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的王牌

陳宜珊 國立中正大學哲學所、哲學與公共事務研究室成員

許多贊成廢除死刑的人,可能會從死刑不能降低犯罪率、給予犯罪者改過自新的機會等面向去反對死刑,其中最有力的論點,就是他們認為不能以任何理由剝奪一個人的生存權。筆者認為縱使我們沒有權利剝奪他人性命,但勢必有些情況是我們必須做出選擇的,而選擇的結果會使得有人因而失去性命。

假設有兩個人同時在不同的海域溺水,這兩人一個是連續殺人魔,一個是待業中的人,而你駕駛的船只能再容納一個人,且你所擁有的時間只能到一處海域救起一個人,請問你會救誰?雖然都是一條人命,在這種情況下,我想大部分的人會以其他方式來衡量要救誰,這一考量的結果往往是選擇救待業中的溺水者,其原因不外乎是相較於連續殺人魔,待業的人至少是無害於社會,或其害遠低於連續殺人魔。在這個情況中,雖然你不是主動地殺了那個連續殺人魔,但他還是因你的選擇而失去了生命。

同樣地,不考慮主被動問題,一個極可能再犯的殺人犯,和一個無辜的百姓,你會選擇讓誰活下來?我們可以將這問題帶入死刑的狀況中──你會選擇剝奪極可能再犯的殺人犯之性命即判他死刑,還是選擇讓無辜百姓失去性命,即讓他成為殺人犯的刀/槍下亡魂?或許有些人會說我們可以有第三選擇,那就是無假釋和特赦的終身監禁,但別忘了如果我們的船只能再容納一人,你會選擇百姓還是殺人犯?

筆者不反對新增此條文,但並不能因此廢除死刑。新增「不得假釋終身監禁

的刑種,是讓法官在判決時多一個選擇,這在「不得剝奪他人性命」的層面來看可說是兩全其美的辦法,既保護了無辜百姓,也保住了殺人犯的生命生存權。但是,筆者認為仍要以死刑做為最終王牌,承接前段所述,在極端或特殊的情況之下,我們勢必要有所選擇,但在其他情況中焉用王牌。如此一來,要使一個人死刑定讞也不是那麼容易的,除非這個人真是惡到罪無可逭的地步,法官才會做此判決─最後的王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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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買家良好的網購環境!

何品融 國立中正大學哲學研究所碩士生、哲學與公共事務研究室成員

  現代社會網路科技發達,網路除了作為一廣大的資訊與通訊資源,因網際網路的普及與便利性,近十年來網路購物也蔚為發達,尤其現代人生活步調緊湊,網路購物不僅方便又省時省力;可嘆的是,目前台灣的網路購物生態卻嚴重惡化,不合理的預購追加制度、完全漠視買方權益的退換貨規定,而獨佔台灣網拍市場的拍賣平台只看到一個個大賣家為自身企業帶來的利益,對消費者的抗議心聲視而不見,當買方在買賣過程遭受不公平的對待,往往得到的只能是賣方與拍賣平台的官腔回應。

  台灣網拍環境幾近病入膏肓,筆者認為最大的兩個問題是預購追加制度與不符消基法的退換貨機制,點開台灣最大的網購平台,各大明星賣家的消費規則絕對少不了追加期,而追加期究竟有多長?大部分賣家非7天起跳不可,更有賣家表示買家購買一件商品可能要等至少40天!更往往在買方付款並且度過漫長的追加期之後,賣方告知斷貨的事實,或是賣方隨意更改發貨日期;網路賣家大部分有倉儲成本壓力,因此有時的確會出現現貨供不應求的情形,但台灣的網購平台在面對市場這樣的惡性競爭所造成的歪風,卻沒辦法善盡監督賣家正常出貨的職責,各方買家抱怨連連,網拍平台卻只看得到明星人氣賣家帶來的錢。

  在收到商品後,根據消基法規定,若消費者不滿意該商品,得以在七天內無條件退貨且無須負擔任何費用,但顯然台灣拍賣賣家不僅無視此法條,更變本加厲得自行訂立一堆拒絕買方退貨的規則,顏色與網頁不符、扣眼根本沒開、布料跟紙一樣薄,甚至是有汙點種種情況,都不能退貨!而當買方向調節買賣雙方糾紛的拍賣平台提出控訴時,拍賣平台只會打打太極模糊問題,最終倒楣的消費者只好摸摸鼻子期望下一次購買會更好。

  各大賣家為了利潤不顧買方權益,紛紛祭出各式各樣不公平的買賣守則,身為問題源頭的拍賣平台卻不願正視,反倒擺高架子做此回應:「如果不符合您的需求,請您避免購買此類賣場,當99%的賣場都是如此,當拍賣平台只站在賣方那一邊,各位買家們,該是抵制這種扭曲的網拍市場的時候了!(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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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話說-取消22K 傷害技職生

2010-05-24 中國時報 【趙志揚/黎明技術學院校長】

 「大專畢業生到企業實習方案」即將到期,教育部表示,將視狀況再決定新的「就業實習補助方案」是否要在九月推出。個人認為本案仍有續辦之必要。

 

 相對國立大學畢業生而言,或許提供22K的補助對其就業沒有產生多大幫助,然對私立技職學生而言,其薪資結構、就業機會與選擇等皆屬弱勢,因此本案有存在之理由。本人曾對服務學校的畢業生,就其參與本案的感受進行調查,結果得知參與本案的畢業生,大多普遍抱持正向的滿意,這些理由包括:「可有效累積工作經驗以利將來找到更好的工作」、「薪資雖不滿意但至少可以協助維持家計」、「薪資雖低但郤可找到自已理想的工作」、「在如此艱難時刻雖薪資不高但至少不是失業」等。

 

 因此,政府若因財政因素或擔心影響就業市場之薪資,本人建議本案應僅補助參與者某部份薪資,再由任職企業依市場價格補足薪額;其次應該嚴格要求續辦企業,保障參與本案的畢業生在方案結束後,留任一定此例之參與者繼續原任原廠之規定,如此不但能降低失業率,也對較弱勢的技職畢業生就業有幫助。

 

 長遠來看,為了加強技職學生就業力,建議教育部針對目前推動的技職再造方案提高補助,協助私立技專校院建構一套有效的校外實習制度,使優秀清寒學生獨立自主完成學業,畢業後得以順利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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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基測考上山下海…

 

【聯合報╱周祝瑛/政大教育系教授(台北市)】

2010.05.24 02:36 am

 

昨天聯合報頭版刊出一名美國十三歲少年登上珠穆朗瑪峰的消息。照片中少年開朗的笑容,對照同時間國內卅萬名國三考生在基測中的緊張情景,分外令人印象深刻。

 

在國內現階段升學考試與缺乏彈性的入學制度下,有那些家長與學校能夠帶著孩子接受這一連串嚴酷的體能訓練?不必登聖母峰,連登東北亞第一高峰玉山主峰的國內學生都不多見。還有環繞台灣四周那一千兩百多公里的海岸線與海洋,有多少學生曾經去親近過?相較於課後補習的經驗,則答案恰恰相反!畢竟「親山近水」與考試無關,而補習家教可以考取好高中、好大學!

 

結果全民付出的代價:中小學生睡眠不足、體能欠佳、近視率攀升、體重增加、普遍缺乏閱讀課外讀物及生活體驗的機會,學習流於抽象、背誦,學生缺乏對知識的熱情與探究的興趣,在課堂上不會發問,單向接受老師的講授幾乎是常態。

 

沉重的課業壓力是剝奪國內青少年睡眠的主要原因。另外,雖然國內學生在國際競賽成績優良,但生活常識與國際視野不足,甚至對科學、數學的學習興趣普遍不高,自信指數也下降,且出現愈來愈多的學習雙峰現象。換言之,台灣的教育可以培養出考試很厲害的學生,但年級愈高,學習興趣愈低,在各行各業的傑出人才不多、專業人才也有不足的隱憂。

 

因此,從此次攀登世界第一高峰的美國少年,因為小時候在學校看見一幅七大洲油畫,就能立下宏願要征服七大洲最高山峰,以未來能站在世界頂端為人生最大目標來看,我們的教育能否培養與支持這樣的孩子實現願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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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氏量表名下 隱藏多少罪惡

 

【聯合報╱陸以正/退休外交官(台北市)】

2010.05.24 02:36 am

 

新竹縣關西鎮鎮民代表劉德樑抬著癱瘓老父上醫院,只為繼續申請符合巴氏量表規定的證明,引起全國廣大同情。從而揭穿了台灣社會另一黑幕:有多少罪惡,隱藏在「巴氏量表」的名字下,詐取或剝削病人家屬的血汗?

 

這件事最先由聯合報披露。更令人吃驚的是,劉德樑因此竟然收到超過一百通電話,最多的是「巴氏黃牛」打來的,說只要三萬元,「保證辦妥」。黃牛們敢如此公然叫價,證明勞委會和衛生署視而不見,聽而不聞,有虧職守。

 

我認識許多人,雖已年逾七十,尚能行動自如,透過巴氏黃牛和無恥醫師,裝模作樣地坐在輪椅上,給醫師「察看」一下,認為符合巴氏量表的分數,便申請雇用外籍女看護工,其實把她們當廉價的僕人使喚。還有人要一個女工趕三家,打掃過父母家後,還要走去打掃兩個兒女的家,難怪有不少人逃走,消失成為「黑人」。

 

昨天另有報導:台灣卅六萬兩千外勞中,只有十七萬二千人在製造業打工,另外約有一半,即十七萬七千人都是仲介業者引進的女看護工。據我所知,製造業的數字離真實情況不遠;看護工的人數則恐怕至少低估了五成。

 

政府開放外勞進口,使已經進入老年社會的台灣,對老人的照顧能更有人情味,立意甚佳,但在不肖官員、仲介業者、無恥醫師、與巴氏黃牛聯手下,原意盡失,恐非當初開放的德意。怎樣才能杜絕弊端呢?其實很容易,先從複查核准過的舊案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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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victor in this battle 一場沒有勝利者的戰役  

曼谷郵報 May 22, 2010

作者:未提供

編譯:黃名妤 國立中正大學心理學系、哲學與公共事務研究室成員

        長達10週的抗爭行動終於落幕了。曼谷街頭充斥著建築物毀壞的碎片,醫院也人滿為患。有許多人都失去了他們的住所,除了身體上的、心理上的傷痕也留待撫平。

        抗議的紅潮離開了曼谷,剩下該區的居民來收拾這片混亂後的殘骸。而受到沉重壓力及巨大不便的納稅人們,也將必須為那些在生命及肢體上受到痛苦危難者付出一筆可觀的費用。因此,在隨機的意見抽樣中,顯現出有些人已不再對紅衫軍表示同情,而這些人中有少數為菁英階層或甚至是富裕地位者。換言之,經過這次抗爭,首都的居民們怎麼還會對紅衫軍表示同情呢?抗爭反加深了泰國國內,人民之間及區域之間的對立。然而,在這場衝突中並沒有所謂的贏家,因為,最大的輸家就是泰國本身。

        阿比希(泰國總理、民主黨黨魁)所領導的聯合政府政府僅對他們的訴求給予有限的回覆,後續的決議還留待觀察。但這場混亂是怎麼策劃與開始的呢?而這些傷口能 得癒合嗎?有些已被回答、有些則正在浮上檯面。阿比希的政策是紅衫軍最為不滿的,可是內含的細節是紅衫成員所不清楚的,而被「反獨裁民主聯合陣 線」(UDD)的領導,給含糊的帶過。普通的成員(也就是鄉村的農民們及下層群眾)並不真正了解他們所捍衛的是什麼,他們也不知道泰國民主政體的運作、不了 解這是選舉出來的結果。所以調解一定要繼續下去。

        民主並不意昧著有權製造混亂或是不加思索的接受政府聲明和免除債務[註:因為泰國政府正在制訂一項計劃,將減免國內51萬農民所欠的800億泰銖債務。],也不意昧著能藉此縱火和搶劫。而這些不應該的作為為泰國帶來了政治與經濟的混亂。因此,現在政府應該要延長義務教育的年限,制訂一個課程綱要,以透過公民課程教導正確的觀念。同時,教導國民,政府的運作是如何的不同,並應特別著重於民主政體的認識,以及解釋販賣選票為何是錯的,且讓人們明白流血衝突的不必要性。

        我們一定要終結金錢政治和剔除那些利用善良的農村居民作為自己利益鬥爭下的犧牲品的政客們。因此,我們必須致力於改善教育環境、國民福利、健康及經濟,因為,這些是能達到此一目的的手段。但令人遺憾的是,不是所有的農村領袖都有智慧看到這些努力為國家帶來的好處,他們只害怕 自己的利益會被損害,這是停滯不前的自私心態。只有這些鄉村民眾能真正的擺脫舊想法時才能為國家帶來新的選擇與真正的民主。

編譯修正:傅延文 2010.05.25

原文位址:http://www.bangkokpost.com/opinion/opinion/178764/no-victor-in-this-battle

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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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台灣經濟過度依賴三角貿易的隱憂

 

* 2010-05-22

* 工商時報

* 【本報訊】

 

 行政院主計處日前公布台灣經濟概況,看到這些數據讓人一則以喜,一則以憂。喜的是今年經濟有機會回升至6%以上,終於遠離世紀金融海嘯的陰霾;憂的是台灣近年經濟成長來自三角貿易的貢獻愈來愈大,令人擔心。

 

 依主計處這份最新的報告可以發現,台灣第一季經濟成長率高達13.3%創下近31年最高,比2月的預測高出4個百分點,而全年的經濟成長預測數,也由4.72%大幅上修至6.14%。包括府院高層看到這樣的資料都欣喜不已。持平而論,經濟成長率有這種水準的表現,是該高興一下,但在欣喜之餘,政府更應深入經濟指標的核心,去發掘台灣今天總體經濟所面臨的深層問題。

 

 依主計處所公布的統計,今年第一季經濟成長所以會大幅修正,對外貿易表現優於預期是重要原因。此處所講對外貿易除了指商品出口大幅成長外,服務貿易裡的三角貿易淨收入(三角貿易收入減支出)較去年同季巨增一倍更是重要原因。事實上,台灣的三角貿易淨收入已由2001年的68億美元倍增至2007年的158億美元,去年雖受金融海嘯衝擊,但仍有132億美元的水準,今年首季又呈倍數升高。以這一情勢研判,三角貿易長期走高,已成必然趨勢。

 

 所謂三角貿易是指「國內接單、海外生產出貨」的貿易型態,早年並不盛行,惟近年隨著中國崛起,各國生產線絡繹移往中國大陸,使得三角貿易日趨普遍,其中台灣因有地利之便,外移情況尤為明顯。2000年台灣製造業的「國內接單,海外生產」比率僅 13%,最近已升逾50%。隨著這些年生產線外移,如今許多國內大企業已紛紛轉型為運籌中心。

 

 大企業成了運籌中心,對台灣經濟究竟有何影響?從收入來看,大企業雖移走了生產線,但透過接單運籌,依舊能創造可觀的三角貿易收入。依據 2006年的工商普查結果,台灣製造業的三角貿易收入占營收的比重已達25.2%,其中電腦、電子產品製造業更高達70.7%,顯示三角貿易已成為主導國內經濟成長的重要動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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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漫遊-競爭力沒報告的事

 

* 2010-05-22

* 中國時報

* 【沈雲驄】

 

 台灣,波蘭,希臘,義大利。這四個國家,有什麼共同點?

 

 在剛剛公布的瑞士洛桑管理學院〈世界競爭力報告〉中,他們都是名次跳升最多的國家。台灣從二十三跳到第八,就不用說了;波蘭從四十四,升了十二名,爬到第三十二;義大利去年排第五十,這次一口氣跳了十級,排名四十;至於希臘,你一定以為很慘,錯了,排名硬是從第五十二名,上升到第四十六。

 

 希臘不是債臺高築,正在火燒屁股?義大利不也是赤字嚴重,經濟成長乏力?波蘭股市前年還突破六萬七千點的歷史新高,不到一年就豬羊變色,去年還一度摔掉三分之二。雖然下半年漸漸回漲,但距離高點仍然遙遠,疲弱的歐洲也正拖累著這個國家,競爭力,好在哪?

 

 相反的,兩年來經濟成長數據相對漂亮,感覺上競爭力不錯的金磚四國,在這報告中的表現卻遜色得多。中國與巴西只進步兩名;印度倒退一名,俄羅斯更倒退兩名。怎會這樣?

 

 原因很多。首先,是時間差。我們對一個國家表現好壞的印象,往往跟最新的情勢有關,但這份報告所調查的,是前一年的表現。例如希臘,國際管理學院自己也說,等著看明年所公布的報告,希臘的成績應該不會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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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話說-不要一桿子打翻「艋舺」

* 2010-05-21

* 中國時報

* 【蕭賢明/北市(剝皮寮導覽志工)】

 近日艋舺角頭幫派、少年學壞、輾屍肇事者參加演出等新聞議論紛紛,身為艋舺在地人,忍不住要說幾句話,幫鄉里爭幾分公道。

 我是艋舺人,艋舺是一個兼容新舊,包涵善惡的地方,不論您對電影艋舺、義氣艋舺或是黑道艋舺,有什麼樣的看法,歡迎您踩進艋舺,一個滿載移民歷史、俗世宗教與多元文化的地方。艋舺有寺廟、也有兄弟;有宗祠書院、也有賭場酒店;有刀槍棍棒廝殺,也有琴棋鑼鼓說唱;有文人美食,也有歹徒髒亂;艋舺有祖師廟、教會,關照信徒心靈;有說書場、廟埕,推動文藝政治;有勞工、生意人…也有學校書院,啟蒙傳承。

 相較城市的腳步,艋舺曾經很快,後來太慢,現在卻又太急;以作品形式而論,艋舺像漫畫、萬花筒或浮世繪,既豐富也迷惑;面對電影艋舺中的質問:「人生追求的是意義,還是義氣?」,身為觀眾的我認為「沒有道義,那麼意義不過是一種生意」。

 到底艋舺在歷史長河中能否安抵彼岸,擺渡或同舟者或許可以思索一下龍山寺對聯的深意:「請看那座上觀自在真堪度眾,試問這心頭思無邪方好皈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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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ECFA提案公投 法理都說不通

 

* 2010-05-21

* 中國時報

* 【本報訊】

 

 中選會日昨通過台聯提出的「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 」公投第一階段連署提案,將送公投審議委員會進行審查。同時間,民進黨也由前主席謝長廷領軍在五二○展開連續三天的靜坐抗議活動,泛綠社團並醞釀六月發動遊行,說穿了就是一定要反對、堅持要公投、絕對上街頭。台灣是民主社會,任何人都有權利表達反對意見,但若就事論事,兩岸簽署ECFA從法理面都沒有公投的道理。

 

 去年,民進黨已經提出ECFA公投案,但被公投審議委員會駁回,原因很簡單,民進黨的提案文問的是「你是否同意台灣與中國簽訂之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政府應交付台灣人民公民投票決定?」一個公投案詢問主題竟是贊不贊成公投,連政策都未具體成型,毫無實質內容,被駁回可想而知。這一次台聯提出的公投案,直接詢問「你是否同意政府與中國簽訂『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就提案文而言,較民進黨案要具體,但還是有爭議,因為ECFA包括租稅、投資等議題,而《公投法》明定,租稅、投資等事項不得做為公投提案,屆時要如何切割ECFA哪些能公投、哪些不能公投?

 

 民進黨或台聯始終不願意正視ECFA的本質,就是自由貿易協定的一種,目前國際間簽署多邊或雙邊貿易自由協定者,沒有任何一件是經過公投程序的,因為兩國或兩個經濟體要簽署類似協定,必然是互惠互利,非關主權,和歐盟若干國家決定是否加入區域經濟整合最高的經濟同盟(成為歐盟會員)時,因涉及較為複雜的共同對外關稅或主權議題(國防、外交、貨幣),才要舉行公投,層次完全不同。ECFA要處理的很單純,就是為了消除貿易上的關稅和非關稅障礙,並不涉及共同貨幣、國防、外交等具有主權象徵的議題,根本沒有主權讓渡或主權受損的問題。到目前為止,全世界已簽署四百多個FTA,還有四百多個類似協定正在洽商,從未有一個國家因此被他國統一或消失的。換言之,為了擔心台灣主權遭矮化或喪失,所以要辦公投的理由並不存在。

 

 當然,ECFA公投適用公法中「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不過,即使在民進黨執政的扁政府時期,台灣與中美洲等友邦簽署FTA,也從未交付公投,民進黨要求層次比FTA低的ECFA交付公投,也毫無邏輯可言。更別說ECFA甚至還只是一個「架構協議」,所謂架構就只是一個原則、一個綱要,其中許多章節和內容,都得經過一個長期協商談判的過程來逐步充實,換言之,如果在野黨認真負責監督,就應該在國會持續關注,而不是發動一次幾無內涵的公投交差。

 

 根據現行《公投法》,公投案得有二分之一具投票權人投票,並經投票人數的二分之一同意才算過關,公投案過關的門檻極高,因此,歷來舉辦六次全國性公投,從反飛彈的軍購公投,到入、返聯公投,全都因投票人數未達全國具投票權人總數二分之一以上而遭否決。ECFA公投案通過的可能同樣近乎零,因此,台聯頗費思量地著墨文字,從「是否同意」著手,沾沾自喜於如果公投案被否決,就形同公投「反對」兩岸簽署ECFA。他們顯然忘了,公投是一種補充性的民主程序,如果公投案的出發點是在「同意」,就與政府政策一致,那還需要公投嗎?就算最後公投案付諸實現,且遭否決,再拿一次扁政府的例子:反飛彈軍購公投,還沒實施前,前總統陳水扁就聲言,不管公投過不過,軍購照做,該案被否決後,軍購果然也照走不誤,唯一的結果就是浪費數億人民納稅的血汗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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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產階級的下沉(劉明德)

2010年05月21日蘋果日報

20年前,台灣曾有數目龐大以及充滿活力的中產階級,但這種情形,現在完全不一樣:中產階級的數量不斷萎縮,他們非常挫折沮喪、壓力沉重、負擔越來越大。

誰造成的呢?不可否認,政府要負很大的責任。但是,我們能把所有的責任都推給政府嗎?不可以。我們自己更有責任。若不是中產階級只管自己,不管社會、若不是中產階級誤以為自己也是有錢人、深信有機會躋身上流社會、以為那些有利於有錢人的政策也會有利於自己、若不是中產階級以為自己不是窮人、不屑被列入窮人的行列(相對於台灣的有錢人,中產階級所擁有的錢其實是小小小兒科,即使是醫師、律師、建築師、教授,雖然他們自認為不是中產階級而是上流社會),對於貧富差距的拉大無動於衷、事不關己,就不會發生今天這種情形:政府的減稅、減稅、減稅,以為是減到自己的稅,以為綜合所得稅降低1%、或是遺產稅從50%降到 10%、或是提高標準扣除額等等,是減到自己的稅。表面上看來是如此,但是,實際上,政府從其他很多方面加重了中產階級的負擔、而且只加重中產階級的負擔,而真正得利者、得大利者,是台灣的有錢人,至於那些被中產階級視為窮人的那些人,那些人的支出(主要是社會福利部分)其實也加在中產階級的肩上。

這幾年來,政府大力減稅,如果說,減稅是一塊大餅的話,那麼,可以說,百分之一的有錢人是吃了99%的大餅,而99%的中產階級才分了1%的餅屑。這時候,中產階級以為他賺到了。

財稅重擔落在身上

我們不能只看一面而不看另一面。政府的帳面負債已將近5兆元,而且,還不斷增加,誰來償還呢?根據財政部唯一的一次公開資料,在5年前,台灣最有錢的40名富人裡面,有8個人繳稅是零,有17個人平均只繳1%,以此來看,國家的負債不可能由有錢人來承擔,難道會是由窮人來承擔嗎?也不會。所以,最後的重擔是落在中產階級身上,尤其是薪水階級,一毛錢也逃不掉的薪水階級。以何方式來承擔呢?減薪、通貨膨脹、越來越差的生活環境、越來越昂貴的生活費用、越來越多的犯罪、提高公立教職員提領月退俸的門檻由現行「七五制」改為「八五制」、就業機會一再減少、社會福利減少……

中產階級以為自己是有錢人、以為自己是菁英、以為自己有夢、有希望,堅定的認為,自己一定可以往上爬,而上層階級所享有的那些好處,總有一天,他們也能享受到。實際上,這樣的機會越來越渺茫而不可期待。王永慶白手起家的故事已經久遠,高科技創業的熱潮有其時代背景,而且也只有少數人,然而,中產階級還在作夢。實際上,今天的中產階級已經淪為窮人,套在中產階級身上的,只是虛榮的光環,只能意淫,卻摸不到。


作者為德國柏林自由大學政治學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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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話說-全勤獎,廢了吧!

 

* 2010-05-19

* 中國時報

* 【許一玲/桃園(台大生命教育學分班)】

 

2007年6月6日台北市/中山女高6日舉行畢業典禮,在頒發全勤獎時,頒獎的老師興奮得拍打畢業班學生的臉頰。(季志翔攝)

 

2007年6月6日台北市/中山女高6日舉行畢業典禮,在頒發全勤獎時,頒獎的老師興奮得拍打畢業班學生的臉頰。(季志翔攝)

 

 每逢畢業典禮上表揚三年全勤、六年全勤的同學,總會聽到同學怨嘆「如果那天不要去參加我奶奶的告別式,我也有全勤獎」、「我只有一次發燒沒來…」。在課堂中,偶而發現同學趴在桌上休息,詢問理由為:「他發燒了,如果請假了就沒有全勤了」。全勤獎設置的目的是為鼓勵學生勤奮向學,立意是良善無庸置疑。但是,堅持天天到校與勤奮向學可以劃上等號嗎?

 

 一個學生三年、六年來沒有遇到任何事需要請喪、事、病請假,只能代表他比別人運氣好,既然只是好運,又何須獎勵?學生病假最常見的是流行性感冒,最好的方法就是多休息、多喝水。「全勤獎」的設立引導學生從小開始忽視健康,不懂的愛惜自己。

 

 新流感、SARS流行期,我們強制規定生病的同學在家休養。一般流行性感冒、新流感、SARS預防與治療方法皆相同,「全勤獎」變象剝奪學生請假在休養的權利。並暗示性對抱病上學給與獎勵,忽視學生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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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化不等於英語化

 

* 2010-05-19

* 中國時報

* 【廖咸浩】

 

 前幾天教育部對台北縣「英語活化課程」的明快處置,值得肯定。但台北縣府的善意何以無法成就良善政策,除如全教會所言違反均衡與適性教育等原則外,還須更深一層思考這類政策對人力素質及整體文化所造成的負面衝擊。

 

 本案最終的目的當然是強化下一代的國際競爭力,但之所以引人爭議卻正是因主事者「國際化」認知不足。多年來「國際化」的堂皇標的吸引大量資源,英語也順勢扮起關鍵性角色。但「國際化」到底何所指?在正確「國際化」認知下,英語扮演什麼角色?在台灣卻迄未有理論基礎上釐清,但各級政府已有不少政策盲目暴衝,讓人心驚不已。

 

 首先,過去十多年來,全球知識界對「國際化」(全球化)這個觀念已頗有檢討與反省,最關鍵也最基礎認知就是,絕不能把「國際化」等同於「英語化」。國際化顧名思義是綜觀諸國之意,因此,當然不能把視野局限於英語及英語系文化。雖說英語的準國際語地位使得它佔有不少優勢,普遍的學習並不為過。但若以為學了英文就可有國際觀,仍不免以管窺天。因來自英文的資訊非但不是中性的,甚且時有重大偏見;以CNN對波灣戰爭報導一例即可知。

 

 其次是,為國際化學習英外語也應適齡適度。把資源過早或過度投入英外語學習的政府或個人,都有一個錯誤的假設,就是這個世界存在著「雙語人」這種東西。但事實上除非雙親使用不同的語言,否則雙語能同時且等速發展的人,絕無僅有,而且兩種語言都能精通的可能性更少。因此,在兒童語言的發展上,先把母語表達穩住絕對是不二的原則。兒童過早或花太多時間學習英外語,必然會大量剝奪其他方面的發展,如母語能力(即思考能力),或其他領域(如德育、美育、體育、群育)的學習,也會造成文化認同的問題。這種英語教育政策很容易造就「中外語皆爾爾,且能力也平庸」的下一代。

 

 最後,國際競爭力並不等於英外語的能力。競爭力指的是創造力,也就是思考能力與想像力。英外語可以是提升競爭力的輔助工具,但必須學習得法,否則反而會適得其反。英外語除了不宜太早學習,且須與母語分工合作(也就是在母語文化的基礎上,經由外文資訊提供刺激、擴大視野、激發想像力)之外,也必須了解聽、說、讀、寫在提升競爭力方面,何者才是核心。由於近年來「學了半天英語,碰到外國人卻開不了口」的譴責甚囂塵上,以致教學資源大量偏向聽與說的訓練,結果是國人整體的閱讀能力幾乎毫無進步可言。最近發生的the 2012 Presidential election is the KMT’s to lose及never兩事件,便是明證。前者是一個簡單的英文句型,但報紙的編譯居然不但錯譯,事後還大剌剌的在報頭上自我辯解;後者是一個再清楚不過的外交辭令(「絕對不會要美國人為我們打仗」當然是為博得美國人民好感),竟被解讀成自廢武功,更曝露出批評者國際觀闕如而無力詮釋的窘境。這兩事件都可見出閱讀能力與國際觀的依違關係,也證明了光是一張嘴,無法說出國際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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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遊法有雙重標準

 

* 2010-05-20

* 中國時報

* 【陳怡君】

 

 被以《集遊法》起訴的林佳範、李明璁兩案,於十七日同一天開庭審理,前者因前年在立院前的社團抗議集遊修法活動被起訴、後者則是因為前年陳雲林來台事件。兩案於去年五月底被起訴,進入審理程序已經一年,對照於今年四月判決無罪的紅衫軍違反集遊案件,再參看這一年中其他被以《集遊法》起訴的案件,法院與檢察官標準不一,讓人質疑。

 

 看看紅衫軍案判官的理由:「和平理性之表現自由,應為成熟民主國家加以完全保障之重要基本人權之一,則在刑事法院審酌行為人是否構成《集會遊行法》第二十九條之罪,及主管機關適用集會遊行法第二十六條執行法令是否符合比例原則時,應更趨嚴謹,以真正確保憲法賦予人民和平集會自由之基本人權。」「此集會雖屬未經許可,且或有造成其他民眾之些許不便,但其等訴求在當時確實引起許多民眾迴響,且警方已能充分掌控此等情況,並未造成維持秩序之虞慮,又無任何明顯且立即之危險發生,可見此等不便,仍在民主社會人民所得以忍受之範圍,如前所述,國家自應予以尊重,給予其等表達意見之最大自由空間。然警方在群眾甫聚集時,即密接的為警告、命令解散及制止等處分,且既已事前充分掌控現場情況,當時又無明顯及立即之危險發生,參以證人王卓鈞前揭於原審審理時所述之證詞,可知執法員警僅認此次集會遊行未經申請,即為前揭解散命令,執法時顯然亦未衡酌《集會遊行法》第二十六條所揭櫫之比例原則。」

 

 故數十萬人「天下圍攻」,未經許可集會遊行,占據主要幹道,只要無任何明顯且立即之危險,僅造成其他民眾些許不便,非但無罪,法官認為警察根本不應舉牌命令解散,應給予其表達意見之最大自由。我們樂見法院採取高度保障的人權標準;遺憾的是法院人權保障的「恩惠」似乎並不具有普遍性。同樣是集會遊行,人數、規模、影響層面比紅衫軍少得可憐,像訴求「顧台灣修公投」的公投護台灣聯盟成員,有罪;訴求「反迫遷家園」的沙烏瓦知部成員,拘役十日;訴求反反分裂法的史明老先生,判刑六個月,而李明璁與林佳範教授,還在接受法院審判。

 

 十七日以證人出庭的台大法律系副教授林鈺雄說,我國《集遊法》第二十九條規定不區分是否為和平集會,一視同仁地處重達兩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是法治國家難以想像」。集遊法修正案去年上會期在立院卡住後,就再無下文,這種「法治國難以想像的法律」,何時才能走入歷史?(作者為台灣人權促進會法務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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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念平台-五年五百億的功與過

 

* 2010-05-20

* 中國時報

* 【周祝瑛】

 

 教育部自二○○五年推動五年五百億一流頂尖計畫,日前因「追求百大目標不明」、「預算執行排擠正常教育資源」與「重研究、輕教學」等問題而被監委糾正,消息傳來,整個學界為之譁然。尤其是拿到補助的所謂「頂大」紛紛提出辯解,認為監院的糾正有所誤解。然而同一個時間,另一項原本非頂大計畫的年輕學者中原大學助理教授林政鞍則接受國際頂尖科學期刊《自然》(Nature)首次來台專訪,肯定他在奈米生物醫學領域的傑出表現。這兩項看似無關的報導,其實正透露出五年五百億頂尖計畫實施以來的問題。

 

 無可否認,隨著台灣大學數量兩三倍快速擴張之後,高校資源吃緊的情形日益嚴重,五年五百億的經費挹注,可謂是久旱逢甘霖。各大學將以前比較寬鬆的教學與學術環境,改變成各種具體的量化指標,透過新型的各類研究中心、教學發展中心、國際合作部門,與頂大辦公室等新型單位的成立,幾年間將整個大學翻轉過來。

 

 許多校園更是引進外籍學生與重金禮聘各種領域的外籍專家或顧問,希望能夠與國際接軌。其中,如上述的林政鞍教授,也是在這樣的國際化思維下,獲得補助,前往德國接受世界一流研究團隊的指導與合作,完成重要的奈米生物醫學發現。從現實面來說,以台灣資源有限的情況下,採取重點發展,集中火力發展前端科技,在短期內能夠整體提高國內學術論文數量與增加世界學術能見度,五年五百億的經費挹注與方向引領,不能說沒有功勞。

 

 然而,監察院糾正書中所糾正的正是這樣的政策由於設計上的粗糙,卻變成少數大學贏者通吃的局面,在遊戲規則過度傾向國際期刊發表與引用數量後,造成大學M型化,也無法真正改善重研究、不重教學的問題。

 

尤其把排名工具當目標,將大學推向一個重視有形量化指標的組合體、把大學教授當成生產論文的工具、不顧各領域學術研究的差異本質,以齊一的論文發表數量來評估所有學術成就。於是大學成了服膺政府高教政策的競技場,爭取所謂的大學有形資源成了最終目標,大學的服務社會、培養人才及批判社會的本質淪為次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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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話說-加課連環炮 累死師生

 

* 2010-05-20

* 中國時報

* 【胡顏/北市(教)】 

 報載,全球暖化問題越來越嚴重,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環境教育法》,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的學生,每年必須接受四小時以上的環境教育課程,否則將被處以五千到一萬五千元的罰鍰,校長還必須接受一小時以上、八小時以下的環境講習。聽聞這則消息,心中百感交集,什麼都要加課,師生不被累死才怪?

 

 首先,環境教育或環保議題固然重要,但是在現在的課程裡,原本就已包含許多相關的課程與活動,只要落實這些課程即可,實在沒有必要再額外增加四小時的課程,讓人有畫蛇添足的感覺。其次,目前學校已成超載的現象,實在沒有增加課程的空間和時間,因為原本課綱裡的彈性時間,除了已經被拿來上國語、資訊、英語或數學外,教育部還規定有十大議題,環保議題就名列其中,如今又再要求學校上四小時以上的環境教育,疊床架屋的規定,真是多此一舉,徒增惹人厭倦。

 

 過去,交通安全受到重視,學校就被規定要上一定時數的交通安全教育;接著,家庭教育受到青睞,教育主管機關也要求學校施以家庭教育;接著,生命教育和性平教育受到關注,學校被規定分別要上四小時的生命教育、家暴、性侵和性平教育;如今連環境教育也如法炮製,試想,這樣連環炮式的加課,學校怎麼受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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凱撒的面具-洛桑報告祇是一次考試的分數而已

* 2010-05-20

* 中國時報

* 【王健壯】

 洛桑管理學院公布世界競爭力評鑑報告,台灣不但從二十三名躍升至第八名,進步幅度更是全球第一;馬政府受到國際如此肯定,士氣大振。

 

 過去兩年,馬英九受盡委屈,不但政策動輒得咎,反對黨看衰他,輿論也對他少有好話,把他形容得好像一無是處,但洛桑評比卻讓他冤屈平反,也一吐胸中悶氣。

 

 國際機構的國家評比,當然有其專業依據,但馬政府如果以為一份國際評比報告,就能翻轉國內多數民眾對政府的印象,甚至讓政府的施政從此就有了光環加持,那是高估了洛桑報告的影響力。

 

 二次政黨輪替後,台灣面臨了兩大危機:外部的金融危機,以及內部的莫拉克災變危機;這兩場危機內外夾攻馬政府,也讓馬政府在執政初期就立刻面臨了「雙重信任危機」:國家領導人的「個人信任」危機,以及政府體制的「系統信任」危機。

 

 兩個危機引發另外兩個危機,四個危機就像四道政治土石流,不但沖垮了劉兆玄的技術官僚內閣,也讓馬英九的聲望跌到谷底,逼得他不得不放棄菁英主義式的寡頭統治模式,而改走政策民粹的治國路線;吳敦義內閣凡事標榜庶民,就是「馬劉路線」的大翻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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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EC與ABAC 並非空談(鍾錦墀、吳德鳳 )

2010年05月20日蘋果日報

亞太經濟合作會議(Asia-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APEC)的企業諮詢委員會(APEC Business Advisory Council,ABAC)正在台北舉行。來自21個會員的企業領袖,如東亞最大物流公司Linfox澳大利亞籍創辦人Lindsay Fox,南韓LG集團副總裁Koo Bon Joon,全球最大銀行中國工商銀行執行副總裁王麗麗,及我國代表蔡宏圖、苗豐強、王雪紅等齊聚一堂,是難得的盛會。

許多民眾不清楚台灣多年來參與APEC或ABAC的實際利益,把許多倡議與計畫視為政策宣導。事實上,參與APEC及ABAC已經為台灣帶來許多實際利益。

台灣透過APEC 共同與個別行動計畫,在關稅、非關稅障礙、關稅程序、標準化、服務業、投資、智慧財產權、政府採購,以及商務人員移動等執行了百項以上的措施。例如無紙化貿易、APEC商務旅行卡、中小企業應變中心、智慧財產權服務中心、資金流動自由化、《公平交易法》修訂,以及《政府採購法》制訂等。換言之,APEC加速了台灣在貿易及投資自由化、便捷化上與國際體系的接軌。

可有實質經貿影響

此外,APEC領袖會議是台灣與亞太各國進行領袖外交的唯一場合。沒有任何文宣會比台灣領袖代表與各國領袖並排而坐的畫面更能展現台灣的主體意象。

就國際參與而言,APEC也是目前我國政府各部門實質參與最多、最廣、最深入的國際機制,更是我國經貿官員與重要貿易夥伴互動及交流的關鍵平台。

ABAC呈現的是企業觀點。APEC是全球唯一將產業代表納入政府間國際組織的機制。特別是ABAC代表與會員領袖對話的機制建立後,這種公私觀點互動,追求最佳政策的效用更為明顯。ABAC實為公私部門夥伴關係與全球治理的最佳實踐。

我國成功爭取2010年第二次ABAC大會來台舉辦,是一個台灣發揮國際影響力的機會。大會前,許多代表提前來台參加我國舉辦的「知識經濟成長(knowledge-based growth,KBG)研討會」,我國ABAC代表團團長也將簡報我國中小企業發展與融資經驗。

這些均為台灣運用APEC及ABAC場合創造實際利益及影響力的例子。因此台灣的APEC及ABAC參與不僅有政治的象徵意義,更有許多經貿的實質影響。

 

鍾錦墀為台灣經濟研究院副研究員、吳德鳳為助理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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艋舺的悲哀(顏聖冠)

2010年05月20日蘋果日報

「頭北厝」老大因魚肉鄉民而被捕,進而揭開曾動員數百名兄弟支援《艋舺》拍片一事,果然是片紅是非多,本來立意良善的城市行銷,卻因為媒體報導揭露幫派「義氣相挺」拍片的往事,不幸讓萬華進一步被污名化。究其原因,正所謂「市府不努力,艋舺徒傷悲!」

身為選區議員,在《艋舺》拍攝期間,也曾與製片李烈小姐與豆導幾度深談,站在藝術人的創作立場,他們無非是要藉由這樣一部寫實片的創作,反思一些歷史的記憶,呈現過往的某些事實,也因此本人積極幫製作單位向市政府爭取,保留了剝皮寮的拍片場景,並讓這些文化資產成為萬華吸引觀光的招牌。

市政治安沒改善

不論是《艋舺》或《海角七号》,都點出在地勢力對於產業的參與,那原本是台灣地方常有的政、商生態,在地方,特別是像萬華這樣重人情味的地方,治安的維持、正義的伸張,常是政府公權力是否有決心與「人情」對抗,而電影拍片即使扯上了城市行銷,更需要有一定的中立性,在媒體報導下,一個樸實的舊城區被描述成黑幫的勢力橫行,讓電影與城市行銷失去正面意義,那麼萬華區的居民,又要如何以對?

事實上,做為大台北最早開發地區之一的萬華,在市政規劃與公共建築上,並沒有被注入完整的資源,這反映在當地許多沉痾未能解決,不管是12號公園遊民的問題、老舊社區更新問題、阿公店、色情業的問題,從馬英九市長到郝龍斌市長,從來就沒有完整的想法,更遑論他們提出的「軸心反轉」的虛幻口號。

又如花博盛事,你看不到萬華被納入完整的規劃中,就因為萬華可能不是郝市長的「票倉」,這些老人或在地人就難以躬逢其盛,共享郝市長畫出來的預算大餅。

而如今好不容易一部《艋舺》炒作大賣,以商業偶像包裝的手法,讓觀眾與萬華的人文風土更為接近,卻因為一個治安案件,因為政府維護治安不力,而讓萬華呈現「黑影幢幢」的都市意象,這讓萬華人是情何以堪?缺乏市府的關愛眼神,長期被邊緣化,好不容易沾到些電影行銷城市的好康,老城區萬華是不該承受這樣的打擊!

 

作者為民進黨籍台北市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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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this ban on prisoners voting》

終結囚犯投票的禁令

原文:http://www.guardian.co.uk/commentisfree/libertycentral/2010/may/12/end-ban-prisoners-voting

2010年5月12 衛報(Guardian)

作者:朱麗葉里昂(Juliet Lyon),監獄改革信託基金會主任(Prison Reform Trust)、國際刑罰改革協會秘書長( Penal Reform International)

編譯:黃怡潔 國立中正大學哲學系、哲學與公共事務研究室成員

剝奪70,000名囚犯的公民權在道德上是不被容許的,同時也違反歐洲人權公約。

五月六日,上百人因不能投票而轉身離開投票所的混亂場面,並非普通選舉中唯一的民主醜聞。這在政府未能撤銷對於受刑人投票權非法的全面禁止後,無形中有70,000人被否定了他們行使民主權利的可能性。

關於英國由議會選舉和地方選舉剝奪所有被判刑囚犯的公民權,在2004年三月,歐洲人權法院裁決那是違反歐洲人權公約的。六年後的今天,禁令依然在。如上議院中立議員David Pannick法律顧問(Queen's Counsel,QC)表示,政府準備進行明確違反歐洲公約之選舉的事實,對於憲政體制是種恥辱,並從根本破壞民主程序的正當性。無論如何,政府在經過接下來幾天的政治角力(political horse-trading )後,應將遵循歐洲法院判決視為一個急迫性的問題。

歐洲法院最近於四月中做出一份針對英國應遵循歐洲公約的判決,判決中闡明英國應將投票權歸還給絕大多數的受刑人。在Frodl告奧地利政府一案中,法院裁定2005年的決定,已使得奧地利褫奪所有遭判刑超過一年囚犯之公民權的法律無效。法院強調拒絕給予囚犯投票權的決定,應該由法官考慮特殊情況後而採取。而且,犯下的罪刑和選舉與民主制度的相關議題有必定的關聯。這表示褫奪公權只能合理地被施用於少數因選舉舞弊或相關罪刑而被判決的囚犯身上。

禁止行使投票權不只是在法律上和道德上不可原諒的,更是減弱了對於受刑人教化的影響力。監獄主管協會(暫譯 Prison Governors Association)主席Paul Tidball說,安置工作旨在確保囚犯被釋放後,走向一個負責且守法的生活,而這項禁令卻背道而馳。如監獄前總督察Lord Ramsbotham所言,上議院在四月份為憲政改革和治理法案的修正盡最後努力: 面對法律的態度所要傳遞什麼樣的訊息,不僅是對罪犯,更是對可能被誘導犯罪的年輕人。

在選舉前,負責監督歐洲法院判決執行的歐洲理事會中的部長委員會不斷警告英國當局,有關不遵守公約的影響。因為,現在英國是歐洲理事會會員國中少數仍然拒絕給予囚犯投票權的國家。因此,委員會在三月時,強烈呼籲當局,即便是暫時性的,也應迅速採取措施,以確保於即將舉行的大選來臨前能夠依照法院的判決來執行。

委員會重申它「對於大選前無法執行法院判決的關切和可能受限制令所影響人數的增加會導致類似侵權行為。而這些侵權行為會影響到相當大的一群人且會增加向歐洲法院重複申請的風險。」委員會表示將在大選後下一次六月的會議中重新討論此問題。

Pannick估計歐洲法院可能判給每一個囚犯大約750英鎊,且依照執行原判時的延誤可能判給更多。政府拖延所造成納稅人的成本可能因此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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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8 18:30 沙克男孩

5/18 20:00 現實放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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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正大學 傳播系 99級 畢業製作展

官方部落格:http://www.wretch.cc/blog/mixednoodle

中正傳播99級的畢製作品分別為兩部劇情片、一部紀錄片及一部動畫片。

中正大學首映場2010/05/18(二) 、05/19(三) 中正大學演藝廳 嘉義縣民雄鄉大學路168號
  
嘉義場
玉山旅社2010/05/29(五)、06/11(五) 嘉義市共和路410號
 
台北場 台大集思會議中心
2010/05/22(六) B1蘇格拉底廳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85號B1(台大旁)

高雄場
高雄科工館南館2010/06/05(六) 2F演講廳  高雄市三民區九如一路 720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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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朔觀點-視別人為野草而踐踏 野草會長滿他家

 

* 2010-05-18

* 中國時報

* 【南方朔】

 

 一九九七年,英國首相布萊爾宣佈,在內閣辦公室下設置「社會放逐小組」(Social Exclusion Unit),由他親自負責,在近當代政治發展上,這是「人道政府」的突破。布萊爾當時說:「社會放逐與所得有關,但範圍比這更大。它攸關國民的前景,生存的整個網絡,和人生的機會。這是個非常新興的挑戰,它對個人會造成更大傷害,會讓人自尊受創,更侵蝕社會這個整體,也比物質的貧窮更容易傳到下一代!」

 

 英國布萊爾政府會在「人道政府」的作為上踏出這一步,且將問題層級拉高到領導人自己負責,這當然不是布萊爾在做秀,而是「社會放逐」問題確實有那麼大的急迫性。全球第一個注意到「社會放逐」這種現象的,乃是法國思想家勒努瓦(H.Lenoir),他在一九七四年即率先指出,由於貧窮擴大,政府及社會的麻木冷漠,各式各樣歧視加深,現在的壓迫其實已進入一個新的階段與型態,那就是它和以前不同的是不再有明目張膽的剝削與迫害,而是整個體制與社會價值視弱勢者為一種「不存在」,讓他們在角落裡無人理會,無人關心下自生自滅。這就是「社會放逐」,後來有另外的法國學者稱之為「社會使他們不及格化」(Social Disqualification)或「社會開除」(Social Disaffiliation)。整個社會對弱勢者已關起門了啊!

 

 而布萊爾所做的,歸納而言,乃是要把對弱勢者關起的門重新打開,包括改善他們的就業與所得,能訓練者提供訓練而不能提供訓練者則加強照護;鼓勵公民團體為他們代言並加強對話改善,最重要的乃是用更大力氣來消除已被體制化和習慣化了的歧視,以及透過教育和輔導,讓弱勢者不致於代代相傳,累世不得翻身。

 

 在此特別提出布萊爾「人道政府」的理念與做法,所想指出的乃是不管我們對西方喜歡或不喜歡,西方特別是歐洲,它們的學者及政府,在人類價值的進步上則無疑的始終扮演著領頭羊的角色。它由過去的歧視,變為反歧視,再進而反對社會放逐,為更積極的「人道政府」催生,其軌跡的可謂歷歷可見。

 

 但反觀我們台灣,以前我們貧窮落後,總是受到外國的指指點點,它一方面固然催化出我們自強自立的努力意志,但同時也使我們嫌貧愛富,見西方人就自動矮一節,見到比我們窮的非西方人就自動長高一大段的依賴價值更加根深柢固,大家常說我們社會很有人情味,但這種人情味其實是有選擇性的,它對西洋人和東洋人有效,換成黑人、阿拉伯人或東南亞人看看,在深層心理上,我們所反芻的其實是十九世紀以來西方那種老式的歧視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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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人才,培養人才

【經濟日報╱社論】

 

2010.05.18 02:39 am

 

 

在馬英九總統行將任滿兩周年之際,行政院上周宣布內閣第一波改組名單,預計本周完成第二波改組的人選安排。這次的調整以財經閣員為主,也是去年9月10日行政院長吳敦義上任以來,內閣最大的人事變動。

 

到5月17日交接時,卸任的行政院副院長朱立倫任期僅區區八個月又七天,卸任的金管會主委陳冲任期稍長,也不過17個月又16天,其中金管會還是獨立機關,卻兩年內三易其長。不僅如此,執掌我國經濟規劃大計的經建會也一再走馬換將。兩年前陳添枝出任馬政府的第一任經建會主委,當劉兆玄院長因莫拉克風災辭職下台時,陳也隨之去職,而由原任政務委員的蔡勳雄代之。昨天吳揆證實,經建會主委內定由民間的劉憶如接任,但因人事連動未定而暫不宣布。

 

我國內閣人事更換之頻、任期之短,都是世界民主國家所少見者。這種怪現象,在陳水扁八年執政時如此,到了馬英九政府時期亦不遑多讓。值此內閣變動之際,益發凸顯政府拔擢人才的方式問題重重,不免令人憂慮其施政品質。

 

以這次內定變動的經建會為例,如果當初任命蔡勳雄擔任主委是正確的決策,顯然應該是因為蔡勳雄在政務委員任內,讓高層認為他比陳添枝更適合擔任主委。但這個看法,怎麼不旋踵之間就變了?蔡主委才剛剛提出要規劃台灣的未來十年經濟發展方向,怎麼突然變成不再適任?這種忽上忽下的用人方式,不僅讓民眾看得一頭霧水,恐怕連當事人也是問號連連。

 

另一方面,政府在培養人才上似乎也無全盤規劃。高層早就對劉憶如有相當瞭解,但過去兩年卻未積極將她引入智庫或其他政府體系,讓她有機會接觸實際政務或襄贊決策,反而聽任她投閒置散(僅擔任總統府財經諮詢小組以及行政院政務顧問等無實際作用的閒職),然後才突然不次拔擢。這種忽冷忽熱的用人方式,同樣讓人費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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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賠是法治 不是恩給

【聯合報╱賴興雄/花蓮縣國家賠償委員會委員(花蓮市)】

 

2010.05.18 02:39 am

 

 

有關花蓮縣某國小多名學生遭老師性侵,請求縣府國家賠償,在資訊紛亂下,已偏離問題焦點,實情如下:

 

目前司法機關或全國廿五縣市,在學生遭老師性侵情形,尚無案例認屬國家賠償應賠償範圍。本件國家賠償之請求,賠償委員會原議決應予賠償,但是因議決內容包括學童父母也予賠償,而父、母經研議後似無請求權存在,如果賠償與法不合。

 

謠傳前任縣長已同意賠償,現任縣長拒絕,經查後發現前任縣長根本沒有同意作成賠償協議書。而由於此類國家賠償案件並無前例,被害人請求均為精神上損害賠償,數額是否適當,非司法機關審酌,並無遵循標準。

 

傅縣長已表明,願以自已薪水支付訴訟相關費用,幫受害學生請求國家賠償,以求得統一見解,俾能使以後類此案件能成為協議國家賠償之依據。事實上,傅縣長就任後,即通令全縣國中小學學校校長,及警察機關首長,確保學童及校園安全,如沒有主動發現或隱匿,一律嚴予連坐議處。

 

國家賠償應依法為之不能由行政機關情感決定,花蓮縣政府並非不願意賠償,只是事涉公帑不能不謹慎為之,國賠是法治,不是恩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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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弱勢 所以好山好水?

【聯合報╱王順民/文化大學社會福利所教授(北縣新店)】


2010.05.18 02:39 am



聯合報十六日、十七日連續公布全台縣市首長的施政評比以及各縣市居住適合度調查。兩項調查乍看不相干,施政評比乃是針對縣市首長的個別性比較,居住適合度的調查則是不同縣市生活觀感的整體性對照。但是兩者之間所潛藏的實質性內在關係,卻可以提供某些延伸性的思考。


首先,縣市首長的施政滿意度,雖然要顧及到縣市之間的個別性差異,但是在推動政事之際,某些被忽略的策略性行銷,倒也反映了受制於資訊不對稱的限制,多少讓一些勤政愛民的地方父母官未能獲得百姓們的青睞與支持,而一般民眾也未能感受到百里侯的施政用心,如此一來,欠缺施政認同的縣市首長徒然只有心力交瘁。至於未能感受到政事行銷而來的施政藍圖,多少也讓上述適合居住以及首長滿意度調查,出現了某種背離的矛盾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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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at nonnuclear weapon states want: six key issues

基督教科學箴言報May 13, 2010

原文位址:http://www.csmonitor.com/Commentary/Opinion/2010/0513/What-nonnuclear-weapon-states-want-six-key-issues

作者 Micah Zenko 國際關係預防中心成員

編譯:黃名妤 國立中正大學心理學系、哲學與公共事務研究室成員

 

     當大多數人提及無核武時,他們通常把焦點放在擁有核子武器的國家上。當然,世界上已有95%的國家都決定不追隨核武並相信核彈的不穩定與危險性。那,為什麼存貨充足的伊朗認為美國不能擁有同樣的武器?去看看那些從未擁有、更別說是使用核子武器的國家吧!美國應該思考的是那些無核武的國家要的是什麼呢?

在1970年3月開始生效的《核不擴散條約》1(Nuclear Non-Proliferation Treaty),以下簡稱NPT。迄今共有189個國家參與,每五年會在紐約的聯合國總部有一次大型會議,為的是條約的進程檢驗與增益,最近的一次會期則是今年的5月。


NPT的核心內容表示,非核國家不得發展或是協助製造核武、並接受國際原子能機構(International Atomic Energy Agency), 以下簡稱IAEA,的防範檢驗(safeguards agreement)。核武國家須協助無核武國家發展和平核能、提供技術合作,並「停止核軍備的競賽、推動核裁軍」。無核武國家希望能更快的看到核裁軍的效果,而NPT的大量簽署國與非NPT的國家顯然都在為了非核子武器努力。


NPT之中有五個國家擁有核彈:雖然總數難以完全計算,但天然資源保護會(Natural Resources Defense Council) , 以下簡稱NRDC。計算出美國擁有5,100個核彈、俄國則有4,600個、法國300個、中國250個、英國則是200個。由威斯康辛兵器控制計畫計算出非屬於NPT的四個國家,以色列擁有200個核彈、NRDC計算了印度與巴基斯坦都約有70個、北韓則是10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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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期中考,你打幾分
http://udn.com/NEWS/OPINION/X1/560397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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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彰化學童請命

 

自由時報2010.05.17◎ 林明欽

 

彰化縣一些企業家為了夏天教室悶熱,計畫集資為學童裝設冷氣,被視為企業回饋鄉里的典範。但作為一個基層兒科醫師,本人建議三思而後行。

 

作為臨床兒科醫師,每天接觸各種不同的兒科病患,深深感覺到這幾年兒童過敏疾病快速增加,兒童肺部功能逐年下降,是不爭的事實。正本清源,我們還是要回歸預防醫學,深入疾病的生態系統才能對兒童肺部健康有助益。然而肺部疾病的生態系統非常複雜,包括空氣污染、西化飲食習慣、群居的生活型態、過度緊張的作息,都是疾病生態的一環。生態系統的特徵就是環環相扣,所以立意良善的為學童裝冷氣,可能埋下整個彰化區兒童肺部健康的另一個隱憂。

 

首先,肺部是呼吸系統,新鮮的空氣是肺臟最好食物。但是在空調系統中,我們不斷的吸入封閉的空氣,沒有辦法完全交換對流。試想,在一個三十多人的空間裡,混雜著許多粉塵、病原,缺乏大自然的調節,這樣的肺臟如何能快樂長大?

 

再者,有了空調之後,孩子們的下課時間,還會想出去玩嗎?又或是玩得滿頭大汗,然後來個急速冷卻,在孩子爽朗的笑聲中,健康一點一滴的流失?整天待在冷氣房中,門窗緊閉,缺乏運動,肺臟不會覺得悲傷嗎?

 

兒童的疾病越來越多樣化,過動、妥瑞氏症,快速的增加,一年到頭都在生病,兒童的近視比例越來越高,普遍的來看,這是新世代的共業,雖然憂心,卻也無可奈何。但彰化縣學童何其不幸要再接受這個全國空調冷氣的「善意」。

 

我很想問彰化縣的父母們,全面空調是福利嗎?是進步嗎?如果您也有一樣的顧慮,應該儘可能傳達出來,請當局審慎評估。如果彰化縣真的國中小學全面裝設冷氣,或許醫學專家們就有了新的論文課題,或許全縣兒童的過敏疾病、過動症會有不同的盛行率!誰知道呢?可以確定的是,找不到這麼大的樣本數,而且是全台唯一,那麼多學童一起被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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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化?還是火化?

 

自由時報2010.05.17
◎ 蔡友言

 

台北縣推動「活化課程實驗方案」,增加英語課節數,爭議愈來愈大。數千名師生家長昨天走上街頭抗議,置身其中,感慨良多!

 

因為活化課程,有些校園吵翻了,課務編配會議開不下去。「活化課程實驗方案」中,課程配置是:低、中、高年級,都是國際文化學習二節;另外一節,低、中年級是精進閱讀,高年級是彈性運用。課程配置並無「英語」,為何上英語?新住民文化,不是國際文化嗎?甲縣可以活化英語,乙縣也能活化數學…任意加課,九年一貫課綱豈不形同「火化」了!

 

原先,教育部反對北縣活化課程,扣補助款;後來,改為支持該方案;最近,卻是喊卡、審查未通過。每回,都說是依照專業做出的決定;反覆不定的「專業」,很難取信於人,公信力受創。

 

活化課程違反九年一貫課綱。教育部次長陳益興表示,九年一貫課綱需要有全國一致性,不宜因地域或城鄉不同的教育條件損及學生受教權;北縣全面辦理,已非實驗課程,現階段不宜實施。但北縣教育局長劉和然表示,持續推動活化課程全面實施。

 

依照教育部所言,活化課程不該全面實施;北縣要全面實施,教育部等於白說。究竟,誰說的才算?如果,教育局、教育部可以「各說各的」;那麼,學校、教育局也可以「各做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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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教室裡的土石流

 

自由時報2010.05.17◎ 邱漢強

 

昨天北縣教師會近八千位的師生家長,聚集在自由廣場上,藉由集會遊行再一次與社會對話,告訴大家:實驗方案被貿然、倉卒地全面推動,將使教育現場再次陷入教改洪流。

 

一、學生該上什麼課誰說了算?在國小除了國語、數學、自然等工具學科外,今天哪一科目對小學生是重要的、是必需的?英文也可能是重要的一門課程,但是否要在小一實施?要在何時實施?要上幾節課呢?是不是該責成「國家教育研究院」的專家學者,去作一個課程的徹底研究呢?而非隨著政治工作者的自我感覺來決定!

 

二、師資問題將隨政治工作者的更迭,而出現嚴重不足或過於氾濫。北縣恣意加課後,英語師資問題將發生嚴重磁吸作用,中南東部的正式英語師資恐將迅速往北縣移動,造成其他縣市的災難。但如果下屆出現一位熱愛體育的呢?熱愛書法的呢?我們是否再「多上一個下午」、「再多上三節書法課程」、「再增聘體育教師」?那這些已經被政府正式聘任的英語師資如何安排?

 

三、小學與國中將發生課程的嚴重銜接落差。國小從小一到小六加上三節英文課,六年下來共上了近八八○節英文課,這些學生未來升到國中後,台北縣是否要不斷地去發展一套又一套與全國不同的縣版國小英語課綱及能力指標,以及異於全國的國中縣版英語課綱及能力指標?試想:一位英文「十分」的同學與一位英文「九十分」的同學在一起上三節課、一起上六年英文課後,這會減緩城鄉差距及雙峰現象嗎?還是會加劇城鄉差距、雙峰現象呢?或是孩子在上國中前,早已排斥、放棄英文了呢?

 

期待,教育部長官們在面對台北縣教育局違反教育基本法、九年一貫課綱及任意加課一案時,能堅持教育專業、維護教育的核心價值,勇敢、堅定、明確及有效地制止台北縣教育局繼續推動英語活化實驗方案。 (作者為前台北縣教師會理事長,國中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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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Devastating” Decision 》

“深具破壞性”判決

2010年2月25日 紐約書評(New York Review of Books)

作者:羅納多,德沃金 (Ronald Dworkin), 紐約大學法學院教授(New York University School of Law)

編譯:傅延文 哲學與公共事務研究室成員

相對於他們的四位同事,五位右翼的最高法院法官,對於大型企業得以在任何選舉場合中資助政治廣告,而不受金額上限之行為表示肯定。

由大法官安東尼甘迺迪(Justice Anthony Kennedy)同首席大法官約翰羅伯茲(Chief Justice John Roberts)及大法官阿利托( Justices Samuel Alito),安東寧斯卡利亞(Antonin Scalia)和克拉倫斯托馬斯(Clarence Thomas)所撰寫的多數意見書中指出,法院之前所建立的先例是無效的,並同時宣告數十個國家法規和州法規違憲,包括禁止企業或組織透過電視表達支持或反對某特定候選人的McCain-Feingold法案。

公民訴美國聯邦選舉委員會案,被歐巴馬總統譴責為“深具破壞性”。他說,“這對於我們的民主本身而言是個重大的打擊。”歐巴馬在 1月27日的國情咨文演說[1]中提到: “上週,最高法院推翻了一項法律,我相信這無異於為包括外國企業在內的特殊利益團體打開了大門,他們將不受限制的在我們選舉中大把花錢。 ”筆者認為他是正確的:這項決定將進一步削弱的我們的政治品質和公正性。

本文作者認為,保守派法官粗魯地拋棄了他們長期奉行的“司法克制”原則[2]。而首席大法官羅伯茲屢次重申他在參議院的提名聽證會上宣誓之證言:“除非別無他法,否則最高法院應當避免將任何法律判定違憲。”現在想想,他和其他多數意見大法官卻是多麼地令人汗顏。在中期選舉即將到來的同時,匆忙宣告McCain-Feingold Act(即“兩黨競選改革法”)違憲,而將他們所謂的“克制”拋諸於腦後。

公民聯合團體(Citizens United),是一個幾乎完全透過個人捐助的小型非營利事業,曾製作關於希拉蕊柯林頓的負面影片。他們向法院表示,這部影片是透過隨選視訊系統(video-on-demand)方式播放,並沒有超出法令的規範。也向法院提供了幾點意見,這之中包括對於法令似是而非的解釋。所以法院並沒有決定是否要推翻《兩黨競選改革法》 。但在本案的首次聽證會後,五位法官主動表示他們考慮宣告違憲,並將盡快於夏季時安排臨時聽證,盡可能以最快的方式解決本案。

大法官甘迺迪,他推測在McCain-Feingold Act 中禁止法人團體中透過廣播節目,電纜或衛星參與在競選活動,是指以“公開傳播”之方式為之,並不包含“隨選視訊”在內。但他對此並不表示認同,因為傳輸技術日異月新,法院勢必需要重新討論這個問題。惟他並沒有解釋為什麼在科技發展的部分,法院不能如同其他多數案件般地草擬一項一般原則來詮釋法律,以作為未來判決的指引。例如實務上以“合理期望的隱私”作為適應不斷變化的技術監測和間諜的一般原則。

保守派法官也推翻兩則判決先例—1990年Austin案和2003年McConell案。羅伯在參議院聽證會上公開表示,他極尊重判決先例。他說:僅僅認為一項判決先例是錯誤的或是論證不足,並不足以成為推翻它的理由。而法院在推翻先例時,必須證明此先例已不可行,或者該案的原則基礎已經被後來的判決削弱。但是,甘迺迪法官在多數意見中對於限制法人團體助選之行為並未提供其不可行的證據 - 這其實也不奇怪,因為這種限制從 1907年就已經開始了。

反而,甘迺迪法官認為,這兩項決定的本身與其他先例並不一致。但由於法官約翰保羅史蒂文斯在他不同意見書中認為,甘迺迪能夠只舉出一個過去的決定,其實只是為了指出1978年貝洛蒂案(Bellotti)[3]此一先例中的一點。法院於該案中表示“當我們在考量法人的權利時,也須論及公共利益。”“這意味著,在完全不同背景下參與公職競選的政治活動中,沒有類似可相比擬的權利。”甘迺迪法官無視此一明確的聲明,認為這只是“一個註腳。”惟筆者認為,甘迺迪法官對於本文及註腳的區分是相當與眾不同的。因為,有一些法院認為註腳已經證明比判決本身的文本更為重要。

本文作者認為甘迺迪的理論最主要的缺陷在於,對第一修正案理解不夠深入。這在事實上是削弱了第一修正案保護民主最基本的言論自由。且在他的論證中提到:根據第一修正案,我們對待法人必須如同對待自然人般的對待。但筆者認為這是荒謬不合理的。因為法人是法律擬制的。他們沒有自己的觀點見解,因此在政治上也沒有平等的參與權和發言權及投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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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xing the Treaty》

修正並落實核武條約

2010年5月8日紐約時報(the NewYork Times)

社論

編譯:張哲銘 PPAR成員

世界各國於本月中展現出對於抑止核武擴散的決心。亦即於本月中,189國的外交官齊聚在紐約,共同表示必須加強“禁止核武擴散條約”的功能。

在這一個緊繃的情勢下──伊朗與北韓藐視安理會,繼續進行核武計畫,還有恐怖份子大肆買賣武器的行為──必須要有一個法律,能夠清楚表明武力的擴張將不被默許。而這份條約就是反武法律,只是目前效力不彰。

理想上,這份協定將會由一些具有合法上約束力的修正案補強。但是這需要共識,甚至可能需要經由數年的時間來投票決議。如果這份強烈的政治文件想要讓世界更安全,那可能需要包含:

1.堅持所有協議的會員需要接受嚴格的核武監視,給予「國際原子能組織」(International Atomic Energy Agency, IAEA) 實質的權力監視可疑的核武地點,還有相關的資訊。

2.處罰違約的國家,並且撤銷對於該國的條約,如同對待北韓那樣。

3.要求還未發展核子燃料的國家不能從事燃料貿易,因為這太容易延伸為核子武器。另方面,已經擁有燃料的國家,則必須承諾保證其供應僅作為和平能源之用途。

4.強烈的呼籲美國與俄國盡快展開相互削減武力的構通,且減少武力的項目中包含核武的減少,並承諾盡快吸引其他擁核國家參與削減軍備的談判。

5.一個嚴謹的協定,不能夠再有更多如同印度式的核子交易規則之例外。(註:因為在小布希期間,美國與印度簽訂了民用核能合作協議,這一協議因為涉及美國向印度出口可作軍民兩用的核技術,而被認為打破了NSG(核供應國集團)的規矩。)且任何進行武器測試的國家都將被拒絕於核子貿易之外。 

即使四十年前的反核條約失敗了,現任的美國總統歐巴馬公開表示願意作為反核武的模範。他表示願意將逐漸縮減核武的重要性、保證不再製造新武器、與承諾與墨西科簽暑新的縮減武力條約。另外,五個具有核武能力的國家承諾將不再測試核子武器,並相互合作找尋安全的核子能源。

(原文:http://www.nytimes.com/2010/05/09/opinion/09sun1.html?scp=1&sq=%22Fixing%20the%20Treaty%22&st=c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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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府的嚴正聲明 絕佳的法律負面教材

自由時報 2010.05.16 ◎ 羅承宗

 

花蓮縣府日前針對性侵國賠事件,登報聲明縣府立場。此事可受公評,縣府應否賠償,在法律見解歧異下或許尚待司法做最終判斷。然而縣府那篇「嚴正聲明」,在寥寥數字裡卻已問題叢生,堪為絕佳法律負面教材。具體而言,可歸納如下:

 

一、保留法律追訴權?告訴乃論之罪,其告訴應自得為告訴之人知悉犯人之時起,於六個月內為之(刑事訴訟法第二三七條)。期間一過就不得提告,不因事前聲明「保留」而有影響。這種以訛傳訛的法律錯誤,倘若犯在欠缺法律常識的庶民身上或許無可厚非。但出現在縣府身上,則令人心驚膽顫。

 

二、知情不報形同共犯?對隱瞞校園性侵案件、亦即知情不報的校長與主任們,除了已受記過降級等行政處分外,未來雖可能衍生民事責任,但仍不至於有所謂「形同共犯」的情形。換言之,難道校園裡有狼師,事後知情不報的校長與主任們會被當作強制性交罪的共同正犯看待?

 

三、連坐處罰?縣府宣稱若未來發生校園性侵事件,「所有」校長、派出所所長都要連坐處罰。但平心而論,難道甲校校長能跨過乙校校長對乙校教師行使監督權?而緊盯校園教師是否為罪犯又豈是警察常態勤務?發生校園性侵事件不去嚴厲追究縣府「從上到下」教育行政系統懈怠的缺失,卻無端遷怒於他校校長,乃至於人力不足、勤務已相當繁重的後山警察同仁。這種連坐處罰宣言,彷彿讓人感到威權專制時代的肅殺氣氛籠罩好山好水的花蓮。

 

四、其他錯誤:如第三點的「處份」應為「處分」(參照公務員考績法第十二條)。至於一些標點符號問題,跟上述法律錯誤相比,則顯得微不足道。

 

(作者為雲林科技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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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賠是權利 不是恩給

國賠是權利 不是恩給
 

【聯合報╱陳長文、劉定基】

2010.05.16 03:20 am

 

陳長文/法學教授(台北市)

劉定基/政大法律系助理教授(台北市)

 

花蓮縣政府在媒體刊登廣告,對性侵國賠案提出「嚴正聲明」。我們嚴肅指出幾項問題,希望縣府能重新思考。

 

首先,基於「依法行政」原則,政府應對案件是否符合國賠法要件仔細審究。但就本案而言,縱使老師利用職務上機會性侵學生是否符合國賠要件,實務上有不同見解,然因校長、主任依法令負有通報義務,知情不報,導致學生持續受害,構成「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的國賠責任,則無疑義,縣府不應以此為由拒絕國賠。

 

本件國賠責任既屬明確,則縣府逕與被害人達成國賠協議,使其獲得迅速救濟,完全符合國賠法及依法行政原則的要求,實無堅持被害人必須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賠償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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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警察心聲/綁手綁腳拚治安?

【聯合報╱林亦莊/基層警察(桃縣龜山)】

2010.05.16 03:20 am

媒體報導疑具黑道背景之酒駕肇禍男子糾眾滋事,聲援友人不僅挑釁嗆警,到案後猶然一派輕蔑姿態,行徑極盡囂張跋扈之能事,豈只令人髮指足以形容!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記得曾有一位剛毅耿直長官說過:「幹警察對惡人要更惡、對好人要極好!」如今看來似乎恰好是非顛倒了,基層遇強則弱,專挑軟柿子吃;一切都是民粹使然;高官要求警察以同理心對待的普羅大眾中,包括許多不理性的對象,在動輒得咎,警察自身都難保的情勢下,基層逐漸養成怯懦畏事的心態。

民代要求員警以「柔性服務」來面對這個充斥暴力又激情的社會、把警察的手腳綁起來再教你去維持治安?全世界大概唯有理盲又濫情的台灣才辦得到!

雖說事不關己、己不關心!但當局勢惡性循環隨將禍及你我周遭,屆時要再悔恨都來不及了。身為警察的一分子,謹卑微的要求社會賦予執法者最基本的尊嚴。長官能有肩膀的為基層做靠山,媒體多一些自律,民代增一點理性,法律有一些進步!倘能如此:警察執法定會努力的達到民眾的需求,為治安奉獻最大的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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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研院主導生技園區?

2010-05-16 中國時報 【陳文卿】

 走過竹北高鐵特區,可以看到一大片面積約達四十公頃,由國科會開發的「新竹生物醫學園區」,四週被圍籬圈住,但內部空蕩蕩,預算甚至還一度遭立法院凍結,新竹縣長邱鏡淳上任後力爭才敗部復活。但面對未來的招商,以及研發機構進駐等問題,現在還是舉步維艱。生醫園區的官方網頁上介紹園區的機能是「扮演生物醫學產業化與臨床試驗重鎮的角色」,而其優勢是因為「鄰近臺大竹北分校、交通大學、清華大學、工研院等學研機構及竹科園區與國家衛生研究院」,因此將可創造國際化的醫學中心。這與中研院要蓋的生技園區所勾勒的遠景似乎相似,可是十多年過去了,這些都還是空中樓閣。

 

 回頭看二○二兵工廠與生技研究園區的爭議,大家一直沒有弄懂的問題是,國家設生技研究園區的必要性,以及為什麼是由中央研究院來主導?生技產業雖然號稱是未來的明星產業,但如果新竹生醫園區這麼多年來仍等嘸人,為什麼還要再大張旗鼓另闢一個生技園區?

 

 中研院為生技園區所描繪的理想是,生技園區可以孕育出在醫學、農業與環保上產生重大貢獻的生物科技,並創造可觀的產值,為我國的生技產業開創榮景,此誠為國人極端樂意見到者。可是由政府出資設置的財團法人生物技術開發中心、工研院生醫中心等單位,撇開建築與設備的硬體經費不談,近二、三十年來,政府每年皆曾投入十億元以上的研究經費,難道其功能尚無法滿足需求以至於必須再另弄一個生技研究園區?否則必須說明這樣一個生技園區,目標設定上與既有的生技研發機構之區隔性何在。因此,中研院本身陷入一個嚴重的矛盾。

 

 如果生技園區被賦予發展國家生技產業的重責大任,則有一個較開闊的空間做放大實驗,或生技產品之試量產或許是必要的。但這是否逾越中央研究院應以學術研究為主的定位?中央研究院應該是扮演科技研發的上游,如今走到中下游去,與工研院及生物技術開發中心的角色是否重疊?中研院翁院長所謂要「銜接基礎研究與產業發展」之說,讓人費解。

 

 如果說,生技研究園區所做的研究還是以基礎研究為主,那麼重點是研究大樓、實驗設備等,擺在哪裡其實是一樣的。翁院長說,「理想中的生技園區要鄰近中研院,再加上台大、榮總等醫學中心,才能爆發研究能量」,其實是一種言過其實的理想。我們不能否認科學研究應講究團隊合作,可是科研的分工合作不比做工程或製造業。平常每位研究員各自在各自的領域、實驗室裡研究,並無整天碰頭討論的必要。真有必要時,在網路科技如此發達的今天,照片、數據資料與研究成果,隨時隨地皆可以分享。所以隔個上下樓層,或相隔百公里之外的兩個研究室間,方便性應是差不多的。當然有些實驗需要共同利用貴重儀器,但以今天國內便捷的交通狀況而言,障礙應不大。政府一方面搞雲端科技,一方面又承襲舊思維認為一定要湊在一起搞個聚落型的「研究園區」才能辦好事,豈不自相矛盾?

 

 要說的是,政府施政不能好大喜功,要顧及現實,不能樣樣都想做。尤其更要注意研發資源分配以及財政的排擠效應,免得樣樣落空。而中研院也不必有太多「捨我其誰」的雄心壯志,硬要將科技研發與產業發展兩個重擔一肩挑。中研院、國科會及生物技術開發中心、工研院之間,應該有良好的整合與分工。研究人員沒有權利光憑自己的興趣喜好,就要納稅人掏錢出來買設備搞園區。(作者為環境與發展基金會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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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尊重包容 讓外傭、外配不再見外

2010-05-16 中國時報 【本報訊】

 最近傳出一位台灣雇主逼迫信奉回教的外勞吃豬肉,還以強硬的態度威脅說,不吃就扣薪水。包括美聯社、法新社、英國廣播公司(BBC)中文網、英國《每日郵報》、印度雅虎、菲律賓ABS-CBN電視台、印尼《雅加達郵報》、新加坡《海峽時報》及《印度時報》等多國媒體都報導了這則新聞,甚至引起印尼官方譴責,對台灣的國際形象,造成相當負面的影響。

 

 另一方面,在日前立法院內政、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聯席會中,教育部長吳清基於答覆立委詢問有關陸生來台結婚該如何處理時表示,如果陸生來台結婚,那就是與先前申請來台的目的不符,會要求陸生返回大陸。事後吳清基說明,陸生若在與台灣人結婚後,改以陸配依親身分來台,要繼續讀書時,就必須與本地生一樣經過大學入學指定考試,才能繼續升學,無法延續之前以陸生來台申請的學籍。陸生議題敏感而受人關注,身為教育部長的吳清基儘管有此澄清,然率爾以「遣返」作答,終究相當不妥也不智,同樣有損台灣的形象。

 

 雇主逼迫穆斯林外勞吃豬肉一事在台灣已進入司法程序,該雇主遭檢方起訴,說明雖有這樣的雇主,但台灣畢竟是個民主自由的國家,在法律層面存在著救濟與保護機制;同時,這事也在社會引發相當大的爭議與討論,輿論幾乎偏向指責該雇主的行為,不解在現今多元開放的台灣,怎麼還會出現這樣白目且霸道的自私雇主,這種社會反應,似乎也說明了台灣社會基本上不贊同也不容許這種不尊重文化差異、不尊重人的行為。

 

 逼外勞吃豬肉或可視為個案,但是在立法院裡,民代與官員一場針對陸生來台結婚所呈現的「即席對答」,卻不能以個案視之,因為這種邏輯揭露的可能是台灣的某種集體心態。陸生來台政策一波多折,甚至在立院引爆數波肢體衝突,《陸生來台法案》是否能夠通過立法,目前其實也還有諸多變項。台灣擔心陸生來台搶學校、搶資源、搶台生飯碗、甚至對社會帶來威脅,因此以各種事實上已經是不合乎時代潮流的限校、限域等規定卡住陸生來台機會,此事早已引發包括台大、政大等校長的不同意見,如果連結婚之類的人情之常都不准的話,傳出去會不會貽笑大方?台灣還可以自稱是多元、開放、自由且充滿自信的民主國家嗎?

 

 逼穆斯林吃豬肉一事引發國際關注,但老實講,與外勞、外傭與外配相關的新聞裡,嚴重性比起來不遑多讓的虐待或惡待事件,實在層出不窮;關心這個議題的社會學者與社運人士陸續出版相關著作,也受到很大的關注,如顧玉玲的《我們─移動與勞動的生命記事》,藍佩嘉的《跨國灰姑娘─寫當東南亞幫傭遇上台灣新富家庭》,都在學術與出版市場上引發正面且大量迴響:《我們》得到了台北文學年金獎、《中國時報》「開卷版」二○○八年中文創作十大好書獎、《亞洲周刊》二○○八年中文十大非小說類好書獎;《跨國灰姑娘》獲得二○○九年新聞局金鼎獎、國立編譯館人權獎與《中國時報》「開卷版」二○○九年中文創作十大好書獎。

 

 除了文字,關於外勞、外傭與外配的影像、紀錄片和電影這些年也在台灣大量出現,例如以兩名菲勞在台灣的故事為主軸的電影《台北星期天》正在院線上映,在喜劇的情節中,說的其實是小人物平凡的夢想,外勞其實一如市井可見的台灣人你我他;此外,泰國當紅小說《愛的預習課》出現了以台灣外勞受到的不當待遇所引發的悲劇的情節,台灣讀者讀起來,可能會有一種特別的感觸,畢竟可能很多台灣人並沒有想到過,有一天,台灣以及台灣人對待外勞的態度竟然成了他們不幸的觸發點。

 

 從學術研究到流行文化,與外勞、外傭、外配相關的創作愈來愈多,說明了台灣的外來者在數量上確實已到了值得關心的程度,諸多作品陸續引起的廣泛討論與關注,更說明了其實台灣社會已經做好應該要好好省思對待外來者態度的準備;在全球化之下,跨國、跨區域的交流早已是不可避免的趨勢,台灣本來就是移民社會,多采多姿的風貌與創意、活力正是來自於各種文化的交融與交流,如果我們能夠更有自信、以更開放、尊重的態度與外來者相處,台灣有最好的機會讓不同的族群帶來更豐富精采的生活─讓所有的「他們」有一天都能成為「我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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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ast and famine》

【盛宴VS飢荒】

2010/05/12 衛報

文章原址:

http://www.guardian.co.uk/commentisfree/2010/may/12/tasteles-profiteering-food-crisis

作者:Zoe Williams  12 May 2010

編譯:何品融 國立中正大學哲學研究所

 

**當全世界正遭遇著糧食危機,市場除了利潤卻看不到其他不道德的面向**


  在未來六個月內切達起司的價格將會上漲10%,這不太常見,因為就產地來說,這直接涉及到英國的氣候條件,會是被控制的、被設限的,價格上漲這樣的情況成為了預示著一般經營農業總體災難中有著鮮明對照的故事。UN(聯合國)這星期發表了有關的聲明報告,當預見了食物的價格上漲、短缺跟戰爭,這些所有可能的後果將會導致無法及時制止世界生物多樣性的逐漸消逝。

  在2007-2008年間這個問題被廣泛報導,全球經濟衰退而穀物價格回升,隨著經濟的復甦,作為備案的作法是起碼得先餵飽自己,當那些有吃起司的飲食習慣的國家受到這種經濟衝擊,其他發展中國家的狀況則是更加糟糕。一項2008年的研究顯示那些昂貴食物帶來的影響:有些人挨餓、有些人以廉價製品作為替代、充斥低質量的營養食物、孩童遠離學校、人們因不足的藥物而死亡、市區內的暴亂。

  所以本文作者對於一則刊登在Money Week雜誌上的廣告時感到驚訝:「如何從較高的食品價格中奪取利潤」,非常赤裸裸的標題,這種現象直接或間接的,已經殺了一些人,而且將會扼殺更多人。

  在印度,從2008年以來扁豆的價格已經增加了兩倍,城內家庭通常必須將收入的55%花費在食物上,儘管在不穩定的食物上孤注一擲不太可能進一步的顛覆當前局勢,這看來仍讓筆者覺得不是滋味,筆者之後向Money Week雜誌打了通電話陳述了他的評論,但顯然得不到什麼正面回應,資本家利用資本—這就是他們所做的那些,他們從不假裝自己有什麼道德界線,同時還對自己違反道德的言行感到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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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多元 台灣人權課題

【聯合報╱謝立功/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署長(台北市)】

2010.05.15 02:06 am

日前國內媒體披露某雇主逼迫印尼籍勞工吃豬肉事件,瞬間搶盡「國際新聞」版面。印尼為世界最大伊斯蘭教人口國家。目前台灣約有卅五萬名外勞,印尼籍約有十四萬名,占大宗比例。

印尼外勞多數篤信伊斯蘭教,個性純樸,任勞任怨,性情溫和,服從性高;惟自尊心強,受教義影響,嚴禁賭博、飲酒等違規情事,除禁食豬肉外,禁以左手握手接物,更避諱以左手打頭。我國漁船船長因文化管教差異,曾以不當比喻辱罵,或以左手打頭等方式對待印尼籍漁工,引發幾起印尼籍漁工殺害我國籍船長等喋血不幸事件。近年來,東南亞國家新移民不斷增加及我國邁向國際化同時,尊重與瞭解多元文化,應為國人共同學習的課題。

人權保障為各國政府共同努力目標,亦為我國施政的重點工作。去年3月,移民署率先成立「移民人權諮詢小組」,希冀提升移民署服務效能,並達成人權保障之願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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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多元? 包裝美麗糖衣

【聯合報╱段其文/國小教師(北縣新莊)】

2010.05.15 02:06 am

行行好吧!縣太爺們。

我知道,你們有一些理想,更有選票的壓力。但是,可否偶爾靜下心來,傾聽基層心聲、認真思考你所執意推行的政策,真的有利於孩子嗎?

九年一貫課綱之分段能力指標明訂:英語課程在國小階段是從三年級開始才教英語,但你們卻執意要把執政縣市的英語教學提早到小一開始教,讓家長們不得不提早將孩子送至美語補習班去補習,以免輸在起跑點。

台北縣不顧教育部一再糾正執意推行「活化課程」,用包裝著美麗糖衣的說法,蒙蔽不在教育現場的社會大眾,誤以為:學生並沒有加課,那多出來的半天時間,是以社團的方式,讓孩子能依其能力活潑多元的學習英語。

事實卻是:大型學校不可能在一個半天內,全校或全學年同時排英語課,因為即使加進活化英語教師師資仍然不足。結果,多出三堂課被打散在周一到周五各時段,於是實施活化課程的那一個下午,孩子可能會上到國語、數學、自然…。

縣太爺們,你們今日的地位真是不可同日而語了,只要揭起「地方自治」的旗幟,儼如春秋戰國時的霸主,大至動搖國家制訂的教育課綱,小至兒童節要不要出功課都要管。就因為你們有著這樣的優勢,可否多為孩子想一想,多傾聽基層的聲音,尊重教育的專業,讓孩子不必一再地當白老鼠,最後成為實驗下的犧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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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化學習! 扭轉鸚鵡英語

【聯合報╱陳立中/博士生(北縣土城)】

2010.05.15 02:06 am

台灣的教育其實很阿Q,也很貪心,英語教育實施多年,教的是「啞巴英語」「鸚鵡英語」,教育單位應該積極營造英語成為第二語言的教育環境。

觀察英語老師對推動活化課程的意見,可以證明北縣的作法正是營造英語成為第二語言的教育環境而努力。

英語老師說「時數變多了,跟學生互動增多,感受學生進步,是老師教學最大的動力。」「授課班級數變少,每班英語課增加,教學方式更多元,學生學習成效佳。」「偏遠地區終於有正式的英語老師。」可以發現北縣推動活化課程的意義與價值。

英語是工具,學會就終身受用。語言是自然而然在對話互動中習得;用「學」的思維,教師講解,學生練習、記憶,這種學習成果是語言知識,沒有語言能力的英語成果。北縣加課,要求活潑多元的英語活動,不是「學英文」的課程,改變長久以來非英語國家的英語教學文化,是一大進步。

過去重視文法規則的英語教學,孩子只學到「怕講錯」,越怕就越不敢講。少講英語無法營造第二語言的環境,從孩子的發展來說,學說話是第一要務,讓孩子完備使用語言的能力,「語言習得」搭配隨後的英語學習,平衡且相輔相成。

英語是否流利和時間有很大的關係。越多的對話與活動,能增加英語流利使用的機會。

從宏觀角度看活化課程,如能落實,可以扭轉國內長期以來英語學習的沉痾,盼五一六的草莽激情回歸真正的教育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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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生來台 教育統一

 自由時報2010.05.15◎ 蔣為文

 承認中國學歷及開放中國學生來台引發了不少爭議,其實,台灣真正需要的是國際學生,不是中國學生!

 本人在美國留學期間曾遇到不少中國學生,其中有幾位與我就讀同校。他們在我之前就已經在美國讀書,當我畢業回台灣之後,他們還想盡辦法延畢留在美國。有些中國女留學生想盡辦法與美國人交往,試圖將來能以結婚名義留在美國。如果他們真心嚮往美國的民主自由而想移民美國也就罷,可是每當中美關係有紛爭,這些中國留學生總是批評美國。還有一次,我在美國校園與中國留學生爭論台灣是否為主權獨立的國家,爭論了一個多小時,這位中國留學生語帶威脅說:「反正你們台灣如果搞獨立,我們就是要出兵攻打。」這些中國留學生享受美國自由民主的教育,卻絲毫沒有學習到自由民主的真諦!如果中國留學生來台灣,我不知道他們真的能學到自由民主嗎?台灣的大學若真要國際化、提升在世界上的排名,理應積極網羅世界各國的優秀人才,不應將眼光放在狹隘的中國。

 繼經濟的ECFA之後,馬政府之所以敢立即推出教育的統一政策,其仰賴的基礎在於六十餘年的獨尊華語教育。如果台灣不使用華語,即便開放中國留學生來台,哪些中國學生也不會那麼簡單就能來台。就漢字文化圈來看,日本、韓國與越南因為有獨立的語言文字做文化防護罩,所以能保持本國文化的主體性。台灣要維護教育文化的主體性,勢必也要去除獨尊華語的政策。否則,開放中國留學生後的下一步,恐怕就是我們都要改用簡體字與改學北京腔的華語。

 (作者為成功大學台灣文學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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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牛公投官方網站 

http://140.118.155.28/

消基會董事長謝天仁表示,反美牛第一階段公投連署過關後,第二階段反美牛公投連署已進行 3 個月,竟連 10 萬份都還沒達到;遠遠落後於安全連署門檻 120 萬份,也與法定有效連署門檻 86 萬多份相去甚遠。(新聞連結

--美國牛所可能導致的狂牛症,其之普立昂蛋白,是一種「突變性蛋白質」,會讓大腦變成海綿狀的空洞,慢慢喪失行動力,終至癱瘓而死,此種症狀是無藥可救的致命性傷命害。而普立昂蛋白會透過生態環境(如汙水、土壤、飲用水、食物鏈等)會長期影響所有國人,甚至後代的子孫,換句話說,就算不吃牛,吃素者照樣可能得到人類狂牛病。

衛生署藥物食品管理局表示,根據今年一月五日立法院三讀通過的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一條修正案,禁止輸入美國牛腦、頭骨、眼睛、脊髓、絞肉及內臟,牛舌、牛睪丸、牛鞭、牛橫隔膜、牛尾及牛蹄等牛雜項目,不在禁止之列。(新聞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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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理性的民主

http://www.nownews.com/2010/05/15/142-2603321.htm

陳以森  國立中正大學哲學研究所 哲學與公共事務研究室

中華民國是否該簽署「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這個問題已經成為近日來國家最熱門的話題。根據台灣智庫所作的民意調查,有65%的民眾認為ECFA問題應交由公民投票決定。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蔡同榮也明白表示民進黨的立場是,ECFA問題應由公投決定。可見社會上要求公投決定ECFA問題的聲音已經成為一種不容忽視的立場。從概念而論,公投是民主精神最直接的展現。中華民國是以憲政民主立國,在政治領域中應以儘可能滿足民主精神為原則,所以如果排除其他的考量,由公投決定ECFA問題是個最合適的方式。

然而,在政治領域中並不是所有的問題都只有民主/不民主的面向而已,不是所有政策的正當性都取決於民主或不民主而已。比方說,找尋科學問題的正確解答就不能取決於民主。

西元一九七零年代,法理學家們發現法律根據其本質具有一種特殊的性質,稱作「權威性」。權威性,簡單的說,是指能取代行為者本身去衡量理由的功能。比方說,為了有健康的身體,我該選擇吃肉,還是選擇吃素?我本身是行為者,要選擇什麼,我必須要親自去衡量這些選項背後的理由。但是我本身並沒有醫學知識及訓練,我並不能替自己做出正確的決定。在這個情況下一個醫術高明的醫生給我的建議可以取代我自己去衡量選擇吃什麼。對我而言,醫生就具備了權威性。另外,今日的台灣社會是一個勞力高度密集的社會。對於每一項政治事務而言,我們根本無法事必躬親。我們無法花一整天的時間去質詢政府官員。試想,如果全國人民每天都把時間花在質詢官員,那社會根本不會有人從事生產。所以我們必須去找一些人來代表我們的利益去監督政府官員,而我們自己去從事生產以達到節省社會成本的目的。代議民主制度能夠同時補足一般人無法承受做出政治決定所需的龐大專業知識的負擔,以及節省直接民主所必須付出的巨大社會成本。

今天選擇要不要簽署ECFA並不單純只有民主/不民主面向,這其中還包含複雜的科學問題、國際法問題。這些問題並不能取決於民主。我們必須依賴於政府所扮演的權威性。今日的政府官員是我們因為信任而選出來的團隊,這正是由於我們無法承擔親自去衡量簽署或不簽署ECFA背後的理由所必需的專業知識,所以我們選出這些人當作權威。如果我們要求由公投決定ECFA問題,我們就必須先考量自己是否有能力去解決如此複雜專業的問題。在另一方面,監督政府是我們的基本權利。當在選擇使用直接民主制或是間接民主制的時候,我們是在監督政府這項基本權利與節省社會成本之間作取捨。

既然我們選擇代議民主制度,我們就已經認為節省社會成本的理由高過於監督政府的權利。所以我們不能只訴諸於監督政府是基本權利作為理由來要求以公投決定ECFA。若要支持公投決定ECFA,我們必須訴諸於額外的理由。筆者認為這個理由是,當在ECFA問題上,由國會監督所造成的可能犧牲高過不辦公投所節省的社會成本,我們就有理由要求以公投決定ECFA問題。因此現在民進黨以及65%的高度民意的強力要求公投,我們也要求他們能夠證明社會全體都有決定ECFA問題所需的專業知識能力以及由國會監督所造成的代價高過不辦公投所節省的社會成本。如果不能證明,這代表用公投來決定ECFA,在社會效益面上,是弊多於利,這是不理性的。在專業面上,是枉顧科學、法律專業,這也是不理性的。不理性的民主社會並不是我們所樂見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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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生來台是中國促統手段的一環

自由時報2010.05.14

正當馬政府加速修法,企圖為中生來台敞開大門之際,民進黨立委管碧玲踢爆,台資企業贊助中生來台短期交流的方案,為中生直接來台工作鋪路。將近兩年來,馬英九總統一再強調要開放中生來台,即使修法過程受到各界質疑,但上行下效的結果,某些私校與企業早就不避人耳目地偷跑了。可以預料,一旦中生來台合法化,所謂的三限、六不都會一一破功,那時候生米煮成熟飯,馬英九頂多是多一張芭樂票,一皮天下無難事,台灣人民則被迫吞下所有的惡果。

 

同樣的,採認中國學歷,也是馬英九勢在必行的主張。為了替此一政見推波助瀾,統媒還炒作若干台灣高中生放棄國內頂尖大學,選擇到中國的大學就讀的新聞。然而,有些負面的消息,他們就置若罔聞了。例如,中國福建省教育工委、教育廳最近公布了針對大專教師的考核管理辦法,其中一條明白規定:「在教育教學工作中散布違反中共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黨的基本理論、國家法律法規等錯誤言論,對學生確立正確理想信念和政治信仰造成不良影響」者將予解聘。此一規定當然不是福建省專利,最近,中共宣傳部封殺了尖銳批評毛澤東的北京中學教師袁騰飛的網路授課視頻。可見,對於教學的政治檢查,普遍存在於中國。

 

這樣的落後國家,我們可以讓年輕學生前去「深造」嗎?台灣學生到中國就學,等於接受中國政治洗腦,對台灣的認同將被中國宣傳誤導,從而誤以為台灣真的是中國的一部分。或者說,馬英九與統媒鼓吹採認中國學歷,鼓勵台灣學生前往中國就讀,就是希望我們的下一代提前做好迎接終極統一的思想準備?中國官方早就指出:「要擴大招收台灣學生,使更多的台灣學生來大陸讀書,這是關係到祖國統一的大事,應從祖國統一大業高度來認識這個問題。」它也不諱言:「把台灣學生請過來,接受大陸的教育,使他們增強對大陸的了解,認同祖國統一,這是一個很好的方式。」事實上,今天台灣面臨的採認中國學歷問題,就是中國二十年來教育統戰的結果,而馬英九卻不惜與魔鬼共舞,讓事態更為嚴重,這種心態算什麼「以台灣為主」?

 

可以想像,採認中國學歷、開放中生來台,既是馬英九的願望,也存有中國的壓力。因為,對中國而言,對終極統一而言,摧毀台灣的國家意識,釜底抽薪之道便是「從根毒起」。一方面,馬政府在台灣大力推動中華文化,學校課程也充滿大中國意識,排除台灣主體性的教育內容,增加中國史、文言文比例,即為顯例。這樣猶嫌不夠,國共兩個中國黨還鼓勵台灣學生到中國就讀,讓他們在耳濡目染之間「認同祖國統一」,為此採認中國學歷乃屬必要之舉,因為如此一來「認同祖國統一」的台灣學生,畢業回台便可以當教師、公務員,在台灣各個角落為統一效力。

 

與此同時,大量中生來台,也是不可或缺的促統安排。中生來台,久而久之,難免在台灣結婚生子就業,一如中國配偶來台灣,台灣社會的中國因素便日益濃厚。現有的馬政府、統派、統媒,已經讓台灣大幅向中國傾斜了,將來再加上更多的中國配偶、擁有中國學歷的台灣年輕人、以各種方式在台灣居留的中生,以及中國藍領白領勞工,台灣人民將永無寧日矣。所以說,採認中國學歷、開放中生來台,不是單純的教育問題,而是關係到台灣的認同與存亡,它們跟ECFA一樣,都是國共兩個中國黨「反獨促統」的精心策劃,台灣人民尤其是年輕人千萬不能上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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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論:人權豬肉

2010年05月14日蘋果日報

人生而平等,是普世的基本信念。不過人生有很多的無法選擇,有些人生在富豪官宦之家、有些人生在貧窮落後地區,每個人的人生際遇,因此大不相同,但這都無礙一個人的基本人權。宗教信仰自由、不同宗教間的相互尊重,更是基本人權的主要內容。台灣身為國際科技主要輸出大國,在21世紀的今日,竟有僱主強逼穆斯林外勞吃豬肉,難怪會變成國際醜聞。

忽視外勞人權

台灣能有今天的經濟發展,外勞、外傭功不可沒。如果沒有外勞幫助台灣政府與許多企業從事粗重、少有人願意擔任的工作,高速鐵路、捷運等重大建設,恐怕到現在仍在進行中;如果沒有外傭、外籍看護工幫忙照料老病民眾,許多家庭恐怕早就撐不下去、親人分崩離析。

但台灣外勞的人權長期被忽視,5年前的高捷外勞暴動事件,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發生。強逼穆斯林外勞吃豬肉,好比強逼佛教徒殺生,不僅是不尊重外勞的基本人權、更是嚴重踐踏外勞的信仰,是人權歧視、種族歧視、更是信仰歧視,台灣人應引以為恥、深以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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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門話題-教育政策 豈能一言堂

2010-05-14 中國時報 【王新偉/北縣三重(教育工作者)】

 台北縣的英語活化課程在引起教師的反彈和家長的疑慮後,台北縣教育局未循充分溝通和政策說明的途徑,卻以一紙行政命令發函禁止教師針對活化課程發放問卷文宣,顯然沒有尊重教育的言論自由,悖離教育的專業自主權。

 

 周縣長曾信誓旦旦強調「給孩子競爭力與快樂的學習童年」,但這種不顧學生興趣,只為增加英語授課的做法已經違背「適性學習」的教育理念。雖然活化課程有別於傳統死背、加入了歌唱、跳舞教學,但以台北縣目前的教育資源,所需的英文師資要從哪裡來?如果沒有完善的師資,活化課程最後可能淪為固定教材、固定教室、固定講授方式的老模式,美其名是英語活化課程,其實無助於學生循序漸進的學習,因為學習興趣才是學生能否提升英語能力的關鍵,如果活化課程無法讓學生感到靈活豐富、充滿意義感,則學生「學英語有什麼用」的反抗情緒勢必加劇,最後導致教育資源的失衡和浪費。

 

 而且加課獨厚英文教學,卻不是自由閱讀和從事運動,就是一種政治理想凌駕教育,因為英文能力好壞和競爭力、或者上課時數並沒有絕對的關係。單純加課,卻忽略個別需求,反而可能造成英語程度的落差,如此豈是給孩子快樂的學習童年?活化的意義又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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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錯殺 誰來償命

2010-05-14 中國時報 【林峰正】

 「國防部就民國八十五年空軍作戰司令部所生甲女童姦殺命案,違背法令規定,將全案交由空軍總部政四處反情報隊處理,對被告江國慶實施違法偵查及訊問,並進而肇致非法取供情事;所屬偵審機關復未就自白任意性詳加調查,並於發見疑有其他犯罪嫌疑人時,以調查未盡之報告,漠視其相關不利證據,迅即將江國慶執行死刑」,以上為監察院糾正國防部草率辦案的報告內容。

 

 江國慶案發生在距今十四年前,當軍方鎖定役男江國慶涉嫌姦殺女童採取偵查手段未久,江國慶的父親江支安即四處奔走主張江國慶是冤枉的,民間司改會亦介入協助,積極向監察院陳情,然國防部仍在速審速決的辦案壓力下,在案發一年多以後便判決江國慶死刑確定執行槍決。所幸全案並未因為江國慶已「伏法」而煙消雲散,反而引起法學界與輿論的多方探討,終致監察院正式糾正國防部偵審該案的各項違法失職情事,並要求本案應予重查,以彰公義。

 

 有人說,這是軍法審判所犯下的錯誤,而且這是過去的錯誤,現在已經沒有這樣的事情。事實剛好相反。此話怎說,監委調查此案時發現姦殺女童案的犯案情節疑與同一時期發生的竹竿性侵女童案相仿,極可能是同一被告所為,竹竿性侵女童案的嫌疑犯也具狀要求調查,但卻未受到承審法官重視,該嫌疑犯多年後被判決無罪確定,才扯出承辦檢察官在案發初時草率蒐證,致事後追查無著,石沉大海。

 

 你說,這樣還能講草率、荒唐、違法辦案只有軍事審判才有嗎?竹竿性侵女童案的承辦檢察官不也類同嗎?承審的法官對於可能的線索也未能及時處置,以致釀成不可彌補的錯誤。相關的錯誤,至少已造成江國慶被槍決喪命,竹竿性侵女童案的被告歷經十三年纏訟始獲判無罪的悲劇,當然還有死難瞑目的被害人。

 

 專門從事死刑犯救援的美國人權組織說,迄今為止,已有一三九名死刑犯被證明是冤枉而遭釋放,這個人數隨著刑事鑑識科技日趨發達不斷增加中,因此冤錯假案當然不會是過去的事。相反的,是現在進行式。司法制度相較之下比台灣精緻的美國尚且如此,台灣一定也不會好到哪裡去。

 

 結論其實很清楚,江國慶案所呈現出因偵審人員故意或過失所造成的誤判,涵蓋了過去及現在、軍法及司法。我們除了應該關心惡劣辦案手段所造成不可饒恕的罪行,嚴懲違法失職人員,極力去彌補肇致的損害以外,更應該致力於制度面的改善。例如刑求的防止,全力保障被告接受律師協助的權利,不適任法官、檢察官的監督淘汰。

 

 更重要的是,不論制度面如何改善,在實際操作過程裡總有落差。舉例言之,直至一年多前,還有調查局的調查員不准在場的律師幫被告核對筆錄的正確與否。再以民國八十六年所通過訊問被告應全程錄音錄影規定的執行情形觀之,辦案人員仍有以違法手段逼使被告承認犯罪,再錄下事先演練過筆錄製作過程的情形。總而言之,不論制度如何修正,所謂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這也是刑事訴訟法典愈來愈厚猶不足以禁絕違法偵審的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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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正義不能便宜行事

  • 2010-05-14
  •  
  • 中國時報
  •    〔
  • 本報訊〕

司法是社會良心的最後一道防線,也是維繫是非善惡的價值坐標。但這道防線要能有效護持社會正義,得到民眾的信任與支持,在執行時就必須極度嚴謹慎重,證據務必充分確鑿,程序上更不能便宜行事。

 

 根據監察院歷經七年調查後公布的調查報告,民國八十五年的空軍作戰司令部發生謝姓女童姦殺案,當時國防部違法指派反情報隊對嫌犯江國慶取供。遍查國防法令,沒有任何規定授權反情報隊行使軍法警察權。而當時使用的非法手段,包括疲勞訊問、關禁閉、整夜作體能訓練、以電擊棒威脅、強光照射等等。而自白內容和客觀證據充滿矛盾,只採信有瑕疵的證據,其他證物尚未檢定,又漠視另一許姓凶嫌主動承認犯案的自白,對被告有利的DNA證物也沒有提上法庭。

 

 報告並指出,當年軍方速審速決,從宣布破案到槍決江國慶不到一年的時間,「如強盜明火執杖,擄人父兄妻兒。」監委馬以工痛心質問:「司法真的代表公平正義嗎?」監察院並通過糾正國防部,要求嚴懲違法失職人員,若依舊迴護,絕對將提出糾彈。

 

 回顧這樁重大案件,當時曾經引發社會嘩然,軍方自然有極大的破案壓力。但擅自指派反情報隊出馬,並採用違法逼供手段,證物的搜集、處理與選擇又有重大瑕疵,漠視人權,罔顧程序正義,火速執行死刑,這種種行徑,以及其背後輕忽人權法治、便宜行事的心態,都是一個民主法治國家所不能容忍的行徑。究竟江國慶是不是含冤而死,現在很難再找到更多證據來釐清真相,可是至少,以當前嚴謹的標準來檢驗當時的證據及程序,恐怕也不足以對江國慶定罪。這條在十三年前槍決的生命,是司法正義的宣示還是反諷?思之令人不安。

 

 人不是神,無法察知所有真相;但人類社會要建立一套共同遵守的行為規範,並且以公權力給予犯罪者懲罰,剝奪其自由甚至生命,偵查蒐證起訴審判的過程就必須盡可能嚴謹,以求勿枉勿縱。

 

 因此,實現司法正義的第一道防線,就是搜集鑑識證物及偵辦案情。在現代法治國家,要定罪必然需有足夠的確鑿證據,不能只有嫌犯的自白。因為被告有說謊的權力,到底是否吐實必須佐以客觀證據,而違法取供更是法所不容,何況是動用並無軍法警察權的反情報隊。這些程序一有瑕疵,就會影響呈堂效力,甚至冤枉好人而縱放壞人。

 

 有瑕疵的正義,實現不了真正的正義;打著正義的旗幟卻不自我要求,更是一種濫權。有人也許認為壞人的人權不值得保護,但這些程序之所以必須嚴謹,是因為它要確保任何人──包括有罪的、無辜的、甚至可能是你是我,在遭遇到司法問題時,基本權益可以得到保障。監獄裡少錯關一個人,就不會放另一個歹徒逍遙法外。這套機制,是為了保護社會整體,不是哪位個人。

 

 此案另外一個需要檢討的,是軍方的辦案品質問題。這些年來檢警的偵辦蒐證技巧已經明顯提升,但軍方相關部門是不是在專業技能與設備上也自我精進,外界難以檢驗。在這個資訊公開新聞自由的時代,檢警辦案品質如何,很容易受到公評,其各自內部也有考核評鑑,但軍法部門的偵辦審理品質,卻比較不受外界監督。一個社會裡,對於司法正義不能有兩套標準,軍法部門不能自外於社會,同樣也需要接受監督,才能督促其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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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溥:誰願意創作?

 

【聯合報╱焦元溥】

2010.05.14 04:13 am

 

以前每到巴黎,我總寄居在Nanterre的友人宿舍。和地鐵隔站的新凱旋門相比,這實在是個不出名的小角落,幾次造訪後也就完全摸透。但即使無比熟悉,有棟建築我卻始終不願再次走進,總遠望那白色牆壁而快步走過。

 

那是無數習舞者心中的夢想,巴黎國立歌劇院附設舞蹈學校。

 

之所以總是繞道,不是我不愛舞蹈,而是不願回想多年前曾目睹的該校入學考「盛況」。舞校入學測試向來嚴苛神祕;因為無法預估青春期後的體格,父母也得陪同出席,讓考官評判孩子技巧之餘,也能端詳雙親身高以推估成長可能。家長也是忐忑不安———是該加油打氣,還是該祈禱落榜?畢竟就算中選,也不能保證順利畢業,已經擺在眼前的,卻是永無止盡的練習與折磨。若非親自穿上舞鞋,又有誰能體會,所有優雅的旋轉、平衡、跳躍、開闔,全都繫於一步一淚的腳尖?

 

即使終能苦熬學成,如願進了舞團,絕大多數舞者仍然難圓化身王子與公主的夢想,只能在侍從與天鵝的隊形裡追求齊一的步伐。甚至,無論如何敬業認真,巴黎歌劇院舞團給的卅二歲生日禮物就是一只解聘書。從今以後,請自己尋找人生的舞台。

 

這般場景並不孤獨。不同的國家,同樣的眼神,一年又一年聚在著名舞校,等待命運的裁判。如此辛苦生活,換來的究竟是什麼?答案因人而異。至少當芭蕾舞者站上舞台,舉手投足間所綻放的正是自己歷經千迴百折後的靈魂,所能激發的巨大能量也往往超乎想像。說到底,音樂和舞蹈是靈魂最直接、最自然、甚至也最深刻的表現。當這兩者精練成藝術,那是超越一切的普世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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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同:毋忘飛魚飛彈的教訓

 

【聯合報╱李家同】

2010.05.13 02:10 am

 

我們國家最近又在大談我們向法國購買軍艦的事,這使我想起福克蘭戰爭。

 

一九八二年,阿根廷和英國為了福克蘭島的主權而爆發了戰爭,福克蘭島遠在阿根廷那邊,英國必須派出海軍作戰,英國的一艘雪菲爾號軍艦卻被阿根廷的飛魚飛彈擊中而沉沒。飛魚飛彈是法國製造的,當時的英國首相柴契爾夫人向法國總統密特朗求救,請他告訴英國如何躲避這種可怕的飛彈,密特朗當然不肯,可是柴契爾夫人威脅他,說法國如不肯給英國這項秘密,她就只好動用原子彈,密特朗屈服了,英國軍艦也就不再害怕飛魚飛彈,倒楣的是阿根廷,他們買了沒有用的武器。

 

這件事告訴我們,向外國購買武器是一件危險的事,大國之間有他們的利害關係,必要時,這種關係必須維持,因此小國就成了犧牲品。

 

以我國的國情而言,我們當然不可能在武器上完全自主,但我們也不能永遠地在國防上依賴外國,正確的策略是要有一個計劃,使我國的國防能逐漸地自主。我在此提出幾個觀念:

 

一、國防部不能成天考慮發展武器是否比買武器要貴,我們曾經自己發展了戰機,但是我們顯然放棄了繼續改良這種戰機的努力,任何戰機不加改良,當時無論多麼精良,因為別的國家都不斷地推出新的戰機,我們當時不錯的戰機就無法和他們相比了。不再發展下一代的戰機,是一件十分令國人傷心的事,因為當年發展戰機的工程師們好不容易地累積了不少寶貴的經驗,正可以替國家責獻所長的時候,國家卻叫他們告老回家,這個決定,一定是因為買戰機比發展戰機要便宜,如果我們不改正這種想法,我們將永遠依賴外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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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外國文化 從瞭解開始

 

【聯合報╱陳業鑫/台北市政府勞工局長(台北市)】

2010.05.14 04:13 am

 

一個多月前,勞工局為在台北工作的泰籍朋友,舉辦「泰國潑水節」的活動,當時來參加的泰國駐台副代表向我表示,泰國人到許多國家工作,只有台灣為他們舉辦潑水節,鄉愁得以紓解,為此,她特別感謝台北市民對外國文化的尊重。但現在傳出雇主逼迫印尼籍勞工朋友吃豬肉,讓我國國際形象受到很大傷害,令人遺憾。

 

因為職務關係,加上家人有與菲律賓籍人士聯姻的背景,對外勞朋友在台北的情形特別關注,經由互動,體認到只有先從瞭解他人文化開始,才能談得上尊重。否則,類似憾事將層出不窮。

 

例如,印尼朋友因伊斯蘭信仰關係,除了不食用豬肉,也必須在「開齋節」守戒律,日出後到日落前均不進食;越南朋友以米食為主,對麵食較不習慣,又因家鄉普遍沒有冰箱,如果將剩菜剩飯放進冰箱,隔餐再加熱提供越南朋友食用,會被誤會為雇主虐待行為。

 

菲律賓朋友因信仰天主教,周日必須上教堂做禮拜,每年三、四月間的復活節、十二月廿五日的耶誕節及五月最後一個禮拜日的聖十字架節,則是必須參與各項活動的重大宗教節慶,而台灣家庭早餐經常食用的稀飯,在菲律賓傳統是家中有人過世才吃。

 

泰國朋友不喜歡被碰觸頭部,傳遞東西時也要避免越過頭部,坐著時也不喜歡翹腳或被用腳底對著,以紅筆簽名是觸霉頭;另外,泰國與印尼傳統都認為左手不潔淨,吃飯、遞東西都應使用右手。如果雇主能夠充分瞭解上述各國人士的文化傳統,才能談得上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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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破立 邁向黃金十年

 

【聯合報╱林建山/環球經濟社社長(台北市)】

2010.05.14 04:13 am

 

馬總統執政近兩周年,最具體的績效莫過於讓經濟大有起色,初步的評價應該可以給予七十六分高標。但整體而言,過去兩年經濟政績,衹能說是穩住陣腳,若說是創造國家社會的大滿意,則尚有極大的可努力空間。

 

昨日馬總統接受專訪,表示五都選舉是二○一二大選的前哨戰,會「全力以赴,絕對不會自我設限」,並將五位國民黨提名人的名字編成「昭財郝強立」,期望打造台灣黃金十年的開始。

 

日前一項民調顯示,國人對馬兩年施政成績,認為國際地位變好的有百分之四十一,認為兩岸關係變好的更高達百分之六十七,但是,認為已使經濟景氣變好的祇有百分之卅九,而超過四成認為仍然不好,且有高達六成認為就業機會仍然相當困難。

 

經濟施政表現無法亮麗,也無法使民心歡悅滿意,最主要的原因在於,領導人本身的過度謹小慎微,不可能作得出大破大立的創新之舉,以致經濟尚未恢復應有的「正常」,夸言讓台灣邁進黃金十年的未來,則應有更大膽的「創新性破立」作為才有可能。

 

台灣面對最深沉經濟危機,是國家競爭力與國家吸引力之連袂退化與淪落。經濟上的雙闕陋固疾,早已使台灣變成為跨國企業與國內外投資人認為是整體營商環境不良國家,而被打入投資營運標末段班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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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救助法本次(99年度)修法重點說明
行政院政務委員 薛承泰
薛政委辦公室秘書 鍾佩珍
關鍵字: 社會救助法 中低收入戶 貧窮線

        社會救助法自民國69年6月14日公布後,歷經民國86年、89年、94年、97年及98年等5次修正,足見各界對此法的重視與期待。而立法院第七屆(任期自2008年2月1日至2012年1月31日)第1會期迄今(第五會期),已有數十位立法委員對社會救助法提出多達21項的修正提案,加上這兩年來全球性金融風暴所引發的經濟劇變及實務操作上所遭遇的問題,為能有效並妥適救助經濟弱勢家庭與個人,並協助其自立,筆者自94年開始研究,也經內政部多次會議研商,再次提出修正草案。


        綜觀此次內政部所提的社會救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內容,除期使實務運作更順暢(第五條相關條文)、增加脫貧相關措施等外,在政策層面上的重大變革,如改變最低生活費的計算方式(第四條)、明確定義中低收入戶(第四條之一),可說是本次修正的最大特色。至於眾所週知貧窮人口率與貧戶率偏低,目前多數人均已了解主要並非「最低生活費」偏低的問題(以台北市來說,門檻甚至高過於香港,和美國的貧窮門檻相當),而是發生在「列計家庭人口」、「工作能力」、以及財產的認定與設算問題,而這些問題隨著地方而異,甚至隨著個案而不同;因牽涉相當廣泛,本文不擬對此議題來討論,僅針對草案中影響「貧窮線」最重要的「第四條」與「中低收入戶」(第四條之一),為大家簡單說明。


        民國94年社會救助法修正通過後,第四條明確界定低收入戶必須符合『三合一』,即所得、動產與不動產三方面都要符合標準,才能成為低收入戶。在這三項條件中,動產與不動產的金額,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定之(如台北市今年放寬不動產金額);而與收入相關的「最低生活費」(俗稱貧窮線)則由中央、直轄市主管機關參照中央主計機關所公布當地區最近一年平均每人消費支出百分之六十定之。民國97年度台北市、高雄市、台灣省分別為14152元、10991元、9829元;98年度增加台北縣,即發生台灣省少了台北縣的計算結果為9660元,內政部為了避免突然降低台灣省貧窮線的衝擊,即改回不排除台北縣的計算方式。99年的貧窮線計算資料源自於97年家庭收支調查,因受到金融大海嘯影響,高雄市與台灣省驟然下降,為了避免大量低收入戶失去救助資格,內政部決定沿用98年的標準(見附表一近年來我國的貧窮線)。
表一 近年來我國的貧窮線(最低生活費)                  單位:新台幣元

  台灣省 臺北市 高雄市 臺北縣 金門縣/連江縣
88年度 7,110 11,443 8,828 ------ 5,800
89年度 7,598 11,625 9,152 ------ 5,900
90年度 8,276 12,977 9,814 ------ 5,900
91年度 8,433 13,288 9,559 ------ 6,000
92年度 8,426 13,313 9,712 ------ 6,000
93年度 8,529 13,797 9,102 ------ 6,300
94年度 8,770 13,562 9,711 ------ 6,300
95年度 9,210 14,377 10,072 ------ 6,500
96年度 9,509 14,881 10,078 ------ 6,500
97年度 9,829 14,152 10,991 ------ 6,500
98年度 9,829 14,558 11,309 10,792 7,400
99年度 9,829 14,614 11,309 10,792 7,400

 
        雖然每年大家都很在意「最低生活費」金額是多少,多數人並不清楚是如何計算,而在最近幾年已經產生三個地區升降不一致的現象,尤其在經濟情勢劇變下已產生相當的混亂,而問題癥結就在於“地區”為單位樣本數小所帶來的不穩定、“平均”的計算受到極端值影響,以及未注意到統計的”抽樣誤差”。未來五都的出現,將使上述的情形更為混亂,簡言之,社會救助法第四條已經面臨非修不可的時候了!


        「最低生活費」目前分台北市、高雄市及台灣省三個地方各自計算,樣本數每一年分別是2000,1500,及10000左右。在統計學上,有抽樣就會有誤差,尤其在樣本數少的時候,更為明顯;加上採用“平均數”(平均消費支出),易受極端值影響,在貧富差距拉大時,平均數較不穩定也難反應整體經濟狀況,「最低生活費」會明顯受到少數富人的影響而變動(稱『富人效果』);而三地區貧窮線的變化方向也不一致,呈現一國三制,明年五都出現之後,現行社會救助法第四條將更難以適用。以台北市為例,在260餘萬總人口90餘萬戶中,抽取2000戶進行調查,而這2000戶(經過樣本權數的調整)的平均每人消費支出的60%即為「最低生活費」,換言之,在這2000戶中多抽到一個富翁或其中有一個有錢家庭的消費金額增減個數百萬,就會影響到貧窮線;遑論其他縣市樣本數偏低,影響更為明顯;將來五都出現時,每個地區都會面臨這個問題。這種狀況,在金融海嘯經濟情況不佳時,有錢人依然賺錢(甚至更多),消費不減反增時,更容易扭曲經濟實況!即使在整個社會過去一年經濟穩定不變的條件下,仍可能因「抽樣誤差」使得新公佈的貧窮線也會有所變動,令處於邊緣的低收入戶,即使在所得、動產與不動產均無改變情況下,“一覺醒來就脫貧了”!這不僅失去作為判斷「低收入戶」的正當性,對原低收入戶不公平,也突增地方政府處理低收註銷戶所產生的困擾;今年(99年度)最低生活費,台灣省與高雄市延用了98年,也就是這些效應所產生的混亂所採取不得已的措施,這正意味著目前的計算方式已經出現問題。


        此次修法草案(修正草案第四條「…前項所稱最低生活費,由中央、直轄市主管機關參照中央主計機關所公布臺灣地區最近一年每人每月可支配所得中位數(以下簡稱所得基準),以其一定比率定之;所得基準相較現行除增減達百分之五以上,按變動比率調整外,最低生活費不予調整;直轄市主管機關並應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前項所定一定比率之範圍,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改變以地區為單位的計算,而是以全國為對象來計算,再搭配“中位數”(取代平均數)減少極端值的影響,計算出全國的中間位置,稱之為「所得基準」。有了「所得基準」,將來各地區的低收入或中低收入標準,均不得高過於「所得基準」,因高過這個數字,就應該是「中高所得」。


        以“所得”代替“消費”,主要是回歸實務與人性考量,每個人對自己所得的記憶清楚遠超過對消費的記憶,加上消費項目多而雜,付款周期不一且額度隨季節變動,有的一次繳清,有的是月繳、半年繳等等,致進行家庭收支調查時,不僅難以作答,就算是記帳也未必能涵蓋所有的項目與精準反應消費狀況;此外,消費的項目隨時代變遷也快過於所得,例如當前通訊設備、保全…和10年前比較起來,消費量與比例都有很大的變化。第四條的修正,重點在於計算出全國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即『所得基準』,作為各地區最低生活費共同計算依據;最後,將抽樣誤差納入考量,每一個新年度計算出來的結果,和現行「所得基準」差別在百分之五以內者不予調整,不僅可避免因抽樣誤差而影響低收入戶資格的改變,最低生活費在跨年間也會較穩定,便於低收入戶的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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