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金要報酬 教育大諷刺

【聯合報╱莊正己/設計工程顧問(北縣新店)】

2010.09.15 01:39 am

一直以來社會上視「拾金不昧」為美德,更何況這錢本來就不是拾獲者應得的財物,全數奉還自屬合理,假設以立法院通過的「恐龍法條」來行使「留置權」,向遺失財物者要求三成報酬,顯然有失厚道。

台灣的教育已經出問題了,不知何謂品德,也不知道什麼叫做禮儀?立法者也應權衡國情與民情,將外國的月亮搬回來,只能照到自己的缺點。

當前的社會欠缺的是「尊重」,如果懂得尊重,學姐就不可能行使「留置權」,讓學妹心急如焚。

台灣欠缺品德教育已久,跟著先進國家的腳步走,或許能夠讓生活富裕些,但守法精神與公德心的培養,還是需要自己來做。廿年的教育讓人懂得運用「留置權」賺取報酬,真是百年樹人工作之最大諷刺,畢竟品德教育不是嘴巴說說而已,是必須要落實的,可能很多人已經不知何謂「有所為,有所不為」的真諦了,以上案例就是「不該為」的最佳典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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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留置權 好心做壞事

【聯合報╱朱繼亨/研究生(台北市)】

2010.09.15 01:39 am

拾金的學姐對失金的學妹要求三成報酬,也許有失厚道。但立委如因此刪了民法留置權的規定,對「激發人性」可真有助益?

春秋時期,魯國有一條法律:魯國人若有在其它國家為人臣妾者,只要有人能贖回他們,送回魯國,魯國就發賞金予以獎勵。子貢想做好事,贖了魯國人送回去,卻不取金。

孔子相當不以為然,表示:子貢用好心做了壞事啊!如果子貢這例子一開,大家都知道贖人其實拿不到賞金,以後就沒人願意花錢將魯人贖回來了。子貢如果守法拿了賞金,其實無損他的德行;但他不拿賞金,反而害得這項良法美意付諸流水了。

若刪除留置權規定,筆者實在不敢猜測有多少拾得人會是「拾金不昧」的好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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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需要高油價 >

文章來源 : 衛報

作者:Graham Wayne

編譯:李秉朔 國立中正大學哲學研究所、哲學與公共事務研究室成員

高油價可以威脅人民,全球暖化不行。

政客們在選票與緩解氣候變遷之間左右為難,然而石油危機可否拉他們一把?Daniel Gros的評論寫到:「美國總統歐巴馬力推的氣候變遷法案甚至連呈送美國參議院都沒指望,因為它壓根就沒有被通過的可能。」這篇分析以宿命論結束:「恐怕只有當氣候變暖再不是單純的科學預測,等它切實地降臨到人們頭上時,全球層面上的實質性舉措才有可能。」

難道不必憂慮嗎?氣候變遷是個鬼鬼祟祟的敵人,難以感覺、看見、識別。不像石油危機。因此有了另一個問題:西方政府知曉國際能源署過去一貫掩飾石油危機的緊迫性?有人可能期盼政府領導人瞭解這類嚴肅的事態。如果他們瞭解,何以再生能源的替代方案並非更長遠、

更需要被解決的首要事程?此乃 George Monbiot 於2008年2月,透過資訊自由問答平台,向商業部提問關於政府的石油危機應變計畫的細節。

「我收到的回覆使我很詫異」Monbiot在衛報上發表。想想那種回覆,其實也不令人奇怪:「政府認為不用對2020年以前偶爾發生的石油供應危機提出應變計畫。」18個月後,衛報報導國際能原署的醜聞(國際能源署一直由於其對全球石油儲量的誇大而備受譴責,且他們常常在公布後又下調。 2009年11月,一位不知姓名的高級官員說,國際能源署由於美國政府的壓力經常高估全球石油供應,低估替代能源),2020年前原油儲量充分的牛皮吹破。政府到底被 IEA這兩面人耍弄,或者(英國)政府也插手其中,使得能源供應這個緊迫且長遠的動亂難以出現曙光。

除了石化業,想瞭解商業活動因應危機的程度或石油危機籠罩全球的速度,確實非常困難。總之,石化業看起來像突然驚醒,至少就英国皇家国际事务研究所發表的清潔能源安全白皮書所稱:商業的戰略風險和選擇是一項指引。該研究所的評估向來嚴謹。 Paul Stevens教授的主張尤其引起我的注意:能源供應的難關,或2013年就會出現,想要阻止一桶原油超過2百美金並非不可行。

 

 一桶2百美元的原油對工業經濟會帶來什麼衝擊?高油價會持續下去嗎?

我們將會親眼目睹難以避免的全球市場崩解,農地減縮,成品與原料的運輸花費愈來愈高(正港悲觀主意者還會外加一兩個石油戰爭)。到處都可感受到波動,照例,窮人首當其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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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司法改革基金會的募款餐會訂於9月18日中午12點,懇請支持司法改革的朋友認購餐卷每張2000元(今年的餐券設計如明信片尺寸大小,圖樣如附檔 

同時司改會也開始進行畫作義賣,線上的義賣品目錄網址參考http://www.jrf.org.tw/newjrf/2010funding/2010funding-auction.htm,募款餐會現場也會進行義賣活動。 

這次有許多件非常精緻的義賣品,希望喜愛文藝的朋友支持,也歡迎轉寄。

  

司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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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來植栽 氾濫成災

2010-09-12 中國時報 【莊芳華】

 「花」的美,彷彿上蒼在人間創造的奇蹟,任誰都難以抵擋它的魅力。誰不喜愛花?更何況是一場群花聚展的盛會。但是,選擇在人口密集、車流壅塞、建築物林立的台北水泥城,卻要種植必須仰賴泥土與水源,才能存活的花卉,營造一場像「煙花」一般,燃放一百七十一天之後,即可能枯萎死亡的花卉秀,根本是短線利益考量的「發想」。其實,目前就不知有多少花已經枯萎了。 

 台北盆地氣溫酷熱,人工澆水也是一大消耗,節氣已進入植物生長蕭條的秋冬,這些花卉能夠存活多少時辰?一旦枯萎,留下多少該拆除、該清運的垃圾?所有後遺症是很容易估算的。 

 許多公共建設往往在風風光光啟用慶典之後,就頹敗破落了。一次「建設」的快速敗壞,正好成為下次更大規模「重新建設」的堂皇理由。執政者不斷花費預算,包商配合弄巧求變,忽視適地適性與環境融合的產業規劃,看不見城市未來發展的願景。可憐我們少少珍貴的公共空間,在「反覆」的建設過程中消失殆盡。 

 早年景觀工程公司規劃造景時,會預先設定植栽物種,指定某些台灣很難找到的植物名目,達到樹種綁樁的目的。今天台灣到處看見的黑板樹,就是包商為了景觀工程,從國外引進來。當年進口時,價格被哄抬得非常昂貴,如今已經是全台灣到處氾濫的生態垃圾了。 

 當造景商人選了最韌命、好照顧、省工、存活率強的物種作為主要植栽,例如原產海南島的「春不老」、來自中國大陸的「馬蘭」和「六月雪」、南美洲原產的「黃金金露花」、「蟛蜞菊」等外來種強勢植物,最大特色就是很好種、容易養。例如被討論最多的南美蟛蜞菊,在百科全書的記載,屬百大惡草之一。它生性極強健,節節可以生根,覆蓋土地、排擠其他物種的勢力,簡直不亞於會吞噬森林的綠癌蔓澤蘭,隨便折一段扞插,約經過十天左右就可以長根蔓延。 

 從日本來的菟絲子、南美洲來的銀膠菊,造型都很美,卻已經是台灣生態的嚴重殺手了。這些外來種強勢植物入侵台灣,排擠生長較遲緩的台灣原生植物成為弱勢者,甚至被驅退到滅絕,這是一種生態殖民,是台灣生態的危機。 

 台灣沒自己原生種花卉嗎?開黃花的水生萍蓬草、紫花台灣野牡丹、原生黃花鳳仙、清秀的月桃花、山芙蓉、烏來、金毛、森氏等杜鵑,結橘紅色果實的刺茄、珍稀的原生百合、清香野薑花……等等,我們還有品系豐富的原生蕨類、流蘇木、桃實百日青、有甜味的土肉桂、早年阿嬤拿來插在頭髮上的樹蘭香花……等等綠籬植物,更具台灣獨特風華。甚至宜蘭舉辦的蘭陽花卉展中,花藝學人把台灣特有種「野生花卉」例如:玉山紫金牛、白飯樹、寒梅、銀柳、玉牡丹等培育成「庭園花卉」,所謂讓「野花變家花」技術,都在精進當中。 

 策劃台灣景觀工程的工程師,在規劃之前,如果願意上網了解一番,看看這些生長自台灣土地,卻絲毫不受重視的台灣特有種花卉,其風采何等炫麗繽紛!了解一下,台灣民間有不少生態關懷者,如何為了護育台灣原生種植物而默默努力。若以為擁有龐大經費,可以燒錢種花,卻無視於生長在台灣土地上的珍寶,以「省事、事省」的態度,買侵略性外來種充數,這將是典型殖民城市的生態殖民行徑。(作者為作家,退休生物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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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 「考」出來的公務員? 

【聯合報╱呂太郎/法官(台北市)】

2010.09.11 02:24 am 

報載考試院就法官法草案,提出立法建議,堅持法官之任用應經公務人員考試。淺見認為大有商榷餘地,甚至有違憲之餘。 

蓋憲法第八十五條、八十六條雖然規定公務人員非經考試及格,並經考試院依法考選銓定之,不得任用。不過,所稱之公務人員,卻不應包含法官在內。此不但由憲法第八十條、八十一條明定法官應依據法律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與公務人員必須上命下從,行使職權上有本質的根本差異,即就憲法第九十七條第二項、九十八條、第九十九條及憲法增修條文第七條均明文區別中央、地方公務人員及司法院人員(指行使司法權之法官、大法官),為不同人員,更可無疑。 

再從五權憲法之精神,亦應為如此解釋。蓋為憲法僅明定國家之最重要而基本的機關,其行使機關權限之成員,例如行政、立法、考試、監察院長、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委員,甚至司法院院長、副院長、大法官,均不必經公務員考試及格即可任用,法官亦為憲法明訂行使憲法所賦予權限之人員,何獨不然?又同為行使憲法上司法權之人員,以行使解釋權限為主要任務之大法官,既無須經公務員考試,則行使更核心之審判權之法官,又怎會反而必須經公務員考試? 

最重要者,法官係以評斷社會紛爭之真偽黑白,並予法律上適當的解決為其基本任務,法律素養、社會經驗及獨立審判之道德勇氣,為擔任法官所不可或缺的三項要求,此三項要求,顯非熟讀法律條文、法學教科書即可應付之公務人員考試,所能判斷是否已經具備。因此,以公務人員考試為法官任用唯一途徑,亦不符合社會實際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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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人不是罪! 應開徵奢侈稅 

【聯合報╱張瑞雄/東華大學副校長(花縣壽豐)】

2010.09.11 02:24 am 

行政院長吳敦義表示,不排除開徵「富人稅」。不過身為富人,並不是一種罪惡,像比爾蓋茲和巴菲特等,所以與其開徵有爭議的「富人稅」,建議研議比較容易實施的「奢侈稅」。 

所謂奢侈稅即是對於一般奢侈消費或買賣,如豪宅、私人飛機、遊艇、高級名車、高價精品、奢華飲宴等,課以比較高的稅率,因為這些消費一般老百姓很少涉及,所以也比較容易獲得共識。 

高價精品通常也是一種韋伯倫商品,為美國經濟學家韋伯倫所定義的,即是所謂的炫耀財。一般商品價錢高則需求降低,這些炫耀財因為是身分和地位的象徵,價錢愈高有時反而銷路愈好,所以課奢侈稅也比較不會造成消費不振或經濟衰退的問題。 

台灣的貧富不均有日益嚴重的趨勢,雖然政府宣示一定要改善貧富差距,但在知識經濟的時代,富者利用知識和資本很容易累積財富,貧者靠勞力只能餬口,絕對是富者愈富貧者愈貧,課奢侈稅至少可以讓小老百姓稍稍覺得政府還有公平正義。 

南韓在一九七七年開徵「特別消費稅」,後更名「個別消費稅」,大陸也在一九九四年開始針對奢侈消費課稅,澳洲在二千年開徵豪華汽車稅,這些都是我們可以參考的經驗。重要的是要去行動。 

都會房價高、所得和貧富不均、稅賦不到有錢人等等,都是目前推動奢侈稅的良好時機。很多事情或政策,政府都是一直講一直講,不是不去推動,就是碰到困難就縮手退縮,這樣國家怎麼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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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少錢就少 逼學校能力分班 

【聯合報╱陳秀珠/退休公務員(屏縣南州)】

2010.09.11 02:24 am 

看到昨天民意論壇陳昭池校長表示,能力分不分班問題關鍵,是在「老師對待學生的態度」。我頗為認同。但是為什麼南部學校比北部學校問題嚴重?鄉區學校又比都會區嚴重?還有,為什麼校長等行政人員要冒被處分的危險?這些問題核心又是什麼? 

我雖非教師,但在中小學服務廿多年,依淺見,問題癥結有兩個:一是師資結構,一是分配款的不合理。 

陳校長提到的問題正說明師資結構的問題,教師評鑑一直無法落實,優秀的流浪教師進不了校門,有問題的教師又很難請出門。敢處理問題教師的校長其下場多半很慘。加上教評會也多半同情同仁,讓主管產生「多做多錯,不做不錯的」心理。 

其次是分配款問題。校長們為何那麼在意學測考幾分?多少學生可上明星學校?除了榮譽感之外,校長也不會加薪也不會獲得任何實質好處?那為何要在意?癥結在於縣府給予學校的分配款中的行政費,是依學生數和班級數來分配。 

一個學校各項表現再好,頂多校長考績給甲(辦得中等的也是甲),但學校經費苦哈哈,水電費總是東支西絀,各項設備修繕也苦無經費,試問校長會不在意學生人數? 

而家長對學校好壞的評斷,又多半停留在考上明星學校的多寡,校長老師再認真,學測成績不亮麗,學生數還是無法提升,如此環環相扣,這可說明,為什麼鄉下學校能力編班比都會區學校來得嚴重的原因。

鄉下學校資源少、補助少,如果再減班、減學生數,學校的分配款更是雪上加霜,所以校長們好辛苦,有來自家長的壓力(通常是社經地位較高的家長),有來自教師的反彈。為了學校的經費能夠不被刪減,真是滿腹苦水。

為什麼一個學校的預算是依據學生數、班級數,當然有其道理;但除此之外,是否也該對認真辦學的團隊給予實質的鼓勵,而不是書面上的記功嘉獎,至於何謂認真辦學,教育主管當局的專業就不用我在此多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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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戰、釣魚台…史料快成灰 

【聯合報╱唐屹/政大退休教授(台北市)】

2010.09.11 02:24 am 

素喜引孟子說法談兩岸關係的馬英九總統,日前嚴正駁斥中共人民日報社論有關共產黨領導抗日之說。 

馬總統,我們東施效顰:「王赫斯怒?」 

總統生氣固然有理,但大可不必。只要總統讓國內相關單位把民國三十八年自大陸帶來台灣的政府所存檔案詳實整理,並依國家檔案法加以出版公布,讓所有證據說話,看看抗日陣亡將士名單,看台兒莊大捷、松滬會戰、喜峰口戰役、三次長沙會戰……,就可以證明是當時的中央政府領導全國各地方政府、軍隊,真正的全民抗戰。馬總統根本不必去和對岸打口水戰。 

政府遷台時把自清末以來許多政府檔案資料都帶來台,分散各機關存放,但因官僚體系的漫不在意及非專業,已使許多有重大意義檔案史料遭受莫大損失。 

筆者曾受當年外交部長胡志強之委託編輯我國與各國領土界約的相關檔案,預計編成十二冊。東北起自鴨綠江,經蘇聯、外蒙,過中亞各地、阿富汗再繞喜馬拉雅山至中南半島。整個編輯過程中發現許多重要史料文件,都因保管不當,至今可能已遺失或損毀不堪。例如筆者早年目睹有手繪尼布楚條約界圖,後來在編輯時已然不見。 

又如馬總統最念茲在茲的釣魚台,外交部圖書館裡就有日本早年出版品,裡面的地圖便明白顯示釣魚台是台灣領土範圍,就連近日日本政治人物小澤也只敢說釣魚台不屬北京,有爭議的只有台北和東京。但像這種重大領土爭議的重要證據,就在外交部圖書館內輕率保管,包括日本記者、學者若輕易把書本借走不還或破壞,這種重要史料因官僚疏失或不專業管理造成的破損或遺失,對整個國家民族可能造成的損失,絕難以金錢衡量。 

儘速將政府檔案電子化並公布超過五十年法規時效的檔案,絕非光為了和大陸進行口水戰,其實更可因此把這批屬兩岸共同有的民族資產真正落實到全民所共有,且更落實台灣是和平締造者的美名。大陸與鄰國多有領土糾紛,但所有歷史資料卻全在台灣,若我方詳實公布所有歷史檔案,自可明白顯示領土主權歸屬,平息許多國際紛爭。這不正是真正和平締造者所當為之事嗎? 

筆者衷心期望政府詳實把既有檔案電子化並依法公布解密時效已到之檔案,莫使青史盡成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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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的歪法理

自由時報 ◎ 沈建德 

學法的馬英九說:「開羅宣言、波茨坦宣言、麥帥第一號命令,以及日本在南京與台北的降書,這些儀式與文書都是重要的歷史事證,不僅代表戰爭結束,更代表台灣回歸中華民國版圖,具有國際法與國內法的法律拘束力。」宣言是謊言不值一駁,其餘的也是謊言: 

一、在橫濱簽日本降書,據此麥帥發出第一號命令「在台灣及北越境內之日軍,向蔣委員長投降」,而不是把台灣交給蔣介石。若說是,則北越中國去受降應是中國的,蘇聯受降的滿洲應是蘇聯的,日本由美國受降是美國的……,其不通顯而易見。 

二、南京降書第二條寫明,日軍奉「麥帥第一號命令規定」向聯合國(盟軍)投降,並未有將台灣交給中國的文字。且受降者何應欽在降書末段也表明是代表「聯合國利益」受降,非僅代表中國。若受降是主權的移轉,也是轉給聯合國不是給中國,何況受降不是主權的移轉。 

三、台北受降,層級最低的陳儀第一號命令第一條也承認依據南京降書,亦即在台受降代表聯合國,台灣怎麼會回歸中華民國? 

(作者為前中興大學企管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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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憲的判例文化 應該揚棄了

* 2010-09-10

* 中國時報

* 【林孟皇】

 針對性侵女童案所引起的民怨,最高法院刑庭會議做出決議。該決議能否澆熄人們對「恐龍法官」的怒吼,猶未可知,卻明顯違反權力分立的憲政原則,不應也不該拘束個案的法官。

 話說這次爭議的源頭,在於高雄地院針對性侵六歲女童的被告判刑時,竟在判決中敘明:「未違反女童的意願」,因而引起軒然大波。該院對外表示:在司法實務上如此判決並沒有錯,本爭議源於立法不妥,應修法解決。當時國人還正詫異著,等到媒體報導另一個三歲女童遭性侵時已哭喊「不要」,卻遭最高法院以「無法證明違反女童意願」的理由撤銷,大家才知道問題出在最高法院。

 沒錯!這些爭議判決的做成,都是參照最高法院九五年台上六二二一號判決意旨:「對於十四歲以下之男女為性交,若僅利用未滿十四歲之幼年男女懵懂不解人事,可以聽任擺佈之機而為之,實際上並未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者,則仍祇能成立刑法第二二七條第一項之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罪,而與加重強制性交之構成要件不合。」

 這樣的判決理由,適用在年已十三歲並受過性教育、出於合意而為性交行為的案件時,或許並無錯誤;套用在缺乏性意識而無從表示意願的六歲或三歲女童時,則明顯有問題。這跟罪疑惟輕、無罪推定原則無關,因為與人們的生活經驗不符。

 按理這些法官至少都已二、三十歲,怎會做出如此違背社會常情的判決?問題的關鍵,在於我國有錯誤的判例文化問題。

 所謂的判例,在英美法系是指對事實適用法律的法院見解而言。判例拘束力原則(the doctrine of stare decisis),是指對某一個案件的法律問題一旦獲得解決,經由個案找出具有一般性拘束力的規則後,則在將來如有類似案件含有相同法律問題時,必須依照先前案件所達成的結論來處理。

 我國判例制度的法源是《法院組織法》第五十七條,在符合判例拘束力原則下,原有它的正當性基礎,卻因為我國司法實務操作的結果,形成錯誤的判例制度與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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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莫集體毀滅台灣各類人才

【經濟日報╱社論】

 

2010.09.10 03:07 am

 

 

最近因為兩個浮上水面的案例,使能力分班問題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重要媒體分從正、反面觀點大做文章,但迄難形成共識,遑論找出可行方案、付諸行動。然而,財經專家則幾乎完全置身事外,因為從表面上看,這是個教育問題,與財經事務八竿子也找不出關聯;但這可是大謬不然,這個看似無關的問題不僅深切影響經濟競爭力,台灣未來國脈的興衰乃至存續,實繫乎此。

半世紀來,台灣經濟高速成長的重要關鍵之一,就是人力素質遠優於其他開發中國家。其中包括兩面;一面是基本教育的普及,以及傳統文化中特別重視教育的元素,使每個家庭都將教育子女成材乃至成龍成鳳,視為第一等大事,因而我們具有基本知識的人力至為豐富;另一面是除了正規教育之外,台灣的技職教育十分普遍,且對實務訓練的專注遠高於一般正規教育,數十年來培養出眾多的中層技術人力。如果欠缺此二者,台灣經濟的表現必將大為遜色,而且難以歷久不衰。

但近年來,此二者都逐漸從有利於發展的重要資源,轉為妨礙發展的重大障礙。就技職教育而言,經過十年教改,許多名聲卓著的技職專科爭取升級為科技大學,而且一旦披上大學的外衣,就減低了對實務訓練的重視,不斷向一般大學的非實務性課程轉移。同時,由於技職教育愈來愈不受重視,其預算及師資也遠不能與正規教育同日而語,因而各級技職學校也難獲學生的青睞,多數職校學生仍一意追求擠入正規教育的窄門,使其實務訓練更加受到輕賤。十餘年來旦旦而伐之,台灣經濟迫切需要的中層技術人力正日益匱乏。

至於正規教育,在升學主義作祟、一切考試掛帥下,從國小到高中的教育過程中,家長搶破頭、不計代價,要讓子女擠入高升學率的明星學校;學校為了提高升學率,則將寶貴資源儘可能投入升學潛力較高的資優學生與應考科目,使競爭力偏弱的學生所應有的資源被排擠,與考試無直接關聯的教學也備受冷落。為扭轉此一歪風,教育當局下令禁止能力分班,卻讓資優生與學習能力偏低者一鍋煮,令前者的學習效果大打折扣,而後者則痛苦不堪,視就學為畏途。於是頂尖的人才橫遭摧殘,後段的則出現如少年殺手廖國豪這樣的下場,無奈抱怨「台灣教育害了我!」

台灣經濟發展到今日的層級,一方面需要大量受過扎實實務訓練的中層技術人力,一方面則需要大批卓爾不群的頂尖專業人才。目前的教育制度卻是將兩者一齊抹煞,加上大學教育只重教授論文,罔顧學習成效,我們正在集體毀滅台灣的各類人才,於競爭日烈的國際大環境裡自毀前程。

要補偏救弊,空言消滅升學主義於事無補,根本之道,是讓每一類型的人才都能找到最適的出路,充分依其所長,教育成為既可實現自我成就,復能致力於整體發展的國家棟樑。教育當局既然掌握公權力又操控巨額教育經費,過去的錯誤固應承擔最大責任,今後的改正,更需要戴罪立功。首要的工作,就是正視非精於考試的各層級學生,以遠高於一般學生的經費及更高的關切,幫助他們開發各自的潛能、發展最合宜的專長。這與目前一般家長及教師的認知並不相當,也與教育預算的分配大相逕庭,若無極大魄力與智慧,難以奏功。

對一般正規教育的學生,淺嘗輒止的「能力分組」絕對勝過「能力分班」或「能力分校」,既然禁止能力分班,即應竭盡全力將此貫徹到每個學校、每個班級。教育部若願致力於此,台灣經濟方有未來,至於萬千學子,更不必論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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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風險家庭預防機制

【聯合報╱劉家勇/社工師(北縣板橋】

2010.09.10 03:07 am

報載監察院針對清明節母女燒炭自殺案,對內政部及三縣市政府提出糾正案。糾正報告客觀地指出此案件中,從個人到體系的問題,但對於相關案件的防微杜漸亦應是關切的焦點。

針對高風險家庭的危機預防,建議應儘速建立跨縣市的「社會福利高風險家戶資訊系統」,透過中央整合各縣市現有福利人口通報資料,其用途不僅可追蹤「高風險」家庭的動態狀況,如:家暴、受虐、酗酒等,更可針對不同特質案主(如兒童、婦女、老人等),使從事福利服務第一線工作者(如校方、輔導老師、社工、警方、鄰里長等),只要取得社會局(處)授權,即可「零時差」地(主動)查詢或(被動)得知,服務範圍內福利人口動態資料,減少通報過程的時間及訊息損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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貧富差距不會自動縮小

2010-09-05  中國時報  【謝世民】

 行政院主計處和內政部近日公佈的統計數字中,去年國人家庭所得差距的倍數,相較於過去而言,有惡化的跡象(從前年的六.○五倍上升到去年的六.三四倍,史上次高),低收入戶和人口今年第二季也創新高,貧富不均的問題再度成為社會大眾嚴重關切的焦點。

 面對這樣數字,想像總統和閣揆向我們表白說:「不論經濟衰退或是復甦,政府都沒有辦法改變『所得分配差距將逐年惡化』的趨勢。」或者說:「不,我們有許多辦法,但是我們不願意採行。」或者想像他們說:「不,我們有辦法,而且我們要馬上實施。」

 最後面那項回答應該是大家都希望聽到的,所以他們也說了。不過,許多人(特別是落在分配底層的所謂「輸家」)心中應該還是會問:政府真的知道什麼辦法有效嗎?即使知道了,政府真的願意實施嗎?

 為了要解除這些疑慮,總統和閣揆在各種場合向社會大眾信心喊話,行政院副院長陳沖也立即召開「改善所得分配專案小組會議」,提出「七點策略方向」,作為因應之道。行政院是否會依照這些策略方向,調整所得分配的機制(如租稅改革),外人不得而知,但是各大報的社論來看,輿論界並不樂觀,皆認為只是舊口號的重新組合:針對分配正義問題,政府似乎缺乏重大改革的意志,仍然一相情願地以為「經濟復甦之後,貧富差距將可縮短」。

 這種一廂情願的態度是有問題的。諸多經驗研究顯示,在全球化的今日,經濟復甦不會「自動地」縮短貧富差距,政府若沒有更積極的作為,貧富差距很可能會在復甦中擴大。要徹底解消人民心中的疑慮,政府必須務實而有所行動,而不是更多口頭上的宣示和保證。所謂「行動」的意思,我指的是:政府應該去創設新制度或建立新機關來達成「縮小貧富差距」、落實「社會和經濟正義」的目標。

 一般法政學者都很熟悉,為了要解消人民擔心政府權力過大而侵害個人基本自由的恐懼,制憲者採取行動,賦予人民享有基本自由的權利,而且把這些權利訂在憲法中,不容立法和行政部門踰越。這就是一種政府向人民「釋疑」的典範。當然,就社會經濟正義而言,憲法層次的保障也許不必要,但是,政府至少要有一個獨立的部門(如正義理論大師羅爾斯所曾設想的那般),其任務就是去調節資源分配,以縮小貧富差距、提升底層人民的機會和人生前景為目標。這種轉移和分配部門的獨立存在,就是政府向社經底層人民公開展示的自我約束,保證它的施政不會劫貧濟富,向優勢階級傾斜。如果馬總統為了因應警紀敗壞、法官收賄所爆發的貪腐危機,展現魄力,準備成立廉政署,那麼,要防止貧富差距日趨惡化,轉移和分配部門的建立應該也有其必要性。

 不可否認,這種轉移和分配部門要如何設計才能達成其任務,有待詳細分析。以目前新通過的政府組織架構為依據,國家發展委員會或許是一個可以承擔這項任務的單位,雖然獨立性恐怕不足,不過,作為一個新制度設計的起點,仍然值得嘗試。必須強調的是,這種轉移與分配部門能夠達成任務,條件之一是有堅實的社會科學知識為後盾,因此政府亦應更聚焦地鼓勵學術界去研究和累積「實現社會正義所需要的科學知識」,以收事半功倍之效。(作者為中正大學哲學系教授)

http://news.chinatimes.com/forum/0,5252,110514x112010090500282,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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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法制紊亂 元凶與共犯

2010-09-07 中國時報 【張升星】 

 引爆社會輿論譁然的性侵女童判決爭議,法官面臨網友前所未有連署怒吼,灰頭土臉,法律專業形象全部破功,統統變成腦殘低能的過街恐龍。雖然法官認定遭受性侵,但判決內容卻對是否「違反其意願」,多有質疑。由於被害女童年僅三歲及六歲,法官心證認知,顯然與庶民百姓的經驗法則產生重大落差。 

 毫無疑問,稚齡女童根本就欠缺性自主權的決定能力,但是法官為何咬文嚼字,淪為不食人間煙火的法匠?論者都把原因歸咎於法官採取考試任用,只會讀書而欠缺社會經驗云云,但是這種「想當然爾」的推論,只是習焉不察的思考盲點,並不正確!否則如何解釋連最高法院法官也是相同的思考模式?最高法院法官不是學驗俱豐嗎? 

 其實這些法律適用的爭議,都和性侵犯罪立法沿革息息相關,因此如社會能把觀察焦點從歷史縱深加以延長,也許就能呈現清晰的視野與完整的圖象。 

 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條的強姦罪,原來的條文是:「對於婦女以強暴、脅迫、藥劑、催眠術或他法,至使不能抗拒而姦淫之者,為強姦罪,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條第二項則規定:「姦淫未滿十四歲之女子,以強姦論。」因此,如果按照原來的條文,上述引發爭議的性侵害案件,不管是三歲還是六歲,也不必審酌是否「違反其意願」,只要年齡在十四歲以下,向來的司法實務見解,一律認定構成強姦罪,應處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然而婦女團體在八十八年間,強力遊說立法委員修法,將強姦罪改為現行法的強制性交罪,其條文內容則是:「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婦女團體認為「至使不能抗拒」的法律標準過於苛刻,故即修正為「至使難以抗拒」,並經一讀通過。但是後來在二讀朝野協商時,突然又把「至使難以抗拒」刪除,直接改為「違反其意願」。此外婦女團體又將「對未滿十四歲男女」強制性交者,列為加重條件。而原本的準強姦罪,仍然保留條文內容,並將條次移置為第二百二十七條。 

 於是乎關於性侵犯罪的處罰規範,法律上就有三種情形:違反其意願而為性交者,構成強制性交罪,應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二二一條);違反其意願,而對未滿十四歲的男女強制性交者,應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二二二條);「不」違反其意願,而對於未滿十四歲的男女為性交者,應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二二七條)。對法官而言,由於要件與刑度不同,因此必須明確區隔,不能囫圇吞棗,含糊以對。 

 婦女團體自己訂出來的法律,把原本客觀判斷的「難以抗拒」,突然改為主觀臆測的「違反其意願」,這才是造成法官須斤斤計較是否「違反其意願」根本原因!婦女團體這種修法主張,迭遭刑法權威林山田教授嚴厲批評,指其根本喪失「強制行為」本質,卻仍恣意擴張「強制」的概念,立論基礎錯誤! 

 司法問題經緯萬端,唯有正確診斷,才能對症下藥!如頭痛醫頭,鋸箭療傷,問題依舊無法解決。按照司法院建議,希望規定未滿七歲的兒童,一律視為「違反其意願」。那麼假如未來性侵的對象是七歲半、八歲、九歲、十歲、十二歲時?法官又該如何判斷有無「違反其意願」呢?這些問題,只有實際從事審判的法官才能體會,司法院的行政官僚們,還是只會替《妥速審判法》登些置入性行銷的廣告自我吹捧而已。 

 本文並無意替承審法官辯護,因為法官耽溺於司法窠臼而不自知,很難贏得社會的同情。法官的自由心證違反常識,應該痛加針砭,因此婦女團體的指責確有所本,應予贊同。不過,婦女團體對於修法過程的偏執與隨興,形成疊床架屋的法制紊亂,恐怕也應該自我反省。否則看著「元凶」義正詞嚴的指責「共犯」,畫面好像有點不太協調。 

 (作者為台中地方法院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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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成長不必然改善貧富差距

自由時報 2010.09.07◎ 柳嘉峰 

最近馬英九總統不斷強調,經濟成長會縮短貧富差距。但若無突破性的作為,馬總統的說法恐是一廂情願。 

首先,所得分配惡化是過去十多年來的趨勢。從一九九八年到二○○八年,就全體家庭可支配所得而言,最富有的二十%增加七%;最窮的二十%卻減少二%。若再以全國五百四十六萬多個綜合所得申報戶來看,一九九八年所得平均前五%的富人與所得平均後五%窮人的差距為三十二倍;到了二○○八年,此差距已暴增到六十六倍。當「富者愈富,窮者愈窮」成為十年多來的「常態」,就算今年數字可以「好看」一點,能就此反轉長期惡化的趨勢? 

其次,過去十幾年,「什麼都漲,就是薪水不漲」,更助長「新貧族」(the new poor)的增加。據統計,今年上半年,受僱員工的實質平均薪資是四五一六一元,竟還低於一九九八年的四五五九六元。同時,薪資占國內生產毛額(GDP)比重,不增反減。截至二○○七年為止,已降至四十四.五%。不僅史上最低,也明顯低於美國(五十五.八%)、日本(五十.八%)、南韓(四十六.一%)等國家。換言之,經濟成長的果實,受薪階級不僅吃不到,還相對變窮了。 

追根究柢,過去十多年來,在改善貧富差距上,我們的政府至少犯了三大錯誤:一、盲目相信「大投資、大建設」,忽略就業與所得問題。二、盲目相信只要GDP能成長,全民都能雨露均沾;三、盲目相信自由市場的運作,忽視配套措施的建立。很遺憾的,現今的馬政府,對這些錯誤,不僅無甚反省,還拚命複製。 

以最近的ECFA及一些重大爭議開發案為例,馬政府所汲汲營營的,還是GDP的成長。甚至在攸關社會階級流動,最有助窮人翻身的高等教育上,馬總統寧願優先開放中國學生來台就讀,分享「過剩教育資源」,也不願優先協助減低弱勢家庭子女就讀大學的負擔。 

正本清源,除了繼續完善社福制度,更要採取更多具體措施,積極讓弱勢青年不致失去公平競爭的機會。此外,政府更應放棄「開發至上、成長第一」的狹隘經濟發展思維。否則,在工作機會一直減少,大多數人薪水長期不漲的情況下,就算經濟成長率達十%,又如何?

(作者為台灣智庫資深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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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以正專欄-冰島人樂極生悲

2010-09-06 中國時報 【本報訊】

 國人對冰島的印象,不外兩件事。其一,是兩年前金融風暴席捲全球時,這個國家瀕臨破產邊緣,幸虧歐盟各國生怕它會影響到自己,授權歐洲銀行(EBRD)會同國際貨幣基金(IMF)搶救,才逃過一難。

  其二,是今年四月十四日,冰島沉寂了兩百年的Eyjafjallajokul火山突然爆發,噴出大量溶岩灰燼,在萬餘公尺高空,隨西北風飄散到歐陸上方。天空灰濛濛地,能見度不到百餘公尺,把全歐飛機航班搞得天下大亂。此後一周內,約有一千萬旅客被困各國機場,回不了家。這件事大家都知道,但媒體未詳細報導的,還有火山爆發引起冰島全國發生土石流。在歐美可能聞所未聞,在台灣就無須解釋了。 

 這兩樁事件中,火山爆發,非人力所能控制。但冰島政府竟然放任該國金融界亂借外債。因為無力償還,導致全國三家最大銀行,前年八月同時倒閉,實在太離譜。這三家分別是Glitinir銀行、Landsbanki銀行、和Kauphithink銀行。它們積欠歐美各國銀行的債務,總計達一千四百億歐元,或一千九百億美元,等於冰島全年國內生產總值(GDP)的六倍。 

 冰島的金融管理局(Financial Supervising Authority,簡稱FSA)如何收拾這個爛攤子?說來也妙。它接管了這三大銀行的國內業務,讓存戶能照樣提款,不必擔心。但它們積欠的龐大外債呢?FSA居然不聞不問,一概不管。IMF拿它也沒辦法,基金董事會通過的緊急貸款,還得照數撥付給冰島中央銀行。政府不負責任,債信掃地的結果,倒楣的還是冰島人。十月八日,一歐元可換得七十冰島幣(Krona,意謂王冕)。兩周後就變成一比二百五十。原本銀行存款利率已高達八.五%,一下子跳到十八%。但因恐懼經濟全盤崩潰,銀行也門可羅雀。 

 曾被譽為世外桃源的冰島,本來是國際寵兒。「自由之家」所做的世界新聞自由調查,稱它是全球新聞最自由的國家。因為大學免費,聯合國「人民發展係數(Human Development Index)把它放在「已開發國家」的第一位;在人均生產力的排行榜則是全球第四。冰島的GDP,按PPP計算,去年是一百廿一兆美元,個人GDP也有三萬八千餘美元,是全球第十四位、比英、法、德都高。冰島根本沒有三軍,國防全靠向它租借空軍基地的美國。 

 冰島有多大?它面積十萬三千平方公里,約等於三個台灣。人口呢?全國才卅一萬八千人,比台北縣屬的中和市還少。它有冰河、沙漠、和山脈,中古時期曾為海盜出沒之地。氣候寒冷,不在話下。究竟有多冷?以首都雷克雅維克為例,全年最高溫平均是攝氏七度,平均低溫則只攝氏一點九度。即使最暖和的八月,也在攝氏七點九度到十三度之間徘徊。冬季有六個月,日夜平均低溫都在零度以下;台灣人會很難適應。 

 氣候如此寒冷,火山爆發又如此難測,冰島人自然養成及時行樂的觀念。北歐各國的社會福利制度是有名的,政府照顧人民無微不至。好處是冰島人平均壽命高達八十點六七歲;壞處則是養成他們大把花錢,毫不心疼的習慣,也是被國際社會寵壞了的結果。 

 冰島人寅吃卯糧,及時享樂,已成習慣。他們亂刷信用卡,發卡銀行再把債務轉移給國外,一旦緊縮信用,抽緊銀根,這座紙牌搭起的房屋,只好應聲而倒。冰島政府事先既毫未覺察,事後又手忙腳亂,拿不出善後方策,責無旁貸。 

 冰島是內閣制,總統葛林森(Olafur Ragnar Grimsson)只是虛位元首;大權在女首相希姑若朵娣(Johanna Siguroardottir)手裏。這位女強人曾經結過婚,和前夫生了兩個兒子。她原是冰島航空公司的空姐,競選國會議員成功,人既漂亮,口才又好,做過社會部長。去年元月,前首相哈爾德(Geir Haarde)患食道癌,自動退休。國會重新選舉,希姑若朵娣順理成章,成為繼智利之後,世界上第二位女性國家領袖。 

 希姑若朵娣出名的另一原因,是她從不諱言自己是同性戀者。她執政後,先在國會推動通過「同性婚姻法」。然後在去年夏天,和她的「配偶(partner)」、一位名叫Jonina Leosdottir的棕髮美女,正式登記成婚。美國和許多歐洲國家也有同樣法律,讓原本躲躲藏藏的同性戀者,可以大方地「走出櫥櫃(come out of the closet)」。 

 她有兩樁隱憂,一是火山活動未息,隨時可能再度爆發。二是冰島人百分之八十信奉天主教,最近冰島大主教又爆出醜聞,如果震撼擴大,勢將對梵帝岡教廷發生影響。

國家地理 科學新發現 冰島火山大噴發【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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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門話題-調漲基本工資 政府硬起來

2010-09-06 中國時報 【彭崇仁/新竹市(退休校長)】

 調漲基本工資八字還沒一撇,六大工商團體要求依市場機制,共同發出反對的聯合聲明。 

 就是因為依市場機制基本工資太低,不足以保障受薪階級最低水準的生活,依主計處調查基本薪資至少要二萬二才合理,所以政府才要以公權力介入、法令面介入,讓企業界無法競相以低薪聘雇勞工,形同聯合壟斷。 

 在貧富差距不斷擴大、位於金字塔頂端五%的平均所得是位於最底層五%的平均所得的六十六倍的台灣。富人繳很少的稅甚至扣不到、政府法令還替他們免稅(如產創條例)、而受薪階級負擔七○%綜合所得稅總額的台灣。調漲基本工資正是回應占社會多數人口的受薪者的期待。以今日物價房價,22K只能勉強糊口,還根本無法累積資本做儲蓄投資買房等用途,要他們永遠處於經濟弱勢嗎? 

 一個台灣兩個世界。君不見近年來台中港不停進口數百輛高級名車,請問哪些人買得起?調整基本工資就當作貼補受薪者機車或交通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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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人看基本工資 一定要調漲

自由時報 2010.09.07◎ 曾翔 

景氣不好時,資方說大家要共體時艱,不只不宜調漲基本工資,還要政府開放無薪休假;景氣變好時,資方又推諉說市場剛升溫,不宜以外力介入「市場機制」!問題是,每當政府、企業和一票經濟學者丟出「市場機制」這四字王牌時,他們都不願去正視台灣的政治與經濟發展的歷史脈絡下,勞動市場中勞方的弱勢與冤屈。 

日前吳敦義院長虛偽地說出台灣的勞資雙方在金融海嘯中互相體諒、患難見真情的肉麻話,都在六大工商團體力拒調整基本工資的聲明之下,成為天大笑話!資方每每以「景氣」、「市場機制」為由,拒絕調整薪資,好似一調整下去台灣的經濟就會大難臨頭,那請問二○○七年基本工資由每月一五八四○元調整至一七二八○元後,台灣的經濟有如他們所言出現重大的問題嗎?我們是不是應當檢驗一下當年替資方護航拒漲基本工資的諸多言論,到現在有多少是真的? 

台灣勞工們所見到唯一的事實,就是多年來萬物飛漲,惟薪資不漲;經濟成長的果實,勞工們幾無分享,貧富差距一再擴大,自殺等相關慘案不斷發生,而我們的資方、政府以及一票經濟學者,似乎打算兩手一攤,將責任推給所謂的大環境,或是市場機制。 

筆者要嚴正的敦促,十三日的基本工資審議會一定要調漲基本工資。基本工資並不如工商團體所言只嘉惠了外籍勞工(更何況台灣對待外勞的惡名猶在),而應以更宏觀的態度來看待調漲後其所蘊含「捍衛勞工階級生活尊嚴」的意義。除了嘉惠背負就學貸款的年輕學子、打工族、中高齡勞工等邊緣勞工族群們,亦能促進內需市場,避免政府社會福利政策的財政負擔再度擴大;就此觀之,基本工資調漲怎麼會是一件壞事? 

(作者為青年勞動九五聯盟執委、政大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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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醫師變成殺人犯

自由時報 2010.09.07 ◎ 穆雲 

近日報載國泰醫院資深醫師因「誤診」瘧疾而遭判刑。從就醫到確診經過兩天時間,是否涉及疏失,目前兩造各有說法,官司也尚未定讞。筆者無意討論個案,然而深以為若醫師因延誤診斷而須負刑責的判決一旦成為通例,則每位站在第一線診療患者的醫師頓時皆是罪犯或即將犯罪,不僅再度打擊台灣醫界已降到谷底的士氣,四大(科)皆空的態勢更無可挽回。 

沒有一位醫師敢說自己不曾誤診,除非他/她從未診治過病人。患者的主訴與症狀代表了各種可能的疾病,醫者往往須一步步抽絲剝繭才能得到最正確的診斷,甚至有時安排各種檢查也未必得到肯定的答案。外界常常不能理解為什麼醫生一天到晚把「可能」掛在嘴邊,因為醫療就是充滿不確定性。 

假設某醫師神奇到看診後有九十九%的正確診斷率,那麼每百位患者還是會有一位被延誤診斷。若每百位被「誤診」的病人有一位後來治療結果不盡理想,醫師就要負業務過失傷害或致死的刑責。那麼每診療一萬人次該醫師就犯罪一次,以內科醫師工作三十年的職業生命,就算平均一天只看十位病人,一生約十萬次診療機會,如此神醫大概都要「犯罪」十次! 

筆者曾至美、日、英國醫院進修,未曾見過哪一國的司法體系視醫師的常規診療為犯罪行為。在台灣,選擇在第一線與病魔對抗的醫師,越來越難說服自己堅守崗位。除了醫治病人之外,健保核刪與各種評鑑帶來與日俱增的工作壓力,以及與日俱減的生活品質和薪資待遇,已經讓我們看起來像傻瓜了!現在,居然隨時可能變「殺人犯」! 

醫界最德高望重的宋瑞樓教授,幾年前在一場演講中談到如果他可以選擇來生,下輩子還是要做醫師,但不要在台灣當了!偉大如宋教授者尚有此嘆,吾等小輩不知漫漫黑夜,何時天明? 

(作者為教學醫院主治醫師,台大醫學院臨床醫學研究所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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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只是嘆氣 要有監工保護法 

【聯合報╱林靖/媒體評論人、監工受害家屬(台北市)】

2010.09.07 01:57 am 

日前聯合報報導,台電員工向行政院工程會主委范良銹抱怨,有兩個同事按契約和圖面監工,結果被廠商找來黑道毆打,一個打斷腿,一個打成失智,兩個家庭因此破碎。范良銹聽了搖頭長嘆,內心相當沉痛,大罵廠商「沒人性」,也讓他想起水利署也有類似經驗。 

雖然范良銹說,工程會將透過抽查工程品質,要求地方負起責任、嚴格品管,也藉此幫地方排除壓力云云,但若無法直接保護監工的人身安全,不論通過保全業給予人身保護,出事給予高額保險,有那位監工面對黑道敢於認真辦事;檢警若無法有效懲治黑道圍事,大刀闊斧地從事工地掃黑,范良銹面對的結果不是偷工減料,就是監工持續受辱受害。 

范良銹若真有心用事,不妨查查卷宗,這些年來有多少監工受害,作為刑案的偵辦和司法定讞的情況又是如何?監工直屬單位又何曾善待受害人於萬一,何以有人寧願被記大過,不敢承辦特定的工程。 

范良銹或許沒有因認真監工而受辱受害,但總可以將心比心。但這些同情不能停留在官僚依法辦事的階段,說說而已。在此,我們要呼籲工程會能會同檢警各單位速擬監工保護法或保護條例,務求有效執行,讓監工勇於、樂於任事,否則就是變相鼓舞黑道圍事。需知保護監工等於保護工程,公共工程的品質也才可能從根救起。這也是監工受害家人沉痛的呼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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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老師說:別來帶壞我們學生… 

【聯合報╱吳雪霞/退休教師(台中市)】

2010.09.07 01:57 am 

報載林姓國中女生因行為偏差,家長希望換個學習環境,轉校就讀,沒想到卻成了「被教育放棄」的人球。讀來讓人心痛扼腕,教育人員的冷漠推搪,這只是冰山一角。 

我是輔導人員,曾輔導過一名由他校轉來的小五生,她的父親因案入獄,母親從事特種行業,對她疏於管教。她三天兩頭就蹺家,我經常四處找她回來上課,和她母親溝通管教方法,也請她的朋友一起關心她,就這樣,她斷斷續續完成小學教育,進入國中就讀。 

新學期開始不久,有一天,她突然蹺課來找我,說是感冒請假,其實是為了抗衡校方的「髮禁」(一頭小學就染成褐色的長髮),已經多次蹺課。 

我見機不可失,好說歹說,說動她回校受教,並連絡她母親配合「押送」,最後還打電話請國中輔導主任屆時出面緩頰,料想這樣應該沒問題了,我便放心去上課。 

當晚,去電關心後續發展:輔導主任要母女倆先到訓導處報到,之後,沒再露面。訓導處的老師和導師卻對她母親說:「不要來帶壞我們的學生,如果我是妳,就不要讓她來學校,愛做甚麼就去做甚麼,想讀書,以後可以去讀補校啊!」 

她母親難過得轉身就走,她氣不過回她們:「妳們說我也就算了,幹嘛說我媽?」然後跟著離開學校。問她:「媽媽怎麼說?」她彷彿得到解脫似的:「不想讀就不要讀了。」從那之後,再也見不到她的蹤影。 

不想讓她成為中輟生,力有未逮,一直是我心中的痛。如今又見受害者,只能慨嘆,教育人員有教無類的良知哪裡去了?該是深切自省的時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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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貸噩夢 青年前途煎熬

2010.09.06 ◎ 陳彥琳 

每年到這個時候,就是我的噩夢。因為每年八月中旬之後,就是各家銀行開放申辦就學貸款期間,我總是得每一個學期前往銀行一次,交出該學期的申請書,還有手續費一百元。即使提早去銀行,不管哪一天,就學貸款的櫃台總是大排長龍,為了繳這份資料,需要等候多時才能輪到自己,等待的時間真是一場煎熬。

 但我們不知道為什麼整個國家搞成這樣子,明明大家都沒有錢而且需要貸款才能維持學業了,還有政府高級官員大放厥詞說「高等教育資源過剩」,然後藉口來讓中國學生分享教育資源。如果真如官員所言的「高等教育資源過剩」,那為何不將過剩的經費多編列一些校內教授助理薪資,讓需要就學貸款的學生有一個維持生計的機會? 

就算國家現在給我們錢念書,但是依照規定畢業後一年必須開始還款,假若該年度總收入未達二十五萬元還可以申請再延一年。不過就學貸款陷阱相當大,第一個是現在畢業很難找到工作,就算找得到兩萬五的工作,扣掉房租、伙食、電話費等,剩下的錢繳就學貸款就變「月光族」了。更別說碩士畢業,雖擁有比學士更高一級的學歷,卻會在畢業一年後同時接到兩家銀行的催款單,現在碩士能找到三萬塊的工作就偷笑了,扣除生活開銷,繳貸款的錢根本就不夠! 

諷刺的是,現在挑對象,對方家長還會逼問「你有沒有就學貸款」、「就學貸款繳完了沒」、「你爸爸會不會幫你繳」,使用就貸好像是「原罪」,讓年輕人無法正常成家、生小孩。所以每到就學貸款時節就是我的噩夢,在這樣的政策底下學生族群顯得悲哀,因為我們不知道未來幸福在哪,我們的前途被上一代的政策綁架,畢業後不但要面臨還款壓力,還需要長達十幾年不斷地賺取工作收入,只為了償還一個就學貸款,到時將無法有多餘的錢來規劃結婚生子,我們的黃金年華,將活生生地蒙上一大片痛苦與煎熬。

 (作者為中正大學台灣文學研究所碩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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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響/公視不服:電視依電檢分級? 

【聯合報╱徐秋華/公視企劃部經理(台北市)】

2010.09.07 01:57 am 

六日於民意論壇版看到NCC傳播內容處何吉森處長,針對王健壯先生專欄所作的回應,表示公視播出黑狗來了被裁罰,主因是於普級時段播出輔導級電影,我們想提出說明。 

電視台播出電影,如果情節不符合電視播出,通常會做適度處理,故送檢時之級別,未必代表實際播出時之級別。誠如王健壯先生所言,公視亦覺得電影中之畫面,僅「點到為止,也符合劇情需要」,故在尊重創作的前提下,未予修剪,僅為避免尷尬,將車震呻吟音量拉低。 

同樣影片與劇情他台已播過89次,亦曾於2006至2007年間,多次於普通級時段播出,也不見有任何問題。 

審查尺度是否有與時俱進,也令人質疑。現在電視節目雖不須播出前送審,但要發行DVD則須送審取得級別。結果我們發現,包括「危險心靈」、「祖師爺的女兒」等多齣好戲,都被歸為保護級。而這些劇在公視播出時,並無爭議。 

公視依公視法製播節目,在公視內部自律機制下,認定「黑狗來了」並非兒童不宜觀賞之節目,故予以適度調整後播出。NCC如果只是因為電檢處將該片列為輔級,就重罰公視,似有待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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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門話題-防制惡行 應另訂兒童性侵罪

2010-09-04 中國時報 【班嘉明/台中市(醫師)】

 幾起兒童性侵案被法官輕判,兒福團體與法界人士倡議修法,明訂這類案件一律以強制性交罪究責,其實兒童遭性侵的傷害遠大於成人,而且這類行為未必以性交為之,應仿效國外另立「兒童性侵罪」。 

 對於十六歲以下男女所施行的性行為,國外立法明確劃分為法定強制性交(對方有性交能力與意願,但年齡不足),與兒童性侵(child molestation,對十六歲以下施行任何引起性慾之行為)兩種,而兒童性侵如造成身體傷害,其刑責還高過強制性交罪。 

 兒童心智處於發展階段,遭受性侵不僅留下心理創傷,更對其性格養成造成難以抹滅的衝擊。研究顯示,除了成人性侵常見的焦慮、憂鬱、解離等症狀,長大後更可能有藥酒癮、性格違常、行為偏差的後遺症,可謂一生受害。 

 未來修法應增訂「兒童性侵罪」,對於加諸未達青春期之兒童,或已達青春期但違反其意願之性犯罪,科以超過強制性交罪之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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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和平論所在 即戰爭所在 

【聯合報╱石之瑜/台大政治系教授(台北市)】

2010.09.04 02:30 am 

因為必須顧及美國自己的國家利益,美軍決定撤出伊拉克。這已經是美國的公式了——派軍介入時宣傳的是仁義道德,退兵時改講國家利益。最近幾年流行的仁義道德原則,即是民主和平論。可以說,民主和平論到哪,美軍就打到哪。 

不少人從美國撤軍聯想到越戰,然而反恐戰爭與越戰頗有差別,因為反恐戰爭的真正戰場在美國與歐洲,把焦點集中在傳統戰場上,是歐美領導人自我欺騙的幻術,以為可以用戰火把目光集中在不民主的第三世界,而故意沒有看到那些參與恐怖行動的,不少出自於所謂的民主社會。其結果,歐美社會並沒有更安全,反而更加風聲鶴唳,而且歐美社會的成員,也已學會對自己國人採用恐怖行動。如今,新的越戰戰場就在歐美自家的國際機場。 

民主與和平之間到底有何關係大可加以研究,但無論怎麼研究,都得靠研究者先定義和平——什麼樣的衝突可以算破壞和平?民主群體攻擊不民主群體算不算對民主和平的否定?這些研究上的設計,總是根據出錢單位的偏好來決定。故迄今民主和平論既無關民主,更無助於和平,之所以興盛,是因為在民主和平論之下,戰爭責任理所當然歸諸所謂不民主的一方。是否這就讓美國這樣自詡民主的國家更加肆無忌憚了呢? 

這與台灣有何關係呢?也是自詡民主的台灣,其政治學界從一九九○年中期開始推廣民主和平論,後來成立台灣民主基金會之初,主旋律也是民主和平論。剛巧兩岸關係最危機的十餘年,就是民主和平論在台灣最火紅的十餘年。其時,不論是什麼基金會或政府部會,出錢開國際會議必有以下兩個議題之一:其一是美中台戰略三角關係,其二就是民主和平論。 

矛盾的是,台灣各界雖然口口聲聲和平,但真正在意和平的少之又少。一個鼓吹和平的政府,其官員會不會譏諷反戰人士自己去脫光衣服就好呢?一個鼓吹和平的政黨,會不會想盡辦法要在美軍出擊的時候出錢出力呢?當然,這一群以為自己真心鼓吹和平的領導者,也絕不能同意為了和平而接受一個中國原則。甚至,他們推動的兩岸軍事互信機制,主要動機是要劃定海峽中線,影射兩岸各有主權,即使因此升高衝突,在所不惜。 

簡言之,台灣各界從上到下企盼的和平,就是解放軍不可以打台灣。為了讓解放軍不敢打台灣,按照一位國安會秘書長的說法,台灣就必須抱美國人大腿。而抱美國大腿的最好做法,就是給美軍捐輸供養。信仰民主和平論的台灣所實踐的和平,便是如此建立在世界和平遭到破壞的願望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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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要求 法律人應用高標準 

【聯合報╱林火旺/台大哲學系教授(台北市)】

2010.09.04 02:30 am 

最近司法風紀一再出錯,法務部將陸續舉辦四場「形塑檢察新形象研討會」,值得鼓勵。但參加人數眾多,無法暢所欲言,彼此間也無機會交流,有點可惜。 

每次出現司法風紀問題,法界許多人士的反應都是:「大多數的法律人都是善良、認真、負責,現在的問題只是一粒老鼠屎搞壞一鍋粥」。這個說法當然是正確的,可是為什麼雖然人民也知道只有一粒老鼠屎,卻對司法普遍失去信心? 

關鍵在於:沒有一個行業像法律人一樣,他們的工作就是「執行」道德,法律存在的目的是維持並捍衛社會的公平正義,公平正義就是一個道德理想,所以我們不能允許執行道德的人只是「多數」有道德。我們期待每一個法律人都對追求公平正義有深刻的承諾,只要存在一個不具有這樣道德承諾的法律人,就會有人受到不公不義的對待。試想如果你碰到的檢察官或法官操守有問題,因此造成你利益受損而且含冤莫白,你會因為「大多數法律人都是善良的」而高興嗎? 

雖然有人說:「法律是最低的道德標準」,但社會對法律人的道德要求卻是高標準的。可惜,我們的法學教育幾乎都是「法條」教育,忽略培養法律人公平正義感的道德教育。法律系不重視法理學(法律哲學),因為不是特考科目;也不教倫理學,因為台灣的法律人不太知道法律和道德密不可分。 

有些行業比較容易受到利益的誘惑,法律工作就是其中之一。一個人面對利益誘惑而能堅守原則,不是死背幾條道德守則就夠了,而是涉及整體的價值觀和人生觀。當一個人深信:獲取不義之財等於喪失人的尊嚴時,他才可能不為金錢所動。 

制度不是不重要,但制度只能治標,人品才是關鍵。如果司法改革只停留在制度面打轉,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聰明而沒有正義感的法律人,永遠可以找到制度的漏洞。如果我們不希望法律人變成法匠,如果我們希望法律人成為社會正義可靠的捍衛者,法學教育必須關心法律人的人生觀、價值觀的培養,也就是說,必須加入深層思考人生問題的倫理學教育。 

一念之間可以決定別人的命運,這是社會制度賦予法律人的特權,但法律人應自覺到這也是沉重的責任。社會上大多數的善良人,尤其是弱勢,寄望法律人能發揮道德良心、扛起社會責任,所以法律人應該用高道德標準要求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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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 不應欺貧重富

2010-09-03 中國時報 【邱天助】

 據悉教育部以經費拮据為由,九十九學年度的「教學卓越」預算,將由五十億減為二十五億。相對於爭議最多的「五年五百億頂尖大學」預算,最後卻全數保留一毛不刪,這種厚彼薄此、欺貧重富的決策,看在數十所爭取「教學卓越」的大學師生眼裡,只能徒呼奈何! 

 長久以來,台灣高等教育一直是「劫貧濟富」、「抑私揚公」,並且一再複製、強化階級宿命。弱勢學校與學生在政府不斷的向「強者傾斜」政策下,幾無翻身的機會。 

 教育部獨厚幾所「頂尖大學」,主要理由是提升國際競爭力,「五年五百億」拚的是台灣有大學能進入「世界百大」。最近,上海交通大學公布的二○一○年《世界大學學術排名》,台大從去年一百五十名「進步」到一百二十七名。據此,許多人即沾沾自喜的宣稱,台大不但是兩岸三地之首,更首度超越排名一百四十五名的新加坡大學,成為華人地區之冠。 

 其實,在上海交大世界大學排名中,一百零一到一百五十都屬同一等級,一百二十七與一百四十五只是「五十步笑百步」的距離,毋庸高興。 

 況且,即使有幸進入百大,九十九名跟一百零一,又有何實質差別?試問,誰記得世界幾十名以外的大學名稱?瑞士聯邦技術學院排名高居二十三,請問能有多少人知道?再說,名列台灣頂尖的清華、交通大學,歷年來總是在三百到三百五十名間的等級浮沉,怎麼也看不出「五年五百億」的明顯效果。 

 這種拚名次「前進百大」的教育政策,凸顯的只是開發中國家的政治語言學罷了。流風所及,甚至以傳播、分享為主要目的的「西班牙網路計量」排名,都是國內大學斤斤計較的榜單,連排名五、六百的學校都可大書特書一番,這種走火入魔拚名次的現象,已經到了令人匪夷所思的地步。 

 事實上,國家競爭力有賴於全體國民素質的提升,而非只靠一些菁英分子的獨寵。我們不能只供養少數幾所明星大學,忽略大多數學生的學習權力與潛力,更不能不斷去再製優勢/弱勢、宰制者/被宰制者的命運,漠視社會的公平正義。據知,由於經費浮濫的爭議,原先教育部要砍的是只有幾所大學分食大餅的「五年五百億」預算,後來因為一些「有力人士」挺身說話,如今刪減不成卻反過來將僧多粥少的「教學卓越」預算攔腰減半,讓一年分不到幾千萬的三、四十所大學,窮著急、乾瞪眼。真正是名副其實的「拔不到肥鵝的毛,反手來宰殺瘦鴨」。 

 台灣目前高等教育最大的隱憂,在於如何去抵抗與教育形式相對應的兩種主要權力:一種是建構意義、價值、榮譽,並且區分高低差序位置的權力,例如宣稱頂尖大學、前進百大、SCI、SSCI、TSSCI的優越性;另一種是主宰利益分配的權力,例如教育部、國科會。前者稱為符號權力,後者稱為政治權力,二者緊密相關,儘管表面上是相對獨立。以抗拒的難度前者尤勝後者,這種自上而下的優勢力量,企圖圍繞一種未經檢驗的論述,一致性的生產一套意義、價值與標準,否認任何利益的衝突,以一種同質化、中心化與整合的力量,去維護他們所擁有的核心地位,最後影響著實質的利益分配。 

 在一個民主多元的社會裡,大學應該擁有「尋求平等」、「追求差異」的權力。台灣並不是每一所大學都要成為「頂尖大學」,都要成為學術生產的工廠。但仍然有權力要求在平等的基礎下,發揮各校的特色,培育眾多的下一代。更重要的,國家不能以全民的資產只照顧少數菁英,更不能犧牲弱勢者的權益來成就優勢者的未來,讓弱勢者最後只剩下走上街頭的權力。 

 (作者為世新大學社會心理學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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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門話題-口號標語 刺激不了生育率

2010-09-01 中國時報 【林之丞/高雄市(商)】

 內政部「鼓勵生育創意標語」百萬得主己告出爐,「孩子~是我們最好的傳家寶」獲網路票選第一名,獨得獎金一百萬元。然而,這句標語雖有創意,但如若未能有效刺激生育率,最後也僅是淪為「口號」而已。 

 少子化與高齡問題是世界趨勢,台灣自然無法避免,經建會也預估,二○二七年,國內每兩個工作年齡人口、就要撫養超過一個被撫養人口,對於工作族群而言,負擔相當沈重,內政部因而希望透過創意標語徵選,刺激生育率提升。 

 不過,國人減少生育既有社會因素亦有經濟因素,當不婚族或同居族成為風潮,而經濟景氣又難以重返當年,創意標語能否有效提升生育率,顯然是大有問題的;即使內政部採取相關補助措施,諸如:擴大辦理青年安心成家方案,與教育部合作辦理五歲幼兒免學費,以及擴大社區保母制度,與第三胎免排富補助等,以減輕父母生兒育女的負擔,效果還是有待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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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小時確診? 醫師不是神! 

【聯合報╱林奏延/台灣感染症醫學會理事長 李秉穎/台灣感染症醫學會發言人】

2010.09.01 04:07 pm 

國泰醫院醫師被法院認定延誤診斷,導致病患罹患瘧疾死亡,且須入獄服刑。此判決讓醫界心中淌血,也是感染症醫界無法接受的過度心證。 

法官認為病患自非洲回來,有發燒病徵應立即檢驗瘧疾。但本案於兩、三天內即診斷出瘧疾,並無延誤之情。如果要求就診後,當天就做檢驗或確定診斷的話,所有醫師都要坐牢了。人類的疾病種類浩瀚繁多,醫師畢竟不是神,不可能為所有病患都在廿四小時內找到答案。 

以新型流感為例,發生大流行的時候,許多病患在就診二、三天以後才得到確診。如果本案判決合理,則這些診治醫師全部有醫療疏失,這是醫界完全無法接受的邏輯。更何況本案在入境時即被發現有長期發燒現象,為何先前未就醫?衛生署是否必須規定所有非洲入境發燒者,都需要檢驗瘧疾,否則都算有疏失? 

醫學的判斷必須根據各種病徵,列出診斷的先後順序,而非亂槍打鳥似地隨便亂猜。再以流感為例,所有發燒病患都有罹患流感的可能。目前台灣分離出的流感病毒中,有五分之一是新型流感。即使季節性流感,也可能導致死亡。那麼,所有發燒病患都一定需要檢驗流感嗎?答案當然是否定的。醫師對流感的診斷臆測必須參考其他症狀與接觸史,雖然不可能百分之百準確,但這在實際面是很重要的原則。否則,看到發燒病人就做上百種檢驗,那絕不是保障病患權益,而是無謂的醫療浪費。 

本案有肝膽相關症狀,所以醫師一開始判斷可能有膽道病變的推測當屬合理。判案原則應該根據病情,評估診斷臆測與處置是否合乎邏輯,而非苛求所有可能的檢查都要馬上做到。否則,根據衛生署與世界衛生組織的資料,本案去過的幾個非洲國家還有許多其他流行病。對於到過該區旅遊且有本案類似症狀者,還需要考慮屈公熱、黃熱病、腦膜炎球菌感染、登革熱、血吸蟲、A型肝炎等疾病。本案並未做這些檢查,可以據以認定這些全是疏失嗎? 

對感染症重症而言,並非立即診斷就一定可以避免重症或挽回生命。許多新型流感病患,在克流感開始治療幾天後死亡;腸病毒七十一型重症在台灣流行多年,醫界已經盡力讓死亡率大幅下降,但無法將死亡率歸零。一名不幸個案的死亡,以自由心證認定是診斷與治療太慢致死,並不符醫學原則。更何況在瘧疾絕跡的台灣,二、三天之內診斷出瘧疾,已經可讓台灣感染科醫師都翹起拇指稱讚了。 

本案判決邏輯不符專業原則,謹代表台灣感染症醫學會,在此呼籲法院必須尊重專業,所有判決都不可違背醫學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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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照:錯誤的教育資源配置 

【聯合報╱楊照】

2010.09.01 03:20 am 

十七歲還沒有滿十八歲的殺手,犯下了轟動社會的殺人案,逃亡多日終於投案了。對著媒體,很冷靜很大方地指控:「台灣教育害了我!」 

教育害了廖國豪嗎?這個問題,有一部分根本不值得理會,完全不必討論;不過卻有另外一部分,讓人不能不想、不能不談,不能不愈想愈談愈覺得沉重。 

不必討論的部分,是教過廖國豪的老師,教得再差都沒有弄到他要去當殺手;台灣教育再爛,也絕對沒有爛到直接創造出無法無天,殺人不眨眼的殺手來的地步。個人行為不能如此方便便宜就賴給學校、賴給教育來承擔。 

台灣教育不會也不需為廖國豪殺人犯法的行為負責。不過換另一個角度,如果我們看的是所謂「後段班」,學習成就較差的學生,許許多多像廖國豪一樣無法跟上學校課業,在學習上取得成就與自信的小孩,那麼台灣教育的確虧欠他們,而且有很深的虧欠。 

「後段班」以前的說法叫「放牛班」,取「放牛吃草」的意思,也就是一旦進了這種班級,沒人管你沒人理你,沒有任何教育資源會放進班上,讓學生自生自滅就是了。整個社會理所當然認為,好的老師要教好學生,老師的注意力該投注在好學生身上,協助好學生變得更好,幹嘛浪費時間與資源在比較差比較壞的學生身上! 

習以為常,也就不會察知這種態度上巨大的矛盾。好學生和壞學生誰比較需要協助?好學生應付課業沒有問題,為什麼還要老師多花力氣管他們教他們? 

好學生之所以好,往往就是因為他們自我學習的能力或習慣比較好,有本事自己自主自發學習的學生,為什麼反而要老師管那麼多? 

現在有芬蘭的例子,我們總算可以把這矛盾看得清楚些。芬蘭打造出全世界有名,整體學習成就最高的教育體系,靠的就是和我們完全相反的教育資源分配原則。學習成就愈差的,愈需要老師關注教導;學習成就愈高的,他們獲得的最寶貴獎勵則是——學習自由。成績好的學生,證明了他們可以自我學習,老師就不用太理他們,他們可以依自己的興趣、用自己的步調去學習。他們學習能力強,老師的用心教導常常只是牽制、干擾他們的學習發展罷了!不必管好學生,老師就可以專心幫助「後段」學生。看到「前段」的例子,「後段」學生也就明白,若是能證明自己的學習紀律與成果,一樣可以取得自主自由,那會是驅動他們學習的最大動力。 

如此一來,不論原本來「前段」或「後段」的學生,就都能在過程中擴充其自我學習的能力,一個大家都有能力並熱中自我學習的社會,怎麼可能缺乏競爭力?這樣的結果,和台灣的情況徹底相反。在台灣,「後段班」早早被「放牛吃草」了,得不到一點資源、沒有任何協助,當然成長受挫,在能力與人格上都無法健全。那「前段班」呢?也沒好到哪裡去。老師管得太多,本來可以向前衝的進度被拖住了,本來可以享受的興趣被打消了,甚麼都要照老師的,甚麼都要滿足考試要求的,久而久之,獨特能力也必然變平庸了。 

這樣教育安排,真的有問題,照說不必等到廖國豪說那樣的話,早就該檢討、改革了。(作者為新新聞副社長兼總主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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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室坐針氈 再關三年? 

【聯合報╱溫蘭英/退休教師(屏東市)】

2010.09.01 03:20 am 

十二年國教繼續「審慎研議」,很多家長深感失望,但筆者卻認為這是明智之舉。 

很多人認為十二年國教可以降低升學壓力,但這絕對是錯誤的認知。因為即使國中免試升高中,還是有升大學的壓力;即使像現在升大學的機會已近百分百,和免試升大學相差無幾,但還是有考碩士班、博士班和就業的壓力,不是嗎? 

所以,與其一味的設法讓孩子免除壓力,不如教孩子認識壓力、接受壓力,讓孩子知道自然界雖然「優勝劣敗」,但「一枝草一點露」、「行行出狀元」、「天無絕人之路」。一國之內本來就是需要士農工商各種人才,每個人只要順著自己的性向能力,努力做自己能力所及的事情就是好國民,就能對社會國家有所貢獻。換句話說,官員和家長們不必強迫孩子非高中或大學、研究所、博士班畢業不可,只要品行端正且有一技謀生之長即可。 

廖國豪被逮捕時說「台灣教育害了我」,其實在國中校園裡像廖國豪這種不喜歡讀書的孩子不少。因為讀書是漸進的,一個基礎沒打好就很難進到下一個層級,久而久之,越積越多就越難讀下去,最後讀書就變成了苦差事,學校就變成了像煉獄一樣令人討厭的地方,只好往外發展尋求認同。 

九年國教裡的國中階段,就已有不少學生每天「如坐針氈」讀不下去了,再強迫讀三年高中恐生更多廖國豪。筆者覺得十二年國教真的沒有必要,我們要的是包括高中、職,不論公、私立學校都能完全免學費。唯有如此才不會有想讀書卻沒錢讀書,或是不想讀書卻強迫讀書,而變成像廖國豪一樣逃出校園為非作歹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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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難喘息 再議廿年? 

【聯合報╱謝國清/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基隆市)】

2010.09.01 03:20 am 

昨天周愚文院長「革命式教改?教訓不遠」一文表示,議題研析小組希望推動十二年國教能「穩健漸進、水到渠成」,而家長們則希望「明訂期程、盡速實施」。 

教育部針對十二年國教已經「穩健漸進」研擬了廿幾年,卻弄得國中生一開學就要忙著應付模擬考;推動「免試入學」,卻推成更多的考試,令人懷疑何時才能「水到渠成」?可是每年九十幾萬十三至十五歲的孩子就在這樣惡劣環境遭受折磨,其中一大堆孩子恐怕因此一輩子放棄學習,等到再出個「廖國豪」時,又要把責任推給家長了。 

周院長表示「延長國教年限,不必然會降低學習壓力」,我們也認為「延長國教年限,不應該就降低學習壓力」。延長國教年限,應該是讓孩子們從龐大的學科考試的外在壓力,轉而成為自我探索、適性學習的自發性學習壓力,因為我們看許多孩子在長期外在壓力下,不是逃避、自殘,要不就是等到外在壓力稍解時即無法適應。 

過去綜合中學、完全中學的推動不力,就是因為沒有真正免試的配套。高中職還是以篩選學生為主流,孩子們上高中、高職或綜合中學,是因為學科成績使然,而不是因為興趣,所以即使高中職老師有心考慮學生差異,也無力幫助一群莫名奇妙掉進學校的孩子;而國中老師為了讓孩子不要掉進後段學校,全力幫孩子考試,也無暇啟發孩子更多智能,更別論公民素養教育。 

十六年前的全國教育會議討論十二年國教,現在則多了「向下延伸」的議題;十六年後會不會還繼續討論「十二+一」年國教,然後又蹦出「五四三」的議題?家長們實在看不懂什麼叫做「穩健漸進、水到渠成」?負責任的政府應該「明訂期程、盡速實施」,每年九十幾萬的國中生等著大人們給他們一些喘息的空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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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今天就是投票日,那麼五都候選人您將會投誰?

http://richizen.richi.cc/et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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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光節慶賽會

http://taiwan.net.tw/festival/

臺灣百大旅遊路線

http://100.taiwan.net.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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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系99-1首場學術演講資訊如下,歡迎踴躍出席~

講者:Prof. Chris Naticchia (訪問學者)

Department of Philosophy

California State University(San Bernardino)

講題:Recognizing States: New Theory, Old Problem

時間:99/9/3(五) 2:30 - 4:30 p.m.

地點:文學院412研討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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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ris Naticchia (Ph.D. Virginia 1995) - Professor 

E-mail Chris Naticchia – Phone: 909-537-7583

Professor Naticchia specializes in moral, political, and legal philosophy.

His research focuses on domestic and international justice and human rights.

His latest publications include: “The Law of Peoples: The Old and the New,”Journal of Moral Philosophy 2, no. 3 (November 2005) [special issue on Global Justice]; reprinted in Thom Brooks and Fabian Freyenhagen (eds.), The Legacy of John Rawls (London and New York: Continuum, July 2005); “Recognizing States and Governments,” Canadian Journal of Philosophy 35, no. 1 (March 2005); “Explanatory Unification and the Demystification of Ethics,” Southern Journal of Philosophy 42, no. 2 (2004), 237-259; and “Recognition and Legitimacy: A Reply to Buchanan,” Philosophy & Public Affairs 28, no. 3 (Summer 1999), 242-257. 

He is also co-secretary of the Law and Philosophy Discussion Group of Southern Californ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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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不要再幫自己圓謊了

2010-08-30 工商時報 【本報訊】

 「不該再幫富人減稅了」,這句話不是我們說的,而是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克魯曼(Paul Krugman)日前在他的紐約時報專欄中所呼籲的。美國布希政府時代實施了大規模的減稅方案,給予有錢人許多租稅減免的好處,造成政府財政赤字不斷擴大。歐巴馬上台後,雖急欲收拾這個爛攤子,但卻遭逢金融海嘯衝擊,難以立即著手改革。如今經濟危機逐漸平息,原來強調減稅增支的財政政策面臨退場的檢討,正好讓歐巴馬政府有機會重新把財政失衡問題端上檯面,並對布希時代所殘留下來的減免稅措施做一番徹底的檢視。 

 美國有二大主要政黨,民主黨與共和黨,其財經政策的理念與主張極不相同。前者傾向於「大政府」的觀念,強調以政府的積極性作為,管制社會資源的配置與使用,維護總體經濟的穩定;後者則偏向於「小政府」的概念,強調政府的消極性功能,尊重市場機制,約制政府政策的不當干預。如果以意識型態的光譜區分,民主黨的主張比較左派,共和黨則比較右派;如果以福利價值的面向區分,民主黨比較重公平分配,共和黨則比較重資源效率。因此,在租稅與財政議題上,當民主黨執政時,會主張對富人多課稅,追求租稅公平,並容忍政府預算赤字擴大,以刺激或穩定經濟。相反地,當共和黨執政時,則會主張對富人減稅,以鼓勵投資、創造所得,並篤信拉佛曲線(Laffer Curve)效果最終可以促使財政收支平衡。諷刺的是,近20年來卻都是民主黨在幫共和黨解決財政窟窿的問題;以前是柯林頓幫雷根善後,現在則是歐巴馬在幫布希擦屁股。 

 我國也是二大主要政黨,國民黨與民進黨,但在財經政策理念上卻甚難區分出其主張的差異。兩個政黨都是選舉亂開支票,選後拚命舉債,置國家財政與租稅公平的惡化於不顧。政府預算失衡永遠只是在野黨用以抨擊執政黨施政績效不彰的工具,但政黨輪替,執政在野身分互換後,所有當初執政時被對手用來批判的語言與內容,都可以用來還擊原來的在野黨。弔詭的是,指責別人的「現在」即如同在批評自己的「過去」。如此不斷惡性循環下去,國家財政與租稅的健全改革當永無希望。 

 前陣子兩項政府機關公布的資訊出爐,引起輿論譁然。一是行政院主計處的家庭收支調查報告,98年最高與最低五等分家庭可支配所得的差距擴大至8.22倍,創歷史新高;另一是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統計,97年20等分綜所稅申報戶之平均所得高低差距拉大至近66倍,亦是史上之最。這種所得分配惡化的現象,已經變成一種無法回轉的趨勢,同時也驗證了我國貧富不均問題的嚴重性。行政院副院長陳冲日前為此特別召開了「改善所得分配專案小組會議」,並提出洋洋灑灑的七大策略方向,包括擴大內需、平衡區域發展、增加就業水準、強化租稅效果、健全社會安全網、改善產業結構以及提升勞動生產力等。但矛盾的是,所有與會的財經部會首長似乎都「搬出」各種理由,竭盡所能的為貧富差距惡化消毒,也為馬總統日前所說「台灣其實表現不算太差」的話擦屁股。果如這些首長所言,台灣的所得分配不均問題並不嚴重,那行政院何必還大張旗鼓的成立「專案小組」?無怪乎其所提出「改善所得分配」的七大策略,看起來倒比較像是「提升經濟發展」的七大方案。 

 我們並不是反對政府以促進經濟發展、增加就業、提高所得等來解決「貧窮」問題,而是提醒政府應更關心「貧富」差距擴大的事實,因為分配的公平正義是維繫社會安定的主要基石。不論如何擴大內需或改善產業結構,在全球化與老人化的兩大趨勢下,分配不均的惡果絕對無法避免,政府應該有充分的準備與責任,透過制度改革來面對與解決這個問題。換言之,不論政府干預前的所得分配有多不公或不均,在政府透過社會福利措施與租稅手段干預後,社會所得分配一定要能產生有效的均化改善效果。從上述主計處的調查報告可知,政府移轉因素加入之後,98年所得差距自8.22倍降為6.34倍,顯示政府政策對所得分配的影響效果的確很大。但其中九成以上都是來自於社會福利支出的貢獻,租稅所發揮的重分配效果不及一成。由此可見,我國稅制促進公平功能的微弱與不足,亟需政府大力反省與改革。 

 克魯曼認為幫富人減稅證明了美國「政治文化不但已經失常,而且嚴重腐朽」,此外,還是政客「欺騙與不誠實」的行為。台灣的兩個政黨,只要執政即為富人減稅的做法,亦反映出同樣的政治墮落與官僚謊話。我們希望現有的財經官員在為所得分配惡化消毒的同時,先去看看國民黨上台前是如何指責與抨擊民進黨政府的。做了這麼多幫富人減稅的事,政府最起碼要有承認的勇氣,請不要再幫自己圓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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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門話題-法官無知 比貪汙更可怕

2010-08-30 中國時報 【鄭文炫/新竹市(文字工作者)】

 在法庭上,強姦案被告的辯護律師一手拿著竹棒,一手拿著玻璃瓶。當他嘗試把竹棒插入瓶口時,拿著瓶子的手則不停擺晃,使竹棒不能插入。於是律師辯稱,如果女子閃躲,則被告如何將性器插入女子體內,可見本案不是強姦。 

 這個故事相當有名,學法的人應該都聽過。那個律師根本在狡辯。面對質疑,法官態度安然若素,說依法論法,法理邏輯沒錯。可這話讓人聽了,感覺在狡辯。法律的用語有些深奧,非專家很難完全理解。可語言學家警告說,「語言是地圖」,未必能反映實境。法官若僅曉得在法條上鑽研字義,尋章摘句,並以此作成法律見解之能事,則自閉於法律語言的地圖中。而彼地圖所構造的世界,卻非實際的世界。

 美國最高法院前大法官霍姆斯說:「法律的生命不在邏輯,而在經驗。」法官審理案件時,應該多想想這句話。怕的是,「經驗」為何物,法官竟然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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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改造 忘了身障族群

【聯合報╱王幼玲/中華民國殘障聯盟秘書長(台北市)】

2010.08.30 01:44 am

立法院在今年一月通過行政院組織法,確認未來行政院由現有卅七個部會精簡成廿七個機關。這個法已經討論了廿幾年,各部會組織架構也一再修改,在各方角力下,為了要讓出位置,分屬各部會的身心障礙業務單位紛紛被併裁或降低原來的層級,相對照仍然保留的退輔會、原民會、客委會,便看出身心障礙族群的主體性未被整合展現。 

先說教育部,在馬總統上任之後,殘盟便拜會當時的行政院長劉兆玄,要求提升特殊教育小組層級與編制,提出成立特教司的訴求。但是在審定的教育部組織架構中,兩岸事務及資訊科技教育都升級為司的層級,更把原屬中教司科級的師資培育業務提升為師資規劃及培育司,另外只為了容納青輔會的人員,增加一個疊床架屋的青年發展司,在這樣的組織架構中,只看到各種勢力角力的妥協結果,沒有看到以學生為教育行政主體的核心價值。特殊教育的業務,不但沒有因特教法通過或行政院組織調整,提高層級和編制,反而被邊緣化,顯示政府只重視菁英教育,忽略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孩子。 

同樣的情形也發生在勞委會,勞委會升級為勞動部,身心障礙就業促進的業務層級非但沒有提升,反而把原先的組裁併為科,對於身心障礙者就業人數只佔所有身障勞動人口百分之十六左右的現況,顯見行政部門不重視身心障礙業務。 

身心障礙的相關業務分布各部會,可是每次需要部會整合或部門整合時,工程就如翻山越嶺般的艱難,光是台鐵的無障礙措施及服務制度,幾年來搞不定,原因就是業務分布於台鐵不同部門。再舉現正規劃的長期照顧保險及身心障礙鑑定制度為例,都要發展評估工具,同屬衛生署的業務,只因不同單位負責,彼此不整合,相同的評量項目各自發展不同的評估機制,身心障礙者重複被評量是折磨,也浪費行政資源。 

有太多的例子告訴我們,在官僚系統裡,位階高才有決策及對等協調的「地位」,長官重視的業務才能夠獲得行政支持。在不能撼動公部門各自為政的官僚文化之前,一個足夠層級的身心障礙行政專責單位,是我們對行政院組織改造最基本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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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再逃了

自由時報 2010.08.30 ◎ 莊程洋 

八月二十六日,我們到教育部前是為了要求官員們重視學權低落現實,進而督責各大專院校。令人感到遺憾的是,當日行動現場,教育部官員言談中,認為訴求只是少數的個人意見,將七大學權指標揭露的普遍問題個人化,這種官僚本位心態,我們不樂見,卻也不意外。 

今日台灣大專院校在學學生約有一百三十萬,令人遺憾的是,當前政府面對我們的態度,不管將我們當作大專院校學生對待,還是青年勞動者對待,弱化學生自治是常態,常藉管理之名,實則為作業之便,侵奪學生發言權、身體自主權。 

教育商品化,投入學生身上的教育資源逐年降低,學生扛負經濟壓力,外出兼職是常態;校外雇主剝削勞力,在校官僚忽視學權,試問:高等教育出了什麼問題? 

非常遺憾的是,我們的成員在校內爭回應得的學權之際,甚至還有反動學校官僚以「若非經校方核准,禁止教職員、學生、公務人員以校名義參與各種集會遊行、政治運動」。台灣政治解嚴二十年,校園內戒嚴依舊?教育部豈能縱容大學官僚在自己的「租界」裡為所欲為? 

我們當日的行動,不僅是要求政府正視當前學權侵奪的現實,更要視為一個嚴重問題,去制衡教育法人,對於教育環境水準與教育品質有所要求。這絕對是政府的責任。 

嘿,別再逃了!你以為一切交給市場,你就沒責任了嗎?就像那天學生還沒講完,官員掉頭就走? 

(作者為國立中山大學社會學研究所研究生,大學學生權利調查評鑑小組成員,http://studentrights-team.blogsp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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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學 派遣工 青年貧窮化

自由時報2010.08.30 ◎ 余靜華 

二週前,馬總統在執政黨以人數優勢表決通過中生三法後,不無得意地說:台灣少子化,「把可能已經過剩、閒置的資源充分利用,難道有什麼不對!」然而,上周,三名就讀博、碩士班卻已背負數十萬就學貸款的學生現身說法,呼籲政府正視「青年貧窮化」,別讓他們在三十五歲前的薪水只能全數還債。 

台灣的教育資源過剩嗎?那為什麼國內大專校院因「經濟因素」休學人數及比例呈逐年上升趨勢?從九十五學年度九五二一人(○.七二%)、九十六學年度一○三六八人(○.七八%),一路上升到九十七學年度一○六六○人(○.七九%)?還有,為何我國超過七成(七十三%)學生被迫上私立大學,不到三成(二十六.九%)學生得以就讀公立大學?此外,為何近十年公立大學學費平均漲幅高達三倍、私立大學平均漲幅高達兩倍? 

以前,長輩總是告誡年輕人要好好唸書,取得高學歷才能脫離貧窮。但現在,中產階級向下流動、大量淪為近貧族,高達四分之一(二十七.七五%)的學生須申請助學貸款才負擔得起高等教育,進而一畢業就面臨沈重債務;加上拜馬政府德政,現在滿街是起薪二十二K的工作,扣掉基本生活費及債款分期攤還後,口袋所剩無幾,如何儲蓄?又如何脫貧? 

不僅高等教育促進社會流動的功能被嚴重削弱,國內貧窮問題也在惡化。本月中內政部統計指出國內貧富差距持續擴大,貧窮人口逾二十六萬,創歷史新高。根據調查,這些落在貧窮線以下人口,近七成是國中以下學歷,只有六%具大學學歷;他們並非無工作可做,但有五成從事非典型工作。 

學界證實,非典型就業與工作貧窮高度相關。其中派遣勞動人口近幾年快速增長,其領取的薪資通常比正職勞工還低,更被懷疑是導致國內平均薪資不升反降的重要因素。台灣派遣有多氾濫?根據文化大學助理教授李健鴻研究,至少三十三萬人。最可怖的是,二○○六至二○○九的三年內,增幅高達一 六九%。 

面對派遣氾濫,勞委會今年打算以勞基法增訂派遣專章的方式處理,然而許多已確定的條文大有問題,反而可能更加助長派遣僱用。面對民瘼,馬政府不僅無能,恐怕更是無心。莫非,馬政府是嫌國人貧窮化問題還不夠嚴重?(作者為台灣智庫社人組副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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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行一:性急的人民不會有深思的政府 

【聯合報╱周行一】 2010.08.26 03:01 am 

剛開始去大陸訪問時,覺得整個周遭環境很吵雜,後來才發覺源頭是喇叭聲,大陸人開車超愛按喇叭的,此起彼落,吵死人了!最近也覺得台灣變吵了,原來也是喇叭聲變多了,我最近觀察到,只要綠燈一亮,前車不立即前進,後車就開始按喇叭,或者前車只要略微遲疑,後車就會按喇叭違規超車;在高速公路上如果所有線道都被擋住而無法超車時,就近貼前車,逼使前車心生畏懼而讓出超車空間。 

按喇叭是性子急的表現,台灣人不但沒有因富裕而變得比較從容,反而更急了。性子急經常會有不好的結果,例如多數車禍都是搶快造成的。事實上老祖宗留下許多成語告誡我們不要急,最常見的是「欲速不達」、「揠苗助長」、「一步登天」等,也有些成語提醒大家慢一點比較好,大家耳熟能詳的是「事緩則圓」、「水到渠成」,而且現代研究也發現了「慢活」的好處,可以減少身心壓力,增進人際關係,不會讓別人因壓力太大而敬而遠之。 

性子太急對經營管理也不好,好的管理者需要舉止優雅與態度從容,舉止優雅可以陶冶親愛精誠的企業文化,態度從容會讓員工相信老闆凡事都在掌握之中,堅定員工的信心。從容並不表示執行速度慢,或者不積極爭取績效,反而顯示管理者有能力掌握企業經營方向、擬定策略與行動方案、結合資源、組織人力、執行策略以達到經營目標,而且具備危機處理的能力,能迅速調動資源解決燃眉之急。性子太急就沒有靜心思考的從容,匆促的決定不僅會有後遺症,也無法深謀遠慮了。 

人民性急還會對社會有嚴重的負面影響,這次全球金融危機就是大家急著賺錢所產生的結果。當企業經營者的報酬與當期的績效緊密結合,而最重要的績效指標就是利潤與股價時,全公司上下不僅會將永續經營拋到九霄雲外,而且會鋌而走險,希望馬上賺大錢。但是造成這個後果的其實是股東,股東希望公司趕快賺錢,股票趕快大漲,最好投資能立即一本萬利。既然股東關注的是現在的盈餘及股價,公司員工也就不會想得太長遠了。 

人民性急對國家更是有非常深遠的壞影響,如果老百姓希望凡事能立竿見影,政府就會迫於民意而做短線決策,造成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情況,而無法深謀遠慮,為國家謀長久的利益。譬如兩岸剛直航,ECFA簽訂後,大家就覺得班機馬上要夠多,票價要低廉、而且航班時間要好,不應有紅眼航班等,讓美事一樁反被心急的老百姓覺得未盡全功,最終會影響政府的後續規劃及努力效果。而且立法院為了反映民意,質詢內容多偏向時事、爆料,或者委員有爭取媒體曝光效果的私心,迫使政府官員花太多時間應付小問題,而花太少時間在長遠謀國之上。 

民主社會的珍貴之處就在政府施政必須要反映民意,但是如果百姓急功近利,就不會有大有為的政府,因此儘管有些事絕對需要政府立即的作為,但有更多的事是需要審慎規劃的,所以給政府時間,不要心急,以政府的長期規劃及執行能力作為評鑑政府的關鍵績效指標,國家才會有長期的良性發展。政府僅是代表我們辦理公共事務,我們急功近利,最後的後果其實是自己承擔的。(作者為政治大學財務管理系所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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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蘭:台灣人的微笑 怎麼不見了? 

【聯合報╱洪蘭】 2010.08.28 03:32 am 

朋友的孩子回台參加華語夏令營,結束要返美了,我帶她去鼎泰豐吃她最愛的小籠包,在等待座位時,我問她:台灣社會給她最深的印象是什麼?她想了一下說:台灣人總是匆匆忙忙不肯禮讓,而且「不愛微笑」,她加重語氣說,就是同棟大樓、同搭電梯都不打招呼。 

這孩子果然觀察入微,我剛回台時,早上碰到人會習慣性的微笑打招呼,結果有人瞪我白眼、有人罵我白痴、有人說我自作多情。幾次以後就改掉了這個習慣,但是總是覺得遺憾,因為心情會影響工作情緒,見面打招呼是文明社會的基本禮貌,我們不敢要求像祖魯人那樣說「我看見你了」,對方回答說「我在這裡」,這種患難相助的問候,但是起碼的點點頭,釋放出善意也不算是要求過分。 

先不說同舟共渡是五百年修的緣,微笑其實是對自己好,尤其反覆的微笑可以使壞心情變好。有個實驗請受試者把鉛筆咬在嘴中,然後做出憤怒的表情,結果發現很難,因為嘴角朝上了,怒氣就上不來了。麥當勞要求他的員工微笑是有道理的。有實驗證明情緒其實是認知的解釋和評估(這叫做「情緒的認知激發理論」)。孩子摔跤後會先看一下有沒有大人在,如果沒有,他就會自己爬起來,要哭也是一二聲而已,因為他的認知會告訴他哭沒用,沒人在乎,他就不痛了。 

微笑可以刺激大腦迴路、強化人際關係,增加跟別人的互動,而且微笑時全世界會跟著你笑(記得那個啤酒廣告嗎?)人在看到一張微笑的臉時,會不由自主的跟著微笑,因為笑使人安心。達爾文發現天生眼盲,從來不曾見過人笑的孩子,高興時也是張著嘴笑。相反的,皺眉會激發憤怒、厭惡的感覺,甚至只要看到皺眉的臉,心情就不好起來,警戒心也馬上出來。 

在演化上,爭先恐後是本能,看到食物自然要爭先,多吃一口,多活一天,遇見敵人當然不能落後,一落單就沒命了。人處在食物鏈的下端,是沒有安全感的,因此人非常注意周遭環境的變化。 

有一個實驗說明了人如何容易受到環境的暗示:這個實驗做了41位大學生,約他們在實驗大樓門口見面,免得他們找不到地方,在電梯裡,實驗者隨意把一杯熱咖啡交給受試者,請他幫忙拿一下,他好掏鑰匙(另一半拿的是冰咖啡)。進到實驗室後,給他們看一個陌生人的履歷,請他們就自傳評估那個人是否聰明、勤勞、務實、謹慎。然後再給他們問卷,評估那個人的人格特質是否外向、害羞等等。結果發現拿熱咖啡的人給別人比較正向的評價。做完實驗後他們可以選一個禮品送給朋友或自己,結果拿熱咖啡的比較傾向送給朋友。這實驗讓我們看到一點點溫暖的感覺就會影響我們對別人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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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兒防整個社會老 

【聯合報╱社論】 2010.08.28 03:32 am 

尚高居全球第二大經濟強國的日本,沉淪於兩個「失落的十年」之中似仍難以自拔。儘管造成此種厄運的原因言人人殊,但日本人口快速老化、少子化,即使不是罪魁禍首,也是重要的幫兇。台灣近十年來的總生育率尚較包括日本在內的許多國家略高,如今竟忽然即降至全球最低的零點九四人,其向下直墜的速度連日本都要瞠乎其後;倘果真如此,台灣不但恐將步上日本的後塵,且可能「後來居上」。 

總生育率快速滑落,首先將顯示在年富力強的青壯勞動力會相對減少。支撐一國經濟的最主要力量,就是高生產力的勞動人口,一旦勞動主力萎縮,經濟成長當然亦不易提振,整個社會被迫面對「失落的年代」,乃是指顧間事。 

更可慮的是,即使台灣人口將在十二年後或稍早的時間才零成長及負成長,在此之前,每一位台灣工作人口負擔的扶養人口就會逐漸明顯地升高;此正所謂「生之者寡而食之者眾」,讓每位辛勤工作者肩頭的負擔日益沉重;且情勢將逐步惡化,到了下一代,工作人口中每人就要同時負擔一位老人或幼兒,人人都會不堪其苦。 

由此觀之,生育下一代已經是關乎國家生死存亡、每個國人禍福甘苦的「共業」。古時候,多生多養,常有所謂「養兒防老」的觀念。今天我們雖認為這是不合時宜的封建思想,但若將眼光放大放遠些,「養兒防老」其實不應指一家一族的事;就今日眼光看,「養兒」是為了「防止」整個國家及整個社會的老化。因此「養兒」也就不只是一家一族的責任,而是應有整個這一代人共同扶養下一代人的觀念;不僅為了避免國家經濟走向衰弱,更為了整個社會能夠永續發展。 

當然,直接引進外國青壯人口來補充勞動力、增強工作人口、分擔養老撫幼的壓力,或許也是權宜之計;但一方面這需要持續而且大量地引進,另一方面國人對於外來移民,尤其對岸的移民,始終心懷戒懼乃至心存歧視,故目前並不可行。 

治本之道,是自己必須努力反轉總生育率下降的走勢,在已陷入全球最低的谷底時,促其止跌回升。但在與我們同病相憐的國家裡,成功的案例十分罕見,關鍵在於從生育、養育到教育,撫養一個幼兒長大的成人成本愈來愈高,尤其所占用的時間,在現代化的環境中,更昂貴到難以承擔。因而即使天倫之樂、家庭之福、親睹小兒女自懵懂到長成的過程無比珍貴與溫馨,是人間無可取代的至寶,但許多家庭仍然決定放棄生育或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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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官方行事曆:http://www.ccu.edu.tw/public/CCU-Calendar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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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結囚犯選區劃分

2010年8月22 紐約時報

編譯:黃怡潔 國立中正大學哲學系、哲學與公共事務研究室成員

紐約州長大衛.派特森這個月選擇支持選舉公平。他簽署了禁止根據囚犯的選區劃分的法律。根據囚犯的選區劃分是個歧視性的做法─把囚犯算成居民去擴大選區。新的法律要求囚犯應算在自己家裡的居民。這個新法應該要實行全國。

如果囚犯人數少的話,根據囚犯的選區劃分不會造成太大的影響。但是到了一九九零年代,超過一百萬的人入獄服刑,立法者早已熟練的藉由選區劃分來膨脹人口稀少區域的政治影響力。

紐約州中,超過十二個擁有眾多囚犯的郡已經不將囚犯列入郡政府選舉的選票計算內。根據一間位於紐約的研究團體分析,七個紐約州的參議員選區現在可能面臨要符合聯邦人條件要求的麻煩,這表示,這些選區必須根據不同的方式來劃分。

新法可能導致在某些像羅馬的地區中一個政治重新結盟。例如,在上州市中,Mohawk Oneida的輔導中心的囚犯佔據了一個市議會選區的一半人口。現在的情況是,囚犯擁有的投票權是非囚犯的兩倍。

可以理解地,共和黨的、由上州市選出的政治人物早就試著要將新法說成是紐約市民主黨的權力搶奪。但是紐約監獄將近六萬的人中只有一半是來自於紐約市,然而將近四成的囚犯是來自於上州區。這些人將會正確的被計算進他們來自的地方,而這些地方也將會是他們要回去的。藉由堅守一人一票原則,新法將會造福這個州的所有居民。

An End to Prison Gerrymandering

原文:http://www.nytimes.com/2010/08/23/opinion/23mon3.html?ref=editoria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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遲來的祖父母節 延伸家庭價值 

【聯合報╱周麗端/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副教授 唐先梅/國立空中大學副教授】

2010.08.28 03:32 am 

農業社會中,主幹家庭與大家庭是最常見的家庭型態,祖孫的情誼是如此的自然與平常。但在現代社會中,家庭結構呈現核心化與少子化,由父母與子女所組成的家庭成為目前社會的主要家庭類型,也使得祖孫間的互動變得更為刻意與不易。 

另外,在祖孫互動中,祖父母們經歷許多人生考驗,累積豐富的人生智慧,也保存許多生活歷史;而孫子女們成長在知識更迭快速的時空中,每天都在學習新的知識、新的態度、新的行為;因此孫子女對祖父母常抱持著「扭曲」的觀感,而祖父母也常要抱怨孫子女「搞怪」,祖孫之間常落入「雞同鴨講」的窘境。 

教育部提出的祖父母節,也正反映出此一社會變遷下家人關係疏離並值得社會所關注的面向,尤其老年社會的來臨,在健康老化的過程中,家人的互動與關心是影響老年人健康的重要因素。 

事實上祖父母節表達不應只是感恩,更具有華人孝道延續與家庭價值傳承的意涵。對祖孫而言,不論是否住在同一城鄉,他們間的互動主要牽動著父母居間扮演的維繫角色,同時孫子女也將從父母身上學習到如何對祖父母的態度與行為,而這正是華人社會中孝道價值傳遞不可忽視的一環。 

此外,家族的核心價值也在祖孫間相互陪伴、照顧、關心與經驗分享中延續,尤其對於父母皆忙於事業的雙薪家庭而言,祖父母似乎有更多時間與耐心來傾聽孫子女心聲,也願意將過去生活經驗與孫子女分享,祖孫間就在多一分愛的分享,少一分課業與生活的指責中,有著不同於親子間的衝突與不滿。雖然祖孫間也有價值觀差異及成長時空改變的不理解,但由於教養的責任歸屬父母,祖父母有更多休閒與陪伴的角色,也減少祖孫間的直接衝突,而祖父母的價值觀也容易透過故事的方式在自然間傳遞。 

營造祖孫間的智慧、經驗及價值的傳承與分享,創造「雙贏」境界,是倡導祖父母節的重要意涵。因此祖父母節所強調也不只是孫子女對祖父母感恩之情的慶祝活動,更應重視是這是一個文化與家庭價值傳承的節日,也是現代社會中重視家族互動的日子。這個日子,無論用何種方式慶賀,對一般家庭、處於困境中的家庭都有獨特的意義,這節日雖來得晚,但值得倡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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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權利評鑑 7成不及格

20100825 14:34:35

 http://www.cna.com.tw/ShowNews/Detail.aspx?pNewsID=201008250125&pType0=aEDU&pTypeSel=0

(中央社記者林思宇台北25日電)大學學生權利調查評鑑小組今天發表「大學生權利評鑑」,全台灣65所大學7成學校不及格,最好的是中正大學,獲得82.71分,最差的是大同大學,僅有21.29分。 

由台灣大學、中山大學、長庚大學、台灣師範大學、高雄師範大學等學生所組成的「大學學生權利調查評鑑小組」,調查全台灣65所大學校院「學生權利」的水準,今天公布調查結果,明天要到教育部前陳情抗議。 

小組表示,學術龍頭的台灣大學,評鑑中只拿到13名,號稱「全國第一,世界百大」,但對學生權利的重視卻不如論文生產,在「教育私有化」和「學生勞動權益」2指標中表現最差。 

依據調查,學生權利前5名大學為中正、南華大學、暨南國際大學、東華大學和高雄醫學大學;後5名的大學為大同大學、義守大學、華梵大學、亞洲大學和台南大學。 

調查還發現,57%的大學在學生獎懲辦法中,將「不得舉行集會遊行」列入,38%學校針對鼓勵學潮或鼓動風潮有處罰條款,3項都有列入的學校有10所,包括大同大學、慈濟大學、華梵大學等。學生說,顯示大學還未「解嚴」。 

小組表示,國立大學學費調漲幅度大於50%,私立大學只在10%至30%之間,其中台大與成功大學,15年來學雜費漲81%,漲幅最高。 

出席記者會的台大社會系助理教授范雲表示,學生所作的評鑑與以往看到的大學排名不同,是學習主體評鑑沒把學生當主體的大學,提供大學很多警訊,其中沒有學權的大學,更是嚴重侵犯學生人權。 

大學學生權利調查評鑑小組成員張復舜表示,學生權利未受到校方重視,比起學術論文、畢業生表現、硬體設施可以增加學校排名和聲望,學生權利對校方來說是枝微末節,根本不受重視。99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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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念平台-大學教育不必跟著美國起舞

2010-08-25 中國時報 【潘震澤】

 在各式各樣的全球大學排行榜裡,美國大學總是名列前茅,且為數眾多;因為無論在校園環境與設施、師資陣容與論文發表量,以及校友成就上,美國頂尖大學的統計數字確實高人一等。因此,「以美為師」成了許多開發中國家發展高等教育的模式,國內的五年五百億頂尖大學計畫也不例外。 

 然而,在光鮮亮麗的表象之下,美國大學也有一籮筐的問題引人詬病;其中包括不斷攀升的天價學費、討好學生的政策與無用的營養學分、疊床架屋的行政管理部門,以及只重研究不重教學的大牌教授等。不幸的是,國內大學沒學到多少美國頂尖大學的優點,缺點倒是學到不少。 

 我先從教授談起。為了維護學術自主、不受政治與宗教干預,美國大學賦予教授最高的講學自由;此外,終身職制度更保障了教授的工作權。就算教授薪水比不上許多行業,但每年寒暑假以及教授休假年的制度,仍讓許多行業羨慕。當然,要在美國一流大學立足並不容易,但美國各地的二三流大學及學院為數甚多,其中教師也享有同樣福利。每隔幾年,美國大學教授協會(AAUP)都會代表教師向學校爭取一分新的合約,內容不外要求更多的薪水與保險福利等;教授因談判不成而罷課情事,也時有所聞。 

 至於這一代美國大學生引人詬病之處,只多不少:他們希望宿舍像旅館一樣舒服,學校則像休閒中心,娛樂設施無線上網一應具全;他們對電腦遊戲與飲酒作樂的興趣遠大於讀書學習,甚至有人認為只要出席,不聽講不做筆記就該獲得好成績。分數給得甜的教授不但選課的人數多,評鑑成績也高;要求嚴格的則反之,還可能不時遭學生申訴抱怨。 

 學校的主體原本就只是老師與學生,然而美國大學卻多出了一大批管理階層,與師生鼎足而三。這些行政人員原本只是協助學校運作,許多「長」字級人物也由教授出任;但近年來這些人卻把學校當成企業經營,一切都向錢看,校長的年薪也與CEO媲美。由於學生是金主,於是如何吸收並留住學生成了他們的首要任務;討好學生成為常態,教育反成了末節。多數教授為了自身利益,也與之配合,到後來反受控制。 

 美國大學的另一個問題,是重研究而輕教學。美國的一流大學都以研究出色知名,其中雖多屬私立院校,但它們從研究計畫獲取的聯邦經費之多,等於變相國立大學。不可諱言,許多研究出色的教授講課也是一流,但只要有研究計畫就可以少上一兩門課,任誰都會欣然接受,更別提計畫帶來的許多好處。至於大學部課程,則由新進教師甚或廉價的兼任教師去上可也。 

 對國內大學而言,上述許多現象當不陌生。所幸與美國相比,國內大學學費尚稱合理,行政單位反賓為主的現象不算嚴重,教師會也還不成氣候。教育在我國有悠久且優良的傳統,國外的月亮不一定更圓。國內大學雖不能自外於國際學術社群,但也不必隨國外大學排名而起舞。(作者為生理學教授,科普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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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敬一:皇后養成若是這樣,貞操就不易被懷疑

 

【聯合報╱朱敬一】

2010.08.23 08:14 am

 

前司法院長林洋港有一句名言:司法的獨立與公信有如皇后的貞操,連「懷疑」都不可以。如果這話是對司法獨立運作的期許,相信沒有人會反對。但是,如果這「不容懷疑」是對現況的描述,則大概沒有人會同意。簡單地說,司法威信是一種聲譽,所有的聲譽都有一個共同的原則:它只能努力贏得(earn),不能自我主張(claim)。皇后要如何才可能贏得聲譽呢?不外乎要在兩方面的制度設計做努力:其一,就是皇后的遴選過程,其二則是皇后日常生活表現的評鑑。

 

純筆試 考不出貞操

 

中華民國的公務人員概有四種產生方式:(一)選舉,如總統、民代、市長;(二)遴選,如大法官、考委、監委,先經過一個薦審委員會篩選審查,再報請立法院通過;(三)考試,包括高普考與特考進用者;(四)政務官與機要人員。以上管道第四種人數極少,也沒有任何積極資格以為規範,在此不論。其餘三種人員產生方式中,我認為最欠缺操守篩選功能的,就是考試。

 

如所周知,選舉就是要接受選民的檢驗。雖然民代與民選首長時有涉賭涉色的傳聞,但大致而言,只要證據確鑿,都會遭到選民篩選唾棄。監委考委等遴選委員會多少也有篩選檢驗的功能,聲望不佳者根本不可能進入推薦名單。前述(一)至(三)種管道唯一對當事人操守背景一無所知者,就是「考試」。不幸的是,台灣的司法官就恰是由考試所產生。雖然考試通過後還有年餘的司法官培訓過程,但外界也鮮聞有人在培訓期間因操守不佳而退訓者。

 

公務員 外在監督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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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FA日本的期待與焦慮

 

【聯合報╱何思慎/東京大學東洋文化研究所客座研究員(日本東京)】

2010.08.25 02:50 am

 

今年夏天,兩岸順利簽訂ECFA,為兩岸分裂六十年來的關係展開新局,亦為東亞國家進行中的經濟統合與區域安全保障情勢投下新的變數。日本對兩岸簽訂ECFA存在著期待與焦慮,其間透露著日本社會所存在的保守派與自由派的分歧。然而,基本上,日本視兩岸簽訂ECFA為引爆東亞經濟整合的「引信」,將對東亞區域構成「Chaiwan」(China+Taiwan)的效果,而此更將對冷戰後仍不動如山的「美日安保體制」與東亞安保架構帶來變化。

 

日本媒體認為,ECFA若產生中共預期的政治效果,將改變台灣戰略地位,造成日本周邊安全環境重大變化,日本須關注兩岸政治一體化的動向。立場保守的《產經新聞》更直指台灣可能成為美日對中共包圍網中的「脆弱環節」。

 

然而,ECFA是否導致台灣被併吞,使中共如虎添翼,改變東亞的戰略平衡?不應簡單化思考此問題。鳩山由紀夫首相所揭櫫的「友愛外交」或許早被菅內閣束之高閣,而日本媒體至今亦仍以冷戰時期的思維將台灣視為「美日同盟」的戰略棋子,殊不知Chaiwan已悄然揭開「東亞共同體」的序曲。

 

中國的經濟繁榮將降低其武力攻台的可能性,兩岸ECFA中,可見中共對台政策改弦更張,探索藉經濟統合推進社會統合的「迂迴路線」,其間兩岸關係並非呈現簡單的線性發展,兩岸的走向將是一道內含台灣、中國與美國的「三角習題」,當中台灣的民意至為關鍵。在兩岸關係中,台灣的王牌是「民意」,台灣當前不存在統一或獨立的可能性,經濟統合推進社會統合的過程中,將使「統獨」漸失現實意義,屆時「台灣問題」在「東亞共同體」的成形中自然解決。

 

面對中國,日本的外交選項不多,尋求韓國奧援與堅持以「美日同盟」為基軸的外交戰略應為不二途徑,然此非意味日本將拉攏美韓對抗中共,重回冷戰思維。日本民主黨重要策士寺島實郎指出,日本已是依賴以中國市場為核心之亞洲經濟生存的國家。在經濟凌駕政治的全球化浪潮下,對中國採睦鄰政策乃為上策,日本無力阻止中國躍升為亞洲的強國再登世界舞台,但與其無謂的擔心,不如做為中國的諍友,引導中國成為建設性的大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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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 經濟帝國主義

【聯合報╱李炳南/監察委員(台北市)、吳昆財/嘉義大學史地系副教授(嘉義民雄)】

2010.08.24 01:52 am

台灣面板一哥友達的三位高層主管,為了捍衛公司的權益,主動赴美作證,反駁美國檢方控告該公司操控面板價格,最後竟然無預警遭受美方無禮的限制出境。對於美方這種近似「經濟帝國主義」的手段,身為中華民國國民的一分子,不得不進言幾句:

首先,我們要嚴肅譴責美方這種近似國際流氓的行徑,就是赤裸裸的帝國主義。試想這三位台灣人都是奉公守法的商人,他們為了維護自己的清白,千里迢迢遠渡異域,無非就是要證明自己心胸坦然。否則以他們在國際面板界的地位,怎麼會笨到自投羅網?口口聲聲捍衛人權的美國人,竟然不分青紅皂白,任意限制友邦重要的商人,公然干預國際社會商業的運作,這種行為實在令人齒冷。如果美方真是如此正義,為何台灣的一大堆罪犯,王又曾、黃芳彥者流,至今仍逍遙美國?美國多少大企業皆曾被控違反反托拉斯法,試問美國又曾拘禁了誰?山姆大叔應立即解除友達三勇士之出境限制,並向台灣人民道歉。

其次,我們要請問台灣執政的國民黨,究竟要以何種態度面對這個有關國格尊嚴的事件。友達三壯士都是台灣國民,他們在這塊土地打拚奮鬥,姑且不論該公司巨大的商業損失,如今他們在異鄉遭受如此人格尊嚴與權利的毀損,難道政府只是一句如吳敦義的尊重美國司法,就能輕易卸責?馬英九政府應立即透過WTO與國際外交管道,協助友達三勇士,並向世人控訴美國的不公不義。

第三,我們要問包括言必稱美國老大哥的民進黨等本土台灣社團,你們要如何面對這三位台灣人的不幸遭遇?我們也要問,口口聲聲台灣同胞的中共,你們又要如何拯救這三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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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生來台 真是夠了!(完整版)

(自由時報:你們亂搞 我們受罪 開放中國學生來台的世代爭議)【刪減版】

文/傅延文 

日前幾位大老,均一再提倡開放陸生來台的好處。老人家倒還好,過個十幾年拍拍屁股就走人。但是別忘了。現在隨你們搞,接著受苦受難的可是我們! 

首先,台大、成大、世新等校長曾表示,大陸學生用功程度,對本地學風,一定會有很大激勵及促進作用。然這些校長們所言,一為缺乏實證數據;二為不妥當的歸納邏輯。不好好的思索如何照顧基層學生及強化中等教育的功能,卻自私地在那鼓吹外來學生的好處,實為可議。 

其次,馬總統說開放陸生是以填補教育資源過剩的缺口。敢問何來教育資源過剩之有?好比十碗飯分給十個人,吃不飽也餓不死,但就是沒力氣工作。最後,雖然離開了五個人,但按馬總統的思維,卻要再找五個人填這個缺口,而非把這剩下的五碗飯再分配給原本的五個人,好讓他們吃飽上工。

對照現今的臺灣教育就是如此。各大學吃不飽餓不死,沒有再往上推進的餘力,使得臺灣一百七十所的大專院校,結果只有極少數的學校能夠進到世界百大裡。因此,對其他院校而言,政府的教育資源分配究竟是推力還是阻力?政府再不積極整併學校,只怕此門一開,這就如同開水閘門般的,陸陸續續會有更多要求,屆時政府又該如何自圓其說?

再者,縱觀歐美各國都有假留學生非法打工的影子,難道臺灣不會有?若發生「劣幣驅逐良幣」之現象,則該如何因應,官員們卻是避而不談,只一昧的說會加強管理。如果說真可澈底管理,那麼有政府當靠山的臺灣勞工,現在應該是幸福的。但實際上呢?

最後,有論者認為中國學生來臺學習民主精神後再把民主的果實帶回中國。吾人想不透,難道全世界的民主國家只有臺灣一個?歐美等國也都是民主國家,陸生更多,但大陸並沒有因此而完全轉型成民主國家。臺灣的僑生非常多,也不見我們為東南亞國家帶來了什麼變化。而且,某退休外交官還用中國遊客愛看政論性節目,推論出他們渴望民主。敢問這位長者,您確定他們不是只想看這些人鬥嘴而已嗎?因此,『民主影響論』者的言論,顯然是這些高官們一廂情願的想法,自以為比中國人高尚,著實讓學子們感到不齒。

總之,國內的教育問題一定要先解決,才能談陸生來台。而且還有許多疑慮有待釐清,例如陸生來台後,若欲在地結婚生子又或是中國有策略的輸入人口進入臺灣呢?政府該如何因應?還是說,屆時一律趕出國門?但到時只怕為了一個區區的『國際化』換來一個非人權國家的稱號。因此,很顯然地,開放陸生的政策只是把爛攤子丟給下一個政府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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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起頭 帶動民間調薪 

【聯合報╱陳業鑫/台北市政府勞工局長(台北市)】

2010.08.23 01:38 am 

公務員應否微調薪資,引起廣泛討論。站在勞工主管機關立場,認為如能由公務部門帶頭調升薪資,對於改善包括勞工與公務員在內之全體受僱者所得將有莫大助益。 

今年全年經濟成長率可說是近二十一年來最佳表現。但另一方面,貧富差距不斷拉大,導致財富愈來愈集中於少數人手裡,與此同時,整體薪資水準亦未見成長,受僱者收入占全部國民生產毛額不到百分之四十五,遠低於日韓等國,讓我們不禁質疑:經濟成長的甜美果實,何時才能讓包含勞工及基層公務員在內的廣大受僱者分享? 

根據筆者走訪各大企業與勞工團體的經驗,民間企業部門平均薪資水準停滯不前的原因之一,就是公務員薪資長期未調整,使資方有藉口迴避與勞工共享企業獲利。如公部門帶頭微調基層公務員薪資,勞政機關方有立場要求民間企業尤其指標性大企業跟進,勞方與資方協商時也較有籌碼。如此方能逐步改進資本家獨享經濟成長果實的不公平現象,加以立院剛通過修法調降營所稅,增加之企業盈餘更應在GDP成長創新高之此時,拿出來與全體薪資所得者共享,以遏止貧富差距日益擴大的趨勢。 

另外,薪資提升等於提高廣大受僱者可支配所得,對提振民間消費刺激內需有直接之效果,對於內需產業,尤其服務業,更是直接受益。僅僅依靠出口產業支撐我國經濟成長是危險的,必須同時有內需市場的需求,才不會使經濟發展失衡,整體國民生活品質也才能跟著經濟成長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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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學界 有沒有知識份子?

自由時報 2010.08.23◎ 吳法 

國民黨立委強勢修正通過卸任正副總統禮遇條例,其內容顯已違反「無罪推定」的基本原則,絕對不是「依法行政」。 

又因部分立委的選舉考量,強行通過選罷法修正案,明定立委選區十年不變,視憲法規定如無物。 

這種毀憲亂紀的行徑,不知道法學教育賢達可有議論?老師們,所謂「知識份子」真能眼睜睜看著台灣從「法治」國家除名而無言? 

(作者為法律系所畢業生,任職台北地院)

 

自由時報 2010.08.23◎ 翁偉哲

 

日昨立法院三讀通過了卸任正副總統禮遇條例修正案,使涉貪二審被判有罪的陳水扁前總統無法再領取相當之禮遇金及事務費。筆者認立法者此舉顯欲剝奪陳前總統基於無罪推定原則本能獲得之「中間福利」,又以無罪定讞做為回復其本身權益的條件適格,在無罪推定原則的適用上不無疑義。 

或許立法者認過分執著於無罪推定原則的法理,將使國家蒙受更大的損失,也不符人民的法感情,且國家元首理應比一般平民百姓接受更嚴格的道德要求。惟無罪推定原則係屬國際公認的刑事訴訟基本原則,若因「政治情感」而限縮此原理基礎,不但易使人民聯想上「政治報復」,也將成為朝野鬥爭與口水戰的所在。因此,筆者認不妨從判決確定後,再以相當之罰金做為懲罰,更能合乎其訴訟之基本原則,亦能避免落入有罪推定的口舌中。(作者現任法務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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