準/美牛行 ECFA不行

◎ 黃帝穎

行政院公投審議委員會昨天認定「美牛輸台、重啟談判」提案符合公投法第二條第二項第三款之「重大政策」複決事項,值得肯定,但卻凸顯出馬政府認定人民公投提案的兩套標準與違法問題。

四個月前,行政院公審會審查民進黨「台灣與中國簽訂ECFA,應交付人民公投」的連署提案,卻空泛指稱提案非屬「重大政策」而將該公投案駁回,但行政院經濟部、中經院從去年七月底開始陸續發布ECFA政策評估報告,詳就ECFA政策方向做具體討論,並進行內容與影響分析,馬總統也一再宣示簽ECFA勢在必行,因此,簽訂ECFA,本來就是馬政府的重大政策,民進黨提案完全符合公投法第二條第二項第三款「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的規定,但馬政府卻為了欺瞞民眾、反對民進黨的公投連署,而認定簽ECFA不算是重大政策,吾人不禁要問,難道要像台美議定書一樣,等簽完協議再來毀約、道歉、赴美解釋,才會變成重大政策?

再者,美牛輸台僅涉及少部分農牧產業問題,但簽訂ECFA所影響產業包括:服務、農漁、金融、交通、紡織、科技、石化、製造等各個層面,關係台灣整體經濟秩序與國家發展,但馬政府只認定美牛問題是重大政策,ECFA卻不是重大政策,請教馬總統,什麼政策才夠「重大」?判斷標準是什麼?

行政程序法第六條明文「行政行為,非有正當理由,不得為差別待遇」,即法治國的「行政自我拘束原則」,要求政府做事不能兩套標準,否則違法,但馬政府對人民公投提案的審查,認定ECFA案不是重大政策、不能公投,而美牛案是重大政策、可以公投,有沒有兩套標準?確實「依法行政」?

(作者為律師)


pparcc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靠中國頂尖學生?

◎ 張睿銓

高希均指出,中國學生來台可以刺激台灣學生,因為「在教室裡放幾個大陸頂尖大學生,保證台灣學生奮發向上」。

依 筆者教學經驗,大部分的班級原本就都有相當認真和優秀的好學生了,能不能因此激勵其他學生「奮發向上」,教學者難以認定。更何況大學教育的本質即是「個 人」知識拓展、人格成長和思考能力養成,現代教育理念也常鼓勵學生和自己比較而不強調與他人競爭。高先生一語看似新穎前進,但其根基仍是保守傳統,對台灣 學生的表現評價也有欠公允。

在大學的情境中,若要提升學生學習動機與成效,關鍵不是在每個班級裡放「幾個(中國)頂尖大學生」,而是需要教 師致力教學、願意也敢用更高的標準來嚴格要求學生、挑戰學生。不可諱言地,部分台灣的教學者常基於各種因素而在面對學生時有所顧慮。有些是因為抱持著鼓勵 學生或不要打擊學生信心的慈祥態度,只要有任何成長或進步即給予大方肯定。有些則是因為擔憂學生受不了壓力而反彈,為自己帶來困擾。甚者有些則可能無奈迫 於升等壓力而致力研究與著作,無法專注於教學。

至於將來來台灣求學的中國學生是不是都是北京大學、清華大學的頂尖學生呢?那又是另外一個問題了。確定的是,教育成果不如預期,很多人都有責任,但中國絕對不是救世主。

(作者為政治大學英文系兼任講師)


pparcc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聆賞精緻表演 期待文化消費券

【聯合報╱侯剛本/劇場導演(台北市)】

2010.01.08 03:15 am

因著老爸我的工作之便,話說家女從兩歲起便陪著爸爸,平均每周看三齣(以上)免費的表演。甫上小一的葳葳幾年下來,稍稍結算我才恍然驚覺,原來這丫頭這幾年光是戲票錢,竟然也就幫我,省了足足將近三百多萬。

某日和幾位老友閒聊此事,一個教經濟學的朋友老鍾說,我所從事的表演藝術行業,特別是那些藝術家們在藝術殿堂裡,所精心產製的精緻活體藝術品,對一般士農工商來說,算是非常「高消費的休閒娛樂」。難怪老鍾說:「你家葳葳這幾年光是陪你看戲,就幫你意外賺進了好幾桶金……」

台灣人很妙,看戲至今絕大多數尚未養成「使用者付費」(買票)的習慣。我猜想:大概一般普羅大眾並不覺得,相較於日常實用的生活消費品,可能大家認為沒必要浪費錢消費表演藝術。反正現在比買戲票還廉價的娛樂種類與選擇空間那麼多,因此多數人錯失聆賞精緻廟堂文化的娛樂精品,進而無法提升國人的人文素養。

再加上持續景氣的低迷,即使有人文素養的人想走進劇場,看到戲票那麼昂貴,亦紛紛打消念頭。

是故,這些年就在產製者(藝術家)與消費者(閱聽人)惡性循環之下,表演藝術欣賞人口,始終未見更加走向普及化的目標。

前些日子,當代傳奇劇場在台北國家戲劇院演出「梨園傳奇」,那次經由企業家們的贊助牽成下,該團特別招待了三百多位偏遠地區弱勢學童,除了觀賞大師吳興國精湛的藝術造詣之外;慶幸的是,筆者正是那天接待三百多個學子參觀兩廳院的導聆人。

我永遠不會忘記,當我看著一個個深山部落孩子大開眼界的滿足感,相信那次的奇緣必定在他們年幼的生命中,烙印下一段親身體驗表演藝術,極美的印象與回憶……

前一陣子政府為了刺激景氣,發放消費券,我不知道未來政府有沒有可能儘快地實施類似這樣的福利?如果有了文化消費券,全民聆賞精緻表演藝術,終將不再是遙不可及的夢想!


pparcc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